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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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教大學生返金愛鄉服務
大專生返鄉回饋,由縣府社會處補助的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音樂系愛金門返鄉服務隊,周一起於西口國小舉辦五天的「音樂反斗城」歡樂體驗營活動,藉由音樂的薰陶,提升孩子的藝文素養。 由社會處主辦,國北教大承辦的「音樂反斗城」歡樂體驗營,於七月七日起至七月十一日,於西口國小舉辦為期五天的營隊活動,二十位國北教大音樂系學生抵西口國小,帶領該校近四十位學生,徜徉音樂之中。 活動總召張仲錚表示,營隊宗旨是以「服務家鄉兒童,提供義務性藝術教育活動」為理念,五天的活動將藉著遊戲方式讓孩子欣賞音樂,學習肢體身長、聲音訓練、舞台概念等知識。課程中會帶領孩子了解音樂家及其作品,理解作家作品的含意等;同時還會利用簡易材料,指導孩子製作簡易的樂器,如沙鈴等。 社會處表示,這項活動,鼓勵金門籍學子返鄉回饋,讓他們利用大學所學,來指導地區偏鄉的孩子,除豐富他們的暑假生活,也讓他們學習更多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 營隊活動的課程,主要有音樂劇、班歌教唱等課程,再融合美術、想像力、大地遊戲、音樂律動遊戲等,讓孩子在音樂領域上能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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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監管帳戶詐騙
小心冒牌特偵組!近來詐騙集團冒用「法務部特偵組組長的名義致電被害人,指被害人涉及重大刑案,要求監管對方帳戶詐騙老梗手法再度出現,日前臺中市一名退休農民就接到此詐騙電話不察而被騙35萬元。縣警局再度提醒民眾,接到陌生人來電,只要提到「監管帳戶」這類關鍵字必定是詐騙,應立即掛斷電話不予理會,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或向各分局分駐(派出)所洽詢。 警方舉例,家住臺中市的王姓退休農民在家中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表示有人盜用王男的證件到醫院請領勞保申請書,還佯稱已協助報案;不一會兒一名自稱「特偵組林○○組長」的男子隨即來電,指王男的帳戶涉及外交官擄人撕票案,必須將所有存款領出後存至「公正帳戶」監管。 王男被詐騙電話嚇得六神無主,急忙前往農會提領35萬元後與車手碰面,只見車手西裝革履手提公事包,出示「法務部特偵組行政凍結管收執行命令」、「法務部行政執行處監管科」兩份假公文,上面還印有關防和條碼,看來似模似樣,讓王男深信不疑,立即將35萬元全數交付車手。王男回家後餘悸猶存,直到晚上女兒返家,告知女兒此事,才知自己受騙。 縣警局指出,假冒醫療院所結合假檢警的詐騙手法由來已久,去年底開始更陸續出現「冒牌特偵組」出現,企圖用看起來特別具權威性的機關以取信於被害人,而且假公文上的「林○○組長」、「楊○○處長」等全都確有其人,造成民眾查證困難。呼籲各金融機構應加強關懷提問,更再次提醒民眾接到陌生人來電,只要提到「監管帳戶」這類關鍵字必定是詐騙,應立即掛斷電話不予理會。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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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吳承明意外亡故副縣長惋惜
金門旅台優秀詩人、退休教師吳承明,六月二十二日上午騎自行車在桃園八德運動時,遭後方車輛追撞,不幸往生,得年六十一歲。讓曾是金門高中同學的副縣長吳友欽,以及親朋好友相當難過、不捨與惋惜。 已故吳承明公祭告別式,將於七月十二日在桃園殯儀館舉行。 吳承明是副縣長吳友欽的金門高中同學、國立台灣文學館館長翁誌聰的高一老師。身為教師、詩人、作家的吳承明(1953~2014),為金門金城鎮吳厝村人,1973年金門高中、1977年高師大文學院英語系畢業,金中高二、高三與金門縣副縣長吳友欽同班。 吳承明大學時代創立風燈詩社擔任社長,參加復興文藝營獲散文創作第一名,1980年又以〈烽火的訊息〉獲第三屆時報文學獎散文獎,以〈薑花〉入選源成版《分類小品文大展》,其夫人盧翠芳則是校園美女、才女,高師大國文系畢業,與吳承明結緣於風燈詩社,常相偕返金,並繫念沙美老街風華再現…。 吳承明生前就有「我的金門大夢」構想,其一是開滿豆梨花的金門島;其二是搶救一條從元代蜿蜒而來的古街-沙美老街;其三是找回料羅灣的往日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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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資源回收抽獎幸運者揭曉
