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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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
十個小孩當中總有九個「愛吃糖」吧!小孩不吃糖,好像有點說不過去的怪異。 猶記得我小時候也特別喜歡吃糖果,那時「錢很大」,一斤白菜以「角」計算,喜宴請客送禮的紅包當時的「行情」是二十元(算很有面子了!),大部份是送「一塊布」當賀禮,言歸正傳,四十年代民生物資缺乏,經濟也不好,我們一家七個小孩當然不可能有什麼「零用錢」,老爸收入好一點時會給我們二角三角的零花,有時候多一點是「五角」,我們家附近有間雜貨店,除了賣民生用品及南北雜貨外,當然也賣「糖果、餅干」,啊!那是我們這附近住家所有孩子們的「最愛」,可是不見得人人都買得起,更遑論「常常光顧」了。我們家算是「中等家庭」,很富有談不上,很貧窮也推不上邊,所以,只要我手頭上「有錢」,我常興沖沖地跑到那「世貢伯」開的小店(在今日可稱「超商」了),站在那高矮不一的透明塑膠罐前仔細挑選那一種才是我的最愛,因為「經費」有限,不可能每一種都買,看看那瓶瓶罐罐內有橘色的橘子造型(已剩開一小片的)糖,有紅、黃、綠的彩色「球糖」,上面還沾滿了顆粒狀的白糖,有紅白綠三色一體的「軟糖」,還有「花生糖」:::,各種形狀,種類不一。每個人都喜歡嚐鮮,我更是個好奇寶寶,每一種糖果我都要「吃吃看」比較一下,那一種最合我口味,那一種就少買,在經過我嚴格的「挑選」之下,獲得冠軍的我的最愛是│「花生糖」。 花生糖長方形造型,厚度大概是一公分,長度三點五公分,用一種透明的玻璃紙包著,一顆一角錢(其它糖果也是同價),放在口中嚼起來,脆脆的香香的香味四溢,好吃極了!從此我就只鍾情於花生糖,就算手頭上只擁有一角錢,我也要興高采烈的去買一顆花生糖來吃吃,脆脆香香甜甜的滋味,感覺很快樂。現在想起來,就只是一顆糖,童稚的心就溢滿了幸福、滿足,多麼無憂單純啊! 我對花生糖的「眷戀」到何時開始淡了呢?我已經不記得了,也許是隨著年歲的增長,隨著課業的增多,思想的改變,長大了還那麼「愛吃糖」,好像是一種幼稚的行為。而隨著時代的進步,民生物資的日漸豐裕,「錢」的價值也愈來愈小,一角錢能買一顆糖已不復見,隨著我們七個小孩的日漸長大,老爸身上的擔子也愈來愈重,我也沒零用錢再三不五時的到小店買糖吃了,好吃的花生糖逐漸退出我的生活,是否人長大了總要捨棄一些什麼?遺忘一些自己所曾經眷顧喜愛的事物?而在時代巨輪不斷的演變下,各類商品越來越精緻,除了講究口味外也注重包裝,因此也開始了我的第一項嗜好,那就是「收集糖果紙」,那些五顏六色的印滿不同圖案的玻璃糖果紙,我把它們洗乾淨後,有時用衛生紙擦乾,有時就放在陽光下曬,然後一張張把它們夾在書本上,沒事時拿出來翻一翻、看一看,我喜歡這些小小的、薄薄的一方彩色世界,各種的顏色、各種的圖案、動物的、植物的、陸上的、海洋的,各種的圖形、線條、三角型、四方型、弧型、圓型,各種的設計,看了就是喜歡而不忍丟棄。如今回想兒時的一切,這些「糖果紙」原來就是我最初接觸到的活動的「美勞教科書」,從小潛意識對於這些豐富的色彩、生動有趣的圖形就特別敏感而喜好。它們的影像深嵌在我腦海裡,我愛上了「美勞」,畫畫、剪剪貼貼,自己動手做些小東西,生活充滿了樂趣:::。 中秋節時,那時的月餅禮盒內會在空隙處塞滿細細長長、曲曲捲捲的彩色玻璃紙,大部份是紅色、粉紅、黃色和綠色居多(水果禮盒有的也是如此),我和妹妹們也好玩的把較醜的淘汰的糖果紙捲成一長條,拿把剪刀細細地剪,也做出了一堆玻璃紙墊,用在辦家家酒上,放在碗內就當「麵」,放在杯子內就當「冰淇淋」,那還需要花錢買玩具呢?老爸甚至還教我們用糖果紙摺高腳杯,摺小小的人形、摺小船,吃了糖還有糖果紙可欣賞可玩,那時候我們可真是做到了「物盡其用」,而且還「化腐朽為神奇」哩! 甜甜的、漂亮的、好吃的糖果吃在嘴裡,甜在口中、心中,感覺是輕鬆自在的。試問有誰情緒惡劣、心情不好時,還有興致買糖果或隨手拿起家中原有的糖果來吃呢?所以,糖果的另一層意義是代表著「歡樂、甜蜜、喜氣」。糖果,更是喜慶節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訂婚了,禮盒內就有一盒造形精緻的「喜糖」,以我對於美的物件愛收集的個性(唯獨不收集鑽石、珠寶,因為沒入「侯門深似海」的豪門嘛!),自然又收集了一些精巧美麗的大大小小的糖果盒,放些自己喜愛的小玩意兒,又美觀又實用的糖果盒又成了我的收藏之一。猶記得在訂婚禮盒內加入「喜糖」的創始者應該是「掬水軒的情人糖」吧!糖果紙的正中央就是一顆心,上寫情人糖三個字,有各種顏色的心,內襯銀色的包糖果紙十分漂亮,糖果外層是硬硬脆脆的,內層包有不同口味的餡,有酸的有甜的,唯獨沒有苦、辣味。如果說人生有酸、甜、苦、辣的滋味,那麼,在甜蜜快樂的糖果世界裡,它不想也擁入「苦和辣」,總希望帶給人們那最美好最幸福最歡樂的甜蜜蜜的滋味吧! 孩童時的「花生糖」離我已經很遙遠了,年少時我最鍾愛的糖果是「情人糖」,當家中有親戚朋友家有喜事時,我就霸佔著那一盒情人糖,就連我訂婚時也選用有情人糖的禮盒。而時光流轉,年老的「世貢伯」也已過世,小小的雜貨店就由附近鄰居「丙丁叔」頂替接手,而長大的我已不再光顧那間小店,街上商家各式各樣的糖果都深深吸引了我們的目光,偶而買一把糖放在家中的客廳桌子上,有時只是一種待客之道(喝茶吃糖),甚至那金金亮亮五顏六色的包裝在圓圓的盤子裡只是一種裝飾,要很久才吃光了那轉盒內的各種糖哩! 訂婚吃喜糖,結婚宴罷送客時也要吃糖(我除了拿婚紗照小卡外也一定會拿幾顆糖,把喜氣帶回家),嬰兒剃頭時也要送送糖果,甜甜眾人的嘴日後好多「疼疼他」,聖誕節時小朋友們也會到各地分送糖果請大家吃,教會唱詩班也會一路沿街唱聖誕歌,一路發糖果,大家都非常開心高興哩!有的商家更是經年累月的在進門的顯要位置收銀桌上擺一碟糖果,喜歡吃糖的客人就隨手拿一顆,邊吃糖邊挑選貨品,吃了糖,總不好不光顧一下而空手出門吧!而在新春過年時,更是各家糖果糕餅店的「戰國時代」,商家莫不把各類糖果盡情展示。過年時,家家戶戶更是備有糖果盒,一進門拜年,除了互道「恭喜恭喜新年好」時,就是得拎著幾顆糖吃了,過年嘛!甜甜嘴巴。 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我愛吃甜食愛吃糖的喜好,有點得自老爸的遺傳,老爸特愛吃糖及甜食,別人是「飯後一枝煙,快樂似神仙」,我老爸是固定「飯後一顆糖,快樂自在似神仙」,有時我也會替老爸準備一小罐糖果放在街上的店裡,讓老爸想到時就慢慢享用哩!可老媽這幾年都告誡老爸說「那麼愛吃糖,小心得糖尿病」,又要他「少吃些糖果、甜食」,為了他老人家的健康著想,弄得如今老爸連吃糖的樂趣都不能「隨心所欲」了,但我看年近八十的老爸對吃糖而言,似乎天生的就有一種「免疫力」,身體硬朗,也不胡亂發胖,叫他不吃糖,那才難過呢! 這幾年小女子我也發覺自己也越來越像我老爸,總要來顆「飯後糖或甜食」,不吃個甜的甜甜嘴巴,就好似彷彿感覺這頓飯「沒吃飽」似的怪怪的,老公見我如此「肆無忌憚」地吃甜食或糖果,也常警告我:「小心妳得了糖尿病」,唉!「糖尿病」?什麼糖尿病,我真為糖果叫屈,明明是歡樂、喜慶的化身、代言人,卻無端背負了這骸人聽聞的病名,也許人們常說的「一體兩面」就是如此吧! 