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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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心比心善待陸客
台東縣知本溫泉附近,日前晚間發生一起對岸觀光客未在店家消費,使遊覽車司機心生不滿,對觀光客公然動粗的案件。 由於我方政府逐漸開放 陸客來臺自由行城市數目,不必受限以往的團進團出限制,因而有意到臺灣觀光的對岸遊客能有更多選擇,使許多本地旅行社競相削價競爭,演變成某些接對岸團的遊覽車司機只能靠觀光客採購抽成賺錢,導致遊覽車司機當街對沒向店家採購紀念品的對岸遊客施暴大打出手。 筆者曾在二十年前至對岸從事學術交流訪問,讀到這則旅遊糾紛報導頗為感慨,二十年前這類觀光旅遊消費糾紛,不時見諸台灣媒體報導,只不過當時是財大氣粗一擲千金面不改色的台灣觀光團到對岸旅遊消費,碰到不肖地陪(導遊)或師傅(司機)引發的消費糾紛,十年河東十年河西風水輪流轉,曾幾何時對岸早已從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最大消費市場,對岸觀光客成了連歐美國家都不敢得罪的財神爺,台海兩岸間總體經濟實力消長主客易位,令筆者頗為感慨。 不久前曾有來台的對岸觀光客寫書,稱讚「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本書作者遊台觀感在筆者讀來有點近乎溢美令筆者臉紅。大概是冷戰的關係,因此許多台灣人以高等黃種人自居,對日本人和來自歐美國家者友善到近乎自卑諂媚,對來自彼岸或東南亞國家者卻又往往不自覺地以高等黃種人自居,這是一種很不健康的歧視心態。 觀光旅遊產業是唯一無法外移的產業,不論觀光客來自何方,來者是客,如此粗暴不文明的行徑口耳相傳將嚴重破壞台灣觀光業形象令人遺憾,實應遭到嚴厲譴責並依法究辦。況且隨著台灣開放陸客自由行,選擇自由行的陸客多屬教育水準與收入較高、消費者權利意識和服務品質較強的階級,時代在變環境在變,台灣旅遊業者做陸客生意心態不能再率由舊章當將心比心與時俱進,應當重視服務品質,切莫抱著海削對方當成凱子撈一票的心態,近者悅遠者來,否則竭澤而漁只會使陸客乃至他國觀光客對台灣望之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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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在金門大學新舊校長交接前夕,報上連續出現多則相關的報導,先是依據通過不久的「名譽校長聘任辦法」聘任第一位名譽校長,繼而出現李金振校長在卸任前夕不得不親上火線澄清擬議中的「卸任校長禮遇辦法」的聲明,現在新任校長已經走馬上任,不知這些所謂「以訛傳訛」的流言將來如何收場? 令人疑慮的是何以李校長在聲明中,特別強調「名譽校長聘任辦法」與「卸任校長禮遇辦法」不能混為一談,是否外界已有「混為一談」的討論?二者究竟有無關聯?外人不知草案詳細內容,恐怕也難以置評。 所謂名譽校長者也,在此之前除網路報導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曾被學生投票選任為蘇格蘭某名校的榮耀校長外,在國內學界似少有所聞,金大何以需要這種「創新」?不知有何強而有力的理由? 至於擬議的禮遇辦法,所謂「禮遇」者也,最易引起爭議,還是少碰為妙,否則也不會未出爐先遭「自肥」的諷刺。現在辦法草案已在李校長卸任前夕決定「不予決議」,並未完全決定存廢,似將留待新任校長「卓裁」,結果如何大家只好「繼續看下去」。 李校長在金大服務十七年,治校成績一向頗受肯定,不料在他功成身退的前夕,竟然惹來如此是非。 (稿費捐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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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皮天下無難事
七月最後一個夜晚,高雄市發生死傷超過三百人的石化管線氣爆事故,使台灣社會陷入一片愁雲慘霧。災變真相也逐漸浮上檯面,從管線埋設工程到日常保養與監督形同無政府狀態。 可是,陳菊市長領導下的高雄市政府卻是從氣爆案一開始,就把自己塑造成一幅無辜受害者形象,但隨著官方文件資料陸續曝光,陳菊和高雄市政府灌輸的假象也逐漸出現破綻。 氣爆案一開始,陳菊和高雄市政府先辯稱是石化業者偷埋管,接著又說是前市長吳敦義核准,關於年久失修管線,陳市長與高雄市政府一概不知情。善後重建任務也推給中央和國軍。從第一通報案電話到氣爆發生,前後歷時超過3個多鐘頭,高雄市政府除了派消防隊員灑水無所作為。既未疏散洩氣石化管線週邊居民更未劃出危險區禁止通行,更鴕鳥般地安撫報案者,宣稱情況已在市府團隊控制中。 至於災後重建經費,陳菊只丟給行政院一紙缺乏估價明細單的公文,獅子大開口一喊就是19億元,要多少中央就得給多少,偃然把行政院當成無上限提款機和萬應公,行政院若不買單就是冷血,實際救災工作也推給中央和軍方,仿彿都跟高雄市政府無關。 已故美國總統杜魯門曾云:The buck stops here(意指責任到他身上無可推卸)。陳菊似乎忘了,從謝長廷開始,民進黨在高雄執政至今已有16年之久,況且民進黨也曾在中央執政過八年。到現在所有錯誤都還能賴給前任市長,也是現任副總統吳敦義,讓我們再次的見識到民進黨和陳菊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政治痞子嘴臉,民進黨和陳菊永無謬誤!萬方有罪,罪不在高雄市政府和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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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commons和internationalregimes來貫穿挖花蛤活動
