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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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核家園既不環保也不健康
根據最新一期今周刊專題報導指出,肺癌(含肺腺癌)已取代肝癌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死於肺癌人數年年增加,僅去年就有九千多人死於肺癌,每年花在肺癌治療的全民健保給付高達新台幣117億元,前述統計數字不僅令筆者怵目驚心,筆者更有切身之痛。 筆者的弟弟原本是台中梧棲工作的上班族,是當地一家製造業廠商行銷主管,家庭生活美滿,他生活規律早睡早起不煙不酒,卻於前年底被診斷出已是肺腺癌末期患者,此事對舍弟來說猶如晴天霹靂,全家陷入愁雲慘霧,不得不辭去高薪工作對抗病魔,原本性情開朗外向喜好交際的舍弟因此事大受打擊情緒陷入低潮,縱使他先前已投保高額的癌症險,昂貴的醫藥費更是舍弟一家沉重的經濟負擔。 梧棲是台電發電機組裝置容量最大的台中火力發電廠所在地,台電發電機組裝置容量有一成多來自台中火力發電廠,燒煤發電的台中火力發電廠成為台中都會區顯著的空污源,每日排放二氧化碳與PM2.5懸浮微粒量應該頗為可觀,舍弟無端罹患肺腺癌,恐與梧棲空氣品質差、台中火力發電廠排放大量空污物質有關。 民進黨與蔡政府的「二○二五年非核家園」主張將核電廠發電機組完全除役,未來我國發電結構中火力發電佔八成(天然氣五成,燃煤三成),換言之會導致排放更多碳與PM2.5懸浮微粒進入大氣層,不僅助長氣候暖化溫室效應,台灣(尤其是中南部)的空氣品質更會每下愈況,目前台灣火力發電機組大多位處中南部,蔡政府將除役的核電廠發電機組(包括封存的核四廠)大多集中新北市,考量到北台灣實際居住工作人口佔全台灣一半以上,主要產業經濟活動也以北台灣為主,若核電廠發電機組除役後,每到盛夏用電量節節攀升,導致供電狀況吃緊,中南部火力發電廠就必須擠出更多電能輸送北台灣用電,排放更多碳與PM2.5進入大氣,造成惡性循環,助長中南部氣溫上升與民眾罹患肺癌等呼吸道疾病比率增加。中南部民眾不啻次等國民,對台中都會區居民的空氣品質和健康構成嚴重潛在威脅。凡此負面後遺症絕非如台中市長林佳龍主張,把台中火力發電廠現有燃煤發電機組更換成天然氣發電機組就能一勞永逸解決的。 天然氣發電雖然平均排碳量約為燃煤發電之半,但每度電價卻遠比燃煤發電與核能發電貴,天然氣發電平均每度碳排放量,將近為核能發電的十倍。為了兌現民進黨的非核家園選舉支票,台灣中南部居民不僅必須忍受更昂貴電價,變相補貼北台灣產業經濟活動發電成本外,還要忍受氣溫上升、空氣品質劣化乃至罹患肺癌或其他慢性疾病機率增加等後遺症,這對民進黨大票倉的台灣中南部縣市選民公平嗎?蔡政府與民進黨是如此回報其基層支持者嗎?非核家園支票還未實現,台灣中南部恐怕已先淪為空污與肺癌橫行的淵藪。 再者,爭議極大的8824億元前瞻建設計畫中,有四成多經費是用於投資軌道建設項目,不久前爆發的八一五台灣全島停電已暴露非核家園主張的能源結構不切實際,凸顯發電量趕不上用電需求增加、供輸配電力品質不穩定等缺陷,從高鐵到輕軌捷運等軌道交通工具,莫不需要充沛的供電,且需供輸配電品質穩定,走走停停的軌道車輛哪會有民眾願意搭乘?更暴露前瞻建設計畫內容根本是集粗糙、急就章與紙上談兵之大成,根本缺乏通盤規劃的前瞻視野,若政府不解決供輸配電問題,前瞻計畫一堆軌道運輸建設恐將淪為高成本低效益公共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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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金門反賭場連線洪篤欽先生12日大作,本人有不同意見
一、洪篤欽先生認為觀光賭場一開,犯罪、毒品、色情必將隨之蔓延、猖獗,觀光賭場是弊大於利。此為反賭人一貫恐嚇民眾的論調,金門有不少鄉親去過澳門、新加坡、南韓觀光賭場旅遊,請問有人覺得這些地方毒品、色情氾濫,生命財產隨時受到威脅?如果開放觀光賭場是弊大於利,為何全世界70%的國家,其中絕大部分是先進國家都開放賭場,連我們台灣熟悉的日本也跟進,難道這些國家也都做了弊大於利的錯誤決定? 犯罪、毒品、色情是伴隨著人潮而來,開放觀光、開放兩岸三通,人來人往多了也會有這些問題,但我們能不能因為擔心犯罪、毒品、色情增加就禁止觀光、斷絕三通,這是本末倒置的作法。日本國會去年通過開放博弈法案,首相安倍矢言要用一年時間訂定最妥善的賭場管理法規,打造最乾淨的賭場,日本各大城市都極力爭取賭場能落腳,為什麼觀光賭場到了金門,就註定成為犯罪、毒品、色情的溫床?如果公權力無法有效監督及管理,那金門也不需要任何建設和計畫,因為任何建設都可能偷工減料,任何計劃都可能營私舞弊。 我國討論是否開放賭場前後已逾二十多年,後發先至的新加坡,觀光賭場2010年開幕營業至今,去過的民眾也不在少數。金門若開放觀光賭場會帶來多少稅收?增加多少在地就業?帶來多少觀光人潮?依據新加坡前例,本人仍不敢妄下定論,但如果開放能吸引國際博弈集團的投資,稅收、就業、旅客絕對比現在多,如果不做,金門還是一切照舊,投資卻步,年輕人還是要去台灣找工作。 二、我國目前唯一一次博弈公投通過的是馬祖,馬祖現在為什麼不能蓋賭場?大家心知肚明,原因就是民進黨在立法院阻擋相關法案。過去民進黨把公民投票冠以至高無上的光環,口口聲聲說公投是憲法所保障國民行使直接民權,結果馬祖希望爭取國際博弈集團投資,改變馬祖現況,僅因開放博弈與民進黨的立場相左,民進黨就根本無視馬祖民意與公投結果,原來,所謂的公投要與政黨立場一致才要遵守,立場不同就完全不理,該譴責的應是民進黨,不尊重馬祖公投的結果,把公投當作操弄的工具,而民進黨一天到晚所批評的黨意高於民意,自身就做了最好的證明。 三、過去無論藍綠,建設的優先順序,離島永遠排在後面,本次公投是金門人的機會,與其長期被忽略,不如藉由公民投票主動表達自己要什麼。公民投票的目的本來就是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化解政黨爭執與社會歧見,洪篤欽先生非但不要求政黨執行公投的結果,反而要求廢掉離島建設條例,剝奪金門民眾公投的權利,如果這邏輯能說得通,該廢掉的是公民投票法,因為公投根本欺騙民眾「主權在民」的幌子。 金門是台灣的離島,更是大陸沿海眾多島嶼之一,發展有其先天限制,如何吸引外界投資才是離島建設的核心價值,脫離現實的發展計畫,儘可喊得如何高尚,那也僅是海市蜃樓。如果有人提出一個吸引國際上百億資金投資金門,創造上萬個就業機會、帶動百萬觀光人潮,不汙染、不破壞環境,又不影響金門的治安與安寧,這餅畫得出來嗎?洪篤欽先生你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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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啟事】
有關9月12日金門日報《言論廣場》刊登蔡春生議員指摘本人違反行政中立一事,為恐鄉親發生誤解,故給予回應如下: 一、本人係行政院任命之公務人員,本有主動積極宣導中央政令之職責,因此無論是闡釋賭博違法或公投制度缺失,皆符合現行法令相關規定,合先敘明。 二、根據去年10月28日行政院所發布公告,對於離島博弈公投表示「博弈不是地方發展唯一的方法」,同時認為設置博奕產業,須有相關法律配合 : (一) 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之2,明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投,同時限制觀光賭場應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因此,除須先經地方性公民投票通過外,尚須俟相關博弈專法立法通過及完成訂定後,始可依中央觀光主管機關公告受理國際觀光度假區投資計畫時程,提出審核申請。 (二) 交通部依據上述條例相關規定研擬《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經立法院審查未通過,行政院已於105年6月23日函請立法院撤回原法案,目前正由交通部重新檢視中。 (三) 馬祖在101年7月7日舉辦博弈公投,結果57.23%贊成,成為國內第一個通過博奕公投的離島城市,但由於《觀光賭場管理條例》尚未立法通過,因此馬祖雖已通過博弈公投,僅代表具備設置意願,而非取得設置資格。 三、本人於8月11日受邀參加地方公民團體所舉辦之「金門永續發展高峰論壇」時,本於職責於會中宣達行政院上述指示,故絕無違反行政中立之虞。 四、我國刑法第268條規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故在博弈專法尚未訂定之前,縱使通過離島博弈公投,仍然不得設立觀光賭場。因此蔡議員所謂「而現在舉行的博弈公投,是在政府公權力監督管理下,成立合法的賭場,而非與非法的地下賭場混為一談。」此種說法顯然是一種嚴重的曲解,恐怕會誤導許多不知情的民眾。 五、反賭是超越黨派的主張,並非某一政黨的專利,縱使在金門縣議會裡面,也有國民黨籍的議員反對設置賭場,所以這也是屬於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蔡議員既然有主張促賭的自由,也應尊重別人也有反賭的權利,無論他是政府官員或是平民百姓,這才是民主社會應該具有的公民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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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對話 集思廣益 金門人有智慧處理垃圾問題
