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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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後送直升機是救命靈丹!──從下莊民宅瓦斯氣爆傷患漏夜後送說起
本月十四日凌晨零點四十分許,大地早已酣睡進入夢鄉,只有報社新訊樓編輯部依然燈火通明,大家聚精會神,為趕清晨出報分秒必爭。突然,一陣隆隆的飛機聲劃破屋頂寂靜的夜空;子夜的飛機聲,顯得特別刺耳,也格外非比尋常! 然而,編輯部的同仁們,人人心裡有數,而且,透過玻璃窗,大家清楚看到那是一架夜駐金門的直升機,閃爍著警示燈疾速朝台灣方向飛去。因為,一小時之前,線上記者電話通知,下莊民宅發生重大瓦斯氣爆,一名婦人嚴重灼傷,需緊急後送台灣救治! 事實上,當時本報各新聞版面,正進行上機印刷前的最後校對清樣,因突發事故災情不輕,記者已從現場完成採訪,正趕稿之中,因而決定拆版,補上深夜發生的最新消息,以饗讀者! 的確,衛生局試辦「夜駐直昇機廿四小時緊急後送作業」,自九月十六日上路以來,兩個月內已執行十八件任務,病患有老有少,各種危急症狀都有,因此,夜間載送急重症傷患,並非首次實施,但類似深夜突發性災變,在事故發生後短短二個多小時內,傷患即能送抵台灣醫治,除了各醫療、救災單位密切配合,還加上夜駐直升機適時起飛,發揮第一時間搶救功效,這項創舉應是前所未見! 畢竟,金門是偏遠離島,缺乏先進的醫療設施,面對如瓦斯氣爆引起的傷害,倘若沒有緊急後送,傷患命危在旦夕,如何挨到天明?何況,天亮之後,固定翼飛機起降,天候能見度還是一個大問題,諸如近日金門機場清晨白霧茫茫,飛機常常到近午始能降落,若無夜駐直升機,豈非要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據了解,當天直升機載著傷患,在醫護人員的隨行照護下,一個半小時的航程,即飛抵高雄長庚醫院,受氣爆嚴重灼傷及全身腫脹的婦人,適時獲得妥善處理,從肺部抽出大量煙塵,迄昨日下午為止,雖尚未完全脫離危險期,但已能少量進食牛奶,可望撿回寶貴的生命。難怪家屬感激不盡,直呼:「還算福氣啦!要是早兩個月發生,沒有直升機後送,恐怕早已沒命!」 進而言之,金門醫療軟、硬體設施,短期之內仍無法充分改善;而赴廈門醫病之議,雖距離比較近,但仍處「只聞樓梯響」的階段,尤其,對岸醫療水準落後台省甚多,且健保費用及醫病權責等問題未確立保障,豈能貿然行事?因此,急重症病患後送台灣醫治,仍是別無選擇的途徑,下莊瓦斯氣爆嚴重受傷的婦人,能幸運及時後送保住性命,在在凸顯夜駐直升機的重要性! 平情而論,所謂「人命關天」!金門有了夜駐直升機,才能及時發揮緊急救護之功效,彌補離島醫療設施不足之缺口,讓居民生命多一層保障。更具體而言,急重症緊急後送,有了夜駐直升機,就像有一帖隨身的救命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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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乾物燥全民應提高防火意識
地區已好一陣子沒有下雨了,加上冬天的來臨,致使山野郊區枯枝狼藉,乾草遍地,若不小心防範火苗,極易引發森林大火,導致重大的災難! 針對火警發生,復又冬天乾燥季節的關係,地區各鄉鎮的消防單位,近來不斷在各地演練種種突發消防狀況;也一方面告訴社區民眾如何防範火警發生,以及當火災發生後如何從容來滅火,以全面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各鄉鎮警義消的用心良苦,社區民眾應深體斯意,不可當作兒戲,全力來配合運作,才能消滅火災於未然。 談「火」色變,火之威力無比,即使是星星之火,亦可燎原。一時之疏忽,必然造成傾家蕩產,家破人亡,衍生無法挽回的遺憾。這一陣子,我們經常可在電視上看到台灣各地火災頻傳,不是燒毀房屋,釀出人命,即是山林野火,燒掉整片山林,自然生態遭到嚴重破壞,衍生種種不利現象。當然這些火警的原因,有些不排除是人為因素。 其實,很多火災都是因為疏於防範所造成的,如果不健忘的話,應該還記得去年的此時,伯玉路龍門大鎮對面一處民居,由於燃燒堆積垃圾,風勢強勁,人又不在現場看守,以致引燃附近堆積的廢輪胎,一時火勢凶猛,濃煙蔽空,險些波及隔鄰的加油站,情勢一度緊張萬分,假如不幸引燃油庫,必將造成無法收拾的局面。