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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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執行公務何錯之有
日前高雄警方追趕無照闖紅燈的少女,短褲妹車禍後傷重不治,引起熱烈討論,有人挺警察,但也有人質疑警方執法行為。有網友在批踢踢發文,理性地分析此件事情,認為整個源頭要負起責任的其實是騎車的少女和其家長。 網友認為這件事起因於少女未戴安全帽,警方上前盤查屬於正常行為,不可能放任違法,少女無照本就不該騎機車。「小妹妹的死,要負最大責任的是騎車女生,以及她的家長。明知沒駕照,還讓她上路?不是找死?」該名網友換角度舉例,若這起事件變成警方未盤查,少女卻在下個路口車禍身亡,那警方一定遭受撻伐,變成「警方放任違規、違法視而不見,斷送兩條年輕生命」。再若,警方見少女違規未盤查,少女也沒發生意外,過程卻被某人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了,這下新聞就變成「警察違規不抓,放任通行」。他認為「重情、輕理、無法是台灣現在明顯的寫照,還有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筆者認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並沒有不當,警察是維護社會安定的力量,全體國民都應該遵守法規與社會規範,執法者要秉持平等正義,大家都知道沒有駕照的,不能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新聞中的少女,不應知法犯法,其家長應該發揮家庭教育的力量,如果兩造都落實應該遵守的規範,今天的憾事可能就不會發生,然而年輕的生命消逝不是大家所樂見的,大家要確遵交通規定與法律規範,讓執行公務的人員,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執行公務,而不是擔心可能被責難或是撻伐而不敢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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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金門縣立體育場特提出澄清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罔顧安全!PU跑道未驗收卻辦縣運會主管機關難卸責」一事,金門縣立體育場提出嚴正聲明,強調其中許多不符事實之處,為正視聽,特提出澄清。 有關媒體在報導中的相關陳述:「……。但PU跑道出現脫層隆起之瑕疵,卻未依「行政程序」的「驗收合格」下,及涉險「先行使用」運動場「違章」PU跑道,主管機關帶頭公然違法行為,已為民眾作出最不良示範。」為還原事實真相,金門縣立體育場特別說明如下: 1.「金門縣立體育場田徑場跑道及周邊改善工程」,除了為辦理運動賽會需求外,同時也是為提供金門民眾有一個無毒健康、安全無虞的運動環境,而執行本項改善工程。 依本案工程契約第9條施工管理第7款第2項約定「工程未經驗收前,機關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應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及義務。……」又依本場於101年10月8日辦理工程進度檢討會,泉昇營造亦表示全力配合提供金門縣政府辦理第18屆縣運會暨第4屆離島縣聯合運動會使用。 本案工程依契約約定材料試驗合格方可進場施作,於101年5月23日本場所召開之施工協調會中,泉昇營造為利工進,避免因逾期受罰,要求材料全部進場並取樣送驗後即進場舖設跑道,並於101年7月25日提送切結書,切結「取樣後1個月內取得試驗合格報告報監造單位審核,如無法符合契約圖說規範要求,則已施作部份依契約規定挖除重作,未施作部份同意更換合格品並重新查驗,其所造成損失概由本廠(指泉昇營造)負責。」 101年10月8日本場再度召開工程協調會,其結論:「相關試驗報告應於101年10月31日前取得及101年11月5日前取得IAAF國際田徑總會二級認證」。 本工程101年10月11日竣工,101年10月23日辦理初驗,101年11月8日辦理初復驗,現場施做部分尚符契約約定,惟相關試驗報告仍未取得送審,致影響辦理後續正式驗收。 泉昇營造非常清楚金門縣政府舉辦「金門縣第18屆運動會暨第4屆離島運動會」係為金門縣政府重大活動。今造成未辦理正式驗收即先行使用,乃因泉昇營造試驗報告未及時取得及後續試驗報告與契約規定不符所致。 2.依據上述說明,金門縣政府於101年11月15日舉辦運動會,有關PU跑道出現脫層隆起之瑕疵,係於102年5月陸續產生,本場於102年6月依據監造廠商102年5月24日函泉昇營造告知PU跑道已出現脫層隆起之瑕疵,請進場修繕,前述期程完全依據契約約定程序辦理,媒體報導本場未依「行政程序」的「驗收合格」下,及涉險「先行使用」運動場「違章」PU跑道,主管機關帶頭公然違法行為,已為民眾作出最不良示範。這不但期程引用錯誤且與事實明顯不符。 至於相關報導中指述:「施作之工程出現瑕疵,無法驗收,原告泉昇營造依照其101年7月25日簽立之切結書應重新舖設跑道工程,…「由此推論」當時已發現PU有隆起之瑕疵,縣府體育場卻「隱瞞」並於101年11月15日提供縣運會「先行使用」該「違章」跑道。」 