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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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的台灣飛安
又發生令人震驚痛心的重大空難! 在半年的時間同一家航空公司發生兩次重大空難,這在世界航空界應該是史無前例吧! 尤其這班飛機是正起飛要飛往金門的班機,此空難帶給金門鄉親的心理恐懼陰影之大是可想而知。 軍管時期,台金往返無任何客輪、客機,唯一的選擇只有軍艦與軍機,軍機不是人人可搭,搭乘者得是因公的公務員或急、重病患。有一次我因公赴台搭乘軍機,見到機上懸掛的告示:「搭乘本機乘客,如發生意外情況,本機概不負責」,看了告示心直往下沉,自那次之後,我不再搭乘軍機,寧可搭乘軍艦在台灣海峽晃盪十幾二十小時。 民國72年6月6日金門的空難給金門人難以抹滅的心理傷痕,那架軍機起飛沒多久就栽落料羅外海,搭乘軍機而亡者求償無門,百餘位空難家屬只能哀痛的默默承受! 時隔32年,又再次帶給金門人莫大震撼! 半年內同一家航空公司、同一機型居然發生同樣的起飛時重大空難,顯而易見,這家航空公司、這款機型在飛安上絕對有重大疏漏! 去年澎湖空難後,這家航空公司理應勒令停業,此機型飛機更應全面停飛檢查。這家航空公司與飛機於澎湖空難後仍然翱翔台灣天際,有關管理單位,難道不應該給全民大眾一個合理的解釋?難不成其中有我們所不知道的難言之隱? 生命無價,事發後給予再多的賠償也無濟於事!我們不禁深深懷疑,航空公司領的保險賠償金是否賠償罹難乘客之餘還有賺頭?否則怎麼一次又一次的發生同樣類型的空難? 現在飛台金的航空公司有立榮、華信、遠東及復興,華信、遠東都是噴射客機,立榮是噴射、螺旋槳客機間雜著飛,而復興則全部都是螺旋槳客機。 對於航空飛機我沒有甚麼專業知識,但我搭乘飛機的選擇都是以常理去判斷。我認為噴射引擎客機應該比螺旋槳客機安全,大飛機應該比小飛機安全,所以我從不搭乘螺旋槳客機。 以前我常搭乘立榮航空公司客機,自從兩三年前立榮改以螺旋槳客機間雜飛金門,我就不再搭乘。 復興航空客機我一向交代家人絕對拒搭,有一次我錯過預定班機時間,當時只有復興可補位,我寧可在機場等候三小時,補其他航空公司機位。事實證明,我的擔心與考量不是沒道理的。螺旋槳客機機型小,容易受強風氣候影響。如果保養、飛安管理上再有所疏忽,發生事故的機率絕對大於噴射客機。這些,只是我個人的認識與考量,望專業人士有以教之。 近二十年來,政府致力台灣的重大交通建設,台北、高雄捷運系統的建立,高鐵的快捷取代空中交通,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一條條的連接,城鄉差距愈來愈縮小,高雄、台北一日往返稱便。 而離島居民唯一回家的路~空中交通,政府可曾盡力、費心?相反的中央還覬覦金門酒廠,想從金門牙縫裡多摳些東西以應付中央浮濫的編制之所需(署升部、員額編制擴充、升等),日前財政部向行政院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造成金酒盈餘繳回縣庫短少十多億元。金酒每年已上繳中央菸酒稅30、40億元,中央還想從金門多摳一些。如此偏愛離島居民的中央政府,讓人寒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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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我投訴
去年年底偕侄兒回故鄉「金門」,看到高樓林立、觀光興盛,比起童年時的光景是繁榮許多,處處可見金門縣政府治縣的用心…。然而,這次回鄉有兩件事使我耿耿於懷、不書不快: 第一、當我帶侄兒到八二三戰史館,要看他父親呂主權當年在民防隊為國捐軀的史料,〈因該館剛落成時有展示一本記載金門民防隊員為國傷亡的名冊,後來幾次造訪就沒再看到那本名冊,當時服務人員的說法是:展示的東西會不定期更換。〉然而,我們這次還是沒看到那名冊,經詢問得知,目前八二三戰史館隸屬於國防部,金門民眾的資料則存放在瓊林的民防館…。因此,我們立刻趕往瓊林民防館,館內展示一些民防隊時期的工作用具,迷彩裝,參加國慶閱兵遊行的衣服…,然而,完全沒有絲毫關於民防隊對國家如何貢獻的史料…。在這裡容我說明一下自己對這件事情如此在意的原因:民國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曆正逢中秋節,一早,我的哥哥、榜林村的民防隊員呂主權、呂主賜兩兄弟,由家裏帶著便當、茶水,奉命前往料羅灣碼頭搬運軍糧,當天稍晚,他們和同村的王天生,三人在工作中被匪砲擊中而殉職,消息傳來,伴隨著中秋夜團圓飯的只剩老父悲痛的眼淚。呂主賜二十二歲未婚,呂主權二十七歲,遺下年邁老父及三個幼兒,老父將最小的孫女每月以四百元托人照顧,一年多後,老父自覺年邁體弱,無法照顧與陪伴他們成長,便將三個孫兒送往台灣的基督教育幼院託顧,老人家再次經歷至親的生離死別椎心之痛,不久就病逝了…。這個原本美滿的家庭,就因為喪失兩位兒子而破碎了!當時的司令官胡璉將軍,也頒贈「滅共保鄉」的表揚狀來安慰遺族。這五十幾年來,政府從未對遺孤有實質的幫助或關心,如今竟然連民防隊史料館也沒有任何的記錄與資料,這樣對遺族來說情何以堪?在此特別懇求新當選的縣長,針對此事能作出指示,將歷史清楚的陳列於民防隊史料館裡面,以還遺族公平正義。 第二、大小金門自從開放觀光及小三通以來,金門縣政府積極的設置觀光景點,將古蹟及歷史等文化資產做為觀光的亮點,包含方便取得的各項文宣導覽、旅遊簡介、觀光路線圖等等…,不勝枚舉。然而,遍翻這些導覽文宣,我赫然發現:大小金門的各個廟宇景點鉅細靡遺的被介紹了,唯獨沒有提及基督教會…,給我這個身為基督徒金門人的感覺是:金門縣府漠視基督教會的存在。對這個連google map都不會漏掉各個宗教據點的時代來說,金門縣府確實有改進的必要。在此請容我將基督教會與大小金門的歷史文化關係略做陳述:大小金門四間教會有三間〈烈嶼教會,金城教會,沙美教會〉,是一百多年前由內地中華基督教會來金門設立的,以文化來說都應該列為一級古蹟,(比中華民國及金門建縣還早);第四間的山外教會則建於民國五十幾年。在漫長的歲月中,這幾間基督教會秉持著設立的宗旨,關懷斯土、斯民並參與社會服務;金城教會初設立時有小學,名為培德小學,國民政府來時,將其校園全數佔用為軍中茶室〈軍中樂園〉,教會旁邊的一棟兩層樓也被當做調查局佔用,教會前之庭園因拓寬道路,圍牆被迫拆遷自建,還沒有任何徵收款…。這些往事雖都因為時代變遷而被淡忘,政府卻不該遺忘啊! 最後特別要提到的是,小金門的烈嶼基督教會,它的歷史最為悠久,設立於西元1870年,其間於民國四十三年9月及民國四十七年823兩次戰爭,被砲彈擊中,幾乎夷平,只剩正面牆及上面的十字架,後來在民國六十年間,烈嶼旅居汶萊的基督徒合力奉獻金錢來重建,哥德式的建築落成後,遂成為當時小金門最優美的景點,國中小的老師都會帶學生來上寫生課,軍人們要退伍前也一定會來拍照留念,當時烈嶼教會還開辦了島上首間托兒所│「仁愛托兒所」,台北馬偕醫院也曾固定派醫療團隊在烈嶼教會為島上軍民做義診。由以上的陳述,不難理解這些基督教會對大小金門社會的影響及貢獻,懇請金門文化局和觀光處能將各個基督教會的歷史及據點列入觀光導覽的景點介紹當中,以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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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零棄養杜絕流浪動物情事
