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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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快樂多
有句話說:「一個人在世界上的價值,不在於你『擁有』什麼,而在於你『分享』多少。」如果你擁有了天文數字的財富,卻不懂得與人分享,那也是沒用的。接著就讓我來為大家介紹兩位雖然擁有的不多,卻樂於分享的大善人吧! 第一位是鼎鼎有名的陳樹菊阿嬤,她終身未嫁,每天清晨時,她都會獨自一個人到菜市場擺攤賣菜,提供每位來買菜的家庭主婦最新鮮的青菜。她雖然賺的不多,卻願意將多年的積蓄捐出去,分享給許多需要的人,至今已捐出七百多萬元了,可是自己卻非常的節儉。她總是告訴大家:「我做的一切只是盡自己的能力,做自己該做的事。」 第二位是國泰金控的董事長│蔡宏圖爺爺。他平常在家裡時,很喜歡看報紙,只要一發現有人需要幫助,他就會以無名氏的名義捐款。在去年受創非常嚴重的莫拉克風災時,他甚至捐了新台幣一億元賑災。但他總抱持著一個念頭│「捐款是天命使然」。 這兩位大善人就是因為懂得將自己所有的,樂於與人分享,才能常常笑口常開,心中得到無比的喜樂。這也驗證了伍思凱唱的分享這首歌歌詞中所說的「與你分享的快樂,勝過獨自擁有」,所以我要在這裡告訴大家,「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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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的我
二十年後的我,會是怎樣的人?身高和體形是否有改變呢?過去,現在和未來,每一件事都在改變,現在的我雖然還小,但我對未來抱著很大的「期望」。 我出生在金門,二十年後的我,會不會還住在我的故鄉金門呢?二十年後我可能是全世界鼎鼎有名、無人不知的服裝設計師,我要設計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讓每一個人都可以穿到我細心設計的衣服。 二十年後的我,可能跟林志傑一樣強、一樣棒的籃球國手,大學要去讀北體去打UVB,再來要當籃球國手,去打:亞運、瓊斯盃,我要為台灣爭光,也要讓金門人以我為榮。 二十年後的我,是設計師和籃球國手,以後的日子還很久,現在我要努力學習,未來我就是「無人不知」的服裝設計師、「鼎鼎有名」的籃球國手,為台灣爭取金牌,讓金門以我為榮,成為「金門」的最佳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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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食物
食物有許多種類,有奶蛋魚豆肉類、蔬菜、水果,除了這些歸類外,還有一些被大人稱作「垃圾食品」的種類,如糖果、餅乾等,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這些零食中的「巧克力」。 認識我的朋友都叫我「巧克力公主」或「巧克力女孩」,為什麼呢?且聽我慢慢道來。記得有一次學校早餐供應巧克力麵包,平日吃起早餐拖拖拉拉的我,在十分鐘內就狼吞虎嚥完畢,嘴裡還不停說著:「巧克力真是最美味的食物,希望每天都有巧克力麵包」,惹得全班哄堂大笑!還有一次,同學帶來一盒巧克力,為了吃到它,我還幫同學跑腿好幾次,才換得那一顆美味的巧克力! 巧克力雖然被歸為零食,可是它也有對身體有益的成分呢!例如當我們心情不好時,吃一點黑巧克力,它的多酚成分會讓我們比較開心,而如果你是怕老的阿姨、婆婆,每天吃一點巧克力,會幫助你抗老喔!愛吃巧克力會像我一樣擁有粉嫩的好氣色,不相信的話請到古城來瞧瞧,見證巧克力的神奇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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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文化體驗活動
