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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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申遺」面面觀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共一千多處,你去過幾個地方?」 現在旅遊風氣盛行,環遊世界也是許多人的夢想,然世界之大,想要真的走透透絕對是不可能的,是以能被列名世界遺產的地方,無疑就是安排旅遊目的地的「亮點」,因此世界各地莫不積極申請登錄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認定的世界遺產,簡稱「申遺」。 近年來不時可以看到政府有在推動金門縣世界遺產登陸計畫的報導,相關的研討會和活動也辦了不少,然而這樣的申遺運動是否有其成效?其意義何在?都值得我們關心與探討。個人雖非這方面的專業,也不想做太學術性的論述,在進入主題前,先提出一些問題給大家思考: 1.何謂「世界遺產」?2.世界遺產的申請要件為何?3.承上,金門符合哪幾項?客觀來看是否真有競爭優勢?4.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會員,是否能提出申請?5.為什麼金門要推動世界遺產登錄?若成功對金門有何好處?6.在現有世界遺產名錄中有無跟金門條件相近可供參考或借境的?7.為提高成功機率,金門必需配合什麼條件與承諾?8.在「保護」前提下,限制開發是不可避免的,這真的是金門人想要的嗎?9.有無積極推動的人士或機構?誰來凝聚民間與政府各單位的共識? 問題1與2只要上網查詢,維基百科裡有清楚的定義與說明,裡頭提到: 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在於呼籲人類珍惜,保護,拯救和重視這些地球上獨特的景點。 世界遺產不只是一種榮譽,或是旅遊金字招牌,更是對遺產保護的鄭重承諾。 可以想見一般民眾與主政者真正在意的重點是「旅遊金字招牌」而非「遺產保護」,有些地方在登上世界遺產名錄後,反倒因為觀光客的大量湧進而加速其破壞,但對文史與自然保育工作者來說,世界遺產至少是「珍惜才能擁有」的招牌,也是經濟開發與文史或環境保育可以取得平衡的方式之一,申遺雖然難度很高,但卻值得努力。 以上問題中以第4題最為關鍵,而且答案確定是「不行!」,除非兩岸關係有重大突破(大陸願意為台灣申請,台灣也能接受此一矮化國格條件),否則無實現可能。讀者與我應該有同樣的感受,這不就是玩假的嗎?如果我們沒有資格提出申請,就算專家學者認為金門俱備有再好的條件(針對問題3),一切都是徒勞無功,接下來的問題似乎也不用再討論了。不過既然中央與地方政府也推動那麼多年了,我們是否能從這樣的議題討論中得到一些方向呢?不妨先讓我們假戲真做一番。 其實文化部(與其前身的文建會)應該清楚這是假議題,所以在其推廣網站(http://twh.boch.gov.tw/)中寫的是就是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目前含金門共有18處潛力點,不曉得金門鄉親對這樣的列名是與有榮焉還是習以為常呢?就現階段的情形來看,也幾乎沒有達到招攬國際觀光客的效果。 回到問題3與問題6,先討論金門是否具備成為「世界級」景點的潛力?要被提名的世界遺產必須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同時至少也要滿足教科文組織所提的十項基準之一。金門很明顯地不具備自然遺產的條件,但有豐富的人文史蹟與保存的還可以的傳統建築聚落和散落各地的洋樓,只是與閩南的泉漳廈地區相比,雖有可看性卻無獨特性,其格局規模與保持完整性更難與已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2000年)、開平碉樓與村落(2007年)、福建土樓(2008年)相比。相形之下,最具有特色與歷史意義的就屬戰役遺跡了,金門歷經古寧頭戰役、八二三砲戰,島上最多曾高達十萬駐軍,遍佈島上的防空洞、坑道、碉堡、反登陸樁、反空降樁、民宅上的精神標語,長達36年戰地政務實驗所形塑出「軍民一家」的地景氛圍,這是在世界其他地方難以見到的,所以文化部以「金門戰地文化」列名是有充分考量的,符合文化遺產六項基準的第二點:在某期間或某種文化圈裡對建築、技術、紀念性藝術、城鎮規劃、景觀設計之發展有巨大影響,促進人類價值的交流;和第五點:代表某一個或數個文化的人類傳統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典範-特別是因為難以抗拒的歷史潮流而處於消滅危機的場合。與戰爭意向比較有關的世界文化遺產,較知名的有位於日本廣島的原子彈爆炸圓頂屋(1996年),和位於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2007年)。有一點要特別說明:來金門同時可以看到自然生態、閩南文化和戰意史蹟,這些都是觀光賣點,都值得關注與保護,只是客觀來看,戰役史蹟部分在世界上是較具特色與不可取代性(前兩者在某種程度上也因為軍管因素而得到較好的保存),可惜的是…不論是有意或是無意,這樣的戰地意象也正快速消逝中。 金門若真能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不僅是無上光榮,世界知名度必然大增,有助於帶來觀光人潮,進一步帶動經濟發展(問題5),但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申遺除了要符合傑出普世價值、真實性、完整性外,在世界遺產執行指導方針中清楚提到:「至少或同時擁有足夠的法律、契約或傳統上的保護與經營管理機制,以確保被提名之文化資產或文化景觀能保存維護良好…」。