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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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國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
都市更新目前在我國進行得如火如荼,惟我國的都市更新,係依都市更新條例及8項相關子法在執行,而其進行方式,政府則規定以權利變換執行,何謂權利變換?簡而言之,就是源於民間之土地開發中的合建概念,即地主提供土地,開發商提供資金,彼此共同合作立約協議,並以開發興建前各自投入價值為基準,仰賴同等價值轉換及利益共享土地開發後可分配的成果,透過此價值基準,依雙方各自所佔有的價值多少來進行轉換分配,至於權利估價,則依「不動產技術規則」進行建築物估價,惟估價結果,關乎雙方參與者能否接受,這是決定推動都市更新成敗的關鍵之一,為讓鄉親們更明確、簡單易懂及了解我國都市更新之權利變換內容與程序,茲將我國權利變換執行要點綜整如下: 一、法令依據 都市更新條例第29至43條略以:以權力變換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規定辦理審議及公開展覽、核定與發佈實施等事項,必要時權利變換計畫之擬定報核得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辦理,據此1999年另外頒布的「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亦有明確規定;至於權利價值評估,則依「不動產技術規則」為據。 二、權利變換執行要點 1.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條例第29條規定: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依第19條規定程序辦理審議、公開展覽、核定及發布實施等事項;變更時,亦同。但必要時,權利變換計畫之擬訂報核,得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一併辦理。 2.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關係人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權利變換關係人,係指依本條例第39條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及耕地375租約承租人。 3.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公共設施興闢 都市更新條例第30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停車場等七項用地,除以各該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公有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與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貸款利息、稅捐、管理費用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載明之都市計畫變更負擔、申請各項建築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所支付之費用,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由權利變換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並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前項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應共同負擔之比例,由各級主管機關考量實際情形定之。 4.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現金補償與差額找補 都市更新條例第31條規定:權利變換後之土地及建築物扣除前條規定折價抵付共同負擔後,其餘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但其不願參與分配或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無法分配者,得以現金補償之。依前項規定分配結果,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差額價金;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發給差額價金。第1項規定現金補償於發放或提存後,由實施者列冊送請各級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第1項補償之現金及第2項規定應發給之差額價金,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應定期通知應受補償人領取;逾期不領取者,依法提存之。第2項應繳納之差額價金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後限期繳納。應繳納差額價金而未繳納者,其獲配之土地及建築物不得移轉或設定負擔;違反者,其移轉或設定負擔無效。但因繼承而辦理移轉者不在此限。 5.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違章建築戶得納入 都市更新條例第41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處理事宜,由實施者提出處理方案,納入權利變換計畫內一併報核;有異議時,準用第32條規定辦理。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略以: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土地所有權人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各級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異議後3個月內審議核覆。但因情形特殊,經各級主管機關認有委託專業團體或機構協助作技術性諮商之必要者,得延長審議核覆期限3個月。 6.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公正客觀鑑價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權利變換前各宗土地及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及權利變換範圍內其他土地於評價基準日之權利價值,由實施者委託3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後評定之。