一開始,筆者就要提醒讀者一件遺憾的事,也就是說標題上的這兩個英文概念尚未有標準的中文翻譯,因為commons和international regimes(ir) 都是抽象的概念,又前者要比後者來的更加抽象。此話的意思就是說要先搞懂ir,之後就比較容易掌握commons。在全球各地的中國人,能夠馬上99%掌握這兩個概念的可能只有0.1%都不到。筆者花了9年又11個月的時間才搞懂99%的ir。 中英俱佳的吾師熊玠把maritime commons 翻譯為海(洋)事(務)公共(或者共同)疆域,而我則把ir翻譯為「國際(泛)領域暨議題」或更加清楚和精確地說「國際(泛)領域暨議題+至少15個核心元素」,要不然就是「被客觀環境所逼迫/激發出來,具有規範性合作之國際(泛)領域暨議題」。 如果ir百分之一百運作的話,其結果就是共善(common good),亦即對每個人、每個國家等等都有好處;但是,讀者不要被國際這兩個字給迷惑或者搞糊塗了,錯誤的以為ir只存在於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society)或者國際社群(international community)。其實,ir無處不在,例如金門縣的金湖海灘本身就有很多的ir,例如隨時在吾人腦袋或者心中閃過的保護花蛤【「沙歲(閩南話,意指塞在沙裏的東西)」】regime(ruditapes philippinarum-protection regime)。Commons通常指的是area,而作為一個抽象概念的area,也有幾種不同的中文翻譯,例如領域;範疇;空間;範圍;區域和地方。領域最抽象,而地方則為最具體。 Commons具有兩個層面│ir層面與非ir層面,也牽涉到公領域例如政府單位和私領域例如個人或者公司行號的介入,以及這兩個領域之間的互動。 我們縣政府的官員和義務的員工表現當然值得肯定,因為他們在今年繼續推動了邁入第三屆的金湖海灘花蛤季這個活動。他們主要想到的就是招攬來自各地的觀光客並且如何增加金門觀光的收入與益處。就6月和7月份的活動,他們要持續展現美麗的金門海灘、淨白的沙灘、獨特的軍事文化以及特有的花蛤生存和發展的狀態,更要將活動推廣至兩岸四地,要讓金門夏天充滿濃濃音樂、解放海洋的驚艷。不過,能夠建議更改與進步的地方也不少。 第一,要先把金湖鎮的海灘、沙灘視為一個commons,也就是一個誰都能夠去的地方。 其次,也因為有部分的人在海灘上會使用例如手提式電話機,commons也含括(電腦)異度(cyber)。在此脈絡下,我們可以把異度視為空間,而空間就是一個area。 再者,當我們面對海灘時,應該馬上聯想到和ir有關的會有何種議題(issue)?除了前面所提到的保護花蛤regime,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regimes,例如與慈堤海岸至烏沙頭海岸(約2.5公里)有關的海洋漂流物和垃圾清除與管理regime;在民國102年5月31日之前的排除地雷regime;和魚苗放流(fry discharge/release)regime。筆者認為很多的官員和義工到了一定的年紀多少會意識到ir,只不過是說他們沒有抓住那個概念或者全部的面貌而已。何以見得?例如一位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服務的官員寫下了以下的文字:「漁業資源保育與管理已成為國際間基本之共識。」又例如我們的縣府官員和義工會在成功海灘舉行魚苗放流這個絕對和ir有關的活動。必須要知道的是,如果那個在漁業署服務的官員把「國際間基本之共識」更改為國際regime,就表示說他已經懂99%的ir了。 還有,全貌為何?使用三個英文專有名詞來加以表達是比較容易掌握與控制全貌的:ir是最高、也是最抽象的層次,第三個層次則是最具體的measure(s) (措施、手段或者方法),而mechanism(s) (機制)則是介於ir和measures之間的第二個層次。我們是利用第二層次例如指導、主辦和贊助單位和第三層次例如不要挖掘和捕撈小花蛤或者當採收、捕到小花蛤時要不要任意丟棄在沙灘上任其曝曬死亡,來維持 (maintain) 、永遠持續經營(sustain) 或支撐每個regime的。 第五,當某一個和ir有關的議題被解決之際,那個特定的regime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因此,當掃蕩和清除154處、將近十萬顆地雷、面積400萬7,593平方公尺的金門雷區(minefield) 之後,位置處於太武山明德公園內的「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排雷大隊」的173成員大多數被調往台灣省,留下的27人編入金防部工兵連,協助金門可能出現殘餘的地雷和報廢彈藥等等突然發生的狀況。可是,有了第三屆挖花蛤這個活動,就會有第四屆等等。因此,我們有必要維持保護花蛤這個regime。所幸,縣政府的官員和老百姓(含記者)基本上理解花蛤的習性:它們群居在離海岸線30公尺內的海灘。「花蛤適合在氣溫攝氏25到30度生長,也離地面較近,採收較易。春、挖掘和捕撈夏、秋天花蛤很活躍,成長很快,淺灘下5到8公分就能採到花蛤;冬天天氣冷,花蛤生長緩慢,且潛入砂中離地面15公分,採收較費時。」又一位擁有50多年在后湖海灘採收、捕到經驗的老先生表示說,當漲潮時花蛤準備到地面活動,這時較容易有收穫,當退潮後,花蛤慢慢潛入比較深的砂中,採收比較困難。 第六,commons 有可能被私有化;故,我國國防部曾經委託一家速度慢、花費高的英國公司來進行排雷。雖然在金門價錢不高,在台灣一公斤的「沙歲」則可賣到起碼台幣200元,算是高級的貝殼類。如果在地老百姓和遊客過分地採、捕花蛤,就可能出現the tragedy of commons (公共疆域的悲哀)。