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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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房地產買賣是否須訂書面契約始生效力
一、 案例列舉 王甲認為房地產景氣回春,投資房地產正是時機,正逢好友李乙因經商急需資金周轉,有意將某地號之透天厝乙棟以新臺幣二千萬出售之表示,王甲認為價格合理,值得投資,當場表示願以該價格買受,雙方並請來代書林丙約好一周後某日於林丙之事務所簽約,並委由林丙辦理房地過戶手續,事後李乙將此事告訴其兄李丁,李丁認該厝為祖產且有紀念價值應加以保留並妥善管理,因此願借予資金令其周轉,勸其打消出賣念頭,嗣王甲請求李乙依買賣約履行交付房屋及過戶登記,李乙則謂雙方未定書面,契約未成立,無履約之義務,問何者有理? 二、基本概念 買賣者乃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買賣不動產為契約行為之一種,而不動產(釋一)買賣契約是否必須訂有書面,契約才成立而始有履約義務之問題?雖然不動產買賣因價額昂貴,為求慎重其事,通常會訂定書面契約,此種契約行為是否以書面為之始能成立生效有探究之必要,按法律行為在學理上有所謂要式行為(釋二)與不要式行為(釋三)之分,而買賣契約﹝債權行為﹞並非要式行為,其契約不以一定方式為必要,此種買賣只須由出賣人與買受人對買賣標的(土地、房屋)互相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為成立,蓋基於私法自治(釋四)、契約自由(釋五)原則,無論當事人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為之,均屬有效。 於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修正增訂之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應以書面為之,其修正理由明確指出,不動產物權之取得、喪失、變更之物權行為,攸關當事人之權利義務甚鉅,為示慎重,並便於實務作業自應依當事人之書面為之。按已刪除之民法第七百六十條原規定「不動產物權之移轉或設定,應以書面為之」其所謂「書面」之要式法律行為,往昔在學說上見解究適用於債權契約﹝釋六﹞,抑或物權契約﹝釋七﹞有仁智之見,適用上不無爭議,為求適用上明確,消除爭議,爰增訂上述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第二項,並將上述第七百六十條刪除。故所謂「書面」藉由上述立法之增刪,已明確釐清係指具備足以表示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不動產物權之「物權行為」之書面而言,非指買賣契約之「債權行為」。 而此物權行為之書面要式,如為契約行為,須載明雙方當事人之合意之意思表示,如為單獨行為,則只須明示當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至以不動物權之變動為目的之債權行為,在立法論上亦宜以書面為之,以昭慎重;惟核其性質則以債編中規定為宜,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第一項亦已明定,併此敘明。」 然而不動產買賣標的之價格大多相當鉅額龐大,物權行為固須以訂定書面為必要,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第二項定有明文,而不動產買賣之債權行為,為慎重其事當事人大多以書面為之,現今房地產交易實務上也都訂定書面契約,一來保全證據,若有爭訟較易舉證,二來白紙黑字權利義務明確避免爭執。現行民法為使當事人謹慎從事不動產買賣,特增訂民法第166之1條規定:「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故依上述規定,不動產之權利義務變動須以「公證」或「登記」要式方式為之始生效力。惟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36條之規定「本施行法自民法債編施行之日施行。」