幸好動員全島所有消防車,以及一百多位警義消的全力灌救,才及時撲滅這場火警,前車之鑒,不可不慎。 火災通常分為山林火災以及住家火警兩種。一般山林火警都是因為人為疏忽,不慎亂丟煙蒂引燃火苗;或是整地燃燒雜草,又乏人照顧,風勢助長火勢,造成一發不可收拾。而住居火災,通常是因為家庭主婦煮食東西或燒開水,一時大意外出忘掉關火所引燃,當然,一部分是電線短路所導致的。所以一些舊房屋為了安全起見,應經常檢視線路,並作更新的計劃,才能確保房屋的安全。 地區人為縱火因素少之又少,主要原因是治安較為良好,利害衝突較少,大部分的火警都是人為的疏失所造成的。針對這項缺失的改進,地區各鄉鎮的消防單位,經常下鄉舉辦防火安全講座以及消防事項的演練,正因為防火常識傳授、動作演練逼真,無疑提升社區民眾的防火知識與加深防火觀念。 總之,水火無情,如能妥善控制與運用,必是文明進步的功臣;假如漫不經心,無法妥適駕馭,必然釀成巨禍,導致重大傷害。因此,面臨隆冬乾燥季節,全民應加倍小心,提高防火意識,做好防火措施;諸如不隨便亂丟煙蒂、不亂燒雜草,即使要燒也要全程看守,出門注意關好瓦斯與瓦斯爐火苗,如此多管齊下,必能消弭火災於無形,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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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應負起教育責任
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日前接受新聞雜誌節目「新聞風報」採訪時,針對媒體環保、自律等議題發表看法。大師表示:媒體報導新聞對民眾應具有向上提升的功能,製播節目應以正面的教育為訴求,寧可正而不足,不可斜而有餘。 大師強調:大眾傳播光靠宗教是不夠的,需要大家一起合作,媒體環保就是以「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為主題,誠如以前由人間福報等媒體聯合舉辦的「媒體環保日運動」中的三不「不暴力、不色情、不扭曲」主題一般,媒體如廚師,作菜加太多味精對身體有害,應以自然原味和健康食品為訴求。 我們對星雲大師的看法深表贊同與響應,我們希望媒體工作者自我控制,憑道德良心,不因為搶新聞、不尊重他人的人格及隱私,繪聲繪影,甚而報導殘酷血腥的畫面,令人不忍卒睹,傷害大眾利益與世道人心。希望未來媒體的節目能以善美、慈悲、智慧的人事物為主題,製播優良節目。改善社會、淨化人心實應從媒體開始做起,目前媒體生態好事播出頻率太少,壞的事情卻重複報導,實應該要平衡報導,甚至還應相反實施,好的事情要重複報導,誠如陳總統夫人吳淑珍所期盼的:公益慈善新聞,要報得比鄭余鎮消息還大。因為報導好的事情可提升民眾的知識與良能,帶動大眾閱聽品味的水準,所以媒體應負起對大眾的教育責任,讓大眾提升、放曠、昇華、有力量向前走。 星雲大師的看法,也讓我們想起本報十二日社論:「談新聞自由與媒體自律」的問題,新聞自由無限上綱,卻忘了媒體責任。香港「東周刊」刊登了女星裸照事件後,激起了香港藝人的反撲,該刊要以新聞自由冀圖卸責,但是在社會的譴責聲浪下,不得不承認了錯誤,並宣佈無限期停刊,遣散二百名員工,是香港新聞界最值得稱道的大事,可見新聞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度與尺度,不能淪為不肖媒體的保護傘。反過來看我們自己,看到是一個冷漠而缺乏反思的臺灣,某知名電視臺在報導此事件時,竟然完全照播不雅照片,有家雜誌也引用網路上連馬賽克都不打的照片四處散發,「獨家報導」隨刊附贈璩美鳳的性愛光碟,其侵犯人之隱私與八卦色情,實較「東周刊」嚴重多了,但是臺灣卻沒有見到天地不容的怒吼,也正是臺灣媒體八卦心態的最佳寫照。 媒體是被定位為「第四權」與司法、立法、行政同屬具有監督政府的施政作為與為人民作不平聲音表達的功能,並針對相關的新聞事件做評論與事實查證工作。如何運用這種媒體「第四權」的功能,發揮正面價值,發出正義之聲,負起教育責任,「寧可正而不足,不可斜而有餘」,絕不走偏鋒,不譁眾取寵,善盡媒體責任,做好社會教化功能,教育民眾,匡正人心,報導或製播以正面的教育新聞或節目為努力目標,才能改善社會不良風氣,建立人間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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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瓦斯小心防災
