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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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室的迷航
教課書開放之後,老師們的音樂課程就被書商綁架了,書商餵什麼教師接收什麼,政府開放書商自由競爭,就如同師培法開放一般,政府起不了領頭羊的主導權,再加上為官者大多不諳音律,那就是大夥一起亂吧!個人覺得待改善如下: 一、中音直笛硬ㄠ成高八度記譜法:國小高音直笛中央Do以下的音沒了,所幸中音直笛補上了低音域,但所有編書的「專家們」一致把中音直笛高八度記譜,凌遲國中生還要學那些不著邊際的高音域記譜法?高音直笛都不必高音域記譜法,中音直笛按理說應該用中音譜號才是,結果那也安哩?何不用實音記譜法?讓同學會唱什麼歌就會吹奏什麼曲,用不著把譜「翻譯」成高八度,才會吹奏。 二、教師疏忽了移調的重要性:國中男女聲都會經歷變聲期,音域狹窄,偏偏編書的「專家們」不知降Key,再加上不會移調的音樂教師,那「慘了」,硬ㄠ的結局就如同閩南話的「殺雞」一般。而樂曲的移調不只是單旋律搬移,若鍵盤和聲道行不高的教師,真不知如何「下手」,令人懷疑音樂教師一職如何「矇」來的? 三、不知「發聲」這一碼事的重要性:上音樂課的最高宗旨,在於讓同學因歌聲而陶冶身心,而紓發情緒,音樂教師應高手段的做出耳鼻喉醫生做不來的事──把同學好的聲音引導出來。假設音樂課的情境是在「恫嚇」、「恐懼」裡,哪來的「好」的樂音。嚴重的說,一般的音樂教師甚少為同學作聲音的練習與訓練。 四、音樂教師聽不出鋼琴「走音」:某戶買得起鋼琴的家庭,直到十餘年後必需賣掉鋼琴時,翻閱調音紀錄:一次。不知該哭還笑,也有些學校三五年不請調音師傅的,嚴格的說應該是音樂教師聽不出鋼琴「走音」了,更誇張的是音樂教師「唱」出來也是如同琴聲那不準的音。更甚者,有些學校行政人員竟說沒編列調音預算? 籬笆外的人常說:音樂課唱歌、欣賞音樂……好快樂!是嗎?的確音樂課是要快樂的氣氛,是建築在專業基礎上的快樂,而不是嬉鬧、胡鬧型的快樂,假如音樂課只是播放一張CD或DVD,就如同一位沒有擔當的主管只管蓋那顆章,不如派一位工友先生去蓋即可,音樂教師專業的壓力不為外界想像的那般輕鬆,除非是一位不「專業」的音樂教師。 (本文稿費捐大同之家幼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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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人士也應守法
導演柯一正、陳玉勳,作家駱以軍等人,因發起反核活動而在凱達格蘭大道進行「快閃」活動,而遭檢察官約談。藝文人士則紛紛批判政府太白目或沒救了。 事實上,藝文人士跟一般人有表示反核不反核的自由,但也應和一般人有守法的義務,不能因自己是知名藝文人士,就自認為了不起,而認為警方或檢方的動作白目或政府丟臉。 先不說他們的活動有沒有事先申請的合法問題,在車水馬龍的凱道,集體「快閃」躺在地上,不僅對自己生命有危險的可能,也容易會造成路上車輛的混亂和安全問題。馬路如虎口,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要「快閃」何不在中正紀念堂廣場或車站大廳呢,自己有觸犯了公共危險罪的嫌疑,還要罵政府白目,不也是顯示自己很白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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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把小孩當成出氣筒
