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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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有品質﹖先從吃開始﹗
台灣爆發餿水油事件後,某報對此發表《一餐26元 能不用餿水油嗎》評論,筆者看了有意分享個人經驗。 筆者任職住宿型長期照顧單位時,得知社會處給成年身心障礙住民,每人每天新台幣一百四十元伙食費,但所在台北地區物價高,連個性節儉的筆者都覺得太少。 結果幾乎沒團膳公司願意簽約,即使找到團膳公司,供餐常有狀況,像是菜色單調、品質有限。結果有行動能力的住民,常出去買飯菜吃;每次舉辦住民會議,及年底調查服務滿意度時,住民雖滿意其他方面服務,就是對伙食有意見。 任職單位的主任有心改善,想出不少方式,但面對社會處補助有限,且團膳公司兼作學校營養午餐,有他們的流程,只好暫時維持現狀。 所以台灣想建立良好的長期照顧服務?先提高伙食費補助,或用其他可行方式,保障受照顧民眾吃的權益。不然常用圖文,宣傳社福服務訊息的筆者,先像台灣知名廚師阿基師那樣,對民眾下跪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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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書和丟鞋都應該被罰
又有抗議學生拿東西丟擲馬總統了。只是這次不是丟鞋,而是丟書,且而稍微打中馬總統了。但此位學生還是被輕放,僅由學校出面表示不認同此種暴力行為,連個道歉也沒有。 過去幾次向總統或官員丟擲東西案件,只有學運領袖的陳為廷等,被控於去年九月十八日向苗栗縣長劉振鴻丟鞋案,苗栗地方法院宣判,僅丟鞋砸中劉政鴻的陳為廷,被依強暴公然侮辱判處一萬元罰金,其餘六人無罪。 但其他數起向馬總統丟鞋者,卻大多無罪。筆者認為,這不符民眾的法律認知。一般人,如向別人丟東西,都可被告傷害或侮辱罪了,何況向國家元首呢? 過去台灣群眾示威,常有丟雞蛋的不理性作為,最近社運民眾或學生則向或政府官員丟鞋,此風氣竟然蔚成風潮,現在連丟書也來了。 社運團體或說這是民主方式的運作,有學生竟也還說在政治場合,丟鞋(或丟書)應是被允許的,連李登輝過去也僅說這是不禮貌的行為而已。這真是台灣民主被過度使用和扭曲的悲哀。社運團體或學生不妨想想,如果不贊同你想法的人,也對你丟鞋,那你會作何感想? 台灣言論如此自由,你要在媒體、臉書、網路發表意見都可以,你要在街頭遊行或嗆聲,也沒人反對,但對具人身攻擊性的丟書、丟鞋和丟雞蛋等行為,就是違法和反民主了,我們的警察或國安人員對這些人,真的太客氣到變縱容了,特別對國家元首,在外國,早就棍棒都下去了。 除此之外,丟書、丟鞋和丟雞蛋也是不環保、不愛惜物質和製造髒亂的作為,鞋和雞蛋,為何不捐給弱勢團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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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良知的利潤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劣質油品再度引爆消費者的信心危機;更讓正派經營者,也可能誤觸地雷。值此非常時期,人人自危,民生問題,頓時成為最難抉擇的課題;什麼能買,什麼能吃,什麼東西對身體沒有害處,對於廣大的消費者來說,真的是滿頭霧水。 霧煞煞的購物環境,源自於道德良知的規範力量,太過於薄弱,加上相關單位把關不夠嚴謹;造成黑心商人,只圖金錢上的有形利潤,卻置良知良能於不顧,利用低成本的黑心食品,大賺黑心錢。 要知道:「君子愛財,取之以道。」昧著道德良知,以消費者大眾的健康風險,來大賺黑心錢,雖然能夠創造短暫的利潤,卻讓自己的良知良能完全喪失,這樣得到的錢財,用起來定然寢食不安,也不可能長長久久,畢竟那也算是不義之財啊! 常聽人家說:「人生苦短,到頭來什麼都帶不走,只有積德之家最有福。」有鑑於此,人生在世,貪戀有形的財物,而不去積德行善,實在有可議之處。 與其鎮日想要創造利潤,累積財富,卻不思緊守道德與正義,去謀求合理商業利潤;雖然擁有光鮮亮麗的外表,內心卻極度空虛,由於無法心安理得度日,所以得到的財富,到頭來也有可能面臨一場空的危殆。 為免於心生無限的遺憾,一定要憑真心做事,憑良心賺錢,才能體悟「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的真正陳義;如果是不擇手段得到的豐厚財富,就算是坐擁金山銀海,整天魂不守舍,惶惶不可終日,這樣的歲月,又怎能安度?這樣的人生,又有何價值可言? 人生在世,能夠維持生命的基本訴求,其實所要的並不多,三餐粗茶淡飯,輕車簡從,反而更形健康;簡單的過日子,我們才有時間去思考人生的課題,就是透過道德良知的允諾,去創造高附加價值的財富,那就是我們每個人,真正要謀求的利潤啊! 有道是:「教育是良心事業。」經營食品業更是良心的事業,因為食品安全與衛生,關係著所有人的健康,影響可長可久;所以經營食品產業的人,不但需要強烈的道德觀念,更要透過良知與良能,為廣大的消費者謀福祉,才能樹立良心事業的典範。 要知道:有形的財富名位,縱然可以得到一時位尊職顯的「名器」,然而失勢之後,又有幾人會憶起曾經擁有的「叱吒風雲」呢?倒不如正視「立德、立功、立言」,經過實質努力而獲取「無位公爵」的榮寵,才是恆久的美譽啊! 總之,想得到人生真正的財富,創造「良知利潤」,永遠凌駕於「商業利潤」之上;因為創造幸福與快樂的籌碼,就是讓良知利用率攀上新高,透過「良知良能」所衍生的「高利潤」,與「嘉行懿德」所演繹的「高報酬」,一旦成為共構雙生,就能實現全民共享歡樂的夢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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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亦人子也─在颱風天請為外送人員安危著想
日前颱風邁德姆侵襲,幸好未造成重大災情,全國放了一天颱風假,許多藝人在社群網站發文,呼籲大家注意自身與他人安全,歌后江蕙在臉書寫著「颱風來了!為了送貨員安危,請不要叫外賣,騎車真的很危險,希望大家平平安安。」 許多人放颱風假既懶得出門,也怠於下廚,便會訂購披薩、漢堡、薯條等速食,並要求外送省事省力省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本生意無人做。這些速食店當然不會推掉送上門的商機,但卻也讓速食店外送人員應接不暇忙碌異常,但風大天雨路滑,不啻令外送人員(許多是工讀生)置身於極大的人身安全風險中。 颱風天風雨交加視線不良,樹倒路滑,更不時有危險物品自天而降,速食店外送人員為了趕時間求快,往往以高速行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不是撞上行人就是與其他車輛相撞,往往造成一個幸福小康的家庭頓時破碎陷入愁雲慘霧,甚至造成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不幸。因此每逢颱風過境就有公眾人物公開呼籲民眾,切莫在颱風天向速食店訂購外賣食品,以免危及送貨人員安全。 試想這類速食店外送人員大多是出身中下階層家庭的工讀生或勞動者,屬於社會上的弱勢群體,經營者為了掌握難得的大發利市機會衝業績,對顧客要求外送的訂單豈有拒絕的道理?為了趕時間講績效,這類速食店的外送人員往往冒著風狂雨驟穿梭於街頭巷尾使命必達,只為經營者賺大錢,不顧自身安危。 東晉詩人陶淵明曾致書其子要求善待僮僕,叮嚀道「彼亦人子也,可善視之。」每逢颱風天,就有人出面叮嚀公眾請為外送人員著想,切莫訂購外送的速食,這不僅是關懷弱勢,更是富於同理心的社會人文素養層次向上提昇表現,若人人能為他人著想富於同理心,體恤外送速食人員工作環境的艱辛與危險,社會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傷亡個案,使社會更溫暖富於人情味。 若要享受美味,何不出外走段路!若要填飽肚子,自己下碗麵燙盤青菜就可簡單打發,千萬不要因為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卻陷速食店外送人員於不可知的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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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烤肉─規劃適宜場地﹐還給他人乾淨空氣
每年中秋節,全台各地都有慶祝活動,其中尤以烤肉最受歡迎。外出一趟,幾乎每條巷子都可以見到大夥人聚在一塊烤肉,場面好不熱鬧。 的確,中秋節是親人、朋友團聚賞月的美好時光,但筆者想問的是,非要用烤肉這種方式度過嗎?烤肉產生的廢氣會誘發致癌已是不爭的事實,對環境所造成的污染也不容小覷。當自己享受的同時,是否能多考量身體健康與自然生態,不要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上,應該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 舉筆者為例,前天晚上被隔壁住戶烤肉的油煙燻到受不了,即便關閉門窗、開啟冷氣都無法倖免。選擇和朋友騎單車出去透氣賞月時,才發現整個市區到處都是烤肉的人潮,迷漫一片叫人窒息的味道,黏著在身上。「躲」到安平漁港後,才發現這兒的空氣份外新鮮,烤肉的廢氣也被稀釋在偌大的空地裡。 因而筆者想要建議相關單位:為了其他人的健康著想,可否規劃一個適當、寬敞的戶外空間,並宣導讓熱愛烤肉的朋友能聚在一起慶祝,減少在住宅區使用。一方面可以感受佳節帶來的人潮,另一方面也可以還給其他住戶一份乾淨的空氣,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樂於吸「二手煙」。以臺南為例,若政府能在黃金海岸、秋茂園等地設置烤肉區,並宣導民眾多加利用,除了可以控制油煙擴散的範圍、減少對民眾健康與環境的損害,還可以欣賞「海上生明月」的美景,不是一舉兩得嗎? 最後,中秋節連假全台烤肉所產生的龐大廢氣,恐已悖離節能減碳的精神,改以吃月餅、鳳梨酥或唱歌等方式歡度,也是對環保和身體健康的一種負責。「一家烤肉萬家香」其實不香,而是陣陣可怕的煙燻味與對大自然的負擔,希望大家可以一起維護自己健康和這唯一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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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和失望──從「軍中樂園」影片看電影補助
