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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村庄史的出版與寫作

發布日期:
作者: 黃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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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史,地方有志,在我國數千年歷史上最重視的就是「史」的記錄。相傳中國字的制字先師倉頡,就是黃帝時代的史官,正是為了記史的需要而創造文字。存史的目的,主要是作為後人警示殷鑑之用。在國家體制下,各地方也有地方的文字記錄,省有省志,府有府志,縣有縣志,近年來由於社會結構與人群行為愈趨繁雜,為因應需要,縣以下的鄉鎮也已經有了鄉鎮志的編纂出版。
在民國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台灣省和金馬地區各縣市,都有文獻委員會的組織,這是為了蒐集地方上的零碎資料,編纂地方志的需要而設,這種文獻委員會目前許多縣市都已不再設置,主要原因是這種組織形同虛設。而目前大陸各個地方政府,像這種文獻蒐集的機構組織卻普遍都很健全,凡省、市、都有地方志辦公室的常設機構,省方志辦、市方志辦都有主任、副主任及各種承辦人員,平日負責地方資料之蒐集,每年出版「年鑑」,待要編纂志書時,現成的資料加以取捨篩選後,就不會有所遺漏。
金門從清道光十六年林焜熿修金門志,民國四年設縣後,陸續又經多次纂修出版,至於縣以下的鄉鎮志,也於九十一年元月由烈嶼鄉首先編輯出版,接著金沙、金寧、金城、金湖也先後完成鄉鎮志的編纂出版,到九十九年一月《增修烈嶼鄉志》出版,五個鄉鎮志都已齊全。
除鄉鎮志外,在這期間內,一些由公家單位推動補助出版、也由個人撰述的「村庄史」,也先後也有十多個村庄已有近似村庄史的出版,就目前個人手邊保存的,金城鎮有金門城、珠山、模範街、水頭、後豐港五個村庄,金寧鄉有湖峰、榜林兩個,金沙鎮有西園、碧山、陽翟三個,金湖鎮有下坑、陳坑、瓊林三個, 烈嶼鄉有上林和東坑兩個,全縣合計十五個村庄有十八本村庄史的出版。
在這些村庄史中,最早的是《湖峰鄉土誌》,這是金門縣立社教館八十四年首度補助地方文獻出版第一年接受申請出版的書,書中文字居多,也附有不少照片,十六開本硬皮精裝,後來在九十年還有《湖峰鄉土誌(紀遺)》出版。第二本《金門城》是配合民國八十七年金門文藝季舉辦「高粱、酒香、金門城」系列活動所作的田野調查,這本書將金門城作了很徹底的調查分析,往後許多學術單位及個人作的調查,其資料大致上都不出這本書的範圍。接著是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為配合社區總體營造計畫所作的社區調查資料而出版的,計有《雞奄山頂談珠山歷史》、《烽火紅樓模範街》、《金門水頭》、《湖峰史話》、《蠔鹽之鄉話西園》、《下坑的美麗與哀愁》、《烈嶼上林采風》七本書,至於《金門縣後豐誌》、《金門縣金寧鄉榜林村誌》兩書是金門縣文化局補助地方文獻的出版物,此外還有金門區漁會出版的《邂逅陳坑漁村》、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出版的《瓊林風華》、金沙鎮公所出版的《陽翟文史采風》,還有烈嶼鄉公所出版的《追本溯源:盡攬東坑風華》,最難得可貴的是陳怡情老先生自己寫、自己掏錢出版的《碧山史述》。
過去所出版的這幾本書,其中當然有些尚未具備所謂「村庄史」寫作的完整架構,但其內容所述卻是村庄裡有關的歷史資料,當然就不能抹煞其具備村庄史的價值,即使稱上是村庄史,卻也是村庄史的部分資料,值得作為編寫村庄史的參考資料。
我們知道,地方志的修纂必有其體例及基本架構,內容也有大事、土地、人民、政事、文教、農業、經濟、財賦、兵事、職官、人物、藝文等卷,那麼寫村庄史是否也具備這些基本架構呢,個人認為一本完整的村庄史,這些基本資料當然是必須有的。
