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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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上太武山
每年歲末春初,我總要到寺廟點燈,住桃園時,供奉媽祖的慈護宮、桃園人稱大廟的景福宮、住家附近的土地公廟,都是每年必定要點的,每盞三、五百元不等,也有闔家平安燈,八百到二仟元均可,但燈的位置高低有別。有一年也在龍山寺點了燈,那一年,大兒子參加學測,考場在萬華,我從金門去,他說不用陪考,就到龍山寺拜拜,祈求孩子考試順利,也順利點了燈,其後幾年,龍山寺一燈難求,媒體報導民眾漏夜排隊,真為那一年能夠點上龍山寺的平安燈感到幸運。 回金以後,海印寺也是每年必定要去點燈的,年前選了一個日曆上印有「祭祀」二字的假日上山,近幾年,習慣以屏東路這一頭做為爬山起點,唯美中不足的是,這裡沒有任何一間廁所,供上山前、下山後的民眾使用,以前人們仰賴停車場內的文康中心,但它屬於軍方,早已大門深鎖,為百姓服務的公部門不知是不食人間煙火,還是如此「無感」? 上山前有崗哨,衛兵仍像往常直挺挺站立著,這裡前一陣子發生震驚全國的民襲軍事件,上了各大媒體的頭條版面,雖然是少數酒後亂性、目無法紀的金門人所為,卻讓全體金門人蒙羞。由於此事件,沿路看到軍方從兩方面著手:一、改善軍民關係│路旁多了「奉茶」,提供白開水、紅茶、綠茶、麥茶,供上山民眾飲用;二、加強防護措施-主要道路旁的小徑都加了鐵絲網,上有「遊客止步」標語。雖是風聲鶴唳後的寧靜,卻增添幾許劫後餘生的滄桑。 有遊客上山,手持照相機猛拍,我鼓起勇氣,告訴她,此地乃軍事管制區不可拍照,右方有告示牌,以免觸法。是多管閒事也好,見義勇為也罷,佛教勸導人「財布施得財富」,「法布施得智慧」,「無畏布施得健康長壽」,這算不算無畏布施呢? 海印寺性浩師父,是這般平易近人,她的聲音甜美如餘音繞樑,她留我們在齋堂用膳,飯菜極為可口,掌管廚房的師兄真是太會做菜了,師父為了鼓勵我們吃素,還請師兄講解做素菜的方法,師父說,齋堂內有一尊手持鍋鏟的菩薩,也是讓煮出來的菜特別清香可口的原因。 受師父邀請在齋堂用膳的,還有一位正好上山的金門高中(職)女性中校教官,飯後,我們在右側禪房喝茶,師父談起她的出家因緣,師父說,出家前她壓根兒就沒有想出家,她從小就不敢吃肉,看到人們吃肉,總覺得奇怪「人的手怎麼可以吃?」人們建議師父的父親,讓女兒去讀佛學院,她父親認為讀佛學院會走上出家之路,不同意,師父長大之後選擇了中壢圓光佛學院,但她認為出家很苦,也從沒想過要出家,就在畢業前夕,準備收拾行李之際,竟生了一場大病,藥石罔效,生命垂危,這時師父想連命都快沒了,出家也罷,當此一念頭現前,居然病就好了,而圓光佛學院內早就有兩位學員等待剃度出家,衣物用具準備多時,其中一位居然在剃度前夕病倒掛急診,回到院內已過了剃度時間,所準備的出家用品就全給了性浩師父。 這說明了個人因緣不同,有些事情真不得不相信冥冥中註定的事。 大年初九,是金門人的大日子,上太武山海印寺拜拜的人很多,今年,我也不免俗的,攜家帶眷登山禮佛,沿途但見人潮一波波湧入海印寺,性浩師父坐鎮寺內,透過麥克風,仍是那甜美的嗓音,她告訴信眾,點平安燈、安太歲都可向菩薩稟報。拜好之後,明知今天人多,齋堂用餐必定擁擠,但既來之,吃碗平安麵,保平安吧!但見占位子情形極為嚴重,且小小年紀就有占位子的「本領」,也有占據一桌,儼然家庭聚餐,直接「吃到飽」,位子未釋出輪流使用,「吃到飽」並非不可,而是應看場合、看狀況,當用餐人數多,能為他人設想,可以讓齋堂呈現「雨露均霑」的流通景象,到佛門吃平安麵,象徵意義重於實質,應避免貪婪。 我曾在桃園慈護宮吃過平安麵,有義工將麵一碗一碗盛好,縮短盛麵時間,並減少人人觸摸勺子的汙染,要吃第二碗的,前去倒在自己碗內即可,非常安靜而有秩序,且只提供椅子,沒有桌子,為能容納最多人數。海印寺義工不足,單是準備信眾吃食,就已忙得人仰馬翻,是否可以廣招義工,提供修福德機會,妥善規畫,適切引導,金門人應該也做得到井然有序。 劉禹錫陋室銘有云:「山不在高,有仙則名」,太武山是金門人的聖山,新春走一趟太武山,既強健體魄,也洗滌心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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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人命值多少﹖分配正義你在哪﹖
我國從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舉行第九任總統、副總統直選,開啟民主政治新頁,二零零零年民主進步黨勝選奪得政權,使得台灣民主更為鞏固。解除戒嚴後離島居民隨著「前線無戰事」,在「經濟發展」的考量之下,權益也就慢慢被中央政府遺忘甚至剝奪,從早期離島學生大學聯合入學考試由於教育資源相較本島不足而給予加分措施,再到近期國家考試經過地方爭取才願到金門設考場,以及這幾天來最夯的安寧病患緊急救護問題,在在突顯離島居民權益廣被中央忽視。 英國哲學家洛克(John Lock)在其著作《政府論二講》(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闡述「天賦人權」概念,洛克認為人民因社會契約而結合在一起,經過相互的同意而組織政府,來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與財產等天賦權利,由之可知,不難發現生命權乃普天之下廣受保障之合法權利。 日前金門縣政府以新台幣五十二萬五千元為代價,租用德安航空直升機,用以緊急載送李姓安寧病患自臺灣本島臨終返鄉,同一時間,臺北市則有藝人川島茉樹代教唆友人友寄隆輝共同重傷害計程車司機事件,令人驚訝地發現竟有些人的道德價值淪喪到此種地步:德安航空的天價運送,或係基於確保公司利潤的功利計算(金錢大於生命價值),甚至亦有趁火打劫之嫌;或如後者,打人的被告無視於證據確鑿、眾目睽睽,還在接二連三編造謊言欲想瞞天過海。 難道社會上除這些自利自私的個人外,就沒有普遍的道德感存在嗎?事實的發展,證明對此不必太過懷疑。這塊孕育我們長大的土地似同母親般,倘若社會的道德感與對於每個人基本權利的尊重不復在,任由統治者主宰人民生活世界的一切角落,則我們又與身處獨裁的極權或威權國家之中有何兩樣? 英國邊沁(Jeremy Benthem)係功利主義之倡導者,主觀認為道德的最高原則即是快樂扣除痛苦最大化的總和,所以道德的基礎就是幸福的最大化,凡是能把功利最大化方是正確之舉,而邊沁所指的「權利」(utilily),則泛指一切能添樂減苦之事物。