前一陣子由於地區垃圾暫時無法運送台灣處理,導致新塘垃圾掩埋場垃圾堆積如山,引起民眾關注,好不容易取得台灣本島縣市答應協助處理後,最近又因為環保局自3日起實施各鄉鎮垃圾運進新塘垃圾掩埋場時,要進行二次檢查垃圾是否分類,連帶使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的垃圾車收垃圾時,進行「破袋檢查」,引發不小議論。 垃圾人人討厭,但垃圾也是人類製造出來的,垃圾處理問題真的是人類的共業,如何有效處理垃圾問題,也是對政府、社區、人民的共同考驗,以金門最近出現的相關垃圾問題為例,自9月3日起,金門實施全面性垃圾分類政策,除了落實環保,這也是配合台灣本島焚化爐作業規範的措施,顯見這些問題的背後,其實環環相扣,只要源頭沒有處理好,就會衍生一系列的問題。 玉珍身為縣議員,充分感受到民眾對垃圾處理問題的關切,因此日前在個人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KinmenMyLove/拋磚引玉,沒想到引起許多民眾參與討論,有許多朋友提出的意見很具有建設性,值得相關單位研議參採。 針對垃圾問題,最重要的就是從源頭減少垃圾量,以金門地區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落實垃圾分類,做好資源回收,但這需要一個宣導與教育的過程,期許環保單位、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各社區自發性的落實環保,從源頭減少垃圾量。 除此之外,由於金門的地緣位置,我們還必須有效減少從對岸來的「海漂垃圾」,這還需要縣府加強與對岸溝通,協商出可以有效解決的方案。 垃圾分類引起的不便,應該可以透過宣導、溝通解決,然而,玉珍更擔心的是,長遠來看,金門的垃圾問題,還是必須有一個根本的解決方案,這雖然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問題,但玉珍認為這也是一件不容我們迴避的問題,為了金門的永續發展,為了我們的後代子孫,確實值得大家好好討論一下。 玉珍以為,要處理金門的垃圾問題,除了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外,不外採取以下幾種方式:繼續商請台灣本島縣市處理、與大陸研商代為處理的可能性、興建焚化爐。 麻煩的是,這幾個方式,也都有各自的問題,簡單分析如下: 一、請台灣本島縣市處理,除了所費不貲(目前是每公噸7000元,以1萬3千噸,需花費9千餘萬預算),也增加垃圾運送的里程,更麻煩的是,此舉還是要拜託本島願意處理的縣市處理,可以說是操之在人,只要對方不願意,就會出現金門垃圾無法處理的情況。 以此次高雄市政府開出的條件為例,就是附帶要求金門縣環保局必須回運底渣(每處理1公噸垃圾,回運1.76公噸底渣),才願意繼續替金門焚化垃圾。 二、與大陸研商代為處理的可能性,此舉或有成功機率,但也有轉運的里程與處理成本問題,更重要的是,仍然必須經過兩岸協商機制,基本上也是操之在人,變數太多,處理曠日廢時。 三、擇地興建焚化爐,這個方式的優點是可以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不必再看人臉色,棘手的是,可能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地點,玉珍提醒,一旦決定這樣處理,務必要注意決策程序,以增加民意的支持。 總而言之,垃圾處理問題,是人民關心的民生問題,但同時又是一件兩難的政策抉擇,需要透過更多的對話,找出一個最大公約數,玉珍詳細看了民眾的發言與建議,深深覺得金門是可以理性討論公共政策的,我深信只要充分對話、集思廣益,金門人絕對有智慧解決惱人的垃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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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觀光賭場 為金門的未來留下更多可能
自2009年1月12日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賦予離島經公投程序興建賭場,連江與澎湖已分別進行過三次公投,澎湖先後在2009年、2016年否決,連江則於2012年公投同意,今年10月28日,金門也將舉辦金門第一場地方公投,決定是否同意興建觀光賭場。 由於這場公投將決定金門是否設置觀光賭場,我等認為賭場一事茲事體大,因而組成「金門反賭場連線」,希望結合所有關心金門前途與發展的朋友,共同阻止這場災難。 基於以下主要理由,我們反對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 一、觀光賭場是弊端遠大於利益的選擇:觀光賭場的設置是一刀兩刃的大事,或有鄉親樂觀認為觀光賭場可以帶動相關周邊產業發展,增加地區就業人口,然而,依各國經驗,無論怎麼規範防堵,只要觀光賭場一開,犯罪、毒品、色情交易也必將隨之蔓延、猖獗,金門原本質樸的民風與生活步調,勢必因為開設觀光賭場而變調,這真的是金門人想要的發展嗎? 任何公共政策都應經過事前多方評估,我們要問促賭方,究竟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可以為金門帶來多少稅收?能夠增加多少在地就業?帶來多少觀光人潮?相關數據在哪裡?政策評估又在哪裡?如果到現在都還提不出來,豈不跟畫大餅沒有兩樣?金門人為什麼要接受這樣一個副作用極其明顯,弊端遠大於利益的賭場夢? 二、馬祖經驗證明觀光賭場是欺騙離島居民的幌子:相較於澎湖的否決,連江縣則在2012年7月7日公投同意在當地興建觀光賭場,自從2004年1月2日《公民投票法》通過實施以來,台灣已經進行6次全國性公民投票與4次地方性公民投票,馬祖博弈公投是唯一一次獲得通過的公投。當年促賭方為了爭取馬祖人的支持,替觀光賭場編織了許多美夢,宣稱賭場可以吸引觀光人潮、增加就業機會、挹注地方稅收、縣民還能參與賭場分紅,甚至宣傳未來連江縣民每月可以領取數萬元新台幣的福利金。 然而,此時此刻,離馬祖通過博弈公投已超過5年,但馬祖絲毫沒有任何興建觀光賭場的跡象,主要原因是執政黨並不同意制訂「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專法,因此就算公投過了也沒有實質意義,至此,煞有其事的觀光賭場公投,無論法制面或執行面都已證實是欺騙離島居民的幌子,金門人要像馬祖人因公投通過而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或是學習澎湖人勇敢向賭場說NO? 三、賭場公投凸顯中央缺乏整體離島政策:賦予離島經公投程序興建賭場,係馬政府完全執政時的國家政策,然而,目前的蔡政府又是完全不同的光景,做為一個高度爭議的公共政策,離島居民對觀光賭場難免針鋒相對,但無論對觀光賭場意向如何,金馬澎居民都應該理直氣壯的問問輪流執政的藍綠兩黨:你們真的在意離島發展嗎? 我們要求朝野正視離島的發展困境,我們譴責朝野不負責任的要離島居民自己決定一個風險極高的政策,我們嚴正要求政府適時廢止離島建設條例10-2款,亦即俗稱的博弈公投專章,並提出真正適合離島尺度與發展定位的政策藍圖。 最後,儘管觀光賭場從法制面與執行面都有諸多問題,但由於賭場公投的立法缺漏,我們必須呼籲金門鄉親千萬不可掉以輕心,依照《離島建設條例》授權的博弈公投,不同於其他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投採取的「雙二一門檻」,即將於10月28日進行投票的金門觀光賭場公投,只要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就視為金門人同意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金門要如何發展,不是不能討論,但觀光賭場不是金門人要的選項,我們誠摯地邀請全體金門人,仔細思考金門應該有怎樣的發展,勇於表達自己反對觀光賭場的心聲,並在10月28日為金門的未來投下神聖的反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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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違反行政中立
