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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兼容民意,打造青年安居新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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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方政府積極推動居住正義、協助青年安居樂業之際,金門縣政府推動的「青年自建住宅政策」,是協助青年取得住宅用地、實現自有住宅夢想的重要措施。然而,隨著政策逐步落實,部分承購戶對停車空間配置、建築退縮及建築規劃等規定提出不同意見。這些討論不僅涉及法規適用,更考驗政府如何在個別需求、制度公平與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依據現行「金門特定區計畫重大公共建設與農村聚落共同開發作業規定」,基地面積在315平方公尺以下者,應設置1部停車位。縣府依既有規定辦理,並非額外增加限制,而是履行依法行政的責任。青年自建住宅的政策目的,在於協助青年取得土地並興建自用住宅,基地規模與建築量體雖有一定限制,但仍可滿足一般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政府推動住宅政策,不能只著眼於土地提供與房屋興建,更應兼顧整體社區的生活品質、交通安全及公共設施配置。停車空間與建築退縮等規範,都是整體規劃的一環,目的在於維持道路通行、避免違規停車衍生公安問題,並確保全體承購戶享有公平一致的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金門青年自建住宅已有32件建築執照獲准,且均依現行規定完成停車空間配置,顯示相關規範已有實際執行案例。政府應以一致標準處理公共事務,不能因少數個案提出不同需求,就輕易改變整體制度,否則不僅可能影響其他依規定辦理的承購戶,也將削弱政策的公平性與公信力。
然而,依法行政並不代表僵化執行。政府除了維護制度與公共利益,也有責任傾聽民意、理解實際困難,並提供合理的溝通及救濟管道。對於購地後發現條件與原先期待不符的民眾,可依相關機制評估退款還地,避免因資訊落差而勉強接受。此外,若個案在停車規劃上確有特殊困難,也可依前述作業規定提報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由專業機制評估其合理性與可行性。
這正是政府應發揮的職能:一方面堅守法規與公平原則,避免因個別需求而損及整體利益;另一方面也要建立透明、可受檢驗的審查程序,使合理的個案需求有適當處理的空間。透過專業審議、充分溝通與依法處理,才能兼顧通案公平與個案彈性,而非在全面放寬與一律拒絕之間二擇一。
縣府推動青年自建住宅政策,並非單純提供土地,更肩負引導社區發展、維護居住品質及促進地方永續發展的公共責任。過去,縣府已多次與承購戶及建築師舉行座談,針對建築配置與退縮規定交換意見。未來仍應持續檢視執行成效,提升政策說明的清晰度,讓民眾在申購前充分了解相關規範,減少認知落差與後續爭議。
青年安居是政策目標,公共利益則是制度得以長久運作的基礎。金門縣政府應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平一致及兼顧民意的原則,在保障承購戶權益的同時,維護整體社區規劃與公共安全。也期待縣議會持續監督、提供建言,促進府會良性合作,讓政策在溝通中精進、在制度中落實,真正為金門青年打造安全、宜居且永續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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