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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人物》林更穎-曾任司法事務官的律師 法拍實務專家

發布日期:
作者: 陳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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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更穎是嫻熟法拍實務的專家律師。(陳永富攝) 林更穎是嫻熟法拍實務的專家律師。(陳永富攝)

本籍:金城鎮前水頭,彰化出生
現居:台中市西區
學歷:台中一中、政大法律系
經歷:台中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正誠法律事務所律師

林更穎是金門旅台第二代,今年43歲。他自小學業成績優異,台中一中畢業,考上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組。民國88年政大畢業,服兵役後專心備考,91年即上榜律師高考,執業律師3、4年後,96年轉換跑道考上司法院首屆司法事務官,在法院任職10年,前年回任律師,在台中市正誠法律事務所服務。
曾經手數萬件強制執行案 賣出破千件法拍物
在司法界,林更穎擁有從律師、換當法院司法事務官、再回任律師的特殊歷練,兼具律師辯護及法院實務經驗,尤其他任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前後10年又10個月的公職期間,有近8年的時間辦理強制執行業務,亦即俗稱的法拍屋業務,經手過數萬件的執行案件,賣出破千件法拍標的,堪稱法拍實務專家。
公職生涯中,他看遍法拍屋市場各種光怪陸離的亂象,深感在法拍資訊已如此公開透明的現在,仍有許多欲購買法拍屋者因種種原因裹足不前,所以在回任律師後,與伙伴成立《律師法拍Ryan律師》FB網站,專門分享法拍屋的相關法律與物件,也提供生活上實用的法律知識。
他服務的法律事務所,除受委託辦理民、刑事辯護案,也受理協助標購法拍屋物件、法拍屋分析說明、委託投標(代標)契約審閱、法律諮詢服務等業務。
林更穎說,法拍屋經過幾拍流標,相較市價便宜甚多,一度讓人趨之若騖,早年不時頻傳「海蟑螂」借勢圍標或霸占法拍屋,要脅勒索「搬遷費」情事,甚至大肆破壞法拍屋,經過司法院整頓及法拍資訊透明化,「海蟑螂」消聲匿跡;但隨著房價高漲,投入競拍的人增多,反而有因競相搶標,「法拍價甚至高過新成屋價」的怪異現象。
他表示,如法拍到法院不點交的房屋,或遇到屋主或有心人以假租約等拒絕搬遷時,的確會較困擾,但只要提起遷讓房屋訴訟,再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仍可順利取得法拍屋,只是要多花些時間,如此「以時間換取法拍屋差價利潤」,他認為是值得的。
他並建議標購到法拍屋者,可立即投保房屋險,這樣即使真的遇到惡劣的原屋主或「海蟑螂」要求得標者付出高額搬遷費,得標人不願意付錢了事,而遭拆牆鑽孔、馬桶灌水泥等破壞法拍房事件時,除可向法院提告毀損訴請賠償,亦有保險公司理賠保障。
承辦全國首例繼承新法 助三姊妹脫離母債苦海
林更穎是民國96年考取首期司法事務官,當期錄取60人,受訓後分發各地方法院任職。司法事務官主要辦理民、刑事案件之外的非訟事務包括:1、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2、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3、協助法官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
林更穎於10年又10個月司法事務官任內,經手過數萬件之執行案件,賣出破千件的法拍標的,成為熟悉法拍實務專家。
他初任高雄地方法院任司法事務官不久,民國97年1月底就處理了全國首例的依民法繼承篇新修規定,撤銷銀行對高雄吳姓三姊妹因未拋棄繼承去世母親六百萬元債務,而遭扣薪的強制執行令,協助生活陷入困頓的三姊妹脫離苦海。在司法史留下紀錄。
此案緣於吳姓三姊妹父母早年離異。10年前母親往生,當時還未成年的三姊妹不知道母親還有欠銀行債務未清,因此未辦理拋棄繼承,直到96年初銀行通知,才知概括繼承了母親四百多萬元債務;三姊妹母親生前另替友人作保,該友人積欠的二百多萬元債務也移轉算到無辜的三姊妹頭上。
三姊妹96年起就對銀行提出訴訟,但因當時《民法》繼承編修法尚未完成、屢屢敗訴。銀行並向法院聲請強制扣押三姊妹的薪資償債,讓她們求助無門。直到97年1月4日修正之《民法》第1153條第2項增訂法定限定責任規定公布施行,始有轉寰。