立法院在上個會期末三讀通過新版動物保護法條文,經由總統公告施行,兩年後流浪貓狗等流浪動物的零安樂死政策正式實施,但根據媒體發布的民調結果顯示,只有約一半的民眾贊成「零安樂死」政策。 筆者認為與其做到零安樂死訴求不如落實零棄養更能體現新版動物保護法內容立法,宗旨保護動物生命,寵物沒被飼主棄養,才能落實零安樂死,否則飼主棄養寵物風氣依然故我,零安樂死並不會使流浪動物受益,反而恐會助長棄養的流浪動物數量增加。 官方要落實流浪動物零安樂死必須貫徹配套措施,專家們提出五項重要措施;包括以晶片植入寵物體內並實行寵物登記制、禁止不當餵養、鼓勵寵物節育、鼓勵認養並且對棄養寵物的飼主予以重罰。唯有多管齊下減少寵物被棄養或從根根絕棄養寵物情事,才有可能實現零安樂死的立法宗旨。 譬如現行動物保護法令規定,若飼主不想再飼養寵物,只需繳二千四百元就可由收容單位處理,對大多數飼主來說根本不痛不癢,無法收到遏阻棄養寵物不良風氣的效果,無怪乎流浪動物數量只增不減,成為動物保育機關的頭痛問題。 反觀已貫徹零安樂死的德國,不但嚴格監控寵物買賣交易流向,對惡意棄養寵物者更可課處高達新台幣九十萬元的罰款。虐待動物的飼主更可能被判處兩年徒刑。德國落實零棄養當然也就零安樂死。 先聖先賢有名言云:「民胞物與。」印度國父甘地生前亦有名言:「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端視它如何對待動物。」養動物一如養小孩,不可隨便棄養,否則就會被課處鉅額罰款甚至坐牢。零安樂死充其量只能治標,落實對寵物零棄養才能杜絕流浪動物情事,對棄養寵物者重罰,才是杜絕棄養動物流浪的正本清源解決之道,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良法美意才不會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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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不要藍綠要組織金門黨
家鄉長期以來中央政府不公平的對待,需要強而有力的解決,金門的特性是本地人少,但移居台灣乃至海外的人多,我們要做的就是結合海內外鄉親一起為家鄉打拚,這打拚的具體做法就是組黨,只有組黨能在中央起到作用,你我不能再等待! 一、為什麼要組黨 1.由於兩黨政治生態與地區別立委席次問題,長期以來家鄉並未能計劃性解決諸多問題,造成旅外鄉親與本地鄉親不公平對待,同時因應金門特有的戰略地位,為了加速建設金門及投入新時代的優勢經營,急需透過主動的政治協商落實立法來改變目前與未來的狀況,打破過去的軟性訴求與等待。 2.金門目前的困境: 台金航線使用高風險飛機,遇到天候不良或高峰期屢屢造成飛機延誤大爆滿,飛安與紓解旅客成為鄉親極度的盼望,但遲遲未解決,票價過高,政府有圖利財團之嫌,爭取旅台鄉親有打七折之權力,不然應開放航權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摽售,底價訂在新台幣1500元以下,由國內各航空公司自由投標,另有關爭取台金快輪的事也付之闕如。應由離島基金購置一快輪,交由民間經營OT,票價訂在800元以下,單程時間需在2-3小時,可避免財團壟斷離島交通,依市場機制訂定合理票價,增加離島觀光,避免離島交通之不便與民怨。 金門醫院隸屬衛福部,但重大醫療仍未解決,醫療設備及醫護人員不足,需要落實如以前榮總要升主任需輪調外島兩年模式,組織團隊,開放海西人士入金進行醫美,重大疾病,退休養身醫療等,達到階段性規模化。 金門土地重劃,街道改建,落實都更均需要修改現有針對金門特性的國土都更條例與土地特別法,包括快速解決土地歸屬與歸還,土地使用,因應金門未來建設等都要針對金門的特性而修法,而現有與金門有關的法規很少,只有離島條例與國土都更條例,而98年的金馬中長期經濟發展方案只是計劃。 金門空污相當嚴重,冬天時列為全球三大污染區之一,造成鄉親健康嚴重受損,影響農作物,兩岸的問題需要中央解決,但目前完全沒動。 金門抽砂問題與海灘污染問題,造成海岸國土流失,沙灘低陷岩石露出,海岸生態破壞,而每天公然近岸抽砂無人管理,海灘經常垃圾推積如山無人管,在在需要兩岸協商解決。 金門的發展與水電解決息息相關,包括觀光人數的開放與入住人口的隱憂,而水電的解決與兩岸的議題有關,分成短期的接水接電,地下水保持工程,增加各式綠設能源發電,長期的建設潮水發電,海洋水庫綑綁風力發電與海水淡化工程等方案,各項綠能及節能補助應有離島優先或同一基礎依比例補助,而兩岸關係的風險也取決於中央的政策,金門須要有多位立委在中央把關與推動。 金門GDP一半靠金酒,但金酒在台灣的銷售已面臨禁止酒駕與多元化酒品銷售的影響,其實過去的成長很大部分是小三通到大陸,而最大的危機是一旦兩岸貿協開放白酒進口,則金酒經營將面臨嚴峻的考驗,第二,金酒的成長其實在大陸,但金酒在大陸的平行輸入與假冒遲遲未解決,造成金酒大陸通路開發相當被動,這也是可以透過兩會協商尋求協助,另外針對監察院對金酒利潤捐贈縣政府的糾正,衍伸中央近期修改稅務制度造成縣庫每年將減少10幾億收入的問題,也急需積極爭取,以上關乎金酒的三點都需要我們自己來爭取,以保金門鄉親的福利。 3.金門未來的可能方向: 金門除了20年的總體規劃與建設外,金門因應兩岸的優勢與人口的限制,期待發展成自由經濟示範區,利用海西產業優勢,進行前店後廠,境內關外業務,利用台灣品牌加持,利用兩岸不同政治實體進行差異化優勢出口,加大金門深度服務化產業,經濟與金融繁榮,延伸到國際養生村、大學城與醫療中心,最重要是一旦兩岸進行成熟的商貿協議關係,或是更遠的金廈自由市成型,則金門務必湧入大量人口,從廈門規劃在2020年達到550萬人口來看,金門有理由人口暴增,而金門大部人的期望是不希望過度開發,人口也不希望過度壅擠,所以個人建議常住人口30萬加流動人口,同時住宅往高樓發展,留下空間,所以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來隔離人口,進行原居民優先,親屬移民,專業移民,投資移民,政策性移民等移民政策來控制人數,避免違反憲法自由遷徙之精神。 