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岐至羅厝劃出案聽取鄉親建言
縣府召開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烈嶼青岐至羅厝劃出)案」說明會,昨日晚間假烈嶼鄉上岐村辦公處舉行,除安排承辦單位進行簡報說明並聽取鄉親的需求意見。烈嶼鄉親期盼金門國家公園縮小烈嶼的園區範圍,「還地於民」,不要新瓶換舊瓶,限制太多;對提出的建議於通盤檢討後再次召開說明,以維護鄉親的權益。
配合「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將其中「烈嶼青岐至羅厝劃出案」進行金門特定區計畫內容變更,而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公開展覽及公開說明會,昨日晚間六時卅分於上岐村辦公處舉行,由縣府建設處處長翁自保主持,楊應雄立委辦公室烈嶼主任洪國正、烈嶼鄉代表洪鴻斌、鄉公所秘書方小萍、上岐村長洪天南及社區理事長洪正雄與社區居民到場聆聽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王垣坤科長簡報說明。
簡報中指出該案屬於劃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故以金門特定區計畫範圍為準進行規劃作業,面積約186.91公頃。以金門特定區計畫現有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用地名稱作為規劃項目。依據發展需要與土地使用現況,除配合觀光發展規劃為風景區或公園用地,以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道路用地、自然村專用區、宗教專用區外,現況作為農業使用(含周圍防風林木使用)之土地規劃為農業區;坡度較陡地區、海濱地帶及南山頭國家公園區周圍土地則變更規劃為保護區。將變更計畫範圍已發展及具有豐富觀光發展資源之地區適當調整為公園用地或風景區,由土地所有權人依據「金門特定區計畫風景區開發許可作業規定」申請開發。
簡報提到西湖古廟、羅厝活動中心地區,以及羅厝活動中心以東部分現況道路因緊鄰羅厝聚落自然村專用區故配合變更規劃為自然村專用區。羅厝聚落道路以南與羅厝漁港(港埠用地)間之土地變更規劃為港埠用地;另羅厝漁港東側之岩壁潮間帶亦變更規劃為港埠用地;東林水資源回收中心變更為污水處理廠用地。烈女廟變更規劃為宗教專用區。區內有四處軍事營區,配合軍方計畫未來三年內全部釋出,配合鄰近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規劃為風景區、農業區、保護區或公共設施用地。羅厝活動中心以西道路及濱海環島車轍道依現有路型規劃為8公尺計畫道路,同時透過計畫道路兩旁各退縮8公尺建築予以管制。其餘農路或小通路則變更規劃為風景區、農業區或保護區。因應未來金門大橋興建完成通車大金門車輛之進入、烈嶼低碳島發展與維護濱海大道(環島車轍道)為優質之自行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