林更穎說,《民法》新修規定,對未成年人繼承債務修改為限定繼承,未成年人僅須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他根據訴訟資料查出,銀行原聲請對吳姓姊妹執行命令要執行的財產,是吳姓姊妹上班所得薪資,並非她們繼承之遺產,而於1月底裁定將原執行命令撤銷。此案乃率先各法院執行新法,三姊妹收到法院通知書回應:「從去年初得知債務,過去一年整個家庭就像被打入十八層地獄一樣痛苦,雖然幸運地等到修法,直到昨收到通知書的那一刻起,才真正有逐漸從地獄爬出來的感覺!」
(98年6月12日起,民法再修改概括繼承之內涵為當然限定責任,也就是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再因背負父母債務生前債務而桎梏終生,甚或傾家蕩產,終結了原本「父債子還」的違反人權財產繼承法規。)
林更穎處理的第二件特殊案例,是協助一名欠銀行「卡債」的婦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規定的債務人的毀約是因為「不可歸責己的事由導致履行有重大困難」,辦理其「更生程序」,並裁定婦人所賺工作薪資得扣除必要生活費用,所餘儘其可能的分6年72期償還銀行。這名婦人特寄感謝函給林更穎及書記官,表明屋漏偏逢連夜雨,才逼得要借銀行循環利息百分之20幾的信用卡貸款,且無力償還。像她這種的貧苦家庭,每月如少還銀行500元,全家就活得下去,讓她「看見人生的希望!」林更穎說他見之鼻酸,也深刻體會社會底層弱勢家庭的辛苦及生活現實。
另一件鬧得很轟動的強制執行案,是民國107年他離開台中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職務前,所處理的台中霧峰慈明高中聲請強制執行萬佛寺拆屋還地案。這件強制執行案,寺方與慈明高中攻防不斷,鬧得沸沸揚揚,林更穎已承辦一年多,順利釐清各項執行程序,為免接手的事務官得要重新整理複雜的程序,他趕在離職前讓雙方達成共識順利解決,以避免需動員三、四百名警察支援之情形。
生死一線間 執行案件險遇刺
法院執行案件千奇百怪,出勤執行查封或點交遷讓房屋等任務時,也會遭遇各種突發狀況,林更穎執行公務也曾遭遇生死一線間的險況。
此事起於他處理一樁經營自助餐廳的夫妻離婚案,擁有透天厝產權的妻子訴請前夫遷離房屋,前夫在法院執行的前一天疑因心情鬱卒喝了酒,執行當天下午4點多,前夫在現場吵鬧,林更穎背著他進行執行程序時,突然聽到這名妻子尖聲驚叫,他反身一看,驚見妻子已被她前夫用西瓜刀捅進腹部,現場眾人都嚇壞了,林更穎強作鎮定,命人叫救護車,且阻止把刀子從受害前妻子腹部拔出,以免失血過多。所幸這名前妻送醫急救脫險,案發時林更穎與動刀殺人的前夫近在咫尺,又背著對方,一時難以應變,所幸對方沒攻擊他,否則後果難料,至今回想仍心有餘悸。
林更穎國小畢業後 全家從彰化搬遷台中市
他小學一、二年級時,曾隨祖父、父母與妹妹,全家一起從高雄搭乘「開口笑」登陸艇回金門探親。林更穎說,他只依稀記得登陸艇的船艙燈光黯淡,刺鼻的柴油等味道雜陳,令人作嘔,船顛簸搖晃開了好久才抵達金門,那次搭乘登陸艇回金門的經驗並不好,也讓小小年紀的他深刻感受金門人漂洋過海,往返台金之間的不便利。之後他又回過金門一次。
父林光建多才多藝 春風化雨30年
林更穎的父親林光建是金門縣金城鎮前水頭人,就讀金門高中與前金門縣長李炷烽同屆。同班同學英才輩出,包括前金門高中校長蔡錦杉、退休國中校長吳啟騰、楊瑞松、國小校長宋文章、金酒公司董事長李增財、彰化女中美術教師陳瓦木、大學教授李智源、李建海等人。
林光建也很優秀,他台中師專特師科畢業後,分發台中、彰化縣等國小執教,從而在彰化成家,而後在彰德國中教數學,民國91年從台中市北屯區三光國中退休,於杏壇春風化雨30年。
任教期間,他好學不倦,先至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數學科碩士40學分班;再修逢甲大學企業管理系(夜間部),取得學士學位。他擅長書法,是台中、彰化地區知名書法名家;也得過教師組演講比賽第一名,風頭甚健。
林光建的退休生活也過得多采多姿。他是數學老師,又修過企業管理學,頭腦清晰,擅於分析數據,操作股票得心應手,曾有一個月個人交易逾6800萬元的紀錄,是證券公司VIP大戶。閒暇也愛打打麻將,不然就與老伴陳奇珍(台中師專畢業,國小教師30年退休)到處遊山玩水增廣見聞。他現在新的興趣是參加私立弘光科技大學社大社團,練唱英文歌曲自娛娛人。
他也是台中市金門同鄉會民國77年創會時的初始會員,曾任多屆理監事。
自小,兒子林更穎聰穎好學,現在成為擁有法拍實務的專業律師,讓他頗感欣慰,林更穎找到在能盛牙醫診所執業的林秀鈴醫師這位好媳婦,也讓他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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