台灣無法施行之兩岸貨貿服貿可在金門進行先試先行,海西兩岸金融的運作,OBU境外銀行的運作,甚至金廈大橋興建問題,這些因應地域別的特殊運作均有賴立委在中央的協助。 金門20年的總體規劃與建設預計4000億,包括政府與民間投入,期間政府對中央的貸款,爭取補助,法規修改與補充,都需要泛金門立委的協助與爭取,台灣各公共工程道路橋樑屬國家重大建設,原由國家編列預算支應或百分七十由國家支應,但金門大橋百分五十以上由金門縣府支付,這是無立委強力爭取的結果。 未來兩岸的互動牽涉到海西與金門的關係,乃至國家對外的貿協都會牽涉到出口優惠與競爭,而這也會影響到金門自經區的發展與生存,這些更是需要立院黨團的協商運作。 金門當地年輕人的就業與創業與對岸的互動與運作也息息相關,例如推動金門網購,文創創業園區,就會牽涉兩岸貨物快速運輸問題,如何爭取優惠稅賦,統報關業務,快速通關業務,這也是立委能協助家鄉人創業的地方。 4.由金門現有的困境與未來的發展,汲汲需要立法院的運作與法規修訂,但由目前來看各黨有各黨的立場與顧慮,我們急需要團結力量主動來爭取,由各方的意見與期盼來看,需要由泛金門籍的鄉親來組黨,進行實質的協商修訂法,此有別於現有同鄉會的運作,樂觀來看能主導與金門及離島相關的法令修訂,督促中央相關部會的政策落實,持平至少做到關鍵少數,進行協商的資源互動,只要有做就有機會,進可攻退可守,而泛金門黨也建議由集中金門意識化,再擴大到整體離島,兩岸議題,國家經濟,貿易的發展,乃至鄉橋與台商的安全,勞工福利等,因為這些都是環環相扣。 二、組黨的可能負面效應是甚麼,如何規避? 1.組黨將會引起兩大黨的排斥還是爭取拉攏的對象?2016可能民進黨執政,也可能國民黨執政,但可以肯定立委的席次一定差異不大,原因是政治環境的消長,從九合一選舉可看出,但立委席次也不會像縣市長這樣一面倒,因為從議長的選舉與立委多席次的特性,雙方差距不會太大,泛金門黨的立委勢必成為雙方拉攏的對象,所以看法是利多於弊,況且我們僅爭取不分區立委,各地同樣選各地合適的立委,不影響當地立委選舉票數,各同鄉會一樣對全台各地立委均有相當的影響力不致發生兩大黨的排斥。 2.不能否認泛金門人士長期以來偏向支持藍,這樣的特性也是成為藍軍企圖集結力量與綠軍策反的對象,而對於我們就是以議題來看而不是以黨團來看,以金門的發展為優先考慮,同理也是泛金門籍立委提案爭取支持的資源互動運作。 3.由於現有同鄉會部分有顧忌,想分割轉型為純同鄉會與各宗親會協會,所以不一定完全能投入泛金門黨的運作,組織同鄉會總會也才出現整合問題,所以建議保持現有同鄉會的組織型態不變,能不能成立總會也順其自然,而由有意願的同鄉會開放成員加入泛金門黨,現有同鄉會人員同時組成為黨的分部,現有理事長為當然主委,秘書長或總幹事為黨分部總幹事,而沒意願之同鄉會採成員自由加入,先期採不分區歸屬總部,滿50人成立黨部,推選幹部,而金門黨不取代同鄉會,同時存在各自運作,當然還要看政黨能否開闢運轉資金與其他同鄉會能否整合。 三、本黨如何定位 1.為了凝聚泛金門鄉親力量,初期定位與定義集中在金門意識上,也以解決問題為首要考量,所以名稱定義在金門黨,愛金門黨,中華金門黨或世界金門黨,爭取廣大鄉親的認同與回饋,讓本黨先立足。 2.當時機成熟後擴展到所有離島,兩岸議題,國家經貿,勞工福利等範圍,此時建議修改名稱為中華自民黨,中華革新黨等。 3.台灣選舉人約1800萬,投票率預估七成約1260萬,達不分區5%門檻須63萬人,如有機會改成3.5%約44萬人,分析泛金門人士,包括現有金門當地,入籍人士,台灣當地,姻親,服過兵役,工作過的,認同離島條件改善者,初估可達50萬到80萬,而第二階段擴大到國家經貿,兩岸議題,鄉僑與台商安全,勞工安全等,估計超過150萬人。 四、如何展開工作 1.創黨需要考量三種因素一是資金來源,二是運作與推動人力,三是加入黨籍的人數。 2.泛金門黨部接受全台現有同鄉會人員的自由贊助,同時收取黨員每年黨費500元台幣,對外募集資金,初期先募集資金100萬台幣,另尋覓縣籍適合人選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前四名為可進立院當立委(每任一年),第五名以後大概為僅列名,由各地同鄉會理事長列名,以爭取各地區選票,當然有可能有兩名立委席次,所以還是總會模式,由北中南東各一名理事長列名,當選後定期向黨部匯報,重大政策由黨部決定,各同鄉會理事長均為黨部當然執行委員,各地理事長卸任後轉由新接任者接手。 3.設定本黨為硬性政黨與柔性政黨兼併,一般黨員可為多重黨員,但公職與參政黨員必須是唯一本黨的黨員。 4.工作展開: 組織團隊,先組織組黨推動委員會,成立義工團隊,推薦熟悉公共事務的人士擔任執行長帶領團隊。 開設金門黨籌備處facebook 封閉式溝通平台,加入相關人員。 辦公地點先暫借適合(如李台山羅斯福路辦公室或李增得寶元路辦公室)的同鄉會辦公室,整理黨綱與章程,組織表。 建構本黨網站。 申辦政黨人民團體,由網絡上招募創黨黨員,先組成七縣市30人初始黨員申辦,再廣招認同之創黨黨員。 期間由團隊到各同鄉會與金門本地舉辦組黨說明會,以及登報,網上說明等推廣活動。 規劃組織,包括家鄉發展委員會,黨務發展委員會,經貿與兩岸發展委員會,法規推動委員會,鄉僑關係推動委員會等,以及行政庶務管理單位。 申辦下來後舉辦成立大會,推舉本黨主席,各委員會主委,正式頒證各地主委,同時建構公職人員推薦機制,並進行支持群落人口分析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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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全民防災意識從「重視防災教育推動」作起
近幾年來由於氣候變遷或是人為因素,造成天災人禍頻傳,每次的人命傷亡僅能短暫的喚起公、私部門及民眾的警惕,從食安到公安甚至到國安議題,民眾總是健忘的,民眾總喜歡觀賞具有噱頭的新聞畫面,之前因為一連串黑心油事件吵得沸沸揚揚的,可是食安的問題並不是第一次被揭露,只是過去發生,後來因為有更勁爆的新聞話題,而讓媒體、民眾轉移了焦點,讓黑心業者甚至政府部門喘了一口氣,但是問題仍舊是存在,只因焦點暫時被移轉,可是你會希望成為下一次事件的主角嗎? 103年7月31日晚上23時56分許高雄市前鎮區與苓雅區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氣爆案,共造成340人傷亡,其中32名罹難者中包含5名警消及2名義消,並造成22名警義消輕重傷,氣爆造成當地供電設備、通訊線路、自來水管和天然氣管線嚴重受損,並造成多戶停電、停氣、停水、停話等災情。