金門即將舉行博弈公投,這是依據離島建設條例及公民投法,由民眾針對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所連署發起的公投,公民投票目的本來是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化解政黨爭執與社會歧見,是憲法所保障國民行使直接民權,表達金門民眾的想法及決定,外界實應樂觀看待。 對於是否開放博弈,各界看法不一,本可預期,但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不可干預民眾投票行使。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即明確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但福建省政府秘書長翁明志,日前不但出席反賭人士的集會,更誇言代表中央政府,如此明目張膽違反行政中立,以公務人員身分試圖影響金門民眾公投之行使,視法令於無物的行為,令人瞠目結舌。違不違反行政中立,不是個人主觀決定,有關單位應立即將證據交付監察院審查,如有違反行政中立,即刻彈劾、懲戒,以正官箴。 翁明志表示,他是代表民進黨政府表達反賭立場。沒人贊成非法的地下賭場,所有人都同意掃蕩嚴查,而現在舉行的博弈公投,是在政府公權力監督管理下,成立合法的賭場,而非與非法的地下賭場混為一談。如果不論合法非法,所有形式的賭博一律反對,民進黨政府應立即停止彩票發行,難道簽號碼的大樂透、威力彩、刮刮樂等,本質就不是賭博? 再者,本次公民投票是由民間發起,具名連署近七千人,代表基層的民意。公投的內容是地方自治重大政策,不涉及政黨,更無關藍綠,乃是金門民眾對於未來的生存發展的意見表達。開放博弈是一種方法,經由正反意見激盪,讓金門民眾謹慎思考,理性選擇。黨政人士的發言,除了模糊了公投的焦點,原本要以公投解決黨政之間的爭執,在黨政人士攪和下,反而激化了黨政的對立,治絲益棼。 隨著公投日逐漸接近,民間正反意見會更主動表達訴求來說服民眾,但領人民的納稅錢的公務人員,不應,更不可違法企圖影響民眾投票之行使,如果金門民眾人人都能坐領省府秘書長級的高薪,大可一派輕鬆整天說三道四,何必汲汲營營為未來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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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修法不容便宜行事
--公僕利益迴避旋轉門莫淪為任意門 銓敘部最近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案,以利於政府從民間私部門延攬優秀人才為由,不僅放寬公務員兼職限制,更為利益迴避金科玉律把關的「旋轉門」條款大開善門。蔡政府的修法若付諸實施,恐將衍生破壞文官體系行政中立官箴等公私分際等諸多後遺症令人擔憂。 旋轉門條款俗稱利益迴避條款,制度設計出發點在於防弊,避免公務員利用服務公職期間累積的專業知識與人脈,為日後離開公職轉業鋪路,導致政府決策不公正,作出圖利特定人或群體等諸如此類有損公共利益行為。是以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明文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銓敘部打算修法將前揭法條文內容放寬為「離職後2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3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之相關職務。」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7號內容也強調該條文旨在維護公務員公正廉明之重要公益,而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其目的洵屬正當;其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為防止公務員因職務之便,為其往後的個人利益前提作出有礙公益行為訂定利益迴避條款,幾乎所有先進民主憲政國家法令都有類似規定。 蔡政府若修法大幅放寬對公務員的利益迴避限制,從通則性的「身分迴避」放寬為個案性的「行為迴避」,縮短當事人可到營利事業及民間企業任職的時間限制,對立足於政治中立和專業素養的政府文官體系公信力與形象傷害不言可喻。 流於嚴苛的旋轉門條款確實不利政府延攬優秀人才,但從當前台灣政治生態與政商關係互動角度論,放寬旋轉門條款卻也可能導致公務員決策更容易傾向圖利特定人或團體,卻對政府延攬人才毫無幫助,因民間優秀人才對進政府體系服務視為畏途,惡劣的政治鬥爭環境恐怕才是主因。 修法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論據,難杜輿論清議悠悠之口。公務員不論位階職務高低,均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與闡釋法令。若修法放寬公務員兼職限制,恐將使公務員不安於室,難以專注本務導致工作效能下降,更難釐清身分和決策間是否有違利益衝突官箴金科玉律,政府施政威信和執法公信力恐都將為之大打折扣。 馬前政府時期就曾有意修法將「職務禁止」放寬為「行為禁止」,卻被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強烈質疑圖利、酬庸卸任官員加以杯葛。但今日蔡政府卻提出更寬鬆、負面影響範圍更深更廣的修法版本,蔡政府和民進黨的決策髮夾彎,雙重標準至此如何自圓其說? 中立專業的文官體系是公共財,不是為特定政黨利益服務的禁臠,公務員服務法並非不能修,但蔡政府不能便宜行事,更宜審慎評估修法後引發的一堆後遺症,更切忌為一黨一己之私大開方便之門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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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警無罪的標準何在
太陽花學運成員洪崇晏等人,3年前號召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並辱罵分局長方仰寧「無恥」,後來高院認為洪是「善意」的合理評論,改判無罪。此例一開,傷害的不僅是警察,更是國家的公權力。 所有的集會遊行都有一定的訴求或理念,舉凡課綱、服貿、年金、一例一休等,都是以喚起社會關注為其主要目標之一,然集會遊行的參與人,縱經合法申請,仍不得違反相關法令,若在現場公然辱罵他人,仍應成立公然侮辱罪。今太陽花學運成員包圍中正一分局時,在現場辱罵分局長無恥、下流等語,已然是以貶抑他人的言詞,辱罵執法的警察人員,惟法院卻認為這些人的言論是為喚起民眾關注公共事務,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善意合理評論原則,而判決無罪。此際,不禁讓人懷疑其認定標準何在,難道集會遊行或陳抗現場,只要是為喚起民眾關注公共事務,就可以辱罵警察,就沒有公然侮辱罪之適用嗎?警察的尊嚴及國家的公權力在此際,難道就如此微不足道? 當然審判獨立,這次的判決或許只是個案,只是,此例一開,反年金的陳抗團體、爭取權利的勞工團體,以及往後所有的陳抗團體,在陳抗或集會遊行現場,都有可能以極為難聽、輕蔑等言詞,辱罵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人員。然而,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執法若無法獲得司法全力支持,恐導致日後執法時無法確實貫徹公權力,如此一來,傷害警察事小,扼傷國家公權力所須付出的代價恐怕需由全民承擔,或許,這才是全民最不樂見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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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大停電是人禍而非天災 --政策規劃錯誤,停電必然發生
七月底花蓮高壓輸電塔因颱風過境被吹垮,當地民營電廠發電無法北輸,且近來台灣各地白天氣溫居高不下,台灣全島尖峰時段供電吃緊,台電備轉發電機組幾乎全被投入紓解尖峰時段用電需求,電力供需緊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燒天然氣的桃園大潭火力發電廠,八月十五日下午發生中油輸氣閥人為操作事故,六部發電機組跳脫,導致臺灣全島十七個城市大停電,六八八萬用戶受影響,百貨公司與辦公大樓頓時淪為黑暗悶熱地獄,金融機構與資訊網路連線作業中斷,造成可觀的經濟生產力和物資損失。縱使政府高層以往舉行的政軍兵推想定中,出現若輸配電系統因人為事故或天災癱瘓時主管部會該如何採行應變的劇碼,但政府高層還是亂成一團。經濟部長李世光事後扛起政治責任請辭,但事前曾強調廢核目標不變,公開宣示「根本不必考慮重啟核四廠」的閣揆林全依然安居其位,李世光淪為棄卒保帥考量下平息民怨的政治祭品。身兼執政黨主席的蔡總統事後雖在臉書與執政黨中常會上公開道歉,但終究無法掩飾蔡政府民進黨信心滿滿保證廢核絕不會缺電的承諾被徹底拆穿的難堪真相。蔡總統依舊重申發展再生能源是既定政策,將這場大停電歸咎於輸配電系統缺失,企圖誤導公眾認知,道歉言不由衷、不肯正視廢核後如何彌補電力需求缺口的鴕鳥心態令人搖頭。政府政策規劃大方向一開始就錯誤,就很難藉由執行彌補矯正。趨利避害是人類天性,但暴虎馮河、一意孤行的蔡政府心態令人費解。 輸配電等系統工程設計不僅要有除錯防呆機制 ,更須把人為操作可能犯錯納入系統設計決策考量,從政策執行實務面論,民進黨與蔡政府不僅輕忽預留尖峰用電時段備轉發電裕度重要性,能源政策規劃大方向錯誤,才是導致台灣發生全島大停電事故的罪魁禍首難辭其咎。這樁人禍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唯上智與下愚者不移。某些對非核家園堅信不移的政治人物或意見領袖聲稱「把核電廠全部關閉電力仍夠用」,他們誤解台電的「裝置容量」定義。「裝置容量」是指理論上的理想化情境,但無論太陽能、風力、水力發電都是看天吃飯,電能無法囤貯,不僅發電單位成本高昂,供電品質更不穩定,不宜作為基轉發電主幹。縱使基轉發電主幹的火力或核能發電機組,也要輪流實施停機歲修,是以實際總發電量與「裝置容量」間有不小的差距。蔡政府把應急的備轉發電裕度摳得太緊,只要輸配電網稍微出問題,就難以應付尖峰時段用電激增需求造成大停電。 先前花蓮高壓輸電塔倒塌,蔡政府還可用「天災」當成文過飾非推諉卸責下台階,這次大潭發電廠跳機,政府又聲稱「不是缺電」,但關閉核電廠後就不缺電嗎?否則為何政府要以更高價錢向財團購電?為何現在每至冬季台灣中南部空氣品質比以前惡化,紫爆成為家常便飯? 