童年時期的「花生糖」已留在記憶裡,青春年少的「情人糖」也見證了我少女時期的結束,邁向一個新的階段歷程,而今我喜歡的是「牛軋糖」和「酸梅糖」,牛軋糖的由硬變軟,在口中越嚼越有滋味,似乎也代表了我們的個性,由硬邦邦的不懂人情世故到柔軟圓融、通情達理、應對進退一切得心應手,身心靈就充分感受到了自在、快樂,那口中的餘香、心中的滿足,越軋就越甜,而酸梅糖呢?一陣酸一陣甜的,是否也顯示了我們人生的起起伏伏,有時心酸、痛楚,有時快樂、甜蜜,人生總是在酸與甜的相互交替當中,而如何平衡這不同的滋味,就看各人的智慧了! 當做老師的小妹從小就禁止她寶貝女兒「吃糖果」時,我們都為小琦琦「抱不平」,剝奪了小孩子吃糖果的樂趣,真是太殘忍。不過所幸現在她這老媽大人已漸漸「解禁」的允許小琦琦「吃糖果」了,因為小琦琦從小到大都「勤於刷牙」(當然,小妹調教有功),「吃糖果」也不再像洪水猛獸似的那麼「可怕了!」 我最最喜愛的糖果景象是在春節前後的那一段日子,五彩繽紛的糖果竭盡所能地裝飾街道,整個年節的氣氛被襯托得歡樂了起來,不買個兩三斤帶回家來彷彿很愧對她的「賣力演出」。我想,如果過年時少了糖果的展示風情,那整條街都「黯然失色」,過年也將「了無趣味」。我們也常喜歡聽「讚美的話」,但有些讚美言詞如果是過於誇大或言過其實,我們又說他(她)們嘴太「甜」了,是否「吃多了糖?」,又如佛教界的星雲法師和證嚴法師,也一再大力提倡我們要「口說好話」,而「好話」要發自於內心的真誠,絕不是耍嘴皮子的「甜死人」,糖果,固然討人喜歡,老少皆宜,好話,當然我們也愛聽,但若是「皮笑肉不笑」的笑裡藏刀,口「蜜」腹「劍」型的朋友,那也是大家所不歡迎的,更糟糕的是破壞了糖果「那甜甜的美名」,這也是非美麗可人的糖果之所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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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實境已經逐步替代了有機現實
老實說,因為我是一個寫字的人,所以這是我跟你索取通信地址最主要的原因,又因為,網路規定內的一百五十字留言,實在很難能把任何事情說的真情流露,我想寫的部份實在太多,一百五十字不足以形容我的任何感覺,而我又不願多留幾次,也許,你會認為,交個朋友而已嘛!何必這麼認真,但是說真的,我起初也是這樣想的,但我覺得我還是沒有辦法,因為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做事明白,說話清楚,凡事認真,就像我若是約好時間,人家要打電話給我,我會掛在心上,然後按時回家接電話。 也許,我寫這信給你,並不會為你平靜的生活帶來太大的意義,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年過三十歲的你,仍有著很稚嫩的微笑,我只是想要告訴你,能夠參與你更換工作前的心路歷程,覺得很榮幸,雖然你可能不自覺,你可能不知道,但我想,我只是你很不起眼的一個朋友,但我只是想要你知道,雖然我們的距離很遠,更談不上認識不認識,但我默默參與觀注你得以與我分享的部分生活,例如你的日記、你回應的留言、例如我注意到你的另一個朋友「以斯帖」非常非常多的留言,有時候,我在螢幕的這頭笑了,只覺得你是那麼可愛的一個人,因為照片裡你那上揚的嘴角讓我總是猜測懷想著,你笑的那麼燦爛,是不是因為你是一個愛著的人? 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寫信給你這件事應該不能再拖了,但我仍是睡到將近十點才起來,起床之後,又去街上買了早班班機送來的報紙,金門就是這樣,什麼都是坐飛機來的,然後下午去借了、還了幾本書、打包了一些準備搬家的行李,然後坐在這裡寫信給你,但在寫這信給你的時候,我聽見後面巷子裡有摩托車噗噗的引擎聲,於是我停下手邊的事情認真傾聽,不為什麼,其實那人也不會是我認識的任何人,因為我除了認識同在這裡的人以外,不太和鄰居打交道,而那摩托車噗噗的走到另一條巷子裡去了,我在想,那個人也許結婚了,那他的太太也會像我這樣?正忙著一些鎖鎖碎碎的事,然後等著先生回來嗎?事實上是,我一個人在這裡生活,最近又搬了家,沒有人會回來,於是我沒有等待的習慣,因為再等,也不會有人回來跟我作伴。 我記得,我的少年時代,還沒有所謂的網路,晚上常和朋友通電話,在那個手機、網路都還並不普遍的時代,朋友間的溝通只能靠家裡的電話,年輕人說著悄悄話,旁邊總有家人側耳傾聽,動不動就說:「又講無聊的話浪費錢!」而我記得,一過了九點,父親則一定說:「都什麼時候了,還講電話!」讓我馬上掛掉。 年紀漸長,網路在我長成之後十分蓬勃的發展起來,而我以正面的態度學習到了面對使用網路的正確態度,透過數位網路,得以與你相識,但我認為,交朋友,用何種方式只是一種媒介,社會還是社會,社會仍有許多事情不可能網路化,只是,跟傳統媒體比較,網路媒體建立通路的代價,比傳統媒體划算多了,但如果我們因此而忽視了「網路交友」只是為了便利現代人的生活而存在的初衷,那麼我們還將會繼續看到很多失敗的例子,簡直是為人作嫁,白費力氣,或者根本就只是白忙了一場。 我想,也許我這樣的一封信會讓你的印象深刻,在民國九十一年,在你三十二歲那一年,曾經收到過這樣的一封信。就像在去年冬天的一個夜裡,我失戀的網友在三更半夜打電話來,跟我說,她生不如死,他深愛的那個對方如何可惡,如何如何辜負她的真心,我認識她,也認識他,我們都是同一個網站的網友,但想到自己手長衣袖短,真的沒有半點可以幫的上忙,只不過,老實說,在那個天寒地凍的夜晚,因為接這通電話,而房裡總是收訊不佳,於是我站在陽台歪著頭夾著電話將近一個半鐘頭十分令我印象深刻,因為金門的夜裡涼意凍人,彷彿風可以滲進去身體裡面凝固什麼一樣的冷。 也許,真實的世界裡,果真是處處存有割傷人的芒刺,不然,為何有那麼大部份的人要躲在網路裡?我只能說,和電腦、網路的朝夕相處,讓我對與人發展任何感情與關係有了全新的體認和不同的期待。而,到底,我們能從網路上能交到哪一種朋友,而且,真的能夠「與之為友?」(我想這個部份應該是幾乎命定的,我們只能交給上天),只是,我仍期許藉著這篇「以身試法」的書信,誠心的,寫給有緣的人。 因為我想,若能以文字為心靈為彼此留下一些印記與回顧,就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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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情事
