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機構詐騙 被害人66%高於50歲
依據刑事警察局統計,假冒機構(公務員)詐騙113上半年總財損高達新臺幣1億3,586萬元,經分析113上半年被害民眾中有6成6年齡高於50歲,證實假冒機關(公務員)詐騙較高發於中高年齡層。
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常見假冒機關(公務員)詐騙手法多為撥打民眾電話並屏蔽來電號碼,以被害人證件遭冒用身分辦理各項文件、請領健保補助或電話費未繳等理由,並協助轉洽檢警機關報案,也因退休人士賦閒在家,較易成為此種詐騙的潛在被害人,請多關心身邊年長獨居者。
縣警局刑警大隊以刑事警察局提供的案例說明,北部地區一名70多歲高姓的退休男子於今(113)年9月初接到一通未顯示來電號碼且自稱戶政事務所的人員電話,稱有人持有高男的身分證件資料來申辦戶籍謄本,故來電確認。高男向對方表示並無請人代辦後,對方表示將協助轉接警察單位報案,隨後中午即接到同樣隱藏號碼且自稱林姓警官的電話,要求高男加LINE製作筆錄,另傳送數張翻拍之偽造司法文書,稱高男因證件遭冒用而涉嫌販毒罪,且經通知三次未到庭而遭法院通緝;又稱該案業由地檢署張主任檢察官承辦,須依照指示加入該假檢察官好友,俾利配合調查有助於證明於高男清白,過程中張主任檢察官強調案件尚在偵查,本於偵查不公開之規定,不得向家人透漏。高男不疑有他聽從指示,自行提領「公證金」40萬餘元並交付到府取款之公證處專員,隨後詐騙集團食髓知味,繼續要求高男設定約定轉帳195萬元至指定「公正帳戶」,高男配合轉帳後開始起疑,上網至法院通緝系統查詢未發現通緝資料,始覺受騙,向警方諮詢後報案,共損失約235萬。
縣警局刑大提醒民眾,警方不會用通訊媒體製做筆錄、法院不會通知監管帳戶,常見假冒機關(公務員)詐騙手法關鍵字為「證件遭冒用」、「偵查不公開」、「帳戶涉洗錢或其他不法」、「加LINE定時回報」、「監管帳戶」、「繳交公證金」並層層轉介其他機關主動聯繫,事實上聯繫人都是詐騙集團的一員。民眾接到相關語音詐騙電話,務必先掛掉電話保持冷靜,另外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保護個人財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