前項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 7.使用權利變換的都市更新之主管機關審議 都市更新權力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後公告30日,將公告地點及日期刊登政府公報及新聞紙3日,並張貼於當地村(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前項公告,應表明下列事項:(1)、權利變換計畫。(2)、公告起迄日期。(3)、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異議之期限、方式及受理機關。(4)、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土地改良物預定公告拆遷日。 我國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實乃所有權人,彼此透過公正及公開方式,將相關權利人之產權、土地或建築物分配,並以互助及合作方式,實施都市更新計畫,這是決定推動都市更新成敗的關鍵之一。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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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濫用全民健保資源裨益永續經營
根據衛生福利部健保署日前結算出的全民健保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包括電腦斷層掃描等二十個主要健康檢查項目,去年針對前述健檢項目所支付的金額合計高達新台幣六百六十八億元。 為求避免不必要的健康檢查項目過於浮濫浪費健保資源,健保署打算推出「雲端資料共享」措施,往後醫師在開具檢查、檢驗項目時,須查閱患者近一個月內,是否在其他醫院做過相同檢查項目,若開單重做,可能被列入事後抽審重點,新版健檢措施規定預計今年七月起正式實施。 某些國內公私立醫療場所與特定病患實施健檢次數密集頻繁,幾近浮濫令人咋舌。譬如曾有民眾以疼痛為由,竟在一年內做了多達二十四次的電腦斷層掃描檢查,還有民眾一年做了九十六次全套血液檢查,另外還有患者一年內做了十次核磁共振造影、二十一次腹部超音波檢查,如此密集的特定項目健康檢查,誠屬不必要的健保資源浪費。當事人過於濫用健保資源從事健檢的行徑,會不自覺地排擠乃至妨礙其他民眾及早實施健檢與接受醫師診斷治療的寶貴時機。況且頻繁重複實施性質或方法相近的健檢項目(譬如照射X光、核磁共振造影或電腦斷層掃描),不但浪費寶貴的健保資源,也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某些長期旅居國外或持雙重國籍護照從未負擔稅賦者,刻意鑽全民健保制度漏洞,每逢回台灣期間便頻繁上醫院求診和實施各項健檢,返僑居地時帶回幾大皮箱各式內用或外用藥品,令親眼目睹的筆者嘆為觀止。將就醫接受健檢成本轉嫁給大多數國人,不僅浪費可觀的健保資源,投機取巧心態更屬可議。 個人生存權不僅是自然權利,也被各國憲法明文保障。但健保資源乃屬於社會的公共財,制度設計以「風險分攤,利益共享」為前提,為求避免健保資源被少數特定人濫用導致浪費,不僅全民健保主管機關宜設法改善並遏阻諸如此類歪風蔓延積非成是,其實每位國人都有責任,每個人都應該挺身而出,拒絕不必要或重複實施同樣項目的健康檢查。 藉由雲端科技建構資料庫,病患個人醫療資訊和實施過的健檢項目可迅速被醫療機構和醫師所掌握,而且病患求診的常是相同的病痛,只要將病患的病歷和檢查過的紀錄,存放在雲端,經過病患的同意下。醫師便可查證與使用病人先前在其他醫療機構做過的健檢紀錄,不但可節省時間和不必要的重複健檢程序,減少病人受的折磨,而且也不會浪費健保資源,耽誤病人接受處分診治的時機。 實施全民健保制度是我國全民的驕傲,連美國媒體都曾加以報導。維護健保制度永續生存發展,不僅是政府主管機關職責,全體國人同樣責無旁貸的事,你我都應從自身做起,共同珍惜寶貴的健保資源,拒絕不必要或重複施行的特定醫療項目或健檢程序,不僅避免全民健保財務破產,亦有助於增進其他更急著需要用到全民健保資源的弱勢階層病患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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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當然可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
不久前監察院以在立法院佔有絕對多數席次優勢的民進黨立委們主導下通過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院會無異議通過決議就此一法律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監察院此議一出,立即遭到行政院、民進黨立委們及黨產會官員圍剿是撈過界,監察院甚至被扣上國民黨餘孽或違法濫權帽子,彼等聲稱監察院並未具有提出釋憲聲請之適格性。 對於監察院是否有權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聲請之疑義,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提出釋憲案。 況且盱衡歷史,以往監察院亦不乏曾針對其他院的法律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的前例,譬如監察院就曾針對出版法與違警罰法違憲提出聲請,後來才產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字一百零五號、一百六十六號解釋,監察院被讚譽能發揮維護人權功能。 真理越辯越明,維護憲政與以法治國、依法行政等程序正義前提,不僅是監察院的權限,更乃民主法治社會普世價值,監察院位階乃中央政府五院之一,當然亦為中央政府機關,過去既曾有過監察院針對行政機關有違憲之虞的成文法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聲請先例,現在監察院有什麼理由不能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號稱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乃至包括新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的新任大法官,都是由民進黨籍現任總統提名,經由民進黨佔絕對多數席位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程序所產生,蔡總統和民進黨立委們中,出身法學博士、法官、檢察官、律師者更是所在多有,不曉得民進黨立委諸公和律師出身的黨產會主事者到底在怕什麼?如此只會暴露民進黨立委們與黨產會主事者的色厲內荏與心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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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成立兩岸和平園區芻議!
