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定期會 議員關注台開BOT案及金獅影城停業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八次定期會議,昨(4)日進行台開工商園區BOT案的業務報告。(許峻魁攝)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八次定期會議,昨(4)日所排定的議程為進行專案報告,針對台開工商園區BOT案提出質詢。
董森堡要求縣府提出處置時間表
董森堡針對台開工商園區BOT案,質詢縣長陳福海、產業發展處長黃儒新等人,對於該案建構成的重大違約事項,提出他的擔憂與建議。
議會第八屆第八次定期會昨日進行專案報告,此次排定的報告議題為:金門工商休閒園區BOT案「停業違約處置、縣有資產保全與衝擊地方觀光」專案報告。(內容包括:一、影城與免稅店暫停營業是否構成促參契約之重大違約?二、BOT履約現況與資產保全:1、第二期開發延宕責任。2、地上權與抵押權強制執行方案。3、縣府終止BOT契約要件評估。三、園區停業對於金門觀光產業與地方休閒資源之衝擊評估。)
台開BOT案,董森堡認為是二十年的夢,台開未來何去何從,他說自己多次在議會中針對汙水設置、二期開發延期、履約等問題質詢過。
董森堡關心台開是否有恢復營業的方案或是財務改善計畫,他表示,台開在網路上公告停業、金獅影城解約等,根據投資契約相關條款可以認定台開經營不善、停業,構成重大違約,產發處也在九月十六日發出預警通知,至今兩個多月了。
董森堡問說,改善期限究竟給到何時? 預警通知發出至今已逾一個月,台開公司到底有沒有提出具體的復業方案或財務改善計畫?縣府何時展現公權力斷然處置?如果業者持續擺爛無法改善,縣府預計在幾月幾號正式啟動契約第18.4.4條的終止契約或強制接管程序?他希望產發處給全體縣民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切莫讓縣府預警變成只聞樓梯響的紙老虎。
董森堡進一步說,第二期開發案的歷程,台開公司一拖再拖,在114年9月20日的取得建照檢核點根本沒有達成,雖然乙方在今年2月提出合意終止,但縣府非常明智地在10月6日以「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通知辦理二期終止,不過台開已經在9月4日再次向財政部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試圖將責任甩鍋給「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藉以規避違約責任。
產發處長黃儒新說明,第一期部分與電影院暫停停業,是台開片面宣布的,產發處在9月份接到訊息後馬上於隔日發出預警通知,告訴台開已經涉及到契約第18條的重大違約規定。該處同仁也有前往現場了解,確認台開做了停業後續相關的行動。而事實上,台開並沒有復業的方案或其他財務改善的計畫回覆給縣政府。
台開態度消極,對於縣府的發文置之不理,董森堡詢問縣長陳福海,對於沒有具體的改善計畫該怎麼處置。他說,縣長即將卸任,或許會覺得事不關己了,但台開做為一個事業體,對於縣府的態度,詢問陳福海是否可以接受。同時,他並提到,縣府協助台開開闢聯外道路、污水處理系統,甚至連卡士達就業服站都向其租借場地,還有金酒公司大型活動也都選擇該處舉行,詢問縣長是否認為有虧欠台開?他並要求陳福海承諾,縣府絕不接受任何損及縣庫權益的妥協方案,務必堅持「可歸責乙方違約」,並依約沒收履約保證金或請求賠償。
縣長陳福海強調,公務員基本上就是依法行政,最初契約當時怎麼擬定,有契約內容為準,公務員的前提就是「不能違法」,他也不容許公務員不照合約做,他也支持公務員依法行政。
董森堡也建議,成立「BOT 履約爭議法律特別對策小組」抽調縣府法制、產發及外聘促參專業律師,針對財政部調解會預先擬定多套法律防攻策略,防範業者利用「不可抗力」抗辯拖延。同時,切割一期營運與二期土地處置:對已終止之二期3 筆無負擔土地(145-10、145-11、180-23),應迅速辦理地上權塗銷及收回,進行重新規劃或公開招商,避免土地閒置浪費。
董森堡指出,專案報告中最令他震驚與擔憂的是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已經發函,預計在12月14日對園區中山林段6筆地號地上權及北、西、南3棟建物辦理指界測量,後續就要鑑價拍賣,屆時債權銀行台中商銀等融資銀行團要把地上權與建物拿去法拍抵債,資產會不會被拍賣掉?設定地上權契約第3條與第5條雖有明定「地上權消滅時建物所有權無償移轉縣府」及「抵押權實行不得妨礙縣府接管」,但若三審拍賣由不具經營能力的第三方拍得,縣府如何管控?縣府是否已向法院具狀聲明?縣府是否已依據投資契約「可歸責乙方終止時應無償移轉營運資產」之條款,向執行法院及銀行團提出異議與優先承接聲明,確保縣有資產與公共利益不被私法拍賣侵蝕。
董森堡同時要求,產發處與財政處應立即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強制執行處遞狀,告知拍賣標的附有「促參營運契約限制」、「地上權消滅無償移轉註記」及「接管條件」,以降低投機者搶拍風險,保障權益。
此外,金獅影城停業後,每月影響超過4200觀影人次,金門鄉親連看場電影的權益都被剝奪了,董森堡表示,希望觀光處與文化局對金門地方觀光與影音休閒資源被破壞,可以提出替代方案來。他也詢問縣府,是否有緊急輔導或引進其他影音業者填補市場空缺的規劃。在推動「金門影視休閒緊急替代計畫」方面,他也建議,觀光處與文化局可研議短期辦理「戶外星空電影院」或「巡迴放映活動」,並同時評估利用縣府公共空間引進民間影視業者合作經營的可行性,填補金獅影城停業後的休閒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