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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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
九十九年十二月七日讀金門日報第二版有關民政局業務報告,提起823參戰民防隊員慰助金乙節,有議員關心之質詢,也有民政局長針對問題之解答,李議員成義的質詢,單刀直入,深具意義,對問題有深入思考,具有高度同情心。蓋823時段,凡年滿16歲就編入民防中隊的通信兵,守望隊,成年人另編入戰鬥隊、守備隊,女生編入醫護隊(指未出嫁小姐),不分男女,一律加入參戰行列不分身份,是農工商公務人員學生,無一倖免。尤其現在退休之公教員工,在823時段大部份是學生身份,就本人來說在823炮戰中是金門中學高中二年級學生,在單打雙停之際,疏遷台灣寄讀於員林實驗中學高三,其他同學同樣寄讀於台灣各中學分布全省,而在未離開金門炮戰時,仍被編入金湖大隊新湖中隊之戰鬥隊,穿著自行購買的軍便服,執行戰鬥相關任務,並待命赴料羅碼頭冒炮火卸貨,我的同學呂主典、呂主賜二兄弟在823戰役中,仍是金門中學初三及高一學生,時值823戰役中,正逢農曆八月十五日晚上,榜林中隊被輪派到料羅灣冒炮火搬運物資,二兄弟都同時犧牲於料羅灣沙灘炮火之中,另一位為王天生與呂主典、呂主賜同時慘遭炮擊而死,炮彈不會分辨誰是有錢,誰是沒有錢,為了保衛金門,軍民民防隊大家一條心奮戰到底,在823時段擔任公務人員,如今還留在世上,寥寥無幾,823以後寄讀台灣的金中學生畢業回金門擔任公教人員都在民國50年之際,就如民政局長所指示的戰地政務領取公教薪資人員就不能享有823慰助金,相當不合理。民國47年是823戰鬥時期和50年間充當公教,怎扯在一起,藉題發揮?這些人退休就不能領823慰助金,在823戰爭中他她都不是公教人員身份,當政者請拿出良心,從新寫發放823慰助金的計畫,就如林金量議員說:「他她們為823出生入死,沒有關卡的必要。」何況在炮火中,民防隊在激烈的炮火中,執行各項不同的任務,還吃自己,穿自己,沒有半點補助,823戰爭是一回事,823以後充當公教人員又是另一回事,怎能混為一談?不發放公教人員慰助金,是沒有法源依據,不合情理法,在戰地政務中,公教人員為公而之是有犧牲代價的,何況參戰的當時並非公教人員,領取國家薪餉,如今他她們仍然具有823榮民身份,對823榮民的禮遇,是李縣長競選時重要政見之一,希望民政局長、縣議員諸先進,應堅持公道正義,將退休公教員工列入慰助行列,早日表決通過一視同仁,不要為少數政客:受歪曲是非,而埋沒退休公教員工應有權益,在那44天的戰役中,金門民防隊犧牲生命於戰場上,計共男女隊員有36名,金門縣政府,已將這些英雄的靈位移入太武山忠烈祠,以慰在天之靈。俗語說:「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如當時沒有823民防隊,配合國軍英雄作戰,灑熱血,拋頭顱,促使幾十年來台澎金馬的繁榮進步,經濟奇蹟,人民安居樂業,民主政治的發揮績效,823榮民功不可沒。金門這棵茂盛的大樹,是金門823民防隊栽的,時至今天,酒廠每年收益上佰億,而在樹下乘涼的小伙子們,還想拿刀割殺種樹的人,天理良心安在?823榮民英雄們,我們大家要團結一條心,共同支持政府正確的施政方針!然對其脫序違法之錯失,我們有共同譴責的責任,別忘記,民國52年間,金門縣政府唯靠金門花崗石及白土維持縣政,當政者,應把錢用在刀口上,因為「她」是全民所有!經統計自民國90年成立823協會時起止99年10月份具有資格領取就養金者已死亡465人次,而領取823榮民年節慰助金從民國94年起迄今有6200人次退休公教員工佔5%,金門縣政府將賺來的錢,自行編入預算作為年節對金門勞苦功高之823參戰民防隊作慰助金,與中央任何法規並不相抵觸,名正言順,敬希議員先進,縣府相關權責長官,共同推展這份崇高神聖德政,是吾全體退休公教員工所關心的大事。 金門823協會創始人陳永財 9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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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都市更新﹖
都市的形成,係為人類自然衍生集中生活的地方,然而,隨著時間的累積與時代之變遷,人類集中生活之都市內的建築物及舊商業區,亦是隨著時間的消逝,呈現出日漸的頹廢、老朽與商業行為沒落的情事,進而,影響都市之居住品質與環境,倘若,不適時的防止其繼續的蔓延或惡化及導入改善的措施,最後終將造成都市之老化與風貌的改變,因此,都市更新再利用,確實已是世界各國之重要的研究議題。我國政府於1998年頒布實施都市更新條例後,臺灣的都市更新政策,方真正的有跡可循,由於我國的都市更新條例與其相關的配套措施或機制,大多引用國外的經驗為基準,因為,根據國內學者胡方瓊的研究論文中指出:各國的歷史文化背景及地理環境之特色和經濟社會等,均有差異,但是這些問題的性質與時代的背景間之關係,確實又有相似之趨勢的演變。故都市更新確實是世界各國政府,做為推行都市機能改造與提升的良方,另外據研究資料顯示,現今世界各國當中,以美、英、日等國在推行或實行都市更新的政策,較為積極及具有良好的成果,探究其因,大多是使用公私合夥或權利變換之方式進行都市更新之成效較佳。我國推行的都市更新政策,則是以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的工作為主,對於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則是以強制的方式要求參與都市更新,中央政府亦是編列巨額的預算,以吸引及推動各縣市的都市更新業務,故現今國內各地的都市更新案,亦是一日千里,都市更新著實是改善都市空間與機能的最佳方法。 有了國外之公私合夥或權利變換及我國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的具體經驗「營建署98年初統計全國總計有436件更新案(已完工:106件),臺北市都市更新業務總計有274件(已完工:38件)」,筆者認為金門地區諸多鄉鎮「金城、山外新市、沙美(金沙戲院及沙美新、舊市街和沙美菜市場)」,不妨使用都市更新的方式,以進行相關的整建、維護或重建,這樣較容易的促進金門地區諸多鄉鎮「金城、山外新市、沙美(金沙戲院及沙美新、舊市街和沙美菜市場)」的都市更新與經濟之復甦,因為都市與舊商業區的更新,不可否認的情事,便是會促進房地產與相關產業的活絡,而且其在實施都市更新的門檻,亦只要大多數人同意即可,不需要獲得每位地主或所有權人的同意,便能進行與實施都市更新之業務。為讓鄉親們更明確、簡單及易懂的了解都市更新的內容及程序,筆者根據研究資料及參考營建署及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網站之公開資料(研究),將我國都市更新相關內容綜合整理如下: (1)都市更新之目的:係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2)都市更新的方法:重建、整建、維護三種。 (3)都市更新優先及迅速劃定的條件: 1.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2.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 3.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 4.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 5.