「民法債編修正條文及本施行法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但民法第161條之1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蓋新增民法債編第166條之1本應於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但公證法修正條文卻於九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才正式施行,考試院始能對民間公證人進行考試與遴選工作,在此之前公證業務必須完全由法院公證處負擔。不動產交易契約一年高達約百萬件,加上設立、變更的數量,非現行法院公證處之人力所能負擔。徒然實施公證制度,因為公證人不足,造成公證延宕,反而造成民眾不便或是交易損失,爰增列第二項但書:「但民法第161條之1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至今仍未定施行日期,故不動產買賣之債權契約依民法第161條之1第二項但書之規定,由法定機關訂定施行日期前,仍屬不要式契約,其契約方式不限於書面,以口頭或其他方式均可成立不動產買賣之債權契約。 三、案例解析 從上基本概念之敘述可知,目前民法第161條之1施行日期未經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前,不動產買賣契約之債權行為仍屬不要式行為,因此王甲與李乙雙方當事人對房地產買賣之標的﹝某地號透天厝﹞及其價金﹝新臺幣2000萬﹞互相意思表示一致,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口頭或書面,其買賣房地產之債權契約業已成立,若當事人輕諾寡信,嗣後否認契約存在,則屬舉證問題,而不能因此否定買賣之債權契約不存在,例如本例得以代書林丙為證人或買賣之商議過程之錄音、錄影亦得為證據方法,不容任意否認買賣之債權契約未成立,出賣人因此負有應依買賣契約交付並移轉登記買賣標的之不動產與買受人之義務,而買受人對出賣人則負有支付買賣價金之義務。惟房地產買賣之交易價額均相當龐大,為慎重其事,以書面為之較妥,甚或經由公證確認法律關係,以便於當事人間發生買賣關係之私權爭執時,舉證較容易,避免嗣後爭執,口說無憑,各說各話,而陷入舉證困難之境地,蓋私權爭執之民事訴訟,事實之證明原則上須由主張權利之當事人一方負舉證責任(釋八),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故為確保障買賣房地產者之權益,以書面契約將買賣雙方之權利義務詳細明確的載明於契約中,較易保障其權利。 四、法語釋疑 (釋一)不動產:指土地及其定著物。所謂土地,指能力所能支配之地表及其上下;所謂定著物,則係指非土地之構成部分,繼續附著於土地而達一定「經濟上目的」,不易移動其所在之物。(高點LT10019學習式六法民法 參-17)定著物為獨立之不動產,具有三項特質:獨立性、固定性、永久性。附著於土地之物,須具備此三項特質始為定著物,否則不動產以外之物,即為動產,(大法官釋字93不同意見書)。又凡屋頂尚未完全完工之房屋,其已足以避風雨,可達經濟上使用之目的者,即屬土地之定著物(63.12.3第6次民庭會議決議);惟所謂可達「經濟上使用之目的」,係指該建築物得獨立為交易及使用之客體而言。(75台上2027) (釋二)要式行為:意思表示須依一定方式為之,始能成立的法律行為,稱為要式行為。要式行為可分為兩種:須依法律規定的方式為之者,例如民法第422條規定,不動產的租賃契約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又如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均屬法定要式行為。約定要式行為通常由當事人約定以書面、證人簽章或須經公證方式為之。 (釋三)不要式行為:意思表示無須依一定方式為之的法律行為,稱為不要式行為。法律行為以方式自由為原則,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均為不要式行為。 (釋四)私法自治:指在私法領域內由當事人依其意思形成法律關係原則上依當事人之意思形成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在不違反法律強制及禁止規定與公序良俗之範圍內首受尊重,蓋依民法第一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可知在私法自治之原則下,民事之法源順序應為「契約」、「法律」、「習慣」、「法理」遞次適用。 (釋五)契約自由:所謂契約自由,係當事人得依其意思之合致締結契約而取得權利,負擔義務,其基本內容有四:(1)締約自由,即締約與否,由當事人自由決定之。