從安寧病患案例可發現,在病患家屬苦無援助下,金門縣政府基於人道考量提供資金,方得使病患順利返回金門告終。原來金門人一條生命的空中醫療後送或送還服務,一趟需要花五十二萬元。據金門縣政府衛生局二零一零年統計資料得知,當年金門後送病患約一百五十人,如以每人五十二萬元計算,扣除當事人自付部分,縣政府每年要付出七千七百多萬元,如此龐大運輸費用勢必會增加地方財務負擔。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款與第十款之規定,國家有保障人民接受良好醫療服務之義務,然而中央政府多年來藐視離島居民生命健康,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的擴建如果中央政府基於成本考量而無法滿足金門人的期待,連基本後送服務中央也不重視,難道離島的人命僅值五十二萬元嗎? 從功利主義的道德價值觀,不難發現兩大缺陷:一、把正義和權利變成計算問題。二、是把人世所有產耗代謝都換算成單一度量,把一切價值來個大鍋煮,不考慮性質的差異。所以以培養公民道德和思辨共善為出發點的當代美國學者,包括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及桑德爾(Michael Sandel)即對功利主義提出批判,強調社群主義遠勝於個人主義。川島茉樹代與金門安寧病患事件中,我們看到民眾與金門縣政府慷慨解囊與提供各種支持,充分顯示出公民道德與共善精神。計程車司機提供錄影帶舉證恪遵公民義務,金門縣政府視民如親,此種良善表現,相當值得推崇,反而是那些施害者與趁火打劫的盈利企業,隨時間的遞移,一旦真相大白,必將被人民唾棄。 反思功利個人及道德群體的哲學論戰,身為金門子民,我們認為生命權、生存權與健康權等基本權利的捍衛與實現乃為當務之急,如果金門一年需要一百五十人次的病患在臺金間的空中運送,則如何降低成本,使公共資源的有效使用和基本人權的保障得以兼籌並顧,如提升金門當地的醫療水準,或者建立空中醫療轉診的基金,希望躲在自由市場背後的中央政府有擔當地站出來,聽聽人民聲音,認識自己的責任,別再鴕鳥心態,愚弄人民,而要有所作為。 (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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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不如救醜醫人不如醫狗﹖──談金門醫療欠缺與醫師價值觀
2月10日下午3時許「蘋果即時新聞」即刊出「送金門病患來台就醫,一次送13人破記錄」。次日,金門日報與中國時報均以大篇幅加上照片刊出「11名病患昨後送台灣,創下單日後送最高記錄」。金門醫院表示,這些病患均已在醫院度過「急性期」,但有些要做進一步處置治療。又逢金門連日以來天氣酷寒,導致諸多慢性病患產生併發症。媒體及民意代表呼籲中央政府應重視金門醫療並協助改善。署金副院長李錫鑫表示「離島醫療有其困境,要減少病人後送,問題不在於醫師資深或資淺,而在於醫院是否有大批的在地醫師,而非流動醫師,以及齊全的財力、物力與設備」。簡言之,有在地本土醫師長駐,病患對醫師不會生張熟魏,民眾才會有信任感,對醫療產生信心之後,再加上設備齊全,才能夠把病人留在金門治療,降低後送。 所以,最重要的還是醫師是否常駐,是否有心對金門離島這塊土地的民眾服務。目前金門醫院本土醫師就是一個根基,但是數量、分科仍然不夠多,所以,為了齊全各科醫師,只能靠台籍醫師來金門服務。然而,現今年輕醫師的價值觀與金門醫院這幾位本土醫師是不同的。時下醫界流行的一句順口溜是「救命不如救醜,醫人不如醫狗」。意思是醫學美容收入高風險低,醫師也不如獸醫師來得好,這是完全從功利的觀點來看醫療。有多少人會將醫師救人當志業,而不是職業或企業。在目前這種功利社會思維之下,短期之內要教醫師長駐金門提供給民眾可以信任的醫療服務,就必須順應當下思想潮流,給予比台灣更高的薪水為誘因。長期規劃則本縣公費醫師薦送,在地醫學生畢業,完成訓練之後,再回來金門服務。因為是本土醫師,當然就是服務故鄉,可以長駐。 但是,現今的公費醫師返鄉服務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在醫院裡工作,在金門縣自己開業也可以。而金門醫院才是急重病救治之處。自己開診所並不能提供急重症的治療,對減少病患後送沒有助益。所以,我在此要以返鄉服務28年的前輩身分,呼籲各位學醫的學弟學妹,學成之後請本著愛鄉親、愛鄉土的情懷回到醫院裡工作,利用醫院裡比診所相對完善的設備,才能發揮所長,真正處理治療急重病,減少後送。要自許自己能為金門鄉親解決大病,而不是僅在診所看小病,枉費一身好醫術。雖然在診所服務收入較好,風險較小,但是也比較不會有成就感,比較難以教人敬重。每位醫師的人生價值,由自己決定,何不選擇一個高尚價值的人生呢? (作者為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副院長,本土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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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要講理性
本月二日午夜,台北街頭發生了一起日籍女星夥同友人毆打計程車司機的刑事案件,事件發生以來,Makiyo與友寄隆輝的名字,佔去絕大多數的新聞版面,每一則報導都以斗大的篇幅佔據全民的目光,每天打開電視機,有線新聞台廿四小時像是播放連續劇般鉅細靡遺地上演該事件相關系列報導,每日一爆,連政論節目也來參一腳,不禁慶幸我們還有份地方報「金門日報」以及地方新聞台「名城電視」可以免受染指,脫離全國性媒體的疲勞轟炸。連日來劇情逐漸升溫,網友大加撻伐事件的參與者,用「全民公審」的態度讓友寄隆輝、Makiyo、丫子、湘瑩四人變成「全民公敵」,群情激憤,在臉書上發起「反」連署,呼籲「把Makiyo關到生蝨母」、「也把友寄隆輝打到『腰只攏血』(台語)」,二月十日情勢更上升至中日兩國外交事件,全國計程車聯合會及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號召計程車司機包圍日本在台交流協會,遞交抗議聲明書要求日本方面道歉,風波演變至此,愈來愈多人失去理性的行為讓人瞠目結舌,不禁讓人驚嘆:有這個必要嗎?! 沒錯,友寄隆輝、Makiyo等人在這件事情上確實犯了法,該受相對應的懲罰;事後連續扯謊、蓄意隱瞞事實,也確實該罵!