身為3個小孩的媽,我必須承認,我真的真的很想打小孩,當他們不斷的無理取鬧,哭鬧不休,當我輕聲細語轉為高八度的大吼大叫,當觸犯「我」這大人所訂的原則,當小孩重複已告誡多次的錯誤行為,一而再,再而三的屢勸不聽……,然而我卻怕只要開始拿棍子用「打」來取代所有教養的方式,從此教養變成管教,有效的方法變成一種,我也害怕打小孩成為自己情緒發洩的工具,或控制不好變成歇斯底里。 我一直在質問:小孩被打後就會乖乖就範,是因為明白道理而願意接受教誨?還是害怕棍子打下去的疼痛?真的要打嗎?打在兒身,傷在我心,痛在心坎裡。 小孩在成長過程當中,不斷的模仿大人的身教與言教,並且包含父母的一舉一動更是小孩模仿的原動力,記得有段時間我是這樣管小孩的:「小明快閉上眼睛睡覺,不然我就拿棍子打你」,「小白玩具快給我收一收,不然媽媽把玩具通通拿去丟掉」,「小偉快來吃飯,不然媽媽改天不帶你出去玩喔,「………,後來當我在罵小孩時,他們會對我說:「你再說我就打你喔!」,「你給我出去外面睡覺!」,「我要把你的手機用壞掉!」,這些話聽到我耳裡,除了難過還有更多的擔心,小孩怎麼會說這種話,害我的心好痛。 想了很久,原來問題出在自己的身上,當大人用正面字眼表述或用威脅的方式跟孩子說話,往往他們就很快學會同樣的思考模式,於是我開始學會另一種表達方式,「小白你今天很棒,飯飯吃很多,來吃一點水果;小明飯飯吃完等一下帶你們去坐車車,小偉你今天表現很好,等等給你一些獎勵」………,我也開始練習說話前先思考,這樣的說法能達到我要的目標嗎?怎樣說才知道爸爸媽媽是愛他們的,可是他們的行為是需要改善的,不斷的自我改進,同時,發現小孩也因我的變化而慢慢的改變了,我們的關係不再【緊繃】,不再動不動一方怒氣沖天了,另一方大吼大叫的哭鬧,小朋友是天真無邪可愛,其實是可以好好溝通的。 爸爸媽媽請不要將「嚴格管教」、「打罵教育」畫上等號,或將愛的教育視為放縱,這中間的教育方式,想必有許多可以再研究,再努力的地方,當你抬起手打小孩之前,請先想一想吧!打在兒身,疼在你心,你捨得打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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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陪你們練琴是快樂的事
今年的四月份一件意外的事件,讓筆者當上金湖青少年國樂團-家長後援會的副會長。 自女兒加入國樂團以來,筆者鮮少去關心國樂團的事情,只做一件最簡單的事是接送女兒去國樂社。會長說︰「中途接手這一屆的家長後援會-會很難做」。對於家長後援會的運作或會務完全不瞭解且是超陌生的一件苦差事,也許是以往家長後援會有名無實,沒運作。如何讓後援會運作該怎麼做讓筆者陷入苦思。 四月份上工的第一天,筆者與國樂團的孩子們正面溝通講述後援會開始運作的一些想法、做為時;當場就有二位孩子向我嗆:我要退團。筆者毫不猶豫回應一句:要退團的現在就出去,不然就給我安靜坐好。武俠小說裡的見招、拆招、解招也許就是一帖良方,這也是後來筆者在擬寫家長後援會規約退團條款的靈感起源;每一規約條款是因應當時發生的情節造就而生的,目的在於預防。尤其是一些課堂上嘀嘀咕咕、愛講話、學人講話;作表情;斜眼瞄人,吐舌頭、翻白眼;騷擾他人學習的學生。家長過度反應的,這一條款也許能讓家長多為孩子們著想,不要意氣用事,壞了孩子的學習之路。學習一中斷,要續接會產生落差,對整個樂團有著不利的影響。 家長後援會既然要實質運作;必需能將一些會務通告,讓家長們收到信息。家長後援會除了文字書面通知,後援會也利用部落格、臉書、電子信箱等方式來與家長和孩子們聯繫。這兩個月來一直叨擾各位家長,請各位家長能體諒。一切是為了孩子們好。 五月十七日大豐心.金門情。交流演奏會是孩子們成軍三年以來第一次校外正式表演,面對目前國內頂尖數一數二的國樂演奏團;筆者心情是忐忑不安的,因而在五月九日起中午十二點~一點二十分陪孩子們做自我加強練習,看著你們在進步,其間黃光佑老師、顏蔚老師嚴格的指導,讓我們家長們深具信心,家長後援會跨出了第一步。後援會感謝石媽媽在演奏會上給我們後援會的家長和孩子們鼓勵、打氣。更要感謝樂團指揮黃光佑老師及他的團隊耐心教導孩子們,給孩子信心與表演的舞台。 五月二十八日是金湖國小國樂團成果發表暨基礎C班招生演奏會。感謝翁校長在演奏會尚未開場前來為孩子們加油、汪主任及全校師生的支持,這是家長後援會第一次的招生運作,家長後援會有太多的進步空間,要家長後援會努力去做。當天筆者心情是很浮躁不安的,因為是各組樂器演奏,孩子們自己同組伙伴研議自選的曲目。在孩子們鮮少有表演機會表演的情況下,可能會過於緊張﹝凸槌﹞,演奏時會﹝掉漆﹞。