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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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互助再創中華盛世
兩岸的狼煙熄了,砲聲也平息了。 炎黃世冑已經經歷太多的戰爭苦難,該是讓戰火在中華的大地平息,該是和平互助,再創中華盛世的時候了! 戰爭是人類最愚蠢的行為;我們祈求人類的智慧與世界各國家領導人能有悲天憫人的心胸和智慧解決紛爭,使世界永久的和平到來。 身為戰爭的受害家庭,我們比其他未受戰爭災厄的人有更深刻的體認;也更有權利呼籲讓戰爭不再發生,讓全人類都能在和平安定的生活中追求自己的理想,讓人類的智慧在繁榮的進程中,都用之於促進更文明的未來。 五十三年前的「台海八二三戰役」,讓許多台灣的家庭破碎;其後十數年的炮火,讓兩岸可以用之於改善人民生活的民生建設資源,浪費在漫天的炮火中,為了防禦和訓練,國民經濟所得中的大部份資源,用之於國防而非教育文化與民生建設;敵對的情況依舊僵持,便宜了賣軍火的外國人和外國政客,傳承同樣中華文化的兩岸同胞在敵對的狀態中相互醜化對方,價值觀漸行漸遠;彼此拉攏其他國家打擊對方,將有限的資源用來收買其他國家的政客,而非辦理自己國內的民生福利措施。在進行這些齷齪的交易中,更讓國內與國外的政客大撈人民的血汗錢;人世間還有甚麼比這樣更荒謬的事!? 我們呼籲:兩岸和平、互助、 再創中華盛世,我們祈禱這個美麗的世界,不再發生戰爭。(作者為823戰役陣亡烈士遺族勵進會創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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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823參戰榮民三節慰助金排富條款的合理性
回顧民國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福建省沿海共軍對我金門島展開猛烈炮擊,造成金門島軍民重大的傷亡與損害,也打醒了全國軍民同仇敵愾的氣息,化悲憤為力量,誓死為中華民國生死存亡而奮戰到底,軍民團結一條心,士氣高,贏得輝煌的勝利,也保住了台、澎、金、馬的安和樂利,回想53年前的這一場戰役,震驚全世界,驚心動魄,生死一瞬間,我們不能忘記為保國衛民的英勇將士們,拋頭顱灑熱血,犧牲寶貴生命,換來今天安定繁榮進步,我們要發出感恩的心,感謝有您。 823參戰榮民們,部份受政府每月發放就養金新台幣13500元,其他未領就養金者,823戰役戰友會總會長呂芳煙暨金門縣823戰役戰友會理事長陳永財及全體理監事,極力爭取,每人三節發放慰問金新台幣2000元,金門縣縣長李沃士的德政,自民國100年起,每人三節再發給慰助金新台幣20000元,我們應該給縣長李沃士熱烈的掌聲,唯有美中不足的,就是另訂排富條款,軍公教退休人員,一次退休者,未超過500萬元,可領慰助金新台幣20000元,超過者或月退休者除外,確有不合理之處,823戰役參戰者,是不分男女老幼,更不分一次退休或月退休俸者,全員投入參戰,難道月退休者或一次退休金超過新台幣500萬元以上者,一律免於參戰嗎?為了公平正義,消除民怨,應該重新審議,凡823參戰者,全面發給三節慰助金,以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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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實施都市更新之緣由