整件事情該被討論,但討論的重點應放在「酗酒鬧事的行為不可取」、「視人命為無物不可取」、「掩蓋犯行尋求庇護不可取」、「對自己犯的過錯沒有誠實交代」的「三不一沒有」舉措,這樣的社會道德觀放諸四海皆準,任何人都不應該這麼做,不因為他是日本人就特別該死!她是藝人也就要多打幾下!換言之,假設今天施以暴行又欺瞞警方的當事人是一位沒有顯赫背景的平民老百姓,這事件還會延燒這麼久嗎?案發當時路過的計程車司機幫忙追蹤肇事逃逸的一夥人,熱心地報警並提供警方拍攝畫面,相信當下這位見義勇為的司機並不清楚這群人是誰,任何一個人目擊這種事情都會伸出援手,並不因為施暴者的身分高低貴賤,若是平凡的四個人,這充其量不過上個「案發當下」與「偵結當日」兩天的社會新聞。 以日本在台交流協會的立場,該國國民在異鄉尋求協助,出面幫忙提供有關法律方面的協助實屬人之常情,也清楚表示「完全尊重台灣的司法程序,不會特別介入警方辦案」(二月三日協會對媒體的聲明);換個立場想,如果今天是中華民國公民在外涉案向我方申請援助,我們難道不會也這麼做(比如去年我駐美外交官劉姍姍虐庸案)?再者,不久前曾發生日籍女學生來台遭我國計程車司機性侵事件,日本學生怎麼就沒有組織群眾包圍我國駐日辦事處呢?難道是日本人傻?還是現在我方行為過激?呼籲全民應就事論事,包圍日本在台交流協會實在不是理性的行為,也不是讓國家形象光彩的舉動。 事情發生的實際過程,沒有人確實清楚四人是否真的醉到不醒人事、失去記憶,因而成為眾人認知的「扯謊、堅不吐實」,也沒人能斷定是否全是藉口(相信曾有喝到醉茫茫經驗的人應該有隔天醒來記不清事情的時候),建議檢警單位可以採取測謊來試圖還原真相,所有問題的釐清應該交由檢警單位偵辦,網友連日來提出諸如商家錄影監視器畫面等等的證據,竟然不是先交給警方,而是透過臉書(Facebook)或向媒體爆料!讓警方隨媒體起舞,全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民眾自行充當「法官」,未審先判,這股「全民公審」施加的壓力似乎遠比日本在台交流協會要來的迅速、龐大,當我們批評人家的同時,也該好好反省自己正在做的事。 當然這次事件也凸顯我國檢警單位案發第一時間未調閱周邊商家、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顯有失職之處,偵辦過程好像真的有那麼一點「慢半拍」,讓民眾對司法有關單位失去信心,呼籲政府也應該深切檢討,只是也需要全民配合,畢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司法案件仍須按照相關程序辦理,沒了法度,社會就容易失序。我們固然有生氣、發表言論的權利,但萬萬不能因此而失了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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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震災後我國實施都市更新的程序﹗
1999年921大地震發生之後,國內各地(縣)市政府,以不需經過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之審核的方式,立即與迅行的將各受災區域劃定為更新的地區;至於受災區域內之集合住宅、大樓,亦可直接的指定為都市更新的地區或是都市更新的單元。根據研究資料顯示,不管是位處南投或臺中縣及臺北市之受災社區或災損大樓,大多數皆被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據此,隨著災損社區或災損建築物之使用都市更新進行重建的經驗與演練下,著實已發展成一套標準的都市更新之推動的流程(※非屬災損建築物或迅速劃定為更新區域之更新案件,則仍需經過各縣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之審議),至於我國的都市更新業務,亦是歷經10年的演繹與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的配套子法,現今我國對於都市更新的實際操作,著實已是日漸的成熟。綜觀我國對於災區或經劃定或自辦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程序,大致可歸納為5個階段:1.更新事業發起的階段(事業概要)。2.更新事業計畫的擬定與審核的階段。3.公開展覽、召開公聽會及人民陳情。4.更新事業計畫之執行的階段。5.維護與管理。各階段的執行概況說明如下: 1、更新事業發起階段 災損社區、大樓實施重建或都市更新之第一步,即是社區、大樓或自辦實施者之中,要有熱心的人士先帶頭提議或出面號召發起相關的重建或更新事務,通常由原社區之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或主委及鄰、里長等人執行,並尋求專業的單位(俗稱為:規劃者)以協助都市更新的規劃及具體或確定實施更新及重建業務,以進行第一階段更新事業發起時所需的相關事務。 2、更新事業計畫擬定與審核階段 更新會成立之後,應追認服務契約及規劃團之聘任的簽署,同時間其建築的設計,亦應開始進行細部的規劃,並且以實際參加的分配人數決定單元之戶數與建築的配置(需由開業的建築師設計),以便利其後續有關於指定分配及權利變換之計畫等工序。 3、公聽會及公開展覽與人民陳情機制 為達到符合全體市民或民眾實際參與都市建設的機會,故於進行更新的過程之中,必會涉及設置召開公聽會及公開展覽和人民陳情的機制相關說明如下: (1)舉辦公聽會: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後依相關的規定舉辦公聽會並且擬定(具)都市 更新事業概要連同所舉辦的公聽會之紀錄,向當地縣市政府或直轄 市主關機申請核准自行籌組更新團體實施或委由都市更新事業機構 為實施者,據以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2)舉辦公開展覽: 應該舉辦公聽會以聽取當地民眾的意見,另外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 於審議之前,應該於個縣市或直轄市及鄉鎮市公所公開的展覽30天,並且應將其公開展覽的日期與地點以登報的方式周知及舉辦公聽會。 (3)人民陳情: 倘若於公開的展覽期間之內,任何的民眾及人民或團體得以使用書面陳情的方式,但是必須檢具或載明陳情人或團體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當地該主管機關提出異議或意見,當中以意見書之送達或郵戳之日期為依據。