在黃老師的指導下終於圓滿結束這一次的成果發表暨招生演奏會,其間有家長還帶著小朋友來報名讓筆者心中的一塊巨石終於卸了下來,演奏會上黃老師及葉老師也分別下場演奏,現場掌聲及笑聲連連…。孩子們看著你們在進步,中午陪著您們練琴讓我在二點後用餐也甘之如飴。 六月份鳳凰花開時節也是畢業典禮上場表演的時刻,我也只能陪你們到畢業典禮的演奏會結束。在這個當下後援會組織必須運作下去。這一屆的任務也必須交棒下去,筆者將轉換為後援會的志工,期望孩子們在新的會長…等幹部的帶領下能自發性鞭策自己更精進。 各位家長們就整個金湖學區而言,相較其它社團,國樂團是一個有願景的社團之一;來此教學的老師們是很好的榜樣,與其讓孩子們假日守著電視和電腦;不如讓孩子們來國樂團學國樂,音樂陶冶性情,讓您的孩子更專注。樂團需要家長投入與支持,家長們不要找藉口和理由,再沒時間,也要抽空來看您孩子們的表演。歡迎孩子們加入國樂團,想加入國樂團的孩子們,可隨時到國樂社報名。 (作者為金湖青少年國樂團-家長後援會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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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可以把核廢料建置在烏坵
打離島歪主意,一直是中央政府在處理核廢料,苦無對策下的另一種選擇,慶幸的是我們生長在民主社會,講法崇禮。2004年正式實施《公民投票法》後,該法保障中華民國國民舉行公民投票直接決策的權利;爾後,地方政府之施政只要涉及違反人民權益者,在無正當理由下,皆不得強迫其人民服從,否則人民將得以公民投票加以否決。當初立法宗旨對人民係有益的,但欠缺周詳,《公投法》第二十六條指出:「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不難發現,地方性公投須以縣(市)為單位,但如果把此一法源,當作政策公投行使的依據,將會產生下述幾項問題: 一、多數宰制而產生的不道德行為 以目前金門縣五個鄉鎮,總人口數約十萬七千餘人,來代替所屬烏坵鄉五百七十二人決定是否同意把核廢料置放於烏坵,等同「多數暴力」,又稱作「多數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即將立場與利益固定明確之多數人意見或決定,置於少數人或持異見者利益上。以現階段處境,中央基於《公投法》,極欲將核廢料議題交由金門縣本島縣民投票決定,烏坵鄉少數弱者對此議題的態度確遭忽略,這是民主制度濫用下最大的反民主悖論。《論語》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像此種多數強加意志在少數的非道德行為,基於公益,只要有良心的公民,都應將予以遏止與反對。因此,基於制度上非良善,人性上非道德,對此一公投政策都應予拒絕,方得遂正義伸張之功效。 二、破壞使用者付費原則 長期以來,烏坵鄉居民在島上,交通不便、民生困窘不說,所使用之電力為國軍所提供,皆未使用台灣電力公司之電,何以該成為台電核能政策下之犧牲者?又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五個直轄市,對於台電之依賴勝過其他縣、市,因此,比起烏坵鄉,設置在台灣本島不是政府奉行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理念下效率與效能之展現?如果安全無虞,且對於設置與運輸成本皆能有效降低,不是企業型政府的最佳公共工程典範嗎? 三、人本主義下之同理心 烏坵鄉長陳興坵曾表示:「反對在烏坵建置核廢料儲存場,必要的時候一定誓死反抗到底,表達永保烏坵決心。」身在核心非邊陲的金門本島或台灣的居民,徜若能設身處地站在陳鄉長或烏坵鄉民為保護家園免於毀之一旦的心理,應更能深切體會其愛護鄉土家園,以及對於未來徬徨無助的感受,因此,對於鄰避設施之處置,應當站在利害關係人或政策犧牲者角度為之設身處地著想,在無人願設在自家後院情況下,台灣本島人民不願意,烏坵鄉民當然也不願意,所以,應給予適當尊重、並充分表達意志的機會,才不會倒開民主之列車。 