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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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對話 集思廣益 金門人有智慧處理垃圾問題
前一陣子由於地區垃圾暫時無法運送台灣處理,導致新塘垃圾掩埋場垃圾堆積如山,引起民眾關注,好不容易取得台灣本島縣市答應協助處理後,最近又因為環保局自3日起實施各鄉鎮垃圾運進新塘垃圾掩埋場時,要進行二次檢查垃圾是否分類,連帶使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的垃圾車收垃圾時,進行「破袋檢查」,引發不小議論。 垃圾人人討厭,但垃圾也是人類製造出來的,垃圾處理問題真的是人類的共業,如何有效處理垃圾問題,也是對政府、社區、人民的共同考驗,以金門最近出現的相關垃圾問題為例,自9月3日起,金門實施全面性垃圾分類政策,除了落實環保,這也是配合台灣本島焚化爐作業規範的措施,顯見這些問題的背後,其實環環相扣,只要源頭沒有處理好,就會衍生一系列的問題。 玉珍身為縣議員,充分感受到民眾對垃圾處理問題的關切,因此日前在個人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KinmenMyLove/拋磚引玉,沒想到引起許多民眾參與討論,有許多朋友提出的意見很具有建設性,值得相關單位研議參採。 針對垃圾問題,最重要的就是從源頭減少垃圾量,以金門地區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落實垃圾分類,做好資源回收,但這需要一個宣導與教育的過程,期許環保單位、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各社區自發性的落實環保,從源頭減少垃圾量。 除此之外,由於金門的地緣位置,我們還必須有效減少從對岸來的「海漂垃圾」,這還需要縣府加強與對岸溝通,協商出可以有效解決的方案。 垃圾分類引起的不便,應該可以透過宣導、溝通解決,然而,玉珍更擔心的是,長遠來看,金門的垃圾問題,還是必須有一個根本的解決方案,這雖然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問題,但玉珍認為這也是一件不容我們迴避的問題,為了金門的永續發展,為了我們的後代子孫,確實值得大家好好討論一下。 玉珍以為,要處理金門的垃圾問題,除了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外,不外採取以下幾種方式:繼續商請台灣本島縣市處理、與大陸研商代為處理的可能性、興建焚化爐。 麻煩的是,這幾個方式,也都有各自的問題,簡單分析如下: 一、請台灣本島縣市處理,除了所費不貲(目前是每公噸7000元,以1萬3千噸,需花費9千餘萬預算),也增加垃圾運送的里程,更麻煩的是,此舉還是要拜託本島願意處理的縣市處理,可以說是操之在人,只要對方不願意,就會出現金門垃圾無法處理的情況。 以此次高雄市政府開出的條件為例,就是附帶要求金門縣環保局必須回運底渣(每處理1公噸垃圾,回運1.76公噸底渣),才願意繼續替金門焚化垃圾。 二、與大陸研商代為處理的可能性,此舉或有成功機率,但也有轉運的里程與處理成本問題,更重要的是,仍然必須經過兩岸協商機制,基本上也是操之在人,變數太多,處理曠日廢時。 三、擇地興建焚化爐,這個方式的優點是可以有效解決垃圾處理問題,自己的垃圾自己處理,不必再看人臉色,棘手的是,可能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地點,玉珍提醒,一旦決定這樣處理,務必要注意決策程序,以增加民意的支持。 總而言之,垃圾處理問題,是人民關心的民生問題,但同時又是一件兩難的政策抉擇,需要透過更多的對話,找出一個最大公約數,玉珍詳細看了民眾的發言與建議,深深覺得金門是可以理性討論公共政策的,我深信只要充分對話、集思廣益,金門人絕對有智慧解決惱人的垃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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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觀光賭場 為金門的未來留下更多可能
自2009年1月12日立法院通過《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賦予離島經公投程序興建賭場,連江與澎湖已分別進行過三次公投,澎湖先後在2009年、2016年否決,連江則於2012年公投同意,今年10月28日,金門也將舉辦金門第一場地方公投,決定是否同意興建觀光賭場。 由於這場公投將決定金門是否設置觀光賭場,我等認為賭場一事茲事體大,因而組成「金門反賭場連線」,希望結合所有關心金門前途與發展的朋友,共同阻止這場災難。 基於以下主要理由,我們反對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 一、觀光賭場是弊端遠大於利益的選擇:觀光賭場的設置是一刀兩刃的大事,或有鄉親樂觀認為觀光賭場可以帶動相關周邊產業發展,增加地區就業人口,然而,依各國經驗,無論怎麼規範防堵,只要觀光賭場一開,犯罪、毒品、色情交易也必將隨之蔓延、猖獗,金門原本質樸的民風與生活步調,勢必因為開設觀光賭場而變調,這真的是金門人想要的發展嗎? 任何公共政策都應經過事前多方評估,我們要問促賭方,究竟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可以為金門帶來多少稅收?能夠增加多少在地就業?帶來多少觀光人潮?相關數據在哪裡?政策評估又在哪裡?如果到現在都還提不出來,豈不跟畫大餅沒有兩樣?金門人為什麼要接受這樣一個副作用極其明顯,弊端遠大於利益的賭場夢? 二、馬祖經驗證明觀光賭場是欺騙離島居民的幌子:相較於澎湖的否決,連江縣則在2012年7月7日公投同意在當地興建觀光賭場,自從2004年1月2日《公民投票法》通過實施以來,台灣已經進行6次全國性公民投票與4次地方性公民投票,馬祖博弈公投是唯一一次獲得通過的公投。當年促賭方為了爭取馬祖人的支持,替觀光賭場編織了許多美夢,宣稱賭場可以吸引觀光人潮、增加就業機會、挹注地方稅收、縣民還能參與賭場分紅,甚至宣傳未來連江縣民每月可以領取數萬元新台幣的福利金。 然而,此時此刻,離馬祖通過博弈公投已超過5年,但馬祖絲毫沒有任何興建觀光賭場的跡象,主要原因是執政黨並不同意制訂「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專法,因此就算公投過了也沒有實質意義,至此,煞有其事的觀光賭場公投,無論法制面或執行面都已證實是欺騙離島居民的幌子,金門人要像馬祖人因公投通過而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或是學習澎湖人勇敢向賭場說NO? 三、賭場公投凸顯中央缺乏整體離島政策:賦予離島經公投程序興建賭場,係馬政府完全執政時的國家政策,然而,目前的蔡政府又是完全不同的光景,做為一個高度爭議的公共政策,離島居民對觀光賭場難免針鋒相對,但無論對觀光賭場意向如何,金馬澎居民都應該理直氣壯的問問輪流執政的藍綠兩黨:你們真的在意離島發展嗎? 我們要求朝野正視離島的發展困境,我們譴責朝野不負責任的要離島居民自己決定一個風險極高的政策,我們嚴正要求政府適時廢止離島建設條例10-2款,亦即俗稱的博弈公投專章,並提出真正適合離島尺度與發展定位的政策藍圖。 最後,儘管觀光賭場從法制面與執行面都有諸多問題,但由於賭場公投的立法缺漏,我們必須呼籲金門鄉親千萬不可掉以輕心,依照《離島建設條例》授權的博弈公投,不同於其他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投採取的「雙二一門檻」,即將於10月28日進行投票的金門觀光賭場公投,只要同意票高於不同意票,就視為金門人同意在金門設置觀光賭場。金門要如何發展,不是不能討論,但觀光賭場不是金門人要的選項,我們誠摯地邀請全體金門人,仔細思考金門應該有怎樣的發展,勇於表達自己反對觀光賭場的心聲,並在10月28日為金門的未來投下神聖的反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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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違反行政中立
金門即將舉行博弈公投,這是依據離島建設條例及公民投法,由民眾針對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所連署發起的公投,公民投票目的本來是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化解政黨爭執與社會歧見,是憲法所保障國民行使直接民權,表達金門民眾的想法及決定,外界實應樂觀看待。 對於是否開放博弈,各界看法不一,本可預期,但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不可干預民眾投票行使。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即明確規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但福建省政府秘書長翁明志,日前不但出席反賭人士的集會,更誇言代表中央政府,如此明目張膽違反行政中立,以公務人員身分試圖影響金門民眾公投之行使,視法令於無物的行為,令人瞠目結舌。違不違反行政中立,不是個人主觀決定,有關單位應立即將證據交付監察院審查,如有違反行政中立,即刻彈劾、懲戒,以正官箴。 翁明志表示,他是代表民進黨政府表達反賭立場。沒人贊成非法的地下賭場,所有人都同意掃蕩嚴查,而現在舉行的博弈公投,是在政府公權力監督管理下,成立合法的賭場,而非與非法的地下賭場混為一談。如果不論合法非法,所有形式的賭博一律反對,民進黨政府應立即停止彩票發行,難道簽號碼的大樂透、威力彩、刮刮樂等,本質就不是賭博? 再者,本次公民投票是由民間發起,具名連署近七千人,代表基層的民意。公投的內容是地方自治重大政策,不涉及政黨,更無關藍綠,乃是金門民眾對於未來的生存發展的意見表達。開放博弈是一種方法,經由正反意見激盪,讓金門民眾謹慎思考,理性選擇。黨政人士的發言,除了模糊了公投的焦點,原本要以公投解決黨政之間的爭執,在黨政人士攪和下,反而激化了黨政的對立,治絲益棼。 隨著公投日逐漸接近,民間正反意見會更主動表達訴求來說服民眾,但領人民的納稅錢的公務人員,不應,更不可違法企圖影響民眾投票之行使,如果金門民眾人人都能坐領省府秘書長級的高薪,大可一派輕鬆整天說三道四,何必汲汲營營為未來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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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修法不容便宜行事
--公僕利益迴避旋轉門莫淪為任意門 銓敘部最近提出「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案,以利於政府從民間私部門延攬優秀人才為由,不僅放寬公務員兼職限制,更為利益迴避金科玉律把關的「旋轉門」條款大開善門。蔡政府的修法若付諸實施,恐將衍生破壞文官體系行政中立官箴等公私分際等諸多後遺症令人擔憂。 旋轉門條款俗稱利益迴避條款,制度設計出發點在於防弊,避免公務員利用服務公職期間累積的專業知識與人脈,為日後離開公職轉業鋪路,導致政府決策不公正,作出圖利特定人或群體等諸如此類有損公共利益行為。是以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明文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銓敘部打算修法將前揭法條文內容放寬為「離職後2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3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之相關職務。」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37號內容也強調該條文旨在維護公務員公正廉明之重要公益,而對離職公務員選擇職業自由予以限制,其目的洵屬正當;其所採取之限制手段與目的達成間具實質關聯性,乃為保護重要公益所必要,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為防止公務員因職務之便,為其往後的個人利益前提作出有礙公益行為訂定利益迴避條款,幾乎所有先進民主憲政國家法令都有類似規定。 蔡政府若修法大幅放寬對公務員的利益迴避限制,從通則性的「身分迴避」放寬為個案性的「行為迴避」,縮短當事人可到營利事業及民間企業任職的時間限制,對立足於政治中立和專業素養的政府文官體系公信力與形象傷害不言可喻。 流於嚴苛的旋轉門條款確實不利政府延攬優秀人才,但從當前台灣政治生態與政商關係互動角度論,放寬旋轉門條款卻也可能導致公務員決策更容易傾向圖利特定人或團體,卻對政府延攬人才毫無幫助,因民間優秀人才對進政府體系服務視為畏途,惡劣的政治鬥爭環境恐怕才是主因。 修法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論據,難杜輿論清議悠悠之口。公務員不論位階職務高低,均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與闡釋法令。若修法放寬公務員兼職限制,恐將使公務員不安於室,難以專注本務導致工作效能下降,更難釐清身分和決策間是否有違利益衝突官箴金科玉律,政府施政威信和執法公信力恐都將為之大打折扣。 馬前政府時期就曾有意修法將「職務禁止」放寬為「行為禁止」,卻被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強烈質疑圖利、酬庸卸任官員加以杯葛。但今日蔡政府卻提出更寬鬆、負面影響範圍更深更廣的修法版本,蔡政府和民進黨的決策髮夾彎,雙重標準至此如何自圓其說? 中立專業的文官體系是公共財,不是為特定政黨利益服務的禁臠,公務員服務法並非不能修,但蔡政府不能便宜行事,更宜審慎評估修法後引發的一堆後遺症,更切忌為一黨一己之私大開方便之門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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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警無罪的標準何在