當全國正處於一片哀戚,各部門全力搶救重建及慰問,所有報章媒體都以大篇幅報導整起事件,卻在8月15日中午12時許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永保安康社區大樓」民宅發生的天然氣外洩爆炸事件,共造成15人傷亡,本案因為高雄氣爆事件使得大家對氣體外洩增添了敏感度,因此,該大樓住戶在爆炸前即聞到不尋常濃厚瓦斯味道,也立刻向瓦斯公司反映,而瓦斯公司卻只用「鼻子偵測簡單處理」,並回應是沼氣問題,終究引發嚴重氣爆,造成重大傷亡。原本可以避免一場悲劇的發生,卻因為業者的輕忽而造成人命傷亡,業者再多彎腰鞠躬道歉也換不回寶貴的性命。在短短半個月內發生2起同質性高的氣爆事件,均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在在顯示業者本身對公安的輕忽以及事不關己的心態,在新北市安康案件中,看出民眾因高雄氣爆對危險氣體外洩能夠提高警覺,無奈業者的心態,導致可以避免的悲劇仍舊發生了。 近來天災人禍頻傳,造成無數家庭的悲劇,而筆者在推動防災教育的過程當中,發現有部分的民眾對災害有一種迷思,認為災害不會發生,就算發生災難也不會發生在我身上,這是一種僥倖與輕敵的態度;另外還有對災害的常態偏見,會以過去的經驗來決定面對災害的態度,例如,認為我們這裡多年來並沒發生大災害,所以假設所處的區域是安全的。以上兩種都會影響防災教育的接受度,當防災意識薄弱的時候,就有可能遭受災害嚴重的侵襲甚至重蹈覆轍。因此,筆者深深覺得民眾的防災意識是需要重視而且有待提昇的,提出幾點淺見以供防災教育者作為推動參考: 一、防災教育生活化:所有的民眾連同幼稚班的小朋友都知道走路要靠右邊,紅燈停,綠燈行的道理,因為交通安全從小就開始學習,爸媽牽著小baby過馬路一定會邊走邊提醒,走路要靠右邊哦,過馬路要看清楚紅綠燈,沒有車才能過……等,每天講每天聽,交通安全常識就容易深植於小朋友心中,可是,當我們問小朋友說你知道火災發生報案應該打幾號報警呢?絕對不會全部的小朋友都知道是119,更不用接續問滅火器、CPR如何操作等進階版問題。會有這樣的落差,就是因為小朋友從小就接觸交通安全常識,而家長也是從以前就這樣被教育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鮮少有家長會主動教育小朋友消防常識,因為或許認為這不是最重要的或是不知從何教起。因此,若能將消防常識落實到生活中,爸爸媽媽就是最好的啟蒙者,爸媽也可以從各種管道習得正確的常識,讓防災教育成為生活當中的一環,自然而然融入生活當中,即可從小就灌輸,讓防災教育生活化深根化。 二、防災教育立法化:94年國防部制定「全民國防教育法」、99年行政院制定「環境教育法」,讓推行及編列預算於法有據,並且能將課程納入學校及社會教育課程中,每年並辦理輔導與獎勵措施,環境教育法更訂有「拒不接受或時數不足者處以罰鍰的處罰」,如此將可強制要求各級單位必須嚴格重視該項教育。故若將防災教育法制化,將可名正言順推行,學校、機關團體就必須「不得不」的辦理各項防災教育課程的推動而且不會被其他課程所排擠,可以擴及更大的層面。 三、防災教育正確化:日本三一一大地震發生過以後,國內即開始要求從中央到地方必須辦理防震教育宣導,而突如其來的政策,中央也辦了種子教官班,希望藉由種子的生根發芽,讓更多層級的宣教人員能有最正確的防災教育訊息提供給民眾,筆者亦參與其中並負責地區的種子教官訓練,然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在參與學習訓練的各單位受派人員,還有對於曾經接受學校防震演練的學童,甚至專業的消防人員,對於地震發生的初期選擇躲避的方式,仍有部分的人選擇「生命黃金三角」,而捨棄躲在堅固的桌子底下,為了導正這項觀念,筆者也分別從消防署下載「地震黃金三角澄清新聞稿」、日本東京都-池袋防災館地震體驗參訪指導的避難方式、日本之學校防災教育的方式及美國地震防護手冊:「在室內的做法是蹲下、藏身和抓牢」等資訊,讓民眾瞭解正確的避難方式,否則當教育者提供了錯誤的訊息將比不教育還嚴重,防災教育資訊正確與否攸關能否活著離開,因此,防災教育除了要廣為宣導,推廣者其所提供的內容更要正確。 四、防災教育分級化:不同年齡層應接受不同的防災教育,例如學齡前你不能教他如何操作滅火器、室內消防栓去滅火或是跳入水中去作救溺動作,你反而應該教育他使他瞭解水火的可怕和危險,在家中不可以把玩打火機或是跑到廚房使用瓦斯爐等,遇到火災、奇怪的起火情形或是有人掉到水裡去時,應該立即告訴大人並且迅速離開該處,避免自身發生危險。而隨著年齡層及不同的認知發展階段,應編排不同等級的防災教育課程以及相對應的教學方式,讓每一個人可以從小即循序漸進的接受各種程度的防災教育。 五、防災教育時令化:防災教育的種類非常繁雜,無法在同一時間教授全部的課程,因此在學校的防災教育建議依不同的時節來編排適當的課程,例如,在寒假農曆春節前夕,可以編排有關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燃放爆竹煙火安全注意事項等,而在暑假前夕則應該著重在防溺的宣導,甚至可以加入颱風等天然災害的相關資訊,不同的時節有不同教育的重點,可以讓民眾瞭解課程中所提到的即是他即將會面臨到的,如此將可以加深民眾的印象。 推動防災教育是一條辛苦而且漫長的路,綜觀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澳洲等對防災教育均極高度重視,除了藉由科技運用在災害管理減災、整備、應變、復原四個階段上,在防災教育推動面亦已制度化,因為以人的力量很難去改變大自然的變化,除了顯示惟有藉由防災教育的推行,讓民眾瞭解災害發生的背景及特性、災前如何防範整備、災時如何應變及災後如何有效快速復原等,始可有效提升全民抗災能力,將災害所帶來的損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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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電話又來了
