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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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金門教育的未來-基層教師對校長遴選制度的期待
現今教育現場對「校長」的期待 現今校園民主及教育改革的浪潮中,校長除了肩負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協調行政工作等原有的學校事務外,尚需在校內教師專業社群間發揮教學領導的功能,提供教師進行教學創新的有利環境,並進一步維護教師的專業尊嚴與自主發展。當前教育法令與制度,同時也擴大了家長與社區參與學校事務運作的機會,學校依法所組成的委員會,如「教師評審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乃至校務會議等,相關法令皆明文規定須有家長代表的參與,每年各學區也定期辦理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研習。而在校園開放的今日,學校事務甚或教學工作,也早已不是校長或教師能用簡單一句「尊重專業」所可以單獨壟斷,而屬於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因此,有心擔任校長的教育工作者,自然也必需具備同時協調學校行政、教師社群、社區家長三方共同期待的能力與責任,其負擔及壓力不可同日而語。在現今教師普遍對行政工作敬而遠之的教育環境中,,仍有不少教育先進勇於承擔,實為任重道遠。 校園民主化與本縣校長遴選制度的變革 校長一職在學校所發揮的功能,具有相當程度的複雜性,已如前述,因此在校園民主化的現代社會中,在遴選的方式上,當然不能僅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單方面決定,否則校長就只會是主管機關用以創造表面績效的禁臠。理想的校長遴選制度,理應在資訊充分公開的情況下,透過教師、家長之間的討論,並由立場中立客觀的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本於其專業與經驗,從旁提出值得進一步深入思考或討論的問題供與會人士參酌,進而在參與遴選的候用校長中由與會委員們「共同發掘」能力適任且為學校教師及家長所信任者。以上所描繪的圖像,即為校長遴選採用委員合議制,而非由主管機關直接派任的理由。 然而,金門地方的校園民主化進程非一蹴可幾,尤其在校長遴選方式上,也曾為人詬病許久。依據舊「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第九點規定:「委員會就校長人選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投票決定,每校選出校長人選一人至三人,報請縣長圈選聘任之。」質言之,在舊法下,經遴選委員會共同以合議制評定為最適任者,縣長仍保留有另行圈選改聘他人的權力,故此制早受譏評為「官大學問大」,亦即縣長一人的意見即可否定遴選委員會的集體意見。更有論者,將此制作政治解讀,認為縣長可藉此以校長圈選權,作為個人在地方選舉中的政治資本,將校長一職酬庸分配給輔選有功或地方樁腳支持的人選。 此一縣長圈選制度,過去亦曾掀起爭議,並引起教師團體的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更曾隔海召開記者會,直指金門縣及苗栗縣為全國唯二仍保留縣長可直接圈選校長制度的縣市(縣長圈選 苗栗、金門縣國中小校長變官派/103年07月30日,風傳媒)。縣府教育處當時雖曾列舉數理由公開回應,但似乎仍未能平息論者對校長遴選遭不當政治干預的質疑。 陳福海縣長上任之初,即曾於金門縣104年教育審議委員會中主動公開宣示舊制應予檢討,並且「對於過往校長遴選,最後產生方式由縣長圈選一項,指示教育處拿掉,以開放格局讓遴選產生最優能出線。」(縣長:導引正向能量提升教育競爭力/104年07月08日,金門日報)。縣府教育處隨後即於104年7月24日以府教學字第1040058510號函修訂「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第九點,修正後規定為:「委員會就校長人選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投票決定,每校選出校長人選一人,報請縣長核定聘任之。」易言之,縣長僅得直接核定聘任遴選委員會所評選出最適任者,期以去除可供不當人事操作的空間。陳縣長能將縣府所屬國中小學校領導人的產生方式,回歸教育專業討論,排除不當的政治操作空間,甚至願意主動放棄歷來被視為縣長政治資本的校長圈選權,此為金門校園民主化的一大進步,殊值肯定與支持。 欣見制度變革,如今又爆爭議 遺憾的是,在新制首度適用的今(105)年校長遴選中,遴選第一階段結果出爐後,即有遴選學校家長不滿遴選結果,指稱遴選委員黑箱作業,選出不適任校長,並揚言若不適任校長到校任職將發動罷課的爭議事件(金門國小校長遴選有爭議 家長揚言罷課/金門日報 105年07月19日)。何以一個納入11位來自縣府官方、教育專家學者、學校教師代表甚至保障3位家長代表參與的遴選委員會,所作出的遴選決定,居然不被出缺學校的家長所接受?此一問題頗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尤其,在爭議發生之後,坊間甚至有論者指稱,應該恢復縣長的最終圈選權,以回應出缺學校的民意要求,此種因噎廢食而大開民主倒車的作法,吾人亦以為萬萬不可。 實則,金門社會若對此次校長遴選爭議的討論,如若僅及於含沙射影式的謾罵與臆測,而未就制度性的問題作進一步的討論,以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將可預見,爾後再有對遴選結果失望者,將動輒訴諸媒體或輿論,以推翻遴選委員會依法完成的評選決議,如此不啻斲喪遴選制度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因此,站在地方教師團體的立場,以及遴選委員會成員之一,本會當有責任提出具體的意見與建議。本會認為,此次衍生校長遴選爭議的根本原因,即因現行制度雖已具備民主程序的形式與外觀,卻未充實共同參與和討論的內涵,故而發生憾事。以下將就本會派出教師代表參與此次金門縣國中小校長遴選所觀察到的制度面與運作面的問題,提出一些看法與建議,希望能引起縣府、家長與社區的共同討論與重視。 遴選委員如何產生?宜有明確規範 首先,在參與遴選委員會的代表產生方式上,遴選要點的規範密度明顯不足。本次校長遴選,雖依法組成遴選委員會(其中甚至需保障家長代表須佔全體遴選委員的五分之一,身為學校受雇者的教師代表反而並無此一保障),且縣府教育處承辦單位更曾發函要求各校與各團體推派的與會代表應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產生,惟推派代表的程序應具備哪些條件才能滿足「公平、公正、公開」的標準?縣府公函中並未有具體要求。且「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第四點亦僅規範遴選委員人數及組成比例為:「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府副縣長兼任,委員九至十一人,由本府聘(派)任之,其中應有教師代表和家長會代表參與,惟家長會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對於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應如何產生,並無明文,規範似嫌簡略。因此由家長、教師團體以及校內教師所推派出的遴選委員,是否具有代表特定學校或團體出席遴選委員會的資格,其代表性易滋疑義。甚至有參與本次校長遴選程序的出缺學校教師向本會反映「根本不知道學校有派出教師代表去縣政府參加校長遴選」。 