太陽花學運成員洪崇晏等人,3年前號召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並辱罵分局長方仰寧「無恥」,後來高院認為洪是「善意」的合理評論,改判無罪。此例一開,傷害的不僅是警察,更是國家的公權力。 所有的集會遊行都有一定的訴求或理念,舉凡課綱、服貿、年金、一例一休等,都是以喚起社會關注為其主要目標之一,然集會遊行的參與人,縱經合法申請,仍不得違反相關法令,若在現場公然辱罵他人,仍應成立公然侮辱罪。今太陽花學運成員包圍中正一分局時,在現場辱罵分局長無恥、下流等語,已然是以貶抑他人的言詞,辱罵執法的警察人員,惟法院卻認為這些人的言論是為喚起民眾關注公共事務,合乎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善意合理評論原則,而判決無罪。此際,不禁讓人懷疑其認定標準何在,難道集會遊行或陳抗現場,只要是為喚起民眾關注公共事務,就可以辱罵警察,就沒有公然侮辱罪之適用嗎?警察的尊嚴及國家的公權力在此際,難道就如此微不足道? 當然審判獨立,這次的判決或許只是個案,只是,此例一開,反年金的陳抗團體、爭取權利的勞工團體,以及往後所有的陳抗團體,在陳抗或集會遊行現場,都有可能以極為難聽、輕蔑等言詞,辱罵在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人員。然而,警察是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執法若無法獲得司法全力支持,恐導致日後執法時無法確實貫徹公權力,如此一來,傷害警察事小,扼傷國家公權力所須付出的代價恐怕需由全民承擔,或許,這才是全民最不樂見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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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大停電是人禍而非天災 --政策規劃錯誤,停電必然發生
七月底花蓮高壓輸電塔因颱風過境被吹垮,當地民營電廠發電無法北輸,且近來台灣各地白天氣溫居高不下,台灣全島尖峰時段供電吃緊,台電備轉發電機組幾乎全被投入紓解尖峰時段用電需求,電力供需緊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燒天然氣的桃園大潭火力發電廠,八月十五日下午發生中油輸氣閥人為操作事故,六部發電機組跳脫,導致臺灣全島十七個城市大停電,六八八萬用戶受影響,百貨公司與辦公大樓頓時淪為黑暗悶熱地獄,金融機構與資訊網路連線作業中斷,造成可觀的經濟生產力和物資損失。縱使政府高層以往舉行的政軍兵推想定中,出現若輸配電系統因人為事故或天災癱瘓時主管部會該如何採行應變的劇碼,但政府高層還是亂成一團。經濟部長李世光事後扛起政治責任請辭,但事前曾強調廢核目標不變,公開宣示「根本不必考慮重啟核四廠」的閣揆林全依然安居其位,李世光淪為棄卒保帥考量下平息民怨的政治祭品。身兼執政黨主席的蔡總統事後雖在臉書與執政黨中常會上公開道歉,但終究無法掩飾蔡政府民進黨信心滿滿保證廢核絕不會缺電的承諾被徹底拆穿的難堪真相。蔡總統依舊重申發展再生能源是既定政策,將這場大停電歸咎於輸配電系統缺失,企圖誤導公眾認知,道歉言不由衷、不肯正視廢核後如何彌補電力需求缺口的鴕鳥心態令人搖頭。政府政策規劃大方向一開始就錯誤,就很難藉由執行彌補矯正。趨利避害是人類天性,但暴虎馮河、一意孤行的蔡政府心態令人費解。 輸配電等系統工程設計不僅要有除錯防呆機制 ,更須把人為操作可能犯錯納入系統設計決策考量,從政策執行實務面論,民進黨與蔡政府不僅輕忽預留尖峰用電時段備轉發電裕度重要性,能源政策規劃大方向錯誤,才是導致台灣發生全島大停電事故的罪魁禍首難辭其咎。這樁人禍其實是可以避免的。 唯上智與下愚者不移。某些對非核家園堅信不移的政治人物或意見領袖聲稱「把核電廠全部關閉電力仍夠用」,他們誤解台電的「裝置容量」定義。「裝置容量」是指理論上的理想化情境,但無論太陽能、風力、水力發電都是看天吃飯,電能無法囤貯,不僅發電單位成本高昂,供電品質更不穩定,不宜作為基轉發電主幹。縱使基轉發電主幹的火力或核能發電機組,也要輪流實施停機歲修,是以實際總發電量與「裝置容量」間有不小的差距。蔡政府把應急的備轉發電裕度摳得太緊,只要輸配電網稍微出問題,就難以應付尖峰時段用電激增需求造成大停電。 先前花蓮高壓輸電塔倒塌,蔡政府還可用「天災」當成文過飾非推諉卸責下台階,這次大潭發電廠跳機,政府又聲稱「不是缺電」,但關閉核電廠後就不缺電嗎?否則為何政府要以更高價錢向財團購電?為何現在每至冬季台灣中南部空氣品質比以前惡化,紫爆成為家常便飯? 大潭發電廠跳電事故更暴露另一為眾人忽略的國家安全戰略層面能源供需問題。根據蔡政府規劃,廢核後天然氣發電比重將提高至五成,但目前台灣全島僅台中與高雄兩處可供天然氣運輸船停靠的天然氣輸送站,進口天然氣儲氣槽興建往往面對民意抗爭不說,更須以高壓低溫長途輸運至大潭廠發電,若對岸欲掐住台灣經濟命脈何需動用飛彈?只需海上封鎖就可製造台灣社會恐慌。剛落幕的政軍兵推想定可曾預見此情境出現?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台灣當然可以選擇不要核電,把「非核家園」當終極目標,但蔡政府和民進黨應負責任誠實地告訴大家,選擇放棄核電後全民要付出哪些成本。若以火力發電為主,全民就要承擔大氣層碳排放量暴增導致氣溫上升與國際形象受損、空氣品質惡化、罹患肺癌人數增加等衛環社福體系負擔;若增加再生能源比重,就要忍受高電價與不穩定的供電品質,沒有一種能源選項能同時滿足環保、充裕、安全、低成本等需求。 錯誤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筆者愚見以為地狹人稠、以進出口貿易為命脈、電力需求節節上升的台灣,只宜逐步減核卻無法驟然廢核,以目前科技唯有核能發電才能提供工業與民生用電需求必須的穩定供電品質,把不確定變因衝擊降至最低,仰賴進口天然氣、待機啟動時間短的天然氣發電機組作為尖峰用電應急備轉發電尚可,若當成供電主力隱藏極大風險不可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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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揪出公文外洩者,不如善待所屬員工
據報導指出,日前李來希在臉書貼出行政院決定明年軍公教不調薪的公文,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日表示,將公文提供給非關之人,違反公務紀律,要查明誰洩漏。只是有個疑義,公務員提供已簽奉核准的公文給民眾,是否涉有洩密嗎?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等政府資訊,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換言之,縱使是機關內部單位之簽文,若經機關首長簽准,且已作成意思決定,此際之政府資訊仍應公開或適時提供給民眾。由此推知,明年軍公教不調薪在行政院作成意思決定後,該份資料已無不公開或限制公開之餘地,縱使公務員提供相關簽文給他人,應尚無成立洩密之可能。 再依「文書處理手冊」第七十六點(一)規定,各機關員工對於本機關文書,除經允許公開者外,應保守機密,不得洩漏。如此看來,機關任何公務文書如擬提供或公開,應依機關內部分層負責及文書流程管理相關規定簽陳核可後,始可辦理,以避免公務員在未經允許下,任意提供機關文書給民眾。因此,提供本案簽文給李來希之人員,縱未違法,惟似已違反本項規定。 依上開規定可知,明年軍公教不調薪的公文雖經行政院作成意思決定,非屬機密公文,然公務員非經允許,仍不得任意提供相關資料給他人,是以,從法而論,提供者應已違反相關行政規則,然再論該紙公文影響程度,因不調薪之決定既已作成,且又會以新聞稿方式透過媒體大幅報導,縱使將該紙公文提供給非關第三人,似又未對機關造成任何損失或影響。若此際行政院以強硬手段找出該名提供者,不僅可能遭批評箝制所屬員工言論自由,更可能因此引發寒蟬效應,如此所造成的損失恐怕比公文外流更加嚴重。 因此對於本次事件,行政院與其強硬揪出提供者,不如善待所屬員工,並適時宣導文書處理相關規定,避免員工因一時不滿的情緒,洩漏真正具有機敏性之公文,進而遭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這樣子的作法,對行政院本身及所屬全體員工或許才算是最好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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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大學或系所退場機制此其時矣
不久前大學指考放榜,因二十年前教改風潮下一窩蜂增設大學系所,導致高教文憑通貨膨脹供過於求,且台灣人口結構朝少子化倒金字塔型趨勢衝擊,加上政府開放高中學子赴國外就讀大學,在前述因素交相影響下,招生缺額率平均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大學多達七所,再創大學指考招生史上新高,招生缺額率最高的大學缺額率更超過七成,蔡政府變相排斥陸生來台就讀大學更使問題嚴重性雪上加霜,如何使招生率低落的大學或系所退場,再度受到社會公眾關切。 根據大學指考分發會統計數據指出,今年大學招生缺額將近三千五百人,缺額人數紀錄創八年來新高,若不及早設計推出公私立大學或系所退場機制,指考分發缺額現象恐將逐年惡化愈來愈嚴重。 教育本質上是公共財。高教學術機構更是非營利團體,但乏人問津、學子就讀興趣缺缺的公私立大學乃至特定系所,從學術研究專業層面論,已失去成為明確完整定義範圍的獨立學門領域資格,從日漸匱乏的高等教育政策公共資源分配角度看,也缺乏繼續獨立存在於高等教育學術研究體系內的價值和意義,與其如此這類大學或系所不如令其及早退場,或與其他性質相似系所合併,以免最後不僅造成學子、家長、校方、政府、公眾皆輸,更導致高教學術資源浪費。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與其讓某些大學或特定系所在辦學績效不佳、招生門可羅雀垂死邊緣掙扎求生,使學子、教師和家長惶惶不安,教育部應承擔起應負職責,儘早設計出切實可行的大學暨系所退場機制,讓一些缺額率高、辦學績效欠佳、財務收支不佳的大學或系所,早日從高教學術體系退場,這才是明智與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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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應創立李子恆金曲館 一個廈門作者的公開信
我是廈門市民、流行音樂研究者陳強,近年評寫《歌典碟衣--30年華人傳唱中外港台金曲300首(1980-2010)》一書,因緣際會,通曉傑出的金門籍音樂人李子恆先生藝術成就,藉此向各位特別報告。 30多年前我在泉州就讀國立華僑大學常聽「敵台」,有一次欣賞女聲二重唱楊芳儀/徐曉菁演繹《秋蟬》,如聆天籟,比聽過的劉文正版本更醇美,並記住了主持人介紹的該曲作者--李子恆。 當年台灣流行音樂風靡兩岸三地,小虎隊《紅蜻蜓》、《蝴蝶飛呀》和姜育恆《我是個很容易掏心的人》、《有空來坐坐》等金曲傳唱四方,創作者都是李子恆老師,特別是蘇芮演唱的《牽手》(1993)讓他榮獲華人世界最具影響力的金曲獎最佳作詞人獎,16年後再獲金曲獎傳統類最佳作詞人獎(《成長》)。 他捧得金鼎獎作曲獎(《秋蟬》1980)、金音創作獎最佳民謠單曲獎(《回家》2013)等,代表作還有《星星知我心》(蔡幸娟)、《冬季到台北來看雨》(孟庭葦)、《半醉半清醒》(江蕙)、《風雨無阻》(周華健)、《紅塵有你》(王傑)、《祝你一路順風》(吳奇隆)、《你是我永遠的鄉愁》(費玉清)等,共發表歌曲400多首,製作專輯70多張,是廣受讚譽的金曲「煉金師」,蘇有朋曾說「希望自己像李老師那樣,(成為)一個有大海一樣智慧的男人。」 李子恆也是熱愛流行音樂超過40年的我本人心目中詞曲兼長創作大師前五名(還有台灣「大中小音樂教父」羅大佑、李宗盛、小蟲和葉佳修)。2005年台北舉辦「民歌三十」演唱會,楊芳儀/徐曉菁開唱成名曲《秋蟬》之前,首先致謝觀眾席上的恩人李子恆,後者起身接受全場熱烈的掌聲,包括他陪同觀賞的政壇明日之星朱立倫、名嘴趙少康、主持人夫妻檔李濤李艷秋等敬意。 2009年我開始撰寫《歌典碟衣》45萬字書稿,有一天查資料時發現李子恆是金門人,簡直不敢相信,因為此前覺得「番薯腔」閩南人很難在華語歌壇佔有一席之地。後來通讀一些金門史料和文藝作品,感慨與鷺島(廈門)僅半小時水路之隔的浯島保留完好閩南文化,人傑地靈。 數以千萬計會唱李子恆金曲的歌迷不知道作者是他,知道作者是他的歌迷也很多不知道他是金門人,知道他是金門人的歌迷同樣很多不知道他是國寶級的音樂人!這是李子恆做客大愛電視台《音樂有愛》節目,「三金歌王」殷正洋與其主持人太太李文瑗對前者的尊稱,而知道他是國寶級音樂人的歌迷也很多不知道其愛鄉之深切,我曾多次問金門的朋友知否李子恆是同鄉,十有八九不了解……。 今年我購得《時光露穗--浯島紅高粱》一書,細讀其中李子恆老師的歌文《家書》,「……那釀自古河道九龍江千萬年演化而成特殊地質珍貴的地下水資源,每悲歡一瓶金門高粱,理論上,地層便因此下陷,哪怕是千萬分之一分毫。當思珍惜,萬勿流濫。為了您的健康,聽音樂,可大量,品白龍,宜小酌……」如此悲天憫人的赤子情懷,足見其作品源頭活水所在,他是金門獨一無二的音樂大師,文化之寶,價值不亞於金門高粱! 6月中旬,我2年內第9次台灣自由行,特地尋訪李子恆先生,他特別安排在「金曲生產線」白金錄音室面見我,談流行音樂的業態發展,談創作人生的經驗趣事,談閩南文化的生命力,他才華不減,境界更高,近年推出的「鄉愁音樂」《落番》、《回家》等專輯讓我驚嘆其創作的潛能後勁,三個多小時的交談如沐春風,進一步感知台灣音樂的美好和金門文脈的珍貴。 流行音樂是台灣對華人世界的最大文化輸出(「台灣第一文青」馬世芳語),40多年來在大陸的影響力遠超文學、影視、美術等門類。在此我鄭重建議,金門縣政府應創立「李子恆音樂館」,「金門金曲」有望成為閃亮登台、馳名中外的新名片、新品牌。 金門以戰地風光、高粱美酒、閩南僑鄉等聞名於世,金門廈門門對門,如今廈門建設一日千里,1.9平方公里「鋼琴島」、「建築島」鼓浪嶼歷時9年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剛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批准成功,節假日遊客上島超過12萬人,登日光岩看金門心嚮往之,只差《秋蟬》、《蝴蝶飛呀》、《牽手》等美妙歌聲導引了! 「金門金曲館」音畫雙輪驅動、文創開發反哺,定期篩選10首李子恆歌曲循環播放,分批展覽創作手稿和製作的專輯,以李老師的名望與人脈有規劃邀請歌手、創作家來表演、講座,金門金曲館很有可能開風氣之先,成為兩岸三地最受歡迎的音樂館,超過遍及台灣的美術館,成為觀光新景點。當現實優美的歌聲消磁歷史記憶的炮聲,每天縈繞這座世外桃源貴島,金門的面貌與知名度將煥然一新。 我曾是中國發行量最大的《體壇周報》足球記者,現為自由職業,遊歷金門視其為新精神原鄉,希望做金門金曲館的倡議者、推動者,如果李子恆老師認可的話願當終身義工,畢竟他距離金門遙遠,無法事必躬親,而我作為李老師的崇敬者、流行音樂的寫作者身居廈門,近在咫尺,樂意效勞。期盼廣納善緣,讓16歲飛離浯島的「秋蟬」、而今61歲已成就為「國寶級音樂人」的李子恆先生葉落歸根,「牽手」報效其生命與創作之源--故鄉金門! 我曾兩次建議李老師考慮此事,淡泊名利的他再三推辭,堅稱人生資歷藝術成就高過許多的金門鄉賢更有資格。但以我一個50歲大陸文體人的閱歷來判斷,整個華人世界貢獻最大的金門籍文化人就是李子恆先生,他是金門的李白! 我再次義不容辭大聲呼籲:金門金曲館此時不立更待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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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放寬公僕兼職後患無窮 --殺雞取卵竭澤而漁