當地該主管機關於受理陳情或彙整之後,應於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之審議時,提供給各審議委員參考或審議。 4、都市更新執行階段 有關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其核准與發布實施的階段猶如一般的開發案,其在申請核准與發布實施流程,亦是相同,例如申請都市更新事業的建築執照、都市更新事業的發包與施工、都市更新事業的產權之登記等等程序,相關說明如下: (1)建築執照申請: 需由開業的建築師檢具或備齊相關的文件與書圖,向當地縣市政府或直轄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辦理建築物的建築執照之申請。 (2)公開招標: 重建更新會進行遴選營造的廠商,對於某些優良的廠商,重建更新會得以邀請其共同參加競標,使用公開招標的方法以進行相關工程的投標,並且將招標的公告是公告於縣市、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及登錄於主管關機關的網站上 (3)營建施工: 取得公開招標的營建廠商在正式簽約之後,應擬定施工的計畫和拆除或開挖的棄土等計畫,依建築法的規定向縣市、直轄市建築主管機關申請開工,經核准之後方能進行相關或後續的營造工程。 (4)監督專款運用與聯合審查: 營造廠商於進行工程期間之相關的請款,除需按照簽訂的合約之期程外,另外對於工程的施工品質與進度,亦需經由更新會和建築師共同的會審與簽認之後,方能准予撥付營造廠商所申請的款項。 (5)使用執照之申請: 當更新的營建工程完成所有的建築工程時,應由承造的營造廠商檢具或備齊相關的文件或竣工圖說,向縣市、直轄市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物的使用執照以取得合法建築物的使用執照,營造廠商據以再向自來水、電力、瓦斯公司申請接水、電、瓦斯的工程。 (6)建築物產權之登記與移轉: 在營建廠商正式取得使用執照之後,應請地政機關逕依施工的現況複丈與測量,並由委託的代書將各戶計算的面積及複丈的成果和各戶之間,依其持有的比例或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之面積,向當地的地政機關辦理各所有權人或各戶的產權登記。在申請建築執照時所需的起造人(即更新會)為建築物產權之初次登記的所有人,在完成初次的產權登記後再逕依相關的規定將其所擁有的產權移轉給相關的分配者。 5、管理與維護的階段 當都市更新事業完成重建更新後,其後續的管理與維護並無相關的法條或條例加以規範,在都市更新事業更新會解散之後,大樓及集合住宅或社區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應成立管理委員會,以接續大樓及集合住宅或社區其未來的管理或維護之責任及擔任都市更新事業成果之使用管理者。 中央政府於1998年正式頒布都市更新條例後,我國的都市更新才真正的有遵行的法令為依據,環視我國目前全國各地進行都市更新之工作及政府頒布的都市更新條例之宗旨,皆是以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的工作為主,國內自921地震之後的都市更新業務,在經過10年的演繹,現今我國對於都市更新的實際操作,著實是日漸的成熟。而使用都市更新進行重建或城市的建設之方式,不可否認的情事,著實是未來民間進行都市再開發的趨勢與最佳的途徑。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講師、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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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螺絲鬆了
在台灣工作的日籍藝人川島茱樹代(又稱Makiyo)不久前和友人友寄隆輝等人夜間搭乘計程車時,因為找零錢發生糾紛集體毆打計程車司機,導致該駕駛重傷,因行車紀錄器影片曝光而發掘出新證據,影片顯示不僅這位日本人友寄隆輝涉嫌犯下重傷害罪,錄影帶畫面顯示Makiyo也對當時已受傷倒在地上的計程車駕駛施暴,證詞前後不一,從證人轉為共同加害被告。若罪嫌成立不僅將吃上官司,外籍藝人工作證也要被吊銷,至少三年內不准在台灣表演或接綜藝節目通告,更可能被驅逐出境。 媒體報導揭露,其實行車紀錄器錄下的鏡頭在案發後兩小時,就由拍攝的另一計程車司機交給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因案發地是信義分局轄區,後由三張犁派出所派員取回影片,但負責保管的員警看都沒看就束之高閣,直到計程車司機向媒體揭露此事,這段關鍵錄影才重見天日。保管的員警「忘記」影片,使真相淪為羅生門,可見警方對證物的管控機制標準作業程序明顯出了問題,警方顯然有嚴重怠惰失職之嫌。 近來各地警察出現的離譜脫軌事例頻傳,一位交通警察日前在台北市忠烈祠路口執行勤務時,因一群圍觀的日本觀光客對警用配槍好奇,警員竟以「國民外交」為由,將槍枝借給日本觀光客把玩,而且還表演裝卸彈匣。警察執勤違失事例頻傳令人搖頭。 警察職司治安維護,對證據、嫌犯人身安全不能輕忽,Makiyo事件可確認加害人、犯行及適用法律,至為關鍵,怎能大意到棄置於抽屜數日之久,萬一遺失豈不使被害人得不到公平正義?有多項前科的日籍嫌犯雖坦承犯行,但仍難了解真正「意圖」;更可笑的是,警員執行勤務時,對觀光客圍觀不但毫無安全警覺性,還「掏槍獻寶」,令人匪夷所思。 筆者誠盼新任閣揆與警政首長,應該加強警政人員勤務訓練及風紀,督促所屬人員上緊螺絲,正確有效率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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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後速辦醫療論壇討論金門醫院定位