四、《憲法》對離島居民權益保障 《憲法增修條文》明訂:「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試問:中央政府對烏坵鄉投入哪些建設?在醫療資源匱乏下,又對島民作了哪些照顧?另外,針對烏坵鄉民權益的保障,又怎能放任《公投法》以縣為單位,由金門縣民決定烏坵鄉民的未來,畢竟金門島離烏坵島有七十二海里遠,況且烏坵本屬莆田縣,兩方原係不同生活圈的兩座島嶼,互不相干。地方性公投的制度性設計缺失,難道非得由孤島烏坵的弱勢鄉民來承擔?然後,再由金門縣民背上不義之名。 五、國防戰略的特殊考量 島上戍守的官兵與陣地部署密集,在兩岸關係撲朔迷離之際,基於防衛性任務,不可能因為設置核廢處置場而撤離,徜若強制設立,這些官兵基於安全及健康考量,有誰願意與核廢料比鄰?另則,小坵嶼距中國大陸最近點的南日鎮鷺鷥嶼,只有九浬多遠,中國人民解放軍經常在附近演習,如又在小坵嶼設置核廢料儲存場,則將平添凶險,一旦發生戰爭或核能安全事故,對週圍的金門島及中國大陸之影響巨大,不可不審慎評估與預防。 上述,從制度面、人性面與正義角度出發,目的係在喚醒縣民不要被一時之利給矇騙,貪圖鄰避設施給予地方的回饋金,而成為多數暴力的共犯。 再者,就風俗民情與地理位置而言,烏坵鄉早已與金門縣民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在一九五零年代國共戰爭的摧殘下,兩地居民都是吃蕃薯長大,且有著革命感情,對於烏坵鄉將來的發展,我們的胳臂豈能向外彎。因此,在手足之情使然下,絕對不能因為中央沒骨氣,而讓金門縣民背上不仁、不義的醜名,他日舉辦公投,你我都該群起反對,伸張公義。 (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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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嚴﹐才去美國旅遊
最近看報,說政府暗示,今年十月,我們或許可獲得美國觀光免簽證。 想想政府最近幾年來外交方面的最大政績,就是免簽證國家從四十幾個國家,增加到一百多個,方便了我國國民赴國外旅遊的方便性,也節省不少簽證費用,而最重要的是,我們中華民國台灣的護照,顯得有價值又有尊嚴了,據說,台灣護照的黑市價值,是中國大陸護照的兩、三倍,就是這個原因,這雖不是甚麼值得驕傲的事,但也算是我們打贏大陸的一件事了。 政府表示我們不久的將來,可以獲得美國的免簽,筆者特別有感觸,因為除了二十七年前因公到美國一趟外,這二十多年來,筆者去過加拿大及日、韓、歐洲等國旅遊,但是就不去美國,因為既麻煩又沒尊嚴嘛! 大家都知道,赴美國辦簽證很麻煩,在電腦填表格,耗時良久,又像身家調查一樣,祖宗八代、大小事情都得填寫,稍一遲疑,電腦就中斷得重來。填完表格,還得預約親自跑趟AIT面試,據說生手填答,最少要花兩小時才能完成。 然後又要花四千多元去AIT餐風飲露排長龍接受AIT官員盤問。天!我們要去你們國家旅遊消費,增進你們觀光收入,還要接受你們嚴格審問祖宗八代的事情呀?真是沒尊嚴呀!幾個月前,小女兒任教的高中,一批學生前往德州交換學習,女兒幫學生在電腦報名簽證,幾位學生而已,來來回回竟耗去一星期才辦完線上作業,因為只要學生父母親有一項資料不知道或填不完整,就無法進行下去,非得回家查清楚或補好資料才行。好不容易電腦資料全部填好了,又得擇日租好遊覽車,將學生集體送到台北的AIT,親自接受AIT官員的詢問,真是耗時良久的,如果是花、東地區的民眾,豈不更要花更多時間和金錢的? 所以,這二十年我根本就不去美國觀光旅行了!咱們去殷勤來推銷觀光的日本、韓國等地旅遊吧!只要帶著護照就可出門了。 這就是我不去美國旅遊的關係,相信也是國人赴日本旅遊人數遠超過赴美國旅遊人數的原因。 台灣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候選國之一,總算是美國人想通的一件事情了:台灣人經濟能力和旅遊素質,已是你們必須重視我們尊嚴的時候了,要想開發台灣到美國的觀光人數,就要早點免簽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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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馬總統「喝采」
