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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溫度的金門城辛家「半招嫁」婚書

發布日期:
作者: 陳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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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金門之後,陸續見到了許多涉及金錢交易的人口轉讓契約,統稱之為「賣身契」,賣子、賣女、賣妻、賣媳,甚至賣大嫂、賣弟媳的都有,而且名堂眾多,花樣百出。
  不過,在這眾多的契約文書中,有些可以察覺得到其中另有隱情者,即使涉及金錢交易亦不宜逕以「賣身契」視之,例如民國19年(1930)金門城邱鐵圖將三歲女兒邱寶珠以大銀五十元賣給蒼湖堡湖前鄉陳許查某治當童養媳,二年後(1932)陳許查某治欲往南洋尋夫,邱鐵圖不捨女兒遠渡重洋,乃以原聘價格贖回自養,這份陳許氏所立「甘願退回苗媳字」就顯得頗有溫情。
  又如立於民國25年(1936)的金門城西門辛家「半招嫁主事約」,更是我所見過最有溫度的民間婚書。
  承蒙金門文史專家陳炳容老師的引介,我不久前看到這份金門城「半招嫁」婚書,主要內容如下:
  「金門城西門辛門王氏蟾嬸,今因不幸弟(第)四子辛藝亡故,兒子幼小,三餐難度,不得已,氏即代其設法托媒引就,與下埔下鄉蔡天富為妻,以半招嫁之,歎(談)定聘銀叄拾大員,即日仝媒見收訖。而一位小女名曰辛旋珠,匹配蔡天富長男蔡清廉為妻。而二位男兒,蔡天富代其撫養,日後長成,即回家娶婚。二比甘愿,各無反悔,異言生端,亦無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蟾嬸出頭抵當,不干天富之事。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半招嫁主事約字弍帋,各執乙帋,以為存炤。」
  這類「招夫養子」契約,我見過一些,對於這種半招半嫁,乃至母招其父、女嫁其子的親上加親的婚俗,並不陌生。然而,我常懷疑主其事者是不是貪圖聘金而把兒媳婦給賣了?
  直到陳炳容老師專程帶我去拜訪了金門城西門辛文進、許鳳圓伉儷之後,我這才了解這份婚約的當事人後來的發展。
  辛文進先生是上述「半招嫁主事約」中的當事人辛家「二位男兒」之中的長男辛家林的長子。據他說,當年他的父親辛家林和弟弟辛家樹、大姊辛旋珠,跟著他們的母親王針嫁到下埔下蔡家。除了辛家林因受不了閒言閒語,提前騎馬跑回西門辛家之外,其餘都按當年的婚書履行,他的姑姑辛璇珠後來果然匹配蔡天富長男蔡清廉為妻,他天生聾啞的叔叔辛家樹,則一直到其母王針1979年於蔡家過世之後才離開下埔下返回西門辛家。
  由於辛文進小時候係由祖母王針帶大,所以他有機會聽祖母王針敘述當初「半招嫁」予蔡天富之後的生活景況。辛先生說,如果不是他的祖母半招嫁給蔡天富,辛苦幫人帶孩子賺錢,日子實在過不下去;倘若不是他的後公(繼祖父)蔡天富先生每天走幾里路來西門城西門辛家幫忙種地、送信,並且費盡千辛萬苦把辛家典當出去的田園土地一一贖回,他們辛家也不可能擁有現在的豐足。
  因此,當辛文進從母親手上接過祖母留下的這份「半招嫁」婚書時,他感到特別激動。儘管這份婚書上連他的祖母的姓名都沒寫上,但他十分清楚,若非他祖母王針的犧牲和他後公蔡天富的奉獻,現在他們辛家絕對不是現在的樣子。他視這份曾祖母辛王蟾做主的「半招嫁主事約」為傳家之寶,藉此感念他祖母與後公「雙頭顧」的大恩大德。
  一般而言,涉及金錢交易、人口轉讓的賣身契,以及招夫、入贅、改嫁、再醮等婚書,民間往往視之為不光彩的記錄,秘不示人。金門城西門辛文進先生能不這麼想,而以他真誠感念祖母的態度,徹底改變了金門城西門辛家「半招嫁」婚書的溫度,實在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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