不久前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民進黨團強力主導下三讀通過修法,取消行之有年的現職和退休公教人員的百分之十八退休俸優惠利率措施並限期兩年內歸零,大幅調降公教人員支領退休俸所得替代率,苛刻程度甚至超過總統府先前召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提出之修法版本。退休軍公教人員與已數年未調薪的現職軍公教人員面對必須延後退休且退休俸大幅減少的殘酷現實,不滿情緒在現職和退休軍公教階層發酵擴散,不僅使軍公教體系新陳代謝青黃不接隱憂浮現,其他後遺症更將逐一引爆衍生連鎖效應,不僅助長族群對立情緒,更對社會共識分崩離析雪上加霜。 民進黨過去長期在野,大砍退休公教人員退休俸修法三讀通過,被民進黨和蔡政府視為一大勝利。但為官制官規把關的考試院卻已焦慮,已有考試委員呼籲保訓會應為公僕開設理財課程,銓敘部更打算檢討修訂「公務員服務法」相關條文內容,修法大幅放寬公僕兼職限制,從「職務禁止」改為「行為禁止」,甚至放寬公僕退休後轉換生涯跑道的「旋轉門條款」限制以資補救。但對求學時代主修相關學門,且同窗學友不乏現職中高階公務員的筆者來說,修法放寬公僕兼職與現實脫節不食人間煙火不說,開錯藥方本末倒置,敗壞官箴與斲傷政府清廉度公眾形象莫此為甚,期期以為不可。 試觀銓敘部修法構想,放寬公務員下班後合法兼差,必須經過報備許可、不能當老闆或經營網拍、直銷、賣保險,不能違背行政中立等業務。平均每月兼差收入不得超過最低基本薪資,簡單地說必須是受雇者。這形同逼公務員進民間社會就業市場與年輕人搶奪以工時計酬的服務職缺,排擠靠打零工勉強維持生計的基層勞工與青年學子生計,乍看之下似乎消除一個不公平,實際上卻衍生另一個更嚴重的社會不公平! 況且部分公教人員違反利益迴避金科玉律兼差,早已是公開秘密,某些高階公務員或大學教師用假名在應考公職或研究所補習班授課,或以化名出版公職、研究所考試用書,諸如此類外快比本業薪俸還多上數倍乃至數十倍,有誰被管過?自己不能當老闆或經營網拍,難道不能借親屬充當人頭、自己在幕後操盤嗎?考試院若一味遷就現實,修法放寬公僕兼職限制殊不可取。 西諺云:善意常為地獄鋪路。考試院修法為公僕兼職大開善門出發點不可謂不佳,但根本不切實際,許多公教人員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如離島或偏遠鄉鎮,多屬低所得的勞力密集產業,產業外移在地工作機會稀少,當地公教人員就算想兼差找業外收入恐怕也沒機會。考試院修法實際上是天龍國思維,只是為高階或在都會區工作的公務員或教師在外兼差量身定作大開方便之門。 軍公教從業階層是使政府體系日常政務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主要執行者,立足政治中立,以忠誠、廉潔、專業素養為民服務,其工作權、尊嚴與薪俸待遇應受保障,使其專心致力於本業,民進黨與蔡政府修法削減軍公教退休俸,是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短多長空作為。若軍公教從業者不思提升服務或教學品質,只想兼差賺外快,荒廢正業不安於室,長此以往勢將損及施政績效,政府體系運作恐陷入癱瘓失能惡性循環。短視的政務官與民選公職人員對這些弊端豈可視而不見?與其修法放寬公僕和公立學校教師兼差,不如為他們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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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在地醫療
這些年,金門縣政府各任縣長無不積極投入改善金門的在地醫療,新建醫院大樓、購置各項診療設備、延聘名醫進駐、協調台北榮民總醫院輪流派醫生駐診,也每年考選優秀的在地學生到各大醫學院學醫,縣府對於在地醫療的投入與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值得嘉勉肯定。 然而,離島偏鄉的宿命,由於人口數量少,無法達到所謂的規模經濟。誠如某位名醫所言,如果長期留在金門,恐怕手術刀會生鏽,技術也會退化,因為操刀的機會不如大都會的醫療院所。 醫院的硬體設備增設容易,為駐地醫師調高薪酬,只要錢能辦到的,對金門縣政府而言應不是問題。 在我看來,金門在地醫療最要改善的問題是「態度」,在地醫護人員對待鄉親病患的態度。 如果沒有生病,誰願意踏進醫院,多次家鄉長輩在金門就診的不愉快經驗,提出來請金門醫療團隊參考,「視病猶親」常是我們對醫護人員的最高讚許,期望醫護人員對於病患的同理心,病人身體不適,上醫院就診,常遇到醫生認為不嚴重,開個藥就打發回去,結果小病拖成大病,不得不轉診後送。 誠如:金門日報2017/8/20社論主題「在地診療以落實金門鄉親醫療照護」所言:「不後送,在地診療」是離島醫療改善的目標之一,終究,再如何細緻,再如何週到,終拗不過離鄉背井、舟車勞頓之苦。對病人言,對家屬言,均非一辛勞可盡其苦,也因此,才成為鄉親心中至大之願景。 再看看金門鄉親最常轉診的台北榮民總醫院,畢竟是大醫院,醫療設備完善,醫護人員充足,尤其是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特別令人感佩,從病人進入醫院,只要病人提出那裡不適,立即安排相關專業診察,請各相關專科醫師會診,所有大小毛病一次醫治,真的是進廠大保養,出廠如新。 我們無法期待金門醫院的軟硬體設備,能建設如同台北榮民總醫院,但是我們衷心期望金門的在地醫護團隊能夠以「同理心」的服務態度來對待我們受病痛之苦的鄉親,讓病患能感受到被照顧的溫馨。 只要金門醫院的醫護團隊,能夠展現出充分的醫療照護能力,給予病患就醫的信心與安心,誰又願意舟車勞苦,後送轉診呢? 也藉此感謝金門縣政府派駐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的鄉親服務團隊,您們辛苦了,感謝您們給予轉診鄉親的溫馨服務。 (稿費贈大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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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之平等概念
壹、前言 退休所得替代率(income replacement ratio),係指退休人員之年退休所得或月平均退休所得,與其退休前最後薪資之年所得或月平均所得相除之比率。換言之,以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作為分子,退休前之最後薪資作為分母,所計算之比例。所得替代率攸關退休者之退休生活品質之良窳。比率過高將產生不公平現象,例如極少數軍公教人員之退休所得高於在職所得,當然應予改進。但若比率過低,則無法維持退休後與其退休前相應之生活品質,同屬不公平。 部分媒體及名嘴於政論節目屢屢強調,無論軍公教及勞工之所得替代率應求一致,始符合公平性原則。此種齊頭式平等未考慮合理之差異性,係形式平等而非實質平等,反而產生不平等。故為假平等而非真平等。本文將研析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之平等概念。 貳、平等之真諦 美國於1776年發表《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將「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此一不朽名言納入。(註1)文中所稱平等係指法律地位之平等,而非法律以外,例如天賦之平等以及經濟之平等。法國於1789年發布《人權及公民權宣言》(D?晱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註2)更指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面對法律,無論受法律保護者,或受法律懲罰者,人人皆應平等。該宣言強調平等承認與生俱來之差異,及不受遺傳影響之能力。法律之平等原則係指相同之事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同之事件則應為不同之處理,除非有合理正當之事由,否則不得為差別待遇。法律地位之平等早已成為普世價值,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及地區皆視為基本性法律原則。平等有不平等、假平等與真平等之分。 一、不平等 不平等或因自然形成,或因人為造成。 (一) 自然形成之不平等 因為人之天資有才智平庸愚劣之分。在相同之條件下,才智者在各方面之發展普遍優於平庸者,平庸者又優於愚劣者。此種天賦之不平等係由於自然形成,無法以人為方式矯正,也無須矯正。 (二) 人為造成之不平等 封建制度強制將人分為帝、王、公、侯、伯、子、男、民、賤等。可以經過矯正而革除此種人為不平等。民主共和國並無貴族階級,君主立憲國家雖仍保留爵位,但爵位僅係榮譽,貴族與庶民在法律上仍然平等。 二、假平等 若不論其本質而全面要求平等,例如不考慮政府官吏或企業員工之貢獻度,而規定其薪資一律平等,或績效獎金一律平等,則屬假平等。將使官吏或員工因缺乏誘因而不願積極工作。傳統共產主義實施人民公社,所有財產均為共有,不允許私有財產存在,不問勞動之付出多寡,所有成員均吃大鍋飯。公社之社員因缺乏足夠之誘因而不願積極勞動,嚴重阻礙社會之發展與進步。 三、真平等 真平等係指立足點之平等,全體國民均立於同一水平線,根據各自天賦之聰明才智(生來之差別)與後天之努力(不受遺傳影響之能力),開創個人之前途。天賦高及勤勞者普遍能創造最佳之前途,天賦雖低但勤勞者也能創造較佳之前途,所謂勤能補拙是也。至於懶惰者、懈怠者其前途堪憂。國家必須賦予每位國民均等之機會,至於是否努力則由個人自行決定。因為機會均等故為真平等,例如公平之考試制度,不因身分而有所區別。 就勞動者之在職薪資及退休金而言,實質平等係指「合理之差別待遇」,亦即承認事實上或本質上有所差異,而得審酌為合理之差別待遇。薪資制度必須做多元考量,責任性大、專業性強、危險性高之工作,應給予較優渥之待遇。例如院長所承擔之責任高於部長,部長高於次長,其次依序為署長、司長、科長、科員……等。再如總經理之職責依序高於副總經理、經理、科長……等。為延攬人才視其不同之專業程度給予不同之專業加給;危險性高之工作例如軍人、警察、消防人員、接觸核能人員,應給予較高之待遇,始符合真平等之意義。 、所得替代率應綜合考量之研析 政府任何施政均應做多元考量,所得替代率亦同。除年資、在職薪資等絕對因素外,尚應考量相對要素,例如工作取得之難易度。囿於篇幅,本文僅研析學歷以及考試資格等二項。 一、學歷之考量 首先就學歷而論,依據勞動部之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4年之全國勞動力共1,163萬8,000人。其學歷為碩、博士者占7.44%,大專程度者占41.36%,高中及以下者占51.20%。(註3)復依據銓敘部同年度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公務人員共34萬7,552人。其學歷為碩、博士者占21.40%,大專程度者占67.69%,高中及以下者占10.92%。若將全國勞動力扣除公務人員後,主要為勞工之非公務員學歷,其中碩、博士者占7.01%,大專程度者占40.55%,高中及以下者占52.43%。(註4) 經比較分析,公務人員具備研究所學歷者係非公務員之3倍,大專學歷者係非公務員之1.7倍。非公務員為高中以下學歷者為公務員之4.8倍。學歷高者其讀書時間長,工作期間自然縮減。台灣碩士之修業年限規定為1年至4年,以平均數2.5年計算,具有碩士學位之公務人員,該二年半之內因為讀書並無收入或僅有少部分之兼職收入。且未上班將相對減少退休年資及僱主之退休金提撥,此二者均為退休金及保險給付多寡之重要因素。至於博士之修業年限規定為2年至7年,以平均數4.5年計算,其損失將更大。當然,取得研究所學歷也有在職進修者,但是無論公務人員及勞工均有之,尤其是在職碩士專班,勞工就讀比率未必低於公務人員。 二、任用資格之考量 再就任用資格而論,公務人員必須經過嚴格之國家考試及格始能取得任用資格。依據考選部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4年之全國報名高考、普考、初考、特考之總人數為32萬0,398人,及格人數僅有1萬7,368人,平均及格比率為5.42%。