都市更新一詞,係於1960年才開始使用,後來在1970年稱為:都市再開發,1980年稱為:都市再利用,1990年稱為:都市再生。我國的都市更新論述,最早起源於民國50年代,由於政府在民國62年間頒布都市計畫法,其頒布的法條中因增訂了第6章節「舊市區更新」,然而,審視過往之相關的法條,卻僅列有11條的條文,係關於都市更新事業及實施之層面的範疇與規範,以現今的角度來言,過往頒布的條文,雖然顯現不甚明確及不敷使用之情事,但是不可否認的情事,這簡略的條文,著實是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起點。回顧台灣地區都市更新之實施階段,主要以臺北市為主。其實施的階段大致上分為四個時期:1.1945-1972年間。2.1973-1993年間。3.1994-1997年間。4.1998年-迄今。為了讓鄉親們知曉這些年來,台灣地區都市更新之實施情況,筆者依研究資料及參考相關研究論文分述如下: (一)1945年至1972年間 1.實施都市更新之目的 1949年國民政府勦匪失利,中央政府播遷來臺灣,更是帶來百萬的軍人與眷屬們,期間,為解決大量的住宅之需求,遂於各縣市尚未開闢的公園或道路之上,蓋起許多的違章建築,後來,又為了配合擬定的都市計畫之執行,動用政府之強大的公權力,進行了相關的拆除違建之工程,例如臺北市於1959年間拆除了松江路及信義路3段與4段的違建,後來,又於1960年間拆除了羅斯福路及中華路等建物,上述之拆除行動,都是為了興建或開闢臺北市之主要的公園和幹道等屬於公共大眾的設施。 2.實施都市更新之法源 過往在都市計畫法案,尚未公布或實施之前,政府相關之執行依據,皆是以建築之相關的法令為主要的依據,當中亦是缺乏一個專門或專司的專責單位,以進行都市更新業務,故常由工務局之拆除大隊配合執行拆除與更新的工作。 3.實施都市更新之方式 臺北市是臺灣島內率先實施都市更新的城市,根據臺北市政府於1958年所作的違建調查資料中,發現在全臺北市之中計有3分之1的人口,皆是居住於違章建築之中,另外,據統計資料分析顯示,居住於違章建築當中者,不乏或大多是從中國大陸逃難來臺灣的退伍軍人或家眷,除此之外,更有一部份的人,係由臺灣中南部北上謀求工作與生活之城鄉移民。政府基於都市之整體的建設或發展,公務部門,則是以大規模和執行公權力的方式,積極的執行強制拆除的工作。期間,大多數的拆遷戶,皆是領取少許和微薄的補償金,當中,僅有少部分或少數的住戶,獲得或被安置於整建的住宅當中。 (二)1973年至1993年間 1.法源之制定 1973年間都市計畫法及施行細則正式公布與實施,同年間,亦增訂第6章節即「舊市區更新」,後來各區域之實行細則,亦跟隨者修訂「包含都市計畫法臺灣省實行細則第6章第36至44條〈本法第6章於89.12.29修訂時已刪除〉、都市計畫法臺北市實行細則〈第5章第34至39條之2〉、都市計畫法高雄市實行細則〈第6章第36條至41條〉等」,但是對於都市更新,卻只作原則性的規範(定)。 2.都市更新專責單位之成立 臺北市政府率先於1977年成立都市更新科,1979年則透過「市民提供」、「區公所查報」、「委託調查」等方法,對於臺北市計135個環境窳陋的地區進行研擬優先更新的地區,1983年臺北市都市更新條例公告實施,1985年間全面檢討臺北市之土地,正處於低利用的建地篩選計92處,予以調查研擬優先順序更新,並於1988年間選出計26處作為更新長程計畫地區,最後都市都市更新科,亦與國宅處合併為都市更新處,以統一處理及審議臺北市相關之都市更新業務。 3.實施都市更新之方式 在臺北市的大龍洞、臺北工專北側及八德路饒河街口和柳鄉社區等計畫,皆是臺北市政府以區段徵收的方式,以進行都市更新的例子;另外,於1986年「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法,亦是將舊有市區納入區段徵收之實施的範圍,以促使區段徵收之方式,能真正的實施都市更新及使其更具法制化。 (三)1994年至1997年間 1.鼓勵民間投資 我國政府對於都市更新建設的政策,由於國庫財源日益拮据,從過往係由公務部門以區段徵收之辦理方式,進而,日漸轉向以鼓勵民間或團體積極投入都市更新事業,當中並使用容積的獎勵以作為推動都市更新的主要誘因。 2.容積的獎勵 經臺北市政府劃定之更新的地區總計高達167處,但在此167處之中卻只有29件提出申請更新,在其實施者又皆以建設公司為主,當中僅有一件係為住民自己籌組更新會辦理更新。在都市更新的政策當中,雖以容積作為開發的獎勵,但是在大多數的地區,又因開發條件之不足,以致無法吸引開發商的前來投資。 3.臺北市政府的更新經驗 在臺灣各縣市政府的相互比較之下,臺北市政府在推動都市更新業務,確實較其他縣市積極,而且已制定了較完善(備)的都市更新之相關法令或規章,當中包含1983年實施之臺北市都市更新條例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區選定原則、臺北市都市更新實施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等等,著實是其他縣市取經與參考的對象。 (四)1998年至今 1.都市更新條例的發布 都市更新頒布之前,各縣皆是以地方自治條例來辦理,故國內各縣市政府執行都市更新之標準,並無統一的規範,在1998年11月11日(民國87年)總統頒布與實施「都市更新條例」後,我國的都市更新方有跡可循,期間,亦陸續公布了8項的相關子法例如:1.都市更新條例實行細則。2.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3.都市更新建築物容積獎勵辦法。4.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5.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6.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7.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8.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等。後來又於2008年2月頒布實施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故我國對於都市更新之相關的配套辦法或措施,實屬皆已具備,故都市更新之事業,亦即將展開都市之建設的新旅程及歷史新扉頁。 2.透過稅捐減免及容積的獎勵推動民間參與都市更新 我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已由公務部門開始轉向民間主導辦理,根據民間主導辦理經驗顯示,當中不乏是以開發商為主要的實施者居多,是因為其開發的經驗及專業的能力和財務等條件,是優於自辦的所有權人,相對的又提高實施都市更新的可能性。據此除了在容積的獎勵之外,亦增加容積的移轉及減免稅捐的獎助之措施(辦法),另外對於開發商投入更新案,更是給予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抵減的優惠,藉以使用開發商之開發的優勢,解決所有權人在開發上所處的弱勢,以避免造成政府劃定之更新區域無法辦理的困境。使得優勢的開發商在投入更新事業時,能獲得合理的利潤及讓所有權人得到優良和良善的生活或居住的空間,以增加就業機會和開發後周邊鄰里之環境和品質的提昇,促使公務部門訂定的政策得以實施創造雙(多)方均贏的結果,此乃都市更新的基本精神。 3.以權利變換之輔助機制實施都市更新 權利變換,其實可視為立體的市地之重劃,似民間傳統合建的協議分配,為求更公平、客觀的維護實施者,不論所有權人或建商的權利價值特別制定「權利變換實施辦法」,以等價值的比例作調整分配,用科學的方式取代傳統的協議或分配的方式,加以規範各個權利人的義務或權利。 4.921及331地震後的都市更新重建 (1)透過「921重建暫行條例」進行都市更新 921地震災後重建之最困難者,莫過於那些集合大樓或住宅產權是屬於共同所有,在大多數的機制中以都市更新進行重建是最佳的解決辦法。「921重建暫行條例」之目的即迅速及有效率的進行家園之重建,故特別於第17條文中將參與都市更新的門檻降低,以提高其進行都市更新重建的可行性。 (2)透過921震災重建基金會「臨門方案」進行都市更新921地震災後民間的募款,統一委由921震災重建基金會統籌管理及運用於重建,該會亦制訂「臨門方案」以專款及專用的方式協助申請都市更新重建的社區所需的融資或金額,當中,亦施以進行都市更新之規劃或設計費的補助,以加速都市更新的推動。 (3)自己籌組更新會進行都市更新 過往我國在都市更新的政策上,民眾參與的機制,常常是流於口號,故難以真正的落實或實施,其最大的原因,莫過於民眾對於政府所推行的公共建設之事業,抱著事不在己的心態,但是921地震之後,此次之受災的居民或住戶,因為基於自身的權利,大多數都會自己籌組更新會,以實施災損大樓或社區的重建,此行為,亦形同自力造屋與完全掌控和自主災損大樓或社區,其未來的相關發展,不同於過往時,對於政府所推行的都市之建設,皆是處於事不關己及置身事外的狀況或態度。故現今民眾對於都市之建設,則是抱持著積極的態度在參與。 (4)331地震後的都市更新 331地震後,國內災損建築物之重建或相關都市更新,依舊是延續及根據1999年921大地震後所制定的規範及計畫在實行。 我國於1998年頒布「都市更新條例」及歷經1999年921地震之後,台灣各地之都市更新業務,確實是一日千里!