對此,縣立體育場也聲明指出:101年7月25日泉昇營造簽立切結書時,材料雖已陸續進場,惟尚未取樣製作試體送實驗室進行試驗,且還未進場施工,既然尚未施工,可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媒體如何「由此推論」當時已發現PU有隆起之瑕疵?且從報導中,已經看出記者知道跑道於102年5月間出現脫層隆起,又如何推論體育場「隱瞞」並於101年11月15日提供縣運會「先行使用」該「違章」跑道?這豈不矛盾? 另有關媒體報導在文中指出:「再看看縣府體育場在PU跑道於102年5月間出現脫層隆起後,過了1年半餘,也才以PU跑道「突遭不明挖掘破壞」公告眾所周知,而且縣府體育場早於103年1月16日通知泉昇營造「終止契約」。綜觀該「毀損」事件,既然泉昇營造的小包被處以不起訴,縣府體育場也「放棄」不予「再議」然該公告欄仍就以「突遭不明挖掘破壞」等語,放置廁所旁公告周知,既與「事實」大相逕庭,亦令人不解。」 對於這段報導,體育場也就相關事實說明如下: 1.查泉昇營造曾於102年6月20日函復本場說明並表示PU跑道未出現脫層隆起之瑕疵現象,卻於102年7月17日未經提送相關改善計畫資料即逕行派員進場修補,爾後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歷經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判決敗訴後又再上訴高等法院,目前仍審理中,前後期間已逾1年5個月。泉昇營造從無表示進場修補之意願及情事。 本工程經本場已於103年1月16日與泉昇營造終止契約並於103年9月2日起由本場接管在案,故非經本場同意泉昇營造不得進場破壞或處理相關PU跑道面層。 金門縣政府於103年12月5日邀集相關單位辦理研擬重新發包事宜,其中討論有關因本工程涉訟部分,證據保全問題之處理原則時,本場說明已委由福建建築師公會辦理現況保存鑑定,並於103年12月1日至現場初勘完成,即將進行現場鑑定。 103年12月15日,本場發現跑道遭不明人士挖掘破壞,本場同仁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這乃本場維護公共設施之基本職責。案經警方調查後得知為泉昇營造指示下包所為,雖然泉昇營造辯稱是要修補而不是要破壞。如前面說明本場與泉昇營造既已終止契約並接管在案且訴訟還在高等法院審理中。而泉昇營造卻非經同意且毫無顧忌進場挖除跑道隆起部分,我們無從推斷,但其行為,顯然有違常理。 2.……然該公告欄仍就以「突遭不明挖掘破壞」等語,放置廁所旁公告周知,此報導顯有斷章取義,其現場真正之公告為「本田徑場跑道突遭不明挖掘破壞敬請鄉親特別小心請勿靠近避免跌倒遭受身體損傷」特此公告,除廁所旁,其四周均置放,同時被挖掘破壞位置處也放置交通錐,雙重警示鄉親小心,其目的是為提醒並保護鄉親運動之安全而所作之處置。 縣立體育場場長許換生在提出這項聲明時指出,新聞報導貴在事實與真相,該場全體員工,無時不以服務鄉親民眾為首務,個個抱持正心正念努力工作,不僅提供的場館設施都必須要求無毒、健康、永續、效率,同時更努力於打造健康運動島之推動,這一切的努力,絕不能被相關錯誤的報導所一筆抹殺,也希望藉媒體一隅,還原真相,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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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拿軍公教尊嚴與榮譽炒作選舉
每到選舉之際,軍公教的退休制度,一定會成為熱炒的話題,尖酸刻薄的言論猶如利刃穿心,軍公教成了選舉肥皂箱上的犧牲,人人磨刀霍霍,以軍公教做「代宰羔羊」。最可議的是,造謠生事的言論,層出不窮,卻都能混淆視聽。譬如日前有則軍人底薪七萬而退伍月領十四萬的流言,居然也能為「不公不義」的謾罵做了得力的註腳。 姑且不提軍公教是志業的高論,職業的選擇本來出於自主與努力,或許有人不願屈就公務系統,或有鴻鵠之志不以彈性太小的軍公教自限…凡此種種,人各有志,各就各位,乃成多元的社會。既然各有懷抱自主選擇職業,何不各安其份? 各種職業的性質、發展可能性、機會與利弊得失,早如清單明白呈現,供人參考與選擇。選擇雖然是自主的,卻必須下定決心與努力爭取。術業有專攻,各行各業都需要相關條件與專業職能,至於軍人這行,雖然取材要求不高,卻一向乏人問津,從前有云「好男不當兵」,如今,即使高中職畢業從軍即從將近四萬元起跳,募兵成效仍欠理想,這不是很弔詭嗎?都說軍人福利待遇好,錢多事少,為何營門敞開不報到,卻在營外譏評抱怨呢。 社會的組成,多元而連動,職業類別雖多,看似隔行如隔山,但人我同疇,只要有人陷入貧困交迫挨餓受凍狀態,社會必然有蝴蝶效應,相互牽連,引起波動。所以,維護社會祥和,公平正義不是高調而是必要。但是,追求公平正義,不能造謠,不能混淆視聽,不能儘找奉公守法的軍公教開刀。貪腐、浪費與內鬥虛耗所虧空的成本,何止千萬倍於合理對待軍公教呢! 軍公教是社會穩定的中堅,好的待遇能吸引優質人才,是國家之福;退休制度讓他們安家安心戮力從公、服務群眾、安邦衛國。選舉到了,軍公教要堅守工作崗位保持中立;選舉到了,請候選人與各政黨自律自重,千萬別為了吸引注意,操弄議題,拿沉默的軍公教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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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發燒」的退燒藥