大潭發電廠跳電事故更暴露另一為眾人忽略的國家安全戰略層面能源供需問題。根據蔡政府規劃,廢核後天然氣發電比重將提高至五成,但目前台灣全島僅台中與高雄兩處可供天然氣運輸船停靠的天然氣輸送站,進口天然氣儲氣槽興建往往面對民意抗爭不說,更須以高壓低溫長途輸運至大潭廠發電,若對岸欲掐住台灣經濟命脈何需動用飛彈?只需海上封鎖就可製造台灣社會恐慌。剛落幕的政軍兵推想定可曾預見此情境出現?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台灣當然可以選擇不要核電,把「非核家園」當終極目標,但蔡政府和民進黨應負責任誠實地告訴大家,選擇放棄核電後全民要付出哪些成本。若以火力發電為主,全民就要承擔大氣層碳排放量暴增導致氣溫上升與國際形象受損、空氣品質惡化、罹患肺癌人數增加等衛環社福體系負擔;若增加再生能源比重,就要忍受高電價與不穩定的供電品質,沒有一種能源選項能同時滿足環保、充裕、安全、低成本等需求。 錯誤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筆者愚見以為地狹人稠、以進出口貿易為命脈、電力需求節節上升的台灣,只宜逐步減核卻無法驟然廢核,以目前科技唯有核能發電才能提供工業與民生用電需求必須的穩定供電品質,把不確定變因衝擊降至最低,仰賴進口天然氣、待機啟動時間短的天然氣發電機組作為尖峰用電應急備轉發電尚可,若當成供電主力隱藏極大風險不可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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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揪出公文外洩者,不如善待所屬員工
據報導指出,日前李來希在臉書貼出行政院決定明年軍公教不調薪的公文,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日表示,將公文提供給非關之人,違反公務紀律,要查明誰洩漏。只是有個疑義,公務員提供已簽奉核准的公文給民眾,是否涉有洩密嗎?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等政府資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換言之,縱使是機關內部單位之簽文,若經機關首長簽准,且已作成意思決定,此際之政府資訊仍應公開或適時提供給民眾。由此推知,明年軍公教不調薪在行政院作成意思決定後,該份資料已無不公開或限制公開之餘地,縱使公務員提供相關簽文給他人,應尚無成立洩密之可能。 再依「文書處理手冊」第七十六點(一)規定,各機關員工對於本機關文書,除經允許公開者外,應保守機密,不得洩漏。如此看來,機關任何公務文書如擬提供或公開,應依機關內部分層負責及文書流程管理相關規定簽陳核可後,始可辦理,以避免公務員在未經允許下,任意提供機關文書給民眾。因此,提供本案簽文給李來希之人員,縱未違法,惟似已違反本項規定。 依上開規定可知,明年軍公教不調薪的公文雖經行政院作成意思決定,非屬機密公文,然公務員非經允許,仍不得任意提供相關資料給他人,是以,從法而論,提供者應已違反相關行政規則,然再論該紙公文影響程度,因不調薪之決定既已作成,且又會以新聞稿方式透過媒體大幅報導,縱使將該紙公文提供給非關第三人,似又未對機關造成任何損失或影響。若此際行政院以強硬手段找出該名提供者,不僅可能遭批評箝制所屬員工言論自由,更可能因此引發寒蟬效應,如此所造成的損失恐怕比公文外流更加嚴重。 因此對於本次事件,行政院與其強硬揪出提供者,不如善待所屬員工,並適時宣導文書處理相關規定,避免員工因一時不滿的情緒,洩漏真正具有機敏性之公文,進而遭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這樣子的作法,對行政院本身及所屬全體員工或許才算是最好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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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大學或系所退場機制此其時矣
不久前大學指考放榜,因二十年前教改風潮下一窩蜂增設大學系所,導致高教文憑通貨膨脹供過於求,且台灣人口結構朝少子化倒金字塔型趨勢衝擊,加上政府開放高中學子赴國外就讀大學,在前述因素交相影響下,招生缺額率平均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大學多達七所,再創大學指考招生史上新高,招生缺額率最高的大學缺額率更超過七成,蔡政府變相排斥陸生來台就讀大學更使問題嚴重性雪上加霜,如何使招生率低落的大學或系所退場,再度受到社會公眾關切。 根據大學指考分發會統計數據指出,今年大學招生缺額將近三千五百人,缺額人數紀錄創八年來新高,若不及早設計推出公私立大學或系所退場機制,指考分發缺額現象恐將逐年惡化愈來愈嚴重。 教育本質上是公共財。高教學術機構更是非營利團體,但乏人問津、學子就讀興趣缺缺的公私立大學乃至特定系所,從學術研究專業層面論,已失去成為明確完整定義範圍的獨立學門領域資格,從日漸匱乏的高等教育政策公共資源分配角度看,也缺乏繼續獨立存在於高等教育學術研究體系內的價值和意義,與其如此這類大學或系所不如令其及早退場,或與其他性質相似系所合併,以免最後不僅造成學子、家長、校方、政府、公眾皆輸,更導致高教學術資源浪費。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與其讓某些大學或特定系所在辦學績效不佳、招生門可羅雀垂死邊緣掙扎求生,使學子、教師和家長惶惶不安,教育部應承擔起應負職責,儘早設計出切實可行的大學暨系所退場機制,讓一些缺額率高、辦學績效欠佳、財務收支不佳的大學或系所,早日從高教學術體系退場,這才是明智與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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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應創立李子恆金曲館 一個廈門作者的公開信
我是廈門市民、流行音樂研究者陳強,近年評寫《歌典碟衣--30年華人傳唱中外港台金曲300首(1980-2010)》一書,因緣際會,通曉傑出的金門籍音樂人李子恆先生藝術成就,藉此向各位特別報告。 30多年前我在泉州就讀國立華僑大學常聽「敵台」,有一次欣賞女聲二重唱楊芳儀/徐曉菁演繹《秋蟬》,如聆天籟,比聽過的劉文正版本更醇美,並記住了主持人介紹的該曲作者--李子恆。 當年台灣流行音樂風靡兩岸三地,小虎隊《紅蜻蜓》、《蝴蝶飛呀》和姜育恆《我是個很容易掏心的人》、《有空來坐坐》等金曲傳唱四方,創作者都是李子恆老師,特別是蘇芮演唱的《牽手》(1993)讓他榮獲華人世界最具影響力的金曲獎最佳作詞人獎,16年後再獲金曲獎傳統類最佳作詞人獎(《成長》)。 他捧得金鼎獎作曲獎(《秋蟬》1980)、金音創作獎最佳民謠單曲獎(《回家》2013)等,代表作還有《星星知我心》(蔡幸娟)、《冬季到台北來看雨》(孟庭葦)、《半醉半清醒》(江蕙)、《風雨無阻》(周華健)、《紅塵有你》(王傑)、《祝你一路順風》(吳奇隆)、《你是我永遠的鄉愁》(費玉清)等,共發表歌曲400多首,製作專輯70多張,是廣受讚譽的金曲「煉金師」,蘇有朋曾說「希望自己像李老師那樣,(成為)一個有大海一樣智慧的男人。」 李子恆也是熱愛流行音樂超過40年的我本人心目中詞曲兼長創作大師前五名(還有台灣「大中小音樂教父」羅大佑、李宗盛、小蟲和葉佳修)。2005年台北舉辦「民歌三十」演唱會,楊芳儀/徐曉菁開唱成名曲《秋蟬》之前,首先致謝觀眾席上的恩人李子恆,後者起身接受全場熱烈的掌聲,包括他陪同觀賞的政壇明日之星朱立倫、名嘴趙少康、主持人夫妻檔李濤李艷秋等敬意。 2009年我開始撰寫《歌典碟衣》45萬字書稿,有一天查資料時發現李子恆是金門人,簡直不敢相信,因為此前覺得「番薯腔」閩南人很難在華語歌壇佔有一席之地。後來通讀一些金門史料和文藝作品,感慨與鷺島(廈門)僅半小時水路之隔的浯島保留完好閩南文化,人傑地靈。 數以千萬計會唱李子恆金曲的歌迷不知道作者是他,知道作者是他的歌迷也很多不知道他是金門人,知道他是金門人的歌迷同樣很多不知道他是國寶級的音樂人!這是李子恆做客大愛電視台《音樂有愛》節目,「三金歌王」殷正洋與其主持人太太李文瑗對前者的尊稱,而知道他是國寶級音樂人的歌迷也很多不知道其愛鄉之深切,我曾多次問金門的朋友知否李子恆是同鄉,十有八九不了解……。 今年我購得《時光露穗--浯島紅高粱》一書,細讀其中李子恆老師的歌文《家書》,「……那釀自古河道九龍江千萬年演化而成特殊地質珍貴的地下水資源,每悲歡一瓶金門高粱,理論上,地層便因此下陷,哪怕是千萬分之一分毫。當思珍惜,萬勿流濫。為了您的健康,聽音樂,可大量,品白龍,宜小酌……」如此悲天憫人的赤子情懷,足見其作品源頭活水所在,他是金門獨一無二的音樂大師,文化之寶,價值不亞於金門高粱! 6月中旬,我2年內第9次台灣自由行,特地尋訪李子恆先生,他特別安排在「金曲生產線」白金錄音室面見我,談流行音樂的業態發展,談創作人生的經驗趣事,談閩南文化的生命力,他才華不減,境界更高,近年推出的「鄉愁音樂」《落番》、《回家》等專輯讓我驚嘆其創作的潛能後勁,三個多小時的交談如沐春風,進一步感知台灣音樂的美好和金門文脈的珍貴。 流行音樂是台灣對華人世界的最大文化輸出(「台灣第一文青」馬世芳語),40多年來在大陸的影響力遠超文學、影視、美術等門類。在此我鄭重建議,金門縣政府應創立「李子恆音樂館」,「金門金曲」有望成為閃亮登台、馳名中外的新名片、新品牌。 