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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開跑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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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增進青年了解職場、及早規劃職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現正開放從事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或推動社會公益發展之非營利組織提案申請工讀職缺審查通過後之職缺將放置於RICH職場體驗網供大專在學青年投遞履歷報名,工讀薪資由本署補助,歡迎本縣符合資格之非營利組織踴躍提案。
 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自即日起至四月十日止,開放從事社區產業、社會福利服務或推動社會公益發展之非營利組織提案申請工讀,今(104)年度預計提供五百個工讀名額,審查通過之用人單位由青發署全額補助工讀生薪資每人每月新臺幣二萬零一百元(共一點五個月),共計新臺幣三萬零一百五十元。每個單位最多核給五個工讀名額。
 計畫期程主要期程包括宣導期二至六月、媒合期五至六月、工讀期間暫定七月七日至八月二十日止(共一點五個月)、關懷期七至八月,並於工讀結束後辦理分區分享會(心得分享競賽),執行期間得視實際情形調整各階段期程。
 至於受理程序,用人單位於青發署「RICH職場體驗網」線上提案;如無法線上提案之單位,得聯繫專案協力群,改以紙本提案。而工讀學生資格條件如后:(一)、年齡為30歲以下,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本國籍在學學生。(不含空中大學)。(二)、應徵時須檢附學生證、在學證明及相關證明:1、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應徵時可先檢附准考證,最遲須於八月中旬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2、軍警學校學生,須取得學校同意證明書。(三)、用人單位錄取之工讀學生有下列情形者,青發署將不予核撥工讀薪資,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1、工讀學生無法提出錄取/入學通知單。2、延畢暑修生於工讀結束後之新學期不具學生資格。3、工讀學生不得為用人單位之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者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4、工讀學生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用人單位。(四)、曾參加本計畫二次之學生(九十五年至一○三年完成工讀者)不得再參加。(五)、各用人單位進用九十五年至一○三年期間曾於該單位工讀之學生限一名,以提供機會給更多尚未參與過之學生。惟考量偏鄉單位招募工讀學生不易,若於媒合期間因投遞履歷數不足或條件不符單位所需未能成功媒合,得專案申請經青發署同意後,不受前述一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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