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不是專科為何在專科看診?
日前金門日報言論廣場陳述金門縣民因聽力障礙,到本院接受聽力檢查,但是檢查結果卻不符合開立殘障證明。但聽力顯然比鄰居差,鄰居可以拿到證明並領有殘障手冊。為了此事請教本院醫師,本院醫師陳述自己並非耳鼻喉科專科醫師,金門只有金城的陳耳鼻喉科才是真正的專科醫師,有問題可以去找他複檢,因此提出兩點問題:1.不是專科醫師為何看診?2.為何有些病人可以申請殘障證明,有些人卻又不可以?依據上面陳述本院有幾點要聲明:
一、金門縣立醫院及本院均無耳鼻喉科專科醫師,但為提供地區軍民鄉親之醫療服務,並經金門縣社會局委託授權,辦理「聽覺機能障礙」之鑑定工作。本院之鑑定工作委由外科醫師兼任,並同時配合有聽力檢查訓練合格領有證書的技術人員共同執行。其聽力檢查作業流程為患者先經由專業技術人員作聽力檢查,其數據報告交醫師作初步判斷,若符合殘障標準,則開立證明;若不符標準則建請患者可去其他醫院作複檢。
二、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對聽覺機能障礙區分為重度、中度及輕度,須符合上述等級標準才能領取殘障手冊。其「聽覺機能障礙」中規定凡兩耳重聽程度經聽力鑑定皆達到55分貝以上而仍無法聽覺,經醫院醫師鑑定無誤,才可申請殘障手冊。因條件要求需要兩耳皆符合標準,故如其中一耳未達55分貝以上,仍是不符申請障礙等級。
以上之聲明,乃是就本院作聽力檢查之流程與立場作一陳述,若金門鄉親對本院作法仍有疑慮,歡迎來電至本院詢問,本院必當竭誠為鄉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