本會認為,徒以公函宣示「公平、公正、公開」此一難以操作的不確定法律概念,並無助於校長遴選程序的運作。釜底抽薪之計,應直接在遴選要點中明訂與會代表的產生方式。「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二條中,對於遴選委員的組成、產生方式甚至性別比例,即作出詳盡的規定,同條文第四項後段更直接明訂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的產生方式為:「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家長代表應由學校班級家長代表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班級家長代表人數四分之一。」從制度面上確保家長及教師代表具有代表各該團體的正當性,此制相當值得參考。 提前遴選時程,給予充分資訊,提升討論的質與量 其次,遴選程序時間匆促,遴選委員們可能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即需判斷參與遴選者適任與否。以此次校長遴選而言,本會在七月初才接獲縣府以電話告知需推派代表參與遴選程序,惟參與遴選的候用校長其學經歷、辦學理念、過去辦學績效等資料,或因報名日期尚未截止,七月十六日召開第一次遴選會議時才提供給遴選委員參考,導致本會代表在正式與會前,未能有時間就參與遴選者適任校長與否進行內部討論,相信本縣家長團體和出缺學校的教師與家長們,一定也遇到相同的問題。因此,雖然遴選委員會廣納了教師、家長和各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討論與評選,但在時程倉促下,只憑藉委員會召開當日才拿到的有限書面資料,以及參與遴選者現場提出的簡短辦學理念簡報,再輔以些許簡單問答後,便得共同決議其適任與否,恐有資訊不足的情況。轉述某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向本會代表反映:「好像來當投票部隊。」囿於時間及資訊有限,參與遴選者又為數眾多,遴選委員們也只能祈求自己所倉促選擇者真能勝任校長一職。本會認為,欲根本解決此一問題,需從公開相關資訊的時間與討論之資料的質量上著手。 就資訊公開的時機與期間而言,應提早啟動校長遴選程序的期程,使資訊能充分公開於教師、家長與社會間,只有確實的資訊公開,才能引起對候選人適任與否的廣泛討論,並有機會逐漸形成共識。若教師們在意的是校長是否具備教學領導與教育專業能力,自然可以從候選人的學經歷與過去的教學經驗來討論;若家長們在意的是候選人是否能用心辦學、是否能與社區間維持良好互動、私德操守是否能為社區間所接受,則資訊公開期間亦足以在社區間引起討論與評價,並使派出的與會代表在參與遴選會議時能據以作出判斷。 而在討論的質量上,以前述有限的資訊及時間,由11位委員勉強進行一些形式上、表面上的討論,又要求委員們必須從候選人中決定最適任者,決議之基礎似乎略顯不足,但在有限的會議時間下,卻又是不得不然的作法。本會建議,可以仿照國立高中職的校長遴選制度,在正式遴選委員會召開前,先由各候選人本人親自至其報名參加遴選的出缺學校辦理「辦學理念說明會」,由候選人直接面對各該出缺學校教師與家長,現場對與會者說明治校理念、對學校現況的觀察同時回應教師與家長的提問,會後並由教師與家長共同或分別討論所有候選人中,誰最能符合學校的需求與期待,並以此作為日後教師代表與家長代表出席正式遴選委員會時進行表決的依據。如此一來,相當程度上應可確保教師與家長代表在會議中所作決定的民主正當性,二來亦可為各該學校提供一公共論壇,使教師和家長能共同藉由互相討論與參與遴選程序,逐步形成新任校長上任後的學校發展願景,明顯較現制為佳。若主管機關認為此一運作模式將增加業務負擔,則仿照各式公職人員選舉中,將政見發表會委由民營電視台辦理的方式,將校長候選人說明會委由縣教師或家長團體主辦,亦無不可。 檢驗校長教學能力,創造教學領導風氣 在社會對教育改革期盼殷切的今日,我們也期待能從校長遴選程序中,確認校長是否具有教學領導的能力,亦即期許校長能以個人的教育專業、教學能力與班級經營的知識與經驗,協助教師在校內進行有意義的專業討論與對話,形塑有利於教師專業自主成長的空間,而非如同過去校長常以行政監督者自居,以管理者心態治校,而對教師的教學專業鮮少幫助。對此,本會建議,甚至可在各出缺學校所舉行的校長辦學理念說明會前,先安排各候選人進行15分鐘到20分鐘的公開授課,讓教師與家長共同檢視校長是否真正具備相當程度的教學專業。或許會有持不同意見者認為,校長與教師在學校各司其職,要求校長的教學專業能力,並無意義。但本會認為,校長身為學校此一專業教育機構的領導者,自應在學校教學專業上發揮相當程度的影響力。若有校長一方面要求校內教師要持續精進教學能力,甚至強勢主導校內教師參與各式評鑑,但個人的教學能力卻又無法得到校內教師的信任,則此一學校是否能維持持續且穩定的教學專業發展,即相當值得懷疑。若以醫界為喻,如果有天你到一家醫院看病,為你看診的醫師告訴你:「我們都覺得我們這家醫院醫術最爛的,就是我們院長,所以每次院長帶頭說:『同仁們,我們要好好精進自己的醫術,為病人的健康把關。』我們都覺得他只是說說而已,頂多做個樣子應付,根本沒人想理他。」試問,你會願意相信這家醫院嗎? 我們對校長的殷切期許 校長一職肩負著教師、家長與社區整體的期待,亦與地方教育事業的興革息息相關。尤其本縣地處偏遠離島地區,在學校經營的做法上,更需與台灣本島學校有諸多不同的考量,更遑論本縣也面臨著學生學習成就差異加劇、少子女化、隔代教養、新移民家庭文化弱勢等問題,凡此皆在在考驗著校長的教育專業與治校能力。陳福海縣長願意帶頭做出改變,將校長遴選回歸教育專業討論,放棄原有的圈選制度,確實將為人詬病已久的舊制,轉型為真正的遴選制,殊值肯定與贊同。本會也希望陳縣長能繼續廣納各界意見,持續為地方教育界引進向上的力量。雖然本次校長遴選仍引發爭議,惟如前所述,本會認為問題之所以發生,並非肇因於遴選制度本身,而是遴選制度未能充分發揮公開資訊與充分討論形成共識的功能所致,並於本文中提出一些粗淺的建議。如此勞師動眾,雖然某種程度注定提高進行校長遴選的各式成本,並犧牲程序進行的效率,但本會認為「作快的決定,不如作好的決定」,尤其若遴選程序所作出的決定,無法為校內教師或家長所認同或接受,衍生彼此互相猜忌與不信任等負面效應,往往將造成更難以彌補的無形損失。學校應該是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安心的環境,學生、家長、教師都能在這裡安頓自己的身心,若因校長遴選的制度問題衍生出破壞學校成員間信任感的爭議,相信也非吾人所樂見。 教育議題因為與社會上每個人切身相關,每個人都能根據自己過去學生時代、現在家長角色的經驗發表議論。但眼下地方上對牽涉制度面、整體性的教育問題,卻似乎少見專業性的對話與討論,希望本次校長遴選爭議也能成為一個引起對地方教育事務進行專業討論的契機。相信教師與家長們所共同期待的,應是一位有治校能力與教學專業的校長,而非坊間所揶揄的「政治校長」或「公關校長」。本會恭喜並期待新任的校長們,能揚棄傳統的監督者、管理者心態,真正與教師合作營造友善的專業自主與成長空間,並在教學專業上能發揮應有的領導作用,共同為地方學子打造優質的學習環境。學校應該是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安頓身心的空間,這是我們共同信念,也讓我們一起期許校長們皆能實現這個願景。 (作者為金門縣教師會、金門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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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台金交通之憧憬