這不是馬屁文,是以「漫罵」小馬哥為開端! 520總統就職大典日,小馬哥在風雨飄搖中發表的就職演說平淡無奇,毫無令人驚艷之處,天降雨點對稱著所剩二十餘趴的民調,也似乎反映著舉國上下人民的心情,民眾更關注的焦點集中在遊行隊伍的罵聲,這股「漫罵」來自近期累積對「文林苑都更」、「美牛開放進口」、「油電雙漲」以及在政、黨、學、民間吵得沸沸揚揚「復徵證所稅」案的不滿。 總統堪稱全臺灣最難為的工作,難在於臺灣族群的「分裂」、難在於臺灣人民的「聰明」、難在於臺灣所居世界經濟的「地位」。從民國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政府遷臺期間爆發的美麗島事件,歷史造成許久不散的本省、外省人情節;七○至九○年代的經濟奇蹟,財富加速向財團集中,造就二十世紀貧人與富人差距的鴻溝;藍綠橘政黨相鬥的結果,不時挑起民眾敏感神經,加劇各「顏色人種」的針鋒相對;部分民選代表背後所代表利益團體的事實,亦使民眾對臺灣的民主體制失望。然而聲稱代表「臺灣人」上街遊行群眾真正的「聰明」,研判是「自以為聰明」,也許經歷過李、扁主政時期的洗禮,人民日後發現,某些時期自己是活在「謊言」之中,因而缺乏對主政者的信賴,持平而論,由於立身位置「高度」不足,以及缺少必要的「資訊」,使我們難以綜觀全局,而後評判事物本質的是非,據以研擬適當對策,在未認清事物本質前,即枉下斷論漫罵,其理性程度已值得商榷,遑論「真聰明」。臺灣不過是個二千餘萬人口的蕞薾小島,挾其特殊地理位置,國共戰爭後得力於美援支持,輔以臺灣人認真打拚、精工變巧、勤勞節儉的個性,屢在世界經濟巨輪中占有關鍵地位,成就臺灣屬世界出口順差高、外匯存底高、人民所得高、貧富差距低(九○年代以前)、失業率也算低的已開發國家,也正是這個「地位」束縛了臺灣現在的發展,為了促使產業持續升級、維持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並提供足夠就業機會,臺灣必須時時受制於出超國的政策、優惠稅制或特殊協議所左右,施政難度因而提高,在這樣難為的背景下,我們來談談遊行群眾「千夫所指」的漫罵事件吧! 關於「文林苑都更」案,我們支持王家人守家衛園的精神,因為憲法同時也所賦予每個你我居住遷徙以及財產自由,但我們也不得不深思,政府並非完全「剝奪」王家後代的自由,而是在兼顧另外八十幾趴同意重建人自由及考量整體城市美觀的前提下,強制「妥協」王家人的自由,但在媒體大肆渲染:建商因而賺了多少錢、政府又犧牲民眾權益圖利財團、多少懵懂學生跟著紮營抗議的負面報導後,相信大家都已經被模糊焦點了。 關於「美牛開放進口」案,我們嚴正反對進口瘦肉精,因為這些化學毒質對人體造成的負面影響甚鉅,但平心而論,美國占臺灣出口總值在2011年約12%,臺灣的國際地位、經濟貿易及外交成敗,很大一部分必須倚靠這位「世界老大」的肩膀,尤其於2007年起在WTO基礎下所開啟與美國的貿易投資協定(又稱TIFA談判),已延宕五年未有進展,面對如南韓等亞洲新興後起之秀威脅,臺灣已未能如九○年代前在亞洲一枝獨秀,未來經濟前景堪慮,把問題極端化思考有助辨清本質:「如果今天老闆拿一塊烤好的美國牛,要求全體員工分食吃下,否則明天就不用來上班…」,在「小幅損害健康」與「保住飯碗」間,相信大多數員工可能選擇後者,片面破壞與美國的和協,短期看來得到了尊嚴,長期則可能失去更多的國際地位與貿易機會,最終增加的將可能是國內「不用來上班」的失業人數,但即使開放進口美牛,真實的情況也將好得多,首先,由臺灣的肉品業者高掛「本店禁用美國牛」顯眼招牌以吸引顧客上門,可窺臺灣人民對健康的意識,強烈主導著業者選擇食材的種類,其次美國並不能像「老闆」那樣硬幹,「吃不吃」這把關鍵鑰匙掌握在民眾的手裡,我們深信:美國可以強迫政府開放進口,但絕沒辦法強押臺灣人民吃下口! 關於「油電雙漲」議題,從自己口袋多掏錢加油、付電費真不是件令人高興的事,更令人氣憤的是物價又可能藉機漲價大發災難財,但讓我們理性做兩個簡單的分析,其一,臺灣是個天然能源極度缺乏,而須自國外進口原油以提煉汽、柴油供民眾使用的地區,但這個地區的油價竟然比某些產油國的油價還便宜!