個人過去曾嘗試編寫過村庄史,也從其中得到一點編寫村庄史的認識和心得,謹將提出請行家斧正。
一、名稱:村庄史或稱為村史,但是村、里是當前行政區劃的單位,和以往所說的「村」有所不同,我們常以自然村、行政村來加以區別,如果用「村史」難免會造成混淆或使人質疑其所指為何。近年來一般人對以往的「村」習慣以「聚落、社區」來稱呼,但是聚落或社區這兩個名稱和金門原用的「村庄」卻還是有些距離。過去金門人通常都稱為村、村庄、庄或社,而以村庄較為普遍,研究人類學的林美容教授有一本書:《鄉土史與村庄史》,也採用這一名稱,個人認為用「村庄史」這個名稱比較適合金門的地方習慣。
二、基本架構:既是一村庄之志,是一村之史,當然必須具備方志的基本架構,如大事、土地、人民、物產、信仰、人物、藝文等資料,都是每個村庄普遍都具有的,當然是村庄史中少不了的部分。至於方志中的政事、文教、經濟、職官、兵事等,則視該村庄之有無來取捨,有則列入,無則不必要。另外,有些村庄較特殊,或具有某種特色,有必要另成一部分加以敘述的,也可增列。
三、章節及章節名:地方志書記錄的範圍廣、資料多,每卷以下還分為篇、章、節,而村庄史的範圍相對小得多,大概只要章、節就夠了,如果確有必要,再以漢字的一、(一)、和數字加以細分也就夠了。至於各章的名稱,也不必用類似土地志、人民志等,而改以其地方特色為章節名,如「第一章、東北角的小漁村」,就讓人很容易就看出該村庄的地理位置和產業特色,這樣使得書的內容顯得比較活潑,不會像志書那麼生硬,也才容易讓大家喜歡親近並進而閱讀。
金門的每個村庄,幾乎都有寺廟和宗祠,所以信仰和宗族都是不可少的部分,宗祠可歸為「居民源流」的章節中,也可以是「居民信仰」的一部分。
至於物產部分,金門四面環海,靠海的村庄居多,但賴以維生的方式卻略有不同,如東、南海岸多數是漁村,西、北海岸多以蚵、鹽維生。同是南海岸的漁村,捕魚方式也略有不同,有的以下網撈捕為主,有的是汕礁延繩釣,俗稱為放緄。有些村庄海岸外有礁石,則每年固定季節還兼拾取礁石上的紫菜。至於北海岸潮間帶上養蚵的人家,除了蚵田之外,還可養血蚶、文蛤及其他貝類。
不在海邊的村庄,只好依靠農業種植維生了。水源充足的村庄,種的是需水多的濕地作物如芋頭(早年還有稻米),水源不足的村庄,則只好種些番薯、花生等旱地作物。這些都是一個村庄的特色物產,也都是村史寫作時所要記錄書寫的材料。
目前金門的教育已十分普及,但在民國三十八年之前,受教育卻不是一般人都可以享受到的。所以有些村庄有私辦學校,有些村庄的孩子想讀書只有到鄰近村庄就讀,教育的情形也是村史中必須涉獵到的。教育風氣高、文風較盛的村庄,相對可能還會有傳世的藝術文學作品,也可能會有一些比較突出的人物出現。同樣的有些村庄則是武藝比較盛行,也同樣會有官宦或將軍的人物。這些也都是村庄史寫作的村料。
總之,村庄史就是一村的歷史和志書之總和,寫村庄史,一方面是讓在村庄內成長的人知道自己的根源,明白自己家族的榮辱,從認識自己生長的環境進而愛護自己的家鄉,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外來的人入居這個環境後,明瞭這個環境、融入這個環境,只有先「入鄉隨俗」才能「移風易俗」,而不是進入一個新的環境無法適應,總認為自己是受過高等教育、鍍過金的貴族,原先的住民是沒文化的「土著」。
村庄史是呈現一個村庄文化的櫥窗,但並不見得就是該村庄的文化,村庄史寫得愈好,愈能從其中呈現出該村庄的文化,反之則呈現得愈少。我們常標榜金門是一個文化底蘊深、根源厚實的島嶼,在金門的各個角落,每一個村庄,幾乎都有豐富的人文史蹟,包括許多村庄都有地理風水的故事、歷史人物的傳奇、還有許多膾炙人口的傳說,以前這些故事,常經由年長一輩在日常生活中或暗夜燈下靠口耳相傳給後輩子孫,現在那樣的環境已經不允許了,只有靠年長一輩的記錄下來,記載入史作為傳承,成為一項地方文化,這些,都可藉著村庄史的書寫,將其記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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