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適足以害之
俗話說「愛之適足以害之」,指的是偏執、溺愛之弊。這句話用在台灣政壇,例子不可勝數,就如曾經耀眼奪目的政治明星,受到選民盲目錯愛,一旦權力到手,權錢糾葛不清,終成階下囚,陳水扁是此中代表之最。而眼前的馬英九總統,又何嘗不是在媒體「盲寵」、群眾「盲從」、選票「盲投」下另一類型的政治人物代表?讓支持者由當初充滿期待,到現在則是感慨、失望與無奈!
馬英九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周美青在2004年幫他站台助選時講過,大意是「他不怎麼會關心別人」等云,這話明白告訴大家「他是個只關心自己的人。」所以,他「不沾鍋」的政治潔癖,再加上「模範生」與「明哲保身」的心態,形成「馬式風格」的特質,它的特色是「好處全是他的,壞事全是別人。」也就是不願承擔困難的責任,遠一點的例子如:余文在馬市長的特別費案裡扛起責任,他卻完全撇得乾乾淨淨;近者,林益世涉貪瀆案件,他為了自保,一句「林益世是榮譽主席吳伯雄所提拔」的話,十分冷酷與無情,這種「切割責任」的方式,手法粗糙。
林益世涉貪瀆案件,顯示馬總統的識人能力與資訊管道出現問題。林益世近幾年來,又是黨的副主席、又是立院黨團書記長,又在毫無行政經歷下一躍而為行政院秘書長,看得出是層峰刻意培養與拔擢的明日之星;許多和他接觸者都了解其行為跋扈、言語囂張,遲早會出問題;上位者是視而不見?或聽而不聞?甚至是太過驕縱溺愛,讓他有恃無恐、膽大妄為?最後捅出這樣的大紕漏;尤其是,府院高層一時反應不及,未能當機立斷,凡此,皆暴露馬總統識人不明,以及人才培養、考核機制的疏漏,付出很高的代價。
官場用人不能囿於小圈圈或過於偏執,否則早晚出事,禍秧個人或社稷。我在軍中三十年,見識過不少自認天縱英明、剛愎自用的長官,用人偏執己見,以至誤人誤己的例子。有這麼一位司令官,總以主觀認定人的好壞,只要是他認為好的人,即使是個壞胚子,他照用不誤;曾經為了某位才庸無德、會「拍馬屁」的愛將,雖然通不過人事查核,卻堅持派其擔任上校主官職;這人恃寵而驕、胡作非為,搞得天怒人怨,結果不出半年,就因涉及一件戰備工程貪瀆弊案而鋃鐺入獄,這是偏執之害的明證。
馬總統若要做一個好的領導人,在用人方面,必須從林益世的弊案中記取教訓,並檢討其用人決策過程的盲點,不要老是從自己口袋掏出人選,尤應健全人才培養的完善機制,廣納天下英才,蔚為國用,才是國家社稷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