總統及立法委員大選已在元月14日塵埃落定,長達9天的春節年假也過去了。檢視金門各立委候選人的政見,交通、醫療、土地三個議題是所有候選人共同的政見,可見醫療在金門民眾心目中的重要性。不過,立委候選人在醫療議題上均傾向將衛生署金門醫院改隸為某醫學中心的金門分院,希望藉此提升醫療品質與減少後送。金門縣衛生局亦在元月12日召開100年度年終工作檢討會,會中陳天順局長表示,101年衛生局的工作重點,就是要推動金門醫院成為醫學中心的分院。在101年上半年工作重點,是金門縣政府將鼓勵公立醫學中心研提五年計畫;下半年則由衛生局辦理醫學中心五年計畫遴選作業,並委託辦理計畫說明會。馬英九總統在去年12月19日抵金參加國民黨提名立委候選人楊應雄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同時也為自己參選連任造勢。在致詞時,馬總統再次承諾「建設金門的政策是不會改變的;也將加速建設腳步,為金門奠下百年發展的基礎」。在金門醫療問題上,馬總統表示「醫療水準還要提升,希望做好醫療整合,將金門醫療提升到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的水準。但是,需要一步一步來,下一任就要馬上來推動各項重要的手術,都可以在金門當地進行」。但是馬總統有向李沃士縣長強調,醫療作為以符合鄉親需求,朝向務實方向前進,以達成醫療在地化為目標。 金門縣議會第五屆第四次定期會議中,由陳滄江議員提案,並有其他八位議員連署,主要是希望在民國102年4月綜合醫療大樓完工啟用,有了大的空間,以及既編列之兩億購置儀器預算,在硬體設備俱全之下,欲推動署立金門醫院由公立醫學中心承接為其「金門分院」,以提升醫療品質,並維持其永續發展。建請縣政府在未來五年編列預算補助,徵求公立醫學中心提報五年計畫,大會決議縣政府速辦。元月30日春節假期的第一個上班日,政務委員兼省主席薛承泰會見李沃士縣長做縣政意見交換時指出,有關金門醫療區塊,朝向馬總統指示提升到區域醫院以上層級,至於衛生署如何配合,金門醫院制度面之檢討,將找時間進一步了解。 由上觀之,不論是金門的中央民意代表立法委員,或是地方民意代表縣議員,都是一致認為由公立醫學中心承接署立金門醫院為其「金門分院」是提升金門醫療的途徑。是否如此努力方向是正確的?一旦真的改隸為某公立醫學中心的金門分院之後,金門的醫療品質是否真能提升,病患後送人數真的能下降?針對此議題,本人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倘若變成某公立醫學中心的「金門分院」之後,這家醫院仍然不是醫學中心的層級,仍是一家「分院」。根據事實經驗,例如蘇澳榮民醫院和員山榮民醫院已經整併為台北榮總醫院「蘇澳分院」數年,其財務獨立,管理獨立,若分院需要總院支援人力,當然必須付出人事費用,若總院人力不足,也並非有求必應。從務實面看來,變成某醫學中心的分院之後,總院有權指派一位院長、副院長去經營這家分院,其他方面與IDS和建教合作的模式是沒有任何改變的。所以,大家要認清楚「醫學中心的分院」並非等於「醫學中心」,更名之後,只是名稱不同而已。醫學中心能支援分院的資源,並不會比現在IDS和支援合作合約來得更多。 如前所提之例子,某某醫學中心金門分院仍然是在成本效益上面思考,才能永續經營,維持營運。再者,衛生署將改為衛生社會福利部,是否放掉面對大陸防疫第一關的金門醫院,任防疫上開一個缺口,破壞防疫網的完整性,則有待協商。 我認為,金門各級民代及縣政府目前想單純藉由政治力將署立金門醫院改為某公立醫學中心「金門分院」以提升醫療品質,而沒有在實質的財務方面挹注付出,其結果將是無法達成增加醫事人力提升醫療品質之目標。務實的做法應該是在署立金門醫院的既有基礎下,擬訂醫療品質提升計畫,延攬金門鄉親所需要的科別專科醫師及人數,其人事費用實報實銷。如本人於去年7月5日於金門日報言論廣場投書「離島醫療品質端看政府態度」一文所言,中央政府基於資源公平分配的原則,僅能夠在金門提供醫療上的C餐(地區醫院層級)的基本需求,如果金門縣政府為嘉惠鄉親的健康照顧和疾病診治,追求卓越,就必須在財務上提供給金門醫院額外增聘鄉親想要的醫師,升級為A餐,而且不能要求醫師的工作績效。簡言之,不可能單純透過行政上的改制或改為醫學中心的金門分院,而縣政府不想付出任何經費代價。就可以有大批專科醫師進駐提升醫療品質,金門縣立醫院改制為署立金門醫院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金門各界或對本人看法有所質疑,所以本人強烈建議,由金門縣政府籌備一個「金門醫療論壇」,廣邀醫界專家學者,各級民代,中央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來金門共同研討金門醫院定位與方向(金門醫院代表金門醫療之水準)。達成共識之後,朝正確的目標努力,才能有效成功提升金門醫療品質,以免徒勞無功,重蹈金門縣立醫院改制為署立金門醫院之覆轍。 (作者為現任署立金門醫院副院長,曾任金門縣立醫院院長,服務金門醫界28年,中華民國100年第21屆醫療奉獻獎個人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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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打罵不得
為何現在的孩子打罵不得?在電視新聞、報紙、網路上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因學生不滿老師的處罰,以手機錄影並寄到教育部等方式對老師提告。從學生口中最常聽見的一句話:「我爸爸媽媽都沒打過我,老師憑什麼打我?」 社會上有許多青少年案件,因父母親寵溺、過度呵護保護,導致小孩顯得嬌生慣養,彷彿溫室裡的玫瑰花一樣嬌貴。當老師的如果稍微體罰或訓斥一下,就可能被過度誇大,甚至登上媒體。反之,當然也有放羊吃草類型的家長,完全不管教、不予理會、不去關心自己的兒女,讓孩子越來越顯叛逆。老師說的話聽不進去,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這種情況如果沒有提早發現,嚴重一點可能會誤入歧途。 國內的教育方針與生育率普遍降低,導致父母親的過度保護及寵愛,造成只有賞沒有罰。而小孩子在這種情況下長大,自然思想的形成就會有偏差,將來長大進入社會,也很難在這個道德風氣敗壞的社會有立足之地。他們都是自己父母親過度保護下長大的,無法面對挫折及重重的挑戰。一碰就碎沒有任何抗壓能力,這就是父母過度保護下的後果,也種下了造成社會倫理道德風氣敗壞的種子。遊蕩於社會邊緣的孩子們,往往傷害了對自己恩重如山的父母;孩子都是自己父母辛苦拉拔大的,但因為父母的過度保護,造成他們自我意識高漲,沒有正確的價值觀、抗壓力及管理情緒的能力,認為自己可以無法無天。 高科技產業的出爐,讓每個年齡層的小孩都能吸收許多超齡的知識,也造成孩子的早熟問題。在這21世紀裡,50年代60年代那種「打」造小孩的方式已經逐漸消失,在這新新世界裡,除了特殊家庭不然,其實是很少再看到打罵小孩的教育方式了。