如果民眾不能了解保護史蹟的重要性或不願意配合,縱然政府有嚴格的立法也難以確實執行。可惜的是這計畫已經推動這麼多年,有多少民眾在意此事?有多少人願意為了保護文化遺產的價值而接受諸多的開發限制?國家公園成立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自然景觀與人文史蹟,並做合理的遊憩開發,金門國家公園更是國內第一座以保護文化與戰意史蹟為主的國家公園,這樣的「認證」還不需要經過聯合國的審核同意,但成立二十年來,民間一直有聲音要縮小國家公園區域,甚至想將國家公園趕出金門!要知道世界文化遺產的要求規格絕對比國家公園高出更多,一邊說要申遺,一邊又要趕走國家公園(不知兩者比例各占多少?),豈不充滿矛盾?個人認為與其去推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此時此刻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縣政府應該要更加強宣導,並積極與居民溝通,得花更多力氣尋求資產保護與民生經濟共榮共存的可能。 其實申遺並不需要以全島為標的,就像金門國家公園區域也只占全縣的四分之一,所以並不是為了保護景觀,就要全縣禁止開發,因此保育和經濟絕不是二選一的難題,「永續發展」反倒是兩者都要追尋的共同交集。如果我們認同觀光是金門發展的重要命脈,不管申遺與否,目前最急迫的其實是先界定出哪些區域的資源有珍稀性,是絕對不能破壞的,不能只是點的保護,更要有整體保存的觀念,才能形成「數大就是美」的競爭優勢,這與陳縣長所推動的「帶狀觀光」概念也才有一致性。至於開發建設建議集中火力在局部範圍,較能收開發之效,也可以不用一直處理所謂的兩難爭議。 有人認為就算無法申遺,但對保護文化遺產觀念的推動,也是有正面意義,此話雖有道理,但掌理古蹟、文獻、歷史建築、傳統建築聚落之保存與再生利用、文化史料採集整理出版、民俗文物調查研究及保存、文化資產人才培育獎勵、史蹟源流研究推廣等事項本來就是文化局所負責的業務,除非藉由申遺運動可以凝聚更大的共識,否則實無必要疊床架屋,將經費浪費在多餘的程序和形式活動上。因為「名不正則則言不順」,對於一個明知不可能實現的計畫,要參與者如何發揮其熱情?更遑論凝聚民心了。 金門申遺雖然是假議題,但不代表金門沒有文化資產的價值,反倒是提醒我們,如果我們自己都覺得這些過去留下來的東西沒有價值、不值一看、不必保留,那要如何吸引外人來金門觀光呢?筆者在文中分析金門的特色優勢時,才驚覺用「軍民一家島」比用「戰地」更能形容金門的特色(雖然軍民一家是戰地政務期間迫於無奈的結果,我們並不想倒退回那個時代),許多工事因為防禦考量並不起眼,或是因為我們每天生活其中,太「習慣」而覺得理所當然,反倒忽略其特色之處。我們不可能也沒必要原貌保留所有的軍事設施,但若因為沒有保存計畫而任其消失的話,肯定會後悔莫及。就像廣島的原爆圓屋頂和納粹集中營,可看之處並不是其建物外觀,而是背後所代表的歷史意義。個人深切感受到:金門的景點除了硬體的整修維護,更需要的是會說故事(會行銷)的人! 在歷次台灣各縣市的光榮感調查中,金門常名列前茅,顯見金門人對家鄉的認同度是很高的,但是對岸廈門的繁榮進步對鄉親的心裡也造成不小衝擊,在這樣的情境下很容易迷失,到底我們要把眼光放在別人亮麗的一面,還是要回到自己既有的優勢上?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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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上班﹐記得留意有否加班費﹗
在過不久就是中秋節了,許多民眾都會利用難得的假期陪家人一起吃月餅、放煙火或賞月,但是卻有許多行業的勞工必須在這天上班。到底國定假日上班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應否給付加班費或補休?這是許多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必須了解的事情,藉以保障自己權益,避免成為冤大頭。 原則上,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又中秋節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值得注意的,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亦屬細則第23條規定勞工應放假之紀念日,故當日勞工放假並非同公務機關之中秋節補假,而係本身即為國定假日。故雇主除當日應予以休假之外,應再與勞工協商後擇期補假一日(中秋節)。歸納來說,若雇主採符合勞基法雙週84小時工時制時,則當日勞工應予以休假;惟若雇主採低於雙週84小時工時制,如調移週週休二日或輪班排休等制度,部份休假日已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者,則已調移之國定假日視為工作日,勞工應照常出勤。建立好可否休假的前提後,才能判斷是否有所謂加班費或補休等問題。然雇主若採低於雙週84小時工時制,國定假日又給予休假等優於勞基法之規定亦無不可。 若雇主採行符合勞基法雙週84小時工時制,經徵得勞工同意(故不可強迫勞工當日一定必須出勤)於休假日工作者,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因而,原則上雇主對於中秋節當日出勤工作的勞工,除原工資照給外,應再加發一倍工資。