前言: 金門因對外交通不便,工商業難以發展謀生困難,自古以來,有志的金門子弟如欲一展鴻圖,皆難擺脫離鄉背井的宿命。解嚴後人民選舉主人之風大盛,臺灣各地居民可藉由民意代表或其他發聲途徑,要求中央發展地方建設。唯獨金門地區的選票太少(最近一次選舉發出票數為37,014票),不論如何煞費苦心地向中央要求改善聯外交通,都只能等到「評估效益」等理由來搪塞金門人的請求,導致小三通迄今金門仍然經濟蕭條,年輕人依然要離開家鄉才能一展抱負、尋找生機。依據金門縣政府的統計,金門地區至105年7月止,在籍人口總數為13萬3,448人(含烏坵659人),但常住人口卻不到5萬,如果常住人口達不到戰地政務時期的數額(約15萬人),任何老街活化的計畫,終究只是空中畫餅、紙上談兵。 目前,金門相對於臺灣而言,是孤懸海外的離島,除年節縣府有包船外,航空運輸幾乎是台金間唯一的交通方式。但航空常受天候等因素影響,產生停飛、延宕等干擾因素,造成交通上的不穩定,除了影響來金旅遊的意願外,亦大大降低產業投資意願,這些都嚴重阻礙金門發展。 策進方向: 一、遷建機場: (一)金門機場原本設在金湖鎮南機路、環島東路五段與太湖路二段之間,牧馬場附近;現行機場是因應戰爭需要而另建,因太武山可遮蔽敵眼,也因此一旦起霧不易散去,常受影響停航,造成旅客滯留,重遊意願降低,是阻礙金門發展之主要因素。 (二)金門機場現有六個登機門,二個空橋,固定航線為台北、台中、 嘉義、台南、高雄,每日約100班次,飛航時間0640-2020目前足以提供運量,即使年節亦能夠應付,主要問題仍然在易受起霧影響。 (三)填海建機場已有很多先例,不需例舉,其經費雖然高達千億,但現有機場用來造鎮,僅土地增值利益應勝過填海建機場經費,新市鎮能吸引投資,招回金商及子弟,對金門效益無法估計。 (四)填海建機場由中央主辦及負擔經費可能性不高,只有依靠自己,有賴縣政府及議會之決心,經費雖龐大,除了縣府目前四五百億可先行部份運用外,亦可將現有機場土地抵押貸款,或結合造鎮,邀請金商及財團投資,完成後金門應會有些改變。 二、借用大嶝機場: (一)大嶝國際機場近年來應可完工,據報導大陸當局願意提供金門班機使用 ,縣府前曾規劃從金沙鎮西園五龍山到大嶝,興建金廈大橋,馬總統亦曾在五龍山旁西江太子廟前,勘查約30分鐘,指示經建會評估,該會依搪塞慣例表示:「…應等金門產業發展成熟,競爭力與廈門相當時,才是興建金廈大橋較佳時機」,否決了金廈大橋之議,金門就是因對外交通不便,才導致產業發展不易,要競爭力如何才能與廈門相當,應請經建會高官指導。 (二)議員陳滄江於民國104年11月8日在中華金門旅台公共協進會主辦之「兩岸和平發展中金門的機會與挑戰專題座談會」中發言:「除了要積極推動興建金廈大橋以外,還要興建一條從金門到大嶝機場的輕軌或中運量捷運,主要是為解決金門機場長年以來因為天候不良的因素,而阻礙金門的交通、觀光及經濟問題。…日後這條MRT不管是接到青嶼或西園,只要能從這邊接到大嶝,以後當飛機不能降落金門時,就可以降落在大嶝,然後再搭捷運回到金門」。這是蔡英文、陳滄江的金門共同政見,不是在亂講,都是有白紙黑字寫下來。 (三)目前民進黨執政,前既已承諾,且都是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理應請求兌現,現在兩岸協商之門緊閉,借此議題授權我金門縣政府,與大陸當局洽談,有助敲開緊閉門縫及嚮往建立「和平之島」邁進,但建議以隧道為佳,成功機會較高,理由為: 1.兩岸為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大橋會帶來大量車潮,民進黨會怕共軍隨車進入,解放金門,面子難看。另外興建大橋嚴重破壞沿海生態,青嶼到洋山,海蚵及魚類會遭到嚴重損傷,影響生計,同時也深怕車輛蜂擁過橋,影響金門安靜的環境與慢活的生活品質,降低鄉親抗拒機率。 2.隧道興建破壞沿海生態程度較小,配上輕軌或中運量捷運系統,直通大嶝機場,只運送人員往來,在金門設立航站,進行安全撿查,行同國內搭機,安全便捷,面子也好看。 三、建購快輪: (一)縣政府於今(105)年五月二十五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委員陳雪生、陳歐珀、鄭寶清等立委,與縣籍立委楊鎮浯到金門考察交通及觀光建設,縣府建議協調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比照連江與澎湖縣,補助「台金客輪」之建造購買經費,以改善台灣與金門間長期以來的海上運輸交通問題。未完成建造前,每年編列二仟萬元預算補助金門縣政府。 (二)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祁文中認為要進行「可行性評估」,再爭取中央預算。至於縣政府所提二仟萬元預算補助,會盡可能尋求法律依據來補助。 (三)縣籍立委楊鎮浯表示:金馬澎當中,馬祖補助14億購置「台馬之星」,澎湖有許多民間業者在跑台澎航線,也被補助16億,購置「台華輪」,因此金門也應建立第二通道,必須有一條船「以金門為母港」。宜蘭縣籍立委陳歐珀支持縣政府所提之中央每年二仟萬元之補助。 (四)召委陳雪生結論:台金客輪建議縣政府評估可行性;縣政府建請中央每年二仟萬元之補助,請縣政府經行政院程序報請交通部核議。 「以上(一)至(四)摘自金門日報105年5月26日頭版報載」 (五)台中到澎湖,澎湖到台中「台華輪」,10月15日開始營運,船上可以載540人,容納6輛遊覽車和50輛轎車,單趟航程2個小時10分鐘,相當客運從台北跑到台中。這艘客輪價值17億7千萬的高速客輪,總噸位將近2300噸,單程票價約1300元,未來每天行駛台中到馬公來回一到二航次,而馬公到廈門的定期航線通過後,兩岸海運直航! (六)建立第二航道概念,不僅在霧鎖金門時能有效解決台金交通問題,同時能形成海空競爭態勢,以牽制空中運輸獨佔票價過高現象。惟為借鏡「台馬之星」之鑑,購置快輪縣政府要慎重,品質要優良,方不致年維修二十幾次,累計停航近半年之久。必須要客貨兩用,速度單程應在4小時以內,才會有競爭力。 (七)台金客輪建議縣政府自行購置,以實際營運取代評估營運,在營運中修正經營方式,中央在未比照馬祖、澎湖補助購置前,請中央每年補助二仟萬元。 四、引進廉價航空: 目前國內廉價航空,只有華航子公司「台灣虎航」,係國營事業,雖然台金因屬短程,恐怕成本不適合飛航,亦可一併向交通部提出。 五、機票降價: (一)金門機場目前航班狀況,依據七月份飛航班表情形如下: 立榮航空:松山=金門9班 台中=金門6班 高雄=金門6班 遠東航空:松山=金門9班 台中=金門2班 高雄=金門2班 華信航空:松山=金門4班 台中=金門3班 復興航空:松山=金門5班 馬公=金門1班 高雄=金門4班 立榮航空:嘉義=金門2班 台南=金門3班 合計每天航班61班,來回122架次,立榮航空佔31班62架次,超過50%,是台金航線的主導者。 (二)往來班次最早及最晚均是立榮,年節加班亦以該公司最多,形同壟斷, 機上服務則與廉價航空相差無幾,但102年底民航局目前所訂機票台北到金門約2,200元,然而國際航線台北及高雄到東京2,188元,台北到沖繩1,668元,台金票價明顯偏高。 (三)102年8月3日同鄉會為反對機票,在立法院群賢樓集合,遊行至交通部抗議,肇因係業者基於油價高漲,成本考量離島機票要調高20%,事經聯合澎湖、馬祖,舉行記者會、交通部協調會、遊行抗議、離島立委聯合舉行公聽會,交通部不得已,勉強只批准調高10%,近年來油價大跌,未見交通部調整機票價格,實有要求降價之必要。 (四)依據102年經驗建議做法如下: 1.請縣籍立委楊鎮浯先生出面,邀請離島立委聯合研議進行方式。促請票價降回原來價位,同時要求票價分級,噴射機與螺旋槳飛機,不應同一票價。 2.總會理監事會時凝聚共識,成立專案小組,專責接洽協調、各式會議召開聯繫、遊行抗議計劃擬訂、後勤事務等工作。 結語: 金門、廈門、平潭為福建的三個大島,廈門自古以來就是富貴之島,自不必贅言。然而平潭原只是一個靠捕魚為生的島嶼,在當局政策主導下,不到十年,完成多條連外橋樑與海底隧道、填海造機場,已然成為環保、科技、休閒、旅遊、免稅自由貿易實驗區,大樓林立,道路寬敞,標榜是台商的第二故鄉,正大力向臺灣招商,搭乘海峽號,換照後即可馳騁在故國河山上,多麼有趣。平潭島已不是「只長石頭不長草 風沙滿地跑 房子像碉堡」的貧賤之島。 一個有謀生環境的故鄉,才能留住子弟,我們不應再期待中央政府來主導建設,必須團結海內外金門鄉親,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創造故鄉榮景。然而金門究竟要發展,抑是要重視島鄉樸實風貌、環境的維護與保留原來的寧靜生活,引發各種不同的意見。我相信無論雙方觀點如何,都是發自內心對這塊土地的熱愛,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但是交通的建設關係生機,雖然對生態環境有所影響,仍可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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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青年崇尚功利風氣