解決這個議題的一個辦法就是要把例如金湖鎮的海灘交給一家私人公司來管理。如果每年的花蛤藉由這種安排增加了很多,就繼續讓這家公司來經營。花蛤的買賣的確是有市場的:「根據學術界的研究,花蛤蛋白質含量高,氨基酸的種類組成及配比合理;脂肪含量低,不飽和脂肪酸較高,易被人體消化吸收,還有各種維生素和藥用成分和含鈣、鎂、鐵、鋅等多種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可作為人類的營養、綠色食品。」 第七,每個ir是脆弱的,隨時要回到原點,這是因為只要是有一個人在海灘上挖、捕到尚未長大的花蛤,就表示說保護花蛤regime並沒有100%的在運作。 最後,部分官員和老百姓的觀念需要調整,例如金城鎮公所為了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每月第一個星期六推動「環境清潔日」,也就是要落實消除髒亂,確保環境整潔,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在該所旁邊的公園有一個口號,前面幾個字寫著「金門是我家。」須知,從ir的角度來看,恰好相反。我的學生林練雄懂何謂ir。他說ir的兩個核心概念含括無私和付出。的確,金門的在地人要先幫助清掃非金門的鄉鎮乃至於位於非洲或者南極的環境才是上了ir的軌道。 (國立金門大學一點理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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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廈機場共建共營可行性概述
筆者拜讀 貴報七月二十八日頭版頭條的標題:『金廈共營機場 達成初步共識』之後,深深覺得李縣長所帶領的縣政團隊對於金門的規劃深有遠見,也超乎一般人的思維格局,能夠抓住廈門機場發展的契機為金門的未來做長遠的考量,實是縣民的福氣,也對兩岸的和平發展有預期很大程度的邁進。由於筆者一直在思考如何有效的把『海上看金門』的這些遊客有機會帶上岸來觀光與消費,一直忽略了從交通層面上把金門徹底的改善,故此,當筆者看到這樣的契機之後,深深覺得若是全縣上下一心爭取金廈機場共建共營,將重新改寫金門的歷史。筆者針對可行性,列舉概述如下: 一、區域的發展,交通至為關鍵,長期以來由於金門的地位特殊性(位在大陸地區的最前緣)但隸屬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管轄,在其漸漸退去軍事神秘的色彩後,成為台灣的離島,也成為台商或赴台觀光陸客的中轉跳板。雖然金門也是當初與大陸協商對台直航點之一,但至今為止卻也是唯一沒有大陸飛機直航的機場。我們可以比對一下對岸的廈門機場,現有1條長寬為3400米×45米的跑道、1條長3.300米的平行滑行道及7條聯絡道,飛行區等級為4E級,停機坪面積25萬平方米,可同時停靠40架大型飛機。候機室面積14.9萬公尺,為中國大陸十大繁忙機場之一。但金門的尚義機場僅有一條跑道,長度為3,007米,雖說是台灣所有離島中最長的跑道,比澎湖馬公機場(跑道3,000米)、馬祖南竿機場(跑道1,579米)或馬祖北竿機場(跑道1,150米)長,可是起降條件經常受濃霧影響,常常關場。 二、在海上交通上,由於金門特殊的沙洲地形,導致與僅有一水之隔的廈門有著天壤之別的航運狀況。廈門有天然的港口,進港航道全長約40.3公里,水深達到-14米,10萬噸級船舶可乘潮出港。但金門卻沒有這樣的條件,金門主要有三個港區: 1.料羅港區:目前金門對台的海上交通主要為貨運運輸,但是其水深太淺,港池水深滿潮9公尺低潮4公尺(新碼頭滿潮11公尺低潮6公尺)潮差約5公尺,原有舊碼頭(一至五號船席)可供總噸位3000噸以下船舶五艘同時靠泊作業;新碼頭(六、七號船席)可供總噸位5000噸以下船舶2艘同時靠泊作業,合計僅有七個船席。除特定節假日包船外,幾乎沒有客運船舶行駛。 2.水頭港區:主要運作對廈門五通碼頭小三通客運任務。 3.九宮港區:全面浚挖水深至負2.5-負5公尺深,可供1,000噸籍船舶滿載時候潮靠泊。 三、該文中提到『依規劃進度,預計2018年完成14平方公里海埔新生地,航廈與靠近金門的2條跑道也完成,最外線跑道供金門使用;隨後再繼續填海造陸到26平方公里,並建設另2條跑道及相關設施。』……或許有機會可延伸討論為: 1.轉機區域共用:以國際機場無國境的理論而言,可以實現一個機場兩個地區共用的概念,具備有中華民國合格入境資格者可以逕行入境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具備有大陸地區入境資格者可以直接入境廈門。 2.個別跑道專用:不同航站樓,不同跑道各自獨立。 四、金門發展的問題主要在於交通的不便,故難以跟世界接軌,拋開政治議題而言,台北離金門太遠,又有天然的地理條件屏障,若是能與鄰居好好相處共建共營機場,則金門的門戶將大開,真正的走向世界,金門可發展特色觀光或休憩旅遊、免稅店模式等。倘若有進一步的機會亦或可借重廈門港的天然優勢,結合金廈同城,或真正成為一個自由貿易區,也是指日可待。以經濟發展角度而言,若是著眼於交通的改善實在比『海上看金門』的觀光議題更能發揮經營面的範圍,讓金門不只面對大陸的觀光客,也面向全球的市場,發展不再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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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房屋仲介廣告之法律上義務