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及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 6.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 7.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等情事時,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得優先及迅速劃定為更新之地區;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 (4)都市更新的實施者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政府主辦→1.自行實施→2.委託實施→3.同意其他機關(構)實施。 (二)民間主辦(第10條、第11條)→1.自行實施→2.委託實施。 (5)實施都市更新的門檻: 只要大多數人同意即可實施,不需要獲得每位地主或所有權人的同意。在申請建築執照時,也不用取得地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此一同意的門檻在政府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較低,在未劃定都市更新的地區較高,其門檻如下: 1.政府劃定更新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3/5(60%)→土地及建物樓地板面積2/3(66.7%)。 2.自行更新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2/3(66.7%)→土地及建物樓地板面積3/4(75%)。 (6)實施都市更新如遇申請權利變更時: 應由實施者擬定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公告實施;另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並需辦理審議、公開展覽、核定及發布實施。 (7)以協議合建方式來實施都市更新時: 如未能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均超過5分之4同意,就算達成合建協議,可以合建的方式實施。 對於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得以用權利變換方式買下。 (8)權利變換時: 必需由都市更新之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給原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不願參與分配或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或者是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造成無法分配時,得用現金的方式補償其他所有權人,但必需由都市更新之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給原土地之所有權人。 (9)獎勵容積: 建築容積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5│2倍或是實施容積率前興建的建物之原容積加法定容積的0.3倍,細節如下: 1.公益設施免計入容積。 2.公共設施保留地或依法保存的建築物,其原容積可移轉到同一個更新地區的鄰近基地。 (10)稅賦的減免:進行都市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時,免徵地價稅,仍可使用減半徵收,細節如下: 1.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 2.權利變換取得之不動產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 3.不願參與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 4.實施權利變換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補償者,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5.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政府劃定之都市更新事業,投資額20%範圍內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6.都市更新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的興修,可由該公共設施的管理機關來負責擔負費用。 7.公有土地強制參與都市更新。 8.可用不動產證券化的方式來集資。 9.可以用土地信託的方式實施。 10.可簡化都市計畫之變更程序。 11.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之程序,係為公開透明,並且保障地權人之權利。 12.政府可配合優先及興闢公共設施。 13.可彈性的處理違章侵佔建戶。 最後希望上述淺見,對於家鄉的整體建設,能有所幫助,因為在遊子的內心裡,總是有一個令人難以割捨的故鄉。 (作者現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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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美老街都市更新的可行性之研究
一、前言 臺灣地狹人稠,隨著時代的變遷,在大規劃的開發與建設下,大部份的人口,幾乎都是集中居住於都市之中,由於人口不斷的擴增,過往所規劃興建的老市街,已日漸的老舊、不敷使用及不符合現行的規章,所以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的議題,已是迫在眉睫,然而,綜觀國內這些循都市更新方式重建的案例,並不是每一個在進行相關程序的申請或協調上,都是非常順利的情事,當中,常因政府的公務部門,對於老舊市街,循都市更新的方式,進行重建的經濟效率及需主動整合全體所有權人之意見等考量,以致不甚積極的輔導或規劃,現有的老舊市街之都市更新,導致老舊市街,無法儘速完成都市更新或重(修)建,嚴重影響都市的景觀與都市機能的發展。 二、研究目的 921地震後筆者由於承辦業務的關係,必須到各通報受損嚴重或不甚嚴重的建築物勘估,更參與許多拆除、救災的工程與協助災損建築物或大樓的都市更新之後,發現過去大規模之規劃、設計及興建的建築物或老市街等,已有不敷使用及不符合現行都市機能的現象,故舊有建築物或老市街的都市更新工作,已迫在眉睫。金門雖然在921地震時,並無遭受地震的災害,然而,自元朝末年(約西元1343-1368)即可能已存在的金門沙尾鄉的沙美老街,因中央政府逐年的裁減兵員之政策下,導致金門地區之消費人口(駐軍)大量的減少,在市集蕭條與人口外流的情況下,已日漸的頹廢、荒蕪與無人居住,究係要如何的提高其機能,加速其都市更新或重修(建),是有待政府相關管理單位與民眾,凝聚共識,方能有所作為,希望透過本研究讓政府的公務部門,能積極的規劃及輔導老市街,進行相關的整建、維護,以加速其都市更新之目的。 