金湖下莊一處民宅日昨夜裡發生瓦斯氣爆意外事故,一婦女因嚴重灼傷在當晚由直昇機緊急後送高雄長庚燒燙傷中心治療。這件引起地方「震撼」的事件,提醒了大眾應該特別注意使用瓦斯的安全,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 瓦斯在現代人的生活中,已經是一種不可或缺的燃料,如居家生活的烹調、洗滌、沐浴,以及汽車、工業等等,都需要使用到瓦斯,瓦斯確實帶給人們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便利。 瓦斯雖然具有其便利性,但易燃、易爆的特性,以及人為的使用不當,也常常造成災害,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瓦斯也是如此。因此,消費者在平日就要建立起正確使用瓦斯的觀念,並時時小心謹慎使用瓦斯,以免造成災害的發生。 根據消防單位的統計資料顯示,一般最常見的瓦斯意外事故有「瓦斯中毒」、「瓦斯氣爆」,以及「引起火災」。一般「瓦斯中毒」如瓦斯熱水器設在密閉的空間裏,因為瓦斯燃燒不完全而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在冬天洗熱水澡時最容易發生。而「瓦斯氣爆」則是因為瓦斯外洩並在空氣中佔到一定比例時,又有足夠熱量的火源接近,而造成氣爆意外;如果使用瓦斯不當最易引起火災,如烹調時忘記熄火而離開廚房,往往會發生意外,也可能造成極大的災害。 這些意外的發生,絕大多數是因為使用者欠缺正確的瓦斯使用觀念,或是一時疏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的發生,輕者造成財物的損失,重則造成人命的傷亡。 為了避免因為使用瓦斯而造成意外事故,必須要全民共同建立起安全使用的觀念及作法。在瓦斯業者的部份,如建立符合安全標準的場所、運輸及設備、定期檢驗瓦斯桶等相關設施,並恪遵一切安全法令規範;在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就要依照相關的法令,嚴格進行查驗、管理、取締違規,同時不斷加強各項瓦斯安全使用的宣導工作,讓瓦斯安全使用觀念融入全民日常生活中。 除了業者及政府主管部門的努力外,最重要的還是在瓦斯的使用者身上,因為只要一時的疏忽就可能釀成傷害。因此必須在平日就要建立安全的防範觀念及措施,如在「裝設安全的瓦斯器具」方面,包括瓦斯器具必須裝設在空氣流通的場所、依規定安裝容器和用具及輸氣管線、慎選瓦斯配件等;在「瓦斯使用」方面,應恪遵「人離火滅」的原則,使用瓦斯時,人絕對不可遠離,在外出或睡覺時,應先將瓦斯關閉;平日對於瓦斯用具也應時時加以檢查、保養,以維護安全。在「救災預防」方面,就要有對於發生瓦斯意外時的處理、救災觀念及措施,以期在意外發生時,做最正確的處置,也可以防止或減少災害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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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便民工作,貴在付諸行動──為監察委員詹益彰,林秋山蒞金巡察有感
在國家整體行政組織體系中,監察院併列為中央政府五院之一,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送經立法院同意產生,儘係德高望重,才能兼備,職司風憲,揭奸發伏,依據憲法條文規定,行使糾舉施政缺失,彈劾貪瀆不法,匡正政風,澄清吏治,地位崇高,享有「包青天」之清譽。 革新即是進步,進步必須革新;廢除陳規陋習,有助向前邁進,當茲法治、民主、自由時代,公僕不能墨守成規,故步自封,必須秉持中央政策,依法行政,依規辦事,克盡職責為民服務,用心解決民間疾苦。監察委員每年實施地方巡察,旨在傾聽民聲,探求民瘼民隱,發掘社會弊害,提昇施政效率,樹立政府良好形象,是國家進步之推手,也是發展之動力。 政府銳意改革監察委員巡察制度,予人觀感清新,分配巡察地區,改採抽籤決定,繁文褥節官式排場已不復見,接待巡察機關毋庸再勞師動眾,監委每到一處,輕車簡從,實事求是,克盡職責。