一、案例列舉: 王甲有一座落於三腳窗之金店面,因經商急需資金周轉,有意將該店面出售,因此與煌祥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房屋仲介公司﹞簽定房屋買賣仲介委託契約,房屋仲介公司旋即以售屋廣告紙投遞各住宅信箱並四處張貼謂:「金店面、地點佳,人潮就是錢潮,適合作各種生意之金店面,生意一定興隆,意者請電…」李乙見此貼廣告有意買受,因此致電房屋仲介公司,請問房屋仲介公司義務為何?若於房屋仲介公司於其櫥窗廣告具體表明「三腳窗之金店面座落某地號、坪數30坪,門牌號某市某路某號、價金新台幣3000萬」林丙正覓店面經商見此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即進入房屋仲介公司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房屋仲介公司義務為何? 二、基本概念: 買賣者乃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而當事人就買賣標的物(房、地)及其價金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故契約是否成立,即當事人互相意思表示是否合致?此應從解釋個別意思表示(要約或承諾)認定之。「要約」者以訂立契約之目的而為之意思表示。其與要約應以區別者,係「要約之引誘」,即誘引他人向其為要約之表示。何者為要約,何者為要約之引誘,應就各種具體事實,解釋表意人之真意決之。(王澤鑑 民法實例研習叢書 頁278) 一般商業廣告乃經由個人或團體的創意,設計一套具有說服力的資訊情報之傳遞活動,藉以促進商品或勞務之銷售,廣告學上對商業廣告之定義則係以廣告主的名義,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向不特定之大眾,傳達商品或勞務之存在、特徵和顧客所能得到之利益,經消費者理解滿意後,以激起其購買慾;或者為灌輸某特定觀念(信用等),所作的有費廣告。(羅明宏不實廣告案例解讀 頁30)建設公司或房地產仲介業者,銷售預售屋、成屋,通常係透過商業廣告,招徠顧客,藉以提高銷售率,然以廣告向社會大眾所揭示之售屋資訊,其法律性質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關係買賣雙方當事人之權利義務甚鉅,有究明之必要,蓋該售屋之商業廣告若屬賣方之要約,買方為應買之表示則屬承諾,買賣契約成立,若售屋之商業廣告屬要約之引誘,則買受人應買之表示則屬要約,出賣人同意出賣則為承諾,買賣契約方告成立,因此該售屋之商業廣告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應解釋該廣告之內容定之。因買賣契約屬債權契約﹝釋一﹞,買賣雙方成立債之關係,亦即使特定人得請求特定人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為內容之法律關係,故須符合一般債權契約之成立要件:亦即1、買賣契約雙方當事人特定;2、買賣標的合法、可能、確定;3、買賣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且無瑕疵,買賣契約始能成立。依此推論如出賣人之意思表示內容已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物及其價金(例如某某別墅一棟座落某某段某某號地坪100坪,地上建築物200坪,願賣新台幣一億元)則屬出賣人之要約,此時依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此稱為要約之拘束力(釋二),又稱要約之不可撤回性。亦即要約一經到達相對人,要約人即不得將其要約撤回、擴張、限制、變更。此時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亦稱承諾適格,即可為有效之承諾但不受要約之拘束,亦即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而使契約成立之權利,但並不因之而負有必須承諾之義務。總而言之,特定人以特定標的﹝房、地﹞向特定人表示以特定價金出賣之意思則為要約,若標的或價金不特定則屬要約之引誘。 司法實務92年度台上2694判決:「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係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於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並未明定「廣告為要約」或「廣告必為契約內容之一部」故消費者如信賴廣告內容,依契約經營者提供之廣告訊息與之洽談而簽訂契約,於契約中雖未就廣告內容再為約定,企業經營者所負之契約責任,仍及於廣告內容,該廣告固應視為契約之一部,惟簽訂契約時倘雙方已就內容另為斟酌、約定,或契約經營者並未就原屬「要約引誘」之廣告為訂約之說明、洽談,使之成為具體之「要約」,縱其廣告之內容不實,應受消費者保護法或公平交易法之規範,自難逕謂該廣告為要約或已當然成為契約之一部」。一般而言,在房地產交易實務上,建築商及仲介業之售屋廣告,較少以「標的特定,價金確定」之方式為表示,通常係以「環境優美、交通方便、近公園、學區優良、公共設施完善、建材品質佳、優惠的付款條件」等抽象美麗詞藻推出房屋銷售廣告,並未具體表示出售之標的(房、地)及其價金,故該廣告性質上應屬要約之引誘,因此,除非出賣人之商業廣告「標的特定、價金確定」將該商業廣告寄給特定人則屬出賣人之要約,出賣人須受要約之拘束,相對人則取得承諾之地位,有承諾之權利,而無承諾之義務。出賣人之商業廣告若「標的不特定或價金不確定」則屬要約之引誘,僅係出賣人發佈資訊引誘相對人向其為要約,此時相對人所願買受之表示若「標的特定、價金確定」則屬買受人之要約,出賣人取得承諾之地位,有承諾之權利,而無承諾之義務。 三、案例解析: ﹝一﹞李乙見此張貼廣告有意買受,因此致電房屋仲介公司,請問房屋仲介公司有無出賣金店面義務?該售屋之商業廣告究係「要約」或「要約之引誘」應解釋該廣告之內容定之。