三、都市更新理論 我國自1998年實施「都市更新條例」之後,都市更新的相關法源,方有跡可循,故按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第三條:「都市更新係依本條例所定程序,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實施重建、整建、維護措施」,第四條都市更新處理方式:「一、重建: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安置,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二、整建:係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三、維護: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及第六條則明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一、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二、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三、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四、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五、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六、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已明確的說明了,都市更新的目的、方法與優先劃定地區。由於我國政府頒佈的「都市更新條例」,是以鼓勵民間或團體來參與都市之更新為主,故現今的都市更新之發展,亦是一日千里。 四、研究內容 (1)地理位置 金門島位處中國福建省九龍江口,與中國大陸的福建省,僅距3公里之遙,居於島上東北角方位的金沙鎮沙美,因臨金沙溪的尾端和金沙灣交會處之邊緣,舊時之地名稱為:沙尾鄉,另根據考查相關的文獻資料顯示,金門沙尾鄉在元朝末年時期地名為:浯洲鳳翔里十七都後學村,後來才依其諧音改為:沙美。 (2)創建探索 金門舊稱浯洲自古以來,飽受戰火的蹂躪,難能可貴的事,從元末時期(約西元1343-1368年)即可能已經存在的沙美古市鎮街(沙美舊地名:浯洲鳳翔里十七都後學村),根據研究與資料顯示,元朝末年時沙美為金門地區最高行政機關-浯洲鹽場司「官職從七品官(地址:金沙國中至東埔及榮光新村一帶)」及浯洲書院之舊址「元朝浯洲鹽場司馬闕司令所興建(地址:現今之沙美菜市場)」,過往的金沙灣船隻可舟行至小浦頭槍樓(今榮湖淨水場旁)至東蕭等地,更由於在元明清三朝時期,因產鹽之故,金沙灣周圍設有官鎮埕、永安埕、田墩埕、浦頭埕、沙美埕等多處之鹽埕,在元朝時統一由浯洲鹽場司管理(官職從七品官、機關地址:金沙國中至東埔及榮光新村一帶),清朝為浯洲場(清朝道光時期地址:沙美聚落前方-即現今沙美西甲與沙美槍樓附近),過往的金沙地區因產鹽(許多處的鹽埕是圍繞著金沙灣與浯洲鹽場司而設)及係為金門地區最高行政機關-浯洲鹽場司(金沙國中至東埔及榮光新村一帶)及浯洲書院之舊址(現今之沙美菜市場),故於舊時係為金門地區居住人口最為稠密的地方,沙美老街(南街尾)亦因位處金沙灣、沙美埕、浦頭埕及浯洲鹽場司(元代舊址:金沙國中至東埔及榮光新村一帶)和浯洲書院之舊址(元代舊址:現今之沙美菜市場)邊緣,除了鹽工眾多和船運便利之外,更是政商雲集,為東半島的政經中心,迨自民國初年依然還是金門地區的經濟中心,民初時期的金沙灣(金沙港),更是金門地區與中國大陸蓮河通航(金星輪)的港埠,後來於民國38年國軍轉進金門,國軍為了軍事安全與民生用水,遂於60年代興建金沙水庫及榮湖,金沙灣的船運自此中斷,後來又於70年代興築的田墩養殖區,金沙灣的地形(貌)亦變成現今的金沙港生態區的範圍。 (3)沒落始因 自古以來金門皆是兵家必爭之地,1949 年國民政府播遷台灣以後,因位處於戰地前線,軍方長期實施戰地政務及和中國大陸隔絕了近50年,所有的經濟與民生物資、糧食、能源、建築材料等資源,皆需仰賴台灣地區的進口與駐軍之消費,遂於緊鄰沙美老街旁,闢建現代化之商店街及電影院,如今,隨著海峽兩岸交流之日趨熱絡,中央政府逐年裁減兵員的政策之下,導致金門地區之消費人口(駐軍)大量的減少,而臨金沙溪尾和金沙灣旁的沙美老街(舊稱:沙尾街)之民生與經濟,卻日漸的蕭條,原是豪華美麗的大觀園,後來卻是最荒蕪與殘破的地方,沙美老街區域內之人口,遂大量遷往臺灣和其他的地方發展,如今的沙美老街,猶如廢街一般,門可羅雀,而在地的人民與相關單位,常有意或無意的,拆除與荒廢傳統建築物及軍事據點後,便大興土木的構築現代化的營建設施和建築物,以致自己所擁有珍貴的傳統建築群與軍事設施和自然生態等觀光資源,漸漸的消失當中,使得前來遊玩的觀光客,覺得不好玩與沒有特色及失去原味,觀光的人數,逐年的降低,相對的,地方的消費力和經濟之發展,逐漸的沒落,老街房屋無人居住,年久失修,日漸的傾倒、頹廢,已影響公共安全與都市機能之發展。 (4)都市更新理由 (4.1)防範災害發生 沙美老街存在的年代,已非常久遠了,街廓主要是由三民路、成功路、成功二路、忠孝街、仁愛街、信義街、和平街、後街,所共同組成的八卦型老街,近年來,已經日漸的傾倒、頹廢、倒塌、無人居住等情事,已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第六條之規定略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一、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二、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五、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沙美老街整體的都市更新計畫,已是迫在眉梢,不容延宕,方不致發生重大的災害。 (4.2)促進經濟復甦 舊時興築的老市街及舊商業區,隨著時代的更迭,老市街及舊商業區,因為其周圍或旁邊的新商店街、購物城等之陸續出現,然而,過往之零售的服務或型態,卻不見隨之改變或轉變,導致老市街及舊商業區,顯得是越來越缺乏競爭力,其商機便自然的消失,探索其因素,不是欠缺足夠的停車空間、現代或人性化的服務態度,就是硬體的設(施)備過於老舊等情事,所以為了有效的挽救或活化老市街及舊商業區的商機,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曾明白的述明:唯有必須導入新時代的經營技術與投資與商業種類及設置停車場和交流廣場,更需以大街廓的方式,來整體的規劃或是進行都市更新,方能促進老市街舊商業區的經濟之復甦或恢復舊時的風華。 五、結論與建議 (1)結論 沙美老市街的都市更新(整建或維護),是否能成功,不只需要全體所有權人的參與及配合,亦應包含政府的建築與文化資產單位,是否願意積極協助土地與建築物所有權人、重建團體及擬定、編定都市更新(整建或維護)的執行方案和經費,方能有所作為與成功。 (2)建議 老市街的建築與文化資產的保護,中央與地方政府責無旁貸,故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城鄉建設、文化資產單位,應參卓本研究所發現關於沙美老街,其存在久遠的歷史及文獻資料,儘速將沙美老街列為古蹟或老市街,加以保護,更應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確實審視老市街的建築,目前所面臨的問題,積極規劃為都市更新的區域,並以整建或維護的方式,以利老市街儘速的完成都市更新,相關之建議如下: 1.