金門縣政府為行銷金門優質形象,鼓勵電影、電視製作業者到金門取景拍攝影片,並藉由影片行銷金門形象,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的發展,曾於民國九十九年訂有「金門縣補助影視業者製作拍攝辦法」。基於這個辦法的施行,近些年來獲得補助的電影與電視劇,少說亦有十幾部,金額在千萬以上。然而,這些受補助的影片,如果係一般的劇情片,它到底能提升多少金門的優質形象?融入多少金門的歷史文化?帶動多少金門觀光產業的發展?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不可否認地,金門原本就是一座純樸的島嶼,它不僅有善良的百姓、淳樸的民風,亦有島鄉獨特的歷史文化,更有兩岸軍事對峙時遺留下來的軍事遺蹟。故此,無論其形象、文化與觀光,早已建立良好的口碑,如果僅靠這幾部無法讓人留下深刻印象,卻又只是取幾個景點來達到補助目的片子,它的效果勢必是有限的。即使這塊土地隨著大環境的變遷,以及受到一些外來因素的使然,難以與爾時的社會形態相比,但「海濱鄒魯」這個稱謂並非浪得虛名,亦非其他地區能與其相媲美的。 設若以今年獲得補助的影片「軍中樂園」而言,即便它在金門取景拍攝,錄用了數十位臨時演員,造成一股軍中樂園旋風,讓商機已失的陽翟街道與金東電影院,以及頹廢的碧山陳清吉洋樓與東半島的海岸和沙灘,在影片上曝了光,也讓海內外觀眾看到金門舊時的情景。然而當拍完片後,即使能留下一些場景,但是否真能行銷本縣形象,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發展?仍有待觀察。 眾所皆知,「軍中樂園」是軍中獨特的文化。回顧那個時時準備反攻大陸的年代,駐軍多數都是隨著國軍撤退來台的外省籍將士。他們不是借住民房就是住在村郊,在反攻大陸回老家不能如願時,其思鄉的情愁不言可喻,加上軍旅生活枯燥乏味,壓抑的性又無處可發洩,當他們長年和島民近距離的接觸時,難免會衍生出一些男女之間的感情糾紛。故而,金門婦女受到性侵與暴力相向的不在少數,以槍械同歸於盡亦有之,對那些受到傷害的無辜婦女來說,真是情何以堪啊! 遙想當年,如果沒有那些來自台灣的侍應生,冒著二十餘小時的海上顛簸,渡海來到這座島嶼,為戍守在金門前線的三軍將士提供性服務、解決他們壓抑的性事,不知還會有多少當地婦女受到傷害。由此可見,軍方在金門設立軍中樂園,並召募百餘位侍應生為十萬大軍提供性服務,對金門社會治安絕對是有所助益的。故而站在金門人的立場,除了要以一顆誠摯之心感謝那些來自台灣的侍應生,更應以嚴肅的態度來面對這段歷史。 可是當我們看完「軍中樂園」這部影片時,這段歷史非但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甚至還遭受嚴重的扭曲。縱使大部分鄉親沒有到過軍中樂園,但軍中樂園卻在這座島嶼存在三十餘年之久,與這塊苦難的土地可說息息相關。儘管多數人不能親眼目睹其內部情景與侍應生營業情況,然從側面上也多少知道一些;甚而亦有部分鄉親與軍中樂園比鄰而居,以及那些曾經幫侍應生洗衣帶小孩的阿婆阿嫂們,想必對她們亦有深一層的瞭解。倘若讓她們看到這部影片,而發覺片中的劇情與事實不符時,或許會驚呼:「那時候的軍中樂園,不是這樣的!」 譬如說:金門軍中樂園的侍應生是合法召募而來,並不是徵召女受刑犯來抵銷到期;侍應生也不會被扣著手銬由士兵押解到美容院洗頭燙髮,況且特約茶室所有工作人員都是雇員,並沒有調用現職軍人幫侍應生洗內衣褲的情事;侍應生也不會即將臨盆時還掛牌賣票接客……等等,這些不實的劇情,已嚴重傷害到這段歷史的真實性與嚴肅性。可是這樣一部扭曲史實卻又誤導觀眾的影片,竟然還能獲得相關單位的補助,讓人匪夷所思。 據瞭解,該補助辦法第四條:「影視業者製作之影片,內容需有足以辨識本縣景點之場景,對於行銷本縣有正面效益且其劇情內容與本縣具有關聯性……。」若以該補助辦法與軍中樂園影片相對照,即使陽翟街景、金東電影院、陳清吉洋樓與海岸沙灘景點鮮明,軍中樂園本身與金門亦有關聯性。可是它既然與金門有關聯性,就必須尊重它的時代背景與歷史淵源,豈能任意地把它扭曲?當初縣政府「影視委員會」諸審查委員在審核該劇本時,可曾發現到這個問題?還是送審的劇本與實際拍攝的影片有出入? 設若以嚴肅的歷史層面而言,即使軍中樂園這部影片介紹了幾個金門景點,對促進觀光產業發展有絕對性的幫助。但是從另一方面來看,當金門軍中樂園這段獨特的文化受到扭曲和傷害時,不知該用什麼來彌補?這或許是官員們在擬訂這個補助辦法時,未曾思考過的問題吧!於此,針對該補助辦法,審議委員會是否能把它分為兩個階段來審核。 其一為「初審」(即資格審),廠商必須檢附第七條所列之相關資料,送審查委員會審核,一旦審查通過,即取得「補助資格」,但取得資格並不代表即可獲得補助,必須經過「複審」。 其二為「複審」(即補助金額審),廠商一旦取得「補助資格」,而當影片拍攝完成後,必須提供剪接過的毛片送影視委員會,由審查委員審核該片是否與初審時的劇本相符;復又拍攝多少金門景點,融入多少金門歷史文化;劇情是否有違背金門善良風俗及背離史實之處;對行銷金門形象,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發展是否有實際上的幫助,然後再決定補助金額。倘若僅憑廠商檢送的資料及劇本,經執行小組初審通過,再提委員會審議後即可獲得補助,似乎有不妥之處。 誠然該辦法的訂定,對提升金門的知名度有其指標性的作用,但若以「軍中樂園」這部影片來說,即使廠商能檢具「影片全片一份,本縣景點側拍花絮影片十份及本縣拍攝景點清單一份」申請結案獲得補助。可是片中被扭曲的歷史文化要如何來彌補?發展觀光產業固然重要,難道金門的歷史文化就不重要?不明就裡的觀眾看過該片後,或許會有一個錯誤的認知:「原來六○年代的金門軍中樂園是這樣對待侍應生的!」如此扭曲史實誤導觀眾之行逕,是否能行銷金門優質形象與促進文化、觀光產業的發展?雖然辦法中訂有「未通過結案審核之案件,本府得要求限期改善,逾期未修改完成者,撤銷補助」的條文,影視審議委員會雖有權要求廠商改善,但似乎為時已晚,因為該片已正式上映,他們會修改嗎?會重拍嗎?那是不可能的,只有眼睜睜地看著廠商把錢領走,而留給鄉親的又是什麼呢?也許只有遺憾和失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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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工具~債券型基金
現今的社會理財商品總是讓人看了眼花撩亂,往往不知如何來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工具,本人應職務關係,在金門接觸到的鄉親客戶們,投資工具以股票和跟會為主軸。股票在景氣好行情對的時候,獲利是非常可觀的,但是大多數的人們在獲利時,往往會不懂得把本錢先了結,放置在安全穩健的商品上,而是把本金及獲利,繼續的往下投資,只要碰到類似2008年的金融海嘯,國際金融局勢的動盪,很有可能會本金給吞噬掉,甚至變成負債。而跟會是在金門非常普遍的投資工具,其性質類似民間一種小額信用貸款的模式,優點利息還算穩健,但其參與者信用是否良好是最大的風險,個人不良的信用,往往造成倒會以致大家的損失。 在此要與鄉親們分享個人理財的投資工具,這方法適合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或者是想幫小孩子存的教育基金等,想做長久規畫的理財都可以參考此方法。應該大家對基金都不陌生,基金大致可以分為股票型基金與債券型基金,股票型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於股票上的基金,而債券就是把錢投資於企業或政府,而收益就是他們的利息,高配息就高風險,本金也是會隨者市場而有所波動,會不會與股票一樣跌了之後而爬不起來呢?基金因為是買一整籃子的債券,而非單一投資標的,而有所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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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如何避免被迫回捐薪資﹖
由於近期媒體報導,台灣社工界最近熱烈討論,社工被迫回捐薪資給社福單位的問題。這下想當社工的人想問:如何知道哪些單位要求回捐?其實有幾種方式: 一、參考流傳消息:只是不少社工擔心影響職涯,不敢分享情報,改成分享不要求回捐的單位清單如何? 二、閱讀捐款名錄:如提到單位內的社工,或社工的家屬定期捐錢,建議要注意。 三、面試主管主動告知:面試主管說上班後,要回捐多少錢,這樣內心較有準備。 四、面試主管暗示:可能說各單位補助薪資不同,為維持同事的和氣,會調整薪資。 五、工作後才知道:如工作經驗有限,不知回捐這種事,內心完全沒準備,所以領到的第一份薪資,最好存一些備用。 至於要不要進去工作,就自行決定嚕。但要根本改善,期待民眾捐款前理性評估,避免捐款排擠;補助單位跟社工專業團體討論,訂合理補助標準,不然社工因此不想擔任社工,社福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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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親會理事長的省思
身為農家子弟,從五歲開始,就跟著長輩「披星戴月」的下田幹活,求學時代,還是「農為國本」,寫作業、準備考試,有時候還被誤解成「舉書牌」作為不種田的藉口,勞心勞力了半世紀,碰到政府「五五專案」的優退制度,趕緊申請退休,雖然老伴不是白雪公主,但我想要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心思,和白馬王子則完全相同。誰知道逍遙自在幾個月後,就被金門縣黃氏宗親會選為理事長,原因是「退休了,時間充裕了」,雖說責任繁重,但也是項榮譽,況且為祖先的事情奔波勞動豈可推諉,黃氏宗親全縣登記男丁3536人(民國88年統計),人才濟濟,就職那天趕緊先行聲明只擔任一屆為限。歲月如梭,四年後再度從另一項職務退休了,謹略述「感言」,與各姓氏宗親會選、聘任人員共同勉勵。 理監事會議的集思廣益,和向他姓長老請益及互動,讓我在宗族事務上獲益良多。「金錢並非萬能,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首先面臨的是經費的籌措,「開源節流」的道理大家都懂,但對於沒有「祖產」的姓氏,只能靠宗親們「熱心公益,踴躍捐輸」,所以經費的使用上,一定要制度化,不可以各屆唱自己的調,例如與大陸的交流,參與全國性、世界性的活動,明訂宗親會支付、個人負擔的額度,如有調整,也要經開會審議通過,絕對不能流於「人治」、「一言堂」。在募集足夠基金的狀況下,設置獎助學金及急難慰問金是最迫切也最有意義。 在日常的會務運作中,有些最簡單而且又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最容易讓大家忽略:第一、家廟建築切莫雜草叢生:所有家廟(宗祠)不論新蓋或重建,無不竭盡所能講究富麗堂皇,奠安慶典無不力求盛大隆重。但平日屋瓦、石板間隙滋生雜草,無人拔除,不但影響外觀,也容易損壞建築結構,尤其是木質樑柱,腐朽會更加快速。所謂保養重於修理(建),修理重於購買(構築),道理是相同的。如果遠望一間宗祠,屋頂上長出茅草甚至「小」樹木,「其餘不足觀矣」。 第二、宗親會的組織要結合老中青三代:很多宗親會,理監事都是年高德劭,雖然具有豐富的經驗和累積的智慧,但缺乏青少年來傳承,很容易產生斷層;如果大多數是中生代的組織,雖然有為人穩重、做事幹練的特質,但某些傳統的禮儀和禁忌,年輕族群的想法和需求,比較無法兼顧;而所有幹部年輕化的社團,雖然充滿青春活力和屢見不鮮的創意,但場域和細節的安排,固有文化的特色保存會較為薄弱。所以一個姓氏的宗親會理監事,必須包含老、中、青三種年齡層,才會產生互補,也才能相輔相成。 第三、宗祠的龕座案桌要永保潔淨。宗祠的建設,都立有碑誌以誌盛況,因此爭先恐後要主其事者大有人在,「硬體」較容易讓人記得事蹟是誰做的,甚至留芳百世。但好像「下水道」這種別人看不到的工作能夠持續在做,這才是永續經營之途徑。