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申請世界遺產激起的浪花
近些日子,流傳金門申請世界遺產的風聲。這是樁好事,是我們該認真去思考的問題,更是我們未來應努力去追求的目標。先拋開金門能否真正申請到世界遺產。因為,這是金門自然與人文客觀存在的事實,與世界遺產委員會訂定的標準間,兩相比對與認定的問題,需要專家的考核與評審。
說到金門要申請世界遺產,就足以令人興奮不止。湧上心頭的第一道喜悅,是提出此一理念與做法的人,是出自對金門這塊土地綿綿的珍惜與愛護。令人敬佩、令人感動。我們應將此愛惜金門的心,一波波擴散,成為所有金門人愛惜所有金門事物的滾滾熱心。
在此,特列出世界遺產委員會訂定的十項世界遺產標準(引自維基百科),期盼能激盪出更多思考的浪花,凝聚更切中實際的共識。
世界遺產委員會訂定六項人文標準,被提名的地方需具備:一、代表人類創造天才的傑作;二、展示歷經一段時間,或在世界一個文化區域內,建築或科技、不朽的藝術、鄉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等人類價值的重要互動;三、對現存或消失文化傳統或文明之獨到或特例的見證;四、能展示人類歷史重要階段的某種類型的建築物、建築或科技的整體或景觀之顯例;五、人類傳統居住、土地使用或海洋使用之顯例,代表一種文化或人類與環境之互動,尤其是環境受無法承受的改變之影響;六、直接或明顯與具普世意義的事件或生活傳統、思想、信仰、藝術、與文學作品相關聯者。
世界遺產委員會訂定另四項自然標準。例如:具有崇偉的自然現象或美景與審美重要性;地球發展史上的重要階段,生命之記錄、地質生成,如土地形成或重大的地形(geomorphic)或地文的(physiographic)特色等之顯例;地質與生物進化歷程,與陸地、淡水、海岸與海洋生態體系(marine ecosystems),以及動植物社區之發展的顯例;尤其是受威脅之物種之重要棲息地等。
金門有什麼足以納入世界遺產呢?世界遺產委員會訂的十項「特出的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標準,如上述人文六項自然四項。自然?奇景異觀不多,太武山?太湖?榕園?似未達上述標準。不過,人文方面,倒很豐厚可觀。例如閩式建築與祠堂廟宇,又如國防工事的碉堡與軍事遺址,隨時光的流逝,將對人類歷史與文化,添加與日俱增的累進價值與意義。
申請世界遺產可能激起的另一波重大意義,是一起來細數我們金門的「家珍」。珍惜我們金門的「家產」,不只是專家的事,更是全體金門人的責任。這一層體認,需要我們自我教育,也需要推廣性的宣導。金門申請世遺,不僅是我們金門人的一種榮幸與驕傲,更是金門對所有世人應盡的一分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