金門縣長陳福海,宣佈啟動古寧頭跨域亮點計畫,要讓古寧頭浴火重生,身為古寧頭的一員,自然樂觀其成。我長期關注古寧頭的歷史與戰後重建,陳縣長的擘劃讓我心有戚戚焉。 這一篇文章是去年年初從北京回來就寫好的,一直按著沒發,現在看到了縣府的規劃案,勾起我野人獻曝的心情,或許可以觸發一點靈感,達到集思廣益之效。 古寧頭大戰的歷史,在中國大陸已得到解禁。這對金門發展觀光來講是一種利基。古寧頭戰役是千年一戰,可以名列中國歷史上三大戰役之一,它的影響力與淝水之戰與赤壁之戰等量齊觀。 我在《活化古寧頭的方法》一文,想要闡述戰役史蹟發展觀光的構想,一時沒有細表,現在謹就個人的意見拋磚引玉。去年年初剛好有一趟北京之行,個人認為這個議題已經成熟,只要金門願意付諸實施,相信成立兩岸和平園區應可以水到渠成。 105年1月17日,當年進攻金門的中共28軍的代軍長蕭鋒的女兒蕭南溪女士,在北京舉行《金門戰役紀事本末》新書首發會,企圖釐清這場戰爭失利的歷史責任,為她的父親說幾句公道話,孝心實在感人。 義大利諺語:「勝利有一百個父親,失敗只是一個孤兒。」證諸兩岸對這場戰役的解讀,可以說明此言不虛,而且放諸四海而皆準。 這一場戰役大陸以前噤口不談,自從改革開放之後,禁忌已逐漸打破,尺度已大幅放寬;大陸終於願面對與接受了,面對失敗與接受失敗需要勇氣。大陸一直在檢討失敗的原因。 這一場戰役對解放軍是一種痛,雖然時間過去已逾一甲子,但是大陸對於當年葬身在古寧頭戰場的英靈,有一種緬懷、愧疚與不捨,近年來一直有解放軍的後裔來金門祭拜與參訪。 中國人說死者為大。這一群國殤葬身在金門這塊土地上,不論是國軍與解放軍,已經分不清楚了,也不必分清楚了。今天如何轉禍為福,化干戈為玉帛,完全是存乎一心,不僅對於歷史要有悲憫之情,對於國人同胞也要有物傷其類之感。 古寧頭戰役打了三天兩夜56個小時,金門一陽頂天,不只影響台海兩岸分裂分治的局面,而且還牽動往後美蘇兩大集團的冷戰神經,這樣一場至關重大的戰役,對金門來講已經是無形的歷史資產了。 金門人常說戰役史蹟、閩南文化、僑鄉文化與自然景觀,是金門發展觀光的四大重點,然而如何落實與執行,才是推動與發展觀光的要件。金門是一個寶庫,但是如何去挖寶與尋寶,毋寧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 我覺得金門人要有自己的主體文化意識,求之於人,不如求之於己。金門人最了解也最關心自己的文化特性與資源,金門人如自己不重視,而要寄望於文化部成立金門文化特區,格局雖然高遠,但有一點不切實際。 金門今天不僅有人,而且也有錢,我們都可以不假外求,絕對可以獨力深化金門的文化體系,問題是我們要有完整而一貫的文化政策。我認為金門文化政策的立足點應有四大要素:高、大、遠、深。 高:瞻視 大:宏觀 遠:洞見 深:挖掘 有此四者匯成文化洪流,就要以識、見、述、作四者呈現。有識,才能有見,有見,才可有述,有述,進而才能有作。金門想要販賣歷史,發展觀光產業,除了要有看法,更要有作法。 我們今天就以高、大、遠、深四大要素來檢視金門文化內涵,別的先不說,現在只鎖定戰役史蹟,是否已轉化為戰爭的紅利呢?先談談823砲戰吧! 我們常說823砲戰,金門49天之中挨了67萬發砲彈,每一平方公里平均落彈1300發,寫下世界戰史上落彈量密度最高的紀錄,可是今天走在金門的大街小巷、窮鄉僻壤,沒有看見彈痕累累的房子或遺蹟。 823砲戰,金門砲損的房子都已修復了,看不見落彈67萬發的一丁點歷史傷痕;我們常自誇金門是世界的冷戰島,與韓國的板門店與德國的柏林圍牆,同列為世界三大冷戰點,但是我們已找不到冷戰遺跡了,連一個砲坑也見不到。如果連故事都沒能留下,只剩下一些統計數字,823砲戰以後真會變成一個歷史名詞了。 反觀大陸,釁自彼開。我到大陸的圍頭、廈門何厝踏訪,這兩地都保留砲損的歷史房屋,刻意不整修,在西風殘照之下,向世人訴說當年砲戰的慘烈,有一點受害者的味道。金門最有資格訴說823砲戰的驚心駭目,艱難苦辛,結果我們自己放棄了歷史的解釋權,豈不奇怪? 金門人遭遇的苦痛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如果不做、不說、不寫,而寄望國家公園或文化部,那只有失望的份;金門人如果一直強調自己的戰役史蹟如何偉大而可貴,可是如沒有做或不知道怎麼做?坐令資源在時間的淘洗下一再流失,如何對得起金門這塊土地承擔的苦難與後世的子孫?一個主事者只要懂得資源的分配與人才的運用,就已經是成功的一半。 823砲戰的史蹟已無法補救了,口述歷史要跟時間賽跑,只能盡心焉而已了。