縣府應成立都市更新專責單位與編列預算。 2.沙美老街應列為古蹟或老市街,以確認其歷史的定位。 3.沙美老街與周圍應列為都市更新優先的區域。 4.沙美老街都市更新之整建與維護計畫的制定與經費編列。 5.沙美老街建築物與土地之產權的現況調查情形。 6.積極輔導或協助沙美老街都市更新之委員會的成立。 7.積極協調沙美老街建築物與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的整合。 8.沙美老街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後,招商與營運之管理辦法的制定。 9.閩南文化與地方產業和傳統技藝展示中心的成立。 10.元朝浯洲鹽場司舊址的復建。 11.元朝浯洲書院舊址的復建。 (作者現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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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會功能之探討
本人原籍金湖鎮溪邊村,因工作關係,65年家人遷台。軍職退役後,從事營造業及公益活動,目前為城中第一屆旅台同學會會長。 先慈晚年罹患老人痴呆症及糖尿病,為盡人子之責,全心全力陪她走完人生最後旅程;患病期間進出醫院十餘次,在急診室、加護病房、安養中心等處,親身體會到住院、安養、看護、生、老、病、死等問題。罹患老人痴呆症,晚上不睡覺,影響家人生活作息;煮食忘了關火,怕釀成火災;獨自外出會迷路回不了家;後來因糖尿病併發症不能行走臥床,痴呆症的困擾雖然沒了,但很多事無法自理,兄弟姐妹輪流照顧,最後因插管需要供應氧氣,不得不讓她老人家住進安養院請專業人員照料。 安養院及護理中心的費用每月23000元-35000元,低收入者政府也有提供免費的住處;住院看護費每天1000元-2000元,如果跟安養院有契約合作的醫院,看護費每天只要500元;喪葬費用5萬元-30萬元不等;如果不清楚狀況,浪費錢又受氣。長期孝敬長輩,除了要有和顏悅色的態度,也需要體力、金錢,不必要的浪費,會增加家庭負擔;為服務鄉親,參選任職台北縣金門同鄉會常務理事(任職一年後已先辭職),希望藉親身體驗,能協助需要幫助的鄉親。 本人在同鄉會曾兼任總幹事,了解同鄉會當初成立的目的與過程及歷屆理監事與義工對於鄉親的服務貢獻。同鄉會最早成立在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高雄市同鄉會最主要的功能是當年台金往返,要在高雄港搭軍艦,軍方不受理個人登記,搭軍艦要向高雄市同鄉會登記,由高雄市同鄉會彙整向軍方申請,要了解船期也可向高雄市同鄉會查詢,等船也可在高雄市同鄉會暫住;台北市、台北縣鄉親較多,為了互相協助就業,升學、購屋、設戶籍等問題及聯絡情誼提供家鄉資訊,同鄉會因需要而成立,且協助國內外交通事宜;早期電信不普遍,北部鄉親要了解台金船期可就近向台北市、台北縣同鄉會查詢,鄉親往返南洋出國大部分人都住在中華路西門町的金湖旅社,該旅社老板'「陳玉堂'」就是台北市同鄉會的創會理事長,該會也協助鄉親辦理繁瑣的國外出入境手續,本人有幸59年曾住宿該旅社。 隨時代變遷,同鄉會的功能也逐漸轉變,目前教育普及,知識水準提高,各行各業服務效率提升,各項手續均可自行辦理,交通設施改善,上網就可訂票,通信科技進步,資訊取得容易,年輕人用手機、MSN、Skype交往,早期同鄉會的功能幾乎均已喪失,不需要再由同鄉會協助。本人在同鄉會服務期間,覺得服務鄉親較實際的只有兩件事:1.縣府派戶政人員來台在同鄉會換發身分證。2.重大節日,為解決機位不足,縣府包船,由同鄉會協助訂票及安排陸運交通工具。至於鄉親有急難,也只能精神上的慰問,對於經濟生活有困難者,協助向政府相關單位尋求救濟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同鄉會沒有財力支援。95年8月22日有位鄉親蔡團治女士被機車撞傷,對方堅持聲稱沒錢賠償,經本人(當時任常務理事)向中和市調解委員會力爭,才獲得賠償金,該鄉親返回金門前,還買水果到寒舍送禮,本人婉辭未收。 近期同鄉會幾乎要變成政治人物選舉的工具。同鄉會舉辦各項活動,政治人物都會找機會到場尋求認同支持,10月2日台北縣同鄉會舉辦重陽節敬老活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趕到會場致詞拉票,引起在場鄉親一片譁然,這到底是政治人物的迷失?還是同鄉會真有能力凝聚鄉親向心力,影響選票?以號稱會員最多的台北縣為例,會員名冊二千餘人,大多數會員為早期入會的年長前輩,十餘年來,很少有新會員入會;老會員為了享有金門在籍福利,多數戶籍遷回金門,依社會團體組織法,戶籍不在台北縣,是不能入會成為會員。且會籍資料年久未校正、有些會員地址、電話變遷,無法聯繫。為了校正資料,曾請會員重填入會資料,結果寄回者僅剩五百餘人,其中在台北縣沒有投票權者也不在少數。檢討新一代年輕族沒意願入會參與同鄉會活動,才是同鄉會永續發展的當務之道,如果為了想拉年輕族入會,而強迫規定要申請獎學金者必須入會(原申請辦法會員子女即可申請,近期修改申請辦法),那也只會收到反效果;目前同鄉會的活動都靠老人前輩撐場面,如此同鄉會必將走向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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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機會看金門
說到金門的特色,不外乎想到有名金門菜刀、金門貢糖,當然不可缺少的金門高粱酒,而且金門素聞酒香遍里滿天下,家喻戶曉;寶月神泉,讓金門高粱酒香走入半世紀。 金門是個好的地理環境條件,倚靠台灣、面對中國,可以說是絕佳的好位置! 許多產品行銷都能打出名號,實為不簡單,其中最特別是金酒商品推陳出新,深受大眾的喜愛,其實金門需要的是機會市場,許多人常說金門優福利好,年年配得家戶酒,可是換過腦筋思個考,也只不過讓居民買金門酒廠的酒,衝出酒廠的業績,若是人民不買單,這機會市場不就沒了? 年年的酒香,年年出的新酒,是大眾所接受的,廣受大眾喜愛的,接受的族群也很多,除了品酒族、收藏族還有投資族…等等,近年來,銀行存款低利息來臨,反觀是收藏族、投資族所珍藏高粱酒變得更有價值,是高報酬率,因為商品就出在獨特性、紀念性、限量美觀,當然老酒就變成商品價值,但如果只是同瓶只是換個包裝標籤,價值收藏就會銳減,當然現在是重行銷包裝,如果沒求變新,我想價值收藏的族群就會變少,而相對的就少了這區塊的族群就相當可惜,也或許是個瓶頸,反觀馬祖酒廠最新推出注重的是包裝、質感也注重行銷機會,也創造出新的奇蹟,當然金酒也可以不創新,只是新時代來臨,也許能跟藝術創意做結合,研究新款更獨特款,讓創新的包裝、外觀能嶄新的一面,別於不同的平板無奇的商品,包裝出新的意義,相信酒的內在是眾人肯定,相信瓶裝外在是個挑戰,賦予酒瓶新生命,酒是特殊市場,能夠抓得住各形人的心,再創年年新機才能締造金酒奇蹟。打入國際市場,才不枉金門好酒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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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鄭弘儀國罵事件談人格教養