青年期是人一生中性格的轉型期,亦是人生人格的塑造期,無論知性的追求,或是德性的培養,青年期都是關鍵。讀書勤奮的習慣,或是懶惰的惡習,做人的寬宏,或是刻薄,都在青年期逐步形成。這些形成的起因或過程,乃至於結果,都會影響人的一生,人生的未來幸福或痛苦,成功或失敗,充實或空虛,都會緣起於年輕時期的生活習慣。而這些知性的,或是德性的生活習慣,在哲學尋根的探索中,都溯源於一個人的人生觀和道德觀。 人生從孩提時代進入少年期,其心智本來尚未成熟。而價值批判還是依賴其在家庭、學校所獲得的榜樣,作為依據;甚至把父母親戚的、師長同學的行為表現,作為自己思言行為的規範。人在青年期中,雖心智遠比少年期或童年期成長,但在價值體系上,仍然處於模仿多於創造的階段。 從這個理解以及觀點來看,當今青年崇尚功利的風氣,首先要注意到的問題,就是這種功利風氣的來源,如果這來源不斷,青年因為免疫的心智尚未成熟,當然很容易受到感染。就拿與功利思想有因果關係的奢侈風氣來講,如果不是社會上大人崇洋媚外,以及擺闊的心態和行為的引誘,如果不是父母溺愛的結果,青年人如何能任意揮霍?又如何會因不務正業缺錢用,而做出偷、騙、搶、賭的勾當? 時下的社會因為其價值取向定位於經濟,早已造成「笑貧不笑娼」的時尚;如果這價值定位不變,我們就很難希望年輕一代能自動自發地,意識到人生更高的價值體系。 本來,追求幸福、尋求快樂原是人的天性,追求自身在學問上、事業上的成功和進步,亦是人性的傾向。這天性和傾向催生了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也確實給人類締造了許多幸福和快樂,減少了人生的悲劇和痛苦。 個人的發展和進步也好,群體的發展和進步也好,在表面看來,都與功利有關,而且都與功利不可分。因此,在人們追求發展和進步的同時,也會對功利追求,認為功利才是吾人發展和進步的明證,認為功利才是我們幸福和快樂的保證。 這樣,追求功利的傾向本身,原不是什麼壞事;問題就出在追求功利時所用的方法,此其一。其二是,認為功利是人生唯一的價值,即功利之外的正義、愛心、平安等等德性,都被揚棄在生命情操之外。 功名利祿原就是俗世精神的產物,要名要利可以,但一定要在道德規範內為之。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或是要「勤儉致富」。「沽名釣譽」是不容許的,用偷、騙、賭、搶的方式來賺錢亦是不容許的。這些規範的提出原是消極方面,抵制住功利思想的極端化,可是卻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導正功利風氣的蔓延。 要真正改善功利風氣,還是要積極建立人生的價值觀。在這方面,筆者以為有下列數點值得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一、讓青年人明瞭自身的生命階段,正處於模仿與創造二者相互激盪的時期;而心智的成長,端在於是否擺脫模仿,而進入創造;自己成為自己的主人,自己確立自己的人生觀,自己有自己的見解,不隨著社會價值而改變自己的看法。這也就是逐漸養成獨立的人格,而漸漸擺脫自己成為社會風氣影響下的產物。 青年獨立人格的養成,委實是青年問題解決的根本;除非青年人肯在這方面下工夫,不但別人幫不上忙,就連上帝也將無能為力。 二、青年價值觀的確立,是要在人生哲學的價值體系上,釐清功利思想在整體價值的定位。自身的功名利祿當然很重要,但是,比較起正義、愛心、平安等價值時,功利就是等而下之了。如果一個人知道靈性的平安和快樂,勝過任何的功名利祿,如果一個人曉得靈性的平安是從愛心而來,快樂亦奠基於正義,也就能逐漸在意識中建立一價值體系,而曉得尊卑、輕重,而知道取捨。在生命體驗中,只要有一套價值標準,對功利的崇尚的心,也就自然減低程度。 三、在消除功利的誘因,以及創造一個對青年身心健康的環境方面,無論是家庭、學校、社會,或是父母、老師、政府,都要共同負起教育下一代的責任;不但在理論上摒除功利取向的價值觀,而且在行為上亦要成為青年導師,以發揚正義、愛心來取代一味追求功利的行為取向。 四、當今在主導社會風氣最有力的,莫過於大眾傳播媒體--報紙、雜誌、書籍、電視、電影、廣播,這些從人的感官進入人的思想的東西,原是社會教育的喉舌;這些喉舌如果能賜給年輕一代健康的精神食糧,以滋養他們的靈性生命,使其不斷成長,才真正是治本之道,可以培育青年的豐饒心靈,可以導正功利傾向的風氣。 總之,人格的養成是整體性的,社會生活也是整體性的,青年人要杜絕功利風氣,需要青年自身的自覺,同時亦需要社會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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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施都市更新程序
921地震後,我國各(縣)市政府,皆以不需經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核方式,立即與迅行將各受災區域劃定為更新地區;至於受災區域內之集合住宅、大樓,亦直接指定為都市更新的地區或是都市更新的單元,那時不管位處南投或臺中縣及臺北市之受災社區或災損大樓,多數皆被劃定為都市更新地區。 隨著災損社區或災損建築物使用都市更新進行重建的經驗與演練下,我國已發展成一套標準的都市更新之推動的流程(※非屬災損建築物或迅速劃定為更新區域之更新案件,則仍需經過各縣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之審議);至於我國都市更新業務亦歷經10年演繹與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的配套子法,現今我國對於都市更新的實際操作,著實已日漸成熟。 綜觀我國對於災區或經劃定或自辦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程序,大致可歸納為5個階段:「1.更新事業發起的階段(事業概要)。2.更新事業計畫的擬定與審核的階段。3.公開展覽、召開公聽會及人民陳情。4.更新事業計畫之執行的階段。5.維護與管理。」,茲將各階段的執行概況說明如下: 1、更新事業發起階段 災損社區、大樓實施重建或都市更新第一步,即社區、大樓或自辦實施者之中,要有熱心的人士先帶頭提議或出面號召發起相關的重建或更新事務,通常由原社區之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或主委及鄰、里長等人執行,並尋求專業的單位(俗稱為:規劃者)以協助都市更新的規劃及具體或確定實施更新及重建業務,以進行第一階段更新事業發起時所需的相關事務。 2、更新事業計畫擬定與審核階段 更新會成立之後,應追認服務契約及規劃團之聘任的簽署,同時間其建築的設計,亦應開始進行細部的規劃,並且以實際參加的分配人數決定單元之戶數與建築的配置(需由開業的建築師設計),以便利其後續有關於指定分配及權利變換之計畫等工序。 