「喂!先生您好!您之前在東森購物網訂購的物品操作錯誤,為避免重複扣款,請您趕緊至鄰近提款機前按照指示操作,請勿自誤。」 真佩服自己對於這些話術已經無感,直到對方又回說:「您若不理會帳戶會被扣光。」我只好配合對方演戲假裝很慌張的回他︰「好好好,我馬上趕快去提款機操作。」直到對方發覺我沒有按照他的指示去做。隨之而來的便是一連串電話鈴聲咚咚作響,我也大概猜知對方應該生氣了,索性電話都不接等到對方失去耐性掛斷電話為止。 其實這類電話我已經接過無數次,雖然名目不同,但其實大同小異。無非是製造時間緊迫與恐怖氛圍的假象,要求受話者儘快行動,否則會有不利的後果產生。或許是電視上和報紙上政府常常有在宣導,也都知道對方慣用的手段,任憑對方講得如何天花亂墜,我的一貫態度就是冷靜應對。 回想多年前的某天,突然接到一通自稱某地檢署檢察官的電話。電話彼端的男聲有如正經八百般的義正詞嚴,以嚴肅的語調告知本人,說本人所有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裡面戶頭的錢需要對方保管,否則馬上會被查封。需要我趕快匯到他指示的帳戶才不會被查封監管而且有效期限就在今天,需要立即到提款機前做匯款的動作。話尾還特別叮嚀,要有銀行存款十萬以上的提款卡才會有效。時間正好下午,眼看時間已快過銀行的下班時間,心想得趕緊在銀行當日結帳前去提款機,就在我飛奔至提款機前、氣喘吁吁的同時,就要接聽手機待對方指示轉帳程序時,猛然看見機檯旁上方有張醒目的警語貼紙「小心詐騙電話」。「哇嗚!我怎麼忘了前陣子電視一直宣導的反詐騙廣告,或許是自己從沒親身經歷過,遇到了才會如此的驚慌。」於是毅然按下拒絕接聽鍵並索性關了手機,結束了這場驚魂劇。 有了這次教訓之後,我也全然免疫了。像有次又接到了假稱金管會官員的電話,說有人正用我的帳戶洗錢,問我是否有所授權。如果沒有,銀行方面會暫時凍結存款,希望我能立即依照指示轉入特定帳戶,以免蒙受損失。我於是將計就計的回說:「那些洗的錢和存款你要拿儘管去拿,我的帳戶給你好了。」對方大概沒料到我會這樣回答,此時對方突然啞口無言,數秒鐘後便即掛斷電話。 又有一次,有個帶著中國腔調的女子,謊稱是某銀行行員,說我有筆款項有問題,需要將此筆金額匯到特定帳戶,若未匯回將移送法辦並煞有其事的說出一連串法律條文,或許對方不熟悉台灣法律,連法的法源都講錯了,我差點笑了出來,還假裝好心的在電話裡問她是不是講錯了。大概她是個大陸妹來作詐騙的新手,聽出了我的弦外之音,索性話都還沒講完便急切的掛斷了電話。 更有一次,有通恐嚇電話打了過來,說我的女兒此刻在他手裡,同時手機裡傳來了一連串孩子的哭喊聲。電話那段自稱綁匪的人要求我立即匯款,否則會將我女兒撕票。我哈哈的笑了幾聲,說我還沒結婚,哪裡來的小孩?是跟你的老婆一起生的嗎?或許是被我激怒了,電話裡除了一連串的國罵外,還警告說會找我算帳要小心一點。之後我得意的將此事告知好友,卻換來朋友的數落。他說不要理會就好了,搞不好對方認識你,不要讓對方惱羞成怒而引來不必要的禍害。話說的倒是有理,往後我也就學會一旦不認識的電話一律掛掉。 社會上層出不窮的詐騙事件使得人與人之間多了一層自我防禦,不僅讓不少人因受騙失去了可貴的錢財更對人性失去了信心。受騙者不全然是因為貪而受騙,有可能是因為太過害怕,怕遭受無妄之災而觸犯法律,不得不任其擺佈;也有可能是擔心親人遇到池魚之殃,急切的在未查證情況下即被騙,尤其金門當地又是屬於純樸的地方,很多年老一輩對詐騙事件無概念又很容易相信別人,比較不懂得分辨由此成為詐騙者的天堂。詐騙者巧妙運用人性的弱點,甚至製造恐怖的氛圍以扭曲的金錢價值觀來行騙,只為獲取不法所得,卻罔顧受騙者被騙後的痛苦。其實詐騙者除了騙他人,同時也在欺騙自己的良心。他們總以為擁有更多的財富,就能討好自己的良心,合理化自己追逐幸福的藉口。即便是如此,我還是相信大部分的人是善良的,不會因少數詐騙個案而放棄對人的信任,也希望大家能努力保有彼此的信賴感,讓社會變得更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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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座談之淺見
104年2月3日上午9時 至12時,筆者參加了金門縣文化局,所舉辦的首場藝文座談會,欣見旅台藝術大師李錫奇、黃世團、孫國欽、陳素民、歐陽自坤等鄉親,特地返金參加,提供建言,他們對家鄉的用心,令我敬佩與感動。 首先我為新任文化局長呂坤和博士,一上任就舉辦了藝文座談會,按個讚。他有心集思廣益,收納建言,尋求推展文化工作的做法,值得推崇。 筆者首先發表了個人對文化藝術推動的概要看法,我認為文化藝術要蓬勃發展,應有三大力量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其效果。一、要有專業的藝術人才,二、要有樂意響應的民眾,三、要有優良的文化藝術館。有優良的藝術教育學校,才能培養優良的藝術家。像台灣師大研究所培養了藝術家呂坤和博士、而李錫奇、黃世團、孫國欽、陳素民也都接受優良專業學校教育的栽培,才有今日的成就。有品味,懂欣賞,愛藝術的民眾,要靠政府推廣文化藝術公共教育栽培,而有現代化的文化藝術館,才吸到國際級藝術家參與,提升文化藝術水準。 根據文化局提供的研討大綱:文化局可為你做什麼?美術館要蓋在哪裡?等問題,我提了六點建言: 一、文化局要加強推廣文化藝術公共教育,希望每次書畫展的開幕,都能配合辦場文化藝術講座,聘請知名大師級藝術家開講,不僅可吸引群眾,亦可藉機推展民眾的藝術教育。 二、金門藝術創作者作品只有贈送,沒有出售,文化局為鼓勵創作者,每年應編列預算,收藏部分藝術家之作品,甚至於為他們打開出售通道。一為鼓勵創作者,也為文化局收藏作品,做金門典藏留傳作品之準備。 三、文化局現今的補助金門地方文獻出版,鼓勵照顧了許多在地作者,提升了地區的出版品,今後,文化局應比照補助藝術家出版其專書,鼓勵藝術家出版理論著作。 四、美術館最好建在交通方便,容易抵達的地區,我認為在金大大門環島北路與頂堡間的前金西守備區這個地點非常適合,以前我服公職常參加守備區的活動,覺得這裡土地面積大、風景優美,古樹參天,其內有許多設施,如會議廳、康樂廳及餐廳等都可配合再利用,難能可貴的是這裡到處充滿藝術氛圍,呂坤和局長可去看看。 五、收集金門先賢呂世宜書法作品展覽,我在柏村國小師友書法展開幕致詞,就曾鼓勵陳為學校長以及呂姓鄉親,要收集金門先賢呂世宜書法作品,成立呂世宜書法教室,發展學校書法特色,因呂世宜金湖鎮蓮庵村人,是先賢中書法造詣極高的人之一,文化局也應在金門文化園區,成立呂世宜書法作品展覽室,收集陳列其書法作品。 六、富有藝術素養的歐陽自坤企業家,對家鄉文化藝術很重視,特別禮請李錫奇大師要在金門機場,創作一座公共藝術,他對太武山海印寺的整建也很有看法,因為陳縣長在接見太武山海印寺佛教基金會座談時,表示要建設太武山海印寺成為一座山中有寺,寺中有山的五星級觀光景點,要把太武山建設成為金門文化宗教園區,金門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我建議請呂坤和局長安排歐陽董事長會見陳縣長與性海法師,為太武山提供整建的看法,力求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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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組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必要性與適當性之探討──解讀金門同鄉會南北不同調之意涵──