國罵事件成熱門話題 近日來,國內最受矚目的焦點應屬五都選舉,各路候選人無不使出渾身解數爭取選票,造勢晚會一場比一場精采,站台拉票者一位比一位有份量,選民的血被翻攪得十分沸騰。其中在野黨支持者在造勢場合上的一段不雅言論,透過新聞畫面不斷放送,延燒成全民話題,為敏感時刻平添變數。 在新聞畫面中,鄭弘儀在萬頭鑽動的公開場合上,手持麥克風,以犀利的言詞及誇張的肢體動作,滔滔不絕的論述,批評執政黨的施政,試圖挑動台下選民的情緒,講到激昂忘情處,竟連國罵都說出口了,這樣的舉動,隨著大眾媒體的轉播與直送,深入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場合及每一位國民的心中。一時間,「國罵文化」再度登上媒體排行榜,成了上至政治人物、名嘴,下至市井小民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大家紛紛表態,認為鄭弘儀在公開場合的不當言論是最不好的示範,甚至連在野黨候選人也開始低調與之切割,深怕被此風波波及而影響選情。 在此一週後,如同連續劇般的媒體畫面,在一系列如鬼打牆的謾罵、道歉、流淚與謊言中,不斷複製,不停輪迴。影響所及,各政黨候選人紛紛開鏡蒐集敵對陣營的「國罵」畫面,甚至帶著「被罵證據」到地院按鈴控告,被媒體記者剪輯而播的各黨國罵畫面如雨後春筍般的竄起,好似那陣子本國語言已退化到僅剩「○○娘」這樣的問候語而已,這也難怪國人不愛看新聞,因為只要一開機,盡是接收沒營養的內容罷了! 小心,謾罵會讓人惹禍上身! 隨著時代的進步與改變,人權觀念與時推移,人民的言論自由越來越被強調與重視,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從此以後便可以肆無忌憚的發聲,倘若說話不得體,為逞一時口舌之快而出言辱罵對方,恐將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的公然侮辱罪。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圖片或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污辱」,即可認定為公然侮辱。例如:鄰居雙方為了搶奪停車位,甲方一時氣憤,出口向乙方咆哮一句:「○○娘!」,因現場還有其他鄰居看到、聽到,甲方之「公然侮辱罪」即成立;又主管於會議場合中,對下屬進行非「事實」的指控與責罵,因有其他可共見聞的同事在場,主管此舉也構成「公然侮辱罪」了。 此外,處在網際網路發達的E世代,若網友在網路上張貼謾罵他人之文字,因網路也屬於公開場合,所以網友若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或攻訐他人,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再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罪責將會加重。 由上可知,在此民主時代,人人享有言論自由,但千萬別讓個人言論過份擴張,小心別把不雅言論,甚至是國罵當作口頭禪,成天掛在嘴邊,以免惹上了公然侮辱的罪責,此在法律實務上已有多起判決,不可不慎! 謾罵,損德傷身壞榜樣 中國素以「禮儀之邦」自稱,儒家思想貫穿中國五千年歷史,經典【大學】開宗明義第一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便將道德擺在第一位;記載至聖先師言行之【論語】也處處闡明人當立志成為懷德之「君子」,時時修養自己的性情,莫讓行為「失之以禮」,成了奸佞的「小人」。 綜不論如「論孟學庸」這樣的經典史籍是否還合乎時宜,然書中待人處世的道理尚影響著吾國教養下一代的準則。我們教育孩子要守善道、知義理、明是非,假若每個孩子都能培養高道德標準,實是國家之幸。但孩子的教養模型在哪?在父母,在大人,在陪伴他們長大的長者身上。假使這些長者沒有該有的風範,盡是做些錯誤的示範,孩子在耳濡目染的環境下,怎麼可能會有好的教養表現?所以,如果我們覺得現今的孩子道德表現不佳、口出惡言、髒話掛嘴邊時,請大人們先「三省吾身」,是不是自己做了不良示範,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孩子的行為正可反應了一個家庭的家教如何,試問:一個成天以國罵問候他人的家長,其子會是什麼德性呢?會是彬彬有禮嗎?答案呼之欲出吧! 在此以國罵事件深自警惕,吾人因家教嚴格,從不口出髒話,但見今日社會科技越是進步,道德指數卻越是低下,不僅無遠弗屆的媒體常播送著「不乾淨」的語言,就連日常生活中身邊的人也以各種「器官」問候他人,感覺耳邊充斥著大量的垃圾言語,心中相當不快,也實在憂心在這樣的環境下,孩子該如何健康成長?為了下一代,大人們該醒醒了,切勿淪為「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之輩啊!請給孩子們一個純淨的成長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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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英語村的假想
首先要感謝教育局給我這個機會能夠到台灣參訪現今台灣英語村最新走向、實際營運以及真實上課情形,這些第一手的資訊若不是教育局事先精心詳細的安排以及策劃,我們基層第一線的現場教師即使是放假時間,兩、三人申請到英語村參訪,也無緣了解到外師教學與學生上課的互動情形與珍貴畫面,所以這一切都要再三感謝教育局的用心與規劃。 這次赴台先參觀了台北市濱江國小,後至桃園縣的興仁與中壢國小參訪,著實令我學習頗豐、收穫良多,以下就各個學校吸收經驗與心得分享於大家週知: 台北市中山區濱江國小: 台北市濱江國小的英語學習情境中心建築以一層大樓平面為主,主題分做解說區、海關出入境檢驗、交通體驗區、旅館大廳、旅館房間、郵局、銀行、廚房、餐廳、超級市場、診所、自然與美勞、世界之窗以及話我故鄉教室。其中在課程以及主題教室之中有別於其他的英語村設置的是「話我故鄉教室」的設置,因為「話我故鄉」裡面介紹台北市重要觀光景點與中國傳統節慶,也提到了社區設施與生活,是獨樹一格的設計與創新的思維。 另外濱江國小也提供了學生寒暑假參加英語夏令營的機會,另外還有外賓參觀、開發體驗式課程設計與數位多媒體教材。其中的線上多媒體教材不僅僅讓濱江國小的小朋友可以身受其惠,資源也可以共享,讓遠在金門的小朋友,也可以實際上線學習,例如數位多媒體教材中的課程動畫,裡頭就有Airplane, Gym,Hotel,Restaurant,Hotel五種課程動畫,對於無法赴台參觀英語村的小朋友,可以先學習裡頭的單字、句型,將情境融入在英語動畫之中,提昇自身程度,為未來金門英語村先打下基礎,預習內容。 師資方面濱江國小英語情境中心聘請外籍與中師各三位,這有別於桃園快樂英語村全用外籍師資。而這其中其實各有各的優缺點,因為除了該校三到六年級可以享受到英語情境中心的資源之外,他校來訪的學生都是以四年級為主。四年級小朋友的英語程度還尚屬於Beginners,若以全英語的環境來教導小朋友,會不會加劇英語M型化趨勢呢?對於程度佳、有興趣的小朋友,全英語的環境對他來說並不會是一種壓力,但是對於中下程度的小朋友若不能循序漸進的教導,恐怕眾多的英語課程再多麼的活潑生動,只會讓他在課堂之中當個客人,而不能真正融入其中,了解到課程其內容精華,是為可惜之處。而若以中、外師各半的師資陣容來看,是否跟我們全英語環境的理想有所落差,但倘若中師能夠搭配外師活潑的教學方式,搭配清楚的講解,使孩子達到最大的學習成效,並讓孩子依程度來分組上課,這樣的方式或許對孩子的幫助最大也說不定。 在英語節數方面,濱江國小一、二年級分別為兩節,三、四年級為三節,而高年級一週上四節英語課。