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
老朽日前參觀文化局,只見文化局大廳左右兩側懸掛右邊「立修齊志」,左邊「讀聖賢書」,經過仔細研讀,「立修齊志」,出自中庸修身、齊家、治國的句子,而又將治國的治字改為音同字不同的「志」字,是掐頭去尾,只要中間,一篇好好文章,經過這一改,就好像是黃牛鋸了角,牛不像牛,馬不像馬,原文的骨髓精華,喪失殆盡,是一個不具創意拼湊之作。
「讀聖賢書」,可以變化人格氣質,禮教規範人的行為道德,,教導人們三剛五常,天地君親,家庭和睦,社會祥和,一般平民百姓,安於現實,作亂犯上者,鮮矣,乃造就了國泰民安,所以,「讀聖賢書」,有其時代背景的需求。
「讀聖賢書」,在實用上有其侷限,例如:法院的判決書、檢察官的起訴書,這些都是讀聖賢書的執筆者,用文言文寫出來的文字,看得懂的人不多,所以一代文聖胡適先生提倡白話文,不是不要「讀聖賢書」,為了文化歷史的傳承,只能作為文科專門學術研究之用,人類已經進入太空時代,我們還在讀四書五經之乎者也,未免有點不合時宜。
我國傳統對聯文化,懸掛中堂右左兩側文字,是為對聯,而其文字內容,相互對襯,還有平仄,最重要的,右邊文字有先行的定律,例如:「讀聖賢書」在右,「立修齊志」在左,雖不完美,尚能接受,如果,「立修齊志」在右,謬矣,那就是教導世人,先行「立修齊志」,而後再「讀聖賢書」,你想,一個沒有讀過書的人,如何懂得及實行「立修齊志」,豈不是趕鴨子上架,對牛彈琴,所以,「讀聖賢書」在先(右),「立修齊志」在後(左),能說不是嗎?
去年我曾寫過一封信給文化局長,提醒此事,結果石沈大海,沒有下文。是非對錯,總該有個訓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