初一、十五燒燒香,開基祖考妣的紀念日,文昌帝君、福德正神聖誕,不必大魚大肉,但儀典不可或缺,「心誠則靈」。至於祖龕、神座、長案桌、八仙桌的擦拭,地板的清洗,都要編排負責人員、訂定整理期限,以利輪值頭家遵循,這是為人子孫的基本功夫,也經常被大家所忽略。 接著我要再次強調軟體設施的重要,最常見的是開放祠堂宗親紅白喜事擺酒設宴,設立理事會、監事會管理機構。個人建議如果護龍空間許可,設置閱覽室、展演室,作為樂齡學習場所,提供品茗、奕棋,演唱樂曲、放映影片。當然,還要配合園藝作物的植栽,散發芬芳氣息,製造愉悅而溫馨的氛圍。牆壁可懸掛遠祖或本支派的典型人物簡介,如官宦榜、功德榜、賢能榜等精神布置,弘揚宗功祖德,提供見賢思齊榜樣。如此,宗祠才能成為宗親們的樂園和聚集地,也才能增進宗族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宗祠自古以來,莫不注重以祖訓、家訓教育後裔,也致力於鄰里糾紛的調解,公共事務的聯繫,海內外血脈親情的凝聚,有其獨特的地域性。但是隨著世界潮流的演變,在推動雅俗共賞的民間文藝活動,反映民俗變遷等各個面項,必須重新賦予時代性,不一定要用過去的方式,要融入現代新的觀念,例如女性族群參與祭祖活動等。宗親會更應妥善利用祠堂資源、文化、傳統道德,在宗親們的社會、經濟、文化甚至政治生活中,培育良好的時代風尚,弘揚健康樂觀、家庭和睦、敬老卹幼、勤儉致富的優良傳統,總而言之,一切設施的增減與活動的辦理,都要合乎當初自己所訂定的組織章程中的「宗旨」,才不會被有心人士扭曲而產生偏頗,葬送全體族人的美譽,有損列祖列宗的威名。 (作者現任金門縣黃氏宗親會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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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在釣魚臺與黃岩島海域之暗示性合作
我國主張釣魚台及黃岩島係我國固有領土,因此行政院在民國88年2月10日公告「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其中就已公告釣魚臺列嶼與黃岩島的領海基線。由於「領海」的概念是主權國家相對於外國而言的國家海域主張,因此我國海巡署針對外國(如日本、菲律賓)非法船舶,進入我國釣魚臺列嶼或黃岩島領海之執法法源,係依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現在我國面臨的問題是,兩岸關係目前非國際法上「國與國」之關係。換言之,我國不能對中國大陸主張12浬領海範圍。然而中共始終不放棄武力作為解決台海問題之手段,我政府自不能任由具敵意的中共船舶航行於臺灣地區鄰近海域,而毫無管制措施。因此現行解套的方案係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規定:「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 綜上可知,國防部公告之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可視作我國為防止中共船舶進入我方海域之執法依據;而現階段國防部公告臺灣、澎湖、綠島、蘭嶼、彭佳嶼、小琉球、七星岩與東沙群島等限制、禁止水域範圍,恰與領海範圍一致,由此更可見保護海域主權之目的。 惟筆者研究發現,上述對中共之解套方案似有漏洞。現階段我國防部尚未公告釣魚臺列嶼、黃岩島之限、禁制水域;換言之,倘中共船舶進入釣魚臺列嶼及黃岩島水域,在不適用《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對中共船舶執法的前提下,海巡署是缺乏執法依據的。 這裡衍生另一個問題是,國防部是否係「刻意」不公告釣魚臺列嶼、黃岩島之限、禁制水域?由於兩岸於南海、東海因歷史因素導致具有相當之共同利益,中共方面也已明確表示臺灣船舶於南海及東海沒有執法上的問題。換言之,倘我國國防部公告釣魚臺列嶼、黃岩島之限、禁制水域,在情感與政治上,都等同打了中共一巴掌。 如此看來,兩岸於釣魚臺列嶼、黃岩島水域相互不執法之現況,或可解讀為兩岸善意的暗示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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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推動零碳島給臺灣的啟示
金門縣政府積極推動建置零碳島,以烈嶼零碳島計畫為例,有100輛電動機車、6輛慢速電動車上路,目的為減輕遊客旅遊時的排碳量;另外去年金門縣政府的資源回收率40%,為離島三縣市第一;全縣累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3271件,普及率9%,更是全國第一;而在全島裝設節能燈具方面,小金門已全數換裝LED路燈,大金門已有57%是LED路燈,這些努力也都證明只要事在人為,打造出一個節能減碳,綠色環保的生活環境不無可能。 由此觀之,若中央政府能借鑑地方政府的治理經驗,以金門縣為例,於臺灣本島也積極鼓勵民眾使用電動機車、電動車,並加速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與推動各地縣市府換裝節能燈具,每年節省的水、電費亦可做為政府補助換裝節能系統的費用,使臺灣朝向零碳島的綠色家園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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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災民適時精神撫慰更重要
七月最後一個夜晚。高雄市發生氣爆災變,造成可觀的生命財產損失,部份台灣民眾的同情心轉化為實際行動慷慨解囊,媒體時時更新各界捐款細目,不到一週善款就已累積超過新台幣十億元,但在民粹情緒壓力作祟下似乎已經變質,流於不樂之捐和勒索意味。筆者看著不斷累積的天文數字捐款,不免納悶:輸人不輸陣流於面子的捐款金額,是恰當的救災與關懷具體做法嗎?災後媒體報導總是反覆強調「某某人出了一千萬元!」「某某人出了二千萬元!」不像是在展現同胞愛。倒像是在比賽誰出最多錢。 他們的愛心固然令人讚美,但是這些捐款最終流向何處?好像從來沒人去深究;到底這些善款做了什麼事也無人追查。捐款者是否只是嘴上說說口惠而實不至,同樣令人好奇。 筆者並非富商巨賈,一出手就是新台幣上千萬面不改色,某些名不見經傳的升斗小民捐出的錢雖有限,但是熱心出人出力,陪伴傾聽獻上關懷,用真心照顧、慰問,在筆者看來更為可貴。災區民眾並不缺救濟物資,但精神上的陪伴與慰勉鼓勵可能更重要。 筆者認為,對災民來說物質匱乏容易解決,但對面臨失去親人和重建殘破家園百廢待興的災民來說,給予及時且適當的心理撫慰,才是災後重建當務之急。災民不是難民,協助安頓生活,解除內心恐慌,會比只是給錢還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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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魔鬼就在你身邊之廈門渡船頭
金門與廈門自古以來就含著血濃於水的關係,無論在信仰、語言、文化、經濟,或者是地理環境與海上貿易等,皆有其相似之處。隨2001年兩岸情勢趨緩、解凍後在小三通使然下,轉往大陸旅客數從2萬人次,到2005年的50萬人次,而最近的一次統計為大陸旅遊局在2013年所作的調查,顯示去年我國往中國大陸旅遊人數為516.25萬人次,十年來成長了十倍以上,而且還在持續往上增加中。 至此,早期金廈的海上交易,也因兩岸開放後,從船與船看潮汐的海上非法交易途徑,轉而走向人與人合法的代購交易,然而後者此種新時代生起的代購行業,卻潛藏著極大危險性,特別是與不認識的他方進行交易,或者是旅遊之時被不知名匪徒利用,毫無所知下從事不法運送行為。次者代購行為至少還有錢賺,如果是後者被利用,可就成冤大頭了。 像這種在海關被栽贓案子,最常發生在泰國。舉作生意為例是發生在2005年,李姓台商在泰國從事製造業,返台時在泰國機場被依持有毒品罪,鋃鐺入獄。原因是李姓台商在過海關處,遇到不認識的陌生人示意幫忙提領行李,在惻隱之心、不疑有他下幫忙攜帶,被海關攔下發現物品裡含有毒品,然而他嫌早已逃之夭夭,死無對證下,被關了一年後,泰國司法單位實際調閱錄影經勘驗後發覺有異,才還他清白被放出來,傷害卻已無法彌補。 此外旅遊的例子同樣屢見不鮮。「毒袋鼠」這詞是近年來才出現的新詞彙,意即出外旅遊攜有口袋背包,或行李箱上設有口袋處,就成了宵小託付毒品的好位置,特別是後背包兩側之水壺置放處,很容易被陌生人任意將毒品塞進後,於通關處莫名其妙被海關人員依持有毒品罪被抓,而匪徒早已逃去無蹤,當下也只能百口莫辯,任人處置。此兩案例,充分顯示被害人在毫無所悉特徵下,竟成了代罪羔羊,從此監獄裡多了雙筷子吃牢飯。 據新聞報導得知,近年來香菇是金廈貿易往來最夯的農產品,俗稱「花菇」,是台灣香菇中的頂極品,一公斤批發價約在1200至3000元之間,然而台灣不產花菇,大部分皆由日、韓而來,日、韓香菇氣候關係,養殖肥大而昂貴。對岸廈門經常魚目混珠,將中國產的香菇貼上日、韓標籤,價格立刻翻了五、六倍,使得五通、東渡碼頭一堆掮客拜託往返旅遊的台客攜帶過海關,一人一袋在廈門給予50至100元人民幣不等,並於金門水頭港另有接受者負責收貨、轉賣。 婆媳見公婆也要等見了才知美醜。今年暑假為妻小安排廈門二日遊,實際走訪後發現果真如此,掮客:「你要不要幫我帶香菇到金門?一袋50元人民幣,你留電話,到水頭後有人會通知你交付。」當時就看到一堆掮客急忙尋找旅客收送香菇以交付運費、賺取差額,當時腦裡仔細思考,難防掮客在香菇滲入毒品,立刻拒絕,提包走人。觀看這種「圖小利而存大隱患」行為天天上演,絲毫無人制止,且遊客在有利可圖下毫無戒心,欣然答應是常有的事。 然而現在的金門相較大都市下是民風純樸、治安良好,卻難防民營化後將來經濟快速成長後造成環境與毒品問題,將成了兩岸惡匪新一運送途徑,如前述,最後犧牲的將是良善的老百姓,特別是金門居民,如泰國、如毒袋鼠,三者皆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國人往返兩岸更該戒慎恐懼、防患未然,千萬別為了貪圖一時小利而賠上終生牢獄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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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沙美商圈發展協會成立之想法