生活不愁吃穿的小孩比比皆是,但要在其中找到吃苦耐勞、抗壓性大的孩子卻少之又少。放他一個人到陌生環境靠自己的力量生活,稍稍一個工作上的不平順就哭著向家人說自己沒有辦法做這種工作,令人不禁替他擔心,基本的刺激都承受不了,將來還能成大事嗎?實在是有待觀察。 現在小孩子打罵不得,其實也不是完全小孩子的錯,家長也需要負一部分責任。如果多付出一些溫暖,適時的給予幫助以及建議,讓孩子不要一離開大人的羽翼,就變成什麼事情也做不了的草莓族和為非作歹的孩子王。 當今的社會越來越開放和注重人權,但人們不知感恩,反而越來越囂張!孩子抱著老師不能打我,所以我可以繼續囂張的心態;而家長則認為老師打我的小孩就是不對,我要去法院控告老師。但其實也有的家長比較管不動小孩的,就把管教孩子的義務丟給老師,讓老師盡情「修理」孩子。事實上,說再多都沒有用,反正老師現在就算被搶,頸上架著槍都不能反擊。以前的時代大人說什麼小孩都要唯命是從,因為不服從就會遭到一頓毒打。不知是哪時開始,小孩比較有自己的一塊勢力了,可能是人權的進步,也可能是因為少子化吧!小孩當作掌上明珠,認為小孩也有大人般的人權,也該有自己的意見,也不能做錯就打的,也就是所謂愛的教育。孩子是該有人權,但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必須給予適當的管教,而不是放任他們無法無天。 回想,台灣早期的傳統社會,都因為抱持著「慈母出敗兒」、「棒下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的原理,不論父母或者是師長們皆時興行打罵教育;有些家長甚至親自帶上籐條給老師,請老師嚴加管教自己的子女。通常那些最嚴格且最會打罵學生的老師,幾乎就是得到家長們最高肯定的那位。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對現今的家長、老師以及孩子們而言,傳統社會中的打罵教育,根本就像是一件不可能會發生的事情一樣吧! 少子化下的趨勢,多數家長及師長都是對孩子們給予愛的教育,不但家長們捨不得自己的寶貝公子、寶貝千金被老師打罵,就連國家政府、學校機關的教育主管們也一再的禁止打罵教育。如果有師長打罵學生,相當容易把學生家長給觸怒,甚至被學校上級處分。 少子化的趨勢之下,家長對於孩子的某些行為,多會是容忍,父母對孩子疼愛有加,卻也養成孩子恃寵而驕、自尊過強的習性。校方管教學生動輒得咎,因此也只能好言相勸、加強輔導,避免造成教學糾紛。 可是,孩子的失控情緒,或許在家中能被允許,但一踏出家門不會有任何人容忍。但教育由於處在禁止體罰的法令下,老師們也只能一再苦口婆心的與學生溝通,稍過嚴厲就又得擔心學生和家長的反彈。 管教小孩子的目的是改正他們的不良行為,不同的不良行為理應要有不同的改正方法;如果犯什麼錯,都用打的,短時間或許能達到嚇阻的效果,但長期看來,小孩子並沒有真正了解為什麼不能有那些不良的行為;打久了,小孩子也會開始不服氣,而大力反抗。 『不打不等於寵,打也不等於教育吧!』打罵也許是種方法,但應該不是必然的選擇。適當良好的溝通,先讓小孩子心服口服,而不是第一時間就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 一句台語諺語是這麼說的:「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不適時導正孩子的行為,反而會在孩子未來的人生路上埋下害他的伏筆。所以在以50-60年代,父母以「打罵」的方式來告誡孩子的行為,可現在如延用打罵,上法院的機率可能提高;抱持著「打就是不對」的觀念,但完全不打真的好嗎?用溫和勸導的方式,孩子們真的會聽嗎? 「打在兒身,痛在父母心」父母總是這樣告訴我們,這樣打罵隱藏著是父母所有的愛。直接教導孩子,哪些事情是不可為,那些事是不厚道的。現在的小孩像是玻璃製成的,『罵一下就碎、打一下就破』,孩子不教好,長大之後還是會成為給外面的社會痛打一頓的草莓族!全天下的小孩不是玻璃娃娃,有時就是要適當的打罵才會讓小孩成長;如果因為小孩會哭會心疼所以就不打不罵,那長大就會是『社會痛打的小孩』。 現在的孩子都非常受父母疼愛,可是疼愛在不知不覺中就成為了『寵』,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當小孩子被寵壞時,要什麼父母就要給他什麼,不給就甩態,不過那都只是不成熟的表現。每個家庭都有自己教導小孩子的方法,那教導的方法跟自己的教養息息相關;父母是什麼樣子,小孩子從小看著學到大也將變成那副樣子,這就是人說有其父必有其子。 台灣的校園似乎是生病了?很多校園出現品行極差的學生,「霸凌」也是從這些同學帶起。「學校」已經變成只能學習專業知識的地方而已;因為品德教育不是說了就能改的。自愛的人不會發生這種事,那些還沒成長的小孩子,就只能看上天給他的路了。不過上天是很公平的,今天選擇做了什麼事情,那件事情是永遠跟著你的,就像在一塊壞死掉木頭上,一旦有了記號,將永遠都無法根除;好好審視自己的木頭吧,像特力屋裡所擺設得漂漂亮亮的木頭,或是龍捲風咆嘯過後,漂流於海上瘡痍滿目的檜木呢? 為什麼孩子打不得呢?先來談談為什麼要打孩子吧。50-60年代,父母打孩子打很兇,基本上沒有一個小孩子的童年不是被打大的;那時候打孩子的主要原因分成兩種:一種是因為頂撞老師等等而被打,這是基於做錯事要處罰而打。 另一種是因為考試沒考好等等被打,這是基於沒達到標準而打。人是一種很懶惰的動物,如果沒有目標或是不達到某個標準的話,是很難會奮力向上。那個時代的經濟極為貧困,能求溫飽就不錯了,想要進一步以『獎勵』來當作目標是相當困難的;但又不能因此放任孩子,沒有目標會自甘墮落,所以才形成沒達到某種標準時,就以打來當作處罰的方式。 現在的生活水準已經不像50-60年代了,不可能每個孩子都是對所有科目的考試,都能拿高分的超人,加上這種教育方式容易在進入社會後,因為沒有人實施處罰,失去最低底限而變為墮落;所以大多數人開始提倡主張不要再用沒達到標準處罰的方式,而是改用給予目標的方式教導孩子。 然而,這目標卻出現了兩種錯誤,一是所謂的目標,也就是獎勵,例如獎學金等等的標準往往太高;如果不是各科達到頂尖的話根本做不到,或者獲得獎勵只有成就感,少了有實質利益,讓人很難為了一張連加分都不行的獎狀而努力吧。 另一方面,希望不再使用達不到標準處罰的人,一部分是因為自己以前被打的太激烈,希望不要讓自己的小孩有跟自己一樣的經歷,加上不時有耳聞因為沒有達到一百分而打的這類荒謬的標準,當然想要把這種制度取消掉。但是這個希望的本質,卻不是希望不再使用不達到標準處罰,而是希望自己的小孩不要被打;這個希望扭曲了打罵小孩的意義,不再用不達到標準處罰的意義,導致連做錯事必需接受處罰的打,也一起被否定掉。 