報載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會於二月一日在台北召開『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決議積極籌組總會』,並通過總會章程草案。依章程草案,將來總會的任務除整合辦理聯繫、服務各旅台金門同鄉會與大陸及海外金門同鄉會接待訪問事宜,並將協助金門縣政府推動各項政務與金門各項公共建設建言並扮演推動公益與『監督』縣府角色。最重要的是總會也將代表旅台三、四十萬名金門鄉親,在中央政府研訂有關金門政策時,集結金門人的力量向中央政府,立法院等機關發聲,適時扮演遊說與督促或民意施壓的角色,讓金門人的聲音與意見傳達台灣社會。洋洋灑灑的大篇幅論調,充份顯出凝聚家鄉情,團結力量大的氣勢。 另外金門日報於二月四日在第二版金門要聞以『金門同鄉會南北不同調』為題,報導南部四個縣市六個同鄉會也在台南市浯江金門同鄉會在辦年終尾牙餐敘中,六位理事長對台北市部分理事長召開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並通過章程草案表達出不同看法。他們一致認為此重大議題必須經過其所屬地之金門同鄉會會員大會通過,所以他們刻意避開二月一日在台北舉行的發起人會議,同時也決定自二月一日起,暫時退出『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會』,蔡忠盼理事長彙整南部理事長意見發表聲明,強調理事長一人不能決定是否加入總會,必須經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表決,也要有共識,將來才能避免爭議,造成內部自己不和諧的內鬨,也希望總會發起人成立總會的理念,能說服南部金門鄉親同時先將各同鄉會把自己基本會務作好,再來談總會,可能會獲得更多金門鄉親的敬佩與認同。但被某發起人評擊為破壞金門人團結的言論。 除了南部四縣市六個同鄉會對台北成立總會有不同意見外,在二月一日台北市英雄館召開的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上也有部分參與的彰化、新竹及花蓮同鄉會理事長持不同反對意見。 綜觀此次未能事先溝通,整合的總會有諸多不得體的層面與失疏考量,讓其他理事長難以認同,如: 一、成立總會的基本宗旨與目的,與發起成立的動機與作用,讓人起疑竇。 二、既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為何還參雜非地域性同鄉會性的宗親會、協會在其中。 三、旅台金門同鄉會接受金門縣政府的補助與配售酒種種利益,在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論點下,如何能大言不慚扮演『監督』縣政角色。 四、加上參加總會的各同鄉會人員五-十人,並不能完全代表該會的角色。 五、另外總會章程將各旅台同鄉會納入『團體會員』但在各同鄉會尚未取得全體會員認同前,必定會產生『不認同危機』,而產生內鬨,影響各同鄉會內部和諧。 六、在諸多未經充份溝通、整合完成時機如此不臻成熟之際,如此草率成立總會實不合其適時與適當性。 七、總會與各縣市同鄉會並無隸屬統領關係,對不配合不聽指令的各地同鄉會也無強制力,徒具『總會』虛名。 但最為關鍵點在由於自1966-2010年全台灣只成立13個旅台社團,可是從2010-2012這一年多已增加到25個,到103(2014)年全台旅台社團自嘉義同鄉會成立後已有29個,金門縣政府屢屢接獲民眾反映,如此快速成立增加,只是為了要得那些不公不義的配售酒利益,況且還發生協會宗親會員重疊在同鄉會會員中。另外從一月七日中華金門同鄉會理事長交接報導,竟然有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是該會的理事,更是離譜得可笑。 在金門鄉親如此觀感不佳的情況下,又增加一個什麼『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更讓金門在地鄉親產生更大的反感。因此呼籲這些積極發起籌組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的宗親會、協會同鄉會理事長們應先且擱置,待時機成熟,水到渠成時,才能順理成章,形成正果。何況以目前定期集會的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與餐敘,不僅可聯絡情誼外更可將各會意見與對金門公共議題、建言在定期聯誼會上討論,其作用就已足夠。另外在聯誼中若有涉及與鄉親事務,由各該理事長直接對該同鄉會員作溝通,意見整合,更可免去像此次籌組總會的諸多困擾及金門在地鄉親的撻伐聲。 職是之故,這個旅台同鄉會總會成立的必要性、適當性以及條件上並不能那麼強而有力作為支撐的理由,以目前此種成立動機與原因條件及時機不啻難獲得全台同鄉會理事長及其在台鄉親的支持、認同,更讓金門在地鄉親增強其反感聲浪實屬不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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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安心﹖
「即期品」意即將到保存期限的商品,在消保法裡對此不做任何保障,一切責任歸究於消費者在購物時沒有看保存期限。縱然商家有告知義務,但在商家對即期品的認知各有所不同,除非買到過期商品消保法才有相關規範。 日前於賣場購物,買大份量小包裝之餅乾,因信任該賣場新穎,開幕至今不到一年,對其商品新鮮度信任,故無視保存期限。直到買回分裝後,才發現該商品在一個月後即過期,在認知裡我視該商品為即期品(保存期限一年而商品僅剩一個月過期)。在跟商家反映問題、要求退款時,商家認為依公司規定(超過二個禮拜的商品並非過期)並沒義務告知客戶該商品為即期品,且其公司對即期品有另設櫃擺放並以折扣出清。 同時,也反映日前吃到問題商品(商品裡有尖銳物品,因而刺傷嘴部),商家表示反映問題後,該商品的生產公司已全面下架清查,並沒有在其他商品裡發現問題,吃到問題商品僅僅是「或然率」問題。對於吃到問題商品是「或然率」的問題,這是對消費者的懷疑?還是消費者該自認倒霉? 對於消費者而言,就必需正視保存期限,更不要貪小便宜,才不致購到即將過期商品,買回來吃不完、用不完即丟棄,而產生一肚子嘔氣,也因此我對「即期品」有新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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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兵哥攙扶阿婆的精神值得學習