其中高考為6.33%,普考為5.20%,初考為1.25%,特考為6.11%。(註5) 換言之,國人每100個報名國家考試人員中,僅有約5人通過嚴格之國家考試而成為公務人員,其餘95人未獲錄取者,若選擇就業且未失業,則成為勞工,於私部門工作。復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勞動者之同年度失業率平均為3.78%。(註6)扣除失業率外,未獲國家考試錄取之91人將成為勞工。由以上統計數據可以觀察出,公務人員之取得任用資格與勞工比較,相對困難甚多。職是之故,職業取得之難易度當然應該作為所得替代率之重要參考,始為真平等之真諦。 肆、以投入產出觀念研析所得替代率 我國係民主國家,職業係經過自由意志而自己選擇,無論軍公教與勞工均相同。國人若認為公務人員之待遇與福利較佳,可以選擇提高學歷並通過嚴格之國家考試,而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茲就管理學之投入(input)與產出(output)理論研析之。在正常情況下,因高投入可獲得高產出。將此理論用於公務人員與勞工亦然,前者取得任用資格之困難度及其相對增加之機會成本高於勞工。同樣進入職場,公務人員之投入包括取得學歷時間、準備考試時間,以及犧牲上班時間之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凡此等等高投入,因此政府應給予較高之薪資及所得替代率,其高產出相應高投入,始符合公平性原則之真平等。若依部分立場偏頗之名嘴言論,強制規定所有職業之所得替代率一律相等,強將公務人員之所得替代率調低至予勞工相同,此乃齊頭式之假平等。 若暫不考慮學歷差異,假設甲、乙、丙、丁等四人為高中同學,且大學畢業後未進一步深造。甲及乙就讀一般大學,丙讀師範大學,丁讀軍校。畢業後甲立刻投入職場,於民營企業服務。乙則認為公務人員較有保障,但是國家考試錄取率偏低,因此未立即投入職場,而花一年時間專心準備國家考試後幸獲錄取。丙於師大畢業後於學校教書,丁畢業後擔任軍人。上述四人以乙所耗費之成本最高,其他三人均有第一年收入,唯獨乙因為準備考試不但無收入,而且必須支付相關成本,包括購買考試用書籍、上補習班之學費,以及犧牲假日之休閒時間努力讀書……等等。又如上所述,晚一年上班將縮減退休年資及僱主所提撥之退休金。且很多公務人員係經考試好幾年才獲錄取,其相對損失更高。 伍、結論及建議 綜合本文之研析,要求公務人員與勞工所得替代率一致屬於形式平等之假平等。政府係國家之代理人,公務人員係政府之骨幹,國家政策需要依賴公務人員制定與執行。若恣意刪減公務人員包括所得替代率等各種合理待遇,而致嚴重影響國民報考公職之意願後,因報考人數裹足而致錄取率大幅提高,素質不佳者也可錄取為公務人員,則其後果堪憂。民國80年代之教育改革,其中廣設大學之決策,導致現在大學錄取率趨近百分之百,學生素質大幅降低,教育硬體投資過剩,產生甚多社會問題,其殷鑑不遠。若公務人員之素質大幅降低,如何領導國家、服務社會?屆時國家係向上提昇或向下沉淪不言可喻。政府制定決策時豈可不慎! 註釋 註1: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ushistory.org, Retrieved Apr.8,2017 from:http://www.ushistory.org/DECLARATION/document/ 註2:D?晱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Wikisource, Retrieved Apr.12,2017 fro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Translation:Declaration_of_the_Rights_of_Man_and_of_the_Citizen 註3:勞動部,〈表2:勞動力狀況-按教育程度、年齡及性別分〉,《104年度勞動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4:銓敘部,〈表4:全國公務人員人數按教育程度分〉,《104年度銓敘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5:銓敘部,〈表1:各種考試暨檢覈報考人數按年分〉,〈表2各種考試錄取或及格人數〉,《104年度銓敘統計年報》,(臺北:自印,2016年)。 註6:行政院主計總處,〈臺灣地區失業率〉,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2017年4月15日取自網路:http://win.dgbas.gov.tw/dgbas04/bc4/timeser/comuse_a_t1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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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莫蘭蒂」颱風重創金門淺談「社區防災」的重要性
壹、前言 去(105)年第14號颱風莫蘭蒂從成形後沿路累積能量,擦過台灣本島西南角一隅後,以完整颱風眼牆及紮實的結構於9月15日凌晨登陸金門,金門氣象站測到有史以來破表的61.7m/s相當17級陣風,狂風造成了全島路樹折損,聯外道路全中斷,各地因為風倒木阻礙交通的順暢,連消防車、救護車出勤也受阻,商店招牌、民宅加蓋棚架被吹得到處亂飛,行道樹連根被拔起也到處可見,很多村莊更是宛如孤島一樣,加上停電的狀況也是遍及各家戶,災情可謂柔腸寸斷、滿目瘡痍,慘烈度更勝於88年的丹恩。 本次全島均受災的情況下,縣府及國軍第一時間即傾全力進行各項搶救工作,由於受災區域遍佈全島,求援的電話此起彼落,受理人員不停的登打案件,卻無兵可派,各地的災情迫在眉睫,公部門的救災人員疲於奔命也無法到達每一個致災點,大家恨不得有三頭六臂加上飛天遁地的本領,拯救鄉親於危難之中。在莫蘭蒂迫害的此時,更突顯出民眾自主防救災的重要性,居民在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若能發揮自助及共助,對於災損一定可以降低,甚至可以保全人命,也讓派遣有更多的選擇性。 窺探過去台灣地區接連發生921大地震、象神、潭美、桃芝、莫拉克颱風等災害,每每造成重大人命及財物損失,其主要問題來自於,其一:一般民眾的災害防救能力不足,對災害欠缺認知,導致災害來臨時,無法即時應變;其二:災害常使得災區對外的道路、通訊系統、維生管線均遭受重創,災民無法向外求援,政府救援單位亦未能進入進行搶救,而失去救援的黃金時期。故必須從社區及民間組織的防救災能力對症下藥,期在災害發生時,能發揮社區互助精神,降低災害對社區所造成的衝擊。 貳、社區防災的意義 所謂的「社區防災」是為了減少因災害所引起的受害程度,或防止損害程度的擴大,以建立在鄰里社區居民為基礎的災害防救組織,加強輔導訓練民眾災害自救能力與知識,使位於救災第一線之居民本身,在災害發生時,能立即發揮所學抵抗災損,避免因等待政府救援而失去良機。經過一連串的方法手段後,使社區除了互利共生外,平時即可以全社區為基礎作好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等相關工作,使社區具備災害管理能力,能處理各項災害應變及重建工作,而成為具抗災能力的「防災社區」。本縣過去藉由災害防救深耕計畫也推動了幾處防災社區,如金寧鄉的盤山社區、金城鎮的南門社區、後豐港社區及金沙鎮的沙美社區等。在莫蘭蒂災後前往社區進行訪視,社區幹部反應防災社區的操作,對社區幫助很大,在面對災害時,因防災知識的提升,社區居民可以妥善應對,社區動員協助清理家園也非常之快速。另外金沙鎮的沙美社區因莫蘭蒂颱風而延後演練,卻也因為莫蘭蒂風災使得參與的人數更加的踴躍,這都是民眾意識到社區自主防救災的重要性。 、推動社區防災的步驟與重點工作 推動社區防災工作、形成防災社區,最重要的是要社區全體自發性的參與,才能完全發揮防救災的功能,降低社區易致災性,彌補政府救援的不足與延遲,故推動工作可以讓居民瞭解居住處所之危險處,並時時作好防災、減災的工作,在應變時能有效爭取時效,降低人命傷亡,災後重建又可由全體居民共同參與,較能結合地方文化與地區特色,符合社區總體營造的精神。 為了便於推動防災社區,有利於社區在推動時瞭解各階段的操作重點工作為何,可將防災社區推動方法與程序分成以下8個步驟,分述如下: 一、啟蒙與啟動:先要對社區的狀況有基本的了解,再開始拜訪社區幹部,以尋求社區的認同及支持;然後由專業團隊與社區共同籌組推動小組,一起討論推動事宜,並達成推動共識。重點在於掌握社區概況、拜訪社區幹部、達成推動共識、舉辦社區說明會及建立夥伴關係。 二、社區環境調查:由相關專家陪同社區民眾在社區裡走一遍,記錄各種的發現,並製作為實地踏勘地圖,以作為日後分析、討論的重要基礎。 三、防救災對策討論:整合各項社區環境調查的結果,進行分析社區易致災因子探討防救災議題及研商防救災對策。 四、防救災組織建立:以先前研擬出的社區防救災對策作為基礎,討論社區防救災組織的工作內容並進行任務分工與編組;然後依照社區的特性,研擬合適的組織架構,建立起社區的防救災組織。 五、社區防救災計畫研擬:基於先前討論的基礎,依照社區的特性與需求,安排合適的防救災活動;同時考量推動所需的時程、預算與預期成果,整理成為日後可以付諸執行的社區防救災計畫,以作為社區未來推動、落實防災社區的依據。 六、社區說明與溝通:透過社區說明會或個別溝通的方式,將防災社區的推動成果與訊息傳達給社區民眾,引發大家的興趣,並促使更多人願意參與,達到提昇社區整體防救災能量的目的。 七、應變技能的演練:考量社區內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邀請相關的專業單位或組織到社區教導民眾應變救災時所需的基本技能;並透過與外部組織、機關合作的方式,舉辦符合真實災害情境的演習,以強化社區應變能力。 八、落實、執行、評估:防災社區需要長期且持續地推動,因此社區日後應定期針對各項計畫的推動與執行成果,予以評估、檢討,並針對其結果進行調整或強化,以朝向永續防災社區的目標邁進。 肆、結語 根據國外案例指出,災害發生第一時間,除20%須由政府以重機械搶救外,其餘80%為民眾自助自救方式脫困,顯見提升社區家園安全防災實為刻不容緩。回顧金門從88年丹恩颱風以來,10數年來沒有再發生令在地鄉親印象深刻的災害事件,讓鄉親暫時忘了平時應居安思危,應有「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的備戰心態,然而「災害防救」卻是現今全球共通的重要議題,許多過去未曾發生過災害的地方,如今接二連三都來了,過去因為毫無防災的經驗,因此,遭受侵襲的傷亡及損失均極為嚴重。金門的社區及村里組織非常健全,加上大部份成員乃以宗親為主,都有血脈關係,在推動事務更加順利,未來社區若能主動將防災概念融入各項議題或活動當中,必定能有效強化社區居民耐災能力,共同維護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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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實施,全民皆輸
政府針對軍公教退休金的改革,相信許多不是軍公教的人員皆作壁上觀,甚少關心,也不關注,更不知未來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從事該行業,對自己的生活不會造成影響,甚至覺得年改是政府施政政策,應該全力支持,認為對大部人民而言都是大贏家,所以鼓掌按讚。但經過這一年年改的沸沸揚揚,個人認為,年改的影響會是全面性的,牽一髮而動全身,試想在職及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生活不好過,其他人會好過嗎?政府表面上得到一些金錢上的利益和算計,但實際上付出的代價會相當大,雖未必動搖國本,但「蝴蝶效應」的結果,可預見的未來會是全民皆輸,苦日子就要來臨了。 首先衝擊到的是以教育為主體的從業人員,他們多是服務滿三十年的中年國小老師(多是早年的師專生),年齡在五十歲到六十之間,結果因為年改不敢退休。他們的經驗固然豐富可取,但體能畢竟不濟,所以面對活潑好動的孩童無法全心力的教育照護,教育的品質堪憂,所以,全國的家長,你還要支持年改嗎? 教育是以時俱進,必須隨時進修充實,年輕人有他們的思維、專業與能力,這可是中年人無法比的,未來校園勢必充斥一些老老師,有人認為如果不必太在乎教育品質,應該沒關係,但這對教育有沒有影響應該在十年之後才會浮現出來,而屆時許多家長若反對年改也無濟於事了。 其次,年改實施,許多政府相關單位及社區、學校、醫院等地志工將會招不到人參與,因為軍公教退員為謀生計,將慢慢退出志工行列,這原本是政府及相關單位應該要聘請有給職的工作,未來這些團體如果沒有再招募人士補實改善,將會影響一般人的生活品質。 退員未來也不再對一些社會的慈善單位和弱勢團體捐輸,因為退員會認為這原本就是政府機關應該要負責照顧的群體,既然政府砍了退員的經濟來源,他們也無法再做公益,只能無奈的自掃門前雪,畢竟未來退員的生計也會發生困難,更無暇他顧。 其三是年改將造成消費緊縮、經濟蕭條。這誰會得到好處?當初從事軍公教以外行業的人對年改拍手叫好喝采的,未來可能跟著受苦受難。在職的軍公教要為將來存生活費,退員更要為自己的餘生想想,勒緊肚皮,能省則省,不該省的也省,不再做消費、旅遊,餐飲業、百貨業,旅宿業將會苦不堪言。而有車貸、房貸的退員,必將遭逢嚴重的困境,造成社會問題。 其四,退員陳抗,沒完沒了,總統維安,讓百人、千人的警察身心俱疲,勢必影響平日查察勤務,奸犯科猖獗,社會動盪不安。又拒馬圍籬的搬運鋪設,不但動輒消耗幾百萬元,浪費多少國家可以運用的資源,更對交通造成不便,生活品質堪慮,人民的納稅錢就這樣浪費如流水,最後卻是人民苦哈哈。 其五,政府法律威信,蕩然無存,職業別歧視及族群分裂加深,黨派惡鬥,社會和諧不再,優秀人才不再為國效命,因果循環,二流人才領導國家沉淪,百姓遭殃。 身為台灣島國的一份子,年改你得利了嗎?當後遺症慢慢浮現,政客逃之夭夭,你還拍手叫好嗎?小心年改大刀砍到大家都寸步難行,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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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什麼「血統」?
