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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台灣古蹟修復的困境

發布日期:
作者: 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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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大地震迄今已經邁向第8個年頭,目前多數遭地震重創的古蹟都已完成修復,較大模的修復工程僅剩霧峰林家及鹿港龍山寺修復工程仍進行中,921重建委員會的落幕,代表的是另一個古蹟修復低潮期的開始,古蹟修復高峰是在921震後第2年開始結束於震後7年,這是台灣有史以來修復古蹟最密集且投入經費最多的時期.,很多以前荒繆的工法、偷工減料的態度、文資法的不周全一一顯露。

基於政治考量修復工程的龐大經費需於短時間內消化以達到政績的亮麗,限期發包、限期完工;修復技術在無法提升下只好蠻幹,在與時間賽跑中傳統工法步驟被惡意簡化,在公共工程委員會壓力下,營造商必須花更多的心力面對查核(磨練了營造廠更高深的表面功夫),傳統工法與技藝傳承被政府虛晃一遭後,面臨的是人才流失與就業困難的問題。

古蹟修復工程雖是公共工程的一部份,但是它與現代營建卻大不相同,光是木結構建築的結構力學,全台灣或許還沒有人能算的出來,畢竟木材是有機物,他會因溼度、溫度、季節、氣候改變,榫接的方式、深度、尺寸而改變木結構的穩定性。現今政府發包過程仍把古蹟工程當作一般工程來計算施工工期,要求的是速度而不是品質,時常聽見文化局官員或文建會官員來到工地,要求的就是速度,品質往往是可以被犧牲畢竟他們是政務官,有政績有職位,沒政績被逼退,現在連同一些事務官也承受壓力而罔顧了文化資產保存的真意,一切都以仕途為重。

台灣古蹟修護生態很奇怪,認真、有良心、肯負責的營造商往往會越做越小,而偷工減料、做表面功夫、低價搶標的營造廠往往越做越大。古蹟修復工程必須腳踏實地,因為使用傳統工法施作所以曠日費時,因為真材實料所以所費不貲,更因為好匠師難尋所以重金禮聘,而以上在現在的修復工程上完全看不到,先由傳統建築的構材來舉例,早年台灣使用的木材大部分是台灣檜木及大陸福州杉木為主,台灣檜木現今已禁採,僅剩一些林務局標售的盜採檜木,而大陸福州杉木雖可以進口,但大部分都是人造林木,材齡皆不過40年,跟以往從大陸泡海水拖運到台灣的百年福杉相比,根本是LP比雞腿,台灣人不是沒錢買,而是大陸不可能再出售百年原始林木。

麻絨白灰是傳統建築很重要的表面塗料及泥塑素材,塗抹於壁體的麻絨白灰必須透過養灰步驟才能施作,簡單的說就是必須經過水化過程,此事前準備工作必須耗時一個月以上,當然當中還有許多必要的步驟跟程序,但現今修復工程往往求速度,根本就無法遵循傳統,品質當然無法達到標準。

傳統匠師技藝傳承的角度來看…記得前年在台南與一位近80歲的傳統泥塑匠師請益,他表示水泥比傳統白灰好用且堅固,並指著牆上的半立體泥塑人物的臉部要我比較,但我反問他:您是否有徒弟,他回答:「有,但是都沒工作做,所以都轉行了,現在沒人要做傳統泥塑工作,會餓死」;我只輕聲的回應了一句話:『因為「太」堅固了』,他沉默低頭沉思了一會,我想他了解我的意思。其實遵循傳統工法,除了技藝傳承外更保障了傳統匠師市場,如果缺乏遠觀,只圖近利,不知不覺就葬送了傳統匠師的生計。

筆者曾從事各單位古蹟修復工程相關人員,從各個角度的立場看來,台灣古蹟修復是悲哀的,政府於建造物修復技術上沒有嚴謹的規範及通則,亦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認證,目前僅內政部主管時期開設了大木匠師培訓班及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班,而其他小木雕刻、彩繪修復、泥塑剪黏、泥作汙工、屋瓦鋪設皆無培訓及認證。

台灣目前並不是沒有傳統老匠師提供傳承,而是老匠師無文資法觀念,記憶猶新今年參加文建會委託台灣藝術大學舉辦的漆食作研習,邀請日本國寶級匠師來台交流傳授技藝,也是其中學員的我不時聽見台灣老匠師竊竊私語說道:「這個東西我可以用5個步驟就作的一模一樣,何必用到7個步驟」,或許是台灣人太聰明,所以可以簡化步驟而模仿出一模一樣效果的成品,但其傳統步驟是先人透過歲月累積經驗而得到的最佳施作步驟,對於施作出的品質有一定的標準,但台灣匠師卻無法深刻體會。難不成這是台灣歷史僅三百多年的錯,我們還在摸索「在地修復技法」,還停留在土法煉鋼「錯誤中學習的心態」,很多學者或是文化工作者時常扛出「本土技術」來抨擊外國技術參與國內古蹟修復,試問:在政府無能解決建造物技術層面問題、無科學數據佐證、本土匠師缺乏文資法觀念下,我們為何不接受外國長年的科學研究數據及經驗。