在行政積極的配合跟教學上第一線的努力,孩子從低年級時就慢慢學習英語,一直到高年級一週有四節充分的時間接觸英語,再加上英語情境中心跟合格中、外師的教導,孩子到畢業之時,英語必定有相當的程度與自信,而我想這些也都是金門國小英語教育可以學習的地方。 桃園縣中壢市興仁國小: 興仁國小是一個至今成立僅僅十一年的新學校,最早興仁校地只是旱地、池塘,但在短短十一年內就名聲遠播,也在校內建立優質英語學習環境。 當我們一進入興仁國小,進入眼簾的是一個大時鐘,上面就印著good morning, good afternoon, good evening三個可愛的圖案,在走廊上還有處處可見的英語俚語標示以及系列單字,例如Storm make trees take deeper roots; East or west, home is best; Action speak louder than words,以及如星期、月份、季節、數字等單字。 而在興仁國小校內也定期舉辦英語檢定、英語廣播、寄送聖誕節卡片活動、英語歌曲比賽、英語話劇比賽以及英語說故事比賽;在教室內設有英語圖書角、晨光英語時間;校外資源也利用到了元智大學應外系的教授、學生來指導教師的全民英檢與輔導學生,另外也聘請擔任國際空服員的家長擔任英語教學工作等。 桃園縣中壢國小: 中壢國小國際英語村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開始營運,以和平樓為主體,共有二十間英語情境教室,分別為餐飲中心、飯店、演藝館、購物中心、居家館、健康醫療館、郵電、金融館、警察局、大使館、交通館、玩具工坊、海關、團體宿舍等,來進行英語實境教學。而在師資陣容方面,中壢英語村專聘六位外籍教師、一位中籍英師駐村教學。 小朋友遊歷中壢英語村首先會先拿到一本English passport,裡面會先填入小朋友的surname, given name等等,接下來會有闖關的visa認證,再來有Survival English,也是英語村希望小朋友學會的用語,包括airplane, customs, art class, transportation, living room, kitchen, duty free shop, supermarket, hotel center, hotel, restaurant, broadcast center, science lab的必備單字跟句型。在翻閱這一本英語護照時,我認為小學四、五年級的小朋友要通通學會這一些單字跟句型有其困難度的,尤其是外校學童來英語村遊學僅僅一天的話,效果應當有限。 但當這一些單字不單單只是在課堂上複誦,而是真正落實到生活情境當中時,我想學習的效果又有所不同了,因為當我參觀中壢英語村外師教學時,教學目標並不是放在讀與寫的部份,而是強調聽跟說,孩子在這樣的情境當中,他們為了要結帳、看病、登機、畫圖、過海關等,一定要開口說英語,才能像打電動一般進入到下一關,因此有了生活上的實際動機,學習效果自然而然就提高了,很自然的在英語村遊學完之後,再來複習這一些單字跟句型,便可以成為很生活化的英語教材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金門未來在五鄉鎮設立英語村,可以吸收台灣英語村營運的優點,並將現有所看到的缺點加以改進,唯在幾個地方須稍加留意: 師資陣容方面:聘請外師除了現有模式跟金車基金會合作之外,在未來也可以跟教育部申請符合資格的外師常駐金門,在待遇方面除了補助機票來突破交通不便限制之外,也可開出其他誘因令優秀外師在選填志願時願意以第一志願來金服務。 課程設計方面:英語村的設立除了表面上可以看到的硬體設備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軟實力,也就是教師的教學能力與課程精心安排,而這也是影響到孩子學習成效與英語村是否能夠真正長久成功經營的關鍵之一,因此除了請教師專業團隊共同開發課程以外,也可仿效濱江國小開發數位多媒體教材,讓孩子在課前與課後輕鬆複習、享受學英語的樂趣。 情境佈置方面:創造英語村的全英語環境,情境佈置是一定不可少的一環,例如走廊標語、階梯英語、雙語標示等等,這一些都是不用花大錢但卻可以讓孩子沉浸在全英語環境的方法之一。 課程節數方面:設置英語村之後,若能夠依年級逐步提高英語學習的節數,那必定有助於孩子的學習成效,另外英語教學也可以從低年級就開始慢慢安排。例如一、二年級一週先安排兩節課來學習基礎的字母、自然發音,在兩年的時間內達到字母的精熟學習,等三、四年級時,再將英語課擴充一堂,一週三節英語課來學習基礎的單字、句型,這樣子進階式的學習,到五年進入英語村實際情境演練時,必定有較好的成效與表現。 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希望在參訪過後,為了孩子的英語程度以及未來發展,大家同心協力,一定可以將金門英語村辦得有聲有色,名聲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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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地區家長與師長應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觀念
99年11月12日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喻文玟、張弘昌等連線報導:「女大生打賭喝高粱猝死,5位金門籍同學被起訴」。其新聞主要內容如下:東海大學日文系女生賴宣諭,在97年11月14日深夜和五位金門來台就讀的學生打賭「只要一口氣喝完一瓶高粱,就可得六百元」,不料賴女喝下三分之二瓶後猝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9年11月11日依過失致死起訴在場的五名學生。承辦檢察官認為,五名學生中帶頭的陳姓男生,都受過高等教育,應有判斷能力,濃度58度的高粱酒,酒量再好的人都不易入口,何況是讓從未飲過烈酒的賴女喝完一整瓶。且五人見賴女嚴重酒醉,卻任由她獨自回宿舍造成猝死,因此起訴他們。但五人在應訊時表示,因男生不能進女生宿舍,才讓賴女獨自走進宿舍。 起訴書同時指出,22歲賴宣諭和就讀東海大學的陳姓男同學因參加東海田徑隊而結識。當天深夜陳姓同學約了四名金門籍同鄉,和賴女約在東海大學學生宿舍前見面。賴宣諭和陳等人淺酌高粱後,賴宣諭誇口酒味平淡,眾人因此起鬨,打賭說賴女若能喝光整瓶高粱酒,可得賭金六百元。賴女同意,一口氣喝掉三分之二瓶,臉色開始發白、站不穩,陳等人拿了六百元給賴女,就讓賴女獨自返回女生宿舍,結果賴女趴睡在書桌前猝死。事後才知賴女的酒精濃度高達三點二毫克,引發心肺衰竭死亡。 由於涉案五名學生從意外發生後,迄今尚未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死者的媽媽劉碧瓊女士於99年6月間正式提告,並提附帶民事賠償,但陳姓同學等人父母親都在金門,當時沒有出席調解,因此談判破裂,死者家屬不肯原諒,檢察官因此不能給予緩起訴處分。 由於該件刑事起訴案件,密切關係到五位金門籍年輕人的學業前途,尤其五位當事人之家長更不能掉以輕心,應立即聯合聘請富有民刑事經驗律師,馬上協助當事人作最有利於當事人的答辯與辯護,因為五位當事人在意外事件過程中,不僅沒有絲毫犯罪意圖,只因一時言行疏失與起鬨,才造成女同學不幸身故。 此外,本起訴案之關鍵因素,除了檢察官依法應予偵辦外,主要還在於不幸身故同學家長的訴求,兩造雙方亟需要有對話與製造庭上和解的機會。目前本起訴案檢察官是以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之條文起訴五位當事人,起訴書內容描述語氣與刑度主張等訴求,均將影響日後法官之判決,被起訴五位當事人及其家長不可不謹慎以對。 