九、在劫難逃 他困惑不已地看著抽屜中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不明白她要那麼多化妝品做甚麼?怎麼有人用得到這麼多的化妝品?他拿起一瓶香水嗅嗅,那是她身上時常瀰漫著的神秘香味。 她璨爛的笑容頓時又迴盪在他腦海中。雙頰上甜甜的酒渦令他心神蕩漾。他絲毫沒察覺到自己正傻笑著,而且還是在三更半夜時分,躲在一位自己偷偷在心中暗戀已久的女性香閨。 他抬起眉毛,交叉著手臂,不懷好意的笑容掛在唇上,仔細端詳著躺在床上正編織著好夢的她。 他小心翼翼地靠近對方,一陣細不可聞的吞嚥聲突然逸出他喉嚨。睡得正甜的她不知在做著甚麼樣的美夢! 在短短幾秒鐘內,三四個念頭浮上腦際,近在咫尺的她更美得不可方物,兩扇緊閉著的眼睫毛彷如正棲息著的蝴蝶,翹翹的臥蠶眉像一彎初昇的新月:::。 寧靜的夜色像迷濛的煙嵐籠罩著他,但他整個人已緊張得胃揪成了團,一顆心狂跳,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他的黑眸恍若手一般在她身上移動,掠過她渾圓的胸脯、臀部與纖腰。最後,他將一雙饑渴的目光停留在她線條優美、飽滿的唇上,那唇角微微揚起,樣子好看極了。 他瘋了!他一定是瘋了。他忽然用冰涼的唇封住了對方的唇。 「不、不、你不能這樣子」她尖嚷出來,倏時從睡夢中驚醒,睜大的眼眸中含有幽幽驚懼。 但整個房間空無一人,敞開的窗口,窗簾彷彿旗子般隨風輕飄。粉紅、白色相間的窗簾在冷寂的月色下捲起一浪接一浪變幻無定的白影。幽漾的月光恍如滿溢出來的池水流瀉進百葉窗,在淺灰色地板、四方形圖案被單和她暴露在月光下的身體畫上一條灰一條白的橫條紋。 她坐在床上呆怔了半晌,一雙眼睛充滿狐疑地打量著房間四周,剛才只是一場惡夢? 她移動身子,輕輕踱到陽台上,赤裸的纖足沒發出一點聲響,澈骨的晚風拂動她棉睡衣的下襬,攪得它繞著她的腳踝飄動。「剛才真的只是一場惡夢?」她深深吸了口氣,試著摒除心裡的陰影。但剛轉過身子想步回房時,只見陰暗的角落處有火光亮起來,一雙野獸般的黑眼晴出現在她面前。 她背脊竄起一陣寒意:「你:::你是誰?為甚麼半夜闖進我:::房間?」她打了一個寒噤,他看起來像個惡兆。 他站在房間的幽暗處,像隻幽靈般盯著她,「別慌張,我不會侵犯妳的,吳小姐!」他銳利的目光緩慢而蓄意地停留在她豐滿的胸脯上,「雖然妳很誘人,不過我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妳幫忙:::。」 她有一種暈眩的感覺,同時一手摀著嘴,驚駭得杏眼圓瞪:「你:::你是附近百貨商場幫人看車的:::。」 她的反應正如他所料,「吳小姐,妳終於認出了我嗎?」她倒抽一口氣,無邊的恐懼阻攔不住地竄流而上。 她忍不住又打了個冷顫,隨即卻發現他並未攜帶任何武器,這才稍稍寬心。他到底在這裡做甚麼?她試著憤怒地瞪著他,想要告訴對方,馬上滾出她房間。但她似乎無法集中、無法令舌頭活動,因為淚水早已湧上她佈滿恐懼的眼眶,天!這真是個惡夢,一個非常、非常可怕的夢魘! 「吳小姐,我只是想向妳借一點錢:::」他眯起狡獪的雙眼,好像在搜尋著她的恐懼: 「只要妳好好合作,我可以保證妳毫髮無損:::!」 聽到這句話,她臉頰上僅剩的一點血色也不見了,看起來好像曝曬在月光下的一副枯骨。她睜大了眼睛,完全怔住了,嘴唇雖然在蠕蠕顫動,但發不出一個字。 「吳小姐,妳應該是一名剛大專畢業的女教師吧!我每天看著妳上課下課、來來去去:::但又沒勇氣走上前去自我介紹,我:::其實想與妳做個朋友:::」。 她只覺天旋地轉,耳鳴心跳,「請你快點出去:::快點離開我房間,否則我:::我要報警了:::」。 「吳小姐,我只是想和妳交個朋友:::!」 「你:::快點滾!」她伸手摀住耳朵,不想再聽。 「妳竟敢叫我滾!」他突然伸手攫住她手臂,「妳這個不懂禮貌的人,妳父母沒教過妳嗎?」 「你這個流氓,你不是我朋友!」她悶哼一聲,試圖掙脫他鐵腕,但對方的力氣大得驚人,她的手指直覺地戳進他手臂,抓出一道血痕。 他即刻痛得在她臉上摑一記耳光,「妳最好乖乖合作,不然看我一刀戳死妳:::」他從褲後拔出一把亮晃晃的小刀,一時間她只曉得保立當場,念頭飛快打轉。 不,她必須保持鎮定,否則:::他一定會殺了她。 「住手!住手!你給我住手:::!」她直視他的臉,看到他殺氣騰騰的目光。她的心跳漏一拍:「我:::我答應和你合作,我把全部的錢都拿出來給你:::」。 絕望如波濤般襲來,讓她無法呼吸。她踉踉蹌蹌地站起來,翻箱倒篋取出全部值錢的財物:「:::你拿了錢就走了,千萬別傷害我:::我不會報警的:::」。 她淚光盈盈的黑眸與他冷硬的眼神對視:「萬一鬧出了人命,你永遠都逃不掉:::因為:::我不想就這樣死掉,我相信你也是:::」。 她開始詛咒自己當初為何會跑來這種雞不生蛋狗不吠的偏遠小鎮,當個不起眼的小學教師,也開始想念住在老家的父母,還有談了多年戀情的男朋友:::。 「妳說的都是真的?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狐疑的神色在臉上泛起,他舔舔乾澀的嘴唇:「::我只是想做妳的朋友。至於這些錢::等我有一天發達了,一定連本帶利還給妳::」 「妳快點走吧!那些錢我不要了::」她嘴唇顫抖,極力想要忍住恐懼和臉上的淚水。 「是嗎::?」他嘲謔似地笑道,忽然看到她頸上還有一條繫了一顆心形的項鍊:「我拿了這個就走::」他邊說邊伸出手。 「你這個言而無信的魔鬼!滾開!」她忽然咆哮一聲,用力撥開他的手,把身子往後退。全身的憤怒像即將決堤的洪水,這金雞心是男友送給她的畢業禮物,同時也是定情的信物,裡頭鑲有他們的合照。 「我不想傷妳,妳還不給我脫下來::?」他聲音也不自覺地尖銳起來。難道她有能力反抗他嗎? 「不,出去,你馬上給我出去!」她咬著下唇,拒絕他的要求,「不然,我真的報警了::」當她轉身想提起置放在床頭旁的手機假裝報警時,他忽然似一頭猛獸般朝她迅速撲了過去。同時,那把亮晃晃的刀子已戳進她胸膛:: 「啊::!」她發出一陣撕心裂肺的狂喊,整個人從床上坐起來。蒼白的月光照在她快要嚙咬出血來的唇瓣上,背脊被冷汗沁透了一大片。她咻咻的深呼吸著,剛才又是一場對她纏繞不去的惡夢。 四周黑暗而安靜,只有窗戶透進來的月光。她鼓起勇氣望著梳妝鏡裡的倒影,只見自己一個人孤零零的呆楞在床上,臉蒼白得像雪一樣。 「幸好剛剛只是一場惡夢。」她心有餘悸地低語道,一陣疾急的晚風忽然將顏色相間的窗簾吹得直飛起來,整個幽黯的睡房倏時塞滿了森冷的銀色月光。 她看見在衣櫃旁的角落處,不知何時多了一雙男人的眼睛。然而,黑暗又吞沒了一切:::。 十、便當情緣 又是午飯時間了,辦公室的同事早已各有節目走了。小娟看了看腕錶,想這麼快又到中午,肚子還覺得有些飽,感覺才用完早餐不久,現在又要祭五臟廟了。今天早上是比較忙,靠近月尾,總是有很多賬目等著結算,忙起來就不覺得餓了。 收拾好桌上的雜物,小娟從包包取出便當,準備到公司前面的小花園去用餐。小娟喜歡那小花園,因為那裡環境很好,加上空氣清新,最適合野餐,小娟每次都帶著野餐的心情來這裡用午餐。 公司裡的同事最愛取笑小娟,因為不論怎麼忙,她都會每天自己準備便當,而且是每天不同花樣,前天剛吃了泡菜烏冬麵,昨天是炸雞扒,今天則是泰國炒飯,從來不覺得麻煩。 小娟很喜歡下廚,每天準備不同的便當是她的最大興趣,從家鄉出來到吉隆坡唸書到現在工作,她都自己準備便當,從來不曾在外的食檔吃上一餐,只是偶爾有朋友相約請客,才會破例,不過這可要三天前預約,不然就沒機會了。 讀書時,大學有不少男同學追求她,不時約她出外吃飯,小娟不好意思拒絕他們,但又不想浪費食物,便帶著便當一同赴約,結果男同學自己叫東西吃,小娟則吃便當。小娟認為這並沒有甚麼大問題,同學約自己出來,不外是談天說笑,吃甚麼、在哪吃並非最重要,只要那地方不指明不准帶店以外的食物,基本上應該沒有甚麼大問題。 可是,男生們可不是那樣想,請女生吃飯是他們炫耀、展現紳士風度、表示體貼的一種方式。如果帶出去吃飯的女生竟然吃著便當,那種場面不是很好笑,很沒有面子嗎? 所以,凡是陪小娟吃過一次便當的男生,就不會再約第二次了。