去年年初剛好去了一趟北京,在那一場150多人的新書首發會,冠蓋雲集,我有一點諸葛亮過江東的味道│舌戰群儒。終於可以體會從北京看天下,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這一場首發會,剛好觸發了我的心緒,我在《1949古寧頭戰紀》的書序,曾寫「戰爭的終點,和平的起點」│給胡錦濤先生的一封信,首倡兩岸的領導人有一天能在金門會面,並為古寧頭大戰的國殤安魂、遷葬、建碑、立廟,迎接一個新世代的來臨。 幾年前的發想與願望,現在兩岸不僅有了共識,而且大陸表現得比我們更積極與懇切。個人覺得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人道的立場、和平的願景、觀光的著眼點,這事值得推動,而且樂觀其成。 我的構想不僅如此,而是發展古寧頭戰役史蹟觀光廊帶,以湖南高地為起點。湖南高地是18軍的前進指揮所,1949年10月26日中午時分,胡璉將軍初抵金門即驅車前往督戰,陪同的有福州綏署主任湯恩伯、22軍軍長李良榮、戰車營營長陳振威,以及準備負責監交的東南軍政副長官羅卓英等。 這時戰爭勝負未明,處於緊要關頭,個人建議可在湖南高地塑像,或立或坐,或瞭望或指揮,按照胡璉將軍《泛述古寧頭之戰》一書的情景,依樣忠實的表現出來,讓遊客有親臨其境之感。現在湖南高地已荒廢,變成民眾的養牛場,這樣一個事關重大的歷史景點,就這樣讓一般的民眾糟蹋了,豈不可惜? 從湖南高地往下到安岐的將軍廟,這裡的萬軍營是國共兩軍的埋骨之所,是歷史真實的呈現,大江南北的中華兒女當年為了理念之爭,曝骨沙場,這些人也都是為人父、人夫、人子,是我們的同胞骨肉,也都是家人親友所深深繫念的夢中人,只要親臨上香,肅穆哀悼,相信可以反思戰爭的可怕,和平的可貴。 從安岐經沙崗主戰場轉安東一營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去年2月2日才在這兒舉行盛大的修復儀式,國家公園應扮演引領者、前瞻者與開創者;因此如在此地成立兩岸和平園區,是最恰當與最有意義的事,何以故?因為這裡腹地廣大,而且多是公有地,撥用比較容易,尤其這裡的對面正好是大嶝島,當年共軍千帆競渡的出發點,最有戰爭的臨場感。 和平園區要整體的規劃,寧大勿小,主體建築有陳列館、紀念碑、紀念牆,陳列戰役的武器、書籍、照片、影片與研究資料,而且園區的設計要導入文學、藝術與哲學意涵,使成為研究古寧頭戰役的兩岸重鎮。 此外,青年軍當年以拆門板、墓碑在此建立星羅棋布的土堡,共軍夜半搭乘木帆船登陸,如在海岸與海灘重建攻守之間的歷史場景,透過時光隧道,使人有身臨其境的感受,相信對遊客是最好的一場歷史課。 建立和平園區要有長遠的眼光,應著眼兩岸的領導人有一天可能會在金門會面,一起親臨和平園區上香、獻花、默哀、公祭;兩岸有一天可能在金門簽署和平協議,讓「戰爭的終點,和平的起點」在金門具體呈現,轉禍為福,使成為金門發展觀光的資產與亮點。 2016年1月30日副總統當選人陳建仁到金門謝票,陳福海縣長致贈「兩岸和平,點亮金門」 的賀匾,這一句話此時此刻饒有深意,可與李炷烽前縣長「戰爭無情,和平無價」相互媲美。 「兩岸和平,點亮金門」這樣的思維很好,但是操之於人;我們不妨試著把它稍微調整一下:「點亮金門,兩岸和平」,這是另一種思維,操之在我。成立兩岸和平園區就是點亮金門,操之在我可以主動做的事。 我的看法是兩岸的歷史在金門斷裂,也必須在金門接榫,成立兩岸和平園區,一起在此馨香祭拜,就是以金門為樞紐,把兩岸斷裂的歷史重新銜接起來,以促進兩岸的和平。 古寧頭戰役既然是千年一戰,成立兩岸和平園區更是千年功業,勝造七級浮屠,正是古語所謂「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這真是千古難逢的歷史機遇,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相信金門會有真知卓識的人。 金門既然發揮這麼大的歷史作用,承擔這麼大的歷史重擔,理應發揮它的歷史與地理優勢。一方面要標舉金門的歷史貢獻,提醒台灣同胞沒有金門的付出,就沒有今日台灣的民主與繁榮;另一方面標舉金門的歷史作用,提醒大陸同胞沒有金門的砥柱中流,就沒有今天大陸的改革開放、大國崛起。 古寧頭大戰,金門發揮旋乾轉坤的歷史作用,讓兩岸各自從頓挫之中去進行反思,調整步伐後再重新出發。因此,我們希望台北不要忘記金門,北京不要輕視金門。 職是之故,我們金門人自己要有這個抱負與氣魄,轉動金門,讓台灣跟著轉動;轉動金門,讓北京跟著轉動。