近期於金門日報讀到金沙鎮公所為復甦沙美商圈,接連舉辦相關商業設計或行銷講座,並請甫自金沙國小校長一職退休之添泉叔及張延騰學長等人協助成立沙美商圈發展協會,進而,積極帶領發展協會一行人前往臺灣中南部進行社區及商圈經營觀摩之旅,以希冀透過對於實地了解閒置糖廠如何再利用為文化園區及前往安平樹屋、安平老街等規劃心得,期許作為未來沙美商圈及金沙戲院重生之借鏡,真是令人高興,並對於沙美商圈未來之復甦,充滿著無限的希望,為何如此說?因為,筆者與家兄(王天福,沙美老街歷史正明暨保存案之發起人)自95(2006)年歲末起,多次投書金門日報副刊或言論廣場建請中央或地方政府,未來能將改善與復甦金東沙美新(舊)街之經濟蕭條、傳統建築物荒蕪等,列為未來的施政方針,如今,看見公部門終於拋出一連串的作為,著實令人不禁豎起大拇指給與肯定。 回首年初,金沙鎮公所積極編列預算委託規劃公司輔導沙美商家充實專業商與網路行銷知識,並協助成立沙美商圈發展協會及前往臺灣觀摩考察成功之規畫案例,就是希冀能借鏡其成功因素,作為改善或重振沙美商圈之模式,然而,筆者深覺沙美商圈如要重振昔日風華,除應將閒置糖廠再利用為文化園區、安平樹屋、安平老街等規劃概念納入之外,更應將金沙鎮獨樹一格之特性,搭配加入並充分與盡情的行銷,為何?因為,金沙鎮經過多年的沉寂與荒蕪,現今,已跳躍為農業大鎮,這是金湖、金城及金寧等三鄉鎮所不及的地方,如果金沙鎮公所一味以美食及軍事或經濟商業行為,作為沙美商圈未來之行銷,沙美商圈終將無法與金湖、金城及金寧等三鄉鎮競爭,因為,其同質性太高! 倘若,增加行銷金沙農業大鎮之優勢,全面提倡生產有機農作物及漁(畜)牧業,將沙美老街或沙美商圈形塑為金門島有機農漁(畜)牧業之大批發商圈,搭配鄰近之金沙戲院整修為表演金門鹽業開發史及國共內戰之話劇表演場及軍用品(娛樂)商店,進而,輔導傳統建築物(含洋樓)所有權人修復為古式旅店(民宿),對建築物所有權人或BOT業者講訓金東沙美的開發歷史(例如:金沙灣的鹽業係開發於五代時期及開墾於宋代的沙美聚落與創建於元末的沙美老街和明代的後浦頭聚落歷史等),使之各個可獨立帶領觀光客手持紙紮燈籠晨漫於老街與聚落間,以尋思古之幽情。 俟諸位旅客飢腸轆轆時,帶往其前進沙美街上品嘗閩式早餐(金門廣東粥或閩式燒餅等)或選購有機農畜產品。午前(AM10:00-PM13:00),前往鄰近榮湖與金沙水庫兩旁之有機農田,體驗農家梨田及親手種植地瓜(青菜)之樂,並於田埂品嘗現烤有機地瓜及農漁畜品與稍作休息;午後(PM15:00-PM17:00),前往金沙港灣體驗挖海蚯蚓(土縮)與抓紅蟳之樂,夜幕低垂時,返回傳統建築物(含洋樓)古式旅店(民宿)品嘗閩式宴客餐(雞捲、封肉、白菜封干貝、油捲餅及八寶飯與甜湯),最後,前往金沙戲院觀賞表演金門鹽業開發史及國共內戰之話劇。 綜上,公部門未來若能增加行銷金沙農業大鎮之優勢,我想沙美未來終將成為金門獨樹一格的觀光與商業及戰地和自然生態和農業體驗的觀光大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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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補牢未為晚也─高雄市氣爆公安災變省思
高雄市前鎮、苓雅、小港等區,日前凌晨發生一連串氣爆,冒出十幾層樓高的火燄,道路與房屋崩塌長達數公里,道路人孔蓋被炸飛,連數噸重的消防車都被掀翻,造成31位警消和平民死亡,兩百多人受傷,數千戶停電,災區景況宛如戰後景象。所幸這場災變發生於深夜,若發生在車水馬龍的白天或華燈初上熙來攘往道路交通尖峰時段,高雄市民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恐會數倍乃至上百倍於此。 油料(或天然氣)庫或堆放易燃性補給品倉庫,可能產生氣爆(或塵爆)的潛在危險不可輕忽。若氣溫到達閃燃點、大氣中可燃物(易燃氣體或固體粉塵)與助燃物(氧氣)達到一定濃度,零星火花便可產生鉅大連鎖反應造成破壞,俗稱「窮人核彈」的油氣爆彈即利用此原理設計製造。 就各大都會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觀之,許多公共服務設施管線(如自來水、瓦斯與天然氣、輸電纜線、電話與網路線,容易產生易燃性沼氣的下水道和溝渠等污水處理系統)縱橫交錯,甚至為求施工方便,更有集中式共同管線設計,然而牽一髮動全身,一旦發生氣爆,造成的公共安全損害難以想像,嚴重的話甚至導致公共服務體系癱瘓。 任何年代久遠的管線都有發生洩漏的可能。雖然施工時一定會注意密封與防鏽處理,但年代久遠仍會出現密封不良情形,或是管線本身出現鏽蝕裂縫,也有可能是道路施工等重大公共工程外力,導致瓦斯或油氣管線破裂所致。高雄是台灣石化工業重鎮,早在日據時代就有煉油廠,早年埋設這類管線時,高雄市人口密度沒現在那麼高甚至是農田。隨著都會化變遷逐漸形成住宅和商業聚落,許多當地居民住了數十年,卻可能不知道這些油氣輸送管線就經過自家門前。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台灣西半部各都會區(特別是政經重心和人口密度最高、環境負荷最沉重的大台北都會區)地方政府,宜全面檢測天然瓦斯和水電輸送等公共服務設施管線是否有漏氣 (或短路漏電、漏水),儘速更換鏽蝕或有漏洞裂痕管線,並檢討發生氣爆時的危機處理應變疏散標準作業流程(SOP),教導沿線民眾如何自救等相關知識,把災變風險降至最低程度。更宜檢討各都會區的工商業區與住宅聚落區位劃分,宜避開天然瓦斯或石油氣輸送管線。不僅降低公安災變發生機率,也可減少水、電、瓦斯在輸送過程因管線洩漏造成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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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該準用政府採購法嗎﹖
針對金酒公司所屬廈門分公司在遴選大陸地區經銷商涉違反政府採購法一案。筆者無意對偵查中的案件,發表評論,只不過想釐清一個體制上的重大問題,亦即金酒公司應不應該準用《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明文:「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金酒公司為公營事業,按理準用本法,應無疑義,這也是檢調據以發動偵查的基本法源。然而金酒公司不同於一般機關,乃是以營利為目的,性質接近於一般私人企業,而與一般機關係政府之施政行為,須事事顧及行政程序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有本質上的差異。若將規範一般機關的《政府採購法》加諸於營利事業之上,就會產生營利與法制熟先的爭議,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倘若為求後者而犧牲前者,就要揹負「經營不善」的指責,最終難免要下台一鞠躬;相反的,若只追求前者而犧牲後者,稍一不慎,便會觸法,又難逃法律的訴追,此一體制上的矛盾,若未能獲得妥善解決,未來金酒經營者恐怕都會瞻前顧後,畏葸不前,勢必阻礙公司的成長,不但影響縣庫的收入,縣民的福利恐怕也會受到波及,不可不慎。 以本案為例,所牽涉者乃金酒公司大陸經銷權之移轉,即使過程中主事者配合修訂《大陸地區經銷商審查與管理辦法》,其間若無利益輸送情事,都只是公司內部經營權之行使,其得當與否應取決於營利是否成長,如今硬要以《政府採購法》來律定,若因而造成營利之損失,誰該負責?甚至講得更直白一點,一般營利公司,經銷權要交付予誰?向誰採購某項原料?或將公司某項工程交付給誰?都可能是追求公司營利成長的某種策略聯盟或交換條件,若都要求符合《政府採購法》的規定,猶如在百米賽跑選手的腳上加鉛條,有無必要,值得商榷。 金酒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公營事業,用現有法制規範,常會扞格不入,幾個月前的《所得稅法》第36條之爭,便是一例,如今的《政府採購法》之準用否,又是一例,有關單位必須慎謀良策,甚至不排除推動修法,以確保金酒的穩定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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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教育部長的燙手山芋
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因論文掛名共同作者揭發引起爭議下台,教育部長懸缺將近半個月,行政院已決定由政大校長吳思華接任。這個職位影響國家教育政策走向至鉅,新任教育部長對重大教育政策議題所持的態度令人關注。 左傳說國之大事唯祀與戎,教育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重要國家大政,新任部長必須面對蔣前部長任內施政措施引發之諸多問題,從十二年國教入學之遊戲規則招致民怨、供過於求的高中與大學如何退場機制、大學學雜費調漲爭議、中學課綱微調爭議、高官與公立大學中學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支領雙薪,到大學畢業生學識與教養低落與領低薪等問題,凡此皆須都克服解決。 十二年國教將本屆國中畢業生當成「白老鼠」,不論是一免、特招或二免,規則繁瑣、考期冗長,令學生和家長怨聲載道。今年新政策試驗過了做法未臻理想,應凝聚眾人經驗智慧,避免民怨延續到明年,讓學子能進入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學校,將民怨減到最低程度。 我國社會人口分布少子化後遺症已在高教體系浮現,供過於求的高中與大學退場機制勢不可免。學校關閉將使許多教師失業,校產如何善後,學子何去何從,都會引發社會問題,如何解決燃眉之急刻不容緩。 高中課綱微調、高官與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後到私校任教領雙薪、大學畢業生專業知識與涵養不足、低薪等方面,凡此皆涉及意識形態、法令規定和社會大環境等問題,必須透過其他部會協調。 針對大學調漲學雜費問題,新任教育部長吳思華認為應是「自發性的教學卓越計畫」,校方須將學費百分之百投資在學生身上,這點應可獲得多數人贊同。須為專款專用、用得其所並獲學生認同,支出不挪用於與學生無關的事務,相信學生都可接受。 筆者誠盼新任教育部長,面對蔣偉寧前部長任內施政措施引發的爭議民怨,集思廣益聽取民間社會與學術界建言,制定切中時弊的教育政策大方向與具體措施,對國家教育體系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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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們一起吸的毒