(2)相對人自由,即與何人締結契約,由當事人自由選擇。(3)內容自由,即契約之內容,由當事人自由決定。(4)方式自由,即契約原則上僅依意思合致即可成立,不以作成方式為必要。(參王澤鑑 民法實例研究叢書二 頁184) (釋六)債權契約:乃以發生債的關係為目的所訂立之契約,例如買賣、租賃、借貸等等契約行為,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為典型的契約,學理上稱為有名契約,蓋皆定有契約之法定名稱,此外基於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得自行創設契約的種類,因非法定名稱,又稱無名契約。上述債權契約之主要特徵,乃根據此種契約只能向特定人請求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如相對之特定人不履行其義務,得請求法院判決令其履行,拒不自行履行,並得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釋七)物權契約:乃以發生物權直接變動為目的之法律行為,如移轉不動產所有權之行為,物權行為係處分行為,為處分行為之人必須有處分權,否則為無權處分。 (釋八)舉證責任:法院就當事人爭執之事實經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仍無法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時,法院不得拒絕裁判,必須依舉證責任分配之規定,將該真偽不明之不利益歸由一造當事人負擔,該造當事人即負有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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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殿堂遭學生攻佔之憂慮
日昨的報紙頭條新聞,都是圖文並茂的立院遭一群學生攻佔,其理由是反服貿。這些來自各大學之學生,趁著夜晚,警力不足之際,兵分多路,闖進立院,甚至破壞門窗玻璃,這種場面一如日前泰國政局之翻版,這種濫用自由,宛若紅衛兵之作法,實在令人為台灣之未來擔心,也對台灣政治被扭曲感到痛心。 國會是國家最高民意機構,所有國家之法案或是政策,都是應該在此行使民主之討論,凝聚共識。套句民主的詮釋,就是以人頭取代拳頭,以多數來反映民意。但是,不幸的台灣這些年來,在惡質政客之操弄下,利用無知之學生,作為政治鬥爭之工具,眼中只有個人或是政黨之私利,沒有前瞻性的大格局考量,一切是為了騙取選票,不惜製造族群對立,不惜煽動階級仇恨,使得台灣的內部形成極端的對立。這種非理性之對立,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只有民粹式的挑釁,以致所有的政策停擺,內耗的結果已經讓台灣付出極大之代價。過去我們曾經是亞洲四小龍之龍頭,過去世界各國羨慕我們所締造的經濟奇蹟,還有讓大家驚豔不已的「台灣錢淹腳目」,這種盛景卻已成為昨日之黃花,我們的經濟不僅停頓,而且還嚴重之「倒退嚕」,不要說跟不上新加坡、香港,現在連韓國的國民所得也將我們遠拋於後。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不堪的局面,其實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因為我們台灣是一個海島,沒有任何的天然資源,過去我們之所以能夠在經濟上締造亮麗之成績,是因為我們有較穩定之社會,我們有較優秀之人才,因為我們有較開放的政策。猶記得民國七十年代,台灣的加工出口區,以及家庭即工廠,讓小小的台灣有無數的產品高居世界第一,不但替台灣賺進大把之美金,也締造了無以計數的就業機會。這種經濟成就,即使是像我這種外行人也能瞭解,因為台灣能走出去,台灣的產品能夠銷售至世界各地。台灣是海島型的經濟,光靠內銷是死路一條。 但是,非常不幸,在蔣經國總統過世之後。台灣的政局發生重大之變化,新接任之領袖先後領導台灣近二十年,一句「戒急用忍」,讓台灣的經濟快速的惡化,這種鎖國的策略,居心叵測,背後都有其政治之權謀考量,一再製造台灣內部族群之對立,一再煽動仇中親日之分化。姑且不論其用心如何,但是這種無視於大陸經濟起飛的事實,以至於錯失台灣與大陸同種同根之優勢,把大好機會拱手讓出,以致才有今天韓國經濟強大之出現。每思及此事,內心之痛實難形容。 這幾年來,馬總統當家,深知台灣未來之發展,必須跟國際接軌,要跟國際接軌則需與大陸維持良好之互動。