成立兩岸和平園區,就是轉動兩岸歷史的軸心;成立古寧頭戰役史蹟觀光廊帶,就是以兩岸和平園區為紐帶,向東結合嚨口、西山、東一點紅、湖美三社古戰場;向西結合西一點紅古寧頭戰史館、北山紅土斷崖、北山古洋樓共軍戰時指揮所以及北山播音站。 這樣的戰役史蹟廊帶,是開浯1600多年以來所未有,是淝水之戰、赤壁之戰所未能,對金門來講實在不可多得,應該好好利用與發揮。尊重歷史,前瞻未來;記取歷史,開創和平,金門負有這樣的惕勵與警世使命,無疑是金門發展戰地觀光旅遊不可多得的亮點。 三國時代赤壁之戰火燒戰船,造成三國鼎立;古寧頭戰役同樣火山戰船,造成兩岸分裂分治的局面。因此,有人說「現代赤壁古寧頭」。宋朝的大文豪蘇東坡夜遊赤壁,寫下兩篇膾炙人口的赤壁賦,傳誦千古,使歷史與文學相得益彰。 北山的紅土斷崖同樣有這樣的歷史作用,如能請一位名家寫一篇現代版的赤壁賦,使文學化為歷史的神髓;或者請一些詩家寫下詩篇,化作戰役的一堵詩牆,點綴一些花樹;或者在海岸形塑雕像,取名為望鄉崖或思親崖,讓親臨其境的遊客可讀、可誦、可看、可遊、可照、可思、可回味。 金門冷戰島留下的823砲戰遺蹟已流失在歲月的煙塵中,現在滿山遍野還殘存一些碉堡,一些不知道故事從何說起的碉堡,這樣空洞的戰役遺蹟內容,而又要大力發展觀光,怎不教人緊張呢? 因此,古寧頭戰役在大陸既已解禁,金門理應把握機會,成立兩岸和平園區,規劃旅遊景點,充實旅遊內容,講述戰役故事,發展戰地觀光旅遊,吸引陸客到訪,正是我們可以做、應該做的事。讓兩岸遊客覺得到金門旅遊,沒有到過兩岸和平園區,就等於沒有到過金門。 成立兩岸和平園區│「點亮金門,兩岸和平」│這是化被動為主動,操之在我可做的部份,也符合我提倡金門文化高、大、遠、深的思維。文化是一種人格的特質,社會的習俗,宗教的信仰,生活的內涵,做事的態度,公義的權衡。那麼就讓我們用文化的力量點亮金門吧!讓它的和平光芒照亮兩岸;讓金門在古寧頭戰役之後,對兩岸又作出另一次重大的歷史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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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把外交處境帶進死胡同嗎
地處中美洲,與我國維持超過一世紀正式邦誼的巴拿馬共和國,日前正式宣布承認中共政權與我國斷交,巴拿馬是我國目前建交歷史最久的邦交國,雙方關係可遠溯至清末,在1910年1月16日建立領事級外交關係。巴國政府更在與對岸簽署的建交公報中特別強調「只有一個中國」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承諾不再同我國間有任何官方關係,不從事任何官方性質往來。巴拿馬還是去年蔡英文總統就職後首次出訪的邦交國之一,蔡總統出席巴拿馬運河拓寬擴建完工典禮還不到一年,當時出面接待的巴拿馬總統瓦雷拉日前卻親自公開宣布與我國斷交消息。 事實上對岸近年來挾其後來居上的雄厚經貿實力,將其影響力伸入被美國視為後院的中美洲與加勒比海區域,早已不是新聞;事實上巴國大使馬帝斯今年四月離任後,巴國駐我國大使便懸缺至今,外交部派赴巴拿馬接任駐巴國大使的曹立傑迄今未能向巴國政府呈遞到任國書,已可嗅出雙邊關係恐將有變的徵兆。巴拿馬斷交後,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剩下二十個。透露幾個警訊值得注意: 一、巴拿馬為巴拿馬運河所在地,地緣戰略位置重要,非其他中美洲國家可比,美國是不會隨便放手的,巴國欲和對岸建交, 沒有美國默許根本不可能。中華民國和巴拿馬邦交生變,傳聞已有數年之久,甚囂塵上有跡可循,過去幾年來正式邦交還能苟延殘喘,一來是因為美國干預,二來是因為馬前政府的「外交休兵」政策,摒棄陳水扁時期不自量力挑釁對岸的「烽火外交」,使對岸已幾次拒絕巴拿馬提出建交的要求;這次宣布建交,表示美國沒有干預,或至少證明美國已無力貫徹持續將近兩世紀的門羅主義外交方針,甚至象徵著華盛頓與北京間已建立起某種新型大國關係的默契,默許北京把影響力伸入美國後院,這是巴國與我國斷交新聞背後的弦外之音重大警訊。 二、對岸與巴拿馬建交,恐將產生骨牌性效應,產生另一波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區域和我國斷交轉向對岸風潮。再減少一個正式邦交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目就會降至一字頭,猜猜看下一個會是誰?