這幾天報章媒體全部都把焦點集中在「藝人呼麻」的事件上,三年前靠《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暴紅的藝人柯震東,還主演了《小時代》系列電影膾炙人口,但日前卻被中國官方媒體「證實」因涉及吸毒被捕。而且事情的進展越演越烈,除了已經吸毒八年之久的好友房祖名也被搜出住處藏有大麻,甚至還傳出背後還有更多藝人參與,震撼整個演藝圈。有網友諷刺的改編了柯震東主演的《那些年》主題曲,將歌詞改寫成「那些年我們一起吸的毒」引發了熱烈討論。 藝人大麻案可以追溯至2006年,藝人郭人豪被檢舉持有、吸食毒品,警方也在他家搜出大麻,事後重創演藝形象,甚至遭婚變;同年年底,知名主持人庹宗康、屈中恆也涉入大麻案,先是否認呼麻,隔天卻又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最令社會震驚的是,藝人不僅施用大麻,還混用其他毒品等,罕見的一級毒品古柯鹼,也在蕭淑慎施用毒品中被檢驗出來。臺灣藝人吸毒情況到底多嚴重?有人開玩笑說,如果檢察官和警察將藝人全帶去驗尿,臺灣觀眾可能就無法收看任何戲劇或綜藝節目,因為很多藝人得強迫進入看守所進行勒戒。 那麼到底為什麼演藝人員都要碰毒呢?「壓力大」這個藉口,似乎已經不太管用了。我們可以透過運動來排解壓力,更何況根據研究指出,運動可以產生血清素、腦內啡、甚至是正腎上腺素等,能讓我們感到愉悅、改善憂鬱的情緒。所以何必得透過吸毒來釋放積壓已久的情緒?壓力大難道就不用愛護自己? 不要以為上述的這些毒品事件與你無關,淳樸的金門在今年也傳出販毒集團與大陸毒梟掛勾,將花崗岩石板中央挖空,將毒品放置其中,以小三通方式走私毒品,將毒品銷往台灣本島。確實,我們不得不否認,也許身邊就有人正被毒品控制,只是我們不知道。這次事件發生之後,我們該反思的是如何教育下一代不要碰毒,無毒世界基金會曾在2012年推出一部紀錄片叫做《大麻的真相》,找來許多在勒戒或者是藥物濫用者在鏡頭前面自白,訴說自己被朋友說服及染毒的過程。許多人都提到一點,吸毒時都是抱著一種相信「大麻不具成癮性」的心態,但重點是,會吸食大麻的人,他們也會在你身邊吸食其它毒品,最後你也會染上毒癮! 明星的知名度和行為帶來不好的示範效應息息相關,一旦粉絲知道自己崇拜的偶像在吸毒,肯定會帶來不好的示範。換言之,名人吸毒帶來的社會危害性,會反映在傳播後的示範效應上,透過這次的藝人大麻案,我認為可以達到警世的作用,一個偶像大好的青春年華毀於一旦,我想應該沒有比這個更可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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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日前金門軍方實施防砲射擊演習,電視報導除拍到火砲射擊實況,並將鏡頭帶到附近沙灘,遠處看到有人涉水走動,因而引起是否會飽受砲擊波及的安全顧慮。 在電視實況報導中,一電視台說明海中走動的人大約距離火砲射擊處約600到800公尺,另一電視台則進一步指出海中人走動的地點不在管制範圍內。 從以上兩則電視報導看,前者所謂距離約600到800公尺,語氣並不確定,大概出於目測而已;後者所謂「不在管制範圍內」,並未明確指明是何人所說。因此引人疑慮的安全問題,似乎都看不到肯定的答案。 一般新聞處理過程,歷經採訪到發表,雖然時間壓力迫切,但詳細查證絕對輕忽不得,本人沒有在電視台工作的經驗,但多年來在平面媒體歷練的經驗,一條從採訪記者寫好的新聞稿,必須經過副主任、採訪主任、副總編輯的層層審核,重要稿件連總編輯也要細看,最後到編輯台上編輯也必須詳閱才能下標題,這些層層關卡都可能提出疑點,記者必須立即解釋,常常還得隨時以電話查證。在電子傳稿尚未普遍以前,記者晚上到報社寫稿時,以電話查證新聞內容時常占用相當的時間。總之,新聞的查證是新聞處理過程中非常繁複而且絲毫馬虎不得的環節。 以上電視新聞海中走動的人是否有危險?首先應向演習主管單位查詢,距離是600公尺或800公尺?也必須有具體的依據。對於這種涉及大眾安全的事情,主管機關應立即正式出面說明,躲在背後的說明,反而更會讓人一頭霧水,如果早一點攤開真相,所謂「海灘涉水人」應該不至於引發安全的疑慮,當然也就不值得一提了。 (稿費捐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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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榮湖及金沙水庫兩側淹水之芻議
近期因對流旺盛之西南氣流持續侵襲臺閩地區,瞬間,造成諸多地方大面積之積水,環視此情景,真是令人感慨萬千!為何?因為筆者研究都市防災(新)多年,發現人世間之災害,並非全然係為天災引起,而是,人類不知痛定思痛及曠日廢時,有時候,更是長期對於排水系統、抽水站及山坡地水土保持或河川兩岸及河床之使用及管理上之漠視關係,因而造成大雨來臨時,城鄉之排水系統宣洩不及,沙土大量流入河川阻塞河道,河床及河床兩側違章建築物林立,影響河川的正常排水與疏洪,平時又疏於災害防範與演練,著實令人痛心疾首! 金門,人稱佛地,自然係為適合人們安居樂業的地方,然而,在此次強烈西南氣流影響期間,亦難逃天降狂暴雨勢,更是,直接造成金門地區之農業大鎮-金沙鎮,區域內多處積水成災,尤以沙美古鎮之榮湖及金沙水庫(係屬古金沙灣區域,原本地勢就較低窪)南北兩側之農田等,大面積泡在水中,損失慘重,真是令人憂傷,為何?因為,筆者身為金門沙美之農家子弟及都市防災(汛)人員,如今,端視,沙美家鄉的新區內及校戶口(即榮湖及金沙水庫一帶)之阡陌良田,一夜之間,遭遇暴雨襲擊,瞬間慘遭淹沒,真是令人錯愕! 離鄉多年,心中不時縈繞幼少時,家母(人稱:查某婆)時常轉述先外公(大地村吳遙)之吃人四兩,要還人半斤,有量才有福等教誨,如今,看見金門沙美家鄉遭逢如此巨大災變,筆者基於愛家鄉,對於改善榮湖及金沙水庫兩側淹水之問題,願拙劣淺見如下,還望先進、前輩們不吝指教,相關建議如下: 一、近程計畫(工務、自來水單位) (1)榮湖南側及金沙水庫兩側(包含榮湖淨水場後方),各設置一處蓄(滯)洪池(長300公尺×寬500 公尺×深15公尺)及地下深蓄水井(長30公尺×寬50公尺×深10公尺),並設置分流水溝及攔砂壩,以利暴雨及防汛期,快速匯聚農田溢出之雨水。(2)榮湖南側及金沙水庫兩側(包含榮湖淨水場後方),各自新埋設一條分洪之排水箱涵(寬5公尺×高5公尺)至蓄(滯)洪池及地下深蓄水井,並使用獨立(垂直)工法,拉(延)設至金沙港灣或田墩養殖區,以利蓄(滯)洪池及地下深蓄水井滿水位時,利用自重洩流方式,快速排解雨水至外海。 二、中程計畫(工務、自來水單位) (1)全面推行金門島為農業有機島(不噴灑農藥及化學肥料)。(2)全面推行金門島衛生(汙水)下水道接管率達100%之島嶼。(3)規劃變更及構築金東田墩養殖區為能連通金門各大水庫(含滯洪池與地下深蓄水井)及陂塘之「金門水庫」(長2000公尺×寬3000公尺×深20公尺)。(4)規劃光前溪、斗門溪、金沙溪、金沙水庫、榮湖、山西水庫等區域,為「金門水庫」之集水區,集水區內廣設蓄洪池及地下深蓄水井。 三、遠程計畫(工務、自來水單位) (1)積極規劃使用電腦自動化(PLC)設備控制,起抽蓄(滯)洪池及地下深蓄水井之水量,並在榮湖淨水場設置自動化控制室(*請參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第一分區管理中心之自動化啟閉抽水機及閘門系統)。(2).全面規劃設置金門島內之東水西引或西水東引之輸送幹管。 旅居都市叢林多年,每當看到世界各地災害頻傳時,總是令人怵目驚心,不覺思念金門家鄉之無災無禍的優美環境,如今,驚聞榮湖及金沙水庫兩側大淹水,著實令人不捨,希望,上述淺見,對於未來改善榮湖及金沙水庫兩側農田之淹水問題,能有所助益,進而,提升金門整體之自我優質的競爭力。(作者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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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工作不只是在「工作」
首先,這的確是一個經濟不景氣的年代:自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宣告破產的那一刻起,金融海嘯襲捲了全球,衝垮了不少國家的經濟與產業,還有人民的飯碗。而向來被揶揄為草莓族的社會新鮮人,更是在此波失業潮中成了最大的陪葬者。他們沒有工作經驗,也不奢望有高遠的夢想與目標,只但求能擁有一份工作好糊口或清償就學貸款。至於工作是否適合他們,合不合他們的性格與專業,他們通常不在乎,也不敢在乎。因而,常看到許多新鮮人起初抱持著騎驢找馬的心態找工作,結果就是不斷在摸索工作的過程中虛度了寶貴光陰,何不可惜? 所以,建立一個對工作正確的認知與觀念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將自己放在正確的位置上,最後則是擁有「專業」、「敬業」、及「樂業」的三業能力。 而怎樣才是對工作的正確認知?就是不要將工作看成只是在「工作」,或謀財的工具,而是要將他當作是一個學習與磨練的機會。許多社會新鮮人初次求職往往只在乎這份工作能獲得多少報酬,而忽略了這份工作能帶給他多大學習與成長的機會。因為待遇不如人意而辭職或只一味抱怨,還不如當作是能學到多少真功夫,或是「老闆付錢讓你學習」還來的有價值、有意義。如果不能建立正確的工作觀念,就無法將自己放在適切的位置上,更遑論一展長才,或擁有敬業的精神與樂業的態度。 至於如何才能將自己放在最適切的位置,以達到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呢?美國著名廣告人喬安娜稱此須取決於個人的「自覺」,亦即你能不能深諳自己的性格及工作屬性。Career雜誌總編輯臧聲遠先生認為所謂正確的位置並不是照著興趣走,也不是照就業市場走,而是照個人優勢走,如定型的「行政」、「總務」、「倉管」工作就適合「事務型」的人去做,創造性的「流行設計」及「廣告」就適合「藝術型」的人去做。一旦無法掌握自己的優勢,並放在最適宜的位置上,就顯難發揮專業,而徒耗青春了。 最後,知名作家何飛鵬先生還認為最佳的工作者需具備「專業」、「敬業」及「樂業」的能力。何謂「專業」?臧聲遠先生認為包含在學時的理論能力與職場上的實作能力。擁有好的理論能力頂多只能讓你擁有五年的領先優勢,真正決定勝負的還是職場後的學習吸收能力。且不同階段須能培養不同的能力,方能使自己「活到老、做到老。」而「敬業」指的是態度、精神,意即當困難來臨時,工作者能不顧一切,排除萬難的尋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只把「理由」帶回公司,就兩手一攤,束手無策。臧認為台灣年輕世代的專業能力不輸給大陸年輕人,而是輸在自信、積極進取與拚搏精神。此外,對照韓國,台灣社會新鮮人的柔弱化與逸樂化,失去「愛拚才會贏」的強悍鬥魂更是缺乏「敬業」精神的最佳寫照。因而,所謂的專業,其實不只是種技術,也是種態度。總裁嚴長壽先生認為專業就是一種把工作「神聖化」的「敬業」態度,如日本拉麵達人與瑞士鐘錶匠,都是一個很好的代表。最後,所謂「樂業」,質言之,便是能樂在工作中,讓自己能藉由工作所創作出來的樂趣及成就感對抗工作的冗長與彈性疲乏,這也是工作者探索最高境界的元素。 沒錯!這的確是一個經濟不景氣的年代。但是,社會新鮮人不該就此對工作「囫圇吞棗」,或埋怨政府、埋怨學校。筆者認職場新人應當建立正確的工作觀念,讓工作不只是在「工作」。此外,更要能主動、積極的尋找自己的優勢,方能使自己在專精的領域中發光、發熱,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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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陸客來金最重要的關鍵
