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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枉過正的性別教育

發布日期:
作者: 盛宜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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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閱讀到一則有關台大機械系甄試題目因違反性平原則,而被教育部性平會開罰的新聞,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該筆試題目的內容大概如下:生存的自然中有許多自然的律,例如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這是社會與家庭的律,而「工程師的工程創新不能違反自然的律」,要求考生以「工程師的社會責任」為題,闡述一件工程師應盡的社會責任,以及此社會責任依據的律。乍看這個題目,其實感覺出的很靈活,文字上也沒什麼不妥之處,但居然有好事者向教育部檢舉,說命題有性別平等上的疑慮,誇張的是,教育部所組成的調查小組,竟然認定與性平觀念有所牴觸,遂對台大開出了三萬元的罰鍰。
眾所周知,常態性的婚姻關係本就是由一夫一妻產生,合乎民法上的規範,即便現今潮流講求多元成家,國內立法機關幾年前也才剛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然而新觀念必須慢慢的靠宣導和教育,讓國民有時間去接受和釋疑。如果行政機關,僅為彰顯政府對平權觀念的重視,而對台大的無心之過施以處罰,這又形成了另一種的文字獄,是過度的恐嚇和干擾教學。
「常態」和「自然」應視為中性名詞,不該作為價值判斷的依據,當然「非常態」和「非自然」也就不該以貶損的眼光來看待。我們可以讚美一個人「非常態」的眼光極為獨到,思考邏輯能力勝於常人;能擁有「非自然」的行為反應,跳脫一般人僵化固著的處事模式,這就是一種積極正面的看法。至於陳述一般性的社會現況,提醒工程創新必須服膺自然法則的規矩準繩,難道都是在汙衊性別平等的真義、阻礙性別平等政策的推行?
影響所及,個人認為對現今的學校教育,反而會造成莫大的困擾。老師在對學生授課,凡談到有關家庭的組成結構時,得句句斟酌免得落人話柄;考試出題,有涉及到性別議題時,又得反覆推敲該用哪些詞語含糊帶過,才不會違反法令。如此的擔心動輒得咎,導致教師的發言內容處處設限,學生在觀念上也因而易生混淆,反而造成學習上的反效果。
性別平等的推展,其主要目的是要在社會現有的性別意識裏,融入更為包容性的觀念,打破性別的藩籬,建立多元化的形態,其立意是良善的。其實因時代的進步推移,民智已見開啟,即使有些人依然不認同性別平等內涵,但絕大部分的人也都願意努力來改變原有的想法,學習適應新觀念和新思潮。對於此次的出題事件,政府的立場應該以建議來取代懲罰,不該以殺雞儆猴方式來威嚇學校當局。新的想法和行事,須要靠時間和長期宣導來慢慢扭轉舊有觀念,並非靠強勢作為就一蹴可幾的,望政府教育當局能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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