對此,小娟並沒有特別的感受,認為一切隨緣,而且自己也不急著交男朋友。 突然手機響了,原來是思思。 「喂,你又在小花園享受妳的便當呀。告訴妳哦,我星期天的婚禮,妳記得來當伴娘哦,不要忘記,也不要帶便當,好嗎?」 「是啦,長氣,知道了啦,你昨天托人帶過來的禮服,我試了啦,很合身,星期天你大小姐的大日子我一定記得啦。」 蓋了電話,小娟習慣性地先沉思一番再繼續用餐。偶然間又發現前面不遠的長椅上坐著同樣的一位男生,和她一樣,他每天也是在那用便當。那男生一身上班族打扮,鼻樑上架著一付書卷味很重的眼鏡,斯斯文文,每次總是默默在吃著便當。 打從第一次見到他,小娟就很興奮了,因為很難找到一個同樣愛吃便當的人,還是男生耶。小娟好幾次都想走過去和他問好,但怕自己這樣做很冒昧。再說,見過幾次,總該由男生先過來搭訕吧。不過,好幾次了,那男的一點行動也沒有,小娟想也算了吧,自己不是經常說要隨緣嗎? 今天,還是一樣,那男生吃完便當後就離開了,而小娟也是一樣,結果兩人還是沒談話,更不認識對方,也無從交流便當的內容。 新郎和一眾兄弟終於成功闖關,姊妹當然沒有再為難,不滿也只是發出一些做做樣子的噓聲,好日子嘛,玩玩總得要的。 小娟見到闖進來的一伙人中,有一個熟悉的身影,急忙看個清楚。沒錯,正是那個每天和自己一樣在小花園用便當的男生。 「他怎會在這裡?」小娟心裡很詫異。 「他是誰?怎麼不曾聽思思提起,也不曾在任何有思思和她另一半在的場合中見過他?」這個問題不斷在小娟心裡打轉,很想弄個清楚,但又找不到機會問思思。 各種儀式好不容易過了,思思一坐下來就大呼受不了,小娟連忙阻止她繼續說些不得體的話,唬她待會酒席時還有得受呢!但思思不管三七二十一,趁新郎不在,沒有換禮服就往床上睡。 小娟見機會來了,便問思思那男生是誰? 「那個啊,不就是新郎的表弟囉,怎麼你有興趣呀?這可好了,我們可以從好朋友變成親戚了,哈!」 「有點興趣啦。」小娟怪不好意思的。「妳不是說沒有男生會愛吃便當的,我每次就看見他在同一個地方吃便當。」 「不是吧,真的有男生像妳一樣每天吃便當?」 「沒錯,我表弟最喜歡吃自己準備的便當,他可是一名營養師哦!」新郎不知甚麼時候和那男生一起進來了,還聽見思思和小娟的對話,令小娟很不好意思。 「怎麼不曾聽妳說過,不然可以早點介紹給我這個便當小姐。」 「現在還不算遲嘛!來,這位是我表弟安當,這位是小娟,下次妳們可以好好研究便當了。」 安當很大方地和小娟握手,說:「見過好幾次,只是不敢上前打招呼,怕嚇著你。」聽到他這樣說,小娟也覺得寬心,覺得這個男生還真不錯。 「哈哈哈,愛吃便當的女生果然會遇上懂得欣賞便當的男生,真是天作之合,太好了,老公,你說是不是?」 「是啊,沒錯,就像我們。」 小娟和安當望著這對活寶的可愛模樣,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四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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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音樂饗「魘」--阿朔與痞子的對話
二十五日傍晚,剛睡醒的痞子,穿著睡衣、踩著拖鞋,到家門口撿拾他每日的精神食糧─「金門日報」。 「阿朔!阿朔!阿朔!快起來,晚上有音樂會,我們去文化中心聽。」 扯開喉嚨,他突然對相隔幾公尺遠的阿朔家大叫。 「你確定要去聽嗎?」 「啊!」 「 Stop!」 「嚇死人啊,阿朔,你閒著沒事,當我的背後靈啊?」 「我站在這裡很久了。」 「聲音,有點冷。 「□,那個,借問一下,你站在我家院子幹嘛?」 搔著一頭亂髮,痞子問出了他的疑惑。 「痞子媽叫我過來吃飯。」 「叫你來你就來哦?你那個什麼『不食嗟來食』的文人風骨哪兒去了?」 痞子難得的套用了古人說的話,聲勢驚人的質問阿朔。 「盛情難卻,卻之不恭。需不需要我再多舉幾個成語給你聽?」 「呃,不用了。」 「要出門的話,就快去梳洗,快七點了。」 聞言,痞子像腳底抹了油般,快速地在自個兒家裡衝進衝出。 「我要不要穿西裝以示慎重?」 痞子拿著他那惟一的一套西裝問著。 「你要上台致詞嗎?」 痞子盡力睜著兩個小眼睛,吐出了兩個字:「不懂。」 「隨便穿啦!笨孩子。」痞子媽受不了的翻了翻白眼,「再不出門要遲到了。」 一陣兵荒馬亂之後,阿朔載著痞子,往文化中心奔去。 「好像沒有地方停車ㄟ,阿朔。」 「反正騎的是機車,隨便找個地方停就好了,頂多散一下步。」 進了文化中心,拿了節目單,痞子飛快地往二樓衝進。 「嘿!Safe」! 兩人在最後一排坐定,痞子假裝揮汗地輕拭自己的額。 「別鬧了,節目要開始了。」 「哇!司儀的聲音,好像我們隔壁學校的教官哦。」 「又沒見到人。」 阿朔依然對痞子澆冷水。 「小朋友唱得不錯。」一曲既畢,痞子發出了稱許之聲。「就是『蕃薯』兩個字的閩南語咬字有點怪,好像不應該捲舌。」 痞子自以為說了個好笑的笑話,自顧自地笑了起來。 「阿朔啊,那個,你也知道我的中文程度只到小學五年級,局長先生剛剛說的不『ㄓㄨㄟ』,是啥意思?」 「不『輟,ㄔㄨㄛ』。」 「哦,瞭。」 「哇,大人的『蕃薯』發音更奇特ㄟ。」 「痞子,你不說話,人家就不曉得你沒念過書。」 「可是,小朋友唱的真的比大人好啊。」 「我知道,接下來有鋼琴跟女高音的 Solo,你別吵。」 「那個,阿朔,我的耳朵有沒有聽錯,她是不是有彈錯音?」 「嗯。」 「為什麼德布西的曲子聽起來像一坨黏不啦答的東西?」 「他是印象派的。」 「哦,那是不是像印象派的畫作一樣,讓人看不懂?」痞子邊點頭邊說:「你有沒有看過『鋼琴師』這部片子?說的是一個被父親逼著彈拉赫曼尼諾夫,逼到發瘋的鋼琴家,片子一開始彈的是『大黃蜂』。以我這種門外漢聽來,這首曲子反而能夠表現出功力咧。還有啊,那年奧斯卡金像獎頒獎,他也有去哦,彈的就是拉赫曼尼諾夫,雖然有彈錯音,但是,他也算是大師,而且是個發過瘋的人,這樣的表現,很亮眼了::::」 「痞子,low your voice down, okay? 」 「Sure! 可是 ,麥克風突然壞了嗎?為什麼獨唱沒啥聲音?四支同時壞也太奇怪了:::」 「痞子,麥克風沒壞,你太吵了。」 「哪兒會啊?人家國外或台灣的演唱家在這種小場地演唱,都不需要麥克風的啊!」 「那是『人家』。」 「可是,她唱的不是民歌嗎?那音域不是應該更高嗎?這樣也叫女高音哦? 我大概太久沒聽演唱會了,聲樂和民歌的唱法畢竟不同:::」 「痞子,別再大放厥辭了,旁邊的小朋在笑你了。」 「他們是笑台上的『二二六六』木管五重奏吧?除了法國號,其他的音都不對嘛,尤其是長笛,根本不在 key 上面嘛:::」 「痞子,你來鬧場的嗎?」 「我哪兒敢啊?我又不像台上那些人,說是『科班』出身的。難不成聽眾沒有說出自己看法的權利嗎?不過,合唱部份,男聲倒是比女聲好些,你覺得呢?」 「咱們早點去牽車吧。」 「等一下啦!你不也認為小朋友唱得不錯,再給我十分鐘啦!」 「小朋友是唱得挺可愛的,但是,上星期泉州茶藝到金門表演時,湖小老師唱的『白雲歌送劉十六歸山』,功力比較夠。」阿朔睨了痞子一眼,「還要聽下去嗎?整場聽完的話,你自個兒走回家。」 「回家吧!咱們期待北京來的和尚好了,看他們是不是比較會念經。明天,不出來吹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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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動的風景中———之一