日前看到臉書轉貼一名金門的阿兵哥攙扶阿婆的畫面,臉書底下留言者大都深表感動、按讚,並且對於軍人的這種形象大為稱讚。這則事件也被做成新聞,軍方從媒體得知此事後,發動肉搜,找到二兵洪誌謙,讚許他並將安排時間加以表揚。 於法而言,軍人的核心價值本就在「國家、責任、榮譽」;於情而言,如二兵洪誌謙自己所述看到阿婆那一剎那,有想到自己的阿嬤,有「同理心」的表現,所以,這件事足以跳脫出軍人的範圍,本來人們就該敬老扶弱,應該值得表揚。 有人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用在這個地方就完全正確,在政治紛擾、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的時刻,正需要多一點這樣的新聞來振奮人心,而也希望人們可以藉此喚醒自己內心的良善,進而學習這位二兵懂得幫助阿婆的精神。 「軍愛民、民敬軍」也將不是歷史,更不是口號,而將在細微之處,發揮最大的能量。而延伸這事件背後所該思考的,就是:我們對待他人也該如同對待自己親人一樣的同理心,如此,才能化消在這個社會上過多的誤會,創造更和諧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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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戰地政務時期一段被遺忘的故事
筆者陳怡情,老家住金沙鎮碧山33號,電話:354406,前於民國104年1月20日讀到貴報第七版「言論廣場」,筆名老和尚君所書「祈望陳縣長福海德政廣被」乙文,心有所戚,不禁想起戰地政務時期那一段艱苦的歲月,其中有一段被遺忘的故事,今藉貴報一端披露,讓金門廣大讀者有所公評。 筆者於金門戰地政務期間,經政委會強制派令任職金沙鎮三山村村幹事,命令於43年9月1日生效,然薪俸縣政府無力支付,要被派任人員自辦募捐,既然縣政府無力支付薪俸,民窮又何來有著,以致43年9月1日起迄47年7月1日止,共有3年10月未發薪俸,直至47年7月1日起,始編入正式公務人員領取薪俸,並有公保眷補等。當時地區經濟較大收入如物資供應處、金門酒廠等,都歸政委會掌理,縣政府惟賴商店營業稅與屠宰稅,故不敷開銷,因而向政委會申請撥款補助,但無著,50年5月間,執政秘書長王和璞因個人因素,決定凍結人員職缺,縣政府經多次會議,擬定不同單位及所有村幹事資遣名額,此分為兩種名冊,其一為資遣後如有職缺可再任職,其二為自願資遣不再任職,筆者思及47年8月23日發生砲戰時,急離辦公處,躲入防空洞避難,詎料僅數分鐘,村辦公處即被砲彈擊中,筆者得以躲過一劫,實乃不幸中之大幸,但仍見百姓洪芋頭祖孫被砲彈擊斃,另有四人不幸死亡,不禁感傷;49年6月17日晚,因美國總統艾森豪訪問台灣,大陸又突發砲彈濫射金門,筆者是時任金山鄉金水村村幹事,於辦公處內無法逃離,唯有蹲踞桌下忍受砲彈濫射威脅,聞砲聲稍歇,始跑至距辦公處二百公尺遠之海軍停用掩蔽處避難砲彈濫射,此次轄村房屋被擊毀甚多,但幸無人員傷亡,筆者經歷兩次險境,九死一生,安全非易,加以政府不符法制擬定村幹事資遣名冊,不分年資一律給與三月半俸給之資遣費,迫於無奈,唯有選擇自願離職遵從無怨,命令即於50年5月31日生效。但每每思及當年村幹事業務繁重,縣政府與民防總隊部下達公文,都集其一身處理外,尚有村之戶政設立,人民出生死亡,人口遷入遷出等要辦理登記,而人民由甲村至乙村探親留宿,亦要向村辦公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如有故違,不但其本身要受科處罰鍰,餘五戶聯保亦要受連帶處分,凡此,是一日不可之無村幹事,反觀現今時戶政盡歸各鄉鎮戶政事務所統一辦理,所可比擬,故村幹事之資遣是不符法制之全國先例。 其後王和璞兼任縣長,有感於村幹事之重要性,又拉不下臉復用原有之村幹事,特下令與各村里,每家戶要出新台幣五元,另雇用村幹事,此舉既無法制,又開民主之倒車,筆者先受公權力之強制派任村幹事,已有近七年之年資,當時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法均已立法並經公布施行,如要資遣當依相關法規辦理,然執政當局仍一意孤行,筆者迫於無奈,唯有選擇自願離去公職,從商兼顧家以求安定乙途,遭強制資遣時,依法亦應給與七月俸給之資遣費,而縣政府不分年資統一給與三月半俸給之資遣費,顯然違法,然在戰地政務之體制下,何人膽敢提出異議;筆者此時亦心灰意冷已無意再任公職,並專心經營小本生意營生,只是不知是依據何法令,未經筆者同意,逕於54年3月1日又指派筆者擔任三山村村長,如有不從,即軍法伺候,筆者恐招惡難,只有先接任,村長是官派的,雖然是村里名譽上的首長,但沒有薪水,由於村長兼民防中隊長,當年所有的村里幹部必須輪流集中到士校受訓,委由士校負責代訓,其訓練目的以村莊防禦為主要,幾與服兵役之訓練相同;除此筆者任職碧山村長時金門縣政府規劃整建大排水溝、擋土牆等設施,只發水泥,但村長要自籌沙、石塊,並自行施工,村長在執行時很難做,只得自己想辦法,對照今日,鄉村整建幾由政府發包,包商施工,村長不用負責等情,可見筆者不但失去經營小生意的收入,而且多付出心力與經費,在當年困難的氛圍中,筆者幾乎無法營生,迭經請辭再三,始於55年4月16日准辭,個人權益受害而蒙受損失,不知如何計算。 案內所陳事項,筆者亦有陳情,金門縣政府業管承辦人每每以此為依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辦理,寥寥數語塘塞答覆,然筆者想問的是,本件就法律而言,筆者任職期間,當時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法均已立法並經公布施行,當然應予適用,何來僅依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即可辦理,如是,亦有行政法規違反法律規定之謬,而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退休或資遣人員經審定給與退休金或資遣給與者,由銓敘部製發審定函,送由服務機關轉發退休或資遣人員,並副知審計機關、支給機關、基金管理會及服務機關。是據此規定,各主管機關辦理資遣案,應製發資遣令,並將資遣事實表及相關文件函轉銓敘部審定其資遣年資及給與。惟本案資遣相關程序均不符法律規定,且案內迄今從未將資遣事實及相關文件函轉銓敘部審定函核覆資遣年資,豈有僅依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單行行政命令即可資遣,又資遣不分年資,一律給與三月薪水之資遣費,均屬違法,且仍持續中,又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之規定為無效,而同法第110條第2項規定,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是該處分既自始不生效力,筆者自得依現行法令規定請求為補償基準。 