在多元進步、自由的社會裡,「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已非時下人所追尋之目標,毋寧說,人能活著更重要,因為能做更多的事情,能克服更多眼前的困難,自由也能繼續爭取。選擇逃避,選擇讓生命結束,那問題永遠存在,無法解決。 據台灣自殺防治學會與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公布自殺防治調查,透過心情溫度計檢測後,推估全台有一百二十四萬五千人受到情緒困擾,自我情緒「發燒」,卻極少人求助於醫療院所。據報導,日前就有一名清大生跳湖自殺,令人感到扼腕。 這樣的悲劇一再重演於我們的眼前,我們都感到悲痛萬分,無論是家人、朋友或同事,待到事情發生後,往往後悔當初沒有好好關心對方,卻已經來不及了。太多遺憾與愧疚都比不上未雨綢繆與即刻去做,試著去關心身邊的人,為時不晚。 探尋箇中原因當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主動關心別人,釋出善意,多多傾聽與陪伴。倘若是情節嚴重者親朋好友可以陪伴就醫,減輕對方的壓力與痛苦,讓他們覺得不孤單,然後透過醫生開導與藥物治療;情節輕微者,大家透過愛與關懷,讓他們了解,活在這個世界上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大家都會一直陪在他們身邊的。我想,這些才是情緒發燒的退燒藥,也不會有這麼多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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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連鎖策略精神的落實
在兼具「觀光」與「生活」的生態系統中,找尋「保存」與「復甦」的平衡點。 連鎖策略是一種共生的發展機制,讓人與人、人與環境、環境與環境、產業與產業、政策與機制、目標與成效…達到互補的模式,避免過度開發與過度保存的兩極端,共同在具有觀光價值的傳統聚落中達到「觀光」與「生活」的平衡雙贏狀態。金門傳統聚落連鎖項目及連鎖方式是以產業經濟及空間環境兩大面向的連鎖主要,以所具備之環境條件及所衍生之衝擊影響作為原則。從所產生的衝擊影響探究關係性的因果關係,以建設開發所產生之利得及困境兩個層面作為連鎖對應的基礎,試圖從社會福利面向及財務資源面向進行連鎖的補償回饋,即產業的發展利得應適度回饋給予在地居民,並帶動復甦的活絡;開發者應對新開發區所產生的衝擊影響,對聚落進行補償回饋。因此,金門傳統聚落的連鎖規範應以城市觀光生態系統為主要探討對象,對於供給及需求的關係性、觀光衝擊的影響進行剖析,從中分析各自需求與供給優勢、實質與非實質的環境衝擊考量後,以開發籌碼、獎勵誘因觀點提出連鎖的執行機制。 「連鎖策略」於北美洲舊金山及波士頓被視為「新社會契約」(New Social Contract),實施連鎖策略主要目的是為了改善市中心大基地商業開發所可能造成的負面衝擊影響,如日間托兒問題,工作機會、住宅需求、開放空間以及交通運輸改善問題等,發展至後期不再僅著眼於開發衝擊層面,而是從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與開發的層面提出整合性的規劃構想,將各種都市政策作為都市計畫的指導原則,將區域內的土地使用、開發項目、開發類型等連鎖一起,是一種整合性的都市規劃作法。期能透過連鎖策略的實施,使市中心大規模的商業開發能負擔開發所造成的社會成本,不僅具滿足地方社區的需求,對於平衡繁榮區與衰敗地區之間發展的差距與消弭開發衝擊能量,皆具實質功能的助益。藉此平衡城市發展,促進互補效益的社會公平,以實現連鎖策略的城市社會福利與經濟利益均享的目標。連鎖策略已經成為規範都市發展定位與建設的重要手段,除了可以減輕公部門財政支出外,更重要的是以市中心區開發利益的回饋來減緩所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照顧到不同群體的需求,具體實現都市設計、都市社會福利及居住環境品質結合的理想。是故城市的運作必須從管理面向擬定城市發展機制,構思觀光發展的藍圖,來達到城市的互利共生運作。 連鎖策略作法係屬於因地制宜的發展策略,必須從環境中發展議題的剖析,以理性關連探討實質與實質、實質與非實質、非實質與非實質的連鎖項目,兩者之間具有相互存有的因果關係。連鎖策略必須要具備整體性的構思,從都市計畫角度著手,有效整合地方資源及維護地方整體特質,形塑整體文化風格。因此,金門傳統聚落面臨聚落發展腹地不足、生活機能提升及保存與復甦等課題過程中必須在整體規劃的構思下,整合地方發展定位及目標,訂定未來發展藍圖以作為聚落發展保存與復甦之指導方針。 在金門地區的環境背景下,傳統聚落的未來發展受到各面向的因素左右著,這些因素不論是潛力及限制,皆是傳統聚落發展過程中的轉折,然而如何在金門涵構背景中找尋契機,為傳統聚落之歷史地景保存與復甦找到兩極之外的平衡點,是現今面臨開發建設的金門所應亟待探討的重點課題。 金門亟需要的是什麼?連鎖什麼? 金門傳統聚落之連鎖策略是以產業為基礎、以土地為籌碼,以文化為核心,以場所營造為目標的城鄉政策,連鎖模式的建立可進而延伸從產業經濟、空間環境、社會福利及財務資源四大面向進行連鎖。