幾個眾所周知的作法,都可以感受到台灣已逐漸走出國際孤兒的困境,譬如有一百多個國家給予台灣免簽證之禮遇,其中包括美國與歐盟在內。經濟要具有競爭力,必須與大陸相輔相成,ECFA的簽訂,讓我們的國際貿易至少不被孤立,可以與日韓等國同等競爭。現在服貿之簽訂,更是關係未來經濟發展之關鍵,今天不簽,勢必會成為明天之後悔。果真,服貿的簽訂會對某些產業產生不利之副作用,也可以採取某些補救措施加以彌補,像這樣一味的反對,一再地濫用民粹,形同是將台灣推入絕境,將永無翻身之機會,實在是讓人憂心忡忡! 這些佔領立院之學生,都是一再出現在電視畫面的人物。我對他們的「無知」勇氣感到納悶,借用蔡正元立委的說法:「一群反服貿的人胡說八道。」「無知果然是白癡之本。」這些學生有幾人知道服貿的內容,這些學生又有幾人能夠瞭解服貿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利弊得失。若說他們是無知的百姓也罷,偏偏他們都是接受高等教育之知識人,以暴力來踐踏民主,以學生來掩護其罪刑,他們之表現充其量,不過是被政客利用的打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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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解決噴藥問題﹐確保農舍居家健康安全
隨著時代進步,地區一棟棟造型優雅的農庄相繼佇立在馬路兩旁,常為訪金貴賓帶來許多驚喜,而配合著不同時刻的田野風光,更讓幸福城市金門島,洋溢著海上仙洲的現代感。當全島處處可見的農舍,在屋主一家子相繼進駐後,冰冷建築頓時有了活力,並隨著春耕秋收,周邊的農作也換上不同彩衣,架構成一副副唯美的風景,成為褪下戰地面紗的金門另類風情。 金門面積不大,天然資源極度缺乏,當環保、生態、永續等概念,相繼成為世界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後,營造優質環境,對金門來說更是人人有責,特別是典雅農舍結合綠野風光,不僅符合當下流行全球的減碳趨勢,同時強力符合政府推廣低碳生活條件,對於本縣與全民來說可謂一大福音。 金門雖有建構低碳永續家園的認識與作為,當努力克服的課題依然很多,也正由於金門位居閩南東南角隅,與廈門一水之隔,生活環境中仍然有許多的污染原亟待克服,有形的如四周海邊常見來自對岸的垃圾,無形的如常致空氣混濁的酸雨或沙塵暴,在在對於民眾健康造成重大的影響,面對這樣的環境品質,政府或民眾都相當的關切,同樣體認到其嚴重性不可忽視。 地區每年定期種植小麥與高粱,田園形成一片片翠綠帳幕,配合著點綴其中的特色農舍,的確構造許多美麗景致。但某些時段而言,對於這些居住田園農舍的民眾而言,卻有苦不堪言的話題,那就是農民定期噴灑除草劑或肥料期間,懸浮空中的微粒子常包圍著整棟農舍,有的門窗來不及關好的,則快速飄進屋內,無形中屋內的人也相繼的吸到肚子裡。 金門的霧季早已成為民眾深刻記憶,每年三至五月份朦朧的陰霾日子,不僅大家習以為常,也成為貴賓腦海中的金門印象。這些大自然引起的霧氣,本就無可厚非,而農田中定期進行的人造噴霧,卻對田中農舍與路過車輛裡的人生活與健康都形成諸多影響,造成不便與無奈,實乃不容忽視與亟待改進的重要課題。 農作施肥噴霧行之有年,卻因耕作面積擴大,加上農機功能提昇,所噴灑農藥劑量相對增多,復因原本空曠的田野在一棟棟農舍主人進駐後,就產生當下農作噴灑農藥影響農舍居民生活健康的問題。而在金門戮力推行有機耕作,建構低碳永續家園的當下,翠綠田野漂浮的農藥對於土地質量與民眾健康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如何建立輔導與管制機制,似乎也是值得有關單位重視。 本縣經常可見熱心人士前往海邊淨灘,一陣努力後,及時還給大地一個清白,這樣的熱誠是值得肯定與鼓勵的,酸雨與沙塵暴等棘手問題,則有待中央政府層級去解決。而本島田野噴灑農藥現象,相關著田中農舍辛苦生活的鄉親,以及不辭勞苦努力耕稼的農民,如何謀求兩全其美的雙贏策略,是有待共同思考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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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小金門&廈門的觀光纜車