因買賣契約屬債權契約,買賣雙方成立債之關係,須符合一般債權契約之成立要件:亦即1、買賣契約雙方當事人特定;2、買賣標的合法、可能、確定;3、買賣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致且無瑕疵,買賣契約始能成立。房屋仲介公司售屋廣告:「金店面、地點佳,人潮就是錢潮,適合作各種生意之金店面,生意一定興隆,意者請電…」其意思表示內容尚未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及其價金(例如某某別墅一棟座落某某段某某號地坪100坪,地上建築物200坪,賣價新台幣一億元,買賣標的及其價金特定之要約)而僅屬要約之引誘,申言之,以特定標的及其價金為出賣或應買之表示,始屬要約,相對人因此取得承諾之地位,若相對人為承諾之表示,買賣雙方對標的及其價金意思表示合致,買賣契約成立。本案廣告內容未具體明確表明買賣標的及其價金,非屬要約僅屬要約之引誘,此時並不發生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之要約拘束力,相對人林丙亦未取得承諾之地位。李乙向房屋仲介公司表示買屋之意願,亦非對特定標的及其價金為應買之表示,性質上亦僅屬要約之引誘,亦即引誘房屋仲介公司向其為要約。在房屋仲介交易實務上,遇有顧客表示購買意願時,會給予顧客「不動產說明書」表明房屋座落之地號,房屋之坪數、住址、出售價格,及屋況說明等等,此時即屬標的及其價金特定之要約,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亦稱承諾適格,即可為有效之承諾但不受要約之拘束,且一般中古屋之仲介買賣,買受人通常會看屋瞭解實際屋況,再出價表示願買之價格,此時即屬民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將原要約變更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亦即相對人﹝原要約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而有使契約成立之權利,但並不因之而負有必須承諾之義務。總而言之,特定人以特定標的﹝房、地﹞及其價金出賣或應買之表思則為要約,若標的及其價金不特定則屬要約之引誘。故本案之廣告內容尚不構成要約而僅是要約之引誘,在此階段房屋之仲介業者尚不受要約之拘束,無使契約成立之義務。 ﹝二﹞若於房屋仲介公司櫥窗廣告具體表明「三腳窗之金店面座落某地號、坪數30坪,門牌號某市某路某號、價金新台幣3000萬」林丙正覓店面經商見此張貼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如何?此時房屋仲介公司櫥窗廣告之標的及其價格均屬特定,屬出賣人之要約,此時依民法第154條規定「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此稱為要約之拘束力,又稱要約之不可撤回性。亦即要約一經到達相對人,要約人即不得將其要約撤回、擴張、限制、變更。此時相對人取得承諾之地位,若相對人為承諾之意思表示,買賣契即為成立。故此時房屋仲介公司須受要約拘束,林丙見此廣告,認為條件均符合需求,即進入房屋仲介公司當場表示有意買受,則屬承諾之表示,買賣契約成立,房屋仲介公司即有出賣之義務。 四、法語釋疑: (釋一)債權契約:乃以發生債的關係為目的所訂立之契約,例如買賣、租賃、借貸等等契約行為,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為典型的契約,學理上稱為有名契約,蓋皆定有契約之法定名稱,此外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得自行創設契約的種類,因非法定名稱,又稱無名契約。上述債權契約之主要特徵,乃根據此種契約只能向特定人請求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如相對之特定人不履行其義務,得請求法院判決令其履行,拒不自行履行,並得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釋二)要約之拘束力:要約者,以定契約為目的,而喚起相對人承諾所為之意思表示;要約之拘束力,就形式的拘束力而言,指要約生效後,於其存續期間內,要約人不得將要約擴張、限制、撤銷、變更,民法第154條之拘束力即指此。就實質拘束力而言,即承諾適格,指相對人取得可加以承諾而使契約成立之地位或資格,民法第155條至第158條指此。(高點 學習式六法 頁參-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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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金酒划酒拳比賽
筆者率領旅居南投縣金門鄉親100多人,於100年11月13日埔里鎮創立南投縣金門同鄉會,隔年102年8月26日率領金門及台電員工近400人,於台北市創立台灣金門人同鄉會。成立二個同鄉會社,近3年來接受福建省政府、金門縣政府、金門縣議會、金酒公司等長官的關心和支持,在資助的情形下,積極聯誼鄉情、照顧弱勢、宣傳金門縣政、推廣金門觀光,替金門故鄉盡一點心力,回饋父老的期待,尤其行銷金酒更是旅台同鄉會的重要職責,因為金酒是金門縣民的經濟命脈,金門人靠金門高粱酒為生態多了。例:酒廠員工、農夫、特產店、旅遊業、縣屬事業單位(包括:水產、林務、農試、畜牧試驗所、陶瓷廠、車船處等…),加上各項福利發放,促成金門是最幸福的城市。 故本同鄉會會員大會、理監事會、金門美食行銷、勞教等配合發財酒(擲筊),有獎徵答(關於酒的常識、商品特色)、最會行銷高粱酒說故事比賽、卡拉OK唱一首有關酒的歌。例:美酒加咖啡、愛的苦酒、朋友、世界第一等、乾一杯等…帶動熱鬧氣氛行銷美酒。既快樂也賺錢,在偶然機會裡,埔里鎮民代表林芳伃給筆者建議:金門高粱好酒,行銷量要大,金酒盈利更多,金門居民福利更好。