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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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各位金門鄉親暨金門體育界先進大家好: 我是金門體育會第五屆至第九屆秘書長辛雷達。日前看到金門體育會現任理事長李金贊先生在網路及金門日報刊登金門體育會第11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延會之道歉啟事,指出這次的延會是會員代表資格,因體育會章程與「人民團體法」抵觸並以這是體育會自民國59年成立以來的積弊來致歉。本人曾為金門體育會一份子,於5月20日及21日兩次與李金贊先生及其何姓工作人員表達抗議「用詞」意見。並請改正是章程的不周或資格認定的程序問題造成延會。並非積弊,避免汙名化了諸前輩,也易引起社會不必要的疑慮。況且本次的延會是出在會員代表資格認定,哪有九點召開理、監事會來審核會員代表資格,十點就進行會員代表大會,違反了15日前完成由理、監事審核規定程序及新、舊會員代表申請入會或取消會籍之認定(違反了會員申請入會及取消會籍須經理、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核通過之規定)。 經查:一、金門體育會章程第十條,會員如有違反本會章程之行為或侮辱本會會譽者,經理、監事會議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得予以警告或取消會籍,這是會員取消會籍的程序。二、金門體育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一條,本會之選舉罷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其他行政命令與本辦法無牴觸者仍得適用之。這是會員資格的審定依據。第二條,本會之選舉罷免,應由理、監事會在召開會議十五日前審定其會員代表之資格,造具名冊、通知其所有會員代表。這是會議程序規定,據此佐證,本人找不出金門體育會章程有何牴觸人民團體法及號稱積弊之所在。反而再再顯出完全是會議程序的瑕疵。陷入為了選舉,操作排除異己,圖利自己之考量。慶幸本次會議真的延會了,若如期完成會議,那才真的造成與人民團體法牴觸,陷會議淪為無效之境。 再說章程有其歷史背景,時勢變遷,有需要,可在其任內召開會員大會之時提出修訂。及今,出問題,罪怪到前朝,有失厚道。責任歸屬就請社會大眾來公評。 在此,本人慎重呼籲,真有積弊,請能依事件提出,該釐清就釐清,該改善就改善,以正視聽。避免造成體育會聲譽被誤解。 時至今日,迫於無奈也只能依樣藉助網路及金門日報,公開說明會議程序應有的流程及會員代表資格審核之爭的真相。打擾到諸位金門體育會先輩及第11屆第一次近200位會員代表之舉,懇請諒解。並懇請繼續熱忱支持體育運動,讓金門體育運動更發光發亮。也藉此向諸位前金門體育會理事長,顏達仁先生、莊水池先生、王異生先生、王漢志先生及金門體育會歷屆理、監事先生小姐、工作伙伴請罪,本人能力有限,工作不力,申訴無效,無法洗刷你我的清白,讓您們蒙受委曲,愧疚再愧疚。辛雷達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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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風日下 思金門品德完人
近期國內新聞媒體,天天報導年紀輕輕之作家,在青春華年,前往標榜輔導升學考試之補習班學習時,慘遭誘姦,因而,無法走出內心深處之陰霾,最終選擇自縊結束自己寶貴生命,端視此新聞,著實令人婉惜及憤慨,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乃受人崇仰尊敬的基本原則,孰可將聖賢提倡之品德,泯滅至此,著實令讀聖賢書之你我,氣憤填膺,著實已待讀聖賢書之你我,需匡正是非,著實已至讀聖賢書之你我,不能再漠視,方能杜絕,這違反善良風俗之歪風,繼續危害世人。 