當今「包青天」之親民作風,輿評普遍反應良好,深獲民眾肯定與信任。 此次監察委員詹益彰、林秋山先生聯袂蒞金,作為期兩天巡迴監察,景物依舊,作法創新,一下飛機,直達水頭碼頭,搭乘「浯江號」交通班船,前往縣政府所轄烈嶼鄉公所,省略聽取簡報程序,就地安排時間,接受民眾陳情,因係前所未有,短短兩個小時,登記求見陳情民眾,多達廿五人次,並依登記先後唱名入座,頓時監委與民眾之間,完全沒有距離,如以陳情類別統計,其中土地所有權爭議事項,所佔比例幾逾半數,其次則是經濟蕭條,就業不易,生計維艱,請求濟助。除因涉及現行法令規定,或宥於財源籌措,尚待函轉中央有關部會檢討解決函復外,均經即席透過雙方溝通詳加說明。監委為民設想,為民紓困實際行動,對於離島烈嶼鄉民而言,值得時下公僕取法。 民怨之發生,係由日積月累而來;誠如詹委員、林委員一致表示:民眾本性善良,前來陳情,必有苦衷,身為政府公僕,自應深入問題核心,針對事實真象認真服務處理,如有涉及法令限制或有不得不爾,窒礙難行之處,也要當面說清楚、講明白,促使民眾了然諒解。倘若於法有據,秉於職責可以辦理事項,則應該說辦就辦,不宜延宕積壓,須知任令民眾等待,一推了事,在民眾才是主人之今日,尤其不許存在。 金門「土地所有權爭議」問題,長期以來,普遍存在,探究種因,其來有自,諸如早年戰亂,法令制度,宣導教育,檔案建立,服務態度:::等等不盡週全妥適,即是主要關鍵所在。亟待政府主管機關認真面對,積極用心解決,苟能如此,地區民怨,至少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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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濃於水我們有責任照顧烏坵─正視內政部規劃烏坵併入台中縣的構思
據報導:日前,內政部發文給台中縣政府,徵詢是否願將烏坵鄉併入管轄範圍,消息傳到金門和烏坵,分別引起地方首長的不滿和反彈! 首先,金門縣長李炷烽表示,金門縣再窮,也願以母親的心情照顧烏坵,強調金門代管近五十年,中央政府本應給予金門援助才對,而非長期撒手不管與不聞不問。換言之,李縣長除了抗議中央長期漠視離島居民權益,也充分表達對烏坵的關愛與不捨! 其次,烏坵鄉長蔡元珍聽到消息也表示,被金門代管近五十年,已有深厚的感情,鄉民不願離開金門的懷抱;而烏坵鄉公共事務協會更指出,烏坵的地理文化背景,與金門有許多相似之處,雖然,過去金門因力有未逮,未能大力建設烏坵,但是,受金門照顧幾十年了,中央不應輕易割斷這份深情。 的確,原隸屬福建省莆田縣湄洲的烏坵島,孤懸於海中,距澎湖九十三海里,距台中縣約七十三海里,距金門、馬祖各約七十餘海里,被視為「離島中的離島」,面積只有一點六平方公里,由於地理環境特殊,以前居民以守燈塔家族,和過境休憩的漁民為主。大陸淪陷後,島上戍守國軍陸戰隊官兵,民國四十三年奉國防部命令設鄉,劃歸金門縣政府託管監督,目前設籍人口約五百人,常住只有幾十人,普遍仍以捕魚為生,因漁源枯竭,人口外流相當嚴重,對外僅靠十天往返的軍艦運補,居民生活困苦可見一斑! 當然,五十年來,金門長期在敵人的砲火下求生存,本身已自顧不瑕,對於遠在七十二浬外的烏坵鄉,不但鞭長不及馬腹,且心有餘而力不足,特別是島上缺水缺電,兒童教育及醫療設施付諸闕如,對外交通不便,經常引起島民的抱怨,加諸台電有意在烏坵島建核廢料儲存場,更引起鄉民的恐慌,曾發生向總統當面陳情的事件,備受各界矚目! 所謂「子不嫌母醜」!此次烏坵面對台省大縣的誘惑,並沒有怦然心動,見利而忘義向金門說拜拜,反而一往情深,流露難以割捨的真情,著實令人感動與敬佩! 平情而論,就地理位置而言,烏坵鄉自古屬於福建省,不具任何併入台中縣的理由;就歷史淵源來說,烏坵被金門代管五十年,人親土也親,倘若要歸併,也應併入金門縣才是,何況,五十年的親情豈能輕易割斷?我們認為,此時此刻,中央不能便宜行事,尤其,當蘭嶼核廢場遭原住民抗拒,台電不得已先在核電廠內加蓋儲存槽,又遭附近居民連番抗爭,此次內政部擬以台中縣併烏坵,是否別具用心,令人不得等閒視之,還請縣府及吳立委多加關懷,畢竟,血濃於水,烏坵絕不能輕易被歸併,誠如李縣長所言:「金門再窮,也願以母親的心情照顧烏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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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新聞自由」與「媒體自律」─從香港「東周刊」事件所給予我們的省思與警惕
