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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對新考績制度的企望一個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發布日期:
作者: 葉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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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從報章雜誌中,每每可以見到有關考試院長推動考績改革的理念及作法,身為一個服務基層數十年的小公務員,有一些話實在不得不藉此一吐為快,並希望能作為新制度制訂的參考。
 我們當然也引頸企昐真能設計出一套周延、公正、客觀的考核制度,而達到『獎優汰劣』的功能,如此對於默默付出、腳踏實地的公務員們,方不致有因為『某些不客觀的因素』而成為考績制度下的犧牲者之遺憾,我們衷心期昐有客觀、公正的『新考績』制度產生,並能因此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熱忱與效能,提升服務的品質,如此方能符合考績制度的立意精神。
然而畢竟制度是刻板的、抽象的,常常一套很好的制度,執行到最後卻得不到預期的效果,甚且落差很大,執行者的心態,才是決定制度成敗與否的關鍵。古云:『橘逾淮則為枳』,因為國家、民族性的不同,可能在西方國家實行很好的制度,移師在東方國家就適得其反,難以達到預期的目標,再好的制度,在摻雜人為因素影響下,就難以客觀了,要不然怎麼會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名言呢?
一個『決策制度』的產生,決策者大多是身處『高職位的長官』所制訂,他們無法瞭解低階公務員的無奈與苦楚,以他們的立場來設定的制度,比較理想化,然並未能『感同身受』領略到低階公務員的不平與無奈,為什麼人人都那麼在意考績等第的問題,如果不是考績等第牽涉到一個公務員爾後種種『訓練、升遷等…』許多相關權益,倒是無可厚非,況且考績的結果常常在『不客觀』的情形下所產生,是大家所公認的事實,也是各機關普遍存在的問題。
 有關考績的評比,各機關所採取的措施各有不同,有的機關採取『輪流列乙等的方式』,有的採取『新進人員先行列乙等』,不管什麼方式都難盡如人意,有人認為:『新進和剛升官的公務員、想認真工作的人,按照陋規通常被列乙等,這能算是公平嗎?』,那我請問一下,對於終年在這個機關服務、克盡公務員本分、埋頭苦幹、兢兢業業的人,卻在『不客觀』的因素下、沒有理由的就被打乙等,這樣就公平嗎?如果說:能升官、又被考核甲等,天下的好處都他家獨得,只有他才優秀,那對其他的人而言,又豈有何公平可言?就以乙台機器來作比方吧!主結構的大機件固然很重要,但小小螺絲釘也有他的存在價值,不要輕忽它的力量,『墨菲定律』告訴我們,小問題仍會形成大災禍,小螺絲釘出問題,整台機器不見得能正常運作。同理,在公務體系裡,職務的高低、責任的輕重,以及所需資格條件之不同,已作各種職位、職系、職組、職門、職級、職等的分類,『因事設職』、『按職擇人』,而有不同的『待遇』與『身分地位』。在整個行政體系裡,有這個需要,才有這個職務的產生,一件工作、任務的完成,應該是團體裡大家群策群力的結果,不是誰所能獨力完成的,各個職務都有其重要性,任何一個職務,都有其功能性,都有它一定的貢獻與存在價值。少部分人確有不敬業的態度,然大部分公務員都想奉獻所能、盡忠職守,不是新進和剛升官的人才會認真工作,新進人員被列乙等就認為不公平,這點實在令人無法苟同。
 至於談到有的機關其考核方式是用較鄉愿的作法:採用『輪流列乙等』的方式,也有人說:『會因知道即將列乙等而不認真工作』,這樣的說法也無不可(但也不是被列乙等者就不會認真工作,大部分仍然會努力工作希望能獲得肯定,而不會就此而怠忽職守),用輪流的方式,但這也是該機關內部大家的共識下所產生的結果,如果不是在大家『共識』的前提下,也不會有這種方式的產生,不可否認的,雖然也是不公平,但是畢竟這也是一種減少紛爭的解決方法之一,那一種方法才是公平的呢?各自認知的角度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我想應該是無解吧!然而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應是基本的原則才對,考核成績的不公與偏頗,那是公務機關存在已久的事實,又豈是一朝一夕的事,就趁此新制度的產生,做個總檢討也好!