以每年來廈門觀光或公務或商務的各省陸客,至少在一千五百萬人次以上,尤其北上至浙江、南至廣東之間動車(高鐵)的開通,將廈門推向標準的旅遊城市,相關的觀光產業勢將廈門這個蕞爾小島推向無煙囪的城市。每年至少二千萬人次光臨廈門,不分國內外的旅客,將鷺島的夜妝點更炫麗的燈紅酒綠。而緊鄰不到十公里的金門,當年是一樣的戰地,相同的離島,每年不管是台客、或陸客、或港澳、或東南亞華僑,開放這二十年來,還沒有一年來金的旅客超過一百萬人次的。更諷刺的是廈門僅有125平方公里,只有一個景點-鼓浪嶼,金門有150平方公里,卻擁有多種不同文化的景點,仍吸引不了更多的陸客光臨,為什麼呢?相信只有旅行業者深切了解,在實際操作上遇到什麼困難,這個關鍵嚴重影響陸客來金旅遊的人數。這個關鍵因素如果沒有去突破,做再多的行銷,對實質上的幫助不大。 目前在大陸能操作來金、馬、澎的旅行社,他們的資質是有規定的,不是每一家旅行社都可以操作的,每一個城市或地區僅有3-9家才有這個資格,其餘的旅行業者連基本的行銷都被禁止的,於是,沒有眾多的旅行同業去做行銷推廣,怎可能將這塊餅做大?這些有資質的業者,十分之九都是官方的,只有十分之一是百姓的,在推廣方面哪一個才會積極呢?一個產品如果僅有少數業者在推展,那個力道是有限的,無法引起普羅大眾的注意,最後只能靠漫長的時間,來喚起消費者的目光的。 再者,陸客入金的證件申請,是繁複的(這裡的證件申請指的是在大陸的問題),第一次申請還須本人去公安單位申請,若是一日遊旅客亦須事先(24小時之前)申請,旅行業者可代辦手續,但是還是要面見啊!所以其實在大陸他們的證件申請,並無法如同我們這邊的方便,對於在廈門的旅行業者,一來是因礙於證件的申請手續繁雜,又不一定會全數核准,二來是操作金門一日遊的利潤,遠低於「海上看金門」來得好賺,最後,乾脆以任何理由不予積極推展,反而是積極去推展「海上看金門」,不用申請任何文件,只要給錢就可以上路了,又可以賺得多,何樂不為呢? 綜合以上的問題關鍵在於,在大陸地區可承接的旅行業者家數過於少,以致無法全面推展金門的觀光業務。再者陸客出境的手續申請太過繁雜,自然影響旅客來金之意願。這兩點都不是操之在我的部份,但是官方可以一再向大陸方面提出目前所遭遇的問題,希望陸方能了解並協助解套,以期共創雙贏。否則,遲早金廈兩島將被平潭島取代。 再回頭看看我們本身的問題,君不見今年的一日遊比去年成長更多,為什麼陸客只做一日遊的安排?最主要的是我們所提供的住宿條件,遠差於廈門的房間之品質,房價又貴,且又沒有夜間活動,陸客怎麼可能會乖乖呆在房間內。我們都知道,二日遊的客人才能將人民幣留在金門,一日遊的客人來去匆匆,對於地方的經濟發展並沒有實質幫助啊! 所以,要迎接陸客(當然台客也是),必須要先把我們自己的房間搞好,再來是規劃一系列的夜間休閒活動,不然陸客又會說:金門是好山、好水、好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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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國軍的理由
臺灣去年發生已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退伍前,因關警閉遭不當操課致死事件,民間團體公民1985聯盟憤而號召25萬人上凱道抗議,要為洪家人討真相,國防部為此換了兩位部長,國軍的形象大受打擊,官兵士氣低落,志願役士兵招募不順,期間又有共諜軍紀案件發生,對國防部可說雪上加霜。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然而,面對現在如此嚴峻的國際情勢,大陸一方面,政治上對臺統戰從未停歇,經濟崛起後露出打擊臺商的真面目;另一方面,軍事上文攻武嚇,外交場合履次壓縮我國際空間,臺灣的未來著實令人擔憂,若我們內部無法團結,砲口一致對外,則將使對岸有機可趁,透過各種管道滲透政府與民間各級單位,那別說臺海戰事一發生,其結果便可想而知。 投考軍校保家衛國固然不啻為一個選擇,軍公教體系為政府單位工作,穩定性與改善家計為許多人考量的因素,魏家一碗麵的長子去報考志願役士兵即是一例;而更重要的是,做為軍人的那份榮譽感與責任心,我想才是大家願意待在軍中的動力;颱風天卻還是搭乘復興航空欲返回澎湖坐鎮指揮而不幸罹難的澎湖憲兵隊隊長,其精神令人感動,更多的是每次風災,深入災區搶救同胞徹離的國軍弟兄,其背後的默默付出,若無媒體鏡頭的捕捉,我們難以體會保家衛國的辛苦。 改革要從體制內國軍的部隊文化已久,其中有許多為人垢病的缺點要改善,而一個龐大的機關要改革也非一朝一夕,需要大家共同來努力,你大可不必簽下去,直接謀求在軍中發揮影響力,但是可以透過網路平臺,來支持國軍,如寫信給部長或者透過FB留言給國防部提出好的建議。 洪案滿一年了,最終還是要回歸立法院軍審法修法,改善軍中人權,修法後的配套措施,也還有許多要關注的地方,大家若以平常心看待,教育是投資我們的未來機會,而國防則是保障我們的現狀安全,若沒有現時的安定,哪有日後的發展?居安思危,才是我支持國軍的理由。(稿費捐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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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巿政府不得辭其過
清朝乾隆年間權勢炙手可熱的大貪官和珅,相傳他迅速在官場扶搖直上與一段軼聞有關,乾隆皇帝問;「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其誰之過與?」眾大臣面面相覷無人能答,此時還是個小官的和珅回答說:「典守者不得辭其過」;不以人廢其言,老虎從籠子裡跑出來傷人,龜甲和玉石在櫃子裡毀壞,這是誰的過失呢?管理老虎與保管櫃子的官員當然有責任。 高雄市日前發生導致鉅大生命財產損失的石化業氣爆公安災變,持平而論,中央與地方政府都有應該負責之處,中央政府對石化產業的管理與產業政策大方向確實有督導不周之咎,但身為第一線執行法令與監督者身分的高雄市政府,理應最了解現場狀況,不能理不直氣壯地把過錯完全推給中央和肇事廠商。事發當晚在現場既未封鎖週邊道路禁止民眾進入,更未疏散丙烯氣體瀰漫區域內的居民,讓在場的警消在既無充分正確在地資訊和合理裝備情況下枉死。 若高雄市區內有石化管線埋設,高雄市政府相關局處怎麼敢大言不慚聲稱完全不知情?是不用管還是沒有責任?這完全說不過去,況且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還曾獲頒中央的102年度地下管線資訊第一名,高雄市政府大言不慚辯稱不知道有十餘條石化管線通過市區時難道不會心虛?高雄市經發局長和工務局長是不是該出來說明?身為地方政府,就是要把人民生命財產當作自己親人小孩般愛惜,與其跟外人爭吵自己的做法是否有錯打口水戰,企圖推諉責任撇清關係,筆者更期許高雄市政府主事者能深切反躬自省,好好照顧自己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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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心比心善待陸客
台東縣知本溫泉附近,日前晚間發生一起對岸觀光客未在店家消費,使遊覽車司機心生不滿,對觀光客公然動粗的案件。 由於我方政府逐漸開放 陸客來臺自由行城市數目,不必受限以往的團進團出限制,因而有意到臺灣觀光的對岸遊客能有更多選擇,使許多本地旅行社競相削價競爭,演變成某些接對岸團的遊覽車司機只能靠觀光客採購抽成賺錢,導致遊覽車司機當街對沒向店家採購紀念品的對岸遊客施暴大打出手。 筆者曾在二十年前至對岸從事學術交流訪問,讀到這則旅遊糾紛報導頗為感慨,二十年前這類觀光旅遊消費糾紛,不時見諸台灣媒體報導,只不過當時是財大氣粗一擲千金面不改色的台灣觀光團到對岸旅遊消費,碰到不肖地陪(導遊)或師傅(司機)引發的消費糾紛,十年河東十年河西風水輪流轉,曾幾何時對岸早已從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最大消費市場,對岸觀光客成了連歐美國家都不敢得罪的財神爺,台海兩岸間總體經濟實力消長主客易位,令筆者頗為感慨。 不久前曾有來台的對岸觀光客寫書,稱讚「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本書作者遊台觀感在筆者讀來有點近乎溢美令筆者臉紅。大概是冷戰的關係,因此許多台灣人以高等黃種人自居,對日本人和來自歐美國家者友善到近乎自卑諂媚,對來自彼岸或東南亞國家者卻又往往不自覺地以高等黃種人自居,這是一種很不健康的歧視心態。 觀光旅遊產業是唯一無法外移的產業,不論觀光客來自何方,來者是客,如此粗暴不文明的行徑口耳相傳將嚴重破壞台灣觀光業形象令人遺憾,實應遭到嚴厲譴責並依法究辦。況且隨著台灣開放陸客自由行,選擇自由行的陸客多屬教育水準與收入較高、消費者權利意識和服務品質較強的階級,時代在變環境在變,台灣旅遊業者做陸客生意心態不能再率由舊章當將心比心與時俱進,應當重視服務品質,切莫抱著海削對方當成凱子撈一票的心態,近者悅遠者來,否則竭澤而漁只會使陸客乃至他國觀光客對台灣望之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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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在金門大學新舊校長交接前夕,報上連續出現多則相關的報導,先是依據通過不久的「名譽校長聘任辦法」聘任第一位名譽校長,繼而出現李金振校長在卸任前夕不得不親上火線澄清擬議中的「卸任校長禮遇辦法」的聲明,現在新任校長已經走馬上任,不知這些所謂「以訛傳訛」的流言將來如何收場? 令人疑慮的是何以李校長在聲明中,特別強調「名譽校長聘任辦法」與「卸任校長禮遇辦法」不能混為一談,是否外界已有「混為一談」的討論?二者究竟有無關聯?外人不知草案詳細內容,恐怕也難以置評。 所謂名譽校長者也,在此之前除網路報導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曾被學生投票選任為蘇格蘭某名校的榮耀校長外,在國內學界似少有所聞,金大何以需要這種「創新」?不知有何強而有力的理由? 至於擬議的禮遇辦法,所謂「禮遇」者也,最易引起爭議,還是少碰為妙,否則也不會未出爐先遭「自肥」的諷刺。現在辦法草案已在李校長卸任前夕決定「不予決議」,並未完全決定存廢,似將留待新任校長「卓裁」,結果如何大家只好「繼續看下去」。 李校長在金大服務十七年,治校成績一向頗受肯定,不料在他功成身退的前夕,竟然惹來如此是非。 (稿費捐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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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天下無難事
七月最後一個夜晚,高雄市發生死傷超過三百人的石化管線氣爆事故,使台灣社會陷入一片愁雲慘霧。災變真相也逐漸浮上檯面,從管線埋設工程到日常保養與監督形同無政府狀態。 可是,陳菊市長領導下的高雄市政府卻是從氣爆案一開始,就把自己塑造成一幅無辜受害者形象,但隨著官方文件資料陸續曝光,陳菊和高雄市政府灌輸的假象也逐漸出現破綻。 氣爆案一開始,陳菊和高雄市政府先辯稱是石化業者偷埋管,接著又說是前市長吳敦義核准,關於年久失修管線,陳市長與高雄市政府一概不知情。善後重建任務也推給中央和國軍。從第一通報案電話到氣爆發生,前後歷時超過3個多鐘頭,高雄市政府除了派消防隊員灑水無所作為。既未疏散洩氣石化管線週邊居民更未劃出危險區禁止通行,更鴕鳥般地安撫報案者,宣稱情況已在市府團隊控制中。 至於災後重建經費,陳菊只丟給行政院一紙缺乏估價明細單的公文,獅子大開口一喊就是19億元,要多少中央就得給多少,偃然把行政院當成無上限提款機和萬應公,行政院若不買單就是冷血,實際救災工作也推給中央和軍方,仿彿都跟高雄市政府無關。 已故美國總統杜魯門曾云:The buck stops here(意指責任到他身上無可推卸)。陳菊似乎忘了,從謝長廷開始,民進黨在高雄執政至今已有16年之久,況且民進黨也曾在中央執政過八年。到現在所有錯誤都還能賴給前任市長,也是現任副總統吳敦義,讓我們再次的見識到民進黨和陳菊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政治痞子嘴臉,民進黨和陳菊永無謬誤!萬方有罪,罪不在高雄市政府和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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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commons和internationalregimes來貫穿挖花蛤活動