打造小金門成為觀光新亮點,型塑為廈門的後花園,再塑造為第二個鼓浪嶼,可以從廈門本島黃金東海岸(會展中心)直接拉一條觀光纜車到小金門雙口海岸(即每年金廈海泳登陸區)或上林將軍廟,長度才5.8公里,在技術上是具體可行,並可在最快的時間完成,技術也不是問題,歐美先進國家的大型纜車或雙層纜車(皆有空調),每車可載運70-80人次,可承受10級風以下,安全又舒適。 眾所皆知廈門島各項連外交通建設突飛猛進,例如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國際機場、海底隧道、港埠、橋樑等新建設,所以每年為廈門島帶來了大量觀光人口高達3千500萬人次,尚不包含各項工商投資所產生經濟利益發展;會議產業、各項招商活動,目前正是兩岸關係和緩,交流頻繁,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下,相對是對金門的觀光發展,可營造較為有利的環境。 筆者認為金門縣政府在李縣長帶領團隊首先打通大陸接水,未來接電是指日可待,如果再加上小金門發展觀光纜車,促成廈烈海域上的礁岩做為觀光纜車基柱,施做容易,又可縮短工作時程。 以新加坡發展觀光為例,新加坡在維多利亞港連接聖淘沙也是借重觀光纜車供做賞景與交通工具,除渡輪、還有海底隧道、觀光纜車等多種選擇,非常具有觀光特色。「金廈」既然是門對門一家親,更期望藉由一條纜車拉近距離,彼此走得更親。因此,我們誠心呼籲兩岸共同支持在小金門與廈門築建一條大型觀光纜車,創造金廈觀光產業發展。 俗話說「有人潮便有錢潮」,若能將每年到廈門島觀光旅遊人口約3千500萬人次的十分之一,3百50萬人潮由大型觀光纜車牽引到小金門來旅遊觀光,這條觀光纜車所創造經濟利益龐大,將可望塑造小金門成為金門的第二隻金雞母。小金門帶至觀光產業的繁榮,進而促進大金門的經濟發展,並且為小金門創造無限的新就業機會,當大型觀光纜車到小金門,屆時會給鄉親帶來大批服務業就業市場,亦可全面推動低碳島,創造新的就業人口,我認為觀光的發展必須要有宏觀的眼光,不要短視近利把金門蓋成到處是水泥叢林,那就會將金門帶入萬劫不復,試問未來到金門還能看到什麼!金門觀光發展絕對是需要人潮,更需要保有美好的自然景觀環境;金門觀光要走永續的經營模式,為子孫留下美好的淨土,金門才有更美好的願景,願大家多珍惜,走出一條屬於金門最好的路。 金門本身的觀光資源非常豐富,不論是生態(330餘種的鳥類)尤其是冬季的萬餘隻黑衫軍(鸕鶿)壯觀、閩南文化、戰役史蹟,都是發展觀光最有利的環境,閩南文化更是融入當地居民生活,是一部活生生的歷史,只要我們好好珍惜保存,同時採取低密度的開發,並配合國土保育,金門勢必成為廈門島最美麗的後花園,觀光客源接湧而來,錢潮也跟進來。 (稿費捐大同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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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他人﹐實踐民主自由的真諦
前幾天辦公室來了一名申請社會勞動的新個案,男性,年約五十歲,但穿著閃亮的高跟鞋、塗著鮮艷的指甲油。這樣特別的打扮在稍後於辦公室引起了不小的話題,但聽到的都是比較負面或譏笑的字眼。 我心裡一直在思考這件事。的確,這名男性的打扮不同於一般人,但如果他不是為求減輕勞動的指派與負擔,而是天生就有這樣的喜好呢?我們該不該強迫他遵循一般既有的價值觀與性別刻板印象,要求他在勞動時表現「正常」男性該有舉動與外觀,以防被其他勞動人欺壓或挑釁?當我們用這樣異樣、矯治的眼光來看待他時,是不是就已經陷入了所謂的歧視心態? 於是我發現了,的確,我們不需要強迫自己去接受他人這樣的打扮與舉止,特別是和傳統道德價值觀有明顯的牴觸時,因為我們都有自己的自由意識,但我們應該要學會尊重他人,因為他並沒有妨礙到我們的生活,他只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對身體的自主權及如何表現的自由。我們不需要強迫自己接受他,但也不應該強迫他要如何接受我們。 回顧現在的臺灣社會,之所以在追求民主、自由的同時仍充斥著許多暴力與歧視,就是因為我們不夠尊重他人,我們太在乎與執著於自己的想法,於是我們無法包容任何和自己不同的價值觀。例如日前某些牧師用偏激的傳教方式,去侵害其他宗教或特定團體,這都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可以試著用同理心,多站在他人的角度想想,想想當他是我的時候,要面對這麼多有色眼光的檢驗,感受會是如何?然後我們便可以嘗試收起一顆優越與敏感的心,多體諒、關懷他人一些,去營造一個更寬容、更友善的環境。 現在我知道了,如果「他」是我負責的個案時,我不會強迫他在勞動時表現「正常」男性該有的舉動,以防被其他勞動人欺負,而是去教育其他勞動人,要學會性別認同,尊重他人對個體所賦予的性別角色現象,這才是臺灣民主自由的真正價值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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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廉航加入離島航線的可行性