連鎖關係是一個循環系統,強調著互補的供給與需求關係。供給面是藉由產業經濟與空間環境兩大面向連鎖關係所構成,產業經濟連鎖強調地方產業的配套措施,藉由觀光產業與傳統產業的結合來達到地方產業活絡;空間環境連鎖則著重在於促進土地有效利用,使新開發區、使新區與舊保存區間機能互補,以土地使用分區概念來達到聚落保存的功效。另外,在需求的面向上,社會福利連鎖是以在地居民為主要對象,強調社會公平與社會福祉的生活環境;財務連鎖則是從開發、建設及觀光相關產業中徵收補償回饋基金作為聚落保存與復甦之用途。 在空間環境面向,金門傳統聚落因觀光發展以及建設計畫導致人文及自然生態景觀受到波及、居民生活受到影響、常民建築改建及發展空間受限、環境受到破壞導致資源喪失等負面衝擊影響。因此空間環境層面強調各區域發展定位不僅僅應持有區位的獨特特色,促進空間有效利用,更應達到區位間互補共生的關係性,並且注重資產保存與自然生態景觀之維護,以尊重環境的價值。從不同層次面向來說明空間環境的連鎖策略,以確保文化特色的延續及生活空間的適宜性。 1.台、金、廈生活圈之合作關係-金門地區介於台灣與廈門之間,目前部分資源都是以台灣的支援為主,在小三通試辦後,小三通將金門推向兩岸通口的重要角色,為主要的轉換點。未來可以藉由相互的合作關係,來達到資源互補、互助合作的共生模式,以現今金門縣政府政策而言,與廈門地區合作飲用自來水的供應,即變是空間資源上的連鎖策略。 2.城鎮與聚落的資源互補-金門以三大主要城鎮構成網絡關係的連結主體,而聚落分別在此層次下構成更細的網絡關係。因此城鎮地區扮演很重要角色,藉由城鎮中心商業、政治的帶動聚落發展或補其不足,以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就如觀光系統的串聯,土地使用上的政策互補。 3.聚落土地使用分區規範管制-透過不同的分區以進行不同性質、不同規範的整建,透過此管制可對聚落內新的開發案提出連鎖要求,如在開發類型與強度、使用形式等加以規範,以避免新的開發產生對歷史文化特質的衝擊破壞,並增進保存工作進度,如開發影響會運用於毗鄰聚落的生活機能改善及生態環境保護。 4.聚落及周邊腹地之新舊互補-金門部分聚落已面臨內部可建地空間不足現象,逐漸於聚落周邊農地興建農舍或集村農舍做為使用,或許政策應該正視這個議題,重新檢視居民的居求,藉由土地使用計畫或經營管理策略,將聚落周邊鄰近腹地作為聚落發展緩衝用地,如居住、商業、活動等使用。可以容納老舊聚落內過剩的承載,並且確保居民生活適意性、環境公共設施完善性以及保護聚落內紋理特色,更能減少資源受損的機會。 5.古蹟及周邊腹地之風貌整合-以整體的構思為原則,將古蹟本體與周邊腹地整體規劃,有效利用古蹟周邊腹地,促進古蹟本體與周邊環境的整合,避免沒有規範性的使用造成古蹟視覺景觀上、使用上的衝擊影響。傳統聚落內特定古蹟、歷史建築空間應有整體規劃之新思維,應從「點」的保存拓展至「面」的規劃,古蹟主體的保存工作應將週邊環境納入一併考量,避免古蹟受限、環境衝擊等影響產生。因此聚落內特定空間保存應依據土地開發情形、歷史古蹟多寡、地區特質等因素,因地制宜劃設優先保存區、再發展區、局部保存區、新開發區等分區後,決定各區更新策略與類型,促進彈性分區下的再生機會,並視其所需以容積移轉、稅賦減免等獎勵誘因作為執行機制的手段,確實做到保存與復甦的功能。 空間環境之連鎖為聚落保存與復甦之重要手段,空間環境的連鎖可謂是聚落發展重要的推動力,也是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的手段。由於金門地理位置特殊,與台灣、廈門比鄰而居,並介於兩者之中,深具觀光產業配套之契機,也是達到觀光活絡的重要因素。以地方性角度來看,傳統聚落周邊深具廣大的周邊腹地,恰可與舊聚落內過多的負荷達到平衡,因此空間連鎖實具為促進聚落發展相當重要的關鍵角色。金門傳統聚落具有豐富的文化遺產特色,目前正積極推廣保存工作,以確保聚落內古蹟及歷史建築的完整與真實性。但是保存的規範使居民嚮往現代生活受到限制,居民喪失自主性改建的權力,再加上區內公共設施老舊不完備,使得生活可居性降低。而聚落周邊具有廣大腹地可提供未來新開發、建設使用之潛力,因此未來應在完整規劃下促進周邊土地的有效利用,促使新開發區與舊聚落能達到互補功效,就如在周邊土地提供新的住宅類型或多元化機能設施,以提供聚落居民需求,更可以藉由新開發之利得,補足舊聚落生活設施之不足,而提高生活的可居性,促進舊聚落仍然保有舊有風貌的生活環境,並提高生活品質,使居民依舊生活於此,觀光客仍可以在此地從事旅遊活動。空間上有效的土地使用分區,不僅可以控管土地的利用,聚落的成長,另一方面,更可以藉由不同使用分區的管制規範以及資源上的互補績效,促進聚落保存工作更盡完善。因此,金門傳統聚落除了亟待振興振觀光產業之外,空間環境之整體規劃亦是不可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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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留點轉圜餘地吧
