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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局抽驗貢糖黃麴毒素 全數合格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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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節將至,民眾送禮頻繁,衛生局特針對民眾送禮常選擇的「貢糖」進行抽驗,共檢驗地區21家貢糖業者,抽驗65件商品,主要檢驗「黃麴毒素」,結果全數符合規定,請民眾放心。
貢糖為本縣特色食品產業,花生又是黃麴毒素高風險食材,為維護蒞金旅客及本縣民眾購買貢糖特產之食用安全性,金門縣衛生局結合縣府政風處、建設處、環保局及警察局派員前往轄內21家貢糖業抽驗原料及成品,共抽驗65件,檢驗「黃麴毒素」,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此次也針對貢糖業者之製造場所進行衛生稽查,要求業者對於食品原料花生、食品製程、保存及銷售進行全程管理,同時藉由市售產品和原物料抽驗、製作與販售場所的衛生稽查,即時監控食品的安全性,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入消費者手上,降低民眾的食品安全風險。
衛生局表示,黃麴毒素主要有B1、B2、G1與G2等4種,以黃麴毒素B1的毒素最大。黃麴毒素不但具肝毒性,也是種致癌物質,高劑量攝食,會引起肝毒性發炎、肝出血及肝細胞壞死;長期低劑量攝食,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尤其會增加B型、C型肝炎患者及其帶原者罹癌的風險;提醒業者需留意食材驗收、原料儲存、產製過程、包裝衛生及運輸保鮮、販賣處溫度管制,確保貢糖販售食用安全性。
衛生局長陳天順表示,食品業產製的食品若違反食安法第17條所訂衛生標準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陳局長也呼籲食品業者,製作食品應確保原物料符合衛生標準,妥善儲存並產製衛生安全食品,以維護市民健康及良好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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