回首過往中秋即將來臨,我們小孩歡喜等過節,家母則是為祭拜王(黃)氏祖先與后浦頭慈德宮作醮「主祀明代進士黃偉,品德完人」之供品、王碗及出燈錢等費用傷透腦筋,因過往我們家之主要經濟收入,僅靠先父耕種之農作物與家母前往沙美菜市場賣雪裡紅(地瓜)及飼養菜豬販售後為生,倘若收成不好,生活著實非常清貧,有時尚須仰賴先祖母之小浦頭黃氏親人(日本侵華下南洋新加坡)於年節,託人或華僑之家轉寄新加坡幣50-100元(約臺幣1000元)回金門祭祖,方能勉強度過難關,但先父及家母不改其樂,雖然他們目不識丁,但一生忠厚誠懇待人,更是含辛茹苦的養育我們長大。 后浦頭慈德宮,大(小)浦頭人都稱他為大宮,主祀明代進士黃偉(品德完人),字孟偉,號逸叟,別號逸所,金門沙美汶水頭人(今之後水頭),生於明朝弘治元年(西元1488年),曾任福建泉州府吏,明朝正德9年(西元1514年)中進士,初授南京刑部主事,而其治獄係以清、慎、明、恕等著稱,後來升至南雄知府,省徭役、明禮教、禁游女、去淫祠,授朝廷當道所荐,為官清廉,勤政愛民,並屢有治績。後來因直疏無諱,不附和朝廷當道,返回後水頭家鄉養親講學。金門在黃偉影響之下,金門島民風習俗大為改變,故民間有「文章許鐘斗,品德黃逸叟」之俗諺,並尊稱其為「品德完人」,明朝嘉靖17年(1538年)3月17日崩逝,卒後安葬於金門東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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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感
在一個健全發展的公民社會裡,縱使經過詳實宏觀理性決策過程產生的公共政策亦不可能完美無瑕,方案與其產生的改變幅度不可能滿足個人或群體的主觀期望,更難以精準預測未來。許多決策方案縱使事前的評估範圍做得再怎麼鉅細靡遺,都有可能出現疏漏。 一個現代化民主多元社會的民意能發揮監督政府功能,培養政策對話與思辨批判能力,避免誤蹈邏輯陷阱,提升公共政策規劃與執行品質。縱使經過這種過程產生一整套政策方案未必盡如人意,至少能賦予決策過程正當合理性,提升政策方案被公眾的接受度與成功機率,在效能與民主、公共課責間追求權衡點,提升政策規劃和執行品質。 若以當下台灣政壇朝野吵翻天的林內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例,不論是政府態度,或民間常見的正反意見,都不利於培養公民社會的政策思辨批判能力。 每一項政策方案的規畫、執行、評估,必然離不開問題本質的認定、事實的釐清、需求的確認、手段的有效性與利弊得失評估。若仔細檢視每一項政策方案的產生,都涉及政府體系內部和民間社會的討論過程。為求聚焦和簡化決策,我們可以把不同政策方案,整合成一個大的計劃。但必須要避免彼此間出現不相干甚至矛盾現象。 就以林內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佔比例高達近五成的軌道建設為例,某些子計畫彼此間根本相互矛盾。譬如部分縣市的縱貫線鐵路改建地下化,有助於將數十年來被鐵軌切成兩半的市街聚落連成一氣。但各縣市卻又爭相引進輕軌運輸計畫,把市街聚落再次切開,使原本暢通的道路平添許多處平交道。前述兩個決策方案顯然大異其趣,要如何被整合在軌道建設項目下做整體討論? 總金額新台幣八千多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範圍包山包海,涵蓋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等大項目。如此龐雜的包裹性政策方案,有必要讓社會公眾了解與評估利弊得失興革損益,林內閣難道不需要多花些時間從事評估可行性並與社會公眾溝通?至少應花一年以上的時間從事政府和公眾議程深入討論的重大公共政策議題,如今卻只見林內閣端上檯面企圖瞞天過海,立法院佔有絕對多數席次的民進黨也急於護航強渡關山,草率敷衍來自在野黨與媒體質疑,壓縮公民理性審視判斷空間,甚至淪為地方百里侯們各顯神通吃相難看搶錢大戰,不利於落實民主政治。除了暴露為明年底登場的地方選舉綁樁從事政策賄選算計外無以名之。普通人買房買車,尚且要花上數月甚至數年評估,如今政府大手筆甚至舉債花錢,難道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和社會公眾的充分討論?立法院象徵性地辦六場公聽會就能夠深入檢視評估嗎? 