筆者心有所感,向金門縣政府建言:學習世界第一品牌海尼根啤酒促銷小姐,穿著超辣的年輕美眉,開創年輕酒客,又加上划酒拳穿梭其中更是酒意有趣,中國人喝酒喜歡喧嘩,故婚、喜、慶典、好友同學相聚,喝一點小酒助興,釋放體內壓力,有益健康,暢所欲言,故「酒後吐真言」,加上划酒拳場面,更是人間仙境,渾然忘我。 酒拳有數種:筆者舉例三種:甲、台灣拳:甭出、兩相好、三三、四逢、六連、七巧、八仙、九怪、十全,台灣無「五」;乙、外省拳:單操、兩相好、三陽開泰、四逢、五福臨門、六連、七巧、九怪、十全;丙、三國拳:單刀赴會、二嫂過關、三請孔明、四季春秋、五關斬將、六出岐山、七擒孟獲、八仙過海、九門提督、十指中原。金門貴為酒鄉,又是白酒第一品牌。筆者創作「金門拳」行銷金酒、觀光、農漁產、美食、文物等。內容如下:一條根、雙乳山鮮空氣、三十八年古寧頭、泗湖風獅爺、五十八度金門高粱酒、六甲出石蚵、七餅尬牛肉(春捲)、八二三砲戰菜刀、九宮載芋頭、什菜配麵線(喜宴剩菜)。每種拳王產生後,例:台灣拳王、外省拳王、三國拳王、金門拳王,再捉對廝殺,最後是「中國拳王」。 (台灣金門人同鄉會、南投縣金門同鄉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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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教育部蔣偉寧部長辭職
前幾天,教育部長突然宣布請辭,造成其下台的理由是涉及假論文的風波。這個突如其來的事件,簡直跟颱風的來襲一般之詭異,讓人深感錯愕不已,也為近年來少數表現優異的政務官感到惋惜,這對台灣絕對是有傷害,也顯示台灣的政治已經到了癌症末期,無可救藥之地步。 蔣部長扛下教育部之重擔,一開始引起我的注意是他並非是出身名校的部長,能夠脫穎而出,對多數的人是有激勵之作用,至少他打破台灣各界被名校壟斷的神話,他常不諱言他所就讀的高中是台北的復興高中,這是吊車尾的學校,可是他曲折的求學過程,卻也培養出過人之抗壓能力。擔任部長之前他是擔任中央大學的校長,讓中字號的學校逐漸嶄露頭角,這應當他當時受到青睞的地方。 接下部長的職務,名譽上是教育界最高的首長,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以今天台灣立院的生態,面對窮兇惡極的立院,這可是跳入火坑的犧牲,如非他有過人之膽識,何必放棄德高望重的校長職務,去接受一個提心吊膽,且毫無尊嚴的部長職務,這當證明若無使命感,是不可能有此勇往直前的膽識。 在他部長任內,當然是要接受立院之質詢。台灣立院之惡質化可謂是惡名昭彰,許多立委的行徑比起任何黑道還要醜陋,對政府之官員極盡污辱之能事,每次看到這種質詢之畫面,我都覺得台灣的民主比納粹的獨裁還恐怖。不能就政策作理性的爭辯,而是強詞奪理的羞辱,許多官員站在備詢台上,那種如坐針氈的痛苦,即使是外行也可以感受到那種無理謾罵的羞辱。可是好多次我從電視的轉播畫面,看到蔣部長面對惡形惡狀的質詢,他不是像其他官員默默承受職務以外的人格羞辱,他始終保持一貫之笑容,且能以幽默詼諧之口吻回應,其不卑不亢的政策辯解,常讓那些惡霸立委不知所措,反而慌了手腳,暴露其質詢的空洞與心虛。 蔣部長的任期共兩年多,這樣的任期相對而言是挺長的,特別是台灣的教育界最難搞,人人都自認識教育專家,所以教育部的政策推動,常常還未出門,就引經引起軒然大波。許多政策尚未公布,就已經被批判得一無是處,體無完膚。今年對教育部而言,最受到關心的議題過於十二年國教。儘管此一政策已經經過多年之研討,也是許多專家的共同形成之政策。但是在高中會考制度推出後,幾乎是一面倒的反彈,甚至有不少考生家長走上街頭,讓教育部簡直是無法招架。面對這種強烈的抨擊,部長當然是難辭其咎。他沒有選擇閃避,而且展現政務官罕見之風骨,一肩擔下所有十二年國教之成敗。這種硬頸精神,讓他的「外柔內剛」人格特質,充分展現,雖沒有化解會考所有的爭議,但是勇於面對問題的誠意,確實是讓會考風波逐漸淡化下來。 可是剛度過會考風暴言苦之考驗的蔣部長,卻沒有想到兩天前爆發的假論文風波,意外的讓他捲入其中,因為這些假論文之中,至少有五篇他有掛名其中。這個假論文遭到踢爆,是因為英國的專業雜誌指控。這個事件如同突如其來的火警,火勢猛烈。涉及假論文之主角立刻辭掉大學教職,讓假論文的風波火上加油。這個假論文一經報導,當然對嗜血成性的立委,立刻群鯊圍剿,瞬間血流成河。再加上唯恐天下不亂的八卦媒體,風起雲湧,加油添醋,讓主管全國教育部的蔣部長成了眾矢之敵。當天,蔣部長就向行政院請辭,這是犧牲自己,顧全大局的作法,顯是他的EQ很高,顯示他是無欲則剛,他知道要遏止這個風暴無限的擴大,捨辭職下台外,沒有更好的方式。他在記者會時,幽了自己一默,終於可以過一個小的暑假,這個下台之身影很漂亮,是有智慧的抉擇。 沒有想到這個假論文風波,或許是震度太大,讓英國的當事者雜誌,以最快速的新文稿發佈,證實蔣部長並無涉及假論文事件。這個澄清還人清白的公道,證明這家雜誌上有學術的道德良心,雖然來得晚了一些,也造成無可補救的遺憾。但當消息傳來之時,原本氣氛低迷的教育部為蔣部長的歡送會,突然注入了令人欣慰的歡樂,總算是遺憾當中,還有含淚的溫馨。 蔣部長的離職是台灣教育界之損失,但是從這一事件發展的過程,剛好把台灣的總總病徵暴露無遺。醜陋的立委,加上沒有擔起輿論正義的媒體,還有更多無知的民眾,讓台灣善良的民風蕩然無存。無怪乎,有一則國外的報導,形容很值得省思,台灣的媒體讓台灣人變成是僵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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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第二個鄭捷