十一月十二日是星期五,我們參加學校舉辦的文化遊學體驗活動,我們七點到學校,搭八點的船去大金門參加活動。 到了大金門,我們坐遊覽車去金門地方法院參觀,到了金門地方法院,我們到裡面,看了一部有關法院和法律常識的影片,然後進行有獎徵答。接著我們又參觀了很多法庭,看完了,我們就去看法官開庭的情形,我看到司法警察,穿警察制服,也看到法官坐在上面問話,我覺得法官好神氣,希望我以後也能做個好法官。 下一個參觀的地點是新前墩社區,到了新前墩,我們先看到稻草人,稻草人妝扮的很漂亮,有的在玩盪鞦韆,有的在騎腳踏車,遠遠望去,樣子就像真的人一樣。不久,我們就去包雞蛋,包完雞蛋後將它們放入燒熱的焢窯中。我們又去玩流籠,流籠從高高的地方快速向下溜下,感覺好刺激。我也去抱兔子,兔子很聽話,牠的毛很柔軟,摸起來很舒服。中午,我們在這兒吃熱騰騰的焢窯食物,吃完後,我們就準備參觀下一個地點。 不久,我們來到金門農試所,我們在這兒看到了很多樹木花朵,劉老師還下田用牛犁田呢!牛一邊犁田一邊小便,樣子真好笑。 我覺得今天安排的方法很好玩,我也學了很多,希望下次還有機會去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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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雖然不是我的家人,但是他比我的家人更了解我,他是吳維榮。 還記得一年級嗎?那時我和你都不認識,二年級時,我和你是最要好的朋友,二年級吳維榮超好笑的,因為他打羽球的時候,每次都會摔倒在地上,他是我的好兄弟,從剛認識到現在,我們每天都玩在一起呢! 說了這麼多,我現在還是吳維榮的好兄弟,雖然現在不能出去玩了,但是我們一直都同班,我們的感情都沒有變。我不是很會說話,不過我要說:「吳維榮,以後不管我們有沒有在同一間學校,不管我們家有多遠,但是我要謝謝你,我有你這個好朋友,你不但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最關心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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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奶
我的阿嬤長得溫柔慈祥,雖然身高不高,但是她的臉上總是帶著笑容。 阿嬤說她們小時候生活很辛苦,一邊幫忙做家事,一邊幫忙照顧弟弟妹妹。每天都要到山上工作,每餐都是吃地瓜,只有拜拜的時候才有白米飯和肉可以吃。口渴的時候,都是喝白開水,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汽水。她們還碰到八二三炮戰,經常要躲在防空洞裡,才不會被敵人炮彈打到受傷。 阿嬤和阿公結婚以後,因為家裡有種田,所以一樣要到田裡幫忙種田,而且常常要去海邊拿蚵回來剝,再拿去賣或跟別人換一些需要的東西,洗衣服要到一百多公尺的井邊打水來洗。 我覺得阿嬤以前的生活過得很辛苦,每次聽她講以前的事,就好像在聽故事一樣,我都聽得津津有味,等我長大以後一定好好孝順她,希望她們身體健康,長命百歲,可一直講故事給我們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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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首歌
在這個社會有許多的歌,有兒歌、民謠、流行歌……,有溫馨的、快樂的、充滿生氣的……等。每一首歌都有各自的意義,給人不一樣的感動。 「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小星星……」這首「小星星」,是一首耳熟能詳的兒歌,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會唱,但對大部分的人而言,往往都只是一首節奏輕快的兒歌,但對我而言,這並不是一首普通的兒歌,裡面充滿我難忘的回憶。 在我剛上小三的時候,有一次因為考試考不好,因此和爸媽吵架,所以我生氣的跑了出去,由於已經很晚了所以四周一點光也沒有。我難過的坐在地上,看著天空,當時萬里無雲,因此天上的星星格外明亮。這時,有人從後面叫了我,原來是奶奶。奶奶說:「是不是又和爸媽吵架了呀?」我微微的點頭,因此奶奶說:「其實你不要難過。人,一定有失敗的時候,這次考不好,下次再加油不就好了嗎?」走吧!我們一起回家吧!」我想:「對呀!下次再努力不就好了嗎?『勝不驕,敗不餒』,我怎麼能因為一次挫折就放棄呢?」於是我和奶奶一起回家,並和爸媽道歉。 如今,奶奶已經離開我們了。每當我遇到不如意的時候,只要一唱起「小星星」這首歌,便會想到奶奶和奶奶說的這些話,這時我便會信心大增,不再氣餒,相信自己只要多努力一點,一定能成功。畢竟「皇天不負苦心人」,而且奶奶也會在天上幫助我的。你呢!你最愛的歌是哪一首歌呢?裡面又有怎麼的心情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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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我自己