所謂一倍工資若採「月薪制」,其給付範圍應為全月(包含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非以全薪除以當月實際工作日數計算;惟法無明定「月薪制」工資計算基準應為當月實際日數(28日或30日或31日)或月平均日數30日,應由勞資雙方以書面勞動契約或口頭約定之。 須特別注意的,是因為勞工假日已無法充分運用,故即使當出勤未滿8小時,雇主仍應加發1日之工資。又依勞基法第30條及第32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因此若勞工於國定假日上班超過8小時,仍有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之適用,即雇主除應加發一日的工資之外,對於超過8小時之部份,前2小時應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後2小時應加給三分之二以上。附帶一提,若採按日計酬之員工,則遇國定休假日工資計給方式,應依按時計酬者之核計規定辦理,亦即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115元乘以排定工作時數)放假一日,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原排定不出勤者則無工資請求權。 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31日台勞動二字第037426號函釋所述:「勞工於休假工作後,勞雇雙方如協商同意擇日補休,為法所不禁。但補休時數如何換算,仍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故若雇主對於在國定假日出勤之勞工,於事後徵得其同意以補休換取加班費,亦無不可。最後,勞工若仍有任何問題,應先行法律諮詢或洽勞工局以保障自己之權益,祝大家佳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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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八二三紀念公園─守護台海的老兵
藝人李蒨蓉登上阿帕契直升機事件,在國內鬧得沸沸揚揚,不少軍人因此遭到懲處。如今已有近30萬名網友湧進軍方各單位的臉書,要求參觀阿帕契,更有人發起要求參觀阿帕契活動。其實,要看軍事武器,不必非得到軍事基地不可,像台中市的「823紀念公園」就公開陳列多項海陸空重型軍事武器,雖然已經除役,但看起來仍殺氣逼人,令人不寒而慄。 李蒨蓉一行20人親友團,開著6輛車浩浩蕩蕩直入停機棚,如入無人之地,不但受到高規格接待,還有紅地毯及介紹直升機性能的看板。他們一群人把造價8億元的「阿帕契」當高級電玩來打,輪流登機拍照,把軍事重地當成遊樂場。此事因李蒨蓉把參訪過程公開PO上網而曝光。 一般小市民絕對沒有如此大的神通,可以到軍事基地參觀殺人武器,但政府把曾經參加「823砲戰 」的武器公開展示,任由民眾拍照撫摸,絲毫沒有限制,還歡迎大家參觀,保證合法。這與「阿帕契」事件比起來,簡直是天與地之差。 「八二三紀念公園」位於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十路一段與昌平東一路交叉路口,是為紀念民國47年(西元1958年)8月23日,中共軍方砲擊金門群島引發的「823砲戰」,緬懷當時英勇國軍與同胞們的犧牲貢獻。 823砲戰發生於西元1958年8月23日的薄暮時分,台灣海峽對岸的中國向金門島群展開砲擊,在為期44天的砲戰中,總共發射砲彈47萬發,雙方展開4次海戰及10次空戰。台灣在這場戰爭中固守金門列島陣地,未被中國拿下,奠定台海日後的和平,歷史稱之為823戰役。 這座公園於民國90年啟用,是台灣第一個以戰爭、軍事武器為內容的主題公園,特色是遊客可以近距離觀賞展出裝備。園內設施有八二三和平紀念鐘、勝利紀念碑、歷史照片與獎牌牆、反砲擊作戰碑文、先總統蔣中正的立像,還有F-5E戰鬥機等10種武器,各種武器功能約略敘述如後: ●F-5E戰鬥機:為台灣空軍第一代主力機種。F-5E飛行速度為1.6馬赫,配備5000磅推力的渦輪噴射引擎2具,掛載響尾蛇飛彈。 ●F-104G星式戰鬥機:為台灣空軍培養許多優秀的飛行人才,不過因為機齡老舊而頻出狀況在台灣又有「空中棺材」之稱。 ●M24輕型戰車:活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車時速65公里,火力配備有75公厘加儂砲一門、50機槍、30機槍各一支。 ●M41戰車:活躍於韓戰、越戰,戰車時速72公里,火力配備有76公厘加儂砲一門,50機槍、30機槍各一支。 ●M42雙管防空砲車:可用於低空防衛並對地面目標進行高速火力射擊,砲車時速72公里,火力配備40高砲2門、30機槍一支。 ●M108自走砲車:可空運,加裝浮游裝置可兩棲渡河,砲塔可做360度旋轉,火力配備有105公厘榴彈砲1門。 ●LVT兩棲登陸車:能夠登陸珊瑚島嶼的戰術兩棲乘載工具,原型車取名為克瑞斯式,1940年正式定名為LVT。 ●75公厘山砲:適於山地作戰,可用人力、車輛牽引,也可以空投,西元1949年古寧頭大捷時亦曾發揮其戰力。 ●開陽艦5吋砲與小艇:開陽艦上的5吋38倍雙管砲,是美軍研製的高平兩用半自動火砲,曾參與多次台海戰役。 俗話說,在營為良兵,在鄉為良民,曾經參加過823戰役的戰友,莫不以當時能夠參與這場令國際間風雲變色、驚天動地的戰役為榮。已經年邁散居各地的鐵漢早已訂下每年相聚的日子,把823公園列為首選之處。 遠遠看著823紀念公園,由國防部規劃設計的紀念碑造型,下方是半圓中空、上方有長形的台海戰役勝利紀念碑,中空的地方放置碑文,能看到當時戰役的歷史與國軍搶灘砲擊的浮雕,石碑上記載當時戰況的困難。當黑夜來臨,在燈光照耀下,紀念碑的線條顯得更為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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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祭典走味恐逐漸沒落