這些天了,鄭捷這幾刀不是只砍在那幾位受害者身上,是砍在整個台灣人心上,影響到社會不同層面,直接受害者傷亡有數據可數(4死22傷),間接受傷害者隱忍自認倒楣,廣泛影響至人心惶惶,這些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傷害,都非虛言。間接受傷害者,例如當天醫院保全,有某保全員本來已經打卡下班,因為醫院啟動瞬間入住多名重傷病患,保全淋雨無薪加班執勤五小時,醫護人員們整個猶如戰地醫院更不用說,這些鄭捷粉絲團、還有鄭捷效應、林林總總,已造成民眾恐慌。筆者在捷運看到很多警察,在高鐵車站目睹一位母親告誡正在滑手機的兒子,要注意環境以免被砍了還不知道。 鄭捷當然死有餘辜,但是這個殺人事件如果沒有喚醒社會大眾重新思考如何作為一個人的覺醒,那麼這些死傷的人就白白死傷了。在整個事件中東海大學公開信,和一位陳老伯是讓人感到溫馨的,但是,只有這樣還不夠從這個事件,站站在哲學的觀點上,社會大眾需得進一步覺醒,一、鄭捷殺人我也有責任。二、我(或政府、社會)能做什麼預防第二個鄭捷產生?三、鄭捷的責任為何,亦即鄭捷能做什麼?說明如下: 一、根據法國當代哲學家勒維納斯(Emmanuel L?vinas)的「他者哲學」理論,他人是我的責任,作為一個具有「回應」他者「能力」的倫理主體,這個部分東海大學公開信已開始這方面的反省,但是其道德實踐面還有待觀察。從倫理學上言,不是只有東海大學應該反省,每一個人都可以藉此機會反省,對於接觸到的可能殺人犯,我是否盡了我應該盡的責任? 二、政府能做的是重新提倡現今能執行的,具有禮樂文化精神的教育。禮樂文化精神用一個字說是「仁」,此字從「二人」換言之是親愛任何你遇到的人,有感於他的存在,和他的疼痛。鄭捷會殺人已經無感於他人的疼痛,這是病態。社會能做的是減少鼓勵追求名利者,各單位以溫暖代替冰冷,每個人多一點人文道德實踐。道德實踐是社會上最缺乏的,這一點站在哲學的範疇看得最清楚,因為學校不教,少數學術單位和宗教團體提倡,無以勝過日漸病態的許多人。如果鄭捷有一點點「仁」,不會殺人,所以,教育界和學術界不能再只滿足於大家寫論文,卻不大力教導道德實踐的現況。 三、鄭捷沒有資格死。在宗教上,鄭捷沒有能力自救,應該活著贖罪,如何被罵或死都無法彌補傷亡者,他應該受比死刑還要嚴厲的刑罰,就是在全民的監督下,服最苦的勞務。《老子》第七十四章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鄭捷的目標是死,且至今未悔改,尤其不能遂其意而浪費子彈幫助他死,至少要使其服苦勞到他悔改之意,才有資格死。 (作者為哲學工作者、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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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以commons這個理論來看待金門之砂石的合理開採
人類對砂石(sandstone) 是有分類的。一位專家指出:「砂石為砂、礫、卵石之總稱,屬耗減性資源,依賦存狀態或地點可分為河川(為砂石業者優先考慮之採取對象)、陸地及海岸砂石等三類。」 本月15日,媒體記者寫了以下的文字:「天下雜誌103年7月9日第551期「中國盜砂船來了」報導,內文陳述大陸盜砂船越界違法採砂,致金門國土海岸線嚴重侵蝕流失,並質疑本年度1至6月止尚無查緝取締案件等。對於此項報導金門高分檢署相當重視,已於本(7)月10日函請金門地檢署進行深入瞭解,並督導金門地區相關海巡單位確實查緝大陸盜砂案件。」 我對天下雜誌的報導有以下的評論:1.那幾位文字記者並不夠用功;2.那幾位記者並不夠客觀;3.那幾位的界定並不夠清楚。 就第一點評論,我是這麼地看的。毫無疑問,我們是生活在矛盾之中。可是,偏偏因為我們人類擁有思維,邏輯就產生了。 在學術界,只要授課內容和撰寫的東西合乎邏輯,大家就都應該接受。如果還是排斥的話,那就等於是在搞政治。又套用理論的主要原因就是要化解掉矛盾。 以下的矛盾,天下雜誌的何榮幸等人能夠化解嗎?1.為何有這種報導,不就顯示出金門的砂石也有問題嗎:2007年6月,澎湖縣也得到來自金門縣的4,000噸並不適合攪拌混凝土之用的極細沙子。但是,只要申請者的手續齊備,澎湖縣政府工務局就依法核准。2.為何今年福建省掃盪九龍江沿岸違法採砂場時,我國經濟部礦務局竟於4月1日去函大陸內地的對口單位,希望「延後一年拆遷」?3.為何不也譴責以下的「台灣浩劫」:臺灣省西部的河川在過去數十年,早就被盜採砂石業者挖掘的面目全非。4.在廈門市的砂石業者部分來自台灣省和金門縣。他們把運送到廈門市的金門砂石賣給台灣人,為何不可以?不是自己人讓自己人賺錢嗎?5.一位業者指出大陸進口的河川砂石之海砂含泥量太高。此話的意思不是在說金門的砂石要比大陸的來的好嗎?故,為何金門砂石不能夠開採? 為何那三位記者不夠用功?這就是因為他們從未嘗試套用 commons 這個理論來描述、解釋和推論同樣的課題,也就是說是否可以在金門地區合理地開發和採取砂石?須知,至今,我們並沒有一個標準的中文翻譯。maritime commons的翻譯為海(洋)事(務)公共(或者共同)疆域。又使用不同的理論會得出(多少)不同的結論。 何謂commons?它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具有兩個層面--international regimes (ir) 層面與非 ir層面,也牽涉到公領域例如政府單位和私領域例如個人或者公司行號的介入,以及這兩個領域之間的互動。每個ir是對每個人有幫助的。 Commons通常指的是area,而作為一個抽象概念的 area,也有幾種不同的中文翻譯,例如領域;範疇;空間;範圍;區域和地方。領域最抽象,而地方則為最具體。 對砂石業者而言,有砂石的地方就是他們的天堂,就像對畜牧者來說,只要他們能夠趕他們的牛、羊到草地免費地吃草就等於是賺到了。只不過,就後者,青草還是有可能再長出來的,而當前者被開採光了之後就沒有了。(人類的填海工程也會堵住海水流動,緊接著經常導致魚群因為缺氧集體死亡。)無論如何,有砂石的地方就是業者的commons. 金門的開採砂石地方基本上是屬於公領域的。