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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

發布日期:
作者: 浮雲/金城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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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聽到許多人抱怨混亂的交通現象,指責政府的無能,但矛盾的是,當面對政府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人們卻又氣憤的說:「政府又缺錢用了!一天到晚沒事找事做,分明來找麻煩的!真是死要錢!」政府積極維護交通秩序應該是受到人民推崇的,為何變成惡意的責罵呢?

看到這些矛盾的現象,我總會想:「到底交通問題是全民的責任?或這只是政府的職責?」每個人都知道,國家秩序與社會治安的維持是全民的責任,監督政府與挑選官員是全民的權利,遵守法規與回饋社會是全民的義務。只是,當面對真實情況時,往往是「道理人人懂,實踐放一邊」。每個人都只記得權利的行使,卻吝於付出責任與義務。

到底人民對政府的不支持是從何而來?曾有一位朋友跟我陳述一件親身經歷,他說,一次,他在內湖康寧路上的某個路口打算迴轉,正好對面公車要在這邊的路口轉進去,他心想:「這個路段塞車最嚴重了,先往前移一點讓公車進去吧!」在他的先行禮讓下,沒有造成路段的短暫塞車,但卻因此讓自己收了一張紅單。原來,他的一個小舉動卻使正常的迴轉變成了雙簧線迴轉。當然,要是警員一開始就在路邊執勤而不是突然從巷口出現,就不會只看到他違規的景象。

他向警察解釋事情的經過,希望警察看在他不是惡意違規下原諒他一次,警察不僅充耳不聞還擺出囂張且冷酷的高姿態。而後他向警察詢問正巧也迴轉的某台車及眼前一大堆的紅線停車,想釐清警察執法的標準,沒想到警察卻惡狠狠的回應:「你再說阿!是不是要我多開幾張紅單給你?」面對這樣的情形,他只能乖乖噤聲,不再開口。

從小我們被灌輸「警察是人民的保母、秩序的維護者」但當我們實際面對及親身經歷時,卻產生內心的交戰。一大堆法規的修改與增訂,對不懂法律及非法律系出身的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難懂的知識,除非親身經歷,否則永遠搞不懂到底有多少法條?法規的內容又是什麼?違規就是不對,但卻不構成如殺人放火般傷天害理的罪名,為何向警察詢問法規依據及解釋事情原委,卻換來一句惡狠狠的威脅?難道警察面對人民無意的違規,就非得惡言相向及只用眼前的殘缺片段來下結論?

國家秩序的維護是全民的責任,秩序的周全訂定是政府的職責,倘若政府與人民無法相互信任,我們永遠無法冀望國家走上正軌。人民在觀看黨政軍的報導時,一句掛在嘴邊的話:「唉!都是在作秀啦!誰不知這些都是媒體建構出來的畫面啊!」深深的隱含著人民對政府的極度不信任。如果人民對政府的絕望與指責無法改善,人民與政府無法同心協力面對國家困境,那我們又如何奢望未來會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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