文化資產保存為近年來政府推動文化政策重要的一個環節,其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做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的登錄或保存,儼然已成為重要的發展方向。而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來說,都對國人與歷史記憶的連結有密切的關係。 據媒體報導,提到今年舉辦的雞籠中元祭,文資委員觀察到其祭典活動一年不如一年,遊行演出不是小蘋果就是三太子,花車長得都一樣,傳統陣頭逐漸消失,為此感到很失望,他認為核心價值應是悲天憫人,族群融合,而非嘉年華會。 雞籠中元祭可以說是國內重要的無形文化資產,根據文化資產局的網站的說法,其可說完整保存先民拓墾過程及文化內涵,並具有悲天憫人的情懷與普及外邦的國際觀,又結合公、私單位注入新活力與傳承,也累積豐富的研究與文獻資料。 所謂的傳統祭典,應有一定的科儀元素所組成,文資委員所批評的陣頭,也是一個重要元素,其最早的組成目的,根據學者謝宗榮研究,陣頭可說是為了護衛神駕、進行清道與壯盛行列排場,雖非核心,卻是民眾「看熱鬧」的主要對象。 陣頭表演可以求新求變,卻不能失去傳統,不然會使民眾習慣成自然,把傳統的喪失當成理所當然。筆者喜歡看廟會活動,有幾次也覺得莫名其妙,電子花車播放流行音樂也就罷了,傳統鼓陣與八音居然吹起流行音樂,看到許多人都對那樣的舉動感到驚喜,或許只有我與少數人覺得格格不入,甚至痛心,卻也不禁令我想問,等到一切傳統都消失了,我們還需要陣頭活動嗎?這也是各地舉辦類似活動時所應該思考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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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資原是騙錢老梗
近日報載,有一位王姓大學生在台北某捷運站。突然間,有一個男子過來搭訕,說他從高雄北上開會,稍早在搭公車時不慎將皮包遺失,現在身無分文,希望能借他20元搭車。王生看那男的穿西裝,手拿公事包,不像騙徒,就借給他錢;二人還一起搭捷運到台北火車站。 途中,該男自稱姓林;他又繼續跟王生聊天,不久,又要求能不能再借他三千塊錢,讓他能搭車趕回南部,隔天就會再來台北開會,屆時一定會主動跟他聯繫還錢。王生看他的穿著像上班族,又苦苦哀求,身上剛好有錢就借給了他;還陪著他到火車站,留了手機號碼。結果,對方從此失聯,王生驚覺上當而報警。 奇怪,類似的情節也發生在五十年前;當時我是大一新生,剛從台中北上就讀。有一天上午,我在台北開封街折往火車站方向,迎面來了一個中年男子,穿成套西裝,留西裝頭,手提007黑皮箱,一副紳士的打扮。他突然站定跟我說,他是台南烏山頭水庫的工程師,要到台南中外大學去開會,發覺自己忘了帶錢;問我是不是可以借他五百元買車票? 我當時身上並沒甚麼錢,無法借給他;但我知道一個方法,就告訴他說:「你可以拿著身分證到警察局作抵押,警察會先借給你。」話還沒說完,他一聽到警察局,就連忙打斷我的話,邊走邊說:「好!好!我知道了。」急急忙忙地走掉。我一回神,知道我遇到了騙子,好佳哉!沒有被騙成;台南至今也沒有所謂的「中外大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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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來了﹗聰明的你會選擇躲在何處呢﹖
2011年3月11日14時46分(當地時間)發生於日本東北外海三陸沖規模9.0大型逆衝區地震,震源深度測得數據為24.4公里(15.2英里),並引發最高40.5公尺的海嘯,是日本有觀測紀錄以來規模最大的地震,引起的海嘯也是最為嚴重的,加上其引發的火災和核洩漏事故,導致全國性的地方機能癱瘓和經濟活動停止,為日本二戰後傷亡最慘重的自然災害。 此次大地震也讓世人再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無情的力量,而馬總統也特於該年3月13日召開「因應日本震災引發複合性重大災害我國各部會因應作為」國家安全會議,要求從中央到地方必須全面推動地震防災教育及演練,希望藉由教育及演練的過程,讓國人對於地震的避難能更加熟悉,而今(104)年已經邁入第4個推動的年度,在連續四年的推動教育中,筆者發現在重大災害發生後,常會有出現許多「事後諸葛」或是「偽災害專家」,將未經求證的資料,藉由網路或媒體不斷的傳送並讓民眾接收到。因此造成民眾目前對於地震發生時躲藏之處仍存有錯誤或模稜兩可的觀念,甚至錯誤的觀念也深植在負責推動地震防災教育者的身上,如此,當地震發生時恐怕會增加民眾初期避難的危險性。本文想就地震時民眾應躲避於何處才是比較安全的作法作詳細的說明,以免民眾以訛傳訛,錯失避難的先機。 目前地震發生時就地避難的方式大致分為二大派,一是傳統的躲在桌子下方,一是在網路上廣為流傳且可以輕易的搜尋到所謂的「黃金避難三角」或是「生命三角」,該套理論為美國道格.庫普先生所提出,建議民眾遇到地震應躲在桌子或沙發旁而不是傳統的躲在桌子底下,他認為這樣才能形成「黃金三角的避難空間」,當上方有重物墜落時,民眾會存活於黃金三角內,而躲在桌子下方者反而會因為重物而使自己被壓扁於桌子底下。