‧草原悲歌 天空總擠不出一滴相見歡的淚 豔陽挑戰乾性的眼瞼 駝鈴與長靴踩踏過的路 草香已被剝走尊嚴 乾旱的面容愈曬愈冷愈薄 遼闊的版圖濃縮成一粒苦丸 哽在喉頭隱隱生澀發疼 馬頭琴音時而急促 時而輕緩撥彈荒蕪的月 迭變的風景壓成一張薄紙 一撕即破的鄉愁 覆蓋去年擦身而過的冰雪 陰山頂的十字星冷冷操刀 雕塑一具荒原木乃伊 ‧藍色的故鄉 被砂礫和嘆息磨得發亮的旅程 蝗蟲啃食等待抽長的幼芽 雲影貼附草坡乾癟的肚皮 擠不出乳汁的河床瘦哺贏弱的羊群 陽光彎折成一把刀 切割土黃色調的背景 塵沙自蒼鷹起飛處襲來 流浪的歌遊走於馬背和駝峰 延伸到夢的經緯線外 寂寞開始浪跡天涯 只想沈睡在天幕下的我 傾聽草根與沙河的耳語 模仿一把琴弓拉送 大漠不可極目的深沈 只想在海的漩渦裡獨坐的我 默默繞行敖包三圈 從與天神對話的最近處 敬獻哈達求雨 真摯的祝福舒放一莖草葉 美好的祝願燦爛一株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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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投資
世俗的社會人,是標準的經濟動物,開口閉口總離不開投資理財,似乎人生必定要與錢財結緣,才能活得好與妙;殊不知人生最好的投資,不是為了蠅頭小利,而是藉著讀書與行善,來壯大自己的生命啊! 有書可唸,不可棄置或荒廢,正如同青春韶華無法重來那般可貴,書讀得越多,加上巧思與真心修行,才能在磨練中,綻放智慧的光芒;當我們獲得真知之後,便會在社會行腳中,展現光與熱,不但能夠勇敢面對挫折,更能積極篤行心中所盈湧的善念,人人如果能夠競相仿效,則道德與正義的尺規,將得以高效率的彰顯。 我們都知道:「不存錢,怎會有錢可用?不行善,怎會有好報應?」雖然人人皆能深諳此等義理,然而奢侈浪費不事生產的人,卻大有人在:整天渾渾噩噩過日子,而從來不想「日行一善」者,也不在少數。 有鑑於此,我們該從心靈革新開始,在隨心轉念的過程當中,得到諧美的心態:並從苦行僧的耐力與韌性中,得到高貴的啟示。如此一來,不但能夠動見觀瞻,更能明察秋毫:不單為自己展笑顏,也能為更多人提供福澤與必要的協助。 我們不但要用心去體會,更要用力去實踐,在體會中得到智慧,在力行中得到真知:當我們與真知同行,訛謬不再,如果進一步與智慧結伴,則嘉行懿德,便能連莊不墜。這一切的思與行。當然必須透過知識與心靈的融鑄,不但需要時間,也需要慧力,難道這不是最好的投資嗎? 為免於降低自己的能力,我們一定要堅決奉行善念,以決心與耐力,來化解眼前的魔障:果真如此,一切的投資,將得到最好的報酬,持續攀升的投資報酬率,必然建構出最完美的人性尊嚴才是啊! 日積月累的工夫,著實驚人而令人豔羨,所以不能因時間零碎,而錯失與書結緣的良機,也不能因善小而袖手旁觀,有時舉手之勞,亦可層累出無限的功德與陰德。 所以說,真正擁有大智慧的人,不捨晝夜的持志勤奮,總有一天能夠把心願加持,以便奉獻出更多的心力,為芸芸眾生提供許多美妙的生活條件:這種有意義的舉止,縱然犧牲奉獻,不但值得,也是再所不辭的佳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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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
感受是一股發自內心的感覺,可能源自於敏銳的神經,或者是來自豐富的生活經驗,它和會不會讀書、聰不聰明、能力強不強沒什麼太大關聯,有的人成績或許是頂呱呱,但若要他創作或想像,還不如算微積分、解N次方程式來的容易;有的人感受能力特別敏銳,關於許多小細節,不會只是看在眼裡的過往雲煙,而是引觸到心深處,就算是旁人眼中的雞毛蒜事,也能激起心中陣陣漣漪。 畫家憑感官感受,繪出幅幅引人觸情的畫;攝影家將雙眸剎那得到的感動,「卡喳」成一張張停格的紀錄;作家以心情感受到的無形世界,寄託於文字符號,用喜怒哀樂串聯成篇篇牽心動情的詩篇;舞者用肢體動作感受旋律,舞出令人驚嘆悸動的姿態;音樂家靠雙身的感受,譜出扣人心弦的音符。他們不僅用心感受,並將獲得到的感受藉由各種方式媒介傳達出去。 你可曾被連續劇的生離死別紅了眼眶?你可曾沉浸於某段屬於往事的老歌,久久無法自己?可還記得每場宣佈散場的畢業典禮?可還會陷入泛黃相簿中的曾經?可還會在不經意中哼出當年最愛聽的歌?也許在某個畫展中,或許是一場演奏會,也可能是閱讀小品,感受到散發出來的訊息,經大腦解讀,於是你悲傷、沉默、喜悅、開心、咀嚼這屬於你的「感受」。無數個感受引爆了你心底的喜怒哀樂,變換成一格格的記憶,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慢慢累積著,存檔在你心中的唯讀檔中,不論你到多老,那份感受會完整保存著。 人生中,許多美好被埋沒在金錢、權力的追逐戰中,許多感動淹沒在柴米油鹽醬醋茶之中,於是衍生了許多悲觀者,只知道怨嘆命苦、生活悲慘,其實,用心感受生命的人,便會發現人生不只是肉眼所見的事物而已。靜下來,給自己五分鐘沉澱思緒吧!轉個方向,以別條思路看世界,咖啡是詩、茶是散文、風是笛聲、雨是風鈴,用心靈與大千世界交談,便能感受到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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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國千秋
對酒不覺暝,落花盈我衣, 醉起步溪月,鳥還人亦稀。 ─李白「自遣」─ 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禮之离,非酒不行。 ︽起源︾ 酒,何人初作?我國相傳「夏禹之時,儀狄作酒,禹飲而甘之。」一說周人杜康,實則是其善造酒之誤。而由於魏武帝有詩:「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於是後人竟以杜康為酒神,祀而奉之,反把儀狄一筆抹殺。這若儀狄地下有知,其不發酒瘋才怪。 那麼外國的葡萄酒始祖又是誰呢?只有一個神話:說波斯王傑姆西,有一年把葡萄用罈子貯藏,以備非生產期享用。過了不久,有一罈葡萄發了酵,失去了甜味,故發出一股異香,罈子就被貼上標籤:「有毒!」湊巧這時有個宮女要自殺,她於是吞服了這「毒汁」。那知不但沒死,反而舒解了她的憂鬱。她就把這一情形報告了皇帝。皇帝飲了果真飄飄若仙,就把這種「葡萄汁」稱為「酒」。宮女因為討得傑姆西的歡喜,便升做了妃子,當然也就不想自殺了。 右述中外「酒起源」的說法可靠嗎?誰也難以斷定。縱然酒在文化、宗教、藝術和文學中都扮演了一份角色,寫了不少、談的更多,它的起源實難確定。不止是因為沒有可靠的紀錄,那一種文化先釀製了酒,也沒有資料可以證實。一如是誰發明酒瓶、酒塞,同樣無從稽查。 ︽類別︾ 以產地言,站在我國的立場,一向大別為三,即:國產酒、東洋酒、西洋酒。 以原料言,一般不外乎米、麥、黍、栗、水果。不過,番薯也可釀製。古還有菊花酒。 以製造過程論,有:釀造酒,如紹興酒、葡萄酒;蒸餾酒,如高粱酒、白蘭地;合成酒,如烏梅酒、荔枝酒;浸泡酒,就是一般的藥酒。 以顏色分,有紅、黃、白、及粉紅。過去日本曾有黑啤酒,但並不是墨黑,只是色深,所以事實上並沒有黑色的酒。 以飲時分,有飯前酒、飯後酒,還有安眠酒。 以調和論,有各式各樣的雞尾酒。 以酒名言,代表性的,我國有紹興酒、貴州茅台、四川大、山西汾酒、陝西鳳翔酒、金門高粱、青島嶗山啤酒,和屢獲世界金牌的台灣啤酒。東洋有清酒、燒酌。西洋有白蘭地、威士忌、琴酒、伏特加,和香檳。下面只以我國的紹興酒,東洋的清酒,西洋的香檳,作為抽樣性的說明。 紹興酒是個總名。下分為新酒、老酒、加飯、陳年、花雕、竹葉青、狀元紅和女兒紅。花雕和竹葉青為蒸餾酒,餘皆為釀造。所謂加飯,是原料的比例加多。而狀元紅與女兒紅二名的由來,前者是男孩誕生時釀造,埋入地下,結婚是開罈宴客,取「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之彩頭而來。後者是女孩誕生時釀造,用罈貯藏,出嫁時作為陪妝之用而名。 台灣有紹興酒,幕後功臣是紹興府周炳文和周景山兩兄弟。民國四十年間,他們去當時任省府民政廳副廳長項昌權家中做客,適當時任公賣局長的范澤山也在座。范與項談及想釀紹興酒,但就是找不到師傅。項一指周氏兄弟對范說,這兩位就是。於是兩人就進了公賣局。紹興酒終於在他們兩位手中推出。 本省製的紹興酒何以總比紹興所釀要差一點?除貯藏期不夠,氣候與水不同為主因。紹興釀酒,每年立冬才開始,米泡在露天大缸裡,或發酵後貯在露天酒缸裡,適逢冬天,是自然殺菌、冰凍。本省是亞熱帶,只能用人工。其次是水,紹興是水鄉,河流湖泊,日夜川流不息。釀酒是專取河流中打漩渦之水,因其比重較高、礦物質亦較多,有助發酵。而本省因地理關係則缺。所以,酒味總遜一籌。至於紹興酒呈黃色,不是和了色素,是赤糖,故而稍帶點甜味。 東洋的清酒釀造是襲自紹興酒,同樣以米為原料,酒色有混濁和透明兩種。混濁者(即甜酒)自古就有,一如我國江西吉安之甜酒。透明的則從江戶時代才有。其因製造地及廠商不同,故雖統稱清酒,但風味不盡相同。與紹興酒最大不同,就是沒有顏色。日本地處寒帶,較我浙東為溫帶更佳,然何以製造不出像我國氣味芳醇的紹興酒?這就是「我國能,日本不能!」 西洋香檳酒的發明者,據說是一位偷喝酒的修道院修士,嫌酒有點兒酸,便在未喝完的葡萄酒裡加了點糖,藏在床下,因忘了取用,經過一段日子後,他記起再開瓶時,居然噗噗有聲,泡沫泉湧,酒味比前更好,而由此給于發展成香檳酒。後因法王路易十六結婚大典時全部使用香檳宴客,於是聲名大噪,身價百倍。 ︽酒義︾ 詩人與酒有不解之緣。因而認為詩義可轉化為酒義。酒者,性之所之也。在心為性,發而為癮。性動於中而形於癮。癮之不足故豪飲之,豪飲之不足故高歌之,高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酒亦然。例如: 三杯下肚,興會淋漓,酒氣沖天,豪情遄飛,不知宇宙,也忘了自己,陶陶然怡樂,飄飄然欲仙。我欲乘醉歸去,但怕半路跌倒。 酒之與性,如影隨形,是狂是狷,立刻分明,無能掩飾,亦無從偽裝,酒後吐真言,醉口沒遮攔。等到醒後發覺,早已畢露原形。 美酒佳餚,三五知己,交不在深,能飲則成,席間暢談,各忘其身分,說巴山夜雨,把酒話桑麻。可訂忘年之交,醉眼直到酒盡。 一壺一杯,獨酌悶飲,酒入愁腸,借酒裝瘋,怨這怪那,人一無是處,天下皆已醉,唯有我獨醒。及至唱歌哭泣,該怨竟是自己。 酒義與詩義,如此看來,豈非彼此可以相通。這也就是李白之所以能「斗酒詩百篇」,之所以會說:「自古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實際上也就是詩人之名,水垂不朽。其中尤以他被譽為傑作的一首「月下獨酌」最為出名。詩曰:「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已聞清比聖,復道濁如賢,聖賢既已欲,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醉中趣,勿為醒者侍。」把酒說得是人間的瓊漿玉液,至高樂趣,難怪就往水中撈月了。 ︽豁拳︾ 豁拳可說是飲酒的君子之爭,最公平的邏輯,輸拳贏酒,贏拳輸酒;也是最好的助興,並能培養喝酒的理性。而豁拳起於於何時?傳說不一。一說始自唐朝,拳詞是:「唐朝哪、薛剛仔:::單單又一個,二龍搶珠,三元及第:::」另說是前漢韓信發明,目的為鼓舞軍中士氣。相傳其某次圍剿楚兵久不能破,結果以豁拳提高士氣而終於獲勝。但又有人說起自宋朝,「宋朝拳」的唱詞是:「文廣呀,卜爭十八洞:::然後喊出一個,兩相好:::」而目前本省流行的拳,隨便一算,就有台灣拳、客家拳、大陸拳、廣東拳、打棒拳、三個拳、正月拳、鹿港拳、福州拳、心草拳、啞巴拳、三六九拳、日本拳(巴拉景和蘇巴景)、泉州拳、擔水拳、田蛤仔拳、毛蟹拳、菜公拳、五更拳,還有剪刀、石頭、布。至於喝酒的辦法,有「點將」、「搶三」、「過橋」和「打通關」。據擅長此道的人說,豁拳要想贏拳多,必須具備三快:手快、嘴快、腦筋更快,能觀察出對方的慣性反應,就能穩操勝券。 ︽酒誡︾ 飲酒是樂事,樂事則得近乎人情。飲酒要有節制,所以有些「酒」最好不飲。如: 「抽刀斷水水更流,舉杯澆愁愁更愁」的「悶酒」。 「勸君更進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的「別酒」。 「你一杯來我一杯,杯底不能飼金魚」的「急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偏偏卻逢冤對頭」的「氣酒」。 「請問桃源何處有,酒女遙指杏花閣」的「花酒」。 「滿桌吵雜亂哄哄,兩耳欲聾頭已昏」的「鬧酒」。 「明明已醉說還未,再來一杯吐滿地」的「酗酒」。 最後建議酒友,一、喝酒不要傷身。二、不要空腹飲酒。三、喝酒不能過量。四、開車不要喝酒。要把喝酒當成一件愉快的事,千萬別「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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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廣大———羅伯.海連《穿牆貓》