這兩種情況加在一起,讓孩子變的想要有目標也難以達到;做錯事必須處罰的打被否定掉之後,很難對孩子進行具體性的處罰,加上更有人將這件事,繼續把打人是不對的扭曲成體罰是不對,發展演變成禁止體罰,讓罰站和青蛙跳等處罰也一併被禁止。使明確對的孩子,進行處罰這件事更是難上加難,種種因素加在一起也形成了現在不受教的小孩一堆,一點小事就無法承受的草莓族,還有自以為是老大的新生人等等問題。 引導反思:走進小孩子的心裡其實不難,只要父母、師長可以每月或是每週至少選幾天好好聊聊,進行正向的溝通。抑或是出門旅遊,不要讓孩子覺得沒人關心,多多培養與孩子之間的情感,一切的溝通與互動將顯得輕鬆愉快。 我相信所有孩子一出生都是一張白紙,父母應該想想自己是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少給孩子什麼或是多給孩子什麼?努力想一想或許就能夠尋找到親子、師生心中所想要的那份附加價值互動的答案! 多一點讚美,多一份關心,加一點罰則,也許就沒有「草莓族」與「豆腐族」的出現。你若問我,現代小孩該不該給予處罰?不如問我,何時該處罰,何時該讚美? 這也是當一個老師很有樂趣的地方,因為不斷看到每個孩子的需要,就會不斷有新東西開發出來。做父母親的也是一樣,可以針對自己的孩子來設計,摒除獎懲制度,接受孩子的叛逆等等,從教學工作中獲得滿足和快樂,且有自尊和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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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戲院都市更新為複合式商業大樓之芻議
都市更新於國外已行之有年,尤以美英法日等國之實施最為積極與成效良好,探究其成功原因,主要是使用公私合夥及權利變換之方式,以進行的都市更新之成效較佳。我國自1998年頒布都市更新條例之後,都市更新方有跡可循,綜觀我國推行的都市更新政策,多以鼓勵民間或團體於現有的都市計畫內之參與都市更新的工作為主,對於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則是以強制的方式,要求參與都市更新。故中央政府更是編列巨額的預算,以吸引各縣市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業務,現今臺灣各縣市的都市更新,著實是一日千里!然而位處前線的金門,雖已從戰地羽化為觀光與閩南文化之地,如今更是搭起兩岸人民交流的橋樑,但是昔日因島內東半島產鹽及與中國福建沿海通航、交流之自然形成的沙美(元末地名:浯洲島鳳翔里十七都後學村)與後浦等地的舊商業區,卻也隨著時序之消逝,日漸的呈現出停車空間不足(汽機車隨意停放)與建築物老朽及商業行為式微之情事,倘若不適時的加以預防,並導入有效的改善措施,而讓其繼續的惡化,終將造成都市的老化與經濟行為的衰退,故都市更新著實已是改善都市空間與機能的良方。 今年(2012龍年)春節返鄉過年,筆者搭乘金門縣政府與公車處精心與用心規劃之101春節觀光公車,走訪東西半島之觀光景點時,內心著實欣喜與深感敬佩。然而,好景不常,筆者於返鄉走春期間,亦得知那荒廢許久的金沙戲院之董事長及股東們,曾於2010年中旬前往金門縣政府(縣政府與該公司之持分為16/80及64/80)尋求縣府的協助,然而,時間一分一秒的消逝,現今金沙戲院(約2500M2)依然是荒廢於沙美市區,著實令人擔憂其未來的發展?究係要如何才能促進金沙戲院的重生呢?筆者覺得使用公私合夥及權利變換之都市更新的方式,將金沙戲院拆除重建為地下6層地上30層樓高的免稅精品百貨公司、電子遊樂城及電影城與5星級國際渡假飯店「100間客房並設置空中溫水游泳池」之複合式商業大樓,著實能為荒蕪的金沙戲院注入新生命,並促進沙美市區周邊之經濟的復甦!為什麼?因為都市更新之目的:係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至於都市更新最常使用的方法:即是確實的導入全新與新時代的經營技術或商業種類及進行建築物的更新重建(拆除重建)或整建維護(使用修繕的方式),並且設置充足的停車空間與人民交流廣場,更需要以大街廓的方式,來整體的規劃或是進行都市更新,方能有效的挽救與活化舊商業區及老市街或電影院的商機,進而,促進其經濟之復甦與恢復舊時的風華。 有關金沙戲院未來進行都市更新之相關配套與機制的建議如下: 1、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成立專責課室,以綜合受理與劃定金門地區(金沙戲院)為實施都市更新區域等業務。 2、縣府產權管理單位,應成立專案小組會同建設管理單位(專責課室)共同引領並協助(公私合夥)金沙戲院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協調與整合。 3、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訂定金門地區都市更新實行細則。 4、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訂定金門地區實施都市更新門檻 (1)實施都市更新門檻朝向1/2同意即可。 (2)旅居南洋失聯未繼承及產權紛亂不列入計算。 5、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訂定金門地區實施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方式。 (1)旅居南洋失聯未繼承及產權紛亂或不願參與都市更新者,統一由政府強制購買。 (2)強制購買之權利,依價賣給該實施都市更新團體或實施者。 6、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訂定金門地區實施都市更新獎勵容積措施。 (1)獎勵建築容積可移轉至臺灣或金門地區之商業、住宅、工業區內。 (2)容積移轉至臺灣地區部分,簽報中央訂定特定專區(北中南各選一區域)。 7、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編列金門地區實施都市更新補助預算。 (1)每年編訂補助都市更新費用預算計新臺幣10億元。 (2)補助對象:自行實施者、建商實施者、公私合夥或公辦實施者。 8、縣府建設管理單位,應逐年擬定優先實施都市更新之區域。 (1)前5年先行劃定單一建築或一條街(例如金沙戲院、沙美菜市場、山外菜市場或沙美街、金城街等)。 (2)第6年起逐年劃定一區域、一聚落。 希望上述淺見,對於金門家鄉整體的都市更新或建設能有所幫助,因為在遊子的內心裡,總是有一個令人難以忘懷的故鄉!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職業公會講師、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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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令過時法令扼殺文創產業發展