筆者剛當社工時,聽知名大學社工系畢業的年輕社工說,哪些學校是社工界主流、哪些不是主流,筆者以前沒聽說過這種說法,聽了很傻眼。 雖不知這位社工只是分享訊息,還是內心有優越感,只是後來接觸社工界越深,越發現社工界也在分「血統」。 像是有社工提到,他從台灣中部某科技大學社工系畢業,就讀北部社工界明星學校研究所,聽教授對他說「你那間學校畢業的!怎麼被教成這樣子!」引起一連串自我懷疑;也有社工系學生提到,曾聽明星學校社工系教授說,技職院校畢業的社工薪資相對較低,加上看醫院實習社工名單,幾乎沒有技職院校社工系學生,對未來職涯很焦慮。 連筆者聽過部份社福單位,不愛知名明星學校社工系學生來實習,或覺得考取社工師證照的社工不好用,認為他們只會考試不會做事;某次參加社工專業團體會議,有教授提到因某些學校師資爛,曾阻止這些學校創辦社工系。 那好,如覺得某些學校爛、學生程度差,除阻止師資有限的學校創系,用就讀學校、有沒有證照評斷人,社工界還有積極做什麼嗎? 既然台灣很多大學的校址集中,且現代資訊傳播方式多樣,除可鼓勵學生跨校旁聽或選修課程,社工界也可用網路、書本或其他媒體,分享理論及實務經驗互相交流。 畢竟社工常說「社工界很小」這種話,且台灣官方的衛福部統計,台灣社工人數才幾萬人,比起分「血統」這種事,不如積極改善社工界的知識傳承,提升整體專業能力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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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品質一分錢一分貨 ─搭公車十公里免費使公共運輸品質劣化
六月底交通部公布「105年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該項調查從馬前政府執政時期起執行,多於每年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出爐。或許因為交通部要替林內閣的前瞻建設背書或統計數據指標計算方式改變,這項調查拖到日前才公布。 根據該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去年公共運輸市占率為18.1%,其中汽車客運僅8.8%,軌道運輸僅6.9%,連步行者比例(7.1%)也高過軌道運輸市佔率。民眾出門代步依賴汽機車等私人機動運具比例超過七成居高不下。私人機車仍為國人最常使用的代步交通工具,市佔率高達46%、汽車市占率將近24%,就前述統計數據論,林內閣與佔有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民進黨打算挾人頭優勢強行闖關完成立法程序的前瞻建設特別預算之軌道運輸項目能否發揮效益令人存疑,如何抑制民眾使用私人機動運具趨勢更是當務之急。如何兼顧軟硬體建設、強化公共運輸系統便利性,給予民眾更多誘因改變使用私人汽機車的舊習改用公共運具出門代步,仍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共運輸業者共同努力的目標。 以前瞻建設內容中與臺中市有關項目為例,多屬交通建設且集中軌道工程,總金額超過新台幣1200億元,其中臺中市分攤金額佔300多億元。撇開臺中市庫在現任市長林佳龍任內攀昇的公共債務不談(前市長胡志強卸任時為600多億元,今臺中市公庫舉債金額暴增到900億元以上),因此前述交通部公布的統計數據中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統計數據更令筆者關注。 以公共汽車為主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在胡前市長主事期間逐年成長,雖與雙北、桃園間仍有落差,但公共運輸市佔成長率為六都第一,但根據前述交通部105年公共運輸市佔率統計數字顯示,臺中市不僅退步,更是六都中公共運輸市佔率比例唯一下降者。另一方面,臺中市私人機動運具市占率卻從民國103年底胡前市長卸任之際的79.6%(民國98年為81%),再度攀昇至去年的80.5%,私人機動運具市占率增長幅度居六都之首。若再把臺中市人口總數將超越高雄市的因素考慮在內,臺中市公共運輸服務質與量在林市長任內明顯退步。 臺中市公車服務質與量近來江河日下,不僅脫班誤點成為家常便飯,離峰時段發車間隔也拉長,公車駕駛對待乘客的言行態度也變差。去年間臺中市公共運輸業者更出面投訴臺中市政府的搭公車十公里免費措施慷業者之慨,變相強迫業者為林市長選舉支票買單。加上前述交通部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市佔率與私人機動運具市佔率增減,戳破臺中市政府的文宣畫皮,搭公車十公里免費並把BRT降級為優化公車無助於提升當地公共運輸市佔率,更使臺中市民重拾私人機動運具出門代步,導致臺中市交通動脈臺灣大道尖峰時段塞車現象更嚴重,導致惡性循環。臺中市政府犧牲市民公共運輸服務品質和業者權益,運輸業者缺乏正面誘因,就不會主動提昇服務質與量,不滿公車服務品質開倒車的台中市民自然把帳算在市府頭上。 世間沒有白吃的午餐,臺中市的搭公車十公里免費里程加碼與臺灣大道優化公車等措施根本是失敗的,淪為選舉掛帥政策賄選,導致市民、業者和政府三輸。臺中市乃至其他縣市的前瞻建設軌道運輸工程項目,若無路網完整、班次密集、價格合理的公共汽車服務體系接泊相輔相成,建造與營運沉澱成本高昂所費不貲、效益更被灌水高估的軌道運輸公共工程,恐淪為好大喜功浮誇心態主導的蚊子建設。中央與地方政府宜多管齊下抑制私人機動運具數量成長。包括對私人汽機車課以更高的用路成本(包括調漲牌照稅,隨油徵收燃料稅與空汙稅),不宜因討好選民考量怠於作為,並提供更便捷與營運成本經過精算的公車路網,方可使前述軌道建設公共投資免於乏人問津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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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設置垃圾焚化爐之芻議
106年7月13日及14日筆者相繼於金門日報地方新聞讀到有關金門新塘垃圾掩埋場暫存上千噸垃圾產生沼氣,並二度引發自燃之新聞略以:「…受到垃圾爐渣運回問題喬不攏的影響,金門地區的垃圾轉運台灣本島自今年六月初停止運送,新塘垃圾掩埋場暫存上千噸垃圾,囤積的垃圾日前產生沼氣並二度引發自燃,溪邊、東村、西村居民憂心忡忡,期盼相關單位儘速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及金門年產約1萬3000噸生活垃圾,2010年底起海運轉至高雄市焚化處理,迄去年9月因當地委託的廠商已無法辦理底渣再利用,遭遇底渣無處可去的困境,高雄市政府要求代燒的各縣市建立互惠機制,協助處理底渣,比例為1:1.67(每處理1公噸垃圾,需回運1.67公噸底渣)或1:1.8(回運1.8公噸底渣資源化產品)。其後,金門縣環保局針對底渣再利用處理,2次辦理招標案,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高雄市政府在上個月發出最後通牒,並自6月3日起以金門縣無法回收底渣,未能建立互惠機制,禁止金門縣垃圾進場…云云」,雖然如今垃圾問題已暫時解決,但長遠計著實令人擔憂。 金門島總面積150平方公里,由金門及烈嶼等12個島嶼組成,島形中狹,東西較寬,屬亞熱帶海洋性氣候,全年約於4月至9月降雨,年降雨量稀少及分佈不均,地層以花崗片麻岩為主,土壤則為砂土及紅壤土,土質貧瘠,島內商業市集以金門三城區(金城、山外、沙美)及烈嶼東林為主,全部可耕地面積約6300公頃,惟僅宜旱作雜糧「如高粱、小麥(高粱及小麥供釀造金門高粱酒之用)、地瓜、芋頭、花生等」及部份蔬果栽培「如大白菜、油菜、空心菜、高麗菜、蒜頭、西瓜、香瓜」;至於對外交通分別有客貨輪及航空公司提供金門台灣兩地海空的客運服務,2001年起更劃時代開啟兩岸小三通,如今,透過小三通往返海峽兩岸已達千萬人次,金門設籍人數亦高達13萬人,惟卻無設置自我及現代化的垃圾焚化爐,以處理每年高達約1萬3000噸垃圾,並維護金門地下水質不受滲透垃圾水汙染! 再者現今對於爐渣再利用,只要將底渣經熟化等程序可與預拌混泥土混合做為公共工程使用,已有先例,按2017年1月20日20:00自由時報電子報/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焚化爐渣使用率僅60% 環團籲強化再利用技術」一聞報導略以:「焚化爐底渣亂倒問題嚴重,廢棄物清理法去年底修法通過,但面對各地飛灰、底渣掩埋危機和再利用不足環保署指會先落實管理機制,提高底渣品質和再利用率……。台灣每年有400多萬噸垃圾進焚化爐,產生30萬噸飛灰和90萬至100萬噸底渣,飛灰固化掩埋,底渣有20%掩埋,另外經熟化等程序可與預拌混泥土混合做為公共工程使用,像回填土料等,去年發生多起非法棄置事件,使用率僅60%…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賴瑩瑩也與會聽取建言和討論,她說廢清法修正後,政府有法源依據能更強化管理,不再讓非法業者以產品之名行亂丟之實,同時加強控管底渣品質,符合公共使用標準,希望將去年6成的再用率,提高回到8成,目前相關技術提升也有台灣營建研究院等顧問公司再發展。這次日本、德國焚化爐、環保等相關專家業者提出經驗,利用高、低溫融溶、燒結等技術做環保瀝青、環保水泥等,像日本焚化爐與水泥業合作,客製化環保產品……云云」。 金門島設籍人數高達13萬人,透過小三通往返海峽兩岸亦達千萬人次,此外,還有海漂垃圾問題。因此,設置自我及現代化的垃圾焚化爐「借鏡台北市北投『木柵』或新北市安坑垃圾焚化爐」,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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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不能開冷氣,不能硬性規定
民進黨政府意識形態擋核電,終於吃到苦頭了。尼莎颱風來襲,毀了一個輸電塔,行政院搬不出甚麼供電辦法,竟然要求公家機關中午要關冷氣兩小時,改吹電扇就好。 這真是繼年金改革後,又一對公務員不友善的作法。只公務機關兩小時不開冷氣,對整體供電有多少影響呢?此外,中午正是最熱的時候,要公務員冒著暑熱上班,豈不是讓大家坐立不安,上班效率打折? 或許說,四、五十年前,大家也只吹電扇上班,現在為何不可?但彼時氣候沒那麼炎熱,當時辦公室建築亦較通風,不像現在多是中央空調密閉式空間,一沒冷氣,想必很慘。再者,硬性規定大家只能吹電扇,又得為每人買一把電扇,不僅花費公帑,又佔空間。 此外,有些公家機關如博物館、圖書館、戶政事務所……等等,辦公地方也常就是為民服務地方的公共場所,政府不是一向鼓勵民眾到公共場所共享冷氣以節電,現在如要關冷氣,那民眾也會跳腳的。 一個政策要宣布實施,一定要考慮周全,也要有些彈性,公務機關不能開冷氣,看來應該不能硬性規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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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荒蕪營區或電影院活化為長照及日間老人養護中心之芻議
