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處舊IC票卡餘額一年內提出申請退費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新票證已經核發近九萬張;為了加速新舊票證的系統轉換,舊IC票卡的餘額退費限於公告日(四月十四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就不再受理了。車船處請民眾儘早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根據車船處的說明,舊票卡自101年6月1日起已經停用;目前僅剩兩台舊票證系統餘額查詢機可供查詢「10年內」的資料,分別放置於金城車站及九宮售票亭。
若舊票卡為民國94年以後製發卡,且採用當場退費方式辦理者,可逕至金城車站及九宮碼頭售票亭辦理舊票卡餘額退費或轉儲值於新票卡,無須填單申請舊票卡餘額退費;若採用匯款方式辦理者,則需至各場站填單申請舊票卡餘額退費。
持有89年至93年間製發的舊票卡者,因為已逾越使用期間—10年的期限,則必須以填單申請的方式才能辦理舊票卡餘額退費。申請表單須由各車站送交車船處票證中心,根據申請單輸入持卡人的資料後,才能查詢舊票卡的餘額,所需的作業時間較久,約需二至三個工作天。
對於上述兩種舊卡的餘額查詢及申請退費,車船處將會採取如下的受理方式:
一、若民眾持有「記名式」舊票卡(即印有金門地圖及個人姓名相片者)且尚有餘額者,可持舊票卡至金城車站或九宮售票亭辦理現場退費(僅限10年內製發卡票卡);或至各車站填寫「舊IC票卡儲值餘額退費申請表」—由車船處依申請書上的匯款帳號匯款。
二、若民眾持有「非記名式」舊票卡(即票卡上印有民俗文化村或莒光樓圖案,但無個人姓名相片)且尚有餘額者,申辦退費方式和上述「記名式」舊票卡的退費方式一樣,並可連同押金一併退還申請人。
三、若民眾的舊票卡已經遺失,但仍有意申請退費者,也可以填妥退費申請表,由車船處依申請人所填的個人資料查詢舊票卡餘額,並依申請書上的資料進行匯款。
對於舊IC票卡餘額退費的措施及期限若仍有疑問,民眾可逕洽車船處及各站;服務電話如下:處本部:(082)332721、0800-325548。金城車站:(082)325548。山外車站:(082)332814。沙美車站:(082)352360。烈嶼車站:(082)362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