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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總體營造的深化

發布日期:
作者: 王永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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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聞金門社區營造經過縣政府大力推動下,去(2008)年全年度共有十五個社區營造點,在全國社區營造計畫之執行績效中獲評為「甲等」,金門縣文化局於本年度續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有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之民間團體或鄉鎮公所,皆可向文化局提出申請。
另者,身為金門地區另一重要(行政?)部門的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也為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將舉辦社區營造力講座課程。金管處希望藉由綠島案例,使參與講座人員了解島嶼生態的特殊性,作為金門發展生態觀光之借鏡,並鼓勵金門居民參與社區營造工作。
特詢家鄉的堂弟是否考慮結合族人來推動加入社區總體營造的工作?渠以:「族中事務要由長老們來決定,長輩們思想較保守,溝通上較困難!而且社區中人口外流嚴重,在人力上有所限制」云云!
因此吾等必須深思的是:社區總體營造似乎是發自於地方民眾的自覺。但是即使民眾居於主導的地位,地方事務的處理仍然不能排除政府的力量。
從理論角度觀之,社區總體營造一方面,民眾經由共同情感與利益的整合,可自行塑造地方特色、並有效促進地方產業的成長;另者,地方政府由於社區民眾發揮自主精神,減輕原有負擔並落實地方自治功能。
然而就實務角度觀之,社區總體營造工作其更可能形成以下的負面效應:
■民眾過冷或過熱的反應
民眾由於未實際參與社區總體營造的整體過程,而只有片面的、個別性的認知,故其可能會由於不瞭解,或是因為認為事不關己,從而對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表現冷漠疏離;再者,民眾亦可能誤將社區總體營造,視為是社區爭取特定利益的捍衛工具,進而形成社區間,甚或社區與國家間衝突的來源。
■地方政府的角色模糊
社區總體營造中地方政府處於輔導的立場,固然在理論上是可解釋的,但對於一個具有公權力、影響力涵蓋地方所有公共事務的機關而言,如何扮演好「輔導者」的角色卻難以拿捏。地方政府表現過於主動,可能被解讀為干涉社區民眾自主意識發揮;表現過於被動,則可能被解釋為政府在推卸責任。
鑑於88水災造成金帥大飯店倒塌是國際傳媒的焦點,業主質疑政府不曾用心思考過知本溫泉的永續發展,竟連防洪治水、保護居民最基本生命財產安全的底線都棄守!同理,我們希望故鄉雙頭馬車的縣政府與金管處在醉心於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的同時,莫忘了地方基礎建設是百姓維持基本生活安定的根本,是政府必須主動作為的,尤其對身處縣政府與金管處轄區競合之處的社區,切莫變成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化外之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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