立論合理、思慮縝密、動機誠懇的一系列政策計畫,與商業廣告行銷不同,企業廣告是商業行為,但政府是以公共資源推動施政。企業只需合法經營誠實納稅,不需為消費行為後果負全責;但政府的政策行銷說帖卻應基於全民立場,將正反兩造論據納入並和其他政策選擇方案比較,不能對風險和成本避重就輕、以報喜不報憂流於草率浮誇的政策行銷說帖應卯,甚至企圖搪塞公眾和媒體、在野黨。 綜觀前瞻基礎建設計的官方說帖篇幅三百多頁,乍看洋洋灑灑綱舉目張。但若深入仔細檢視數十項子計畫內容,諸項子計畫方案說明內容篇幅平均僅一兩頁草草交代。行銷論據採用的模型或是數據基礎付之闕如。現在要預測或評論這一包裹性政策方案的成敗為時尚早。但從決策過程觀之,顯然是個粗放不及格的政策行銷說帖。如果這是口試送審的碩博士論文,恐怕有很大的機率被退回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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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一舉的決策髮夾彎?圖利業者之嫌的環保署髮夾彎
正當蔡政府磨刀霍霍修法大砍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俸優惠利率使社會陷入分裂擾亂不安之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卻悄悄將塑化劑等多種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名稱去毒化,改稱「關注化學物質」。環保署此舉引發消費者疑慮,且衛福部不久前才放寬部分農產品農藥殘留劑量,甚至高達歐盟同類農產品農藥殘留劑量標準一千倍以上,蔡政府主事者與食安業務主管機關可曾把食品安全當回事?為捍衛消費者權益善盡監督與把關之責? 我國法令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分為四類,包含第一類累積性、第二類慢毒性、第三類急毒性、第四類為「疑似毒化物」;但環保署日前鑑於原本第四類的特性是有汙染環境或危害身體健康之虞者,國際間普遍不認為是毒性物質,因此修法將第四類改為「關注化學物質」。但過去爆發塑化劑事件時,列管的26項塑化劑中有17項塑化劑,如鄰苯二甲酸二戊酯、鄰苯二甲酸二己酯等列為第四類毒化物,引起民眾及環保團體質疑。 面對來自輿論的質疑,環保署辯稱因為某些毒性化學物質資料不足,不確定是否真會毒害人體乃至污染環境,為避免民眾被誤導,因此將名稱裡的「毒性」字眼去除,環保署還強調管理強度不會改變。而且會引發食安疑慮的九種塑化劑,改列入第一類或第二類毒化物列管。 縱使如此,在各界不滿擔心削弱管理疑慮聲浪下;環保署不過三四天又召開記者會宣布,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仍將維持原名稱,並增列「關注化學物質」類別。從原本的「3+1」變成「4+1」。民意眾怒難犯下出現的決策大轉彎,朝令夕改多此一舉徒損政府威信。 環保署還真是體貼!但趨利避害原是人類天性,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塑化劑等非天然合成食品添加物乃避之唯恐不及,為何要改稱不易使消費者產生戒心的「關注化學物質」?過去民進黨在野時期還曾要求把塑化劑提升到第一類毒品來控管,為何大開善門放寬改名?難道,環保署是要民眾安心改用「關注化學物質」? 法令和行政規章是政府政策作為具體宣示,措詞須清晰明確,用攸關人體健康的法令與衍生之施行細則等行政規章,條文內容與措詞在適用於具體事物時只怕規範得不夠嚴謹周密,令執法者與法令涵蓋適用範圍上沒有定義含混模糊空間,豈有主管機關擔心民眾會過於小心呢?環保署先前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更改名稱的根本不合常理,毒性化學物質的分類與標示除了便於政府主管機關管理外,還有「識別」與「提醒」作用,使業者或消費者望文生義提高警覺,不去使用或避免購買,若改用「關注化學物質」如此模稜兩可定義含糊的專有名詞,縱使主管機關宣稱並未降低監督力道與密度,又有多少人分得清其間差異?反而只會加深消費者疑慮和對政府的不信任。 