中共九三大閱兵,堂而皇之,莊嚴肅穆,就以我一個退伍軍人來看,既感動又震撼。我之所以感動,因為那成果必然經過千錘百鍊的磨練與蛻變,堅持到底的過程必定相當艱辛。 當閱兵總指揮朗聲報告完畢,只見習近平一臉平淡地下令「開始!」軍樂聲中隆重化開閱兵序幕。 站在閱兵車的習近平,面無表情,但經過每一個方隊,前一句「同志們好!」後一句「同志們辛苦了!」而官兵則是鏗鏘有力的齊聲回應「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彼此交替呼應,簡明而高亢,聲聲動聽,聽得出軍心振奮。軍隊講三信心,聲音的交流像高峰攻頂,肢體雖不動如山但水流激越。上下交心,彼此互通聲息有了信任信心與自信。那聲聲迴盪,激盪我心,十分感動。 我之所以震撼,只因為彼岸講求科技練兵追美趕英超日,仍然不忘「土法煉鋼」,從精實小動作著手扎根。踢正步,大家都說那是威權象徵,那是消磨時間的老步數,重點是堅持嚴格的磨練錘鍊鍛造,軍人英姿煥發,渾身是膽,軍容壯盛,儼如勁旅,整體表現必然令人民肅然起敬,更要叫敵人不寒而慄呢! 看過了共軍的嚴整與壯盛,不少人卻是冷言冷語,或者說三道四,這表現倒有「不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愛國情操。除此之外,最引人矚目與爭議的卻是執意受邀前往觀禮與會談的連爺爺。連前副總統、連前國民黨黨主席,兩岸破冰之旅的先行者-連戰先生,未行已先轟動,成行各界關注,風雲起山河動,醞釀的風波如暗潮洶湧。直至,大閱兵登臨天安門,俯瞰東風飛彈,山河爆發猶似從受校的飛彈突然射向台灣爆炸開來,炸得國民黨人呼天搶地氣急敗壞。連戰則是去時雖千萬人吾往矣,返回之際也一派從容,頗有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的氣概。 如今,眾曰連戰賣國、叛徒、台奸,似有人人得而誅之的氣憤。但是,何須至此?何必至此! 正值大選期間,連戰不看風向球測風向就去了北京閱兵,那是政治極端不正確的作為。此舉,國民黨人視為寇讎,其他對手則趁機打蛇隨棍上窮追猛打。八旬老人連戰,此時堪稱四面楚歌眾矢之的。但平心而論,有這麼嚴重嗎? 強敵為鄰,笑面迎我實則居心叵測,事大以智,連戰既為破冰的先行者,也可以是相與折衝謀國為民的智者,打擊作客北京的連戰到蹂躪糟蹋的地步,其對邀請的主人又情何以堪?難道台灣不再需要跟對岸打交道或和平對等往來?台灣人可以翻臉如翻書,難道中共不能翻臉不認人嗎?在經濟考驗愈來愈嚴峻的當前,兩岸合則兩利-台灣更是受惠,我們豈能為了一時的選舉,操弄這個議題到無限上綱呢? 或許,連戰此行如此不智,早已失去台灣人民的信賴,中共掂其斤兩,揆諸情勢,因此不再以之作為溝通的橋樑,連戰可以休矣。然則,除了連戰又有誰能擔此大任?老臣謀國,其雖不免有可議之處,但孰能取而代之?有連戰一人登陸緩衝,或可免除萬軍對台武嚇,其之用或有大用,對不忘初心老驥伏櫪的連戰,登臨閱兵的功過,能以意氣之爭輕易定調嗎?能一筆勾銷而不審慎因應嗎?又何不多點寬容! 依我淺見,連戰不以一時選舉考量前往,雖有負國民黨卻不至於負全民,至於其他政黨若為爾後折衝計,實在不宜見獵心喜借題發揮。 兩岸正在磨合階段,居中尤須合適之人堪當謀和之重任。連戰,或堪當之。是故,當我們在疾言厲色聲討撻伐之際,能否也該留點轉圜餘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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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申遺」面面觀
「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共一千多處,你去過幾個地方?」 現在旅遊風氣盛行,環遊世界也是許多人的夢想,然世界之大,想要真的走透透絕對是不可能的,是以能被列名世界遺產的地方,無疑就是安排旅遊目的地的「亮點」,因此世界各地莫不積極申請登錄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認定的世界遺產,簡稱「申遺」。 近年來不時可以看到政府有在推動金門縣世界遺產登陸計畫的報導,相關的研討會和活動也辦了不少,然而這樣的申遺運動是否有其成效?其意義何在?都值得我們關心與探討。個人雖非這方面的專業,也不想做太學術性的論述,在進入主題前,先提出一些問題給大家思考: 1.何謂「世界遺產」?2.世界遺產的申請要件為何?3.承上,金門符合哪幾項?客觀來看是否真有競爭優勢?4.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會員,是否能提出申請?5.為什麼金門要推動世界遺產登錄?若成功對金門有何好處?6.在現有世界遺產名錄中有無跟金門條件相近可供參考或借境的?7.為提高成功機率,金門必需配合什麼條件與承諾?8.在「保護」前提下,限制開發是不可避免的,這真的是金門人想要的嗎?9.有無積極推動的人士或機構?誰來凝聚民間與政府各單位的共識? 問題1與2只要上網查詢,維基百科裡有清楚的定義與說明,裡頭提到: 選出世界遺產的目的在於呼籲人類珍惜,保護,拯救和重視這些地球上獨特的景點。 世界遺產不只是一種榮譽,或是旅遊金字招牌,更是對遺產保護的鄭重承諾。 可以想見一般民眾與主政者真正在意的重點是「旅遊金字招牌」而非「遺產保護」,有些地方在登上世界遺產名錄後,反倒因為觀光客的大量湧進而加速其破壞,但對文史與自然保育工作者來說,世界遺產至少是「珍惜才能擁有」的招牌,也是經濟開發與文史或環境保育可以取得平衡的方式之一,申遺雖然難度很高,但卻值得努力。 以上問題中以第4題最為關鍵,而且答案確定是「不行!」,除非兩岸關係有重大突破(大陸願意為台灣申請,台灣也能接受此一矮化國格條件),否則無實現可能。讀者與我應該有同樣的感受,這不就是玩假的嗎?