金門以戰地風光、高粱美酒、閩南僑鄉等聞名於世,金門廈門門對門,如今廈門建設一日千里,1.9平方公里「鋼琴島」、「建築島」鼓浪嶼歷時9年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剛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准成功,節假日遊客上島超過12萬人,登日光岩看金門心嚮往之,只差《秋蟬》、《蝴蝶飛呀》、《牽手》等美妙歌聲導引了! 「金門金曲館」音畫雙輪驅動、文創開發反哺,定期篩選10首李子恆歌曲循環播放,分批展覽創作手稿和製作的專輯,以李老師的名望與人脈有規劃邀請歌手、創作家來表演、講座,金門金曲館很有可能開風氣之先,成為兩岸三地最受歡迎的音樂館,超過遍及台灣的美術館,成為觀光新景點。當現實優美的歌聲消磁歷史記憶的炮聲,每天縈繞這座世外桃源貴島,金門的面貌與知名度將煥然一新。 我曾是中國發行量最大的《體壇周報》足球記者,現為自由職業,遊歷金門視其為新精神原鄉,希望做金門金曲館的倡議者、推動者,如果李子恆老師認可的話願當終身義工,畢竟他距離金門遙遠,無法事必躬親,而我作為李老師的崇敬者、流行音樂的寫作者身居廈門,近在咫尺,樂意效勞。期盼廣納善緣,讓16歲飛離浯島的「秋蟬」、而今61歲已成就為「國寶級音樂人」的李子恆先生葉落歸根,「牽手」報效其生命與創作之源--故鄉金門! 我曾兩次建議李老師考慮此事,淡泊名利的他再三推辭,堅稱人生資歷藝術成就高過許多的金門鄉賢更有資格。但以我一個50歲大陸文體人的閱歷來判斷,整個華人世界貢獻最大的金門籍文化人就是李子恆先生,他是金門的李白! 我再次義不容辭大聲呼籲:金門金曲館此時不立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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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放寬公僕兼職後患無窮 --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不久前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強力主導下三讀通過修法,取消行之有年的現職和退休公教人員的百分之十八退休俸優惠利率措施並限期兩年內歸零,大幅調降公教人員支領退休俸所得替代率,苛刻程度甚至超過總統府先前召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提出之修法版本。退休軍公教人員與已數年未調薪的現職軍公教人員面對必須延後退休且退休俸大幅減少的殘酷現實,不滿情緒在現職和退休軍公教階層發酵擴散,不僅使軍公教體系新陳代謝青黃不接隱憂浮現,其他後遺症更將逐一引爆衍生連鎖效應,不僅助長族群對立情緒,更對社會共識分崩離析雪上加霜。 民進黨過去長期在野,大砍退休公教人員退休俸修法三讀通過,被民進黨和蔡政府視為一大勝利。但為官制官規把關的考試院卻已焦慮,已有考試委員呼籲保訓會應為公僕開設理財課程,銓敘部更打算檢討修訂「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條文內容,修法大幅放寬公僕兼職限制,從「職務禁止」改為「行為禁止」,甚至放寬公僕退休後轉換生涯跑道的「旋轉門條款」限制以資補救。但對求學時代主修相關學門,且同窗學友不乏現職中高階公務員的筆者來說,修法放寬公僕兼職與現實脫節不食人間煙火不說,開錯藥方本末倒置,敗壞官箴與斲傷政府清廉度公眾形象莫此為甚,期期以為不可。 試觀銓敘部修法構想,放寬公務員下班後合法兼差,必須經過報備許可、不能當老闆或經營網拍、直銷、賣保險,不能違背行政中立等業務。平均每月兼差收入不得超過最低基本薪資,簡單地說必須是受雇者。這形同逼公務員進民間社會就業市場與年輕人搶奪以工時計酬的服務職缺,排擠靠打零工勉強維持生計的基層勞工與青年學子生計,乍看之下似乎消除一個不公平,實際上卻衍生另一個更嚴重的社會不公平! 況且部分公教人員違反利益迴避金科玉律兼差,早已是公開秘密,某些高階公務員或大學教師用假名在應考公職或研究所補習班授課,或以化名出版公職、研究所考試用書,諸如此類外快比本業薪俸還多上數倍乃至數十倍,有誰被管過?自己不能當老闆或經營網拍,難道不能借親屬充當人頭、自己在幕後操盤嗎?考試院若一味遷就現實,修法放寬公僕兼職限制殊不可取。 西諺云:善意常為地獄鋪路。考試院修法為公僕兼職大開善門出發點不可謂不佳,但根本不切實際,許多公教人員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如離島或偏遠鄉鎮,多屬低所得的勞力密集產業,產業外移在地工作機會稀少,當地公教人員就算想兼差找業外收入恐怕也沒機會。考試院修法實際上是天龍國思維,只是為高階或在都會區工作的公務員或教師在外兼差量身定作大開方便之門。 軍公教從業階層是使政府體系日常政務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主要執行者,立足政治中立,以忠誠、廉潔、專業素養為民服務,其工作權、尊嚴與薪俸待遇應受保障,使其專心致力於本業,民進黨與蔡政府修法削減軍公教退休俸,是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短多長空作為。若軍公教從業者不思提升服務或教學品質,只想兼差賺外快,荒廢正業不安於室,長此以往勢將損及施政績效,政府體系運作恐陷入癱瘓失能惡性循環。短視的政務官與民選公職人員對這些弊端豈可視而不見?與其修法放寬公僕和公立學校教師兼差,不如為他們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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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在地醫療
這些年,金門縣政府各任縣長無不積極投入改善金門的在地醫療,新建醫院大樓、購置各項診療設備、延聘名醫進駐、協調台北榮民總醫院輪流派醫生駐診,也每年考選優秀的在地學生到各大醫學院學醫,縣府對於在地醫療的投入與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值得嘉勉肯定。 然而,離島偏鄉的宿命,由於人口數量少,無法達到所謂的規模經濟。誠如某位名醫所言,如果長期留在金門,恐怕手術刀會生鏽,技術也會退化,因為操刀的機會不如大都會的醫療院所。 醫院的硬體設備增設容易,為駐地醫師調高薪酬,只要錢能辦到的,對金門縣政府而言應不是問題。 在我看來,金門在地醫療最要改善的問題是「態度」,在地醫護人員對待鄉親病患的態度。 如果沒有生病,誰願意踏進醫院,多次家鄉長輩在金門就診的不愉快經驗,提出來請金門醫療團隊參考,「視病猶親」常是我們對醫護人員的最高讚許,期望醫護人員對於病患的同理心,病人身體不適,上醫院就診,常遇到醫生認為不嚴重,開個藥就打發回去,結果小病拖成大病,不得不轉診後送。 誠如:金門日報2017/8/20社論主題「在地診療以落實金門鄉親醫療照護」所言:「不後送,在地診療」是離島醫療改善的目標之一,終究,再如何細緻,再如何週到,終拗不過離鄉背井、舟車勞頓之苦。對病人言,對家屬言,均非一辛勞可盡其苦,也因此,才成為鄉親心中至大之願景。 再看看金門鄉親最常轉診的台北榮民總醫院,畢竟是大醫院,醫療設備完善,醫護人員充足,尤其是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特別令人感佩,從病人進入醫院,只要病人提出那裡不適,立即安排相關專業診察,請各相關專科醫師會診,所有大小毛病一次醫治,真的是進廠大保養,出廠如新。 我們無法期待金門醫院的軟硬體設備,能建設如同台北榮民總醫院,但是我們衷心期望金門的在地醫護團隊能夠以「同理心」的服務態度來對待我們受病痛之苦的鄉親,讓病患能感受到被照顧的溫馨。 只要金門醫院的醫護團隊,能夠展現出充分的醫療照護能力,給予病患就醫的信心與安心,誰又願意舟車勞苦,後送轉診呢? 也藉此感謝金門縣政府派駐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鄉親服務團隊,您們辛苦了,感謝您們給予轉診鄉親的溫馨服務。 (稿費贈大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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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之平等概念