一開始,筆者就要提醒讀者一件遺憾的事,也就是說標題上的這兩個英文概念尚未有標準的中文翻譯,因為commons和international regimes(ir) 都是抽象的概念,又前者要比後者來的更加抽象。此話的意思就是說要先搞懂ir,之後就比較容易掌握commons。在全球各地的中國人,能夠馬上99%掌握這兩個概念的可能只有0.1%都不到。筆者花了9年又11個月的時間才搞懂99%的ir。 中英俱佳的吾師熊玠把maritime commons 翻譯為海(洋)事(務)公共(或者共同)疆域,而我則把ir翻譯為「國際(泛)領域暨議題」或更加清楚和精確地說「國際(泛)領域暨議題+至少15個核心元素」,要不然就是「被客觀環境所逼迫/激發出來,具有規範性合作之國際(泛)領域暨議題」。 如果ir百分之一百運作的話,其結果就是共善(common good),亦即對每個人、每個國家等等都有好處;但是,讀者不要被國際這兩個字給迷惑或者搞糊塗了,錯誤的以為ir只存在於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或者國際社群(international community)。其實,ir無處不在,例如金門縣的金湖海灘本身就有很多的ir,例如隨時在吾人腦袋或者心中閃過的保護花蛤【「沙歲(閩南話,意指塞在沙裏的東西)」】regime(ruditapes philippinarum-protection regime)。Commons通常指的是area,而作為一個抽象概念的area,也有幾種不同的中文翻譯,例如領域;範疇;空間;範圍;區域和地方。領域最抽象,而地方則為最具體。 Commons具有兩個層面│ir層面與非ir層面,也牽涉到公領域例如政府單位和私領域例如個人或者公司行號的介入,以及這兩個領域之間的互動。 我們縣政府的官員和義務的員工表現當然值得肯定,因為他們在今年繼續推動了邁入第三屆的金湖海灘花蛤季這個活動。他們主要想到的就是招攬來自各地的觀光客並且如何增加金門觀光的收入與益處。就6月和7月份的活動,他們要持續展現美麗的金門海灘、淨白的沙灘、獨特的軍事文化以及特有的花蛤生存和發展的狀態,更要將活動推廣至兩岸四地,要讓金門夏天充滿濃濃音樂、解放海洋的驚艷。不過,能夠建議更改與進步的地方也不少。 第一,要先把金湖鎮的海灘、沙灘視為一個commons,也就是一個誰都能夠去的地方。 其次,也因為有部分的人在海灘上會使用例如手提式電話機,commons也含括(電腦)異度(cyber)。在此脈絡下,我們可以把異度視為空間,而空間就是一個area。 再者,當我們面對海灘時,應該馬上聯想到和ir有關的會有何種議題(issue)?除了前面所提到的保護花蛤regime,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regimes,例如與慈堤海岸至烏沙頭海岸(約2.5公里)有關的海洋漂流物和垃圾清除與管理regime;在民國102年5月31日之前的排除地雷regime;和魚苗放流(fry discharge/release)regime。筆者認為很多的官員和義工到了一定的年紀多少會意識到ir,只不過是說他們沒有抓住那個概念或者全部的面貌而已。何以見得?例如一位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服務的官員寫下了以下的文字:「漁業資源保育與管理已成為國際間基本之共識。」又例如我們的縣府官員和義工會在成功海灘舉行魚苗放流這個絕對和ir有關的活動。必須要知道的是,如果那個在漁業署服務的官員把「國際間基本之共識」更改為國際regime,就表示說他已經懂99%的ir了。 還有,全貌為何?使用三個英文專有名詞來加以表達是比較容易掌握與控制全貌的:ir是最高、也是最抽象的層次,第三個層次則是最具體的measure(s) (措施、手段或者方法),而mechanism(s) (機制)則是介於ir和measures之間的第二個層次。我們是利用第二層次例如指導、主辦和贊助單位和第三層次例如不要挖掘和捕撈小花蛤或者當採收、捕到小花蛤時要不要任意丟棄在沙灘上任其曝曬死亡,來維持 (maintain) 、永遠持續經營(sustain) 或支撐每個regime的。 第五,當某一個和ir有關的議題被解決之際,那個特定的regime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因此,當掃蕩和清除154處、將近十萬顆地雷、面積400萬7,593平方公尺的金門雷區(minefield) 之後,位置處於太武山明德公園內的「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排雷大隊」的173成員大多數被調往台灣省,留下的27人編入金防部工兵連,協助金門可能出現殘餘的地雷和報廢彈藥等等突然發生的狀況。可是,有了第三屆挖花蛤這個活動,就會有第四屆等等。因此,我們有必要維持保護花蛤這個regime。所幸,縣政府的官員和老百姓(含記者)基本上理解花蛤的習性:它們群居在離海岸線30公尺內的海灘。「花蛤適合在氣溫攝氏25到30度生長,也離地面較近,採收較易。春、挖掘和捕撈夏、秋天花蛤很活躍,成長很快,淺灘下5到8公分就能採到花蛤;冬天天氣冷,花蛤生長緩慢,且潛入砂中離地面15公分,採收較費時。」又一位擁有50多年在后湖海灘採收、捕到經驗的老先生表示說,當漲潮時花蛤準備到地面活動,這時較容易有收穫,當退潮後,花蛤慢慢潛入比較深的砂中,採收比較困難。 第六,commons 有可能被私有化;故,我國國防部曾經委託一家速度慢、花費高的英國公司來進行排雷。雖然在金門價錢不高,在台灣一公斤的「沙歲」則可賣到起碼台幣200元,算是高級的貝殼類。如果在地老百姓和遊客過分地採、捕花蛤,就可能出現the tragedy of commons (公共疆域的悲哀)。解決這個議題的一個辦法就是要把例如金湖鎮的海灘交給一家私人公司來管理。如果每年的花蛤藉由這種安排增加了很多,就繼續讓這家公司來經營。花蛤的買賣的確是有市場的:「根據學術界的研究,花蛤蛋白質含量高,氨基酸的種類組成及配比合理;脂肪含量低,不飽和脂肪酸較高,易被人體消化吸收,還有各種維生素和藥用成分和含鈣、鎂、鐵、鋅等多種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可作為人類的營養、綠色食品。」 第七,每個ir是脆弱的,隨時要回到原點,這是因為只要是有一個人在海灘上挖、捕到尚未長大的花蛤,就表示說保護花蛤regime並沒有100%的在運作。 最後,部分官員和老百姓的觀念需要調整,例如金城鎮公所為了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每月第一個星期六推動「環境清潔日」,也就是要落實消除髒亂,確保環境整潔,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在該所旁邊的公園有一個口號,前面幾個字寫著「金門是我家。」須知,從ir的角度來看,恰好相反。我的學生林練雄懂何謂ir。他說ir的兩個核心概念含括無私和付出。的確,金門的在地人要先幫助清掃非金門的鄉鎮乃至於位於非洲或者南極的環境才是上了ir的軌道。 (國立金門大學一點理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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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廈機場共建共營可行性概述
筆者拜讀 貴報七月二十八日頭版頭條的標題:『金廈共營機場 達成初步共識』之後,深深覺得李縣長所帶領的縣政團隊對於金門的規劃深有遠見,也超乎一般人的思維格局,能夠抓住廈門機場發展的契機為金門的未來做長遠的考量,實是縣民的福氣,也對兩岸的和平發展有預期很大程度的邁進。由於筆者一直在思考如何有效的把『海上看金門』的這些遊客有機會帶上岸來觀光與消費,一直忽略了從交通層面上把金門徹底的改善,故此,當筆者看到這樣的契機之後,深深覺得若是全縣上下一心爭取金廈機場共建共營,將重新改寫金門的歷史。筆者針對可行性,列舉概述如下: 一、區域的發展,交通至為關鍵,長期以來由於金門的地位特殊性(位在大陸地區的最前緣)但隸屬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管轄,在其漸漸退去軍事神秘的色彩後,成為台灣的離島,也成為台商或赴台觀光陸客的中轉跳板。雖然金門也是當初與大陸協商對台直航點之一,但至今為止卻也是唯一沒有大陸飛機直航的機場。我們可以比對一下對岸的廈門機場,現有1條長寬為3400米×45米的跑道、1條長3.300米的平行滑行道及7條聯絡道,飛行區等級為4E級,停機坪面積25萬平方米,可同時停靠40架大型飛機。候機室面積14.9萬公尺,為中國大陸十大繁忙機場之一。但金門的尚義機場僅有一條跑道,長度為3,007米,雖說是台灣所有離島中最長的跑道,比澎湖馬公機場(跑道3,000米)、馬祖南竿機場(跑道1,579米)或馬祖北竿機場(跑道1,150米)長,可是起降條件經常受濃霧影響,常常關場。 二、在海上交通上,由於金門特殊的沙洲地形,導致與僅有一水之隔的廈門有著天壤之別的航運狀況。廈門有天然的港口,進港航道全長約40.3公里,水深達到-14米,10萬噸級船舶可乘潮出港。但金門卻沒有這樣的條件,金門主要有三個港區: 1.料羅港區:目前金門對台的海上交通主要為貨運運輸,但是其水深太淺,港池水深滿潮9公尺低潮4公尺(新碼頭滿潮11公尺低潮6公尺)潮差約5公尺,原有舊碼頭(一至五號船席)可供總噸位3000噸以下船舶五艘同時靠泊作業;新碼頭(六、七號船席)可供總噸位5000噸以下船舶2艘同時靠泊作業,合計僅有七個船席。除特定節假日包船外,幾乎沒有客運船舶行駛。 2.水頭港區:主要運作對廈門五通碼頭小三通客運任務。 3.九宮港區:全面浚挖水深至負2.5-負5公尺深,可供1,000噸籍船舶滿載時候潮靠泊。 三、該文中提到『依規劃進度,預計2018年完成14平方公里海埔新生地,航廈與靠近金門的2條跑道也完成,最外線跑道供金門使用;隨後再繼續填海造陸到26平方公里,並建設另2條跑道及相關設施。』……或許有機會可延伸討論為: 1.轉機區域共用:以國際機場無國境的理論而言,可以實現一個機場兩個地區共用的概念,具備有中華民國合格入境資格者可以逕行入境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具備有大陸地區入境資格者可以直接入境廈門。 2.個別跑道專用:不同航站樓,不同跑道各自獨立。 四、金門發展的問題主要在於交通的不便,故難以跟世界接軌,拋開政治議題而言,台北離金門太遠,又有天然的地理條件屏障,若是能與鄰居好好相處共建共營機場,則金門的門戶將大開,真正的走向世界,金門可發展特色觀光或休憩旅遊、免稅店模式等。倘若有進一步的機會亦或可借重廈門港的天然優勢,結合金廈同城,或真正成為一個自由貿易區,也是指日可待。以經濟發展角度而言,若是著眼於交通的改善實在比『海上看金門』的觀光議題更能發揮經營面的範圍,讓金門不只面對大陸的觀光客,也面向全球的市場,發展不再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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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房屋仲介廣告之法律上義務