如果我們沒有資格提出申請,就算專家學者認為金門俱備有再好的條件(針對問題3),一切都是徒勞無功,接下來的問題似乎也不用再討論了。不過既然中央與地方政府也推動那麼多年了,我們是否能從這樣的議題討論中得到一些方向呢?不妨先讓我們假戲真做一番。 其實文化部(與其前身的文建會)應該清楚這是假議題,所以在其推廣網站(http://twh.boch.gov.tw/)中寫的是就是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目前含金門共有18處潛力點,不曉得金門鄉親對這樣的列名是與有榮焉還是習以為常呢?就現階段的情形來看,也幾乎沒有達到招攬國際觀光客的效果。 回到問題3與問題6,先討論金門是否具備成為「世界級」景點的潛力?要被提名的世界遺產必須具有「突出的普世價值」,同時至少也要滿足教科文組織所提的十項基準之一。金門很明顯地不具備自然遺產的條件,但有豐富的人文史蹟與保存的還可以的傳統建築聚落和散落各地的洋樓,只是與閩南的泉漳廈地區相比,雖有可看性卻無獨特性,其格局規模與保持完整性更難與已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2000年)、開平碉樓與村落(2007年)、福建土樓(2008年)相比。相形之下,最具有特色與歷史意義的就屬戰役遺跡了,金門歷經古寧頭戰役、八二三砲戰,島上最多曾高達十萬駐軍,遍佈島上的防空洞、坑道、碉堡、反登陸樁、反空降樁、民宅上的精神標語,長達36年戰地政務實驗所形塑出「軍民一家」的地景氛圍,這是在世界其他地方難以見到的,所以文化部以「金門戰地文化」列名是有充分考量的,符合文化遺產六項基準的第二點:在某期間或某種文化圈裡對建築、技術、紀念性藝術、城鎮規劃、景觀設計之發展有巨大影響,促進人類價值的交流;和第五點:代表某一個或數個文化的人類傳統聚落或土地使用,提供出色的典範-特別是因為難以抗拒的歷史潮流而處於消滅危機的場合。與戰爭意向比較有關的世界文化遺產,較知名的有位於日本廣島的原子彈爆炸圓頂屋(1996年),和位於波蘭的奧斯威辛集中營(2007年)。有一點要特別說明:來金門同時可以看到自然生態、閩南文化和戰意史蹟,這些都是觀光賣點,都值得關注與保護,只是客觀來看,戰役史蹟部分在世界上是較具特色與不可取代性(前兩者在某種程度上也因為軍管因素而得到較好的保存),可惜的是…不論是有意或是無意,這樣的戰地意象也正快速消逝中。 金門若真能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不僅是無上光榮,世界知名度必然大增,有助於帶來觀光人潮,進一步帶動經濟發展(問題5),但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申遺除了要符合傑出普世價值、真實性、完整性外,在世界遺產執行指導方針中清楚提到:「至少或同時擁有足夠的法律、契約或傳統上的保護與經營管理機制,以確保被提名之文化資產或文化景觀能保存維護良好…」。如果民眾不能了解保護史蹟的重要性或不願意配合,縱然政府有嚴格的立法也難以確實執行。可惜的是這計畫已經推動這麼多年,有多少民眾在意此事?有多少人願意為了保護文化遺產的價值而接受諸多的開發限制?國家公園成立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自然景觀與人文史蹟,並做合理的遊憩開發,金門國家公園更是國內第一座以保護文化與戰意史蹟為主的國家公園,這樣的「認證」還不需要經過聯合國的審核同意,但成立二十年來,民間一直有聲音要縮小國家公園區域,甚至想將國家公園趕出金門!要知道世界文化遺產的要求規格絕對比國家公園高出更多,一邊說要申遺,一邊又要趕走國家公園(不知兩者比例各占多少?),豈不充滿矛盾?個人認為與其去推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此時此刻國家公園管理處與縣政府應該要更加強宣導,並積極與居民溝通,得花更多力氣尋求資產保護與民生經濟共榮共存的可能。 其實申遺並不需要以全島為標的,就像金門國家公園區域也只占全縣的四分之一,所以並不是為了保護景觀,就要全縣禁止開發,因此保育和經濟絕不是二選一的難題,「永續發展」反倒是兩者都要追尋的共同交集。如果我們認同觀光是金門發展的重要命脈,不管申遺與否,目前最急迫的其實是先界定出哪些區域的資源有珍稀性,是絕對不能破壞的,不能只是點的保護,更要有整體保存的觀念,才能形成「數大就是美」的競爭優勢,這與陳縣長所推動的「帶狀觀光」概念也才有一致性。至於開發建設建議集中火力在局部範圍,較能收開發之效,也可以不用一直處理所謂的兩難爭議。 有人認為就算無法申遺,但對保護文化遺產觀念的推動,也是有正面意義,此話雖有道理,但掌理古蹟、文獻、歷史建築、傳統建築聚落之保存與再生利用、文化史料採集整理出版、民俗文物調查研究及保存、文化資產人才培育獎勵、史蹟源流研究推廣等事項本來就是文化局所負責的業務,除非藉由申遺運動可以凝聚更大的共識,否則實無必要疊床架屋,將經費浪費在多餘的程序和形式活動上。因為「名不正則則言不順」,對於一個明知不可能實現的計畫,要參與者如何發揮其熱情?更遑論凝聚民心了。 金門申遺雖然是假議題,但不代表金門沒有文化資產的價值,反倒是提醒我們,如果我們自己都覺得這些過去留下來的東西沒有價值、不值一看、不必保留,那要如何吸引外人來金門觀光呢?筆者在文中分析金門的特色優勢時,才驚覺用「軍民一家島」比用「戰地」更能形容金門的特色(雖然軍民一家是戰地政務期間迫於無奈的結果,我們並不想倒退回那個時代),許多工事因為防禦考量並不起眼,或是因為我們每天生活其中,太「習慣」而覺得理所當然,反倒忽略其特色之處。