依據刑法第22章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之定義為:「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此罪之要點是「致人於死」而不是直接殺人的行為,其他的殺人罪行,法院應以「加工自殺罪」,「母殺嬰兒罪」,「義憤殺人罪」,「普通殺人罪」或「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定罪。「過失」一詞的解釋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因此此罪不需要證明犯罪意圖,只需證明過失之存在。 本起訴案或可參考95年7月19日「玻璃娃娃案」之判決文:台北市景文高中二年級生顏旭男患有成骨不全症,骨骼遇到輕微的撞擊會骨折,俗稱「玻璃娃娃」。顏旭男不需參與體育課,在民國89年9月13日,因為天雨,體育課進行地方更變,顏旭男表示亦欲前往,於是同級陳氏學生揹顏旭男前住。可是,陳氏在天雨下摔倒,顏旭男骨折不治死亡。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定陳氏過失致死事實,但犯罪時因未成年,裁定交付家長嚴加管教。在最高法院將該案發回後,台灣高等法院於95年7月19日對該案再次做出判決(95年上更(一)字433號判決),認定陳易靖已盡心盡力,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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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金門尚義機場滑行道規劃以加速離場航機放行之研議
一、實況介紹:金門尚義機場之滑行道架構,由北至南分佈有A、B、C、D等四條橫向連結跑道之滑行道,另有一條較長而與跑到平行的直向滑行道名為N滑行道,但N滑行道僅止於與D滑行道交接處之山坡即戛然終止,並未繼續延伸至本場之06跑道頭。是故長久以來因塔台無法更靈活有效運作而造成本場離場航機放行之僵化與不便。 二、原因探析:本台自本人接管原空軍金門塔台後,因深感前述航機放行之諸般掣肘,乃多次向上級反映此一狀況並建議將N滑行道延伸至06跑道頭,也曾受到本局張前局長國政之高度重視與支持,但於經過本局多年嘗試及奮鬥後,所得結論居然為此案難行,其困難重重之障礙主要有三: 1.軍方當年的防禦工事如碉堡、砲臺等。 2.金門縣政府或國有財產局之公有地。 3.老百姓之私有地。 以上三項公私糾葛、產權不清,尤以第三項之昔果山居民抗爭為烈,由此可見當年最初空軍於建此機場時其主滑行道(即現今之N滑行道)會於約跑道半途即行轉彎之終究原因。 三、現行因應:金門機場管制臺成立於民國89年年初,但於民國88年底之運籌階段因考量本場先天不良之場面限制與航機離到場安全隔離,本臺即於與台北區域管制中心簽訂之工作協議書中訂定有「在VMC(即目視天氣情況)下,到場航機使用24跑道進場時不得連續2架實施目視進場落地」;其後因飛航總臺政策而轉為現今之本臺與台中進場管制臺工作協議書,版本雖異,但內容實則大致相同(見該協議書之4.1.1.10項),該項協議條文之所以如此訂定,乃係考量本場如前此所述先天不良之場面因素,於南風盛行季節到場航機使用24跑道落地時,別說是噴射機,就連螺旋槳航機於落地後亦皆常常無法於D滑行道右轉脫離跑道,而必須繼續滑行至跑道末端之迴轉坪做180度迴轉。再反跑道滑回至D滑行道與跑道交叉口處左轉脫離跑道,也就是說前一架落地航機於落地後單向使用全跑道滑行仍不敷其與後一架連續實施目視進場到場航機間之隔離需求。(註:金門航空站曾於站務會報,多次要求本臺勿被動同意或直接指令航機在本場跑道之中即進行迴轉,以免跑道道面磨擦受損,尤以夏日高溫季節為然。) 四、建議方案:綜上所述,既然延伸N滑行道至06跑道頭為不可行,則何妨考慮將現行連結N滑行道之D滑行道,由西向東(由陸向海)穿越跑道延伸至海側陸地,再與跑道平行向南延伸至06跑道頭,其情況一如當年高雄小港機場滑往27跑道之主滑行道因受限於青島村居民住屋而於中途轉向穿越跑道至跑道另側再繼續往東延伸至27跑道頭。在金門小三通旅客人數逐年遞增之今日,如能透過此一改善方案而直達06跑道頭,不僅可以加速06跑道離場航機之離場放行,亦能因24跑道到場航機於落地後得以儘速脫離跑道,而放寬本場現行對其後續到場航機之額度限制。金門塔台定能更經濟靈活而有效率地加速金門機場離場航機之放行,而對提升我大有為政府之施政服務績效做出更大貢獻。至於本場海側現存陸地面積較窄可能不敷鋪設本案之延伸滑行道,則可參照港澳機場做法以填海造陸方式解決。 (本文作者為民航局前金門塔台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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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重大傷病者的心聲─兼論某位醫師之服務態度
筆者不幸於一年前罹患「慢性淋巴性白血病」(俗稱血癌),白血球指數由初診時的三萬八千(正常值為三千至八千),上升至目前的四萬五千,已超出正常值的數倍,並依病情取得中央健保局核發的「重大傷病證明」,是項證明文件由健保局儲存於本人之健保IC卡內,以方便就醫。 當初經署立金門醫院醫師診斷出上述病情時,因限於地區醫療設備與專業醫師之不足,經由曾獲《商周》評選為「百大名醫」之黃泰中醫師,為筆者轉診赴榮總血液腫瘤科診治。雖然暫時死不了,但必須依醫師囑咐,不定期赴榮總追蹤檢查與治療。為了珍惜寶貴的生命,不得不聽從醫師的囑咐,於是年餘來進出榮總無數次,即便不能痊癒,但至少沒讓病情嚴重惡化。 中央健保局在「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下方曾書有:「本局為加強照顧離島地區居民,凡經離島地區醫院、診所轉診至台灣本島就醫者,門診、急診免部分負擔……。」金門縣政府為照顧地區民眾轉診赴台就醫,亦訂有「居民轉診就醫交通費補助」之規定,一般患者轉診交通費補助年限四次,重大傷病者則不限次數。縣政府之德政,居民莫不感激在心。惟無論是「轉診單」或「交通費補助申請表」均須由醫院開給。筆者因重大傷病辦理轉診無數次,每次掛號門診,多數醫師均主動詢問病情、關懷有加,充分展現其懸壺濟世的良醫風範,隨後並依據健保IC卡內的重大傷病(有效起迄日為98.5.9~103.5.8)證明,開給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 每次門診過後,榮總血液腫瘤科醫師均主動代為預約下次門診日期,故而本次必須於十一月十八日回榮總追蹤檢查治療,為了享有交通補助之權利,於十一月十六日至署立金門醫院內科門診,並請求開具「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無奈內科醫師卻持著懷疑的態度,要筆者出示榮總的證明文件或是病歷。而筆者在署醫就診或轉診的病歷資料就擺在他面前,中央健保局「重大傷病」診斷病名「慢性淋巴性白血病,未提及緩解」的證明就在健保IC卡內,難道它不具公信力?還要病患再赴榮總開一次證明,而榮總的病歷資料可任由患者帶回嗎?這種無理的要求令人不敢苟同。 筆者從罹病起在署立金門醫院求診開具是項文件多次,所有醫師幾乎都是依據IC卡內的重大傷病證明而填單簽章,惟獨此次碰到的醫師例外。經筆者提出說明並與其溝通,依然未得到他的同意,甚至這位醫師竟要我改掛十七日的血液腫瘤科,並由護士小姐主動替我掛號。試問,一位內科醫師依據相關證明即可開給的文件竟不予處理,還要病患次日再看一次門診,這不僅是浪費醫療資源,也造成病患諸多的不便。最後禁不起筆者動怒而據理力爭,該醫師始自知理虧,心不甘情不願地把「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開具給予筆者。 