乍聽之下,似乎有道理,但分析我們在地震發生時,搖晃過程中須要暫時躲藏或避難是因為在搖晃的瞬間,無法安全逃離建築物甚至移動至他處,因此,必須在其瞬間確保自己的安全,避免受傷,尤其是頭部,等待搖晃停止後,方能快速逃至戶外空曠處。以單純的角度來思考,若躲藏於桌子旁邊,在地震搖晃的過程,頭上完全沒有遮蔽物,這時,上方的日光燈或吊扇若掉落下來,首當其衝的一定是頭部或是暴露在外的身體,極有可能被掉落物擊傷,甚至會失去意識而無法後續的逃生,因此就違反初期避難的目的。筆者將引用台灣、日本及美國地震避難的資料,來闡述先進國家在教育其國人的避難方式,藉以導正民眾存在已久錯誤或是無所適從的觀念。 首先針對國內的部分,藉由大規模地震應變時序圖中,在地震發生的瞬間首要確保自身安全,並且立即「就地避難、保護頭部避免受傷、注意頭上掉落物」,因此點出必須躲在桌子下方始能保護頭部避免受掉落物砸傷。而內政部消防署於100年4月11日在其網站上發佈一篇「黃金三角新聞澄清稿」,文中提及美國道格‧庫普先生所提「生命三角」避難理論並沒有獲得各國官方的認同,而且重大地震發生瞬間,人員第一時間內並不容易立即離開現場,所以,遇到地震瞬間一定要先保持冷靜,避免身體遭受外物傷害,尤其是頭部的受傷,屆時身體躲在堅固桌子下,所形成的空間會比「生命三角」要安全。 次之為日本的部分,日本地處地震帶上,發生地震頻率遠高於國內,因此,對於地震的防範亦是我國學習的對象,筆者有幸在98年赴日參訪,當時參觀了日本東京都-池袋防災館,其內部有許多防災教育的設施及課程,可以免費提供給當地民眾或學校師生前往參觀學習,筆者一行人也實際體驗了該館的地震體驗室,先讓大家進入居室內部坐定,而工作人員開始設定地震級數,待搖晃非常劇烈的時候,他要求大家立即躲到桌子底下,並將原本的坐墊置於頭上保護頭部,身處桌腳附近的人要用手固定住桌腳,避免因搖晃讓桌子移動而失去遮蔽物。日本的防災館是如此教育其國人,而日本之學校防災教育更是教育其學童要躲在桌子底下來避震。 最後是美國的部分,由一份美國內政部地質調查所、紅十字會、加州地質調查所、南加州地震中心、聯邦緊急管理局(FEMA)等單位共同發行的地震防護手冊:在地震中保護,室內的做法是DROP->COVER->HOLD ON,即蹲下或放低姿態,找到遮蔽物如桌子等,並爬到其下面躲藏,用手抓牢固定,直到地震停止,才迅速離開室內。因此,在美國亦是教育民眾地震發生時應躲在桌子底下避難。 防災教育重在能提供正確的知識,否則將置民眾於更危險的環境中,引述中、日、美的資料,瞭解其教育知識為「當地震發生時就應該躲在桌子底下,直到震動停止後,迅速離開室內。」或許您對地震發生時初期避難方式還在猶豫,希望藉由本文的介紹,能夠讓您的避難觀念更加清楚及明確,也希望您能將正確的訊息傳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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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圖書館讀者教育和素養待提升
暑假一到,公共圖書館又成為市民免費的冷氣房。但大家如能來此靜心看書吹冷氣也好,全國各大公共圖書館卻變成部份民眾全家大小來睡大覺、吃下午茶,甚至於讓小孩子在沙發、空間亂跑、亂玩的地方。 許多公共圖書館近年來花大筆經費,進行空間大改造,裝潢得像誠品書店;一些新設立的圖書館,也無不大舉添購視聽設備,講究座椅舒適,甚至於鼓勵讀者可以悠閒地以各種姿勢閱讀….等等。 這樣,的確可以吸引許多讀者上門,特別是在炎熱的暑假。 但讀者進來圖書館,許多卻不是看書或利用資料為主,而只是把圖書館當成避暑或休憩的地方,進而不遵守圖書館的各種使用規則,如「不得帶食物飲料進館」、「禁止奔跑、大聲言語」….等。 這是讀者使用圖書館的教育和素養不夠的原因,民眾應該自我檢討和省思。但圖書館如要避免這些亂象,在吸引讀者上圖書館之前,大概也應辦理一些教導讀者怎樣好好利用圖書館的課程。 比如說,申請閱覽證或借書證之後,必須先看一段利用圖書館規則的宣導影片後,才能領到閱覽證,是一項方法。 圖書館自己在空間動向方面,也要好好規劃,如兒童閱覽室,像台北市立圖書館便設在地下樓,免得兒童在大廳及各閱覽室到處流竄。圖書館的沙發、座椅,不要設計可以連座的,避免讀者躺在沙發上睡覺,既不雅觀,又妨害到別人坐的權利。 最重要的,圖書館要嚴格禁止、取締讀者各種不遵守規定的行為,該勸阻的就勸阻,這當然要圖書館的館員或志工們多巡視各閱覽室,遇有大剌剌脫鞋橫睡,或吃喝東西、飲料、高聲闊談的讀者,都應阻止,不聽勸阻的,不惜報警處理都可以。 總之,現代圖書館的設施,越來越便民、親近讀者,但讀者也要有使用圖書館的倫理與道德,這倒是需要圖書館宣導和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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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非凡的工作