況且過去政府長期存在「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現象,不是只有食品添加物才會出現塑化劑爭議,包括兒童玩具、日常生活用品、塑膠食器都可能含塑化劑成份,日積月累吸收恐累積人體難以排除,以目前政府鬆散的執法與管理能力,過去塑化劑被列為毒性化學物質時就被不肖業者濫用,改列為定義模稜兩可含混的「關注化學物質」類別後,只怕連食安業務主管機關都懶得關注,環保署宣稱管理規範強度不變的說詞誰信呢? 在討論財貨與服務交易議題時,供需兩造間經常出現消費資訊不對稱的不對等狀態,政府扮演公平仲裁與力圖使消費資訊透明化的角色格外重要,體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但政府先是大幅放寬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劑量標準,又打算玩文字遊戲淡化塑化劑,恐有對圖利食品業者和犧牲消費者權益之嫌,忘了讓民眾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是政府天職,難道政府要大家自求多福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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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田與一值得大書特書嗎?蔡政府與民進黨的雙重標準
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設計興建嘉南大圳和烏山頭水庫等水利工程的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銅像,遭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斷頭,因先前台灣各地公共空間的蔣中正銅像,在蔡政府和民進黨打著轉型正義掀起去蔣化風潮下,屢遭獨派草根支持者斷頭或褻瀆,引發社會關注。蔡政府或民進黨執政縣市政府不僅怠於偵辦,更以避免爭議為由拆除蔣中正銅像,蔡政府與民進黨執政縣市刻意縱容包庇毀壞蔣中正銅像居心昭然若揭,製造社會對立搧風點火居心可議,引發對蔣先生評價相反者反制行為自是意料中事,筆者對李承龍的過激行為不能苟同,但蔡政府一味縱容支持者對蔣中正銅像濫行道德鞭屍,才是導致八田與一像被斷頭的罪魁禍首。若被斷頭的八田與一銅像要接回去,被肢解、推倒破壞的蔣中正銅像亦應比照辦理。 我們該怎麼看待八田與一?誠然,八田是水利工程師,不是政治人物,實不必毀壞其銅像,但歷史事實不會因政治正確改變,八田與一建嘉南大圳開發水利,無法否認也沒必要否認,然而,像前總統李、扁、馬等人及獨派政客對八田與一頂禮膜拜五體投地推崇備至,就有言過其實溢美之嫌。 一如日本,昔日歐洲帝國主義殖民國家,在亞洲、非洲、美洲前殖民地同樣遺留許多堪稱先進的基本設施或雄偉建築,但可曾見過那些前殖民地獨立後還對殖民主子歌功頌德感激涕零?環觀全世界只有號稱亞洲最自由的台灣社會才會出現如此光怪陸離、和去殖民化潮流背道而馳的怪現象,印度會歌頌英國殖民統治留下的鐵路網?越南會頌揚法國殖民統治遺留的縱貫鐵路?事實顯非如此。 八田是日本人,忠實執行日本政府殖民政策為其首務,他是為殖民母國利益服務,嘉南大圳水利工程只是便於日本殖民政府榨取掠奪台灣自然資源,根本與愛台灣沾不上邊。二戰時期納粹德國敗降後,曾為希特勒御用建築師的德國軍備生產部長史皮爾被判刑二十年,他只是個建築師,又沒有殺人放火,為何也被關呢?因為他的管理和工程長才,使納粹德國可以生產更多武器彈藥,使納粹侵略戰火苟延殘喘拖得更久,使更多交戰國平民因戰火受害。 八田與一論地位當然不及史皮爾,但日本殖民主義剝削確實存在無可抵賴,八田絕非單純的水利工程師,台灣當權政客爭相膜拜八田與一,只是單純地表彰他生前設計的水利工程嗎?錯了,那是一種表態,馬英九怕日本人批評他反日,故藉機表演,以為反日卸妝,民進黨是要與中國歷史切割,才找日本人當乾爹。 在號稱自由民主為前提的社會,族群間的誤解和宿怨不可鼓吹,但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的蔡政府和民進黨置若罔聞,縱容支持者毀壞蔣中正銅像,還大言不慚地以轉型正義為掩飾,自然會出現立場相反群體的情感與行為反彈。 