故事的背景在西元二一八八年的金律殖民地,作家里查一天和美麗的女友葛瑛共進晚餐時,突然出現一個陌生男子死在他面前,接著是在匆忙中與葛瑛成婚,被迫遷離寓所,又在搬家途中遇到一群強盜:::::更令他驚訝的是,原來他的新婚妻子葛瑛是來自不同時光軸的「時光游擊隊」的一員,不知不覺中,他已捲入一場挽救人類歷史性悲劇的冒險計劃中:::::: 這是一本充滿奇思怪想的科幻小說,一會兒回到十幾年前的過去,一會兒以超過光速三倍的速度飛奔未來,而地球、月球、金律、第三地球::::::等宇宙中各個星體或太空站的時間算法、人體的老化程度也都各不相同,今昔交錯的超時空情節不僅讓讀者眼光撩亂,連主角里查也常常弄得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知今夕何夕呢!有趣的是,大多數的科幻小說都把穿越時空的構想歸功於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然而在本書中,二千四百年後愛因斯坦卻被視為製造原子彈的始作俑者,其肖像卻被憤怒的群眾燒掉,而把超越時空的原始構想歸於一九三三年獲頒諾貝爾物理獎的德國物理學家士洛丁格,更正確的說是士洛丁格的寵貓比克。雖然書中對愛因斯坦的輕視有點過激,但也算是十九世紀美國反戰思想的一種反映吧! 比克是一隻有著湛藍眼睛、淺橘毛色的暹邏貓,士洛丁格有一回想到:假如把貓關進一只密封的箱子裡,無論如何牠將在一小時內因同位素衰竭而死亡,那麼在一小時的最後一秒鐘時,這隻貓究竟是活著抑或死亡了呢?結果是出人意料的:比克竟穿透了箱子,並從此有了穿牆的超能力;書中的解釋是:由於這隻貓當時還太小,不知道穿越牆壁是不可能的事,因此而引發了超乎常理的潛能。換句話說,如果比克是隻飽經世故的老貓,就不可能獲得這種超能力,甚至恐怕凶多吉少呢! 想想:我們是否也有許多自己不知道的潛能,在既定的陳規、自我的成見中限制住了呢?這麼說當然不是要從現在開始學習穿過牆壁,不過下次遇到新的事務時,可以先不要說:「不可能,我一定不會」,不如說:「沒試過怎麼知道不行?」「讓我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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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情事
6、悲劇 血從她胸口涔涔流出,滲透了胸前的衣裳,她痛苦地吟呻,戚緊眉頭望向在陰笑的美玲,她不明白,也無法相信,她待她情如姐妹,她卻做出了令她痛苦之極的事,她不是已原諒了她嗎?為何得到她的回報竟是這狠狠的一刀! 美玲雙手還緊握著該把類似短劍的匕首,沾滿血的手微微顫抖。「沒有了俊文,我甚麼也完了:::。」說這話時,她的眼睛驀地掃向俊文,看到他在痛苦掙扎中,她的心一緊。 「俊文,我快來陪你了:::。」她猛然舉起手中的匕首,用力地向自己的腹部刺去。啊:::!淒厲的叫喊聲在這屋內迴盪,她倒在地上掙扎一會兒,即吃力地挪向俊文。 「都是我的錯:::,是我害了妳,倩梅,我:::對不起妳!」俊文朝向倩梅一字字辛苦地說著,奄奄一息的倩梅眼角滲出淚水:「早知今天:::,何必當初呢?」 「我呸!你們:::這對掛名夫妻,快死了還在做戲!美玲:::,事到如今,我不怕告訴妳:::,我最愛的還是倩梅,對妳:::,我不過是逢場作戲。」他顯然很用力才說完整句話,而且聲音越來越虛弱。 「別再說了!我:::我知道你曾愛過我:::,你這樣說不過想讓我死不瞑目:::。」 最後,一切靜了下來,窗外刮起了一陣風,吹落了幾許樹葉:::。 兩年前,倩梅在屋外掃著落葉時,看到遠處走來一位女子,她長髮飄揚,修長的身體越來越近時,才看清是以前的同窗同學兼死黨美玲。 「美玲,真的是妳!她怎麼來啦?」倩梅難掩心中的喜悅,放下掃把,把她引進屋子。 對這位不速之客,看她還小包袱大箱子提著,已心生疑點。她倒了一杯茶讓美玲呷了一口,才向她追問詳情。 「倩梅,我何等不幸:::,我遇人不淑,落得這個田地。」她淚珠從水汪汪的眼睛滾下來。 倩梅遞給她一張紙巾。她想起俊文說過的一句話,上天是公平的 ,給了你美貌,就少給你幸福,不給你美貌,就多給你幸福。 美玲以前是校花,追求她的男同學必須排隊來約會她,而經常出現在美玲身邊的她原本樣貌已不出眾,與美玲相比下更顯得平凡,不過她沒有因而妒忌美玲,她深信內在美比外在美更重要,這是母親自小對她的教誨。 高中畢業後,她倆都因為積分不夠而被拒於大學門外,之後各分東西發展,也漸漸少了聯絡,她聽說美玲在台北工作時認識了一位富公子,之後又聞悉美玲結了婚,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現在卻由她親自告訴自己,被富公子拋棄了,由於家人都已移民外國,失去了依靠,只好投靠昔日的知己。 俊文在一家公司當經理,薪酬豐厚,要應付多一個人的生活費綽綽有餘,她馬上答應收留她。俊文傍晚回到家,看到眼前這位美人兒,也沒有甚麼反應,只草草地打個招呼,倩梅頓時釋懷,她起初還擔心丈夫會因美玲的出現,而貪圖美色變心,看來現在可以放心讓美玲住下來了。 她相信上天沒給她美麗的外表,卻會給她幸福,從高大英俊又有才華的俊文追求她,到結婚後仍小心呵護她,這個信念在她心中已根深蒂固。 他們三人生活在一屋簷下,相處得也相當融洽,同時擁有她愛的人和她要好的知己,倩梅感受到幸福越來越濃,一直到一天晚上,她赴一個朋友的婚宴提早回來,看到美玲衣衫不整地從她房間低著頭走出來,撞到她時也不敢抬頭,她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 「幾時開始的?」她鐵青著臉問房裡的俊文。「唉,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俊文把頭深深埋在手掌裡,繼續說:「如果我告訴妳,是她投懷送抱,我經不起誘惑,妳相信嗎?」 她的淚水滴在地上,不管是誰先開始,都深深地刺痛她的心。在俊文一再哀求下,她也不願看到這段婚姻就此結束,而原諒了他,至於美玲與俊文交涉一番後,也收拾包袱走了。 儘管傷口還沒有癒合,儘管知道即使癒合了,也會留下明顯的疤痕,不過因為愛他,倩梅抹乾了眼淚站起來,重新經營這段婚姻、這個家。 可是,她萬萬沒有料到,美玲仍沒有放棄俊文,她遷離後,仍不斷聯絡俊文,企圖使他們之間的感情死灰復燃,惟卻遭到痛改前非的俊文拒絕。 今天是俊文的生日,美玲一早已致電給他,邀他到酒店相聚,俊文沒有理會他,按熄了電話,避免她再次騷擾。 「倩梅,我們今晚哪裡都不去,就在家裡燭光晚餐,只有在家,我才能感受到溫暖和安定。」他誠懇的眼神叫倩梅看得心好軟,她知道這半年來對他的冷漠也該解凍了。 哪隻貓不吃腥,哪個男人不風流,只要他誠意改過,她為何不能給他一個機會呢? 就在燭光剛點起,兩人準備入席時,門鈴聲就響起了,門一打開,俊文就被門外濃妝艷抹的美玲嚇了一跳,一陣不祥的預兆湧上心頭:::,不過一切已太遲了,美玲身後閃出一把刀,用力地捅向俊文的腹部,復奔進屋內,狂追倩梅,狠狠地送上一刀:::。 7、一碗粥 「從前有一個小男孩跟一個小女孩說:如果我只有一碗粥,一半我會給我的媽媽,另一半我就會給你。從此:::小女孩就愛上了小男孩。可是,大人們都說:小孩子嘛,哪裡懂得甚麼是愛。後來:::小女孩長大了,嫁了給別人,可是每次她想起了那碗粥,她還是覺得那才是她一生中最真的愛。」 大人們都說,這麼丁點兒的感情算得了甚麼?還不是小孩子玩遊戲,玩過就算。對他而言,這一碗粥卻是一生中銘心刻骨的悔和美的結合體。 好幾年前,他發現到自己無論如何都很難全心全意去愛一個人,就算真的兩人已走在一起,往往只是徒具形式而欠缺靈魂的結合體。 問題出在哪裡?他百思不得其解。 曾經向愛情專家小誠請教,小誠隨心的一句話,卻隱隱觸動他的心弦:「因愛而受過的傷,就必須以愛來治療。」 那麼一來,誰才是他真正的愛呢?於是,他回溯過去,企圖從自身的記憶找出答案。 「幾個月前的戀情,不算吧!還沒開始就結束了。」他用筆把這情賬劃掉了。 「三年前,和小紅在一起三個月,因為她家人反對只得和她分手。」這筆也不算。 「四年前,和小蔚在一起近一載光景,後來受不了她的生活習慣而分手。」