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金酒有一首歌
金酒是金門的「金雞母」,長年造福金門的鄉親,假如有一首歌曲傳唱,豈不是美事一樁,這是我的發想。
音樂是一種天籟之音,可以深入人心,起到一種潛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文化有時要以音樂先行。戰地政務時代,金門的戰鼓咚咚的響,《太武雄風》曾傳唱一時,但是時移勢異,試問《太武雄風》如今安在哉?
然而,金門就不能有自己的歌曲嗎?金門人歷經了戰爭與離亂,打落牙齒和血吞,金門人這種越苦越堅韌的精神,就像地瓜一樣,所以才有後來《番薯情》歌曲的譜寫,唱出了金門人的心聲。
那麼,我們今天只能傳唱滄桑的《番薯情》嗎?我們可不可以唱一首《金酒頌》。正如縣籍作家吳鈞堯說的:「金門過去戰地五十年,我們沒有白白等待,我們等到金門高粱。」而我則認為假如沒有金酒的誕生,金門人過往幾十年的苦都是白受的,你今天還能向誰訴說金門的犧牲與貢獻呢?
金酒在戰火中創廠,成為當今金門人幸福的根源,譜寫一首《金酒頌》傳唱,豈不是得宜?金門各級學校都有音樂課,老師可以教唱《金酒頌》,並講述金酒的歷史,達到文化與教育並行,飲水思源,往下扎根。
其次,金門每年舉辦許多的活動,也有很多場次的音樂會,如果能穿插傳唱,造成一種活動的高潮,讓《金酒頌》成為金門的縣歌。金門旅台各地同鄉會,每年也都有鄉親的聚會與聚餐的聯誼,在唱《番薯情》之餘,如也能唱一首《金酒頌》,豈不相得益彰?
這是一種創造性的文化,如果我們做了,它就會源遠流長,成為金門的文化資產;如果不做,金酒每年有一百多億的產值,只是一個產業的數字,還是不能發揮文化藝術的教育功效。而歷史文化是金酒的命脈,金酒不光只是賣酒,還要賣文化。只有有文化的酒,才會受市場的尊重與肯定。
金酒每年花很多錢做廣告行銷,廣告公司變不出甚麼新花樣,因為它都缺乏文化的元素,廣告公司只能在手法上求變求新,但是無法深入人心,也缺乏恆常的文化印象。以前大同公司的廣告歌曲:「大同大同國貨好。」事隔幾十年,我們即使想忘記都忘記不了。
職是之故,筆者借箸代籌,如果金酒公司廣發英雄帖,向海內外徵選一首金酒的歌曲,曲名看各自作者的福至心靈。假若取兩名,第一名獎金七百萬元新台幣,第二名三百萬元,這只是我粗淺的發想,那要端看市場的行情。
金酒徵選歌曲的時候,媒體就會發一次新聞,揭曉的時候,再發一次,頒獎時又一次。花一千萬元,媒體就免費作三次的金酒形象廣告,實在是非常上算的事。首獎除獎金之外,另獎十公升金酒一瓶,上面有作者的肖像與作者譜寫的歌曲,第二名五公升,只有作者肖像。如此,可讓作者成為傳家之寶,而與金酒之歌永流傳。
這是一舉兩得的事情,較諸先前在SBL冠名金酒籃球隊,每年不知花費多少經費,如今事過境遷它還有甚麼廣告效益可言的呢?我們的算盤不妨可以打一打?
徵選一首金酒之歌傳唱,本小而利大,可以讓產業與文化結合,讓音樂與教育並軌,唱出金門人幸福的源泉,感恩的心聲,向海內外的鄉親朋友宣示:「金門人,福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