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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效果

發布日期:
作者: 陳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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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失足,馬有失蹄,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總有偶爾嘴快說錯話的時候,不足為奇。一般人聽到對方不小心說錯了幾個字,多半不以為意,若是此口誤頗為關鍵,也只要糾正和確認即可,不必對此大作文章。
不過,在團體中難免有一兩個自以為幽默的人,一逮著身邊有人講錯幾個字,就見獵心喜地揪住不放,明明是無關宏旨、無傷大雅甚至可說無聊至極的小失誤,此人也要卡關跳針地再三強調、以為搞笑,而口誤者或是趕緊更正後就顧左右而言他,或是配合地搔搔頭苦笑一下,此事總也該可以畫上句點進行下一步驟了,但那類「無聊當有趣」的人往往還不肯罷休,誇大其詞加油添醋,提高音量大肆宣揚,貌似要當事人給個交代,或旁觀者予以附和,若情況不如預期,此人還會有點忿恚,奇怪當事人的「羞愧」和旁觀者的「驚訝」為何不能表現得再誇張一點。類此情形偶一為之或點到為止,或許還算平添笑料,但如果習焉不察或糾纏不休,那就是「太超過」,不但不好笑,還令人尷尬、不耐煩,覺得浪費時間、浪費生命了。
有次批改學生作文,題目是「尊重」,其中一位國中女生雖然年輕,倒也並非盲從流行,反而頗有見地。她說某些綜藝節目中,主持人時常辱罵或訕笑來賓。她覺得來賓接受邀請來參加節目,卻動輒得咎,感覺很不受尊重。由於這位學生喜愛的一位歌星,也曾因細故而被過度嘲笑,使她覺得很不舒服。我平常很少看綜藝節目,看了這篇作文後,好奇地看了幾次,覺得有的所謂「綜藝效果」的確太過,再想到曾遇過的某些自以為風趣伶俐的人物,其譏嘲他人的套路與某些綜藝節目主持人如出一轍,大概就是常看這類節目,潛移默化了。
這種「綜藝效果」是否真能提高節目收視率及來賓能見度,我非這方面的專業,不予置評。不過日常生活並非綜藝節目,一般人並沒有拿通告費、也不需要博眼球,如果一點無關緊要的小錯就被聚焦放大,只會覺得無奈且反感;而動輒挖苦別人的人,除非分寸真的拿捏得恰到好處,否則不但不會被當作光鮮亮麗的主持人或諧星,反而會被認為沒禮貌,甚至可能是因為沒自信,才必須藉著貶低他人來抬高自己。我但願這類人士能及早改掉這個壞習慣,也希望多一些觀眾像我這位學生,勇敢說出對這種不尊重來賓的節目效果的看法,那麼台灣綜藝節目的水準想必能有所提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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