化解仇恨很難,但民進黨就是靠鼓勵民粹排外族群仇恨起家,壓迫退休軍公教族群,製造不同世代、不同職業間彼此仇視相互鬥爭,醜化蔣中正和中華民國體制,均以解構顛覆傳統價值為掩護,創造民粹暴力統治的正當性基礎。民進黨奉異族殖民統治為正朔,以白色恐怖四個字將民進黨執政前的中華民國在台灣歷史一筆勾消,只是要與中國歷史徹底一刀兩斷,建構媚日仇中的台獨史觀和台灣國族。 戰國時代末期的韓國為消耗秦國國力,派水利工程師鄭國為秦國修灌溉水渠(鄭國渠),幫秦國解決關中(今陝西中部)農作問題。鄭國渠的貢獻不會因為當初的居心險惡而消失。當初的居心險惡,也不會因為鄭國渠的貢獻而有所損減。八田與一興建嘉南大圳亦然。 八田與一被砍頭是病癥,褻瀆毀損歷史名人造像過激行徑確實不足法,但蔡政府和台南市政府對待毀壞蔣中正銅像行為者,是否一視同仁主動積極偵辦?其雙重標準態度背後無非是這些政治盤算,八田與一也絕非只是水利工程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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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鋁含量超標準問題不可小覷
衛環部不久前委外檢驗各地自來水供水系統的水質,發現台灣一處配水點和三處淨水場的水質呈現鋁含量超過容許標準現象,遭受影響範圍超過八萬民眾。 根據醫學研究長期觀察抽樣累積統計數據顯示,若長期使用鋁質餐具等器皿盛裝食物,或長期以鋁含量高的自來水作為飲用水,將增加國人罹患阿茲海默氏症(失智症)機率,儘管衛環部強調已經開罰並限期改善,但此一訊息披露後,仍使長期飲用鋁含量超標自來水的民眾感到驚恐萬分。 在公共服務或民間商業交易中,常因為財力大小或對相關專業知識了解程度的差距,供需兩造間經常出現資訊不對稱現象,影響使用財貨或服務的消費者權益。自來水中出現鋁含量超標問題恐非一朝一夕的事,其後遺症嚴重性不可小覷。由於我國人口結構年齡層分布進入高齡化社會,且我國老年人罹患失智症比例也有增加趨勢,逐漸形成家庭與社會問題,長遠來說對政府社會福利預算支出與照護人力等資源分配都將是沉重負擔。政府主管機關更應採取主動積極態度深入追查,不能只是罰款了事,事後對各地自來水質更要落實追蹤複檢。自來水對大多數民眾來說是維持生命與生活環境品質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自來水公司水質管制檢測顯有失當之處,除了要求其馬上改善缺失外,更宜對受到前述配水點和淨水場供水影響範圍內的自來水用戶給予減免水費補償,並提供免費的民眾健康檢查,讓民眾安心。 俗話說取法乎上。衛環部宜借鏡先進國家成規,修訂自來水中鋁含量國家標準。我國現行環保法令中規定之自來水鋁含量上限是零點3ppm,但此次水質抽檢發現超標最嚴重的淨水場其鋁含量竟高達零點458ppm,與世界衛生組織規定自來水鋁含量不得超過零點15ppm,或其他先進國家地區(如歐盟、加拿大、澳洲、日本)規定的鋁含量標準0.1至0.2ppm對照,我國環保法令中的自來水鋁含量標準上限顯然過於寬鬆。 筆者誠盼衛環部宜儘速修訂自來水鋁含量國家標準之相關法令規定,從善如流向先進國家尺度看齊。為國民身體健康把關防範未然。自來水公司更宜對水質標準落實自我控管,不僅持續提升淨水和濾水技術,更宜儘速更換各縣市自來水輸水系統的老舊水管,讓民眾享有安全無虞的自來水供水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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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議活絡金門觀光之芻議