日本擁有三百餘年的古蹟修復經驗,是地理環境、氣候、建築素材最接近台灣的國家,它們的古蹟修復工程由半官方機構(修復技術協會)進行設計、監造,之後再發包給營造商,規模相當的古蹟修復經費幾乎是台灣的5倍以上,而修復時間亦是如此。或許每個接觸過日本工程或是曾到日本旅遊看過它們施工的人或許都會發現,他們嚴謹的工作態度是令人敬佩的,相較之下,台灣匠師相形失色;並不是刻意貶低台灣匠師,而是台灣匠師不愛戴安全帽,工作時總喜歡刁著煙、嚼食檳榔,不時就把檳榔汁液直接吐在灰泥裡,以為拌一伴混一混沒人會看到,煙頭或檳榔渣就隨手塞在磚縫中以為沒人看見就沒事,而且深信水泥是「萬靈丹」不加水泥到白灰裡心理沒安全感,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會造成古蹟修復工程品質低劣的原因筆者拙見有四點:

一、古蹟修復經費偏低的狀況下,得標價幾乎是編列預算的7│8折的價格,雖然目前多數已使用合理標,但合理標其實亦不合理,預算編列偏低的前提,對古蹟修復本身就不合理,原本須100元修復的東西預算編審時硬砍掉20元,然後發包開標,承商以75元得標,試問,原本應該有100元品質的東西,扣除承商利潤有可能達到75元品質嗎?可想而知是不可能的,所以台灣古蹟修復一直維持60│70分狀態,政府要馬兒跑,又要馬而不吃草,甚至還要擠出一點馬奶解渴。

二、多數營造商得標後,會發包給下包承攬,依木作、泥作、瓦作、剪黏等等發包出去,由於這些匠師本身於施工前就經主管單位審查核備,所以無法輕易更換,以致施工期間營造商對於品質管控形同虛設,還必須遷就匠師,深怕要求太過嚴格遭匠師反感罷工不進場施作,導致工程延宕營造商當然無法對業主交代。國內有資格修復古蹟的匠師就那幾位,在寧濫勿缺的狀況下,趕進度、如期完工成為古蹟修復品質的致命傷。國內有少數擁有固定匠師班底營造廠採點工制,但顧及品質的結果下往往因利潤微薄無法低價競標。

三、古蹟修復相關業務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由上而下來看,文建會主管機關雖已具備足夠的古蹟修復「常識」,但居於上位,承受政治壓力導致眼高手低,時常想當好守門員的腳色,但卻也必須隨政客們起舞,而基層承辦人員雖不是古蹟相關學經歷,亦臨危受命硬個頭皮幹,大部分的正式公務人員皆不願意到古蹟修復相關部門工作,導致必須招攬具古蹟學經歷之約聘人員擔任承辦人員,而識途老馬的正式公務人員必定會把艱深的工作交給約聘人員,導致約聘人員流動率高,造成整體效率低落。而營造廠方面,擁有完整學經歷的人才短缺,所以時常聘用一些建築、土木工程人員,雖然有心學習,但學到的都是創造利潤、速度、敷衍功夫,乃至最後因面臨專家學者審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時,發現古蹟修復工程比現代工程麻煩,而薪資又比現代工程少,所以人員流動率與縣府約聘人員流動率相差不遠。

四、國內對於專家學者的認定非常模糊,時常有球員兼裁判的情形發生,在學校的講師或教授時常具建築師資格(或是營造身分)及評審委員資格的三重身分,一方面在學校授課一方面在外執業,偶而會接受文化局邀請擔任古蹟修復工程評審委員,當甲建築師設計監造,乙教授當評審委員,因為同是建築師及教育工作者,往往會手下留情,且甲建築師亦有資格及機會成為審查委員去審查乙教授的案子,在互惠與互相牽制的狀況下,專業性令人質疑。而所謂學者指的皆是學術單位的教授,也因為學術專業性所以對於實際工程參與度皆不深入,很難了解實際的古蹟修復狀況,有時會請歷史系的教授來審查古蹟設計規劃,請建築系來審查泥塑剪黏,請結構教授審查彩繪修復,諸如此類屢見不鮮。更別提專家了,所謂專家皆是業界佼佼者,多數本身仍在執業,若找甲派德高望重彩繪匠師審乙派匠師徒弟之彩繪修復工程,因派別不同會有兩種反應,一、同是同業所以不願意批評對方,二、因派別不同、技法不同造成衝突,工程無法繼續施作。若請甲派德高望重彩繪匠師審該甲派匠師嫡傳弟子彩繪修復工程,必定因屬同門同派而有所保留刻意放水,很難保證修復工程品質。

接下來的這幾年將是古蹟修復的低潮期,也因低潮期,或許人們又會漸漸遺忘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性,文化資產(古蹟修復)如果不受政府重視,國家必定無法教育出人文主義的人民,失去文化的根,模糊了歷史的延續,台灣人雖具備了飛出這海島的羽翼,卻無法訴說這美麗島嶼三百年來的文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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