但是,縣政府和有關的單位應該挑選某些特定的地方讓砂石業者來開採‧這些抽砂船大約兩個小時就可抽滿一船,大約1,000公噸,只要不造成以下的後遺症就可以了,例如破壞金門的海域生態像是海邊大樹底部的土壤全被掏空、金門的海岸線逐年後退以及影響海上航行的安全。一旦批准就沒有越過界線、盜取抽砂這種非法問題了。 為何那三個記者的論述不夠客觀?只須點出三項就可以了。第一,為何不也對大自然或者更高層次的問題例如是否有上帝、菩薩、神等等打問號?這是因為當我們做研究的時候要先探討實體論(ontology)和認識論(epistemology) 這兩塊哲學問題. 我要說的是大自然的力量不也時常侵吞了離島的天然美景?第二,只要被開採的金門砂石是用在支援災難之後世界各地的重新建設家園regime,為何不可以呢?每個國家的政府和民間團體應當是100%的支持才是。第三,商人無國界,只要有賺頭,有那些人會先想到中華民國還是火星呀?一位業者指出自大陸進口的砂石每噸要比台灣的便宜約300-500元。更何況,是部分在廈門市砂石業工作的台灣商人把剩餘的砂石賣到台灣省的基隆港以及台北港。 一些其他集體報導的瑕疵包括界定的問題,例如一下子指大陸為中國,一下子為中國大陸或者沒有中國這兩個字。中華民國的縮寫不也就是中國?又金門縣為福建省的一個行政單位,我所唸到以下的文字卻讓我感覺到說金門縣是台灣省政府的一個行政單位:六月十七日,中國福建省沿海,廈門同安大橋旁,機具聲轟轟作響,採砂場塵土飛揚。換言之,金門不也是在福建省的沿海? 總之,筆者認為不是所有砂石業者的所做所為都是負面的。從ir的角度來看,他們還是有可取之處。簡言之,我們政府的各級單位要很明確地公告何處是適當的commons,以便利合理的開發並且獲得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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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大二膽島促進地方發展
馬總統曾說過,最好的國防就是和平與商機,行政院於今年核定將大膽、二膽兩島移交金門縣政府後,未來將對外開放參觀,以促進觀光發展,國軍的奮鬥史蹟將能使國人同胞清楚認識,彰顯中華民國國軍捍衛前線、同島一命的精神。 隨著時代變遷,兩岸情勢緩和,原本的外島駐地除維持必要作戰兵力外,具有歷史特色的戰地文物與除役的軍事碉堡軍可做為我豐富的觀光資源,吸引國內外遊客前往參觀,在金門縣政府的規劃下,以最低限度開發,發揮最大觀光效益,可望為地方經濟注入一劑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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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人‧接班人──從俄國總統普亭談起
目前在各國領袖中,俄國總統普亭(Vladimir V. Putin)算得上是少數具有高人氣的領導人之一。近期烏克蘭情勢動盪,克里米亞舉行公投,重回俄羅斯懷抱,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企圖對俄國進行經濟制裁,俄國則揚言對西歐停止天然氣供應以反制。普亭見招拆招,出手明快,讓美國主導的制裁提議只能淪為空談。 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政論作家馬基維利在其名著《君王論》指出,成功的君王應具有「狐狸與獅子」的性格,這兩種特質普亭兼具;《君王論》又指出:「人君不應軟弱怯懦、優柔寡斷,應在其行動中,努力展現出偉大英勇、嚴肅莊重、堅忍不拔……」,普亭的領導作為,頗符合上述要旨。 西元1999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即將邁入廿一世紀的前幾小時,俄國總統葉爾辛(Boris Yeltsin)突然宣布辭去總統職務,指定接任總理不滿半年的普亭代理總統。普亭,1952年出生,畢業於列寧格勒(聖彼得堡)大學,蘇聯時期曾任職「國家安全委員會」(KGB),派駐東德服務擔任幹員,接任總理之前,當過「聯邦安全局」(FSB)局長及副總理。葉爾辛是促成蘇聯解體,引領俄國走向獨立與民主化的道路,也是結束冷戰的關鍵人物,在他八年多的總統任內,因執行激進的經改政策,引發惡性通膨,造成經濟大衰退,在處理車臣獨立問題上失當,國內恐怖活動頻頻發生,人心惶惶,民族自信心盡失。普亭擔任總理前,葉爾辛曾創下一年之間更換四名總理的紀錄,因而普亭剛接任時,外界並不看好,認為他終不免是五日京兆,但他精明能幹,很快獲得葉爾辛的信任,被欽定為接班人。普亭在2000年總統大選中獲勝,隨即展現強悍的領導風格,迅速結束車臣戰事,剪除財閥伸進政界與媒體的黑手,幾年之間,受惠於全球能源價走揚,國庫充實,經濟逐漸好轉,俄國的國際地位也重新提升。 2008年五月,普亭兩任八年總統任期屆滿後,扶植其政治搭擋梅德維傑夫(Dmitry Medvedev)順利當選總統,自己又幹了四年總理。如今的總統寶座是其主導修憲,改為六年一任的職位,2018年任滿。未來若再連任,普亭的四任總統大位將長達二十年,成為新世紀的政治強人。此舉雖遭致內外非議,但多數俄國人卻是將他視為民族英雄。從他近期處理克里米亞問題,民意支持度接近七成,俄國人民歡呼擁戴的眼神可見一斑。 普亭性格冷靜,精力充沛,處事快、穩、準。相較之下,葉爾辛率性而為,決策粗糙,經常酒後失態,幹到晚期民意支持度僅剩2%(美國CNN資料)。葉爾辛雖然是位聲名狼藉的總統,但他卻幫俄國人民找到一位精明能幹的接班人,讓俄羅斯振衰起敝,恢復大國地位。這樣的安排,不禁令人想起蔣經國與他的繼任者。蔣經國是一位勤政愛民的總統,在他領導任內,台灣創造了經濟奇蹟,但他安排李登輝為接班人卻是一步錯棋,今天台灣政治失序,經濟榮景不再,許多病因都與蔣經國所託非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