3、公聽會及公開展覽與人民陳情機制 為達到符合全體市民或民眾實際參與都市建設的機會,故於進行更新的過程之中,必會涉及設置召開公聽會及公開展覽和人民陳情的機制相關說明如下: (1)舉辦公聽會: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後依相關的規定舉辦公聽會並且擬定(具)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連同所舉辦的公聽會之紀錄,向當地縣市政府或直轄市主關機申請核准自行籌組更新團體實施或委由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據以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2)舉辦公開展覽: 應該舉辦公聽會以聽取當地民眾的意見,另外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於審議之前,應該於個縣市或直轄市及鄉鎮市公所公開的展覽30天,並且應將其公開展覽的日期與地點以登報的方式周知及舉辦公聽會。 (3)人民陳情: 倘若於公開的展覽期間之內,任何的民眾及人民或團體得以使用書面陳情的方式,但是必須檢具或載明陳情人或團體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當地該主管機關提出異議或意見,當中以意見書之送達或郵戳之日期為依據。當地該主管機關於受理陳情或彙整之後,應於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之審議時,提供給各審議委員參考或審議。 4、都市更新執行階段 有關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其核准與發布實施的階段猶如一般的開發案,其在申請核准與發布實施流程,亦是相同,例如申請都市更新事業的建築執照、都市更新事業的發包與施工、都市更新事業的產權之登記等等程序,相關說明如下: (1)建築執照申請: 需由開業的建築師檢具或備齊相關的文件與書圖,向當地縣市政府或直轄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辦理建築物的建築執照之申請。 (2)公開招標: 重建更新會進行遴選營造的廠商,對於某些優良的廠商,重建更新會得以邀請其共同參加競標,使用公開招標的方法以進行相關工程的投標,並且將招標的公告是公告於縣市、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及登錄於主管關機關的網站上 (3)營建施工: 取得公開招標的營建廠商在正式簽約之後,應擬定施工的計畫和拆除或開挖的棄土等計畫,依建築法的規定向縣市、直轄市建築主管機關申請開工,經核准之後方能進行相關或後續的營造工程。 (4)監督專款運用與聯合審查: 營造廠商於進行工程期間之相關的請款,除需按照簽訂的合約之期程外,另外對於工程的施工品質與進度,亦需經由更新會和建築師共同的會審與簽認之後,方能准予撥付營造廠商所申請的款項。 (5)使用執照之申請: 當更新的營建工程完成所有的建築工程時,應由承造的營造廠商檢具或備齊相關的文件或竣工圖說,向縣市、直轄市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物的使用執照以取得合法建築物的使用執照,營造廠商據以再向自來水、電力、瓦斯公司申請接水、電、瓦斯的工程。 (6)建築物產權之登記與移轉: 在營建廠商正式取得使用執照之後,應請地政機關逕依施工的現況複丈與測量,並由委託的代書將各戶計算的面積及複丈的成果和各戶之間,依其持有的比例或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之面積,向當地的地政機關辦理各所有權人或各戶的產權登記。在申請建築執照時所需的起造人(即更新會)為建築物產權之初次登記的所有人,在完成初次的產權登記後再逕依相關的規定將其所擁有的產權移轉給相關的分配者。 5、管理與維護的階段 當都市更新事業完成重建更新後,其後續的管理與維護並無相關的法條或條例加以規範,在都市更新事業更新會解散之後,大樓及集合住宅或社區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應成立管理委員會,以接續大樓及集合住宅或社區其未來的管理或維護之責任及擔任都市更新事業成果之使用管理者。 我國的都市更新之工作及政府頒布的都市更新條例之宗旨,皆以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工作為主,而且我國自921地震後的都市更新業務,在經過10年的演繹,我國對於都市更新的實際操作已日漸成熟,至於使用都市更新進行重建或城市的建設之方式,不可否認情事,著實乃民間進行都市再開發趨勢及最佳途徑。 (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講師、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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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氣凌人的地區餐飲業者終將自食惡果
地區餐飲店、熱炒、小館、餐廳如雨後春筍,快速增加與成長,在目前各種不景氣的行業中依然一枝獨秀且屹立不搖,造成餐飲生意興隆的原因,不外乎地區外來人口與外食習性的增加與人際交流互動頻繁,外加在高粱酒的催化下,這些熱炒、快炒、小吃部、小館、餐廳生意興隆,門庭若市,看看民權路上從珠浦西路以南到東門菜市場北堤路一帶,密集式的存在著,因為用餐、飲酒的人潮多,所以只要稍為有點烹飪手藝者,儘管手藝平庸,菜色平平,家家幾乎是高朋滿座,座無虛席,商家更誑語:「沒有事先訂桌(位),恕不供應」,這種興隆的生意,讓這些商家變得狂傲自大,蠻橫無禮,雖屢遭非議,但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檢討,惟此種惡劣的服務態度與行徑,勢將引發外來客人與本地熟客的反感、反彈與不滿,終將自食惡果,畢竟沒有人甘願花錢消費還得找氣受。 金門人喝酒習性豪氣萬丈,但不知節制,導致讓人詬病的飲酒文化,地區多少鄉親的肝臟出毛病,身體中風,上班喝酒貽誤公事,甚至酒駕,逞凶鬥狠,皆因喝酒所造成,泛濫的飲酒文化加上外食人口增加,朋友的餐聚,伴隨而來的是餐飲店的驟增,地區多少傳統小吃,新興的熱炒、火鍋、燒烤、日本料理,讓商家荷包賺飽飽,但服務態度與菜色品質卻沒成正比,反而日漸粗劣,有時到店消費,好心相勸,反而會被商家反嗆:「愛來不來,不來拉倒,反正不差你一桌」服務客人的心態淪落到這種地步,金門地區餐飲前途堪憂,套一句民間俚語:「搖擺沒落魄的久(台語)」,自己種下的惡因,這惡果勢必得由自己去承受,只是這一、兩顆老鼠屎攪臭了這一鍋好粥,真替絕大部份優良商家抱不平。 八月二十三日,三五好友相約「記德」海鮮餐廳小聚,碰巧「記德」公休,只能屈就附近的某家小吃店,上那菜是又酸又鹹,只能換喝啤酒以沖淡酸鹹口味,準備再叫最後一瓶啤酒後走人離席,那微胖矮小的老婦人大聲叱喝:「不賣酒了,要打烊了!」,環顧店內尚有二桌,時間也不過是八點半,這種服務態度與口氣,讓平日修養甚佳的友人動怒問她是否賺夠了,下次不會再上門消費了,這個老女人也夠嗆辣,大聲吼叫:「無所謂,不差你們這一桌啦!」同樣趕客人情形也發生在一年前某間餐館。百思不解,號稱「禮貌的金門」;具海濱鄒魯、人文薈萃聚集文化水平的金門,百姓商家怎麼會有如此惡劣的服務態度與待客之道,這種情形要是發生在台灣,不被砸店才怪。 退休返鄉近三年,甚少聽到什麼行業遭到批評,所聽到的盡是餐飲業被抱怨,這其中有傳統的廣東粥商家、熱(快)炒店、小吃店、餐廳,其實這都只是少數不具水平的商家,地區大多數餐飲店依然是待客如親,烹飪技藝高超。多麼期望地區餐飲業者能自律自清,除提昇烹飪技藝料理出色香味俱佳的佳餚以饗消費者外,更能有著和靄可親的服務態度,讓消費者口耳相傳,有再次光臨消費的意願,畢竟一流的佳餚菜色與親切熱誠的服務態度是吸引客人生意興隆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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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大問題