我們不可能也沒必要原貌保留所有的軍事設施,但若因為沒有保存計畫而任其消失的話,肯定會後悔莫及。就像廣島的原爆圓屋頂和納粹集中營,可看之處並不是其建物外觀,而是背後所代表的歷史意義。個人深切感受到:金門的景點除了硬體的整修維護,更需要的是會說故事(會行銷)的人! 在歷次台灣各縣市的光榮感調查中,金門常名列前茅,顯見金門人對家鄉的認同度是很高的,但是對岸廈門的繁榮進步對鄉親的心裡也造成不小衝擊,在這樣的情境下很容易迷失,到底我們要把眼光放在別人亮麗的一面,還是要回到自己既有的優勢上?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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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上班﹐記得留意有否加班費﹗
在過不久就是中秋節了,許多民眾都會利用難得的假期陪家人一起吃月餅、放煙火或賞月,但是卻有許多行業的勞工必須在這天上班。到底國定假日上班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應否給付加班費或補休?這是許多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必須了解的事情,藉以保障自己權益,避免成為冤大頭。 原則上,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又中秋節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值得注意的,是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亦屬細則第23條規定勞工應放假之紀念日,故當日勞工放假並非同公務機關之中秋節補假,而係本身即為國定假日。故雇主除當日應予以休假之外,應再與勞工協商後擇期補假一日(中秋節)。歸納來說,若雇主採符合勞基法雙週84小時工時制時,則當日勞工應予以休假;惟若雇主採低於雙週84小時工時制,如調移週週休二日或輪班排休等制度,部份休假日已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者,則已調移之國定假日視為工作日,勞工應照常出勤。建立好可否休假的前提後,才能判斷是否有所謂加班費或補休等問題。然雇主若採低於雙週84小時工時制,國定假日又給予休假等優於勞基法之規定亦無不可。 若雇主採行符合勞基法雙週84小時工時制,經徵得勞工同意(故不可強迫勞工當日一定必須出勤)於休假日工作者,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第36條所定之例假、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因而,原則上雇主對於中秋節當日出勤工作的勞工,除原工資照給外,應再加發一倍工資。所謂一倍工資若採「月薪制」,其給付範圍應為全月(包含工作日、休息日及例假日),非以全薪除以當月實際工作日數計算;惟法無明定「月薪制」工資計算基準應為當月實際日數(28日或30日或31日)或月平均日數30日,應由勞資雙方以書面勞動契約或口頭約定之。 須特別注意的,是因為勞工假日已無法充分運用,故即使當出勤未滿8小時,雇主仍應加發1日之工資。又依勞基法第30條及第32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因此若勞工於國定假日上班超過8小時,仍有勞基法第24條延長工時之適用,即雇主除應加發一日的工資之外,對於超過8小時之部份,前2小時應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後2小時應加給三分之二以上。附帶一提,若採按日計酬之員工,則遇國定休假日工資計給方式,應依按時計酬者之核計規定辦理,亦即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115元乘以排定工作時數)放假一日,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原排定不出勤者則無工資請求權。 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8月31日台勞動二字第037426號函釋所述:「勞工於休假工作後,勞雇雙方如協商同意擇日補休,為法所不禁。但補休時數如何換算,仍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故若雇主對於在國定假日出勤之勞工,於事後徵得其同意以補休換取加班費,亦無不可。最後,勞工若仍有任何問題,應先行法律諮詢或洽勞工局以保障自己之權益,祝大家佳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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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八二三紀念公園─守護台海的老兵