金城鎮公所昨日辦理103年「環保多用心、垃圾變黃金」資源回收第二次公開抽獎活動,本期共發出近兩萬張摸彩券,抽出各中獎號碼包括電冰箱、液晶電視、洗衣機等大小獎項共有三百九十三份;鎮長石兆瑉提醒幸運得獎的鎮民,不要忘了自即日起至七月卅一日止,憑摸彩券正本及身分證正本、印章前往鎮公所領取獎品,洽詢電話:325057、325058。 金城鎮長石兆瑉表示,環保工作的推動需要大家配合才能事半功倍,希望鄉親一起作環保,協助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運動,共同維護居家環境清潔,藉此改善與維護社區環境整潔及提昇金城鎮整體形象。 103年第2次「環保多用心、垃圾變黃金」資源回收摸彩活動中獎號碼如后: 特獎冰箱1台:210754、頭獎洗衣機1台:210481。二獎液晶電視1台:219429。三獎微波爐2台:214423、214946。四獎烘碗機3台:202252、210039、217844。五獎萬用鍋5台:202877、210098、213908、214745、216928。六獎電茶壺5台:200709、204713、207762、211889、212682。七獎500元禮券50份:200729、201029、201207、201010、201587、201648、201845、202187、202540、202705、202722、203480、203606、203838、204034、204281、204996、205370、205858、206221、206544、206597、207005、207112、209131、209181、209339、209783、209892、211264、211339、211353、213151、213411、213571、213945、214101、214412、215013、215645、215721、217142、217278、217364、217438、218153、218384、218738、218752、219673。八獎記憶卡25個:200642、202004、202709、203027、205535、205564、207552、208566、209128、209130、210293、211961、212464、212667、212801、214318、215051、215935、216092、216698、217201、217916、218226、219186、219537 普獎環保宣導品300份:060、072、132、175、176、185、200、336、382、410、454、643、670、736、904彩券末三碼(每券一份),合計393份獎品,此外憑本期未中獎摸彩券正本20張可至鎮公所兌領一份環保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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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兒童成長營開訓金蓮淨苑大爆滿
2014年佛光山金蓮淨苑三好兒童「自然與童軍」成長營昨在金蓮淨苑道場熱鬧開營。這項為期三天的暑期夏令營活動原本只欲招收八十名學員,卻有近二百位小朋友湧進佛堂熱情參與。 首日一早,小朋友在家長陪同下,歡歡喜喜的完成報到。開營典禮,在大家齊唱「三寶頌」中揭開活動序幕。在場參與開營典禮的貴賓有來自廈門的信徒代表何艷萍,國際佛光會金門協會督導楊清國、會長洪永善、秘書余平禧、副會長李錫忠、林淑桃亦出席參與。 道場住持兼成長營營長永勤法師,期許所有參與活動的小朋友「把耳朵借出來」,利用短短的幾天相處時間,用心傾聽,多學一點學校學不到的東西,他也勉勵所有佛光小菩薩,藉由這次的學習,培育感恩、惜福、慈悲、善良的人格。 國際佛光會金門協會會長兼營主任洪永善表示,金蓮淨苑每年都會推出一些健康又有意義的活動,希望小朋友能透過佛門禮儀及禪學與生活的引導,從團體活動中,學習與人相處的智慧,將三好落實到生活中,做個人人稱讚的三好兒童。 開營典禮後,營隊隨即展開首日課程,除了「佛門禮儀闖關活動」、「禪學與生活」,午後,在佛青的帶領下,小朋友也興高采烈的學起「三好舞」,另外,還有「生活教育闖關活動」、「大自然的聲音」、「基礎童軍技能」等課程,節末還輔以「修心養性」的晚課。 營長永勤法師也不時穿梭活動會場,除了叮嚀小朋友快樂學習,也希望藉由這些寓教於樂的活動,帶動小菩薩健康成長,並在行住坐臥中,學會佛門禮儀,為自己的暑假生活,留下一些不一樣的美好記憶。 此外,為響應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理念而創辦的書法比賽,昨天在金蓮淨苑佛堂大殿舉行今年度「三好兒童亮起來」書法比賽頒獎典禮,在場觀禮者除了參與夏令營的小朋友,還有國際佛光會金門協會會長洪永善、督導楊清國、副會長李錫忠、林淑桃及秘書余平禧。