這也不是。 「五年前,和小鳳的戀情,因距離而散了。」不是:::不是:::。 「七年前,和小芙在一起半年多,受不了她痴痴纏的感覺,甩了。」 「九年前,和小萍的時間最長,是她嗎?和她有一見鍾情的感覺,她有時太過自我,而且還一腳踏兩船:::」她用力和這九年前的情賬劃清界線。 受過的傷在哪裡?三年下來,滿腦子空白。感情賬也一片空白。 曾經在孤寂的夜裡對自己說:「找不到,就算了,反正一個人也過得好好的。」 往往,他總是孤獨地坐在城市的一個角落,淚水往肚裡吞。 「你永遠不會知道,你將錯過甚麼。各種關於追尋的巧合和錯過,編織著歲月的憂鬱和柔弱。」小誠的哲思不斷在耳際響起。 如果說,錯過的是一份真愛,錯過的是人一輩子只有那麼一次的緣份,那她是誰? 當然,回憶總在你我最盼望的時候,躲進了記憶的桎梏深處。 * * * 日子如常,他讓自己埋葬在工作的麻木中,失去了愛情的力量,人生變得機械化,定時上班下班,偶爾一個人走進電影院的一隅,獨自觀賞一齣戲。 「我不為愛情而活。」他很肯定地告訴自己。 於是,開始著手打點自己的生活,利用工作閒餘的時間整理十多年前累積下來的信件,看看有哪位老朋友讓他從記憶中漏失了。 然後,他發現了一個怪現象。 有一個人的背影,常常浮現腦海,怎麼在信件堆中卻沒有一封是屬於這背影的呢? 她是誰? 然後,他翻出了七、八年前的記事本,逐條逐條地址去查:::: 晴天霹靂,是她::::::竟然是她::::::半年下來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和她:::::::一定有所關聯,她就是黎琄。 ※※※ 現在,他排除了小萍是他的初戀情人。 和黎琄的認識是在中學畢業後不久,因緣巧遇,兩人搭上線,說實在的,當時的他也只是少年氣盛,不知甜蜜為何,只知道不甘落後於其他同學。 他曾經對黎琄動過心,想過要為她做一些事,卻因為心中的大男人主義,這份心意從來就沒付諸行動過。 再後來,他出國深造,黎琄留在國內。 在國外的日子,黎琄幾乎天天都給他寫信,有時候,他覺得讀她的信是一件苦差,有時候又覺得是一份甜蜜,但痛苦的佔了大多數。而他就在這種矛盾中渡過了一年半載,毅然將黎琄的所有信件和物品都退了回去,沒有說明半個原由,因為就連他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 「是自己愚蠢吧!放在眼前的幸福都看不見。」回溯過去,他知此對自己說。 突然心中有了想法,寫一封信,向黎琄道歉!希望還有機會成為朋友。 ※※※ 陰沉的天,他埋首工作中,有點壓不過氣。 手機傳來短訊:我是黎琄,謝謝你的信,等了十年,終於讓我等到了,約一個時間見面吃飯吧! 眼睛一亮,他欣慰地笑了。 「愛情的路,一個人是走不到幸福的盡頭的。」 他告訴自己,再也不要錯過這經歷十年的情緣。 8、錯 年少時期,誰不曾在感情上舉棋不定? 即使是過度自我保護得令人瞧不起,在感情上自私得使人氣憤不已,但也罪不至於賠上一輩子的婚姻吧? 像他這樣的一個男人,一方面失意於自己心愛的女子,一方面對著身邊成群圍繞的女人猶豫不決,又不願承認自己半推半就接受的所謂固定女友,其實這類男人,在世上也不少,他們後來還不是一樣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而他::::::我是不乏自責的。 我應該要想到,他會聽我的,不管我怎麼說,他都會認為那是對的。就這樣,他親自把鏟子交到我手中,讓我的怨恨埋葬他一輩子的歡笑。 我勸他娶那個女人,用一大堆堂而皇之的理由,用他抵擋不了的道義良心。 言情懇切,聲淚俱下,告訴他我有多不捨。 那時那刻,我顯得那麼柔弱而堅決。 然而,我當時也是多麼地肯定,他不愛那個女人,那個他一直不肯真正承認的女友。 他曾經傷我如此之深,我用那份隱痛把他推向深淵。 終於,他娶了那女人,在他以為我已決意不回頭之後。 確實,我也真正做到音訊杳然。 那份毅然底下,是深深的心灰意冷! 不美滿、不滿足的婚姻,是我所預知的,但我從沒料到,會有那麼糟。 我一直以為她是個溫柔體貼而窩心的女人。 我也以為,她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有幾分氣質。 我甚至以為,她至少應是活潑可愛的。 否則,當初誤會發生後,他應不會捨棄了我而跟她在一起。 我認為,他至少也應該找一個和我一樣的,甚至比我好的。 我有些自卑,她一定是比我聰明比我懂事比我更善於體恤他的心。 我除了任性之外,還有甚麼? 我一直把她想像得那麼好,即使明知道他依然深愛我,也深恐萬一他真正和我相處之後,會發現她的確比我好得多,而最終仍然決定選擇她! 然而,後來當我見到她的時候,我知道我猜錯了。 那是一個根本威脅不到我的女人。 她除了安全得令人很安心之外,甚麼都沒有。 當然,有學歷。 但念電機的女人不比念文科的女人可愛,這是眾所周知的。 我有幾分甘心,有幾分得意,有幾分誰叫你活該的心理。 那時,她已是他的妻。 我更像一朵在他面前儘情舒展美麗的花瓣,同時不忘揮舞四根小小的刺的玫瑰了。 他依然為那朵玫瑰著迷,即使家裡有一個可愛、活潑,開始學叫爸爸的兒子。他依然任性地想聽玫瑰的聲音,哪怕妻子會對那耗時過長的電話起疑發脾氣。 他依然忘情地捧著玫瑰久久凝視心動不已,哪怕任性依舊的玫瑰偶爾會突如其來地伸出四根小小的尖尖的刺,猛然往他臉上抓去,被抓傷時,他會撫著臉頰,望著淌在手臂上的鮮血,也恨起玫瑰來。但十天後,又按捺不住,想念那把愛嬌的聲音,終於在那一聲柔柔的「喂」中,安撫了自己。他過度的不耐煩與過度的淡然,令妻子驚痛不已,但沒辦法,這麼有經濟保障又懂得體貼的男人,世上並不多。 妻子驚痛歸驚痛,懷疑歸懷疑,無憑無據發作不得,即使真有問題,也不會捨得放手,畢竟是那麼辛苦才守到的一個男人呵!當初她選定這個男人時,就決定這輩子決不放手了! 任性的玫瑰依然心無旁騖地任性著、受寵著。男人的心,越收越緊,無以釋放的情,越陷越深。 身邊的新知舊交都知道了他生命中有一個玫瑰,一個他視她的話如真言的女子,任性的玫瑰任性著,假裝不知道他的痛苦與悔恨,心底有一份涼涼的痛快,然而,這似乎也是無以言說的蒼涼。 終於有一天,他告訴我,他覺得自己已經很老了,他說他很累了,不知道快樂是甚麼,感覺是甚麼,我開始有點擔心他了。 又一天,他說紅塵不足惜,想要去追求一些別的東西,比如精神上的。 我再度搬出兒子妻子父母責任道義來告訴他所謂生活的真諦。 我告訴他,做人還是實際一點,既已做了選擇,就該一輩子負責到底。 我說:這條路,是一輩子的事情了,走下去吧! 他恨玫瑰一點夢想都不願意給他。 他恨玫瑰站在園子裡望著籬笆外的他,冷冷地告訴他,花園不屬於你。 但玫瑰的語調依然是柔柔的,依然是愛嬌的。 十天過後,他再度忘了所有,只記得玫瑰吃東西的那副饞相,是全世界最可愛的畫面。 我說,你必須停止見玫瑰了。 每見一次玫瑰要駕兩個半小時的車來,又駕一個小時的車回去迎接妻子不快的臉。他說,只有我自己才懂得自己的感受。 再累,都是值得的,因為這已是生命中唯一的至大的快樂了,不求甚麼,只求能看一看,說說話。 他低著頭,這麼說。 我知道了,這是我這半輩子犯下的,最大的錯誤。 當初是不該勸他娶那個女人的。 即使我決意不回頭。 我的怨恨是一時的,但他生命的缺憾,是一輩子的。 畢竟,我決意,不回頭! (四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