而電價在亞洲國家也與最便宜相去不遠,這真實上演在臺灣的神奇戲碼並非魔術,而是前朝扁政府為討好選民「凍漲」油價、以及前前朝李政府在1998年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訂下25年由臺電公司「高價保證收購」民間電廠發電契約,以致國營事業大幅虧損而須靠政府「補貼」以維持營運的事實,但扭曲現狀的補貼可能永久嗎?變相補貼財團的油價真的不用民眾買單嗎?這正是要討論的第二個問題,民眾除了「自己口袋」,其實還有另一個「隱形口袋」,多數民眾每年工作受薪都會「存」一部分資產到這個隱形口袋-「政府稅收」,雖然主控權不在我們,但在整個社會環境需要用錢的時候,這個口袋就發揮作用了,由於口袋不在自己身上,所以感受不到他的確實存在,目前變相補貼,代表全體民眾放在隱形口袋的錢被濫用,未來口袋的錢少了,將排擠到其他如教育、國防、健保及社會福利的支出,不省點用,屆時想要享受更好的諸如老人年金等退休福利,那就再從我們或我們兒子、孫子自己的口袋拿錢出來加稅吧! 關於「復徵證所稅」案尤其令人弔詭,今年三月十五號由財政部號召學界、民間代表成立的財政健全小組,經初步決議復徵版本送經行政院稍加修改,已於五月十一日經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通過付委審查,依目前版本之個人(散戶)部分,每年「只針對」從股市中賺到「四百萬元」價差以上之民眾課稅,放眼世界,中國人雖然好賭,但並非全臺灣人都參與政府做莊的公開「賭市」,而有能力從其中每年賺取四百萬元「天文數字」的股民,據財政部統計不到九百萬實動戶的1%,明明大多數人都非被課稅對象,卻吵得最兇,如果說每年辛苦工作賺個八十萬要繳稅,而透過股市每年賺到四百萬卻無須納稅,如此邏輯似有不公,市場散戶的恐懼在於擔心將被課稅的中實戶、大戶落跑,以致市場崩盤,個人在股海沈淪累積也小有經驗,資本市場受政策面影響的起伏時有,指數最終仍將回歸至該地區「投資環境良窳」及「企業獲利是否持續成長」的平衡點,證所稅的衝擊將是一次性的心理反應,長久來看市場終將回歸基本面,如果臺灣的企業能持續在世界各地區賺錢,即使要繳點稅也嚇不跑「嗜錢如命」的外資、法人及自營商,故針對資本利得中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方案,是小馬哥落實公平正義的第一步,主要目的並非增加稅收,而在縮小貧富差距,於建立社會安詳生活環境的過程中,民眾經過比較的痛苦感受也將逐步降低,復徵證所稅只是個開端,之後的資本利得稅還有不動產的實價課稅方案即將出籠,請拭目以待。 綜上,統合國家財政、各方利益及人民期望的完美政策,基本上並不存在,改革初期的陣痛在所難免,在小馬哥改革施政期前,如果能少一點官僚「依法行政」的悍氣,多一些對各相關部門與民眾有效的「溝通」,更多理性的民眾應該是能諒解接受,進而減少不滿的聲音,言猶在耳,小馬哥當選之後曾說:「長久以來臺灣有許多事需要做而沒做,在沒有連任壓力以及未來兩年內沒有重要選舉的時刻,現在正是改革時機」、「對的事就要堅持」,公務界一直存在劣幣逐良幣現象,「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不做這些被罵到臭頭的改革,小馬哥還是可以爽爽的當四年太平總統,如同前扁總統所說:「我就是選上了,啊不然你是要怎樣」,在政壇烏煙瘴氣、施政花拳繡腿、民代短視近利,只想著自己口袋的政治環境中,天佑臺灣能有這麼一位清廉、肯擔當、有遠見、願以自己政治生命為賭注換取未來人民可能幸福的領導人,當大家在漫罵目前轉型陣痛的同時,也為他的道德勇氣來點掌聲吧!(作者為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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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學子視力須從根救起