所謂的長期照護是指對於特定對象或族群,因為其日常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長期照顧及服務。而這些對象因為國內醫事技術之提升,醫療品質之改善,有逐年成長及增加之趨勢。 這些需要長期照護對象之家屬,除於生活起居必須他人提供甚多協助,醫療費用方面亦須花費甚鉅,如是經濟、體力、情緒及照顧能力等諸多負擔,往往使家屬身心俱疲,俗諺:「久病無孝子」亦為此最佳寫照。然而國內長期照護需求雖日益增長,實際上可以協助之機構或支援似還是有所不足,而且即使有得以協助之機構,惟因宣導不足,導致民眾遇到這種亟待協助情況時,不知向何機構尋求協助,孤立無援致生憾事。 筆者之外祖父前因中風,經氣管切除手術後,多年臥病在醫院之病床,家屬每日都須到病床邊協助病人活動手腳及筋骨,避免肌肉萎縮過快,時間長達七年之久,外祖父方離開人世。其間,家中長輩常因照顧問題發生口角,不僅如此,照護費用每個月三萬多,亦為一筆負擔。也因此,家族因此產生嫌隙。 歸咎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正式機構之介入及協助,沒有得以協助之奧援,所有的事務都須親力親為,顯然不是多數家庭得以負荷之沉重負擔,是以,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其一,政府機關應提供一個單一窗口受理類此案件,並多加宣傳及推廣,以為社會大眾所知曉,並利於民眾諮詢及洽詢;其二,政府機關應結合民間資源,利用民間可用之人力、物力,予以輔導,納入長期照護體系之一環,將可協助之面向予以擴張,讓需要協助之民眾得以迅速得到妥適之幫助;其三,加強衛政及社政系統之橫向聯繫,讓個案得以跨領域得到協助,真切提高行政效能。 長期照護問題因人口結構老化現象之影響,只會越來越嚴重,唯有及早著手處理此一問題,並以他國為借鏡對象,妥適擬定方針,方得減少傷害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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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才是爭議所在
蔡總統日前至苗栗客家庄巡視的不公開行程,和當地樁腳、隨行政府部會首長共二十四人會晤聚餐吃法國菜被揭發,這頓飯由誰買單引發質疑與爭議。出身媒體記者的客家委員會主委李永得事後聲稱這頓飯由客委會的首長特支費埋單,檯面下爭取民進黨下屆高雄市長候選人相當積極的管姓立委在個人臉書公開力挺,她聲稱以特支費鼓勵青創是很有意義的事,如同一種獎勵,一種品牌行銷的協助,聲稱這是用於公務。 艾克頓勳爵有名言云: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化。大學主修公共行政的管立委竟把形同公器私用、動用內閣部會首長特支費宴請地方樁腳行徑說成一樁美事,公私分際混淆至此令人搖頭。若真如李永得或管姓立委云蔡總統到法國餐廳用餐是鼓勵青年回鄉創業,這趟行程為何諱莫如深?為何蔡總統和其餘用餐者不可以各付各的? 蔡總統吃法國大餐並非滔天大罪,爭議處尚不在於「不知民間疾苦」或「罔顧社會觀感」,更不在一份法國大餐單價多寡或與樁腳聚餐該由誰埋單,重點在於民進黨素來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黨同伐異雙重標準,以不合理到幾近嚴苛的高道德尺度檢視政敵言行,對自家人出現爭議甚至違法言行卻全黨上下極力粉飾漂白美化,與江湖黑道幫派中人無異。 二十多年前連戰先生吃一客單價五百元的便當(這客便當還不是他買的),這件陳年往事經常被民進黨政客和受其豢養的御用學者、媒體打手口誅筆伐至今,批評連先生「奢侈離人民太遠」。五百元便當以二十年前的台灣經濟景氣或物價指數、貧富差距論,實無必要將連先生當成十惡不赦之徒濫加道德私刑,可是為反對而反對的民進黨,一抓到機會就大作文章,眼見連先生吃五百元便當,怎麼放過這個修理國民黨的大好機會?所以民進黨一罵就是二十年。 現在蔡總統品嘗單價超過千元的法國菜,大家自然會想起連戰先生吃五百元便當的往事,就單價論蔡總統的法國大餐比連先生的日式便當貴了兩倍多,若批評連先生「不知民間疾苦」,難道蔡總統享用法國大餐就是「節儉親民」?對政治人物言行應放在同樣的天平加以檢視,不可因人而異,若非民進黨動輒以嚴苛的高標準批評連先生,誰會在乎蔡總統和樁腳吃什麼菜? 以蔡總統的家產或擔任總統所支領的薪俸,吃頓法國餐絕不是天大罪惡,沒有人強迫她裝窮,一如前總統馬英九先生在位時習慣搭伙與特勤人員吃相同的便當,那是他的飲食習慣,無須批評馬先生「虛偽」或「亂吃」;蔡總統聘請專屬廚師其實也是依循慣例(以往總統官邸編制人員中本來就有廚師,國家元首的飲食衛生安全攸關身體健康,不宜流於草率馬虎),但蔡總統的選舉幕僚在總統選舉期間藉由洋蔥炒蛋、排骨便當、路邊攤餐點等象徵圖騰刻意營造蔡總統的平民化表象,甚至蔡總統在就職前更透過特定媒體放話,宣稱就職後要在總統府員工餐廳搭伙,對照現在事實暴露鮮明的反差,其中必有一個是假,孰者是假,相信稍有是非觀與獨立思考能力的選民自有公斷,這才是爭議癥結所在,要替蔡總統前後不一的言行粉飾緩頰者請先想清楚再發聲,否則只會越描越黑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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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研究生對水獺保育現況的解讀
過去在金門聽聞有水獺出現,經常被居民目擊,但隔著海峽的台灣島,過度開發下導致此物種滅絕的土地上,相對是稀有與驚奇。這幾年來金門發展快速的開發,讓原有棲地消失,水系切割破碎,水獺族群減少。李玲玲老師團隊二十多年水獺族群研究報告中,根據水獺排遺檢測之變化,有著自2001-2014年間159隻到2015年92隻個體排遺傳資料。這不經讓人猜想原先水獺數量跑哪去了?是因為開發導致棲地破壞、車速過快、金門流浪貓狗、不當的土地決策、農藥過多污染水源、沒有幫水獺做出友善設施、專家學者提出方案,比如:此地區發現水獺的窩,就應該把此區域列入保護區(水獺是領域性很強,領域範圍相當廣,若真的要劃設,整個金門島都需要劃設)?這些問題似乎都在試圖聚焦在數量減少的水獺。 關心金門水獺一直大有人在,不管是從民間、學術單位、政府部門都試圖要回答水獺不斷減少原因。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受威脅物種紅名錄中,歐亞水獺共有7個亞種,金門地區的歐亞水獺屬於Lutra lutra chinesis(IUCN 2012),水獺為瀕臨絕種的一級保育物種,找出問題核心解決水獺族群減少現況,但因為立場與專業知識不同所衍伸出如何讓水獺活得更好,所提出水獺減少解決方案中,真的有對水獺減少本身有改善?金門為水獺貢獻主要可分為有形與無形兩大類-有形可以說是快速就有成果,但有些決策不見得是在解決問題;無形是參考依據與思考推理出問題的關鍵核心、深植人心的宣導。人們從開始盤點金門生物物種(金門縣誌)後所做的有形可歸納出:友善硬體、立牌設置、河道整治、救傷站設置、金門動物救傷協會、食用魚群、農塘整治;無形則有:水獺族群調查、生態教育推廣、水獺相關研討會、物種監測、水量及水質的維護。決策操作有關組織人士重要有四種不同區位,政府部門(金門縣政府與金管處)、民間保育團體、學術單位、中央單位(台北動物園與農委會林務局)。每區都有自身的專業考量,政府部門因任期短,操作的事會盡可能提出短期得以見效的方式;民間團體因是在地觀察者,對土地的關懷傾向反對開發環境,常會帶領金門在地民眾做生態觀摩;學術單位會以自身專業找出相關專業問題,需要長時間觀察監測與測試才能有操作前提基礎;中央單位提供早期救傷醫療照護(1992年、1999年兩隻小水獺和2014年所發現的三隻小水獺送往台北動物園)與對水獺的相關前期決策;看似有規模的社會關注與操作卻無法彼此與彼此溝通,這其中的原因為何?