日前,香港爆發了新聞媒體「東周刊」刊載了強迫拍攝女星裸照風波事件,沸沸揚揚,宛如野火燎原般,一發不可收拾,並激起了香港人民的反撲,導致東周刊高層及經營管理階層的主管們一一的道歉及免職,並宣佈該周刊無限期的停刊,更因此而必須面對司法的處置,殊值得我們做一番深刻的省思與警惕。 在言論未開放的年代裡,箝制言論自由思想是個專制時代施行的高壓政策手段,是為一般人民所厭惡與不滿的。但當開放黨禁、報禁後,言論的自由已顯現出如洪水猛獸出柙的狀況,新聞自由亦是發揮得淋漓盡致,媒體是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形成百家爭鳴的現象。然而,媒體的自律原則,顯然是相對的不足;新聞自由的無限上綱,忘卻了它應該有的一些堅持與社會責任。 眾所週知,媒體是被定位為是所謂的「第四權」,與司法、立法、行政同屬並立的相對權力,具有監督政府的施政作為與為人民做不平聲音表達的功能,並針對相關的新聞事件做評論與事實查證的工作。故而新聞的查證工作是不可輕忽的一環,如未詳查就加以報導,稍一不慎,即可能傷害到某一方,都將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 司法與新聞自由和媒體的自律,始終互相存在著一條很模糊與微妙的關係界線裡,無法做有效的規範。而真正能主導媒體者,應當是屬於社會大眾的人民吧!然而,真正能發出小老百姓「聲音」的媒體有幾?不問可知,真的是寥寥可數,依然是任由少數財團所操控主導。從之前的新新聞事件、璩美鳳偷拍光碟事件,在在都顯示出國內媒體的新聞自由與司法呈現了截然不同的糾葛與曖昧關係。 現今是言論大鳴大放的時代,國內的媒體過於氾濫充斥,各種言論媒體是多如過江之鯽,舉凡八卦週刊、狗仔隊的跟拍、偷拍、新聞未經查證就加以擴大渲染的有之、隨意信手拈來的主觀看法加入批判者有之,真的是不勝枚舉,為了商業利益,以「新聞自由」為手段做藉口,不惜犧牲別人,挖人隱私,隨意羅織罪名,逞一時的利益而讓整個社會蒙上了層層不堪的污垢,對於如此不負責任的媒體,實應加以抵制與譴責撻伐才是。 如何去運用媒體無遠弗屆的功能,除了考量到商業的利益之外,更應發揮到它應該有的正面價值,適度的發揮它的正義之聲道德勇氣與第四權的功能,不走偏鋒,不譁眾取寵,並應善盡媒體的責任,做好社會教化功能,教育民眾,匡正人心,才是新聞從業者該去省思與追求的目標。 基此,媒體經營者的良知與新聞從業人員的自律,才是根本徹底解決目前此一亂象橫生的媒體生態,若不思正途,與民眾的期待背道而馳,終將會被社會大眾所反噬與唾棄,「東周刊」即是一例,不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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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生態保育讓金門更美麗
優美的生態環境,不但可改善我們的生活品質,提升人生的價值觀;厚生載福,更能惠及萬象萬物。 地區軍民由於早期重視植樹造林工作,經過幾十年來的努力培育,今日的金門已是綠意成蔭、蒼翠欲滴;加以兩岸情勢漸趨和緩,炮聲與硝煙遠颺,緊接著小三通熱絡上路,局勢自此大為轉變,兩岸民間互訪交流,商業行為頻繁,民眾情誼也日漸提升,大大改善了兩岸的關係。 正因為這股情勢的改觀,一水之隔的大陸鳥類似乎也嗅到和平氛圍,成群結隊飛往地區棲息繁殖。據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今日的金門已是一座標準的鳥園,因為有大片的森林可供群鳥棲息,更有富饒的沼澤與淺灘可供覓食;加上氣候溫和,這些優越的條件,當然是留住牠們的最大誘因。 據賞鳥協會稱,目前地區已擁有兩三百種以上的珍貴鳥群,更不乏有保育鳥類,有的還是台灣所沒有的,這些稀世的鳥類正是地區的珍寶,亦是發展地區觀光事業所不可或缺的要角。地區應善加運用這份難得的天然資源,好好的規劃設計,才是地區之福。 所幸生態保育觀念已在地區逐漸生根萌芽,日益受到重視,這是非常好的現象,值得大書特書。據新聞報導,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經常有愛心人士將受傷的鳥兒送來療養,待養好了傷後,再讓牠們重回大自然的懷抱。金管處除再三致謝外,並不厭其詳告訴民眾如何處理傷病鳥類的方法,第一要務就是及時排除外在的緊迫因子、緩和休克的發生。 