壹、前言 退休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係指退休人員之年退休所得或月平均退休所得,與其退休前最後薪資之年所得或月平均所得相除之比率。換言之,以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作為分子,退休前之最後薪資作為分母,所計算之比例。所得替代率攸關退休者之退休生活品質之良窳。比率過高將產生不公平現象,例如極少數軍公教人員之退休所得高於在職所得,當然應予改進。但若比率過低,則無法維持退休後與其退休前相應之生活品質,同屬不公平。 部分媒體及名嘴於政論節目屢屢強調,無論軍公教及勞工之所得替代率應求一致,始符合公平性原則。此種齊頭式平等未考慮合理之差異性,係形式平等而非實質平等,反而產生不平等。故為假平等而非真平等。本文將研析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之平等概念。 貳、平等之真諦 美國於1776年發表《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將「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此一不朽名言納入。(註1)文中所稱平等係指法律地位之平等,而非法律以外,例如天賦之平等以及經濟之平等。法國於1789年發布《人權及公民權宣言》(D?晱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註2)更指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面對法律,無論受法律保護者,或受法律懲罰者,人人皆應平等。該宣言強調平等承認與生俱來之差異,及不受遺傳影響之能力。法律之平等原則係指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非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法律地位之平等早已成為普世價值,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及地區皆視為基本性法律原則。平等有不平等、假平等與真平等之分。 一、不平等 不平等或因自然形成,或因人為造成。 (一) 自然形成之不平等 因為人之天資有才智平庸愚劣之分。在相同之條件下,才智者在各方面之發展普遍優於平庸者,平庸者又優於愚劣者。此種天賦之不平等係由於自然形成,無法以人為方式矯正,也無須矯正。 (二) 人為造成之不平等 封建制度強制將人分為帝、王、公、侯、伯、子、男、民、賤等。可以經過矯正而革除此種人為不平等。民主共和國並無貴族階級,君主立憲國家雖仍保留爵位,但爵位僅係榮譽,貴族與庶民在法律上仍然平等。 二、假平等 若不論其本質而全面要求平等,例如不考慮政府官吏或企業員工之貢獻度,而規定其薪資一律平等,或績效獎金一律平等,則屬假平等。將使官吏或員工因缺乏誘因而不願積極工作。傳統共產主義實施人民公社,所有財產均為共有,不允許私有財產存在,不問勞動之付出多寡,所有成員均吃大鍋飯。公社之社員因缺乏足夠之誘因而不願積極勞動,嚴重阻礙社會之發展與進步。 三、真平等 真平等係指立足點之平等,全體國民均立於同一水平線,根據各自天賦之聰明才智(生來之差別)與後天之努力(不受遺傳影響之能力),開創個人之前途。天賦高及勤勞者普遍能創造最佳之前途,天賦雖低但勤勞者也能創造較佳之前途,所謂勤能補拙是也。至於懶惰者、懈怠者其前途堪憂。國家必須賦予每位國民均等之機會,至於是否努力則由個人自行決定。因為機會均等故為真平等,例如公平之考試制度,不因身分而有所區別。 就勞動者之在職薪資及退休金而言,實質平等係指「合理之差別待遇」,亦即承認事實上或本質上有所差異,而得審酌為合理之差別待遇。薪資制度必須做多元考量,責任性大、專業性強、危險性高之工作,應給予較優渥之待遇。例如院長所承擔之責任高於部長,部長高於次長,其次依序為署長、司長、科長、科員……等。再如總經理之職責依序高於副總經理、經理、科長……等。為延攬人才視其不同之專業程度給予不同之專業加給;危險性高之工作例如軍人、警察、消防人員、接觸核能人員,應給予較高之待遇,始符合真平等之意義。 、所得替代率應綜合考量之研析 政府任何施政均應做多元考量,所得替代率亦同。除年資、在職薪資等絕對因素外,尚應考量相對要素,例如工作取得之難易度。囿於篇幅,本文僅研析學歷以及考試資格等二項。 一、學歷之考量 首先就學歷而論,依據勞動部之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4年之全國勞動力共1,163萬8,000人。其學歷為碩、博士者占7.44%,大專程度者占41.36%,高中及以下者占51.20%。(註3)復依據銓敘部同年度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公務人員共34萬7,552人。其學歷為碩、博士者占21.40%,大專程度者占67.69%,高中及以下者占10.92%。若將全國勞動力扣除公務人員後,主要為勞工之非公務員學歷,其中碩、博士者占7.01%,大專程度者占40.55%,高中及以下者占52.43%。(註4) 經比較分析,公務人員具備研究所學歷者係非公務員之3倍,大專學歷者係非公務員之1.7倍。非公務員為高中以下學歷者為公務員之4.8倍。學歷高者其讀書時間長,工作期間自然縮減。台灣碩士之修業年限規定為1年至4年,以平均數2.5年計算,具有碩士學位之公務人員,該二年半之內因為讀書並無收入或僅有少部分之兼職收入。且未上班將相對減少退休年資及僱主之退休金提撥,此二者均為退休金及保險給付多寡之重要因素。至於博士之修業年限規定為2年至7年,以平均數4.5年計算,其損失將更大。當然,取得研究所學歷也有在職進修者,但是無論公務人員及勞工均有之,尤其是在職碩士專班,勞工就讀比率未必低於公務人員。 二、任用資格之考量 再就任用資格而論,公務人員必須經過嚴格之國家考試及格始能取得任用資格。依據考選部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4年之全國報名高考、普考、初考、特考之總人數為32萬0,398人,及格人數僅有1萬7,368人,平均及格比率為5.42%。其中高考為6.33%,普考為5.20%,初考為1.25%,特考為6.11%。(註5) 換言之,國人每100個報名國家考試人員中,僅有約5人通過嚴格之國家考試而成為公務人員,其餘95人未獲錄取者,若選擇就業且未失業,則成為勞工,於私部門工作。復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勞動者之同年度失業率平均為3.78%。(註6)扣除失業率外,未獲國家考試錄取之91人將成為勞工。由以上統計數據可以觀察出,公務人員之取得任用資格與勞工比較,相對困難甚多。職是之故,職業取得之難易度當然應該作為所得替代率之重要參考,始為真平等之真諦。 肆、以投入產出觀念研析所得替代率 我國係民主國家,職業係經過自由意志而自己選擇,無論軍公教與勞工均相同。國人若認為公務人員之待遇與福利較佳,可以選擇提高學歷並通過嚴格之國家考試,而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茲就管理學之投入(input)與產出(output)理論研析之。在正常情況下,因高投入可獲得高產出。將此理論用於公務人員與勞工亦然,前者取得任用資格之困難度及其相對增加之機會成本高於勞工。同樣進入職場,公務人員之投入包括取得學歷時間、準備考試時間,以及犧牲上班時間之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凡此等等高投入,因此政府應給予較高之薪資及所得替代率,其高產出相應高投入,始符合公平性原則之真平等。若依部分立場偏頗之名嘴言論,強制規定所有職業之所得替代率一律相等,強將公務人員之所得替代率調低至予勞工相同,此乃齊頭式之假平等。 若暫不考慮學歷差異,假設甲、乙、丙、丁等四人為高中同學,且大學畢業後未進一步深造。甲及乙就讀一般大學,丙讀師範大學,丁讀軍校。畢業後甲立刻投入職場,於民營企業服務。乙則認為公務人員較有保障,但是國家考試錄取率偏低,因此未立即投入職場,而花一年時間專心準備國家考試後幸獲錄取。丙於師大畢業後於學校教書,丁畢業後擔任軍人。上述四人以乙所耗費之成本最高,其他三人均有第一年收入,唯獨乙因為準備考試不但無收入,而且必須支付相關成本,包括購買考試用書籍、上補習班之學費,以及犧牲假日之休閒時間努力讀書……等等。又如上所述,晚一年上班將縮減退休年資及僱主所提撥之退休金。且很多公務人員係經考試好幾年才獲錄取,其相對損失更高。 伍、結論及建議 綜合本文之研析,要求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屬於形式平等之假平等。政府係國家之代理人,公務人員係政府之骨幹,國家政策需要依賴公務人員制定與執行。若恣意刪減公務人員包括所得替代率等各種合理待遇,而致嚴重影響國民報考公職之意願後,因報考人數裹足而致錄取率大幅提高,素質不佳者也可錄取為公務人員,則其後果堪憂。民國80年代之教育改革,其中廣設大學之決策,導致現在大學錄取率趨近百分之百,學生素質大幅降低,教育硬體投資過剩,產生甚多社會問題,其殷鑑不遠。若公務人員之素質大幅降低,如何領導國家、服務社會?屆時國家係向上提昇或向下沉淪不言可喻。政府制定決策時豈可不慎! 註釋 註1: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ushistory.org, Retrieved Apr.8,2017 from:http://www.ushistory.org/DECLARATION/document/ 註2:D?晱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Wikisource, Retrieved Apr.12,2017 fro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Translation:Declaration_of_the_Rights_of_Man_and_of_the_Citizen 註3:勞動部,〈表2:勞動力狀況-按教育程度、年齡及性別分〉,《104年度勞動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4:銓敘部,〈表4:全國公務人員人數按教育程度分〉,《104年度銓敘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5:銓敘部,〈表1:各種考試暨檢覈報考人數按年分〉,〈表2各種考試錄取或及格人數〉,《104年度銓敘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6:行政院主計總處,〈臺灣地區失業率〉,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17年4月15日取自網路:http://win.dgbas.gov.tw/dgbas04/bc4/timeser/comuse_a_t1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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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莫蘭蒂」颱風重創金門淺談「社區防災」的重要性