又有一家廉價航空公司加入高雄、大阪航線,繼中國大陸吉祥、春秋及南韓釜山航空開闢往來高雄的航線後,日本「桃樂」航空是第四家,也是其中的第三家廉價航空,預計桃樂航空的票價比傳統航空公司便宜4000元以上,不僅嘉惠台灣南部旅客,對活絡南台灣觀光產業也是一大利多。 不僅是台灣,近年來廉價航空在各國大行其道,蔚為國際風潮,尤其超乎預期的是,廉航的獲利狀況甚至大幅超越傳統航空公司,媒體報導,亞洲地區的亞航(Air Asia)、歐洲的英捷航空(EasyJet)去年淨利都超過百億元台幣,北美地區的西捷航空(WestJest)更是締造連續34季獲利紀錄,似乎全然不受航空業不景氣與油價因素的影響。 在這個趨勢下,台灣各家航空業者對進軍廉價航空,也展現出高度企圖心,首家低成本航空公司最快今年底就能提供服務。 看到廉價航空的熱潮,不免讓人感嘆票價飛漲、年節時又一票難求的台金航線,往來台金之間的旅客,想必都有同樣的疑問,究竟台金航線的品質與廉價航空何異?如果廉價航空都能有可觀盈餘,為何票價相對高昂許多的傳統航空公司卻要苦撐渡日?當廉價航空的國際線票價可能低於國內離島航線時,是否可能重新思考離島機票凍漲的行動策略? 關於台金航線不應任意調漲的理由,論者已從離島航線的公共性、特殊性、寡占性,以及離島居民行的權利多方申論,台金兩地也曾多次發動抗爭行動,金門縣政府與縣籍民代更是不止一次召開協調會,卻依然未能改變離島機票調漲的事實。 建議主事者著手進行廉價航空加入離島航線的可行性評估,或許能從根本改變離島航線的營運型態,對現有航空業者而言,也必須思考:一旦廉價航空加入台金航線的競爭,傳統航空公司要如何留住原有客源?是有效控制營運成本進而降低票價?或是強化服務品質,以便與廉價航空作出明確市場區隔?無論如何,離島航線若能從賣方市場變成買方市場,受惠的應該是往來台金的空中旅客。 值得一提的是,觀察歷次機票凍漲的行動與訴求,發起者與參與者爭取消費者基本權益的熱忱令人感佩,惟離島航線不僅攸關離島居民權益,離島機票動輒漲價影響的其實是所有消費者的權益,職是,相關抗議行動與文宣應站在全體消費者的立場,只有向全民揭露離島機票的不合理性,才能避免給人金門人只顧爭取自身權益的話柄,觀諸近來台灣指標性的公民行動,例如,原本桀驁不馴的遠通eTag,在民意強烈反彈下,最終如以解約收場也不讓人意外,足見能否取得輿論支持已成公民行動成功與否的關鍵要素,值得關心離島機票凍漲的朋友參考。 要求航空業者提供便捷離島交通與合理票價,是金門人多年以來共同的訴求,唯願有朝一日返鄉不再是金門人的噩夢,遊子回家的路都有滿溢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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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與餿水
過年期間最高興的是家人會團聚在一起享用豐盛的年夜飯。小時候一年只期盼這一天的到來,因家人都會把最好的魚肉端上桌,讓全家大小都過著快樂的新年,但過了年以後就恢復窮苦的日子了!除了地瓜、稀飯、麥糊配豆豉、蘿蔔乾、鹹瓜或賣不出去的魚之外,最好的是阿兵哥所吃剩的飯菜,但也是偶爾有而已,因大家都搶著要,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廚餘、餿水。 餿水的原意就是我們吃剩的食物,例如米飯、雞、鴨、魚、青菜等等都稱之為餿水。其實這就是現在所說的廚餘--剩菜剩飯,是可食用之物,但大部分的人都認為是以前的人用來養豬的,而當一些窮困的人無飯可吃的時候,餿水就是他們的食物,我們有些金門人早期都體驗過,包括我在內。 金門目前已成為富裕之鄉,生活好,人情味濃,宴客多。我們金門在慶典喜宴上,常為了面子,大擺宴桌,大魚大肉,餐會結束後,一包一包的垃圾與大量廚餘,造成環保清潔人員的負擔,甚至為地區環保單位帶來苦惱!雖然有些廚餘拿去養豬,但似乎也不合時宜了,反而大部分去做廚餘堆肥,這些都是我們金門人應再加思考改善的重點,是否能利用一些公共參與的討論機會,產生逐步改進的共識,讓金門人在生活上之品質提升有所幫助。