無庸置疑,當下地區生態保育工作確實面臨兩大考驗:一、大興土木,破壞自然:地區由於開放觀光與兩岸小三通的關係,以及教學園地的不斷擴充,許多未曾開發的山林處女地,自此不斷遭致破壞,又未能妥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值得隱憂。另一個更嚴重的現象,就是一些唯利是圖,喪盡天良的人,將一車車的廢棄土以及垃圾偷偷運往山林、坡地、溝渠任意傾倒,赤裸裸破壞了大自然生態,令人扼腕! 二、保護鳥類,傷了農民:時局更替,時下地區已成為鳥兒的共和園,對岸大陸的鳥群不斷飛來地區棲息繁衍,這固然值得欣喜;但從另一個角度看,確實也是一項嚴重問題,值得有關單位探討。因為野鳥無限制增加,導致農家辛勤耕作的蔬果經常被啄食一空,損失慘重,農民憤怒難消,難免會做出捕殺舉動。當然有些蓄意架設固定鳥網大肆捕捉,對鳥類構成鉅大的殺傷力,這就難逃法律制裁與良心譴責。 總之,經濟發展固然重要,但生態的維護也不可等閑視之,兩者間必須取得平衡點,才能裨益眾生。不過,地區民眾應該改變思維,重視生態保育觀念,讓金門更美麗,資源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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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人倫親情營造祥和社會一一從大同之家門庭前安置精神塑像說起
最近,金門大同之家安老組門庭前,安置一座古銅色的塑像,一對老夫婦相依偎在扶疏的花木中閱讀書冊,那份閒情逸致及慈祥的神情,栩栩如生,為庭園憑添無限生趣與溫馨! 的確,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精神的金門大同之家,新近分別在安老、育幼組庭前精神佈置;其中,安置於安老組門庭前的一對老夫婦塑像,不但成為訪客駐足矚目的焦點,同時,也成為院內阿公阿婆稽首禮敬的對象。甚至,有一位從軍中退伍的院民,雖年逾耄耋,每天清晨起床,必先到院內佛堂上香,再到塑像前鞠躬請安,平日外出散步運動、或自外返家,也要在塑像前駐足行禮。因為,「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他們把庭前的塑像,當成是自己心中的爹娘,出入家門必先稟告,孝親真情自然流露,令人為之動容! 事實上,進入大同之家安養的院民,都已逾古稀之齡,父母早已不在人世,特別是仍孑然一身的老榮民,他們少小離家,歷經戰亂有家歸不得,長期過著寄人籬下的日子,渴望的是人倫親情,雖步入人生晚年,但仍童心未泯,在他們的心目中,父母永遠存在,魂牽夢縈企盼承歡膝下,享受天倫之樂! 當然,誰無父母?誰不想盡盡人子之道?可嘆的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大時代的戰亂釀造悲劇,讓舉目無親的老榮民流落異鄉,在養老院安渡晚年,只得無奈地把思親之情,寄託於一座老阿公阿婆的塑像,實現人生夢境!其情其境,怎不令人憐憫與敬佩? 然而,環顧今日社會,西風東漸,功利主義抬頭,家庭人倫親情日漸淡薄,昔日祖孫三代同堂的情景已不多見,作父母的沈迷權利追逐,動輒離異,放縱兒女在外冶遊飆車、或留連網咖、吸毒搖頭,以致社會刑案層出不窮。主要是固有孝道日漸式微,社會價值觀丕變,少部份人承受養育栽培,卻不懂得珍惜與反哺歸恩,平日對雙親不聞不問,當父母往生作古,卻大發訃文,刊登巨幅廣告,孝子孝孫羅列一大堆,出殯的當天,樂隊、電子琴花車綿延數里,殊不知「祭之豐、不如養之薄」!正如地方俗諺所謂的「生前奉養一粒豆,卡贏死後拜豬頭」! 總之,身為萬物之靈的人們,常常身在福中不知福,握在手裡的寶物,每每不懂得珍惜,等到有朝一日從指縫溜逝了,才後悔莫及!畢竟,「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父母健在,就是無價之寶,千金難買。此次,大同之家在安老組庭前安置精神塑像,旨在彰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精神,不意引起老榮民孝思定省,雖只是個別珍惜人倫親情的表現,但是,吾人深深覺得,此舉足以作為大眾效法的典範,因為,只有人人重視家庭人倫親情,知恩惜福,才能營造溫馨祥和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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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三好運動建設人間淨土
