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論世遺與國家公園
年來金門各界莫不為二件事而忙碌:申請世遺、廢除金門國家公園。此事看似不相關,卻道盡了部分人士對世事未能深入之遺憾,頗值關心地方事務者深入探討。
首先來探討的是什麼是世遺呢?又什麼是國家公園呢?這兩者對當事者之影響到底是什麼呢?也只有從這些面向切入,或許才能釐清本文之立意。
所謂的世界遺產,是一項由聯合國支持、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負責執行的國際公約建制,以保存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傑出、普遍性價值的自然或文化處所為目的。其甄選標準,簡而言之,是真實性與完整性。近年來,世界遺產的概念與實踐不斷在發展。《奈良文件》確認了世界遺產對多元文化的尊重,2000年的《凱思斯決議》提出新的提名政策,並經由《蘇州決議》部分修正後落實執行,以期貫徹世界遺產「全球策略」,追求世界遺產所應具備的全球代表性和平衡性。
而國家公園呢?國家公園是一種保留區,通常由政府所擁有,目的是保護某地不受人類發展和污染的傷害。其基本特徵是區域內生態系統,尚未由於人類的開墾、開採和拓居而遭到根本性的改變,區域內的動植物種、景觀和生態環境具有特殊的科學、教育和娛樂的意義,或區域內含有一片廣闊而優美的自然景觀,此其一也。再來是政府權利機構已採取措施,以阻止或儘可能消除在該區域內的開墾、開採和拓居,並使其生態、自然景觀和美學的特徵得到充分展示。最後是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的參觀旅遊。美麗的山景、河景、湖景、海景,甚而人工水庫建景,皆可大量規劃、保護、發展成美麗的國家公園,吸引各地人士前往欣賞旅遊。
從上述之定義來看,就管制精神言,當然是世遺嚴於國家公園。因為國家公園尚可在一定條件下,允許以精神、教育、文化和娛樂為目的的參觀旅遊。況且,世遺的管制單位是聯合國,而國家公園管制單位是本國政府,其嚴鬆分寸不必再言,有常識者皆可理會。
就此而言,當金門各界嚴詞抗議金門國家公園妨礙金門發展、建設時,是否曾想過:且不論以金門目前「完整性」之程度,是否能通過世遺之申請,即使有幸通過此項殊榮,也即使我國政府在選票壓力下,撤除金門國家公園;但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世遺管制之嚴格,會不會落入去了一個「鬆緊帽」,卻換來一頂「緊箍咒」呢?其實不必等到那一天,凡有一點常識者都知道其結果。
月前《中國青年報》曾就大陸西湖列入世界文化遺產而論道:杭州由此成為只有讓「世遺西湖」積極有效地融入城市發展,才能切實刺激杭州國際休閑經濟發展,有力提升現代服務業的集聚競爭力,推動杭州升級為世界區域性城市。也就是說,根本之道不是世遺或國家公園,最重要的是城市本身之發展遠景到底在那裡?基礎建設、生活機能、綠野空間等現代化城市之元素,恐才是金門未來成敗之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