前些時日,利用假期整理名片盒時,無意間發現底部夾著一張名片,便趕緊拿出並翻開一看,赫然發現此張名片,正是筆者找尋許久之金沙國小同學阿進「金門資深導遊」的名片,為求未來連絡方便,遂將老友之行動電話號碼,逐一鍵入手機通訊錄內,此時,不自覺回到時空記憶,想起青春年少時與諸多老友(同學)們於金門家鄉之甜蜜回憶。 深藏心中記憶,雖然久遠,然而,過往大夥於金沙國小校園、榮湖畔及金沙港灣嬉戲之青春身影,卻,有如昨日般,歷歷在目,萬分喜悅之際,遂即興的拿起話筒,撥一通電話給人在金門家鄉當導遊的老友,在彼此一陣話桑麻及相約返鄉一定要見面之後,筆者有意無意對老友提及:在未來幾年之後,倘若有機會的話,想與老友一起從事導遊工作,老友當時人在太武山下,行動電話雖然些許收訊不良,然而,筆者還是依稀聽到老友一直笑著不語,最後還是嚴謹的開口說:……導遊工作確實是可以關心自己家鄉,只是比較累…云云等,筆者則立即回應說:其實導遊之工作,真是不簡單,他,雖然猶似一顆小小螺絲釘,但是,對於金門家鄉人文歷史介紹及觀光旅遊之貢獻大,這是一項意義非凡與獨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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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颱風災害之應有觀念
人類隨著時光更迭,科技一日千里,昔日以農業社會為主型態,逐漸產生變化,並開始進入工商社會與經濟之起飛的時代,如今,大部分的人口,幾乎都是居住於都會區,都市在人口與建設的擴張下,已是漸趨飽和,但是,仍有少部分人口,依然居住於危險的山坡地或邊緣地區。但是礙於公部門及民眾,對於都市排水系統與山坡地的水土保持及河川之疏浚等防洪措施,長時間處於漠視之情況,故每當雨季、颱風來臨時,卻常常導致局部地區,瞬間降下大量的雨量或超大雨,因而造成低窪地區的排水系統宣洩不及與山坡地的土壤層含水增高,地質及土壤因此更加鬆動,進而發生崩塌之情事,甚至發生嚴重的淹水與土石流之狀況,有時還會造成人、建築物、橋樑及農作物的傷亡與破壞和經濟上之損失,那原本是蒼天恩賜人類生存之能量雨水,此時遂成凶神惡煞,增一分,則顯太多,這就是人類現今刻正面臨之危機? 預防勝於治療,惟有事前充分的防範,才能將災害降至最低,這便是災害防範的意義及內涵,故政府應逐年的編列水、電力及河川與山坡地整治和災害防範的經費,並對於那些在颱風與雨季來臨時,容易造成災害發生的山坡地與河川和都會區或鄉、鎮市的排水系統及危險房屋等問題,加以整治與補強,方能將災害降至最小,各階段期程建議如下: 一、整備時期 A.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1.逐年採購輕、中量級的抽水機放置於里辦公處,以利於第一時間之救災的運用。 2.定期維護所採購之輕、中量級的抽水機,以利救災時期能正常運轉與發揮功能。 3.加強都會區與鄉、鎮市及農田的排水系統的興建與平時的疏通。 4.加強滯洪池與深蓄水井之設置 5.逐年汰舊換新各抽水站的設備,抽水機的主要設備設置於高處,以防範淹水時抽水機無法正常的運轉。 6.全面使用電腦自動化設備監控抽水站機組及閘門設施。 B.消防救災位 1.定期加強宣導與教育民眾災害防範的知識與觀念。 2.輔導與協助社區居民成立防災組織。 3.輔導與協助民間企業團體成立防災組織。 4.加強規劃設置地方防災或避難公園。 5.加強維護地方防災或避難公園之維生管線設施正常使用(例如自來水、瓦斯、電力、通訊系統)。 6.定期維護保養及購置救災機具。 7.成立災害或危機處理小組的機制。 8.定期與確實執行搶、救災與危機處理計劃之訓練。 9.定期加強教育與檢核救災人員之救災演練與救災應變能力。 C.山坡地管理單位 1.加強山坡地的水土保持。 2.全面檢查與補強山坡地的擋土牆。 3.限制山坡地的過度開發。 4.加強取締山坡地的濫墾。 5.加強設置土石流預警的監控儀器與通報機制之建立。 6.整合台灣中央或地方間之權責,以免造成行政機關之間,互踢皮球的情形。 D.河川防洪管理單位 1.加強河川與水庫和河海口淤沙的疏浚。 2.興建防洪河堤與河堤高度的增加。 3.強制拆除河川兩岸河床的違章建築物。 E.建築管理單位 1.加強規範建築物設置雨水收集槽(器)。 2.加強規範建築物設置衛生下水道管。 4..加強山坡地違章建築物的拆除。 5.加強拆除危險房屋。 6.加強拆除危險廣告物。 F.水資源管理單位 1.強制拆除與取締各水庫與集水區上游遭濫墾與濫建的行為,以維護水庫的水源 安全及供水的正常。 2.水庫集水區上游加強設置攔沙壩或沉砂池。 G.醫療管理單位 加強各醫療院所的合作,以利災害發時,能迅速的成立臨時醫療團隊與後送機制,以偏遠與離島地區為最為重要。 H.物資與農政管理單位 儲存足夠災害救援與民生必需物品,以確保災害救援正常的運作及防範災害發生後,物價遭不合理的哄抬。 I.電力管理單位 規劃逐年或逐區將電力之供應電線桿全面改為地下化,以防範電線桿遭強風吹倒,進而影響電力的供應與降低修護人員於颱風天出勤的危險性。 J.道路橋樑管理單位 1.定期檢查與補強橋樑的結構強度以確保橋樑之正常使用。 2.加強設置救災替帶道路,以利於道路中斷或癱瘓時能迅速的恢復救災道路之運輸。 K.國防野戰部隊 定期與確實執行搶、救災與危機處理計劃之訓練,以利於災害發生後能迅速的到各個災區進行救災的業務。 L.國防工兵部隊 1.定期與確實執行搶、救災與危機處理計劃之訓練,以利於災害發生後能迅速進行後續之救災與復原的業務。 2.定期維護保養及購置救災工程機具。 二、應變期間 A.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 1.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應儘速成立防台中心。 2.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儘速成立收容中心。 B.水利工程管理單位 1.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協助低窪地區民眾取得防水沙包的設備。 2.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加強各河川及抽水站水位的觀測,以利在即將淹水的第一時間內能將居住於河川及抽站之附近的民眾疏散至災害收容中心,並啟動河川分洪與抽水站抽水系統,以防範淹水。 3.