今日世界到處顯現天災人禍,地震、水災、火災、風災、車禍、戰爭,一瞬間骨肉天人永隔,令人感到人生的無常,打開電視或報紙新聞報導,每天看到的也是燒殺擄掠,令人怵目驚心,這種不幸情形、敗德現象,嚴重破壞我們安和樂利的生活,凡是有心之士,特別是慈悲的宗教家,莫不憂心忡忡! 有鑑於此,佛光山金蓮淨苑,隆重舉辦九十一年度藥師法會,於本(十一)月二日至五日(農曆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初一),連續四夜三天,假大同之家安老組二樓會議廳召開,祈求國人消災延壽、國泰民安、生活快樂幸福。縣長李炷烽偕夫人前往拈香,致詞肯定法會深具淨化社會、人心的教化力量。 該法會主持人滿慈法師在法會中致詞,要求與會信眾務必力行「三好運動」──說好話、存好心、做好事,建設美好家園、人間淨土。她說:人與人之間的果報最現實,一般而言,我們對別人好,對方會感受到,立刻回報過來的是歡喜的回應。如果我們平常存好心,心存善念,所做的事情,都是好事,那麼我們受到的果報就是美好的人生。生活中身、口、意既能造善業,亦會造惡業,我們應知果報不爽、因此我們應徹底修身、口、意。她舉例修身,不要做傷害眾生的事,盡量做護生的工作,損害人的事不要做,所做的都是利益大眾的事。而修口,要說好話,勸人為善,教人學好,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若話多論人是非,回報過來的,就是自己的損害。心意也是一樣,若起心動念埋怨他人,倒不如想一些別人的優點、好處,加以感恩、包容。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略稱︽藥師經︾,唐代玄奘大師譯,大師河南偃師人,俗名陳褘,精通經、律、論三藏,世稱唐三藏,是我國傑出譯經家,法相宗的創始人。︽藥師經︾裡的理想世界是琉璃世界,琉璃世界的人間靜土,也正是我們努力追求的方向與目的,茲闡述如下: 一、是民主豐富的世界:藥師如來的琉璃淨土,是一個經濟不必憂愁,民生物質非常豐富的地方,人民衣食住行的獲得,極為方便,大眾的育樂器材,也都是隨心所有。若人親近藥師如來,知道修福,招感到的福德因緣也就極其順利,是個民生安樂,物質富足非常理想的世界。 二、是社會淨化的世界:在我們這個社會,到處充滿聲色犬馬的污濁,是個不清淨的世界。在藥師如來的琉璃淨土內,可以說眾生淨化,社會淨化的地方,沒有天災人禍,沒有燒殺擄掠,沒有各種惡業,是一個絕對清淨化的世界。 三、是政治清明的世界:今日民主的世界,政治人物為選舉勝選,無所不用其極求贏;民眾只知追求自由民主,缺乏法治觀念,所以顯現政治一片紛亂。在藥師如來的琉璃淨土內,沒有對抗,沒有刑罰,沒有牢獄,沒有貪官污吏。 四、是身心康樂的世界:在藥師如來的琉璃淨土內,每一個人的身體都很健全,生活都很快樂,醫藥衛生,不必憂愁,藥師如來是無上醫王,他能醫治我們身體與心理的各種疾病與煩惱,使我們身心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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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我愛人格」風氣必趨祥和
人格者,名譽也;所以,人格可說是人的第二生命。只要有認知、有見識的,必視人格比生命還來得重要。 人生在世,充其量亦不過數十寒暑而已,要活到百歲之齡,真的如鳳毛麟角。因而,人生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成了一生追求的指標與理想。如果囿於種種因素的限制,無法達到以上三點要求,亦當誠心檢討,虛懷受教,不辱雙親的指望,才真正配稱為一個人,為社會樹立典範。 人既為社會動物,為群體之一分子,照理說來,就應無條件遵守社會禮儀與體制,憑其理智與良心道德,共同合力建構一個優質的生活環境,不但使自己的理想與願望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改善人際關係與生活層面。相對的,由於這股力量的維持和延續,亦將裨益後輩子孫千萬年。 