會不會是早已把正式外交降至代辦級、名存實亡的全球天主教徒精神領袖:羅馬教廷呢? 三、巴國與對岸政府簽署建交公報,是由該國副總統兼任的外長飛往北京簽字的,巴國政府由副總統級官員去對岸,我方駐當地使館似乎沒有做出任何示警動作。到底是外館對斷交危機懵然不覺?還是外館不敢向外交部回報真相怕上面不開心?值得進一步深究。 四、巴拿馬宣布與對岸建交,宣告北京當局已基於「一中原則」而開啟外交戰,去年對岸與聖多美普林西建交比只是示警性的前菜,但是與巴拿馬建交則是北京當局對蔡英文絕望後的強勢回應。蔡英文執政一年後,依然拒答北京去年要求的試卷,甚至還自己出一份考卷,要北京跟她一起作答。對蔡英文而言可能只是一篇不痛不癢的宣示,對於北京卻意味著蔡英文徹頭徹尾否認一個中國且否定九二共識。蔡英文卻不曾真正去考量,對岸的國際社會政經影響力已是彼長我消今非昔比,不是二十年前她撰寫兩國論時期的光景,她已經沒有否認這個政治原則的空間。 國際政治現實權力場裡講究實力與利益,面對這樣的挫折,檯面上當然得呼籲團結,但如果除了團結、遺憾、不滿、憤怒等膝蓋反射動作外束手無策,這種制式的官樣文章聽起來更顯得蒼白無力。蔡英文和民進黨真的該覺悟了,若把兩岸關係定位成對立狀態,不僅新南向政策只是嘴上說說,一步都走不出去,更會把自己和台灣人民帶進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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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跳脫拚選舉迷思
我國近二十年來經濟成長陷入停滯江河日下,反觀標榜開放改革的對岸幾乎原封不動照抄台灣過去的經濟發展模式推動經濟改革,致力排除政治教條與民粹式政治狂熱對商業活動的傷害,建設突飛猛進,躍昇為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使台海兩岸經貿實力差距越來越大。反觀台灣除了少數資訊產品代工企業如鴻海、台積電外,近二十年間我國的經濟體質實際上是在吃老本度日,多數產業並未能成功升級轉型。 另一方面,政府也未能善盡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與世界先進國家接軌的責任。回顧我國近十餘年來,許多政策仍停留在「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口號階段。 經濟和產業轉型,不僅創發新的生產技術,更著重將現有之科技、行銷流程與產品體驗加以整合,使其更具彈性、更富於資源分配使用效率,並藉由資本、訊息及價值流程組成的物聯網媒合供需兩造,藉由大數據分析,提供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客製化實體財貨、系統性知識或服務。 很可惜當下我國執政者的前瞻計畫缺乏這樣的願景,只能說是把納稅人辛苦血汗錢花在刀背上,沒有花在刀口上。連台灣全島近來因豪雨導致民眾陷於水患或山崩土石流受苦之際,蔡總統似乎對此無動於衷。蔡總統在臉書上發表言論,卻仍不忘藉著蘇花公路坍方一事,置入行銷大談她極具爭議前瞻建設計畫。 我國總體經濟發展大環境欠佳,以致連知名外商公司行號都開始悄悄從台灣市場抽腿撤資,多數企業獲利萎縮無力為員工加薪,許多勞工工作多年,但薪資仍與剛進公司一樣,某些雇主把賺到的錢都放進自己口袋,吝於為員工加薪,公司賺錢卻不調漲員工薪資,這種現象在國內並不稀罕。加上年退休軍公教族群的退休俸成為蔡政府和執政的民進黨開刀對象,把退休軍公教人員當成國庫收支入不敷出、債台高築的代罪羔羊,修法大砍退休俸並限期取消退休俸優惠利率,以致多數退休軍公教人員擔心晚年生活無著,節衣縮食不敢消費,使內需消費市場景氣更形蕭條。年輕世代上班受困於低薪魔咒,看不見未來沒有願景可言,不敢消費也不敢婚配生養子女,內市場景氣需求成長停滯甚至萎縮陷入惡性循環。 蔡政府和執政的民進黨如何避免陷入拚選舉與政策賄選掛帥的短線炒作政治算計思維窠臼,帶領台灣走出當前內需市場成長停滯、景氣蕭條欲振乏力,就業市場薪資水準低落,看不見未來的經濟困局,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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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的省思