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請招標開口合約的營建廠商,成立救援小組及24小時待命,以利在第一時間內儘速的到達災害現場,進行搶、救災之工作。 C.消防救災單位 1.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儘速成立颱風災害救援中心。 2.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會同轄區警察機關,強制疏散居住於低窪地區及危險山坡地之民眾,至災民收容中心以維護民眾之生命安全。 D.建築管理單位 1.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應請開口合約營造廠商,以鋼板圍籬將轄區內之危險房屋封閉,以防掉落物砸傷路人與損害鄰房。 2.封閉危險房屋之鋼板圍籬必需堅固耐用,防範被颱風吹走及造成二次傷害。 E.水資源管理單位 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適時行使水庫調節性的洩洪。 三、復原期間 A.地方政府(環保暨工程單位) 災害發生後應儘速恢復市容、街道及各產業道路等設施之行的順暢與安全。 B.地方政府(農業與社會福利單位) 災害發生後應儘速派員勘估農、漁、牧業及民眾之受災情形,詳實加以統計並依相關救災與補助規定,發放災害補助金或紓困貸款以協助災民的重建及復原。 C.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單位) 1.災害發生後應儘速成立災民收容中心。 2.災害發生後應儘速成立心理輔導中心,並加強災民與救災人員之心理輔導。 預防勝於治療,惟有事前充分的防範,才能將災害降至最低,希望藉此淺談,能喚起政府與民眾,注重颱風災害之防範,以減少災害發生之機率。 (作者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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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點同理心與鼓勵少一點責罵
日前報導,蘇迪勒颱風造成許多地區停電,而在雲林地區,疑似民眾受不了停電太久,而毆打台電搶修人員成傷,工程車也被砸,如此非理性的行為應予以譴責。 的確,停電太久使人無奈,使人充滿怨氣,但停電戶畢竟眾多,而台電處理人員也須評估狀況來進行修復,災後處理一定需要時間,也要天候許可,才能善了。 民眾將怨氣出在無辜的台電搶修人員身上,只會延誤搶修時程,更打擊搶修者的信心,大家應該多一點同理心與鼓勵,少一點責罵,才不至於造成社會紛爭。 在颱風後的上班日早晨,就看到許多清潔人員忙進忙出,運著一台又一台的被風吹倒的樹木與垃圾,還有台電人員等努力將街道與電線恢復原狀,看到新聞報導也有大多數地方街道已恢復原樣,而供電也已恢復,都是這些人員的努力而成。 試想如果是我們自己,根本也無法如此專業與迅速的使被颱風重創後的生活走向正軌,大家都是生長在這塊土地的人們,也各司其職,雖然天災一來有許多問題被發現,但第一時間應該是齊心合力的災後重建,待到都已完成後,再來反思與討論相關問題,而救難與防災人員是無辜的,請多點同理心與鼓勵,少一點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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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別影響孩子的受教權
最近台灣不少家庭、學校教師關心升學會考,連筆者的社工朋友都在會考舉辦期間,上網發文祝每個孩子,能順利安心考完。 不過朋友沒生過小孩,筆者問朋友為何發此文?朋友提到因從事家暴、兒童虐待處遇服務,發現處遇的部分家長因各種原因,想干擾孩子參加考試,才會祝福孩子順利考完,未來人生得以擺脫家長干擾。 筆者看了很感慨,雖現代社會即使有學歷,不一定能找到工作,但從事不少行業,仍需有指定程度學歷;且部分研究發現,孩子如接受教育,就有機會提升生活品質、社會地位,有助家庭發展。 只是孩子的受教權受家長干擾,就不易得到充足資源求發展,影響未來人生選擇機會。且曾有新聞報導,家長不甘心沒了孩子的監護權,就衝到學校大鬧,除干擾孩子,也干擾其他學生。 所以處遇施虐、家暴施暴家長,及受虐、目睹家暴的孩子,不能等。且筆者也想對這些家長說:我知道你想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影響孩子受教權,真的對孩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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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何一波三折﹑困難重重