壹、前言 去(105)年第14號颱風莫蘭蒂從成形後沿路累積能量,擦過台灣本島西南角一隅後,以完整颱風眼牆及紮實的結構於9月15日凌晨登陸金門,金門氣象站測到有史以來破表的61.7m/s相當17級陣風,狂風造成了全島路樹折損,聯外道路全中斷,各地因為風倒木阻礙交通的順暢,連消防車、救護車出勤也受阻,商店招牌、民宅加蓋棚架被吹得到處亂飛,行道樹連根被拔起也到處可見,很多村莊更是宛如孤島一樣,加上停電的狀況也是遍及各家戶,災情可謂柔腸寸斷、滿目瘡痍,慘烈度更勝於88年的丹恩。 本次全島均受災的情況下,縣府及國軍第一時間即傾全力進行各項搶救工作,由於受災區域遍佈全島,求援的電話此起彼落,受理人員不停的登打案件,卻無兵可派,各地的災情迫在眉睫,公部門的救災人員疲於奔命也無法到達每一個致災點,大家恨不得有三頭六臂加上飛天遁地的本領,拯救鄉親於危難之中。在莫蘭蒂迫害的此時,更突顯出民眾自主防救災的重要性,居民在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若能發揮自助及共助,對於災損一定可以降低,甚至可以保全人命,也讓派遣有更多的選擇性。 窺探過去台灣地區接連發生921大地震、象神、潭美、桃芝、莫拉克颱風等災害,每每造成重大人命及財物損失,其主要問題來自於,其一:一般民眾的災害防救能力不足,對災害欠缺認知,導致災害來臨時,無法即時應變;其二:災害常使得災區對外的道路、通訊系統、維生管線均遭受重創,災民無法向外求援,政府救援單位亦未能進入進行搶救,而失去救援的黃金時期。故必須從社區及民間組織的防救災能力對症下藥,期在災害發生時,能發揮社區互助精神,降低災害對社區所造成的衝擊。 貳、社區防災的意義 所謂的「社區防災」是為了減少因災害所引起的受害程度,或防止損害程度的擴大,以建立在鄰里社區居民為基礎的災害防救組織,加強輔導訓練民眾災害自救能力與知識,使位於救災第一線之居民本身,在災害發生時,能立即發揮所學抵抗災損,避免因等待政府救援而失去良機。經過一連串的方法手段後,使社區除了互利共生外,平時即可以全社區為基礎作好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等相關工作,使社區具備災害管理能力,能處理各項災害應變及重建工作,而成為具抗災能力的「防災社區」。本縣過去藉由災害防救深耕計畫也推動了幾處防災社區,如金寧鄉的盤山社區、金城鎮的南門社區、後豐港社區及金沙鎮的沙美社區等。在莫蘭蒂災後前往社區進行訪視,社區幹部反應防災社區的操作,對社區幫助很大,在面對災害時,因防災知識的提升,社區居民可以妥善應對,社區動員協助清理家園也非常之快速。另外金沙鎮的沙美社區因莫蘭蒂颱風而延後演練,卻也因為莫蘭蒂風災使得參與的人數更加的踴躍,這都是民眾意識到社區自主防救災的重要性。 、推動社區防災的步驟與重點工作 推動社區防災工作、形成防災社區,最重要的是要社區全體自發性的參與,才能完全發揮防救災的功能,降低社區易致災性,彌補政府救援的不足與延遲,故推動工作可以讓居民瞭解居住處所之危險處,並時時作好防災、減災的工作,在應變時能有效爭取時效,降低人命傷亡,災後重建又可由全體居民共同參與,較能結合地方文化與地區特色,符合社區總體營造的精神。 為了便於推動防災社區,有利於社區在推動時瞭解各階段的操作重點工作為何,可將防災社區推動方法與程序分成以下8個步驟,分述如下: 一、啟蒙與啟動:先要對社區的狀況有基本的了解,再開始拜訪社區幹部,以尋求社區的認同及支持;然後由專業團隊與社區共同籌組推動小組,一起討論推動事宜,並達成推動共識。重點在於掌握社區概況、拜訪社區幹部、達成推動共識、舉辦社區說明會及建立夥伴關係。 二、社區環境調查:由相關專家陪同社區民眾在社區裡走一遍,記錄各種的發現,並製作為實地踏勘地圖,以作為日後分析、討論的重要基礎。 三、防救災對策討論:整合各項社區環境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析社區易致災因子探討防救災議題及研商防救災對策。 四、防救災組織建立:以先前研擬出的社區防救災對策作為基礎,討論社區防救災組織的工作內容並進行任務分工與編組;然後依照社區的特性,研擬合適的組織架構,建立起社區的防救災組織。 五、社區防救災計畫研擬:基於先前討論的基礎,依照社區的特性與需求,安排合適的防救災活動;同時考量推動所需的時程、預算與預期成果,整理成為日後可以付諸執行的社區防救災計畫,以作為社區未來推動、落實防災社區的依據。 六、社區說明與溝通:透過社區說明會或個別溝通的方式,將防災社區的推動成果與訊息傳達給社區民眾,引發大家的興趣,並促使更多人願意參與,達到提昇社區整體防救災能量的目的。 七、應變技能的演練:考量社區內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邀請相關的專業單位或組織到社區教導民眾應變救災時所需的基本技能;並透過與外部組織、機關合作的方式,舉辦符合真實災害情境的演習,以強化社區應變能力。 八、落實、執行、評估:防災社區需要長期且持續地推動,因此社區日後應定期針對各項計畫的推動與執行成果,予以評估、檢討,並針對其結果進行調整或強化,以朝向永續防災社區的目標邁進。 肆、結語 根據國外案例指出,災害發生第一時間,除20%須由政府以重機械搶救外,其餘80%為民眾自助自救方式脫困,顯見提升社區家園安全防災實為刻不容緩。回顧金門從88年丹恩颱風以來,10數年來沒有再發生令在地鄉親印象深刻的災害事件,讓鄉親暫時忘了平時應居安思危,應有「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備戰心態,然而「災害防救」卻是現今全球共通的重要議題,許多過去未曾發生過災害的地方,如今接二連三都來了,過去因為毫無防災的經驗,因此,遭受侵襲的傷亡及損失均極為嚴重。金門的社區及村里組織非常健全,加上大部份成員乃以宗親為主,都有血脈關係,在推動事務更加順利,未來社區若能主動將防災概念融入各項議題或活動當中,必定能有效強化社區居民耐災能力,共同維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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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實施,全民皆輸
政府針對軍公教退休金的改革,相信許多不是軍公教的人員皆作壁上觀,甚少關心,也不關注,更不知未來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從事該行業,對自己的生活不會造成影響,甚至覺得年改是政府施政政策,應該全力支持,認為對大部人民而言都是大贏家,所以鼓掌按讚。但經過這一年年改的沸沸揚揚,個人認為,年改的影響會是全面性的,牽一髮而動全身,試想在職及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生活不好過,其他人會好過嗎?政府表面上得到一些金錢上的利益和算計,但實際上付出的代價會相當大,雖未必動搖國本,但「蝴蝶效應」的結果,可預見的未來會是全民皆輸,苦日子就要來臨了。 首先衝擊到的是以教育為主體的從業人員,他們多是服務滿三十年的中年國小老師(多是早年的師專生),年齡在五十歲到六十之間,結果因為年改不敢退休。他們的經驗固然豐富可取,但體能畢竟不濟,所以面對活潑好動的孩童無法全心力的教育照護,教育的品質堪憂,所以,全國的家長,你還要支持年改嗎? 教育是以時俱進,必須隨時進修充實,年輕人有他們的思維、專業與能力,這可是中年人無法比的,未來校園勢必充斥一些老老師,有人認為如果不必太在乎教育品質,應該沒關係,但這對教育有沒有影響應該在十年之後才會浮現出來,而屆時許多家長若反對年改也無濟於事了。 其次,年改實施,許多政府相關單位及社區、學校、醫院等地志工將會招不到人參與,因為軍公教退員為謀生計,將慢慢退出志工行列,這原本是政府及相關單位應該要聘請有給職的工作,未來這些團體如果沒有再招募人士補實改善,將會影響一般人的生活品質。 退員未來也不再對一些社會的慈善單位和弱勢團體捐輸,因為退員會認為這原本就是政府機關應該要負責照顧的群體,既然政府砍了退員的經濟來源,他們也無法再做公益,只能無奈的自掃門前雪,畢竟未來退員的生計也會發生困難,更無暇他顧。 其三是年改將造成消費緊縮、經濟蕭條。這誰會得到好處?當初從事軍公教以外行業的人對年改拍手叫好喝采的,未來可能跟著受苦受難。在職的軍公教要為將來存生活費,退員更要為自己的餘生想想,勒緊肚皮,能省則省,不該省的也省,不再做消費、旅遊,餐飲業、百貨業,旅宿業將會苦不堪言。而有車貸、房貸的退員,必將遭逢嚴重的困境,造成社會問題。 其四,退員陳抗,沒完沒了,總統維安,讓百人、千人的警察身心俱疲,勢必影響平日查察勤務,奸犯科猖獗,社會動盪不安。又拒馬圍籬的搬運鋪設,不但動輒消耗幾百萬元,浪費多少國家可以運用的資源,更對交通造成不便,生活品質堪慮,人民的納稅錢就這樣浪費如流水,最後卻是人民苦哈哈。 其五,政府法律威信,蕩然無存,職業別歧視及族群分裂加深,黨派惡鬥,社會和諧不再,優秀人才不再為國效命,因果循環,二流人才領導國家沉淪,百姓遭殃。 身為台灣島國的一份子,年改你得利了嗎?當後遺症慢慢浮現,政客逃之夭夭,你還拍手叫好嗎?小心年改大刀砍到大家都寸步難行,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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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什麼「血統」?