一、案例列舉: 王甲有一座落於三腳窗之金店面,因經商急需資金周轉,有意將該店面出售,因此與煌祥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房屋仲介公司﹞簽定房屋買賣仲介委託契約,房屋仲介公司旋即以售屋廣告紙投遞各住宅信箱並四處張貼謂:「金店面、地點佳,人潮就是錢潮,適合作各種生意之金店面,生意一定興隆,意者請電…」李乙見此貼廣告有意買受,因此致電房屋仲介公司,請問房屋仲介公司義務為何?若於房屋仲介公司於其櫥窗廣告具體表明「三腳窗之金店面座落某地號、坪數30坪,門牌號某市某路某號、價金新台幣3000萬」林丙正覓店面經商見此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即進入房屋仲介公司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房屋仲介公司義務為何? 二、基本概念: 買賣者乃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而當事人就買賣標的物(房、地)及其價金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故契約是否成立,即當事人互相意思表示是否合致?此應從解釋個別意思表示(要約或承諾)認定之。「要約」者以訂立契約之目的而為之意思表示。其與要約應以區別者,係「要約之引誘」,即誘引他人向其為要約之表示。何者為要約,何者為要約之引誘,應就各種具體事實,解釋表意人之真意決之。(王澤鑑 民法實例研習叢書 頁278) 一般商業廣告乃經由個人或團體的創意,設計一套具有說服力的資訊情報之傳遞活動,藉以促進商品或勞務之銷售,廣告學上對商業廣告之定義則係以廣告主的名義,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向不特定之大眾,傳達商品或勞務之存在、特徵和顧客所能得到之利益,經消費者理解滿意後,以激起其購買慾;或者為灌輸某特定觀念(信用等),所作的有費廣告。(羅明宏不實廣告案例解讀 頁30)建設公司或房地產仲介業者,銷售預售屋、成屋,通常係透過商業廣告,招徠顧客,藉以提高銷售率,然以廣告向社會大眾所揭示之售屋資訊,其法律性質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關係買賣雙方當事人之權利義務甚鉅,有究明之必要,蓋該售屋之商業廣告若屬賣方之要約,買方為應買之表示則屬承諾,買賣契約成立,若售屋之商業廣告屬要約之引誘,則買受人應買之表示則屬要約,出賣人同意出賣則為承諾,買賣契約方告成立,因此該售屋之商業廣告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應解釋該廣告之內容定之。因買賣契約屬債權契約﹝釋一﹞,買賣雙方成立債之關係,亦即使特定人得請求特定人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為內容之法律關係,故須符合一般債權契約之成立要件:亦即1、買賣契約雙方當事人特定;2、買賣標的合法、可能、確定;3、買賣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且無瑕疵,買賣契約始能成立。依此推論如出賣人之意思表示內容已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物及其價金(例如某某別墅一棟座落某某段某某號地坪100坪,地上建築物200坪,願賣新台幣一億元)則屬出賣人之要約,此時依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此稱為要約之拘束力(釋二),又稱要約之不可撤回性。亦即要約一經到達相對人,要約人即不得將其要約撤回、擴張、限制、變更。此時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亦稱承諾適格,即可為有效之承諾但不受要約之拘束,亦即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而使契約成立之權利,但並不因之而負有必須承諾之義務。總而言之,特定人以特定標的﹝房、地﹞向特定人表示以特定價金出賣之意思則為要約,若標的或價金不特定則屬要約之引誘。 司法實務92年度台上2694判決:「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係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於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並未明定「廣告為要約」或「廣告必為契約內容之一部」故消費者如信賴廣告內容,依契約經營者提供之廣告訊息與之洽談而簽訂契約,於契約中雖未就廣告內容再為約定,企業經營者所負之契約責任,仍及於廣告內容,該廣告固應視為契約之一部,惟簽訂契約時倘雙方已就內容另為斟酌、約定,或契約經營者並未就原屬「要約引誘」之廣告為訂約之說明、洽談,使之成為具體之「要約」,縱其廣告之內容不實,應受消費者保護法或公平交易法之規範,自難逕謂該廣告為要約或已當然成為契約之一部」。一般而言,在房地產交易實務上,建築商及仲介業之售屋廣告,較少以「標的特定,價金確定」之方式為表示,通常係以「環境優美、交通方便、近公園、學區優良、公共設施完善、建材品質佳、優惠的付款條件」等抽象美麗詞藻推出房屋銷售廣告,並未具體表示出售之標的(房、地)及其價金,故該廣告性質上應屬要約之引誘,因此,除非出賣人之商業廣告「標的特定、價金確定」將該商業廣告寄給特定人則屬出賣人之要約,出賣人須受要約之拘束,相對人則取得承諾之地位,有承諾之權利,而無承諾之義務。出賣人之商業廣告若「標的不特定或價金不確定」則屬要約之引誘,僅係出賣人發佈資訊引誘相對人向其為要約,此時相對人所願買受之表示若「標的特定、價金確定」則屬買受人之要約,出賣人取得承諾之地位,有承諾之權利,而無承諾之義務。 三、案例解析: ﹝一﹞李乙見此張貼廣告有意買受,因此致電房屋仲介公司,請問房屋仲介公司有無出賣金店面義務?該售屋之商業廣告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應解釋該廣告之內容定之。因買賣契約屬債權契約,買賣雙方成立債之關係,須符合一般債權契約之成立要件:亦即1、買賣契約雙方當事人特定;2、買賣標的合法、可能、確定;3、買賣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且無瑕疵,買賣契約始能成立。房屋仲介公司售屋廣告:「金店面、地點佳,人潮就是錢潮,適合作各種生意之金店面,生意一定興隆,意者請電…」其意思表示內容尚未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及其價金(例如某某別墅一棟座落某某段某某號地坪100坪,地上建築物200坪,賣價新台幣一億元,買賣標的及其價金特定之要約)而僅屬要約之引誘,申言之,以特定標的及其價金為出賣或應買之表示,始屬要約,相對人因此取得承諾之地位,若相對人為承諾之表示,買賣雙方對標的及其價金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成立。本案廣告內容未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及其價金,非屬要約僅屬要約之引誘,此時並不發生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之要約拘束力,相對人林丙亦未取得承諾之地位。李乙向房屋仲介公司表示買屋之意願,亦非對特定標的及其價金為應買之表示,性質上亦僅屬要約之引誘,亦即引誘房屋仲介公司向其為要約。在房屋仲介交易實務上,遇有顧客表示購買意願時,會給予顧客「不動產說明書」表明房屋座落之地號,房屋之坪數、住址、出售價格,及屋況說明等等,此時即屬標的及其價金特定之要約,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亦稱承諾適格,即可為有效之承諾但不受要約之拘束,且一般中古屋之仲介買賣,買受人通常會看屋瞭解實際屋況,再出價表示願買之價格,此時即屬民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將原要約變更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亦即相對人﹝原要約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而有使契約成立之權利,但並不因之而負有必須承諾之義務。總而言之,特定人以特定標的﹝房、地﹞及其價金出賣或應買之表思則為要約,若標的及其價金不特定則屬要約之引誘。故本案之廣告內容尚不構成要約而僅是要約之引誘,在此階段房屋之仲介業者尚不受要約之拘束,無使契約成立之義務。 ﹝二﹞若於房屋仲介公司櫥窗廣告具體表明「三腳窗之金店面座落某地號、坪數30坪,門牌號某市某路某號、價金新台幣3000萬」林丙正覓店面經商見此張貼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如何?此時房屋仲介公司櫥窗廣告之標的及其價格均屬特定,屬出賣人之要約,此時依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此稱為要約之拘束力,又稱要約之不可撤回性。亦即要約一經到達相對人,要約人即不得將其要約撤回、擴張、限制、變更。此時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若相對人為承諾之意思表示,買賣契即為成立。故此時房屋仲介公司須受要約拘束,林丙見此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即進入房屋仲介公司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屬承諾之表示,買賣契約成立,房屋仲介公司即有出賣之義務。 四、法語釋疑: (釋一)債權契約:乃以發生債的關係為目的所訂立之契約,例如買賣、租賃、借貸等等契約行為,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為典型的契約,學理上稱為有名契約,蓋皆定有契約之法定名稱,此外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得自行創設契約的種類,因非法定名稱,又稱無名契約。上述債權契約之主要特徵,乃根據此種契約只能向特定人請求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如相對之特定人不履行其義務,得請求法院判決令其履行,拒不自行履行,並得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釋二)要約之拘束力:要約者,以定契約為目的,而喚起相對人承諾所為之意思表示;要約之拘束力,就形式的拘束力而言,指要約生效後,於其存續期間內,要約人不得將要約擴張、限制、撤銷、變更,民法第154條之拘束力即指此。就實質拘束力而言,即承諾適格,指相對人取得可加以承諾而使契約成立之地位或資格,民法第155條至第158條指此。(高點 學習式六法 頁參-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