每天早晨,從鏡中看到的自己,有著一頭天生的卷髮和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爸媽把我生得健康活潑,讓我每一天都很有自信。從國小到國中,換了一個新環境,首先我希望能在新天地裡好好讀書,爸爸媽媽也會高興,我自認為是個十分努力的人,或許在別人的眼中,我是個兩腳書櫥,不知變通的書呆子,可能是因為我常拿著一本書,坐在椅子上,使得大家都對我產生了刻版印象,或許我真的是個十分笨拙的人,但我從不會看輕自己。 字音字形是我拿手的項目,每天不分晝夜,我無止歇的努力著,這不僅讓我在全縣國語文比賽中,締造了佳績,我更樂於當中學的字彙,從中獲得「咬文嚼字」的樂趣。最近幾天,可能是有些匆忙、緊張,事情安排也是毫無頭緒,一步一腳印,這樣的耕耘,必定能換來豐碩的成果,只要下功夫,就一定有機會,看著成績越來越進步,心中也有一些莫名的歡欣,我一定要持續下去! 我就只是個平凡學生,也不喜歡與人爭執,偶爾和朋友打個球,開開心心過著平凡而踏實的日子。由於爸爸的啟發,醫生一直是內心矢志追求的夢想與志向,我很佩服連加恩以醫生為職志,行醫非洲,救人造福,為平白無故的生活增添了許多樂趣,雖然路程艱辛,需要飽讀詩書,但是總有一天,我一定要成為一名偉大的醫生。 我是一個平凡人,在新的環境,新的階段裡生活著,身為一個國中新鮮人,在短短的數週裡,我認識了許多好朋友,大家各有所長,都是天真無邪又可愛,我很喜歡我的同學,雖然偶有摩擦,但總能握手言和,我相信我們是最棒的!我即將在這裡展開我不平凡的國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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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啟示
在生活中有許多看似平凡的事情,只要用心去觀察,或許就能從一件看似平凡而毫不起眼的小事中得到很大的啟發。 有一次,和家人一起去淡水,我們一邊逛街,一邊沿路看著一旁的街頭藝人表演。突然,一個美妙的歌聲吸引了我的注意,我努力尋找著歌聲的源頭,終於,我找到了!她是一個小女孩,但是跟一般人不同,因為她的眼睛已經失明了,她是為了要動手術才出來賺錢的。這時,我才發現,原來我們這麼幸福,因為我天生就擁有健全的身體和美好的家庭;所以不需要為了錢,小小年紀就出來工作。我天生就擁有比她更好的條件,但是卻沒有像她一樣努力。而且我不但不需要為了錢這麼努力,還時常向家人抱怨自己所覺得不公平的事。只是,想了想,我才了解這世界上沒有公平的事,就像那個小孩無法和其他人一樣擁有一雙美麗的眼睛,這對她來說是一件多麼不公平的事,但她卻肯以努力賺錢來換取重見光明的一絲希望。或許有些人會以異樣的眼光看待這個小女孩,但是她腳讓我得到了很大的啟示。 其實,人的一生中必定會經歷很多事,但是如果不懂得思考每一件事背後隱藏了什麼道理,那人生中的每一天都變得沒有意義。人類每天都在學習,因為有時候看似平凡的小事,可以讓我們學到深遠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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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魔術師的傳奇
看完此書,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那就是「讚」啦!我是一位超級偵探小說迷,每當看到此類的書,總不能抗拒它所發出的魄力,尤其是關於福爾摩斯的書籍,更是吸引我! 福爾摩斯是一位古怪的人,平日的他最喜歡追求快感,想要的就是刺激,即使案件是多麼的詭異,都勇於嘗試;即使遇到困難,也都能一一破解,那才是他真正厲害之處。他擁有著異於常人的能力,在辦案過程中總能看穿整個案件的蛛絲馬跡,並且以精彩的推理、細膩的思考、靈活的技巧,再加上膽識十足,過程中無一不令人佩服。 我一直在思考著,創作這本書的人腦袋裡到底在想什麼?是如何構思這些犯案情節,且怎麼依發生的過程,架構出如何破解的方法,一切一切都讓我感到好奇。因為過程太精采了,所以每當我在閱讀偵探小說時,總會意猶未盡,停不下來,沉醉於高潮迭起的劇情當中。 書中的主角福爾摩斯是我最佩服的人,他是一位世界名人,但他卻很謙虛,一點也不認為自己是「名偵探」。每逢遇到謎樣的怪事,都會運用那聰明的智慧,且從小地方觀察,巧妙的解開謎底。有些人甚至是相信他更勝於警察!當她在全神貫注的觀察和摸索時,可說是一位超級大帥哥呀!而他的好助手華生,時常帶著偵探手冊,不時的拿起筆將福爾摩斯的活動情形記錄下來,和他的配合可說是天衣無縫呀!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周圍也彌漫著謎樣的氣息,許多謎底等著我們去解開,只要擁有偵探精神,嘗試絞盡腦汁的思考,運用自己那傑出的頭腦以及靈活的手腕,探索出事件的經過,小小案件我們也能解開謎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