導演魏德聖拍攝台灣原住民賽德克族反抗日本殖民統治起義事蹟為題材的電影「賽德克‧巴萊」過程中,砸下一億多新台幣於新北市林口區搭建1930年代霧社市街布景,在電影殺青後捐贈給新北市政府供遊客參觀,開放僅僅三個月便有二十萬人次觀光客到訪。今年春節連假期間,因「賽德克‧巴萊」角逐好萊塢外語片,與林口霧社街即將吹起熄燈號的新聞曝光,激發觀光人潮,初三更創下單日入園人數超過五千五百人紀錄;媒體報導引發許多民眾關切,要求新北市政府不要在二月十二日關閉霧社街。 由於政府缺乏規劃周全的法令與執行措施以資配合,只能以台北市前年辦理國際花博方式,以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將霧社市街的電影布景以臨時性設施名目對外開放營業,但臨時性設施須每半年重新申請,通過或駁回經常處在未知數狀態,將於二月十二日被迫熄燈令人遺憾。導致民間廠商對承租霧社街經營權興趣缺缺。林口霧社街電影布景等諸如此類具備特殊意義的建築群,卻不能以法制化途徑使其永久保存,甚至發展成文創園區,豈非怪事一樁? 近年來經常可見中央與地方政府主管部會信誓旦旦宣稱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但經常被一堆與現狀脫節的法令規章掣肘窒礙難行,政府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似宜摒棄本位 主義成見,排除阻礙文創產業發展的過時法規障礙。 政府為了發展工商業等多項國家重大建設,而修改土地徵收條例之際,是否也該把發展文創產業納入土地政策配合?文創園區發展或許不需要徵收土地,但或許可能要徵租土地。魏德聖導演表示,因為霧社街無法保留,因而興建霧社市街布景時選用品質較差的建材;若原本就有前瞻性的土地法規可以適用,使霧社市街布景能得以保留,並轉型為文創產業園區,則電影劇組當初興建時,會願意花更多經費,提升品質,使其能長久發展。盼望政府有關部會不要官僚心態作祟,要勇於尋找解套方法,以利於霧社市街布景長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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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氣豈能靠搶的﹖破除搶頭香迷思
每逢農曆春節,各大寺廟擠滿祈福的進香客,尤其近年來每逢過農曆年除夕,吃完年夜飯後上廟宇搶插新年頭一炷香成了熱門活動,由於名額只有一位以致擠破頭,某些地區的寺廟更連大門都被搶插頭香信徒擠破,年復一年這類危險鏡頭重覆上演險象環生,令人捏把冷汗,某些地區廟宇甚至祭出福袋廣為招徠,助長搶頭香行為火上加油推波助瀾。桃園南崁宮為了避免民眾搶頭香推擠踐踏受傷事故發生,於是發揮創意,預先將每個民眾的香集合在一起,等良辰吉時一到同時插上香爐,讓每個人都是頭香得主,也不會再重演危險的搶頭香畫面。桃園南崁五福宮主動幫民眾集香,這種創新作法啟迪民智破除迷思值得嘉許。與許多廟宇的搶頭香場面對照變得溫和許多,即便同樣排滿上香民眾,但因為人人有獎,樂得守秩序上香祈福皆大歡喜。 我國是典型的移民社會,潛意識裡「怕輸」、唯恐落人後,加上「寧為雞首、莫為牛後」的主流文化價值觀影響所及,與個人主義風潮盛行,反映在公眾集體行為上,就是一窩蜂搶搭流行列車,不擇手段掠奪、擴張自身地盤,以求在最短時間內攫取最多利益,其結果往往就是公共秩序解體,罔顧公私領域界線分際與缺乏公德心。 求神問佛貴在誠心正意。社會主流思潮太過於鼓勵搶第一,甚而不擇手段、急功近利巧取豪奪排擠他人,忽略合作、分享及付出的重要。而這些正是現代公民社會與傳統農業社會間的差異所在。如果求神拜佛抱著一顆虔誠的心,所謂心誠則靈,是否搶得頭香其實也就沒有那樣重要了。 再者就維持公共安全論,為求避免樂極生悲發生群眾推擠踩踏導致意外傷亡考量,各寺廟主事者對信徒搶插頭香、拔智慧毛等行為,似宜學習南崁五福宮對於搶頭香習俗迷思善加疏導教化。寺廟在歡迎信徒上香和渴望源源湧入的香油錢之餘,也該重視善盡破除公眾價值觀迷思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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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托育須有整體前瞻性政策
媒體報導引述某社福團體資料指出,當下雙薪年輕父母若想請保姆帶小孩,月收入門檻至少要七萬元以上,否則會相當辛苦,低於這個收入門檻的家庭可能會對生養下一代敬謝不敏。雖然中央與各縣市政府都推出生育津貼、育嬰假,及育兒稅負減免獎勵措施,然而政府補貼追不上保姆費用的成長。 如果是以往經濟高成長年代,收入會隨年資調漲,雖然夫妻年輕時辛苦些,往後仍可喘口氣,但在終生雇用制制度瓦解、低薪與過勞成為台灣職場生態積非成是,所得不會隨年資調升,工作時間和壓力卻與日俱增,但體力也隨年齡下降。 若政府不改變托育政策,繼續以撒錢補助當作新生兒托育政策主軸,已被馬總統列為國安問題的少子化危機將持續惡化,龍年生育率成長是民俗所然。 筆者以為,當務之急是將過去由家庭單獨承擔的生育、照護及教育下一代之責,改由社會共同承擔,除了減免對新生兒的稅負減免外,政府應制定統籌性的托育政策,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貼,徹底減輕年輕父母的養育下一代經濟壓力。 市場機制並非萬能,由國家出面監督嬰幼兒托育品質,保障下一代的健康與安全,更可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嬰幼兒托育服務品質,避免資源浪費及衍生不合格黑牌保姆等流弊,對國家社會及家庭都是好事。依目前狀況,不可能光靠空泛的道德訴求或大開善門發生育津貼就能拉抬生育率,盼望政府主事者慎思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