而,獲獎作品並已佈展於金蓮淨苑藝文走廊,永勤法師歡迎大家來佛堂參觀,親近法緣。 「三好兒童亮起來」書法比賽二組獲獎名單如下: 一、高年級組:第1名:開瑄國小洪宇瑤;第2名:中正國小蔡依辰、開瑄國小楊肙土雅;第3名:中正國小趙天彰、開瑄國小唐孟璠、金湖國小許云謙。優勝:金湖國小陳妍、開瑄國小蔡依綺、中正國小王俊懿、何浦國小王欣柔、安瀾國小陳宇彤、金湖國小張睿杰、金湖國小李若瑜、賢庵國小許家興、柏村國小謝珮慈、開瑄國小徐聖鈞、開瑄國小許韶云、卓環國小洪小蕙、卓環國小林于真、古城國小歐陽溱、中正國小李禕淳。 二、中年級組:第1名:中正國小楊家圳;第2名:金湖國小蔡彥楨、中正國小林伯謙;第3名:中正國小梁佑得、何浦國小王嘉琳、金沙國小黃羽喬。優勝:中正國小石荃丞、金湖國小李采庭、何浦國小何詩榆、正義國小陳彥霖、中正國小吳亮筠、金湖國小陳羽、金湖國小楊舒絢、金湖國小陳咸佑、正義國小陳筠宣、金湖國小陳俐妤、金湖國小莊亞筠、金湖國小胡家榆、中正國小吳孟甄、中正國小李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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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用電量創高峰台電籲節約用電
近期大金門地區用電量持續攀升,據台電公司塔山發電廠指出,昨(7月8日)下午13時發電量高達57,400瓩,已打破民國102年8月7日14時的歷史紀錄51,153瓩。 台電公司塔山發電廠表示,因應用電量激增,電廠能動用的機組大多數已屆滿載運轉,負載偏高,供電隱憂也將因用電居高不下而加深,不過,仍將會加強機組運轉維護,同時懇請鄉親、用戶節約用電,共同維護供電穩定。 台電公司塔山發電廠說明,金門地區處於發展過程中,用電需求增加是常態,惟近日因各地天氣晴朗、缺少午後雷陣雨沖散暑氣等等季節性因素,致用電居高不下,加上現在也是旅遊旺季,而空調常是造成夏日用電大幅增加的主因。 台電公司塔山發電廠特別呼籲鄉親及用戶將空調設定在28度並搭配風扇使用,相信只要大家全力配合,便可達到省電、省錢的經濟節能雙層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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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屋頂縣府表達推廣支持立場
針對金門是否發展建置再生能源之太陽光電系統,以推動金門建置成為低碳島,縣府昨發布新聞稿,表達推廣支持立場。縣府表示,除非台電饋線可併接容量不夠,否則推動再生能源的安裝及發展,係中央與地方既定政策,台電亦表示歡迎民間提出申請。 行政院於102年5月20日核定「建置金門低碳島計畫」,計畫中規畫103年於大、小金門地區建置再生能之太陽光電系統5,000瓩,對於此項工程,究由民間部門或公部門提供場域來完成?縣府表示,現在的政府,已不必扮演萬能的政府,各項政務或建設不必事事由政府親手親為,能由民間參與完成的,政府樂觀由民間共同參與,此由政府制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可知政府的政策方向。 有關民眾申設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躉售給台電公司,意即坊間所謂的「種電」賣給台電公司,台電公司表示:為配合金門建置低碳島計畫,除非饋線可併接容量不夠,台電公司係歡迎民間提出申請。 縣府建設處指出,民眾申設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除先向台電公司提出併聯申請外,仍須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同意備案,於二個月內與台電公司簽約完成(併聯不躉售則無須簽約)再行辦理系統安裝。 至於裝置太陽光電之再生能源,有關金門地區饋線可併接容量,台電公司金門區處表示: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併接台電公司高壓系統者,其允許逆送至高壓系統之總計最大電力容量以不超過併接主變額定容量之30%為限,且其穩定度需符合離島獨立供電系統之要求。至於金門地區剩餘總饋線容量,金門區處指出,全金門合計饋線容量大於10,000瓩,比坊間謠傳僅2,000瓩,高出數倍,民眾及廠商無須擔憂其容量不足問題。 至於針對民間有意推動太陽光電陽光社區乙案,縣府表示,經濟部業已訂定「推動陽光社區補助要點」,縣府與台電公司均歡迎廠商提出規劃構想,唯依據「經濟部推動陽光社區補助要點」需先向縣政府提報計畫書,由縣府初審後於每年三月十五日、六月十五日及九月十五日收件截止日以前彙送經濟部申請補助,以結合在地社區特色,塑造太陽光電輔助供電之群聚應用示範。 建設處指出,目前市面上太陽光電系統建置每瓩約需6-11萬元不等,倘電力由台電公司躉購,以目前太陽光板製作技術而言平均約需8-10年方能回本,台電公司提醒有意安裝太陽光電系統用戶,因金門屬海島型氣候,選擇再生能源設備時,慎選適宜金門氣候之設備,亦應考量故障維修與廠商配合等不可預期因素,以免影響營運管理與回收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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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梯次金戰營開訓潘家宇勉學員體認全民國防意義
