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加入教師工會﹖
金門縣教師職業工會在十二月十二日已經成立了,並隨即申請加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成為第二十二個成立的縣市會員工會。目前全國各縣市包括離島,只剩下花蓮縣和苗栗縣尚未成立,不知是否是偏鄉離島資訊不足所致?但在重視教育的金門,要辦好教育,教師的專業權益和工作品質不容忽視,時代變了,新時代的教師思維也改變了,以前所謂的「犧牲奉獻、顧全大局、犧牲小我」,不能被用來當作壓制教師勞動人權的藉口,教師合理的工作條件和待遇應被尊重和保障,不能因為教育或學校行政的漫無邊際業務擴充,而增加教師許多與教學無關的事務,尤其在明年課稅之後,教師從恩給的免稅到為求齊頭平等的課稅,軍人有「課多少補多少」的配套,而辛勤的中小學基層教師卻必須面對為追求稅負平等背後帶來的「變相減薪」,我們的政府大雇主既然不重視國民教育基層的教師,也無法挹注更多經費和資源在教育場域,教師們自當自求多福,俗云:「權益絕不從天上掉下來;權益是爭取出來的。」教師工會正是維護教師權益的團體,在目前的教育氛圍中,教師是相對的弱勢,因此惟有教師們有自覺,團結起來爭取政府挹注更多的資源在國民教育的區塊,並也讓教師們有更合理的工作條件和專業自主空間,才不會使教師淪為次等的勞動者。
金門縣教師職業工會成立後,地區的老師從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或是大學上課的老師或教授,無論是正式、代理、代課,只要持有合格教師證都可以申請加入。
為什麼要加入教師工會呢?教師工會和之前的教師會有什麼不同呢?教師會是依據教師法成立的教師專業性組織,雖然教師權益的維護有一定功效,但無協商權與團體結約權;對學校行政以及教育行政措施和決策,雖有一定程度的參與權和發言權,,但事實上對校務行政與教育決策的參與,只有形式上的參與建議權,對一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校務措施與行政決策,並無決定權,也無協商空間。此外一些規模較小的學校教師,人數少於30人就不能組學校層級的教師會,後來雖改為以分會或個別會員的身分參加縣教師會,但難免有形單影孤、單兵作戰之感。相較之下,教師工會就比較有法定的權力,而現行二級制的中央和縣市教師工會,更打破了小校的限制,教師均得以個別身分加入縣教師工會,而只要參加工會的成員過半,未來縣教師工會就有法定的協商權和團體結約權與對等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單位或會員之學校協商,以爭取教師合理權益。教師們起來吧!萬事起頭難,草創的金門縣教師職業工會,需要你的支持和參與,而成立初期的收費也將採取「服務少,少收費」的優惠措施以鼓勵老師們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