今年感覺連假很多,從過年後,接連有二二八、清明節及端午節連假等,最長四天,幾乎跟過年的六天假期差不多了。 一有連假,就造成民眾忙著出遊或返鄉,引起交通大亂潮。交通部忙於調整國道免收費時段,不管免收費時間少了或多了,都不免挨罵,專業或便民考量多年來一直搞不定。民眾搭火車的,則苦於買不到票,特別是花東車票、金馬機票等,更是一票難求。開車的在高速公路上塞得叫苦連天,回家、出遊都敗興。端午這次連假,更逢蘇花公路塌方,造成成千上萬到花東的遊客大奔逃,回家路難行。必須多繞兩、三倍以上的時間。 想來,連假固然方便民眾出遊、返鄉,但台灣現在的交通條件,是否經得起動輒大家經常一齊出遊的負荷?不禁也讓我們要省思一下連假是否太過頻繁,以及是否必須經常調整上班日來串成連假的必要。以這次端午節來說,星期一本是要上班的,卻被調整到下周六補上班,而造成四天連假。其實,許多人並不喜歡連假,特別是下個周末還得補班,頗不習慣的,有些人乾脆周六還是請假算了。 所以,筆者建議,真的有歸鄉或出遊需要的人,可自行請一天假,政府不必硬行規定變成連假;反正現在公教人員忙得應有的休假都休不完了,不怕沒假可休;勞工朋友有一例一休保護,也不必擔心自己假會少了。 其實,以後政府觀念應該提倡放假分流,同一機關裡,有的可放周五、周六,有的可放周日、周一,彈性些吧!也就是讓民眾盡量能在一定的休假日內,自己安排放假才對(許多在圖書館、博物館…等社教機關上班的朋友,放假日大多在星期一,便覺得無論出遊或看電影等都很輕鬆;最近有些餐廳也調整放假日為每周二……等等多是)。故除了春節是家族團圓的大節日之外,其實不必經常同一時間,大家都一口氣放三、四天連假,說不定交通的負擔會減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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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於面對歷史情結參與WHA
台灣今年未能獲邀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 WHA,不分國別,在防疫方面諸如禽流感研究、全球流行病防治、全民健康保險的經驗提供等等,貢獻厥偉;台灣部份防疫,自也需要仰賴他國協助,如果未能與會,恐將造成世界性與區域性防疫缺口,危及國人健康。 台灣過去八年,皆能以觀察員身分與會。今年台灣代表團及台灣媒體卻都無法入場,茲事體大。 眾所周知,台灣未能與會原因,係緣於小英總統對「九二共識」的答卷,大陸方面認為不明朗而被掣肘。 兩岸歷史情結複雜,統一或獨立都不是現今可行之策,大家心知肚明。而「九二共識」,正是大陸認可的台階,也符合保持現狀的中庸之道,雖模糊,卻也是兩岸歷任領導人為兩岸和平、互利、雙贏的智慧選項,彼此都有漂亮的台階可下。冀祈小英政府,勇於對「九二共識」表明,勿懾於極少數提倡台獨勢力而忽略多數希望「保持現狀」斯民的權益。 曾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無分國別,廣布各國,在人道救援(傷兵救護、戰俘與平民救濟、災變賑濟、預防疾病、增進健康、減免災難)等方面的人道貢獻,有目共睹。 我們也呼籲大陸方面,請別抵制我們參與WHA,而能比照台灣過去八年,讓我們以觀察員身分與會,因為這畢竟攸關防疫即時通報及國際支援,受惠的都是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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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誰來制衡
日前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民法不許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雖經媒體大幅報導,大法官也做出了挺同的解釋,但是挺同、反同兩派意見依然分歧,兩派就如兩條平行線,毫無共識與交集。然而,大法官做出了解釋,有關機關須於兩年內完成民法修正,自此,相關機關即受有拘束,應於期限內完成修法。在大家都在探討同性婚的同時,筆者在此議題上,看到了大法官的權力,似乎有過於膨脹之嫌,然究竟有無任何權力可以制衡大法官,實有待探討。 