明清以降,金門飽受海盜與戰火蹂躪,以國共內戰最為慘烈,期間為軍事安全與娛樂官兵之需,政府遂於各地興築軍事營區或電影院,如今,金門已從過往戰地,逐漸蛻變為觀光重地,舊時興築的軍事營區或電影院,日漸荒蕪或拆除,在現今我國人口日益高齡化的時代,相關單位,為何不編列預算或加以活化為人民之長照及日間老人養護中心?並設置老人復康接送巴士及收取低廉安養費用,如此,自然無須再花鉅額經費在各地重新興築長照及日間老人養護中心,更可增進在地人民之就業機會。 家母今年高齡83歲,金門大地村人,襁褓中,過繼沙美王家當養女,最後成童養媳,為人熱善好施,常不計錢財或食物,救濟老人家,誰知自己年老時,因長年身患糖尿病及口腔僅剩稀疏2顆牙齒咀嚼食物,著實需晚輩不時關心,惟天不從人願,次(么 )子及女兒在外工作, 2014年夏暑,家母在金門差一點失去生命,蒼天憐惜,昔日有位小埔頭老鄰居阿秀返金,並前往家裡探望家母,並利用臉書傳送家母照片及通知我,我不久遂立即趕回金門探望家母及通知我姊,2014年7月下旬胞姐將家母帶到台灣南部調養近8個月,其實胞姊與其先生之弟媳,平時早已以相約每月輪流各15天照顧其八旬婆婆,時間長達20年,此時,家裡又多一個來自金門的老母親要照顧,著實相當辛苦,世事難料,誰知家母日漸脫離營養不良,但繼之,卻是無法單獨站起步行及與人對談和瀕臨老人失智及屎(尿)失禁等情事。 人要活,就又要動,家母會如此,我覺得,實乃高齡家母整日在胞姊家,不喜歡起身走路運動及觀看電視或與他人交談,才會如此,2014年2月15日(週日)清晨3點毅然開車南下,並於當日下午13時將家母載回臺北,那時適逢2015年春節前夕,我在家獨力一人照顧家母9天,春節後,我開始周一至周五日風雨無阻的早送晚接家母到住家附近私立日間老人安養院(安養費用2萬元,周一至周五夜間及周休二日我自己一人照顧)及回家,回首2015年2至12月及2016年12月底迄今,筆者每天清晨5點叫醒家母起床及打理其早餐和服藥,並與家母天南地北聊天和訓練家母走路到住家附近安養院,晚上則是重複清晨步驟,並讓家母穿復健褲(目前使用衛生棉式尿片,早晚各1片)及練習自己上廁所與擦屁股及拉褲子和穿衣服,周休二日則讓家母全程持單腳拐杖在住家附近溪邊散步兼練習走路,過程雖艱辛及需要耐心,惟令人開心的事,如今,高齡83歲家母虛弱的身體及步伐,日益硬朗,以及擺脫失智與遠離依賴輪椅代步。 希望藉此文,能喚起公部門思索將金門諸多荒蕪營區或電影院活化為長照及日間老人養護中心與設置老人復康接送巴士及收取低廉安養費用,並期望世人重視孝道,家有一老如一寶,不管你我是否窮途潦倒或家財萬貫,幼時父母養育我們,你我長大後,當換我們照顧父母,何況,現今你我對待父母的態度,更是子女們未來學習與效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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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健體魄從重視運動開始
有人分析宋朝因為重文輕武,只提倡文治不講究軍事,國勢大衰。然而史學家陳寅恪提出不同的看法:「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也有西方與日本史學界認為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的文藝復興與經濟革命的時代。從不同面向觀察一個朝代的興衰,各有不同的觀點和結論。回到現代,一個國家的存亡,絕對不是單一原因可以決定,而大家最有共識的是,只要失去健康,不管人一生如何努力,都是沒有價值的,因此,健康的追求應該是國家照顧百姓最高原則。 學校追求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是現代教育的理想,但是,實務上因為升學主義掛帥,社會群體價值混亂,家長對教育的理念自我衝突,無所適從,怕孩子輸在起跑點,讓孩子在補習班受更多的壓力,怕孩子跟不上時代,更因為少子化,任由孩子予取予求,讓孩子沉溺在3C產品中,許多孩子作息不正常,愈到大學愈嚴重。食安問題殘害孩子的健康,影響孩子的發育。在教育現場,現在學生健康可預見的重大危機一是視力,二是毒品。 2017媒體報導指出:「台灣視力危機 小六學生近5成近視。台灣「視」力危機很嚴重,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世界各國近視率介於8%至62%之間,但衛福部國健署2010年近視調查,18歲以下近視率高達85%,原因同樣與教育方式和太早接觸3C產品有關。」而毒品侵入校園,毒害學子日趨嚴重,台灣小小的面積,學子的健康問題嚴重,國民的健康攸關國力,提倡健康與實際的履行健康管理,是目前國人不可忽略的重要生活要項。 幾年前到紐西蘭旅行,在小學看到每日下午三點以後,學校就放學,全部的學生開始運動,假日參訪中學,校長身著運動服,並告知校長夫人是「運動員」,正在準備參加賽事,紐西蘭人口不多但運動實力頗佳,這是全國人民對運動的重視,君不見紐西蘭國家代表隊實力強勁,橄欖球、籃網球、板球、聯盟式橄欖球、壘球、划船、輕艇和自由車在世界上的競賽都有優異表現,極限運動和探險旅行也全球知名,經過統計若以「單位人口奪牌率」衡量,其在奧林匹克運動會、大英國協運動會皆表現名列前茅。到了皇后鎮,放眼望去都是運動風景。 每年都有無數的體育競賽,台灣的體育競賽是少部分的人在關心和參與,比賽得獎媒體便大肆宣揚,比賽輸了開始怪東怪西,如果,體育是全民生活的一部分,健康是最重要的,那台灣許多疾病醫療的支出可以省下許多,學生的健康休閒可以成常態,從源頭管理,勝於末端的補救,政府對全國的體育和健康政策應該更努力。 台灣的體育不被重視,從村落的運動空間不足就可以看出端倪,最近幾年慢跑和自行車的比賽風行,一窩蜂的人在跑馬拉松和騎自行車,而運動需要以年齡和體力多樣性的推廣,只有少數健康訴求的民眾在運動是不行的,健康的追求要成為國民的習慣,還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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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傘自己撐
去年九月一張父親在雨中為四歲兒子撐傘的相片在網路流傳,照片裡的主角很快被肉搜出來,是一位在紐約工作的華人。這位父親被封為「最帥背影」、「雨傘老爸」,他認為把傘給兒子遮雨,自己淋雨是一種本能。這是一種照顧家人的心態,也是有能力者照顧弱勢者的表現。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許多視察場合被拍到的照片都是自己撐傘,但在去年十月訪問英國時出現老婆幫忙撐傘而被批評不紳士的畫面。可見自己撐傘或是幫弱勢者撐傘是關懷人的基本能力。 2017年6月22日,俄羅斯總統普丁向克里姆林宮無名烈士墓獻花,淋雨也不撐傘來表達敬意。2013年10月1日,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天安門廣場向人民英雄碑致敬,下起大雨卻收傘默哀,其他高官紛紛跟進,雖然身體淋濕,傳送出來的影像卻感動人心。 或許有人說這是作秀,但領導人願意做出正確的示範就值得表揚,反觀國內的高官,連忠烈祠致哀都不願前往,南部某市市長、副市長兩手空空,讓隨扈為其撐傘的照片更在網路到處流傳,為人詬病,被質疑這些高官的手是不是失去自己撐傘的功能。當美國總統川普上周在德國參加G20高峰會返美,在馬里蘭州轉搭直升機,為執勤的標兵撿拾掉落地上的帽子,這雖然是很小的舉動,卻溫馨感人。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自己的傘自己撐!如果人民選出來的公僕,連自己撐傘的能力都沒有,我們還能相信他有甚麼承擔的能力呢?如果連表面功夫都做不到,又怎麼能相信他嘴巴承諾的美好未來? 自己打傘自己撐傘,平民百姓都能辦到,台灣是民主國家,高官應當身為表率自我要求,而不是習慣被隨扈服務,遠離人民的平常生活,久而久之,是不是高官出門要戴頭盔呼吸新鮮空氣,來區別民眾跟高官。希望謙卑的政府官員來真心傾聽,不求收傘淋雨來感動人,只望大官出門能少點鐵絲網,能自己撐傘,多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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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抗、恐攻差很大
新聞報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在臉書發文指出,反年改人士可能在世大運期間,到舉辦場地陳情請願,讓國際媒體看到政府「倒行逆施」,但政府卻將相關活動定位為「恐怖攻擊」,痛斥政府「帶頭汙名化」。其中,陳抗和恐攻其實真的有天壤之別。 所謂恐怖攻擊係指個人或組織基於政治、宗教、種族、思想或其他特定之信念,意圖使公眾心生畏懼,而從事計畫性或組織性之重大犯罪行為,又實施恐怖攻擊或參加、資助恐怖組織之人員稱為恐怖分子,恐怖分子三人以上者,且有內部管理結構,以從事恐怖行動為宗旨則稱恐怖組織(內政部警政署編,反暴力恐怖攻擊常識彙編,內政部警政署,2012年10月,頁1)。反之,陳抗只是陳情抗議的簡稱,有可能事先依集會遊行法提出聲請,也有可能未依法聲請,然無論如何,陳情抗議者本身的成員及屬性,與恐怖分子,絕對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年金改革是屬現今政府當前重點改革項目,受改革對象想表達意見,訴諸陳情,亦屬當然之事,惟若政府視之如恐怖分子,所導致之後果,不僅激化團體間的對立,更加深社會本可修復的裂痕,難道這樣真的是蔡政府所期待的改革結果嗎?況且若藉由維安縝密的部署,一方面讓陳抗人員可以表達意見,另方面讓維安對象也能安全無虞,難道兩全其美不是更好的方法嗎?何必硬要將陳抗人員當成恐怖分子呢?蔡政府若將陳抗的退休人員當成是恐怖分子,不僅是醜化這群人,更是澈底和這些群眾劃清界線。此時此刻,政府應該好好思考如何緩和社會紛爭,修復不同群眾間的裂痕,或許這才是政府當前首要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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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憂鬱症患者溝通 令您感到困擾嗎?