去年台灣地區發生所謂318太陽花學運,數百學生霸佔國會、癱瘓議事,整個活動的起因,就是因為3月17號(星期一),台灣地區的立法院審服貿協議,但聯席會主席國民黨籍立委,因當時有人刻意阻撓,上不了主席台,就趁朝野衝突時,拿立法院總務處所準備的隱藏式麥克風,宣布完成審查,將服貿送院會存查,引發不滿,爆發抗爭!抗議服貿協議黑箱作業,也讓台灣地區的人民開始認識何謂服務貿易協議。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般民眾稱「服貿」,或簡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兩岸服貿協議》,是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業貿易協定,臺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為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和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並減少限制性措施。 於2011年3月,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岸海協、海基兩會在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從本次協議兩岸相互開放的項目來看,臺灣地區對大陸地區共有64項開放承諾,其中37項是新增或擴大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大陸地區對台灣地區則有80項開放承諾,使臺灣地區業者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業務範圍和貿易便利化措施等待遇,協助臺商以優惠的條件拓展服務業市場。 以上文觀之,只是一般貿易協議,怎會在台灣地區掀起滔天巨浪,至今仍未停歇,撇開意識形態、香港化等等政治因素不談,對於一般百姓而言,從漠不關心到現在成為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原因在於從2008至2012年,服務業占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高達68.7%,對台灣地區經濟成長扮演著關鍵角色;但是,在那相同期間,服務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卻僅達54.2%,遠不及其在GDP所占有的分量。 再看服務業影響的範圍。從1991至2011年,服務業就業人數增加近230萬人(製造業僅增35萬人),其占台灣地區就業總人數從47%增至59%;但是,在薪資方面,2000│2007年服務業年實質平均薪資的平均成長率是負成長而為(-)0.28%,至2008│2011年平均成長率進一步降至(-)0.44%,均遠不及1992│1999年的平均成長率2.44%。 為何服務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率不如其在GDP所占的比重?為何服務業實質薪資往後退?部分原因在於勞動生產力的成長下降、服務業以內市場為主及現代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偏低。依據亞洲開發銀行(ADB)的統計,1980│2000年台灣地區服務業勞動生產力的成長率平均達4.33%,高於工業部門的3.70%;到了2000│2010年服務業勞動生產力成長率平均降至1.17%,反而遠低於工業的5.16%。 其次是服務業以內需市場為主,而台灣地區的內需市場是處於成熟、飽和階段。在對外方面,台灣地區商業服務的出口於2000年排名全世界第18,在全世界的占有率為1.4%;到了2007年排名掉至第26,占有率亦跌至0.9%,顯見在全球出口市場,台灣地區的競爭力逐漸下滑;即使到了2011年商業服務的出口雖有加強,在世界占比亦僅回升到1.1%。若與台灣地區貨品出口相比,於2011年台灣地區商業服務出口僅及貨品出口金額的15%,可看出在對外貿易的貢獻方面,服務業仍有很大提升空間。另外,台灣地區在資通訊、金融、專業商業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的占比偏低,而以批發、零售、餐飲等傳統服務業主,而這些服務業卻是台灣地區民眾日常生活所需,其承載的勞動力更高達500萬人。 事實上,這也是經濟發展的趨勢,也就是國家經濟愈發達,則其服務業占GDP的比重愈高。然而,台灣地區的服務業是否具有競爭的優勢呢?在一般人的認知中,台灣的服務業對GDP的貢獻度相對較高,而若與大陸市場比較並相互競爭時,則由於台灣的人力素質較佳,服務的心態相對正確,故服務業也是台灣的強項,也就是具有競爭優勢的利基。 由此可知,台灣的服務業的發展已日漸的成熟,大家也都認為經濟自由化、開放程度越高對台灣地區的經濟發展有很大的助益,唯獨對大陸地區的開放充滿著不確定性及憂慮感,在台灣地區坊間有個說法相當的貼切描寫出一般民眾的憂慮「有人問同樣台灣要對美國、日本及東南亞,甚或全世界開放服務業,你們都沒意見,為何對大陸開放有疑慮啊?民眾回答說其他國家的人都不會來開早餐店,但大陸人會來。」,原因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同文同種,同質性高當然被替代性就高,當然會有勞動機會被搶奪、中小型服務業可能崩潰的衝擊。這也是筆者在日常與人接觸時會被提問的問題,可是筆者常回問他們依照台灣民眾對服務業品質的要求、消費權益的維護及消費的習慣,在此次開放的美髮、印刷及殯葬業等等,你對台灣的服務業的業者較有信心還是對未來可能的大陸業者有信心,我想答案不言可知,這也是這些可能受衝擊的產業及勞工,並無響應318學運的主要原因。 服務業是一種非常內化至個人習慣的庶民經濟,台灣地區已建立自己的市場特性,大陸地區的營運手法不一定適合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的服務業品質也不一定能在台灣地區存活,如果大陸地區服務業想要落地生根,必然需要更了解台灣地區民眾的需求,聘用更多台灣地區的勞動人力。服務業開放是互相競爭,也是互相學習,台灣地區服務業不需要太悲觀,憑著深厚的經驗及經營深度,還是有很大的優勢。 (作者為國立金門大學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