況且,處此經濟不景氣、治安益形惡化的當下,倡導「我愛人格」運動,更能適時改造這股不良歪風,制止違法勾當事件的發生,不失為一帖移風易俗催化劑。只要能蔚為風尚,全民一心一意投入,相互激勵、相互鞭策,發芽生根,必然能增進社會祥和,降低犯罪率,開創出更適於人居的環境。 其實,大家應該有所共識,營造一個安定、進步、祥和的社會,這份重大艱鉅的工程,說明白一點,不全是政府的責任。雖然政府責無旁貸,但是若從另一個角度去考量,將有不同的見解。民眾更要負起一部分的責任,即使無法承擔扭轉社會風氣的先鋒,起碼也要嚴以律己,約束言行,循規蹈矩,合乎禮儀,範式社會。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制規章亦需靠人來遵守與力行,才能彰顯其實質效果。 盱衡情勢,地區目前治安還算過得去,不像台灣那樣亂、那麼糟,每天都在上演著燒、殺、搶、盜、劫等血淋淋畫面,根本不是人居的地方,難免會人心惶惶,痛責道德與倫常沉淪。因此,未雨綢繆,針對往後治安問題的發展,地區應及早發起「我愛人格」運動,如果人人能做到這一點,毫無疑問必使犯罪率逐漸降低,導致治安情況更形良好。 至於如何策動以及由誰來發起比較適宜呢?依筆者之淺見,我認為這項「我愛人格」運動應由地區「好人好事選拔委員會」發起執行,政府居於輔導立場,再號召廠商或熱心人士、民眾全力來投入,共襄盛舉。 「我愛人格」運動宜以園遊會方式來進行,發動全民參與,只要自願加入「我愛人格」運動者,採取簽名送T恤方法,以烙印心証。這種經由自己認同、肯定的做法,必能奉為終身圭臬,減少犯法行為,全面增進社會安定與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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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政令宣導提昇行政效率
經驗可為見證,公僕服務社會大眾,並不需要高深學問,毋庸特殊技術,祇要有顆真誠之心,人人為我服務對象,與我同在;時時為我服務時間,處處都有喜樂。 苦民之苦,樂民之樂,當然不是一件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惟可肯定苦樂自己最為瞭解,以此之心為人設想,易身而處,也就能夠充分體諒別人,不致事事想當然耳,諸如政府機關實施政令宣導,不被社會大眾全然接受,事出必有因,倘公僕不求深入瞭解,而對民眾有所責怪,就是未能確實體會民間疾苦所在,政民之間會有距離,常常因此而生,對於提昇工作效率,具有相當程度之影響。 政府實施政令宣導,猶如廠商促銷產品,兩者異曲同工,終極目的,都在促使社會大眾接受喜愛,並無二致。祇是政令宣導與商品促銷方式不同,政令宣導有具一定之管道,必循行政組織體系,由上而下,逐級傳到,直到基層,深入家戶。商品之促銷方式,花樣多端,講求活潑生動,不受時間空間之限制,政令宣導為政府機關推動政策主要方式手段,有其一定作業程序,不許朝令夕改,任意變更,且有時效與條件約束之限制,因而公僕實施政令宣導,必須依法有據,事實可稽,說到做到,期以取信於民,獲得普遍支持,發揮一定效能。 政令宣導方式,不外乎有「口語」、「文字」、「電化」、「藝術」四種,但以前三者交互實施最為普遍,偶而亦有透過「藝術」活動,俾收「寓教於樂」之效果,由於「電化」及「藝術」宣導方式,需要大量人員與經費配合支援,有計劃而無預算,一切付之闕如,僅有預算而無週詳計劃,耗費大筆公帑,仍將徒勞而無功。因而,政府機關實施政令宣導,迄仍沿用已成習慣之方法,利用集會指派專人,進行口頭傳達,運用行政體制,以「文字」宣導為主,其中「說帖」、「通告」及「通知」三類,則被廣泛使用,服務與要求,兼而有之。 職是之故,政令宣導,不在方式如何,而在「宣導」工作,是否認真落實。苟能全程一貫,環環相扣,縱然方式不同,也有同樣效果。反而「宣」而不「到」,一宣了事,則宣導工作不惟難竟事功,經過一段時間以後,極有可能衍生枝節,招惹民怨。譬如環保機關擇定時日,在某一海灘舉辦「環保有獎猜謎」活動,並有豐碩獎品,雖然事前宣導週知,藉廣招徠,歡迎大眾踴躍參加,共襄盛舉,惟若宣導不週,中間可能脫節,來者寥寥無幾,對於事前缺乏信息未克前往參加人員,自然會有怨言! 緣此,公僕執行「政令宣導」政策,務必把握全程一貫原則,綿密計劃,執行與考核作業,讓政府政策政令真正落實基層家戶,大量宣導資料手冊,不再棄之高閣,堆積閒置一旁,影響政府威信與行政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