基於上述事因,我們就此請教金門縣衛生局與署立金門醫院: 其一、經過榮總醫師診斷,中央健保局審查通過的「重大傷病」之證明文件,是否具有公信力?是否可作為「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取得之證明依據? 其二、證明文件齊全,並依規定門診,請求醫師開給「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是否是一位按月繳交健保費的金門離島病患該享有的權利? 其三、倘若患者具備各項有效證明,而醫師無故以各種理由推諉,不予開給所需之文件,待病患忍無可忍、動怒而據理力爭後,始願意開給是項證明,其心態是否有可議之處?是否有檢討之必要?還是值得鼓勵、值得學習、值得效法?抑或是病患要看醫師的臉色? 其四、署立金門醫院「血液腫瘤科」設於何處?為何懸掛於掛號室右側的「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門診醫師一覽表」,以及走遍整個院區、詢問掛號人員,均無此單位之設置?護士小姐主動替本人掛的號並非是十一月十七日「血液腫瘤科」而是「內科一診」?而同樣是內科一診,為何當日不能開給患者所需之「轉診單」及「交通費補助申請表」,要次日再掛一次號始能取得。如此之作法是否有當?是否正浪費健保醫療資源之嫌?是否會造成病患的不便和增加病患的精神負擔? 其五、一個醫師的基本條件,除了醫術與醫德外,是否要有愛心、包容心、同理心,以及懸壺濟世、服務社會、服務大眾、服務病患、猶如華陀再世救苦救難之精神與態度? 金門自兩岸軍事對峙以來,為護衛台澎,歷經多次戰火的蹂躪,復加是一個交通不便的離島,人民過的是一個苦難的日子。自從戰地政務解除後,必須與台灣民眾繳交同樣的稅、同樣的健保費,但我們所受到的則是次等公民的待遇。雖然中央政府為照顧離島居民轉診就醫,訂有門診、急診免部分負擔,金門縣政府亦訂有交通費補助之規定。然而,誰願意生病,誰願意轉診,那幾乎都是不得已的事。但萬萬想不到為了轉診,為了申請交通補助,卻要受到如此的對待。偉大英明的政府啊!如果不能改變少數醫療人員的服務心態,再大的德政,再多的補助,勢必都要化為烏有,人民永遠不會感念。也同時寄語某些人,金門人善良,並不好欺!金門人更不會那麼沒格調,為了貪圖區區千餘元而無病裝病、要求轉診……。 (本文作者為縣籍作家、金門縣采風文化發展協會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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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忽視的台金交通問題
我是在世新大學讀書的金門學生,對於前幾天在金門日報網站上,10月26號的言論廣場裡的一篇投稿〈台灣到金門的距離有多遠?〉,感到心有戚戚焉!一個在異鄉讀書的遊子,都會害怕星期五的到來,為什麼?身邊的同學一一的回到自己溫暖的家,度過周休二日,然而我們卻得捱過內心一波又一波的思鄉之情。 飛機對我們來說,是通往回家的唯一一條路。但是,航空公司以油料成本高昂為理由,使得台北-金門航線的票價居高不下,除了使得我們無法頻繁的返家,同時「回家」也會變成我們沉重的經濟負擔! 除了機票票價昂貴以外,機位難求問題也是很多人的心聲,每年春節親戚想要返鄉過節,都得經過千辛萬苦的卡位,才能順利的訂到機位;四月,月初又會碰上返家掃墓的人潮,同時也剛好是大學推甄申請入學的高峰期,此時如果來個大濃霧,機場關閉一整天,影響的不只是上百人吧,我想。 這個話題也許在政府眼中,可能會覺得是在炒冷飯,但是,我覺得金門交通之重要性,早已不是顧及觀光層面、小三通之類的,而是民生議題,跟每一個島上的居民都息息相關。所以在此,希望政府能提供我們一個既便捷又價廉的交通環境,不僅僅是福利,這更是現代政府須對島上人民負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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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節敬老尊賢─看卅對「金婚老夫妻」之我思
十月十六日農曆九月初九(重陽節),金門縣政府擴大表揚金門縣模範老人及結婚滿五十年的30對金婚夫妻,我很榮幸的也因是今年金門縣提名全國敬老楷模,而獲邀請參與此一盛宴。因為正逢星期六,我工作的場所-市場人潮很多,生意也很忙,但為了參加盛宴,我還是把手頭的工作交給了嫂子老板,跑回家換套衣服以示慎重才直奔會場去了。 到了會場,先報到,知道自己的位置在第五桌,和兩對烈嶼鄉的阿公、阿嬤是同一桌,大部份要來接受表揚的阿公阿嬤都有晚輩陪同,但是這兩對阿公阿嬤可能是家人沒住金門或者是很忙,所以只有鄉公所的人員陪著他們,今天的阿公都是穿著西裝,阿嬤有的是穿著中國味的旗袍,有的穿著很漂亮的套裝,頭髮幾乎全都是經過美容院設計過的,都持著慎重的心情,來迎接這一刻的到來。 終於,頒獎的時間到了,縣長及很多位長官也來了,司儀在一旁,用著清晰又好聽的聲音一一的唱名受獎模範老人及30對要被祝賀金婚夫妻的名字,在台下的我,看著一位位老人家上台去又下台來,及30對老夫老妻相扶持著上台接受主辦單位精心設計的『真愛』紀念獎牌,又看到了阿公們帶著他們的另一半-阿嬤下台來找位子坐,哪種溫柔體貼的畫面,真是讓我深深感動。突然間看到前面一位阿公去和工作人員對話,然後工作人員就去拿了一朵胸花走到一位阿嬤的前面停下來,然後幫阿嬤佩戴在胸前的衣服上,聽到司儀又再一次的喊著剛剛已領過獎阿公的名字,阿公就很快走到阿嬤面前,牽著阿嬤,另一手拿著獎牌慢慢的走上台去,再次地陪著阿嬤和縣長合影,原來這位阿公是今年的「模範老人」,也是第一位上台受獎者,但阿公卻是自己一人上台領獎,領完獎後坐回台下,看著看著,今天所有上台領獎的,不是一對就是一家人,阿公可能覺得太對不起坐在一旁的阿嬤,而阿嬤今天為了他的老伴得獎也打扮得美麗大方,沒帶阿嬤上台一齊領獎讓阿嬤也亮亮相,也讓大家瞧瞧我的水某怎麼行!所以才有先阿公找工作人員接洽的那一幕了。 看完這一幕的我,覺得這位「模範老人」真的好體貼他的另一半喔!使我聯想到一些人物,第一我想起已往生多年的父母親,假如他們有機會這樣子上台去接受表揚,那當然是父親與母親這一生最大的幸福。從我有記憶以來,父親就是早出晚歸出去工作(木工建築),有時可能工作地點比較遠,就在工地過夜,因為那個年代交通比較不方便;母親則是每天把家裡整理得乾乾淨淨舒舒適適的,讓我們兄弟姊妹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長大,不管有多忙多累,都沒見母親苦著臉,給我們要快樂的過下去,想到父母親這時眼淚自然的滴下來,生長在那一年代的人們真是過得好辛苦喔!日子雖苦,但是夫妻兩人總是一心一意地要家庭照顧好,再辛苦也合力把孩子拉拔長大! 再想到眼前現代人生活富裕,日子可以過得多采多姿,可是就沒辦法像這些老人家一樣互相容忍的相扶持過日子,年輕夫妻甚至不管有沒有小孩,說離婚就鬧離婚,讓那些原本擁有父母雙親的可愛小孩,從此就在缺父愛或母愛,甚至要跟隔代的阿公阿嬤或外祖父母過生活,在不完整的生活環境下成長,不管生理或心理,都很容易因外在因素而致孩子們很不健康和不快樂的。想想看!如果是你,想爸爸,不知他在那裡,想媽媽又不敢問,這樣的小孩是不是很可憐呢? 現在的金門,福利做得比台灣任何一個縣市都要好,可是我總覺得有很多不是光是福利就可以解決問題,希望政府是不是可以靜靜地坐下來探討問題,一起來把人與人該如何相處,讓我們的優良傳統道德,能延續下來,讓社會能夠更加的和諧。 (稿費捐金門家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