金門防衛指揮部指揮官潘家宇中將,昨(8)日主持103年第1梯次金門戰鬥營開訓典禮。潘指揮官期勉學員,透過戰鬥營各項課程,體認全民國防意義,藉由戰鬥營的考驗,磨練堅強毅力,為今年暑假創造出不凡的人生經驗。 開訓典禮上午八時在擎天廳舉行,潘指揮官首先授予戰鬥營隊旗,隨後致詞表示,戰鬥營舉辦的目的,主要讓學員瞭解「全民國防」的重要性,透過外島官兵在前線保家衛國的親身體驗,提升青年學子對國防事務的認知,進一步認同國防理念,支持國防政策。 潘指揮官指出,即使近年兩岸關係趨於和緩,但兩岸對談的基礎,在於我方有堅實國防力量,希望參訓學員瞭解全民國防意義,進而支持國防政策。其次,潘指揮官介紹金門戰地、歷史與自然等各方面的特色,瞭解先賢先烈不畏辛勞危險,為了國家人民,打造鬼斧神工般的擎天廳、獅山砲陣地等重大工事,期許學員專注在課程中,體會更多元的文化刺激,讓人生更加多采多姿。 最後潘指揮官再三提醒,戰鬥營各站教官及隨隊幹部,應本著熱忱負責的態度,協助學員解決問題,所有活動應以安全為前提,希望學員注意安全,天氣炎熱避免中暑,課前仔細聆聽教官下達的安全規定,嚴格遵守上課場地相關秩序規範,讓自己在多元豐富的課程中,都能有所收穫、滿載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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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甄42人金榜題名
金門縣一○三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正式合格教師預訂錄取暨備取名單昨公告,共計有王書漢等四十二人。最後名單需經聯合甄選委員會召開會議確認,該考試訂於七月十一日寄發成績單,相關公告請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或中正國小網站查詢。 金門縣一○三學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正式合格教師甄試,七月六日完成複試報到者,昨日僅有兩人缺考,經過一日的口試及試教,正式合格教師預訂錄取暨備取名單昨晚九時公告: 國小一般正式合格教師 (最低錄取分數61.82):10100139王書漢、10100038曹亦蓉、10100092林韡欣、10100093蔡幸娟、10100056薛秀鳳、10100307陳宜君、10100014吳思萱、10100019李郡旆、10100037林詩恩、10100066黃偉誠、10100246黃湘涵、10100289翁詩茹、10100099李佳容、10100129余璨同。備取(依序)10100126林孟涵、10100291曾靜瀅、10100141邱凱培、10100011王薰蔚、10100314陳韶翎、10100263蔡幼元、10100082莊千儀。 國小英語教師(最低錄取分數71.59):10200070王韻貽、10200008周麗美、10200007鍾慧華、10200003吳美芳、10200020王育柔、10200046林怡萱。備取(依序)10200066王紫芳、10200047莊珏姈、10200048張倚瑛。 國小體育教師 (最低錄取分數73.32):10300100王翰晢、10300010楊心妮、10300040陳瑞麟、10300099李育存、10300013許家瑋、10300155楊琇琬、10300128陳 杰、10300012林沅厚、10300005李瀚云。備取(依序)10300092鄧婉瑜、10300177林家宏、10300078薛郁琪。 國小資訊教師(最低錄取分數70.95):10400035楊彥暉、10400002林佳蕙、10400053張博裕、10400019呂政勳、10400036許靜琪、10400011黃炳文、10400046李永欽、10400004陳秋蟬。備取(依序)10400010林彩芯、10400044李 維、10400021李欣怡、10400037楊宗寰。 幼兒園教師 (最低錄取分數68.16):10600108袁逸蘭、10600096游琇椀、10600105吳庭瑋、10600112柳喬馨。備取(依序)10600001蔡珮君、10600039童筠真。 幼兒園學前特教教師(最低錄取分數78.00):10700001莊宗翰。備取10700011陳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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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民意外傷害濟助縣府通過十二案