在憲政體制上,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將國家的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等三個區塊相互制衡(在我國還多了考試及監察等兩個權力),藉以防止權力過於集中與權力遭到濫用。然而,依據憲法第四次增修條文,大法官的人數計有十五人,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換言之,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而後任用,就大法官得行使的權力,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其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最終決定權力,且得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但是,就大法官作成的解釋,似乎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或組織可以加以否決或否認,然而,其權力之大,大過於一般之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卻無適切制衡的力量,讓人不禁懷疑當大法官作成錯誤解釋或決定,或因過於悖於法理或民眾法感情,導致爭議擴大之際,除由其再次做成修正的解釋外,究又有何補救措施可以加以彌補,實在令人費解。 本文以為,在賦予大法官權力的時候,亦應設法適當拘束其權力,否則當大法官變成脫韁的野馬時,踩在腳底下的恐怕不僅是國民的權利,更是遍體麟傷的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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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時代的軍人比一比─應給軍人更多空間與彈性
我在民國七十年任官之初,遇見不少老軍人,都是從大陸轉進來台的「老芋頭」。他們都打過仗,出身入死的軍人或許有不同的人生觀?我記得一位老長官平常偏愛喝小酒,每於午(晚)餐之時,總會邀幾位同僚在辦公室小聚一番。雖然是午休,照現在軍隊營務營規的標準,恐怕也是違反軍紀要受到嚴懲,但那時代似乎並不認為有錯。有次,聽那位長官淺酌時講了一句話:「軍人是要上戰場的,今天不吃不喝,誰保證明天還在不在?」我因此才懂得經歷戰爭洗禮的「老芋頭」的心路歷程,也對老長官的生活習慣有更深刻的體會。 那時代,軍隊每個月都有生日餐會,除了加菜也加酒,各桌限發兩瓶酒。那時軍隊不禁酒,福利社還賣酒,午餐時或下班後,總有些人聚在一起喝上幾杯酒。記憶中,緊張的生活在小酌中放鬆,嚴格訓練的辛苦在酒後緩解,幾杯酒,暢談抒懷,那樣的餐會好像有調整身心、重整旗鼓的作用。 後來,軍隊開始禁酒,每個月的加菜不再加酒,福利社、營站更不能賣酒,不但上班不能喝酒,連喝酒後上班都算違規。這樣的改變,其來有自,源於有人喝酒誤事或酒後滋事,加上媒體大事報導渲染,社會觀感不佳,軍隊形象大受影響,軍隊在十目所視、十目所指的監督下,動輒得咎,軍紀的要求也就像緊箍咒般,輿論愈是指指點點,軍隊的要求就愈加嚴厲,這時代的軍人之不自由,其實不是行動上的約束,恐怕是心理上的壓抑? 媒體報導,澎湖空軍馬公基地有校級軍官執勤時夜間出外在聲色場所飲酒作樂,該管單位聲稱,將依規定嚴懲,軍隊有句話說「不打懶只打不長眼」,這些軍官趁留守外出且進入不當場所,受到應有的懲處是咎由自取,當然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才能以儆效尤。 因為這則新聞,讓我不禁將今昔的軍人做了比較,而有了奇特的觀感:這是個軍人相對安全的時代,因為不上戰場;卻也是相對不自由的時代,因為規定多如牛毛,喝酒成了禁令只是其中一項。這是個軍人待遇相對提高的時代,卻也是尊嚴大受蹂躪的時代。為什麼福利待遇還算不錯,年輕人卻不想從軍呢?因為一樣的行為,軍人就是會被看成作怪,同樣喝花酒,軍人罪加一等,不但名譽掃地,甚且連工作都會丟掉,如此苦悶,如此受罪,誰還想從軍?或許,我們要的軍隊不該只是層層束縛、重重綁架,反而是該多給他們空間與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