 談到考績,因為考績對於公務員一輩子的影響深遠,且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致每到考核時刻,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爾虞我詐、團體裡迷漫著不安的情緒,影響整體的團隊精神。歸根究底『孰令致之』還是出在制度的問題,因為不管是各項『績優的評審』或是『升官等的訓練』……等等,考績與獎勵常是基本的要件之一,而考績甲等與乙等的差別『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例為乙等者分數較少,可能就失去機會,例為甲等不但分數高,升官與各種獲獎機會也高,所以甲等與乙等之間是公務員心中永遠的痛,這又豈是『高階長官』所能理解的,尤其在行政機關裡,高級公務員『長』字輩們『甲等』的比列特高,位階低的公務員要得到『甲等』,那就何其辛苦與困難了,所以同職等評比較為合理。
 如要切實杜絕公務體系弊端、重整考績制度,那麼相關的許多配套都得一併修正才行,譬如『獎勵制度』的不公,也應是一併改革的方向吧!政府機構裡個個行政單位、甚至同個機關裡不同的科室,敘獎的嚴謹度均有不同,沒有一定的標準,通常視長官的愛惡而取捨,但是許多績優的選拔或是升等、訓練…等活動,偏偏皆以『獎勵多寡』為要件之一,獎勵愈多分數就愈高,機關裡擔任基層且靜態工作職務的小公務員,要得個『嘉獎』,那已是長官特別施捨的莫大恩惠了,遑論要得個『小功』的獎勵,那無異緣木求魚般的困難,反之,辦理較動態性的職務(辦理各項活動…..如選舉等),獲得獎勵的機會相對的增多。如果獎勵不是有什麼特殊才能貢獻,而是因為職務的關係,那麼,對某部分堅守崗位,盡心職務,因為先天職務上就沒有獎勵機會的小公務員來說:顯然也非『公平』之舉。
 談到要重新設計考績評鑑的表格,現在的考績制度裡,還是有『平時考核』、『才能』、『品德』、『操守』、『學識』等項目,但是各位委員們,請捫心自問,能真正客觀的評比嗎?各機關裡該有的會一個也不會少,該有的委員也相當齊備,但是是否能真正視其個人之工作表現、工作態度,憑良心考核呢?大家心知肚明,考核委員各自有種種不能對人言的難處與考量,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是因為其中充斥著『權力的傲慢』與『無法理解的因素』,否則『考績制度』也不會成為眾所周知、令人詬病的地方,也不會有『橡皮圖章』這種名詞的形容?坊間流行的公務員『葵花寶典』如:『苦幹實幹撤職查辦』、『東混西混一帆風順』、『任勞任怨永難如願』、『全力以赴升遷耽誤』、『會讚會溜考績特優』並非空穴來風、也是其來有自的。
 理想化的考績評比要『客觀』、要有『面談制度』,讓受評者得以知道他什麼地方未能達到長官的期望,跟同仁比較,他什麼地方不如人,需要改進,而不是輸得莫名其妙、毫無理由,一切以『機密』為藉口,作為搪塞的理由,這就是令人不服的地方,然而理想畢竟是理想,實際執行上仍是有其困難性。
 新制度裡談到『雙向考績』,非主管可以匿名給主管打考績,我認為這個理想是行不通的,試問:雖然是匿名考核,但是主管自然有辦法知道是誰對他有意見,如果是你,你會做這種自討苦吃的事嗎?有的首長動輒以『考績』做考量,誰敢有此唐突冒險之舉,除非是你不想在這個機關工作了,現實生活裡有雅量接受批評的人畢竟不多,也不可能再有『唐太宗與魏徵』這種能接受批評與敢於批評的君臣出現,想要安身立命,不得不有歌功頌德的違心之論了!以致『官大學問大』,長官的作為永遠是英明之舉!
 有人說:『簽簽到、看看報、等著下班時間到』,會有這些說法不排除少部分人有這種行為,但是畢竟大部分的公務員都是戰戰兢兢、奉公守法的、努力做好公務員的本分,不是人人皆能看報、喝茶、聊天、等下班,少部分人不敬業的行徑,是其品德與操守問題,不能因為那些老鼠屎,而抹煞大部分公務員的努力,這樣的說法對大部分公務員來說:有欠公平。
其實,這麼多考績問題的爭議,也可以說是不公平的制度所使然,既然考試院長有決心改革考績制度,那麼一定有智慧設計出一套周延、客觀的新考績制度,我們也樂觀其成,額手稱慶。如果新『考績制度』的產生,能提升公務員的素質,且能加強對人民的服務,這也是我們所企盼的,如能讓公務員在奉公守法、致力服務的同時,且在人性化的管理裡、給他無慮的環境,能感受到長官該有的關懷,對其努力的肯定,如此才能有衝刺的動力,得以發揮最大潛力而提高行政效率。讓考績制度能真正且確實達到『獎優汰劣』的效果,而不是『打擊士氣』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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