縣府昨日召開會議審議民眾申請金門縣縣民遭受意外傷害濟助案,總計通過十二案,主持人縣府秘書長盧志輝指出,縣府為安定社會,適時解決本縣民眾因遭受外來意外傷害致死亡或身體成殘者,給予生活上之濟助,也特別感謝委員參與審核並給予支持。 這項金門縣縣民遭受意外傷害濟助案審查會議,昨日上午在縣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召集人秘書長盧志輝主持,民政處長翁伸金、主計處專員吳財龍、行政處科長蔡明輝、財政處科長陳國庭,以及社會處、各鄉鎮公所代表等出席參加。 昨日會中也針對社會處所彙整的十二案進行審議,當中包括死亡濟助案十案、傷害濟助(輕度)案二案,均已先行發給濟助金五十萬元、二十五萬元、十萬元不等的濟助金,由於依據「金門縣縣民遭受意外傷害濟助辦法」之規定:「凡申請案件與本府前已核定補助案件類同者,得先行核發意外濟助金,再由審查小組追認之。」審查小組認為十二案都符合規定,全部予以追認通過。 盧志輝謝謝委員參與審查,他說,縣民遭遇意外、非意外而導致死亡、傷殘的事件的濟助方案,對於地區鄉親民眾幫助甚大,也獲得各鄉鎮的鄉親的支持與肯定,審議過程也很慎重來處理案件。 縣府社會處指出,金門縣縣民遭受意外傷害濟助辦法中所稱當事人,係指因受外來意外傷害事故致死或身體成殘之受害人;而所稱申請人,於當事人死亡,為當事人之法定繼承人,於當事人受傷害,為當事人本人,但受傷害之當事人無行為能力,為依法定程序指定之監護人。 當事人因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事故(並以此意外傷害事故為直接原因),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致死或身體成殘,現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者,得申請本濟助金。一、設籍本縣連續滿十年者。二、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前曾設籍本縣且累積滿十年者。三、出生地於本縣或在本縣辦理出生登記者。四、與符合前三款規定情形之人結婚之配偶。但以其婚姻關係存續中或其配偶死亡而未再婚者為限。前項第四款之配偶為外籍(大陸地區)配偶尚未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且實際居住本縣者,不受設籍之限制。但不含依法達設籍年限而不願設籍者。 因意外身亡者,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最高核給新臺幣五十萬元;未滿十六歲或六十五歲以上者,最高核給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因意外傷害致身體成殘者,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依其殘障等級核給,極重度發給四十萬元、重度三十萬元、中度二十萬元、輕度十萬元,未滿十六歲或六十五歲以上者,折半核給。 意外事故發生者有下列因素致死亡或成殘者,不予濟助:一、當事人係故意行為。二、當事人故意自殺(包括自殺未遂)。三、當事人係犯罪行為。四、當事人因吸食毒品所致。五、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六、失蹤人口。七、猝死或因身體疾病所引起之死亡或傷殘。八、酒後駕車。九、無照駕駛。 因意外事故死亡者,申請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或檢察機關之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鄉(鎮)公所初審後,擬具初審意見函報本府審核。 因意外傷害致身體成殘者,得自身心障礙證明經主管機關首次核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檢具申請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意外事故原因、戶籍謄本等佐證文件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鄉(鎮)公所初審後,擬具初審意見函報本府審核。 意外事故發生在中華民國境外者,應檢附由各該國(地區)政府部門發給之證明文件,並經我國駐外機構之認證;其屬大陸地區證明文件,應經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條規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驗證。而死亡之濟助對象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之繼承規定辦理,傷殘者由當事人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