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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形式主義

發布日期:
作者: 蔡振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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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過逝之際,我們離鄉在外的兄弟姊妹及親人都回家奔喪,父母以高齡分別辭世,兒孫眾多,平常各自生活一方的親人忽然齊聚一堂,把家中擠得水泄不通,加上弔喪親人來來往往,家屬依禮要在靈堂陪哭,孝子且要跪在靈櫬之旁,等客人弔祭完畢扶起。有時候正在吃飯,忽然有人來祭拜,一家人倉皇丟下飯碗,出聲痛哭,再者,由於親人大多散居外地,天各一方,婚喪等重大事情才會回鄉,久別重逢,不免藉弔喪之便話話家常,於是又言笑燕燕,殷勤話舊。這種一時哭一時笑的場景,我有時想起總覺荒謬,不知道這樣的喪禮是要我們哀痛,還是要我們節哀?以中國崇孝的文化傳統看來,喪禮的原始意義是要人哀傷的,但以今天的繁文縟節,卻適足讓親眷無法靜下心來悼念逝者。我想儒家規範生命禮儀(ritual),絕不是形式主義,而是幫助人走過生命重要的關節(passage of life)諸如出生、成婚、死亡,儒家重視現世今生,重視人倫群體,所以看重生命的始終過程。佛道則不然,正統佛教認為人死後會輪迴,修成正果則往西方極樂世界,我們相信親人都會登涅槃,如此只需靜靜送他們離開,無庸痛哭,甚至焚燒大量金銀紙錢。道家認為生死只是自然之道,萬物莫不如此,自不會重喪厚殮,所以莊子妻死,他可以鼓盆而歌。儒家以倫常情感維繫人際關係,當然要重視生命禮儀,但禮儀並非形式,它應該是情感的表達方式,所以孔子如果臨喪,則當日聞歌而不樂,弟子向孔子抱怨三年之喪太久,孔子教訓弟子說,我們生來三年才能免於父母之懷,何久之有?

古人居父母之喪不乏哀毀骨立的例子,更有人茅蘆草茨守在墳墓之旁,這種哀傷情感的表達畢竟過猶不及,人生幾何,若恪守傳統規範,則一輩子為祖父母、父母守喪要耗去多少歲月?中國人畢竟懂得變通,三年之喪不知什麼時候變成二十七個月,至少唐宋時官員守喪辭官已是如此,到今天截頭去尾,除孝之時,去父母辭世事實上只有一年有餘。但變通有時會成為形式主義,只要保持名義,可以不管實質的意義是什麼。譬如傳統喪禮中,從親人過世到入殮出殯,往往耗時十天半月,這在農業社會也許不成問題,但在生活形態已為工商業定調的今天,許多繁文縟節往往讓人疲於奔命,失去了生命禮儀的原始意義,失去了喪禮表達情感的作用。許多人對這些都心知肚明,但真正敢冒社會大不韙去改變的少之又少。有人說:喪禮是為生者辦的,不是為死者。喪禮場面的大小往往關係到孝子親屬的人脈和社會地位,於是喪家不惜金錢,雇用花車、鼓樂、職業孝子,請出電子誦經,擴音播放哭調,一場喪禮變成賣力演出的荒謬劇,親人疲於應付,豈有心力去追懷悼念逝者?

魯迅在近百年前對這種居喪方式早有批評,並且寫成了小說,在〈孤獨者〉一文中,他創造了魏連殳這個特立獨行的角色,祖母過逝時,眼看親人明裡哀痛逾恆,暗裡為遺產勾心鬥角,魏連殳沒有掉一滴淚,卻在喪事過了許久後,才真正大哭一場。〈孤獨者〉其實是魯迅半自傳的小說,有他真實經驗的投影。以魯迅的激進和思想革新的角色,尚且只能藉小說批評一番,況他人乎?魯迅太了解中國傳統的力量和改革的不易,這是為什麼他的小說如〈藥〉中總是對革命悲觀。歷史上敢於如王安石大聲嚷嚷祖宗不足法者畢竟是少數,王安石熙寧變法最後畢竟是失敗了,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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