另就法理而言,36年被徵兵赴大陸服役,滯留大陸,近年小三通後,政府已辦理補償,並同意其返金門定居,43年金門防衛部司令官劉玉章誤殺金沙鎮四名匪諜案,44年西園村長因白色恐怖遭逮捕送台灣冤獄三年,及若干同期公務員冤獄者,亦已辦理補償,而金門民防自衛隊員於戰地政務期間,不論生死,以戶籍證明,同樣辦理補償。關此,金門縣政府亦明知此不公不義情事,前經制定並由金門縣議會審議通過於97年1月24日公布之「辦理金門縣戒嚴時期因故依行政命令被撤(免)職公教員工年資救濟自治條例」,而筆者此情符合上揭自治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即曾任公職於離退後,上開年資未被採計為資遣年資者,依此條例規定自應予以補償,然本條例未獲行政院同意備查,而未施行,然縣府後續如何處理?如何辦理補償?縣府迄今置若罔聞。另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年節慰助金自治條例,前經縣政府於102年7月1日府行法字第10200534540號令公布,並經內政部備查在案,並已於102年11月1日施行,而相關單位現亦正辦理符合資格者之審查,因此戰地政務期間之臨時人員,只要有證明文件者經相關單位審查核可,即得辦理補償。然筆者前揭任職期間共3年10月未發薪俸,50年5月間遭金門縣政府違法資遣,資遣年資未依照服務年資為合法補償等情,均未為合法補償,而臨時人員卻已有補償機制,相同或類似事件未為相同處理,縣府行政作為已違背平等原則,令人情何以堪。 又就情理而言,筆者依法依理請求補償如有不符法規,理應提出解答及補救辦法,豈有行政院答覆本件屬地方權責管轄,相關補償辦法又未獲同意備查,造成法制紊亂,而無法理標準,任由地方承辦官員隨便答覆,既不提出不須補償之法律解釋,或僅以乙紙簡單公文答覆此為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而行政院及監察院還默不作聲,令人氣結,筆者不服戰地政務期間之冤抑,提出陳述要求補償,如縣政府認為不須負責,理應提出法理解釋,不該任由承辦人員濫權解釋,此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筆者除無法接受外,不得已唯有藉貴報一端,說明原委,由公眾秉斷責任誰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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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多元並進許外配與青少年健康成長
各縣市約於1987年左右,設置「親職教育諮詢中心」負責推展家庭教育,散亂而欠規範,對於逐漸惡化的青少年問題及其家庭問題無法發揮效用;直到家庭教育法頒佈後,才自1994年起納入教育部體制內,各縣市均成立「家庭教育中心」。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於2005正式掛牌運作,並組成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 金門是美麗而幸福的城市,然而下列數據資料,卻讓人憂心:在「獎勵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績優學校頒獎典禮暨觀摩會」上提到,本縣現有學生數是12857人(包括3千多個大學生),來自新移民家庭的學童,佔全縣國小學童的1/4。還有17個國小學生「應入學而未入學」且不知道身在何處。顯見我們的通報機制尚有改善空間。 而金門縣外籍配偶已增加至2354人(其中大陸籍2051人,其他303人),平均外配家庭1/16戶。對照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專員李有忠,在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第二次業務聯繫會報」表示,近年來處理外配離婚案件一年平均就有12件。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7-11月接案服務數46件(家暴案件40件,性侵害案件6件),其中新住民10件(多為家暴)。 這三者間有無相關?下落不明的學童,是否也是受家暴、性侵害或離婚的外配之子女?這是大人的不幸,危害無辜的孩子!並非所有外配都會遭遇家庭處境與生活不適應的問題;來自福建的周細妹就不一樣,她可以每個星期往返大小金門,利用工作、家庭、照顧孩子的空餘時間在空中大學念書,取得大學文憑。我們能不能建構優質的社區環境,放手鼓勵更多社區的新住民,學習周細妹及其家人的榜樣,走出家庭,健康生活? 在「少年輔導委員會」上公佈本縣103年6-11月份查獲少年犯罪案計17件23人(竊盜案8件13人最多)。另外社會處在「103年度第二次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與權益保障委員會」上指出,0-18歲佔全縣人口數為15.11%(合計19193人)。去年6-11月個案通報數共35件。這些青少年暴露在不健康的成長環境,我們必須設法找到對策,誠如吳副縣長所言,「大家不要輕言放棄,能把他們帶上來、拉他們一把」。 整體而言,本縣家庭教育是成功的,綜合以上少數資料,仍然有某些「感情基礎薄弱的婚姻,帶來生活適應不良、婚姻穩定性不足、家庭暴力、子女教養不易等社會問題」,存在於我們社區角落。我們亟需一個整合研究的系統,來找出其中的關聯,以便對症下藥。 各級學校都很重視家庭教育之推廣,也經常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然而參與者普及率低,多數人依然不重視家庭教育,總認為「家有家規」「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醜不外揚」,不必學習的。這些謬誤的觀念,就是導致某些家庭教育功能不張的原因,企需導正。 家庭教育法第15條: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其家長需接受家庭教育課程。第14條:提供民眾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促請各社區發展協會及樂齡中心納入家庭教育推廣體系。我們的社會福利要讓真正勤苦的弱勢者獲得撫慰與貼心服務,可研究賦予落實家庭教育法中規定之工具性任務。 從以上各單位召開會議中發現,會報多頭馬車,因而在拼圖不完整的架構下,各行其事,建請整合為一,並以研擬對策、分工合作、落實執行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