根據不久前教育部公布統計數字顯示,小學一年級生罹患近視比例占百分之十,小學六年級生「視茫茫」者比例更超過一半,這個統計數據令有識之士震驚。我國已成近視王國,舉目皆見四眼田雞。甚至有商店招牌寫著「近世進士盡是近視」,雖屬行銷噱頭,描述這一奇景入木三分一針見血。學齡青少年罹患近視比例更高達九成,在世界各國名列前茅。 記得30多年前,筆者的兩個兒子到小學快畢業才發現得了近視,但今日學童從七歲起就已有一成是四眼田雞,這個趨勢令人怵目驚心。學子罹患近視人數比例隨求學時間飆升。情況已經嚴重到連我國空軍都不容易招到足夠的視力合格青年擔任戰鬥機飛行員,以致出現空有戰機但卻缺人飛的現象,近視不僅已成為另類國病,甚至已有危及國防之虞。 罹患近視係由於長期近距離從事損傷視力的活動,使眼睛缺乏休息所致,尤其是打電動玩具、使用電腦、電視等家電製品,甚至長時間上網,凡此皆會助長學童視力惡化傾向。 有些學生家長缺乏視力保健基本概念,誤將假性近視當成真近視,當子女眼睛不舒服或看不清時,不去向專業眼科醫師求診做視力檢查,卻找眼鏡行驗光師配眼鏡,反而弄假成真,導致近視度數增加更成為高度近視,高度近視將增加日後眼睛出現病變甚至造成失明危險的機率。 戴眼鏡使生活周遭一片矇矓,必須隔層玻璃看世界,為日常生活帶來許多不便,吃熱食時一片霧茫茫只是家常便飯,雖然現在可配戴隱形眼鏡或透過雷射手術矯治,但所費不貲不說,隱形眼鏡若不經常消毒會出現角膜炎損害視力,雷射手術也可能有失明的風險。 眼睛是靈魂之窗,所以學童宜從小注意視力保健預防近視,避免長時間從事損耗視力活動,每隔一段時間就應給予眼睛適度休息;學校要落實追蹤矯治學童視力定期檢查,切莫流於形式;家長也應多為孩子的視力著想,找合格的眼科醫師檢查,保護下一代視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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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作假帳令杏壇蒙羞─大學教授要有更高的倫理自覺
近來大學教授涉嫌挪用與研究計畫內容用途無關的發票作假帳,報銷研究計畫經費公器私用的新聞炒得沸沸揚揚,涉及大學教授多達四五百人,涉案者更不乏知名公立大學如臺灣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大學等歷史悠久名校的教授。這三所國立大學可說是我國政界與官界、學術界的主要精英養成所,這些納稅人高薪供養的學術精英竟然如此罔顧公私分際,假公濟私中飽私囊,令繳稅供養的大多數納稅人包括筆者咬牙切齒。 某些貪婪的大學教授為了領額外的政府補助,用助理們所張羅來的發票巧立名目核銷,這些補助原本是獎勵性質,讓教授在教學之外從事研究,既屬獎勵性質,政府相關部會審核時就應嚴格把關,避免淪為沆瀣一氣蠶食鯨吞公帑的高等教育共犯結構。 某些教授在申請研究補助款時,常會便宜行事以少報多,為求截留政府部會補助款移作他用,只好請助理們想辦法來找更多發票將金額填補缺額。這就是我們看到教授為何要去找發票銷帳的主因了。 投身教育和學術研究是良心事業,不是沽名釣譽和發財捷徑。申請政府機關研究補助,原是非常榮耀的事,卻在這個制度下,養成了不擇手段造假作帳的歪風,教育部長蔣偉寧與行政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表示,用假發票報帳,不管用途是否正當,都不應該。如何使補助制度更具彈性,切莫動輒入人於罪,對提升國內學術研究風氣,會有更正面的意義與價值。反觀前述這三所國立名校校長為教授們找下台階辯解的說法令人大搖其頭。 筆者要提醒這些學者,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對基本的道德與研究倫理比一般人更要以高標準自我要求,老師是學生的言行榜樣。老師都帶頭作假積非成是,日後助理或學生也成為教授時,這種不良風氣日積月累,甚至用這一套來教育他們的助理與學生,豈非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接受納稅人高薪供養的大學教授不能只管研究,對於基本的大是大非要比一般人具備更高的專業倫理與言行道德標準認知,不可只知道為自己與學校搶研究計畫,罔顧教育學生研究倫理,對社會公眾更是負面示範。專業知識必須以良善為出發點,否則這些國立名校縱使擠進世界排名前一百的大學之列又有何意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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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壟斷生死的權利