藝人李蒨蓉登上阿帕契直升機事件,在國內鬧得沸沸揚揚,不少軍人因此遭到懲處。如今已有近30萬名網友湧進軍方各單位的臉書,要求參觀阿帕契,更有人發起要求參觀阿帕契活動。其實,要看軍事武器,不必非得到軍事基地不可,像台中市的「823紀念公園」就公開陳列多項海陸空重型軍事武器,雖然已經除役,但看起來仍殺氣逼人,令人不寒而慄。 李蒨蓉一行20人親友團,開著6輛車浩浩蕩蕩直入停機棚,如入無人之地,不但受到高規格接待,還有紅地毯及介紹直升機性能的看板。他們一群人把造價8億元的「阿帕契」當高級電玩來打,輪流登機拍照,把軍事重地當成遊樂場。此事因李蒨蓉把參訪過程公開PO上網而曝光。 一般小市民絕對沒有如此大的神通,可以到軍事基地參觀殺人武器,但政府把曾經參加「823砲戰 」的武器公開展示,任由民眾拍照撫摸,絲毫沒有限制,還歡迎大家參觀,保證合法。這與「阿帕契」事件比起來,簡直是天與地之差。 「八二三紀念公園」位於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十路一段與昌平東一路交叉路口,是為紀念民國47年(西元1958年)8月23日,中共軍方砲擊金門群島引發的「823砲戰」,緬懷當時英勇國軍與同胞們的犧牲貢獻。 823砲戰發生於西元1958年8月23日的薄暮時分,台灣海峽對岸的中國向金門島群展開砲擊,在為期44天的砲戰中,總共發射砲彈47萬發,雙方展開4次海戰及10次空戰。台灣在這場戰爭中固守金門列島陣地,未被中國拿下,奠定台海日後的和平,歷史稱之為823戰役。 這座公園於民國90年啟用,是台灣第一個以戰爭、軍事武器為內容的主題公園,特色是遊客可以近距離觀賞展出裝備。園內設施有八二三和平紀念鐘、勝利紀念碑、歷史照片與獎牌牆、反砲擊作戰碑文、先總統蔣中正的立像,還有F-5E戰鬥機等10種武器,各種武器功能約略敘述如後: ●F-5E戰鬥機:為台灣空軍第一代主力機種。F-5E飛行速度為1.6馬赫,配備5000磅推力的渦輪噴射引擎2具,掛載響尾蛇飛彈。 ●F-104G星式戰鬥機:為台灣空軍培養許多優秀的飛行人才,不過因為機齡老舊而頻出狀況在台灣又有「空中棺材」之稱。 ●M24輕型戰車:活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車時速65公里,火力配備有75公厘加儂砲一門、50機槍、30機槍各一支。 ●M41戰車:活躍於韓戰、越戰,戰車時速72公里,火力配備有76公厘加儂砲一門,50機槍、30機槍各一支。 ●M42雙管防空砲車:可用於低空防衛並對地面目標進行高速火力射擊,砲車時速72公里,火力配備40高砲2門、30機槍一支。 ●M108自走砲車:可空運,加裝浮游裝置可兩棲渡河,砲塔可做360度旋轉,火力配備有105公厘榴彈砲1門。 ●LVT兩棲登陸車:能夠登陸珊瑚島嶼的戰術兩棲乘載工具,原型車取名為克瑞斯式,1940年正式定名為LVT。 ●75公厘山砲:適於山地作戰,可用人力、車輛牽引,也可以空投,西元1949年古寧頭大捷時亦曾發揮其戰力。 ●開陽艦5吋砲與小艇:開陽艦上的5吋38倍雙管砲,是美軍研製的高平兩用半自動火砲,曾參與多次台海戰役。 俗話說,在營為良兵,在鄉為良民,曾經參加過823戰役的戰友,莫不以當時能夠參與這場令國際間風雲變色、驚天動地的戰役為榮。已經年邁散居各地的鐵漢早已訂下每年相聚的日子,把823公園列為首選之處。 遠遠看著823紀念公園,由國防部規劃設計的紀念碑造型,下方是半圓中空、上方有長形的台海戰役勝利紀念碑,中空的地方放置碑文,能看到當時戰役的歷史與國軍搶灘砲擊的浮雕,石碑上記載當時戰況的困難。當黑夜來臨,在燈光照耀下,紀念碑的線條顯得更為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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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祭典走味恐逐漸沒落
文化資產保存為近年來政府推動文化政策重要的一個環節,其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做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的登錄或保存,儼然已成為重要的發展方向。而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來說,都對國人與歷史記憶的連結有密切的關係。 據媒體報導,提到今年舉辦的雞籠中元祭,文資委員觀察到其祭典活動一年不如一年,遊行演出不是小蘋果就是三太子,花車長得都一樣,傳統陣頭逐漸消失,為此感到很失望,他認為核心價值應是悲天憫人,族群融合,而非嘉年華會。 雞籠中元祭可以說是國內重要的無形文化資產,根據文化資產局的網站的說法,其可說完整保存先民拓墾過程及文化內涵,並具有悲天憫人的情懷與普及外邦的國際觀,又結合公、私單位注入新活力與傳承,也累積豐富的研究與文獻資料。 所謂的傳統祭典,應有一定的科儀元素所組成,文資委員所批評的陣頭,也是一個重要元素,其最早的組成目的,根據學者謝宗榮研究,陣頭可說是為了護衛神駕、進行清道與壯盛行列排場,雖非核心,卻是民眾「看熱鬧」的主要對象。 陣頭表演可以求新求變,卻不能失去傳統,不然會使民眾習慣成自然,把傳統的喪失當成理所當然。筆者喜歡看廟會活動,有幾次也覺得莫名其妙,電子花車播放流行音樂也就罷了,傳統鼓陣與八音居然吹起流行音樂,看到許多人都對那樣的舉動感到驚喜,或許只有我與少數人覺得格格不入,甚至痛心,卻也不禁令我想問,等到一切傳統都消失了,我們還需要陣頭活動嗎?這也是各地舉辦類似活動時所應該思考的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