近期時常於新聞媒體看到行銷金門家鄉之廣告,真的令人欣喜,並有著想返鄉之衝動,惟礙於往返台金機票昂貴,遂取消心中念頭,此情事,著實令人無奈,更覺這昂貴機票費,確實是阻礙金門籍遊子「身分證字號開頭為W者」及諸多觀光客或背包客,返鄉探親即前往金門觀光之主要因素,因為以一家四口(2大2小)為例,往返金門1次之機票費高達一萬多元,一萬多元可由台北到高雄自助旅遊(包含星級飯店3天2夜與自行開車等費用)。 2001年政府開放金門水頭港與中國福建地區之小三通後,台金航線拜小三通之賜,現今往返台金之班機,仍處於頻繁及假日一位難求之情事,惟與諸多庶民息息相關之機票價格,至今依然處於昂貴。綜觀各國在一片經濟不景氣情事下,現今無不絞盡腦汁的提出廉價航空(機票)與優惠等措施,以吸引世界各國之觀光客前往旅遊與消費,金門自許觀光文化立縣,自然要吸引世界各國與臺灣及大陸地區之觀光客或旅外遊子,前來或返鄉觀光消費及探親,以促進或振興金門的觀光與經濟之活絡,然現今往返金門居高不下之昂貴機票,確實是觀光客或旅外遊子怯步之主要因素,更是阻礙金門發展自我觀光與文化旅遊之絆腳石。 金門究係如要促進整體經濟復甦,金門縣府(公部門)未來應前瞻性與航空公司溝通、協調及合作「朝向加入其營運股東行列」,並自行編列吸引前來金門觀光旅遊之補助預算及措施,更應加強金門現有都市及基礎建設(設施)與軍事和文化資產之保存,方能改善台金航線居高不下之情事,吸引世界各國與臺灣及大陸地區之觀光客或旅外遊子前來金門地區觀光旅遊或探親,諸如: 國際遊樂設施之建造;觀賞與環繞金門島外圍水陸兩棲公車之採購;全面整建維護金門島內之軍事碉堡、頹廢老市街與聚落建築的保存;水舞劇之設置;國際風帆賽事之舉辦;金門高粱暨閩式宴席美食觀光季之舉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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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是勞工 不要把我們當成奴工!
當民眾詢問社工是志工嗎?多少社工內心翻了無數次白眼,在一番解釋之後,可能模稜兩可地被了解這份工作;當民眾以為你在縣府附近,就誤認你是公務人員時,我會感謝那份看得起,但也因此感到無言以對。我們的雇主是誰?在一個廣義和狹義的名詞解釋下,我們的雇主是發錢給你的老闆,但曾幾何時,我們的雇主變成政府和社會。在教科書裡有一個章節是這樣寫的,社工成為國家機器,政府運用社工使案主成為符合社會期待的模樣,降低社會問題的發生。如果美化職業,不管身處何處、隸屬哪一個單位的社工,說實在的也算是公務人員。但我們的「雇主」照顧我們嗎?為我們發聲嗎?不知道是哪來的價值觀,社會覺得社工很有愛心,為弱勢族群盡心盡力,某個層面好像是這樣,但我們盡心是因為個人價值觀,所以負責!難道你從事各行各業不用盡你所能嗎?還是你都混混的待在辦公室、仇視你每個月領的22k?回想曾經的華航罷工事件,我個人表示支持,在不平等的環境中,本來就要為自己發聲,除非你願意用五百元買一罐250ml的可樂,但你不會這麼傻這麼天真吧!而在職場中不公不正義,用婉轉的方式解釋,叫默默做是為了挑戰自我,考驗忍耐和容忍的功力,但其實內心充滿無奈!所以這群空姐在溝通後,選擇用這樣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合情合理又合法,只是受損的旅客,你們的矛頭必須指向誘發事件的雇主,因為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趣的是,今天如果社工選擇罷工,社會會如何看待這樣的罷工?「你們不是最有愛心了,為了弱勢應以犧牲奉獻」、「大愛無私社工員」,這樣的聲浪如雪花般湧進,社會容許社工為了自身權益放下弱勢嗎?然而,社會問題的衍生和解決並不是社工的責任,但社會把責任加諸在社工身上。社工人都說自己有三高,你以為是高血壓、高血糖和高血脂嗎?我不否認你的以為,確實在「高工時」、「高案量」、「高流動率」的環境下,這些三高都是前因後果。 我想說的是,這個社會期待社工能做什麼,你該不會天真的以為是超人般、拯救社會的角色吧?我們能做的很簡單,盡社工本份,但請不要把家庭或學校的責任加諸在社工身上,請不要神化這份工作,請不要以為犧牲奉獻是應該的,社工是勞工,不是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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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聲催逼相煎何太急