我們是否能以不一樣的思維減少廚餘的量,從宴客習慣及形式的改善,倡導節能減碳餐,強調勿再有食用大魚大肉的習慣了,發起民眾多多食用在地有機食物、吃素減碳,以免造成更多的浪費。廚餘回收,首先應從減少產生量開始,可由家庭做起,力行「綠色餐飲」,也就是說吃多少才煮多少,要吃得營養、吃得健康,吃得環保,從根本上降低廚餘產生量。而如果能在家中自行回收再利用者,更可避免造成浪費與污染,例如:利用回收廚餘桶製作堆肥,為一般家庭中簡單可行之方式,可觀察廚餘腐化分解過程,或利用油炸後的廢食用油自製肥皂等。此皆可在家庭中當作親子活動,在生活教育中將環保資源回收觀念融入其中,達到寓教於樂的功能。如何做好適量用餐,減少廚餘,是我們當前應努力的方向與目標。 近年來,政府落實照顧學生福利,減輕家庭負擔,除先提供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本(103)年度起縣府已編列預算全面補助金門高中、金門高職學生免費營養午餐,這是一項大好消息,畢竟他們大部分都是金門子弟。但在此時我們應從家庭做起,施予正面教育,教導孩子惜物愛物,培養「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的意念,然後再從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加強宣導金門以前艱困的情境,因這些工作都是環環相扣的!尤其強調垃圾廚餘及資源回收應從家庭做起,同時以學生為環保尖兵,與家庭成員共同負起推行環保之責任!有關其他應做的環保工作與項目也非常多,無法一一列舉,僅提出廚餘餿水之減量回收觀念,若能先行做好,我們的環保已做了一大半了!誠懇希望我們全體縣民,為了地區未來永續觀光島的發展,大家能從生活做起,做好環保,發揚我們金門之傳統美德,勤樸節約、廢物利用、減少垃圾廚餘,將是我們提升整體國民素質的指標,也讓金門成為國際稱羨的環保永續綠色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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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妳」真好-住宅火災警報器成功預警
提到居家守護神,一般會聯想為滅火器,從消防局一直在宣導才知道藉由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以偵知火災及發出警報聲響的功能,輔助人們越早發現火災,越早採取逃生行動,就有越大的機會保護全家人及自身的生命安全。 有一陣子沒去看張伯了,每次到青嶼,張伯、張媽都好高興,廚房忙進忙出,打開瓦斯燒水泡茶,寸棗糖、米香、桶餅等茶點,家裡有的都搬出來了。兩老三個兒子、媳婦、孫子女們都在台灣工作,逢年過節才回來,就像候鳥一般。嫁在金門的女兒,三不五時會回娘家,但是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兩老相依相偎,這種情形在金門甚為普遍。這次的到訪,發覺了一項奇怪的事,客廳多了一個電茶壺,張伯、張媽不用再廚房跑進跑出,水開了,直接拿著沖泡,省了很多麻煩。原來前不久,張伯燒水時,鄰居來訪,兩人在門外廣場天南地北的聊著,忘了廚房瓦斯還開著,突然想起,瓦斯爐上茶壺內的水已乾了,茶壺也燒成紅褐色,好在沒釀成火災。女兒知道了,二話不說,買來了電茶壺,勸說兩老,用電燒水雖然較貴,但是,水開了會自動跳起,切斷電源,是比燒瓦斯安全多了。兩老不得不接受女兒的好意。根據金門縣政府人口資料統計,截至102年底,金門地區人口已超過12萬,而其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近14000人,約佔總人口數的11.5%,高於全國老年人口比例。再以常駐金門人口大約六萬計算,將近四人當中就有一人年齡超過65歲。年紀一大,就容易健忘,有人為了找鑰匙把家裡翻了個底朝天,結果發現它卻在自己手裡?也有人在走出家門時突然想起瓦斯沒關?或者到銀行取錢時卻發現密碼記不起來了?健忘症的發病最主要的原因是年齡,尤其四十歲以上的中老年更容易罹患。台灣台中林新醫院一項研究顯示:50幾歲時記憶力比年輕時約減退39%,60幾歲約減退50%,70幾歲約減退63%,而超過80歲以上則約減退82%,所以年紀一大,忘東忘西也就不足為奇了。近來幾位年紀相仿的好友聚在一起,常常聊到:自己明明很熟悉的字,要用時偶會忘記如何書寫;在街上碰到昔日交情不錯的朋友,因為久未見面,名字不經意就想不起來了,往往是哈拉帶過,以避免尷尬。