日前知名女作家因憂鬱症困擾最終自殺身亡,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西元2020年憂鬱症將成為世界第二高負擔疾病,學者認為憂鬱是自殺的最佳預測因子,也提及正向的人際事件會降低憂鬱症的發生,既然自殺和憂鬱有高度相關,而憂鬱和人際關係又有相關,因此了解人際關係對個人之影響,就有機會降低自殺發生。 筆者在精神科病房工作八年,觀察到許多家屬運用不洽當的人際溝通方式,這會造成病患情緒更加低落,筆著描述幾個臨床上常見溝通誤區與同理心對話技巧: 誤區(一):不加思索的提供自以為是的意見。 避免說:我都往好的方面想,人生才會快樂,你知道嗎? 解釋:憂鬱症的病因複雜,牽涉到多項生物學、心理學與社會學的相互機制,隨意提供建議反而造成反效果。 建議說:我願意聽你說出心中的不舒服,我該怎樣做才能讓你好過一點? 解釋:需花些心思與時間陪伴患者,試著理解其心情,指責只會破壞關係。 誤區(二):用責備的口吻說話。 避免說:每次我來看你,你都躺著,怎麼沒有進步! 解釋:憂鬱症藥物需要數週時間產生成效,在這之前患者可能無力從事活動,責備只會使病患內心更挫折。 建議說:我知道你不想起床,那我們一起來做一件你喜歡的事情,好嗎? 解釋:患者內心深處常感到極度的孤獨,身邊親友若能適度展現同理心,才能和病患進行有效交談。 誤區(三):把病患和其他人相提並論,忽略病患內心的痛苦。 避免說:比起很多可憐人,你已經很幸運了,你應該要振作起來。 解釋:話中帶有批判字眼,這會加深其挫敗感,需讓病患明白你願意和他們共同尋求解決之道。 建議說:我雖然無法體會你的感受,但是我很願意幫助你。 解釋:憂鬱症患者常使用自我矮化的思考路程,提供自己願意陪伴的事實,才能逐漸化解病患心中所豎立的高牆。 憂鬱症的復原是條很漫長的路,對患者本身及親友都是長期煎熬,建議陪伴的親友也一定要照顧好自己的狀態,陪伴其實比說教更難也更需要練習,陪伴同時藉助專業治療,才能有機會引導他們走出憂鬱的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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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體質差的私校退場才是為學生好
在2017年5 月《親子天下》王韻齡老師引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邱乾國署長一句話作為標題〈讓不適任教師退場就是救學生〉,筆者認為名稱可以改一下。現階段政府更該做,迫切做的是讓不適任「學校」退場才是救學生,當然也可以解釋為〈讓體質差的學校退場才是救學生〉。 依據教育部統計處2017年資料顯示,我國私立高中職有211所,不含公立的156所;而私立大專院校有107所,不含公立50所,私立高中職加上私立大專院校共318所。2017年12年國教之國中畢業生為23萬7933人,逐年遞減1至2萬人;而2017年大學名額有24萬2825人,僅17萬2921人報考。學校因應三年後的這批2017年國中畢業生,人口銳減之下教育部定會擬定策略減招;而私立高中(職)與私立大專院校,勢必在鴻海競爭環境下搶學生,因此招生就會是學校存續關鍵。資方也會將招生壓力轉嫁到勞方,也就是教師身上,而產生更多問題。 此外,私校教師的地位從過去人人稱羨,現在已大不如前,比賣房子的業務員更像業務員。招生期每天跟時間賽跑,拎著招生廣告踏遍縣市學校升學就業博覽會,推銷自己學校,招生績效不好不打緊,作到流汗卻被嫌到流涎。各校招生花招,更是無所不用其極「砸錢」是屢見不鮮方式。小校經營更是維持不易,特別是學生數低於500人的學校。現在教育部擬定退場機制模糊不清、方向不明,私校高中職該如何不會成為下一波遭退場羔羊呢?以下是最常見的亂象: 一、「招生綁聘約」,教師基數未達標準者隨即解約 最常見的學校潛規則,是第一年招生未達標準還可收到聘書,第二年再次未達標準的話下場就是捲舖蓋走路。過去的教師教學品質已不再受重視,校方重視的是招生基數,也就是你能為學校帶來多少位學生,以達到最低開班人數,對教師規範是無所不用其極。 解約方式更是粗劣,依據教師法14條:「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日起十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於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前,聘約期限屆滿者,學校應予暫時繼續聘任。」 然而很多學校未經教師評議委員會通過的程序,或書面通知當事人的程序,就要教師辦離職手續,蔑視勞工權益;並使用各種手段要求所屬自願離職,迴避法令,以免付出龐大資遣費。 二、申請計畫案「公款挪用」,用在招生宣導與新生入學獎助學金 遇缺不補,人力吃緊,是公校與私校在少子化下最常見現象。最大不同是私校必須申請很多計畫案才能維持經營,否則就很可能陷入經營困窘,公校有政府金援則不用,教師求的是個人績效與學校經營無關。而每年的高中(職)精進優質計畫、優質化、品德教育計畫、資源教室輔導員補助、生命教育計畫、學習扶助計畫、產學合作等琳瑯滿目計畫,就會是各校爭取的肥肉。 舉資源教室輔導員為例,106年全國高中職補助通過40位資源教室輔導員,每年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每校一位60萬元整。資源教室輔導員工作內容不外乎是管理資源教室,協助特殊學生需求與建檔。校方將腦筋動到這頭上,為節省人力,本來輔導員歸輔導室管理,就將輔導員安排去學務處當普通班導師,荒廢資源教室,影響特教生受教權至深。簡言之,即挪用國教署補助款,從事不當的派遣與工作,明確違反行政契約。至於計畫案中的資本門則最容易低價高報,將省下來的錢,校方為了求存求學生,只好將政府補助經費挪用來促進招生,3C產品、獎助學金不在話下。 三、合法掩護非法開設三加四「產學合作專班」或「建教合作專班」 以人才在地化為名,從事變相廉價勞工之實。用合法實習名義掩護不法的產學合作,學的方面三年在高中(職)每週上一天課(週六或週日擇一),四年大學(原則上週末一天);產的方面二者綁在同一間廠商,也就是務必要在工廠待七年。後半段不愛念書國中生,被短視薪水2萬1009所迷惑而選擇,家長也會受國立大學光環所影響。 這邊所要強調的是合作與執行方式出了很大紕漏,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指出:學校依各年級專業課程需求,在不調整課程架構之前提下,使學生於寒暑假或學期中至建教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然而很多學校為配合廠家促進招生,隱藏事實僅讓學生偷偷在學校上一天課,其餘時間皆在工廠實習,嚴重違反第五條規定。有學生表示:我們只要星期一在學校上術科,其餘時間二到五上課時間都在實習處所,地點可能是美髮店也可能是工廠。 四、學生數少的班級,違法併班上課「詐領鐘點費」 以高中(職)綜合職能科為例,7人方能開班,1個班配1位班導師,少子化縮減教師人力後,學生數少變成3個班1位導師,術科按規定分班上課,共同科目只好併班上課。因為違法,為掩人耳目,併班上課後的教室日誌分二個版本,實用版與評鑑板,實用版給學校教務主任看,評鑑版給教育部評鑑委員看。 校方離譜行徑,發生於今年6月30日,苗栗某私校因國教署政風室早上10點訪視查帳,為配合會計室,要求學生訪視前在段考期間,晚上10點留校幫忙填寫103、104、105共三年六本的教室日誌,以供委員檢閱,嚴重私自偽造與串改文書,用以詐領鐘點費。 此外,學習扶助計畫通常是利用第八節課或其他時間,針對語文類較弱的學生加強輔導。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校方計畫是提了,教育部也通過了,問題出在未依法執行。實際上第八節課並非用來扶助學生,而是用來從事其他不相關活動,而犧牲學生權益。最後會計核銷,也只是抓幾位學生拍拍照片便宜行事,鐘點費輕鬆入袋。 揆諸上述,私校問題政府責無旁貸,在政策混沌不明下,苦的是家長與學生,社會帶給家長錯誤的觀念,學校帶給學生錯誤的資訊。再則,資方學校違法亂紀事情層出不窮且變本加厲,勞方教師為保住工作則噤聲不語。在僧多粥少環境下,追本溯源仍是政府政策失當。有進者指出「這十多年來,政策鄉愿一昧標新,畫虎不成反被犬咬,誰收這爛攤子?若政府在無長遠計畫,所有良善美意都將付諸流水,最後剩下廚餘一堆。」(聯絡方式:王宏男0908-23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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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文憑水準每下愈況─學畢業生素質低落其來有自
清華大學4年前推動英文畢業門檻,要求英文必須達到通過中高級英檢初試或多益測驗750分水準才能畢業;但日前清大學生議會認為清大校方以商業性的語文檢定作為學生取得大學畢業文憑門檻,不但缺乏法源,也是迴避學校擔任教育者的責任,提案建議校方廢除。另一間國立名校政治大學亦有法律系學生為了該校校規要求學生必須具備多益測驗600分門檻,質疑其適法性提出訴願遭敗訴;但政大校方表已召開教務會議討論英文畢業門檻一事,決議廢除英文畢業門檻,提交校務會議討論,若校務會議通過,最快下學年適用。一邊是學校擔憂學生競爭力下降,想方設法要為大學文憑基本水準把關;一邊卻是學生理不直氣壯祭出人權保護傘,希望零壓力順利畢業,兩造間立論出發點南轅北轍,令人不禁為高等教育前景擔憂。 無獨有偶,不久前英國高等教育調查公司剛公布最新版世界大學排名,傳統的國立名校如台大、交大、清大等校排名滑落。我國地狹人稠缺乏自然資源,人力素質和良好的教育是我國從農業社會轉型過渡到工商資訊服務業社會的重要關鍵, 鑒於勞動力、資訊與資本跨國界流動成為大勢所趨,我國高等教育體系和學子面對嚴峻的國際化挑戰,英語畢竟是當今國際社會第一通用語文,擁有高等教育文憑者縱使非主修英語文者,也應具備基本的英語文溝通表達能力,才能進修更高程度學位或謀職。但令人擔心的是國際競爭力一代不如一代,擁有大學以上教育文憑者長期處於低薪狀態,英語文能力低下亦為主要原因。為何國高中拚命學英文,上大學後,程度竟不升反降,為何不充實對自己及國家社會有幫助的英文能力? 近廿年來,教育體系因少子化加以錯誤的教改風潮推波助瀾影響所及下,學生被當成寶近乎討好,被視為學校與教師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學生受教權益被奉為神聖不可侵犯,但實際上卻淪於護短與削弱學子的思辨能力。畢業門檻下修,甚至可以期中棄選,讓學生任意規避被他們視為刁難的課程學分,另一方面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評鑑攸關教授續聘與否生殺大權,哪個老師膽敢對學生嚴格要求,跟自己飯碗過不去? 我們的大學與高中,何時才能擁有拒絕學子理不直氣裝不當需索的氣魄,堪與哈佛大學開除在臉書上發表不當言論準新鮮人的勇氣看齊?依社會過度寵溺下一代的媚俗趨勢觀之恐怕很難。 筆者認為少子化問題導致高等教育供過於求,但公私立大學仍須因應時代趨勢對授予學子高等教育文憑應具備的學力素質把關,不可讓學子心存「由你玩四年」的僥倖投機心態混日子。各公私立大學除了校外機構提供的英語文程度檢定外,大學校方也宜增設課程或舉辦類似檢定,提供多重選擇。校方對未來的社會新鮮人設下英語文程度門檻作為畢業資格要件,以便使大學畢業生具有基本程度的英語文水準,有助於增進下一代的國際觀與經營未來生涯發展皆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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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年改陳抗探原
總統出巡,反年改陳抗團體如影隨形。靠街頭起家,爭取廣大群眾包括勞工支持獲致政權的蔡政府,有否想到,原因在哪裡? 退休軍公教警消,年金被大砍,雖有樓地板,但多少人仍不足以賴此維生?立法之前,蔡政府有否調查,多少家庭尚存的年邁父母,仍需依賴他們唯一退休的軍公教警消獨生子女來扶養? 何況,一些已退休的軍公教警消,隨著年歲漸增,體力日衰,如自身又罹重疾,自顧猶顯不暇;而剛三讀的年金制度,卻是將所得替代率(等於是他們養老的老本)逐年降低,越領越少,這是哪門子的立法? 公聽呢?協調呢?都是虛晃一招,淪為橡皮章,不敵六十多位執政立委的斬砍,即決定這些終其一生,替政府忠誠奉獻職守的公僕命運!這讓他們情何以堪! 他們不是要掙錢,否則當初就不會選擇公僕職務;政府財政有難,他們也贊成漸近式的改革。但政府不能讓他們無以維生,有多少人「確確實實」因為年金被砍後陷入困境,不是只有樓地板可以紓困,政府調查過沒有? 這次年改的確砍得很狠!現在除節衣縮食外,有些人更準備賣房、貸款…,尤以獨生子女,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臥床的兩老不得安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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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並非不用白不用的免費幫傭
端午節連假剛結束,台灣時序進入盛夏與梅雨季,由於全球性溫室效應作祟,台灣作為地球村一份子,當然無法免於溫室效應造成的長期性氣候變化帶來的衝擊,旱澇兩極化的雨量分布逐漸成為常態,除了颱風外,如何因應突發性豪雨成災也成了中央政務官與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必修課。 近來鋒面挾帶豪雨過境,台灣全島從基隆到高屏災情頻傳,不是山崩土石流肆虐河川水勢暴漲,就是低窪地區淪為水鄉澤國,連首善之區台北市也出現陸地行舟、地下水衝開下水道人孔蓋湧出地面宛如噴泉奇景。每逢天災或人為災變後,總能見到國軍投入人力、物力與時間防救災與重建身影,可憐的國軍弟兄姊妹剛忙完漢光33號演習還來不及喘口氣,又要管制休假投入防救災與災區打雜清掃收拾殘局疲於奔命。 在台灣還是農業社會、國軍兵源甄補仍以廉價的徵兵制維繫組織架構運作的勞力密集產業掛帥年代根本不成為問題,但隨著台灣人口結構年齡層分布趨向少子化與高齡化、兵役制度轉型為長期志願服役職業軍人為主的募兵制、國防預算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比重逐漸下降後,國防預算如何被合理分配與執行成為重要話題。近年在軍中或社會屢屢引發爭議討論。 根據災害防救法與施行細則規定,國軍投入人力與物力救災並非無償,只是暫行先墊支相關費用,依前揭法令地方政府事後應歸墊相關支出。但從馬前政府時期到今蔡政府,行政院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各縣市政府也是能賴債就賴債(媒體報導揭露超過新台幣十七億元之多),救災相關費用如何報銷,行政院只以一紙公文下令國防部自行埋單結案,這還只是顯而易見的耗材(如油料與藥品等消耗品、零附件)物力成本部分,對被地方政府以防救災名義不當濫用的國軍人力成本和時間卻避而不談,連禽流感或口蹄疫噴灑消毒藥劑也要出動國軍執行,國軍因投入防救災任務被浪費掉的人力、物力成本和時間難以估計。對轉型募兵制導致人員編現比不足、許多裝備更因老舊待料妥善率低的國軍(尤其是地面部隊)來說,出動支援防救災與災區重建任務成了不可承受之重。 誠然國防法與災害防救法都把救災列入國軍任務。但軍以戰為首,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備戰才是軍事體系存在的首要核心價值,防救災等非軍事任務只是副業,國軍的角色功能應定位在「救急」而非「救懶」。若備多力分、缺預算缺裝備、缺人員的國軍只顧著副業(救災)卻因此荒廢正業(備戰),誠屬本末倒置。且行政院根本未在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國軍支援救災的相關預算,因此一切救災相關開支,實際上是由國防部和各軍種自行作帳東挪西湊報銷,行政院卻將國軍人力成本剔除只計算物力開銷,更形同鼓勵地方政府將高昂成本培訓的職業軍人當作不用白不用的免費粗工使喚。便宜行事不僅規避破壞預算制度精神,不啻陷國防部與國軍變相違法。不僅暴露地方政府主事者怠忽失職,國防部、行政院乃至三軍統帥都對這些怪現象積非成是難辭其咎。 颱風或豪大雨既是週期性天災,地方政府就應善盡防救災危機處理的第一線通報與決策執行者,平時就應根據轄區內人口聚落分布、交通路線、地理和氣候特性,因地制宜配置公共資源防範未然,但某些民選縣市長、中央與地方民代領納稅人供養的高薪,只知放煙火辦跨年晚會、蓋一堆浪費公帑、偷工減料品質低劣、使用率低的閒置公共設施,搶佔媒體版面,濫用納稅人血汗錢不手軟,但一講到分攤歸墊救災支出不是哭窮就是兩手一攤要錢沒有耍賴,把地方政府該負起的政治與行政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如此無能的地方政府形同虛設,樣樣向中央伸手,這種地方政府與縣市長還有存在價值嗎?納稅人供養這種形同尸位素餐坐領乾薪,只懂選票算計的民選公職人員何用? 親兄弟尚且要明算帳,若國防部希望爭取軍人權益和尊嚴提升軍人社會形象,該堅持的事就必須不亢不卑據理力爭到底。如果只會對民選公職人員不合理的政治勒索唯唯諾諾一味讓步討好,談提升軍人形象與找回軍人尊嚴只是奢望,更非東施效顰砸錢拍部偶像劇就能挽回形象與尊嚴,形象與尊嚴被當權政客糟蹋的軍人這行只會淪為「最壞的選擇」。行政院也宜檢討預算編製分配缺失,甚至依法動支總預算預備金歸墊國防部,該向地方政府催討的救災欠款就應追討到底,不可因黨同伐異選舉固樁考量投鼠忌器,使出錢出人出物資的軍方淪為冤大頭,更有損法治尊嚴。軍事訓練役與替代役男的徵集和服役訓練內容更宜通盤檢討,將役期短的替代役男和軍事訓練役男施以防救災訓練、待命支援投入防救災任務,比起淪為企業廉價勞工的產業替代役,是否更符合設置替代役的立法宗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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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軍公教退員運用智慧渡過難關