自從退伍之後,以終生志工為職志,幾乎天天重回老單位陪同體幹班在操場上學習。之所以甘願無償於志工教學,除了奉行個人從軍的初衷之外,最主要是我認為國家給我的退俸猶如薪資,當志工就是我的回報。 當社會醞釀一股年金改革的氣氛時,各方意見分歧,爭議沸沸揚揚,我則寧願保持緘默,因為逞口舌之快無益於弭平紛爭,而且我也以為現今社會不缺獻策出意見,缺的是捲起袖子做事情的人,與其徒增紛擾,不如埋首做志工。 其實,還有個潛因讓我不跟著在紛爭的江湖上投擲石塊-不管哪個政黨誰執政,政府不可能自斷手足,退撫改革終究不至於逼使公僕們走向難堪的窘境。 如今看來我是錯了,當前的政府對軍公教警消退撫制度的改革,不但吃了秤頭鐵了心一意孤行,而且還變本加厲,簡直是以為只要提高了「樓地板」,保障了少數「弱勢」軍公教的基本生活外,就可以大刀闊斧一舉將年資、階級、職等一筆勾銷,一體通通砍成齊頭式的平等。從這樣的思維與價值觀出發,軍公教一生劬勞就像市場上過時的貨品,幾經叫價議價最後賤賣出脫。最叫軍公教警消心冷的是:喊價叫賣與賤賣的人居然是他的老闆-政府。 改革,本該不溯及既往,軍公教警消依法任職與退休,卸下公職之後卻遭政府帶頭「追殺」,這是最令他們無法接受的殘酷事實。當溯及既往成了不可逆返的「共識」後,緊接著即將高舉的大刀是:縮短取消十八趴的年限、拉長投保薪資採計時間、降低所得替代率、延後領取退俸年齡等手段,刀刀見骨,毫不留情面。 當政府高舉大刀揮砍之際,口口聲聲為了確保世代正義、永續經營,背後所持的理由就是國家財政困難不得不然。然則,有這麼急迫到一出手就要網破魚死嗎?難道不能延長緩衝時程、預留轉圜嗎? 軍公教警消這種公職,從來就無法也不該斤斤計較於投入與產出的比值,唯有政府創造了積極正向的環境、營造團結和諧氛圍,才能激發他們更加投入、不計毀譽、樂在工作。如今,政府帶頭「算計」他們,最可能產出的後遺症是軍公教警消們也要學會「算計」,此後的公僕會「質變」到何種狀態難以估算。 帶頭大刀闊斧砍軍公教警消,或許還有個沒說出口的理由:既然撕破了臉,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清算到底、一次到位!政府如果用堂皇的改革窩藏這種居心,那才是最惡毒的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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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App宜兼顧實用性與附加價值
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所屬局處自行開發或外包委商的App(即手機應用程式、行動應用程式)已有六十多個,但八年來已有三十七個因乏人問津不再使用,閒置率高達近六成,浪費預算金額累計超過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 這顯然與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政府宜避免公共資源被濫用於附加價值低的「一次性消費」施政原則全然相悖。此事絕非財大氣粗的首善之區台北市獨有的現象,其他縣市政府乃至中央機關同樣會出現此問題,甚至變質淪為某些機關為求報銷預算炮製政績內神通外鬼,替政府機關主事者巧立名目、化整為零的另類小型工程發包、利益輸送特定人工具。 開發手機應用程式多半只需十餘萬元至數十萬元,不像動輒上百億乃至千億元、後續保養維修乃至功能擴充昇級成本天文數字的公共工程建設經費般引人注意,較難吸引市議員問政時的注意監督與媒體追蹤報導,容易成為行政機關亂花錢規避監督誘因。一有需求便委託資訊廠商開發App。但這類App推出後,多半因為只適用於特定項目的施政活動或業務時間短暫,或該手機應用程式功能或實用性、功能前瞻延伸性欠佳附加價值低,只有部分民眾會下載應用,先前投入規劃設計手機應用軟體砸下的人力、專業知識、時間、金錢,船過水無痕流於浪費,與使用時間短暫報廢的資本財無異。 若從電子化政府角度思考,若政府機關日後為基於便民服務為前提推出App等軟體程式、乃至資料庫等上網公開,事先似宜考慮是否能長期為民眾所使用?是否有為這類應用程式持續編列維護更新擴充功能之經費?雖然研發所需金額不多,但各機關這類乏人問津的手機應用程式數目日積月累下來浪費的公帑亦頗為可觀,各級機關主事者對此變相浪費公帑現象似宜有所節制,各政府機關研發推廣App宜有妥善完整宏觀前瞻決策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