是體制上的缺失、人與人間的不信任、利益上的分配衝突?就舉例前面所提到的土地劃設保護區,就保護生態棲地而言是維持棲地好想法,從另一個面向來看,在土地公告期間的衝突問題,往往會造成環境最大的破壞,原先還未劃設保護區時,因土地沒有相對利益,當土地被列為保護區時,常會在環評前發生該土地的農藥使用量突然增加,導致原棲地物種因棲地汙染,減少或是消失(有點類似建物被列管為古蹟後會自燃一樣),從前期決策遠見到持續操作最後永續共存,而島嶼生態永續發展一直是我們該面對問題。 屬於金門水獺行為模式的相關研究少之又少,當需要做出一些決策時,只能拿國外研究當做參考,卻不能保證可以從國外研究直接確定金門水獺行為,必先了解在地水獺生活行為習性,實驗測試中難免會有需被操作實驗性個體,中央與在地政府應該要長期投資「水獺基礎研究」,讓相關研究有更多的產出,作為日後重要決策參考依據。而持續需要民間團體的幫忙,須與相關單位擬出一個有效網絡,也要與國外學者做交流動作,更新保育觀念與不同面向思考,讓民眾認識有關水獺習性與生活,把正確地生態觀念傳承給下一代,發展出金門人共存的自然生態島。 此文是一位走訪各個保育相關單位與棲地的研究生所提出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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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明
人類一直在進步,但也不斷的努力保留過去的歷史文化,文物。以聯合國歷史教科文組織為首,各國的歷史文化保留組織不管官方或民間也所在多有。可見歷史文化被重視的程度。 前陣子金門發生青嶼村有一尊古風獅爺被送走到台灣的新聞,後來經輿論呼籲,終於得歸原地,實勘欣慰。金門人比較不重視身邊的歷史文化或人文。我自己是金門人,此語並無貶抑金門人的意思,而是因為金門還保留許多古建築,古文物,日常生活周邊即是歷史,所以相對比較不珍惜,就像生活在大都市的人,每天車水馬龍習以為常,反而能看到透天厝,綠地藍天碧海就會倍感珍惜,鄉下每天都是碧海藍天,就不會有太多情感上的反應的道理是一樣的。也因為這樣的差異,相關政府與民間團體,更應該為民表率,努力保護與維護金門的珍貴歷史文物與文化,自然景觀與地理人文。 甚麼是文化,甚麼是文明?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對「文化」有各種各樣的定義,其中之一的意義是「相互通過學習人類思想與行為的精華來達到完美」;廣義的文化包括文字、語言、建築、飲食、工具、技能、知識、習俗、藝術等。 而英文中的文明(英語:Civilization)一詞源於拉丁文「Civilis」,有「城市化」和「公民化」的含義,引申為「分工」「合作」,即人們和睦地生活於「社會集團」中的狀態,也就是一種先進的社會和文化發展狀態。其涉及的領域廣泛,包括民族意識、技術水準、禮儀規範、宗教思想、風俗習慣以及科學知識的發展等等。 越文明的地區對文化的保存越重視也越珍惜。 日本的鹿苑寺,又名金閣寺,是一座最早完成於1397年的日本佛寺,位於日本中部的京都市北區,其名稱源自於日本室町時代著名的足利氏第三代幕府將軍足利義滿之法名,又因為寺內核心建築「舍利殿」的外牆全是以金箔裝飾,所以又被通稱為「金閣寺」。該寺曾經經過幾次破壞,焚燬,修復後又於1950年,因為一名見習僧人林承賢放火自焚而完全燒毀,其中「舍利殿」也一同化為灰燼。 今日我們所看到的「舍利殿」是昭和30年(1955年)時依照原樣重新修復建造的,昭和62年(1987年)全殿外壁的金箔裝飾皆全面換新,成為目前的狀態。 鹿苑寺除了是知名的觀光旅遊景點之外,也被日本政府指定為國寶,並於1994年以「古都京都的文化財」的一部份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為世界文化遺產的重要歷史建築(取材維基百科資料)。 「羅馬圓形競技場」位於今天的義大利羅馬市中心,是古羅馬時期最大的圓形角鬥場,建於西元72年至82年間,現在僅存遺跡,沒有實際功能了。但每年吸引數百萬觀光客前往參觀,為義大利觀光事業帶來巨大的收入。 一座是重新修復的寺廟,一座是毀壞後保留遺跡的古建築,如今都成為世人的共同歷史文物資產,如果當時它們沒有被保留下來,今日就沒有金閣寺與羅馬競技場了。文化是一種傳承,並非所有的東西重新建造才是最好的選擇。 台北市的龍山寺,保安宮都被列入台北市的古蹟,每年同樣吸引無數的觀光客與信徒,香火鼎盛。它們也都有老舊及白蟻蛀蝕的問題,但都盡可能選擇修復,而非新改建。足見其維護古蹟的用心。 我們有時候看到媒體報導大陸人如何不重視珍惜文物,往往任意在知名的古建築或器物上塗鴉,這樣的行為也會引來輿論的撻伐,但看看我們的家鄉,我們的身邊許許多多歷史文物或珍貴的自然景觀正遭受破壞。金門有許多這樣的例子。我們許多潟湖,港灣被填成魚塭;許多村莊的池塘被填成公園,我隔壁村的官澳幾年前村前的潮間帶被大興土木闢建一條海堤型的馬路,目前堤內正在興建親水公園,台大研究所畢業的同學華志說「自家門前的海,已經變得陌生」,曾在台灣知名攝影公司任職,有專業美學素養的邦培說「金門的海岸線只要清理乾淨就很美了」。如果金門的海岸線都變成堤防,會是怎樣的生態浩劫?許多動植物棲息地被任意破壞或未善加保護;美麗的海岸線被垃圾淹沒;許多廟宇被整個重新剷掉重蓋,號稱無木建築,珍貴的木、泥、石雕藝術品被活生生地丟棄;還有許許多多例子。其實民眾可能有一個誤解,以為鋼筋水泥建築可以一勞永逸,其實鋼筋水泥建築也是有壽命的(約60-70年),當然壽命可能因建材品質,砂石材料,施工,環境(地震等天災)等因素而有所改變。 另一個真實的事例是,同學看到社群PO的祠堂,以為是他們的宗祠,其實是另一個村的,但外觀幾乎一樣。如果我們的宗祠、廟宇閩南建築的外觀,建材都一樣,何來建築之美?何來特色? 金門要以文化立縣,金門要以保留閩式建築為職志?金門要發展觀光的同時如何兼顧保留金門的人文自然景觀?金門在做村里整建的同時,有將文物保留,古蹟維護?自然景觀不被破壞列入考慮?一昧的水泥建築,鋪路砌公園,整個村莊幾乎見不到一棵樹,金門真的有變得比較漂亮?我們並不是反對公共工程,而是要做有意義的建設。金門還保有多少傳統元素?金門需要蓋高架公路?金門也來蓋一條太武山纜車?金門也來一座賭場?合不合適?實不實用?應不應該?有沒有經濟效益?諸如此類的議題,正反意見都有。我自己身邊的同學朋友也有不同的意見跟想法。既然有不同的想法、看法,這些問題就更應該透過更多的說明及溝通,聘請公正客觀的專家評估,舉辦更多的公聽會,然後求取最大公約數,金門這麼小,沒有多餘的空間拿來做實驗,一個錯誤的決策,可能就是幾十年甚或百年的破壞,怎能不謹慎?文化是人類歷史的軌跡,也是最有價值的無形資產,如何保留,善用金門的文化資產?謹以此文呼籲,這個課題值得所有相關單位,任何關心金門的人共同認真的思考與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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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國的都市更新