李建興係巢湖師範大學,交換來台之陸生,在人社院幾面之緣,我們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範圍小可以小到聊金門用大陸砲彈作成的「菜刀」,大可以大到中國大陸對世界經濟將造成何種影響,有時難免對自己不同論證立場,而爭個臉紅脖子粗,但君子之交,崇禮尚法的美德,確立了他回陸後,人品修養最佳典範。 台灣的民主一直是國人的驕傲,無論旅行去到世界各地,都以此為榮,無不贊頌與宣揚;當然,有朋至遠方來,在經濟上我們可能略遜中國大陸一籌,但我們民主制度確是值得令人稱羨的,在一次宿舍聚會上,您喜歡台灣嗎?下次還會想再來嗎?建興答:「非常喜歡,下次一定要帶爸媽來看阿里山日出與日月潭美景。」在台灣比較自由還是中國大陸?建興答:「當然是台灣。」所以,《憲法》對我人民保障天賦的生命權與自由權,不得任意剝奪,難道你們沒有嗎?建興:「有,我們當然也有。」OK,那你敢去中南海對胡伯伯上諫言?建興:「不敢。」建興又回:「那你敢嗎?」電視媒體上,凱達格蘭大道只要經申請,常有人示威遊行,帶狗、帶貓、帶牛、騎馬的都有,當然「敢」。在八零年代,中國實施「人口節育政策」,就是一種違反人權作法,在台灣,絕對不會違反天賦,逆民而行,國家重大政策一定要以民為優先,建興:「真羨慕你們的自由,但我在《公民議報》第498期,2012年4月20日,看到一則您發表的文章《不要把核廢料放在我家後院》,把核廢料放在烏坵,而由非烏坵鄉民的金門縣民,透過民主方式,直接來決定他人生死,此種多數暴政下的民主,又與人口節育政策忤逆人權有何不同?」 建興專業是教育學,但他對台灣政治研究的興趣與知識,連筆者都自嘆不如。上述的政策對談,喚醒了我們,當「制度」與「人權」相悖之時,該如何取捨? 一、制度下的犧牲者 《公投法》第二十六條指出:「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在地方性公投須以縣(市)為單位下,由人口數十萬七千餘人的金門縣,來決定五百七十二人的烏坵鄉,多數暴力的手段,借由直接民主之實,就等同在剝奪五百七十二條生命,此種制度性缺失,難道要由烏坵鄉民來承擔? 二、人權被視為普世價值 台灣最引以為傲的就是民主,而民主最重視的就是人權,如果連基本生命權都無法享受到保障,試問與獨裁體制國家有何不同?倘若少數生命或利益的犧牲,可以完成台灣本島幸福之大我,則人權將不可被視為普世價值,因為同樣拿中華民國護照,卻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及迫害;且將來該如何教育下一代?因為烏坵鄉民命該絕,還好上天庇佑我出生在台灣本島,使之免於遭受家破人亡,把核廢料放在家後院,此一政策的危害。 三、中央陷金門縣民於不義 國民黨在去年2012的總統及立委二合一選舉中,在104人有效票中,攘括八成多烏坵鄉民的選票,尤其是總統大選更高達九成之多,在島民忠心的期盼下,卻選出了一位棄鄉民於不顧的總統,把權利交給一個不在同一座島嶼生活的金門縣民來作決定,請問有哪一位負責任的國家元首會有如此作為?萬一,如果公投成功,將來產生的環境、安全與國防問題,等同將所有罪過,全部歸咎在金門縣民身上,陷金門本島居民於不義。 四、制度背後的那位無影者該是時候出來面對問題 《公投法》如果違反人權,適不適用?該不該修法?以保障政策犧牲者之生命權,此些問題,人權團體、行政部門、立法機關與利益團體,應責無旁貸。針對未來區域性公投是否設限,且在時間上該否有侷限性,方不致因多次舉辦,而造成政治動盪與割裂,趁現在正好可以檢討與修正,才可確保民主制度更加完善、體制更加健全。 常言道:「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恐怖」,只有國家才能擁有合法壟斷生死的權利,一項錯誤政策等同斷了人民生死,且政府是行政權的執行者,一項政策的運行,從問題的確定、政策規劃、合法化、到執行與評估,歷經各項階段,唯有找出正確問題,方能避免唐恩(W.Dunn)所言之「第三類型錯誤。」希望台灣民主制度可以永保人民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