看了上提的研究報告,才驚覺自己也往六十大關邁進了。有了發生在張伯身上的例子,突然想起日前在金門日報上有報導民眾向消防局申請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而避免家中毀於火災的成功案例,及金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捐贈2500只住警器,供民眾申請安裝,經向消防局申請馬上派員安裝在廚房天花板上,燒水煮湯時,萬一忘了,還有個提醒作用,不致有安全顧慮。 在一個假日午後,閒來無事,想起前不久台北朋友送的老茶,興起了試茶的念頭,於是前往廚房燒水,一邊拿起電話和台北的朋友「打屁」、聊八卦,聊得起勁,竟然忘了廚房燒水這回事,直到「住警器」咇咇的響起,才驚覺衝向廚房,好在裝了「住警器」,使我們免去了一場災禍。有了這次親身的體驗,驗證了裝設「住警器」的必要性。下回再到青嶼,我要向張伯、張媽報好康,(申請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且告訴他們這個利器的好處,有了這個「東西」,燒水泡茶再用瓦斯,也不必擔心受怕了。 (作者為服務於金門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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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該隨科技發展了
為反映數位出版潮流,今年台北書展主辦單位在專業日舉辦演講,邀請資策會和某出版業者分享開發簡單好用的編輯軟體,在不同智慧型手機系統上架電子書應用程式經驗,筆者想起《商業周刊》去年二月發表的<台中知名獨立書店老闆:書店倒了有什麼不好>專文。 這位書店老闆認為現代是多媒體時代,文本不一定用文字承載,也可用圖像、影音、動畫,既然閱讀原本目的是訓練抽象思考能力,但現在小孩沉迷電視、網路,很少出門,每天都已活在抽象情境,反而較缺接觸真實生活經驗。 對此筆者持部分認同,因為有些事需親身體驗才知道,但在多媒體時代,有些訊息仍需透過文字傳達,因為文字特別能呈現抽象概念、體驗到的感受,也可呈現來不及拿相機拍下的圖像,重視具體呈現的圖像、影音、動畫沒辦法完全取代。 不然聽有些歌曲唱法奇特,如沒看過歌詞,不一定能了解歌曲內容;電視、電影播放美景影像,如沒文字說明,還不一定能猜出攝影地點;上網查資料、發表心得,以現代技術來說,用文字最方便,除佔用位元容量少,也不易受傳輸容量限制,傳達效率快。 當然,資訊科技確實影響文字的發展,是文學界該思考如何善用科技,進行轉型的時候了,還好歷史上有不少類似案例提供參考。 像是照相技術發展後,雖取代畫圖記錄圖像的功能,但後來的畫家很有創意,轉型畫各種抽象畫引起話題,加上現代很多人不會畫圖,只要能畫出逼真的畫,都會受人稱讚。 再像是古代歌手即使歌聲很好聽,但當時沒錄音技術,沒辦法留下歌聲給後代,造成歷史資料留下的歌手資料有限,連帶讓社會地位低;但錄音、廣播、電視技術發明後,除留下歌聲也增加傳播效率,造成現代很多年輕人只知道哪位歌手曾唱哪首歌,卻不知世界大國領導人是誰。 既然現在能透過資訊科技設備,快速製作、修改、投稿、發表文字作品,就期待台灣文學界深入了解,善用科技吸引讀者閱讀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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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元吃一餐的小確幸
筆者是退休基層公務人員,退休俸僅夠糊口,但外界總以為退休公務員好過日子,但其實那只是少數高官。何況,十多年來,政府不僅調薪很少,而且大砍退休福利,老實說,大家心裡有怨,但也只能摸摸鼻子,過勤樸生活。 如果物價平穩也好,但最近民生物價飛漲,雞肉、豬肉等早已調高價格,水果如芭樂、香蕉等,更是史上最貴。想在外面吃一餐五十元以下的午餐,可說很難找到了。 前天,我和老妻在一家麵店,叫了一碗陽春麵35元,外加一個豆沙包15元,合計50元,她則點了一碗三鮮麵50元,兩人好不容易能各以50元過一餐,在物價高漲的這片刻,竟然有小確幸的感覺。 但這短暫的小確幸,真是人民所要的嗎?政府不要只喊著要增加假期,讓民眾有小確幸的感覺,我們只想呼喚政府,若無法調薪、加薪,至少也想辦法控制一下物價嘛,讓我們不至捉襟見肘,否則真不知要如何簡樸過生活,恐怕以後也得淪為清貧一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