筆者剛當社工時,聽知名大學社工系畢業的年輕社工說,哪些學校是社工界主流、哪些不是主流,筆者以前沒聽說過這種說法,聽了很傻眼。 雖不知這位社工只是分享訊息,還是內心有優越感,只是後來接觸社工界越深,越發現社工界也在分「血統」。 像是有社工提到,他從台灣中部某科技大學社工系畢業,就讀北部社工界明星學校研究所,聽教授對他說「你那間學校畢業的!怎麼被教成這樣子!」引起一連串自我懷疑;也有社工系學生提到,曾聽明星學校社工系教授說,技職院校畢業的社工薪資相對較低,加上看醫院實習社工名單,幾乎沒有技職院校社工系學生,對未來職涯很焦慮。 連筆者聽過部份社福單位,不愛知名明星學校社工系學生來實習,或覺得考取社工師證照的社工不好用,認為他們只會考試不會做事;某次參加社工專業團體會議,有教授提到因某些學校師資爛,曾阻止這些學校創辦社工系。 那好,如覺得某些學校爛、學生程度差,除阻止師資有限的學校創系,用就讀學校、有沒有證照評斷人,社工界還有積極做什麼嗎? 既然台灣很多大學的校址集中,且現代資訊傳播方式多樣,除可鼓勵學生跨校旁聽或選修課程,社工界也可用網路、書本或其他媒體,分享理論及實務經驗互相交流。 畢竟社工常說「社工界很小」這種話,且台灣官方的衛福部統計,台灣社工人數才幾萬人,比起分「血統」這種事,不如積極改善社工界的知識傳承,提升整體專業能力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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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品質一分錢一分貨 ─搭公車十公里免費使公共運輸品質劣化
六月底交通部公布「105年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該項調查從馬前政府執政時期起執行,多於每年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出爐。或許因為交通部要替林內閣的前瞻建設背書或統計數據指標計算方式改變,這項調查拖到日前才公布。 根據該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去年公共運輸市占率為18.1%,其中汽車客運僅8.8%,軌道運輸僅6.9%,連步行者比例(7.1%)也高過軌道運輸市佔率。民眾出門代步依賴汽機車等私人機動運具比例超過七成居高不下。私人機車仍為國人最常使用的代步交通工具,市佔率高達46%、汽車市占率將近24%,就前述統計數據論,林內閣與佔有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民進黨打算挾人頭優勢強行闖關完成立法程序的前瞻建設特別預算之軌道運輸項目能否發揮效益令人存疑,如何抑制民眾使用私人機動運具趨勢更是當務之急。如何兼顧軟硬體建設、強化公共運輸系統便利性,給予民眾更多誘因改變使用私人汽機車的舊習改用公共運具出門代步,仍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共運輸業者共同努力的目標。 以前瞻建設內容中與臺中市有關項目為例,多屬交通建設且集中軌道工程,總金額超過新台幣1200億元,其中臺中市分攤金額佔300多億元。撇開臺中市庫在現任市長林佳龍任內攀昇的公共債務不談(前市長胡志強卸任時為600多億元,今臺中市公庫舉債金額暴增到900億元以上),因此前述交通部公布的統計數據中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統計數據更令筆者關注。 以公共汽車為主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在胡前市長主事期間逐年成長,雖與雙北、桃園間仍有落差,但公共運輸市佔成長率為六都第一,但根據前述交通部105年公共運輸市佔率統計數字顯示,臺中市不僅退步,更是六都中公共運輸市佔率比例唯一下降者。另一方面,臺中市私人機動運具市占率卻從民國103年底胡前市長卸任之際的79.6%(民國98年為81%),再度攀昇至去年的80.5%,私人機動運具市占率增長幅度居六都之首。若再把臺中市人口總數將超越高雄市的因素考慮在內,臺中市公共運輸服務質與量在林市長任內明顯退步。 臺中市公車服務質與量近來江河日下,不僅脫班誤點成為家常便飯,離峰時段發車間隔也拉長,公車駕駛對待乘客的言行態度也變差。去年間臺中市公共運輸業者更出面投訴臺中市政府的搭公車十公里免費措施慷業者之慨,變相強迫業者為林市長選舉支票買單。加上前述交通部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與私人機動運具市佔率增減,戳破臺中市政府的文宣畫皮,搭公車十公里免費並把BRT降級為優化公車無助於提升當地公共運輸市佔率,更使臺中市民重拾私人機動運具出門代步,導致臺中市交通動脈臺灣大道尖峰時段塞車現象更嚴重,導致惡性循環。臺中市政府犧牲市民公共運輸服務品質和業者權益,運輸業者缺乏正面誘因,就不會主動提昇服務質與量,不滿公車服務品質開倒車的台中市民自然把帳算在市府頭上。 世間沒有白吃的午餐,臺中市的搭公車十公里免費里程加碼與臺灣大道優化公車等措施根本是失敗的,淪為選舉掛帥政策賄選,導致市民、業者和政府三輸。臺中市乃至其他縣市的前瞻建設軌道運輸工程項目,若無路網完整、班次密集、價格合理的公共汽車服務體系接泊相輔相成,建造與營運沉澱成本高昂所費不貲、效益更被灌水高估的軌道運輸公共工程,恐淪為好大喜功浮誇心態主導的蚊子建設。中央與地方政府宜多管齊下抑制私人機動運具數量成長。包括對私人汽機車課以更高的用路成本(包括調漲牌照稅,隨油徵收燃料稅與空汙稅),不宜因討好選民考量怠於作為,並提供更便捷與營運成本經過精算的公車路網,方可使前述軌道建設公共投資免於乏人問津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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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設置垃圾焚化爐之芻議
106年7月13日及14日筆者相繼於金門日報地方新聞讀到有關金門新塘垃圾掩埋場暫存上千噸垃圾產生沼氣,並二度引發自燃之新聞略以:「…受到垃圾爐渣運回問題喬不攏的影響,金門地區的垃圾轉運台灣本島自今年六月初停止運送,新塘垃圾掩埋場暫存上千噸垃圾,囤積的垃圾日前產生沼氣並二度引發自燃,溪邊、東村、西村居民憂心忡忡,期盼相關單位儘速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及金門年產約1萬3000噸生活垃圾,2010年底起海運轉至高雄市焚化處理,迄去年9月因當地委託的廠商已無法辦理底渣再利用,遭遇底渣無處可去的困境,高雄市政府要求代燒的各縣市建立互惠機制,協助處理底渣,比例為1:1.67(每處理1公噸垃圾,需回運1.67公噸底渣)或1:1.8(回運1.8公噸底渣資源化產品)。其後,金門縣環保局針對底渣再利用處理,2次辦理招標案,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高雄市政府在上個月發出最後通牒,並自6月3日起以金門縣無法回收底渣,未能建立互惠機制,禁止金門縣垃圾進場…云云」,雖然如今垃圾問題已暫時解決,但長遠計著實令人擔憂。 金門島總面積150平方公里,由金門及烈嶼等12個島嶼組成,島形中狹,東西較寬,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全年約於4月至9月降雨,年降雨量稀少及分佈不均,地層以花崗片麻岩為主,土壤則為砂土及紅壤土,土質貧瘠,島內商業市集以金門三城區(金城、山外、沙美)及烈嶼東林為主,全部可耕地面積約6300公頃,惟僅宜旱作雜糧「如高粱、小麥(高粱及小麥供釀造金門高粱酒之用)、地瓜、芋頭、花生等」及部份蔬果栽培「如大白菜、油菜、空心菜、高麗菜、蒜頭、西瓜、香瓜」;至於對外交通分別有客貨輪及航空公司提供金門台灣兩地海空的客運服務,2001年起更劃時代開啟兩岸小三通,如今,透過小三通往返海峽兩岸已達千萬人次,金門設籍人數亦高達13萬人,惟卻無設置自我及現代化的垃圾焚化爐,以處理每年高達約1萬3000噸垃圾,並維護金門地下水質不受滲透垃圾水汙染! 再者現今對於爐渣再利用,只要將底渣經熟化等程序可與預拌混泥土混合做為公共工程使用,已有先例,按2017年1月20日20:00自由時報電子報/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焚化爐渣使用率僅60% 環團籲強化再利用技術」一聞報導略以:「焚化爐底渣亂倒問題嚴重,廢棄物清理法去年底修法通過,但面對各地飛灰、底渣掩埋危機和再利用不足環保署指會先落實管理機制,提高底渣品質和再利用率……。台灣每年有400多萬噸垃圾進焚化爐,產生30萬噸飛灰和90萬至100萬噸底渣,飛灰固化掩埋,底渣有20%掩埋,另外經熟化等程序可與預拌混泥土混合做為公共工程使用,像回填土料等,去年發生多起非法棄置事件,使用率僅60%…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也與會聽取建言和討論,她說廢清法修正後,政府有法源依據能更強化管理,不再讓非法業者以產品之名行亂丟之實,同時加強控管底渣品質,符合公共使用標準,希望將去年6成的再用率,提高回到8成,目前相關技術提升也有台灣營建研究院等顧問公司再發展。這次日本、德國焚化爐、環保等相關專家業者提出經驗,利用高、低溫融溶、燒結等技術做環保瀝青、環保水泥等,像日本焚化爐與水泥業合作,客製化環保產品……云云」。 金門島設籍人數高達13萬人,透過小三通往返海峽兩岸亦達千萬人次,此外,還有海漂垃圾問題。因此,設置自我及現代化的垃圾焚化爐「借鏡台北市北投『木柵』或新北市安坑垃圾焚化爐」,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