都市猶似一個生命體,同樣會歷經初期之形成、成長、發展、衰退、沒落、頹圮及最終之滅亡的過程,倘若我們能在都市出現老化之初,立刻的透過都市更新之方法或手段,將那已面臨老朽、頹廢的都市或舊商業區及建築物,重新的整建、維護或規劃重建或對其老化的機能和土地之利用,再次的做有計畫的調整或更新業務,便能讓那面臨日益老化的都市建築及環境和機能,獲得全面性的改善與風華再現。 都市更新再利用已是世界各國重要的研究議題,我國於1998年頒布實施都市更新條例後,臺灣的都市更新政策,方真正有跡可循,由於我國都市更新條例與其相關的配套措施或機制,多引用國外經驗為基準,但各國歷史文化背景及地理環境特色和經濟社會等,均有差異,惟這些問題的性質與時代的背景間之關係,確實又有相似之趨勢的演變。 故都市更新目前確實乃世界各國做為推行都市機能改造與提升的良方,而現今世界各國中,又以美、英、日在推行或實行都市更新較為積極及具有良好的成果,探究其因大多是使用公私合夥或權利變換之方式進行都市更新之成效較佳;至於我國推行的都市更新政策,則以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的工作為主,對於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則以強制的方式要求參與都市更新,政府亦編列巨額預算,以吸引及推動各縣市的都市更新業務。 有國外公私合夥或權利變換及我國鼓勵民間或團體參與都市更新的具體經驗,筆者認為金門地區諸多鄉鎮「金城、山外新市、沙美(金沙戲院及沙美新、舊市街和沙美菜市場)」,不妨使用都市更新方式,以進行整建、維護或重建,這樣較容易促進都市更新與經濟之復甦,因為都市與舊商業區的更新,著實將促進房地產與相關產業的活絡,而且其在實施都市更新門檻,亦只要大多數人同意即可,不需要獲得每位地主或所有權人的同意,便能進行與實施都市更新之業務。 為讓鄉親簡單及易懂了解都市更新內容及程序,筆者根據研究資料,將我國都市更新相關內容綜合整理如下: (1)都市更新目的:係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2)都市更新方法:重建、整建、維護三種。 (3)都市更新優先及迅速劃定條件: 1.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 2.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 3.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 4.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亟須辦理保存維護。 5.居住環境惡劣,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及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 6.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 7.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等情事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優先及迅速劃定為更新之地區;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 (4)都市更新的實施者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政府主辦→1.自行實施→2.委託實施→3.同意其他機關(構)實施。 (二)民間主辦(第10條、第11條)→1.自行實施→2.委託實施。 (5)實施都市更新的門檻: 只要多數人同意即可實施,不需要獲得每位地主或所有權人同意。在申請建築執照時,也不用取得地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此一同意的門檻在政府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較低,在未劃定都市更新的地區較高,其門檻如下: 1.政府劃定更新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3/5(60%)→土地及建物樓地板面積2/3(66.7%)。 2.自行更新地區→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2/3(66.7%)→土地及建物樓地板面積3/4(75%)。 (6)實施都市更新如遇申請權利變更時: 應由實施者擬定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公告實施;另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實施者應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權利變換計畫,並需辦理審議、公開展覽、核定及發布實施。 (7)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 如未能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均超過5分之4同意,就算達成合建協議,可以合建的方式實施。 對於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得以用權利變換方式買下。 (8)權利變換: 必需由都市更新之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給原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不願參與分配或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或者是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造成無法分配時,得用現金的方式補償其他所有權人,但必需由都市更新之土地及建築物,依各宗土地權利變換前之權利價值比例,分配給原土地之所有權人。 (9)獎勵容積: 建築容積最高可達法定容積的1.5│2倍或是實施容積率前興建的建物之原容積加法定容積的0.3倍,細節如下: 1.公益設施免計入容積。 2.公共設施保留地或依法保存的建築物,其原容積可移轉到同一個更新地區的鄰近基地。 (10)稅賦的減免: 進行都市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時,免徵地價稅,仍可使用減半徵收,細節如下: 1.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 2.權利變換取得之不動產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 3.不願參與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 4.實施權利變換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補償者,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5.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政府劃定之都市更新事業,投資額20%範圍內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6.都市更新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的興修,可由該公共設施的管理機關來負責擔負費用。 7.公有土地強制參與都市更新。 8.可用不動產證券化的方式來集資。 9.可以用土地信託的方式實施。 10.可簡化都市計畫之變更程序。 11.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之程序,係為公開透明並且保障地權人權利。 12.政府可配合優先及興闢公共設施。 13.可彈性的處理違章侵佔建戶。 人類集中生活於都市的建築物及舊商業區,隨著時間消逝,日漸的頹廢、老朽與商業行為沒落情事,進而影響都市居住品質與環境,倘不適時防止其繼續的蔓延或惡化及導入改善措施,最後終將造成都市之老化與風貌改變。(作者為中華民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總工會講師、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