許多人痛批「這是公務人員制度立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政府只用幾天的時間就決定上百萬人的經濟生活制度,令人難以忍受,此舉也將再點燃抗爭的火種,這不是軍公教人員的問題,而是這個不公不義的政權所造成的。 自從幾年前馬政府無故的刪除軍公教退員每月五千元的年終慰問金起,注定了退員被「過河拆橋」的命運。只是沒想到,如今小英政府更是變本加厲地砍人不手軟,奪人財產不心軟。也不管手無寸鐵的中老年人依然要養家活口,上有高堂下有子女的沉重負擔。 立院臨時會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恤法》,其中「百分之十八優惠存款兩年歸零」、「退休所得替代率分十年緩衝」改革條文,都比「年改會」提出的更嚴苛,民進黨立院黨團蠻橫跋扈可見一斑。 如今公教年改案三讀,民進黨認為是成功的改革,大肆慶祝,毫無悲憫心,限定月退樓地板32160元,又不能兼職,是要這樣掐住舉國軍公教退員的咽喉,要割斷他們的生路嗎?政府難道要他們不必繳各種稅嗎?生病不必看醫生,不必繳交水電網路瓦斯電話費,車子不必加油保養,只能走路嗎?或只能坐以待斃?試想如有房貸及車貸的不就更雪上加霜?只能苟活成為下流老人嗎? 當年會從事軍公教的人士,幾乎都是貧下中農的子弟,更是當時各界和知識學界的菁英,如今要安養天年卻不可得。誰能了解他們被「忘恩負義」和背叛的痛苦和怒火中燒的感覺?他們終將再次採取行動與政府對抗。 中老年軍公教無法退休,年輕的進不來,因果循環,國家未來堪憂。當反撲的浪潮如影隨行,當覺醒的民意不再沈默,許多退員已叮囑自己的子女子孫,要世代記得民進黨籍新政府的政治鬥爭和算計,這股沖天怨氣,誓必衝垮台灣社會和諧的安定,從此後,民心丕變,陳抗沒完沒了,永遠紛擾,毫無寧日,社會將付出內在無形的代價和成本,當無法與外在有形的金錢計。 退員終將陷入一片哀嚎,愁雲慘霧,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可憐的是有幾位退員以死明志,不願給家裡帶來負擔,真是令人哀傷。 有人在臉書說,年改條例通過就是生活覺醒的開始,從自身省吃儉用做起。期盼軍公教退員面對縮減退休金的打擊,能沉住氣,充分的運用智慧以及過往的經驗,再發揮生命的熱能,團結互助,以求能度過此刻難關。先顧好自己的健康和生活,才有餘力照顧家人和社會。 但願政府能再三思量年金改革是法律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更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維護法律不溯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希望民進黨政府不要肆無忌憚的砍殺軍公教權益,否則終將動搖國本而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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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你看見了嗎?
當你想到八八風災,你會想到什麼?當你想到高雄氣爆,你會想到什麼?當你想到臺南震災,你會想到什麼?當你想到澎湖空難,你會想到什麼?當你想到齊柏林導演空難,你會想到什麼?其實就是國軍。 在這些天災人禍的時刻,國軍不辭辛勞,不畏艱苦,只為了給國民一個平安回家的道路,日以繼夜的救援無非是給受災的民眾一線生機。這樣冒這風雨無阻,危機四伏的工作,這樣辛勞的工作正是國軍的工作。 正如軍人之友社李棟樑理事長所說國軍的工作並非每個人樂意做,投入救災的辛苦,國民應該要有所了解,軍愛民的心無所不在,國軍之於國民;正如軍人之友社之於國軍,只要有其在的地方,必定彼此共存共挺。 齊柏林導演克服懼高的恐懼,只為了拍攝唯一的主角臺灣,而為了挺身而出地藉助自己的空中拍攝專業,協助空軍拍攝,不僅是支持國軍,甚至為國軍付出其專業,可說是沙漠中的一道甘泉。 近期全臺籠罩在梅雨季節帶來的豪雨,引發陸陸續續的災情,而國軍在高雄桃源、六龜、甲仙等地區預置兵力駐守,密切聯繫掌握山區各地情況,不僅針對低窪區域,整備抽水機及膠舟等救援工具,隨時應變支援堆沙包及協助災民撤離任務。無非是與山區居民同在,深怕山區路段成為孤立無援的孤島。 另外,蘇花公路及南迴公路是花東路段的樞紐,事前防署及臨機道路中斷工程的搶修勢必是給執勤人員一大危安考驗。因此,國軍的所作所為更顯得難能可貴。由此可見,正如國軍深受軍人之友社的照顧,李棟樑理事長不僅兩年慰問國軍五指山示範公墓的國軍弟兄,貼心、細心地叮嚀是否衣服有穿暖,巡查國軍的生活設施,一天走訪五個空軍基地,慰問駐守東沙島的海巡署的國軍,甚至還帶領工商團體至離島慰勞國軍,以身力挺國軍,筆者十分感動及欽佩這位勤走國軍單位,真情關切的理事長。 看見臺灣,你看見了什麼?其實人與人之間;國軍與國民之間;政府與國民之間都期盼看到最美好的臺灣。面對地形、天候因素的考驗,面對任何國際情勢的打壓,連承擔的肩膀和承受困難的團結一致的心都沒有,你是看見怎樣的臺灣?又怎樣才能看見心中的烏托邦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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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國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
都市更新目前在我國進行得如火如荼,惟我國的都市更新,係依都市更新條例及8項相關子法在執行,而其進行方式,政府則規定以權利變換執行,何謂權利變換?簡而言之,就是源於民間之土地開發中的合建概念,即地主提供土地,開發商提供資金,彼此共同合作立約協議,並以開發興建前各自投入價值為基準,仰賴同等價值轉換及利益共享土地開發後可分配的成果,透過此價值基準,依雙方各自所佔有的價值多少來進行轉換分配,至於權利估價,則依「不動產技術規則」進行建築物估價,惟估價結果,關乎雙方參與者能否接受,這是決定推動都市更新成敗的關鍵之一,為讓鄉親們更明確、簡單易懂及了解我國都市更新之權利變換內容與程序,茲將我國權利變換執行要點綜整如下: 一、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29至43條略以:以權力變換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辦理審議及公開展覽、核定與發佈實施等事項,必要時權利變換計畫之擬定報核得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辦理,據此1999年另外頒布的「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亦有明確規定;至於權利價值評估,則依「不動產技術規則」為據。 二、權利變換執行要點 1.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條例第29條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第19條規定程序辦理審議、公開展覽、核定及發布實施等事項;變更時,亦同。但必要時,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報核,得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辦理。 2.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關係人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權利變換關係人,係指依本條例第39條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及耕地375租約承租人。 3.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公共設施興闢 都市更新條例第30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停車場等七項用地,除以各該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公有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與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稅捐、管理費用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載明之都市計畫變更負擔、申請各項建築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所支付之費用,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並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前項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應共同負擔之比例,由各級主管機關考量實際情形定之。 4.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現金補償與差額找補 都市更新條例第31條規定:權利變換後之土地及建築物扣除前條規定折價抵付共同負擔後,其餘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但其不願參與分配或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無法分配者,得以現金補償之。依前項規定分配結果,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差額價金;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發給差額價金。第1項規定現金補償於發放或提存後,由實施者列冊送請各級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第1項補償之現金及第2項規定應發給之差額價金,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應定期通知應受補償人領取;逾期不領取者,依法提存之。第2項應繳納之差額價金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限期繳納。應繳納差額價金而未繳納者,其獲配之土地及建築物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違反者,其移轉或設定負擔無效。但因繼承而辦理移轉者不在此限。 5.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違章建築戶得納入 都市更新條例第41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處理事宜,由實施者提出處理方案,納入權利變換計畫內一併報核;有異議時,準用第32條規定辦理。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略以: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各級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異議後3個月內審議核覆。但因情形特殊,經各級主管機關認有委託專業團體或機構協助作技術性諮商之必要者,得延長審議核覆期限3個月。 6.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公正客觀鑑價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權利變換前各宗土地及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及權利變換範圍內其他土地於評價基準日之權利價值,由實施者委託3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之。前項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 7.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主管機關審議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後公告30日,將公告地點及日期刊登政府公報及新聞紙3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前項公告,應表明下列事項:(1)、權利變換計畫。(2)、公告起迄日期。(3)、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異議之期限、方式及受理機關。(4)、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土地改良物預定公告拆遷日。 我國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實乃所有權人,彼此透過公正及公開方式,將相關權利人之產權、土地或建築物分配,並以互助及合作方式,實施都市更新計畫,這是決定推動都市更新成敗的關鍵之一。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