然而,身處前線地區的金門,隨著時間的消逝,早已從過往之戰地,逐漸的蛻變為觀光與閩南文化之重地,現今利用小三通出境到中國大陸的旅客,已是高達130萬人次,設籍於金門地區的人口,亦將近10萬人!然而,那舊時興築的新市鎮、舊商業區之建築物或公共設施,如今,卻也日漸的呈現出老朽與頹廢的情事。未來金門各鄉鎮之舊時興築市鎮、舊商業區之建築物或公共設施的都市更新或活化再利用及整建維護,著實已迫在眉睫! (作者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建築組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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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夢想起飛讓金門起飛
八歲以前是住在一個離島-澎湖,那裏的氣候冬天是飛沙走石、寒風刺骨,幼小的身軀總要戴上防風鏡,歪斜著上半身頂著強風去上學。三十年後帶著小孩住到了另一個離島-金門,同樣是東北季風狂吼的冬天,不同的是,數十年的綠化經營讓金門的冬天不會砂塵漫天,而上學的孩童也多是由父母細心接送。同樣是離島,今日金門的孩童福利是要比澎湖的好了一些。 離島孩童還有另一個相同的生活經驗就是-看飛機。飛機是離島與台灣的主要交通工具,金門孩童看飛機或坐飛機的經驗應該會比一般台灣本島的孩童多一些。小時候最喜歡跟老爸到馬公機場跑道末端的「小心飛機」警示交通號誌牌旁看著龐然大物凌空而起,青少年時期也常到松山機場跑道末端去放聲嘶吼跟飛機比大聲,現在呢?則是帶著兩個小孩到后湖海灘邊挖蛤邊看鐵鳥輕忽忽的降落尚義機場。飛行這件事一直都是人類的夢想,也是最吸引人的活動之一,隨著科技的進步,飛行不再遙不可及,在全球化的時代下,飛行已漸漸成為人們的重要交通工具,它甚至可以代表國界的延伸!! 據說,前幾年「遠東航空」差一點變成「金門航空」。試想,要是有個「金門航空」到處飛,那對金門人是多麼風光的事啊。然而,畢竟養一個航空公司不是養一群鴿子,雖然說縣府財力雄厚,但這風險也不能輕易承擔。有沒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讓金門一樣風光而又不必擔心受怕呢?買不起應該租得起吧?但若只是在飛機上噴「金門高粱」四個小字,那僅僅是讓「不小心」看到的旅客以為金門只有賣酒而已。有沒有可能租一架飛機來彩繪為金門做廣告啊?而且是最高等級的廣告手法,讓這廣告不只在機場看得到,在天上也看得到;在國內看得到,在國外也看得到。金門不正如火如荼的在國內外推展觀光嗎?如果縣府官員們坐著「金門號」到大陸各大機場為陸客自由行宣傳金門觀光,馬上成為各城市新聞焦點。如果世界金門日,當年那些坐船搖晃下南洋的金門鄉親,如今可以風光的坐著「金門號」噴射客機返鄉,那場面肯定令所有金門人熱淚盈眶。 那這飛機要彩繪成什麼樣子呢?千萬別用採購法辦個發包就算了,那是沒有靈魂的東西。這是金門的大條代誌一定要讓所有鄉親參與。應該對縣內辦個「金門印象,飛機彩繪」徵圖比賽,除了要有獎金及獎品之外,盡量把它塑造成縣內的大事情,像迎城隍一樣,凝聚縣民情感意識。再把徵選出的作品做為飛機彩繪的基礎稿本,最後在塗裝完成後首航金門當天在后湖海灘舉辦盛大迎接儀式,為整個後續飛機行銷金門的活動拉開序幕。 想想,要是有個「金門號」到處趴趴走,想不看見金門都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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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是硬道理
走在山外與沙美的街上,深切感受到一種不可思議的蕭條,有別於過去的景象,更與金城形成一種明顯的落差,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金門東西發展失衡的結果。照理說,金門地方幅員狹小,能夠運用的土地資源其實不多,因為幾乎有半數的土地在國防部及金管處的管轄中,然縣府每年有高達上百億元的施政總預算,只要為政者以公共利益為先,以宏觀格局與眼光規劃未來金門的發展藍圖,應該可以有效縮小進而平衡東西發展失衡的現狀。當然,已經有不少人對這個問題與現象提出建言,像王天源先生所呼籲的「平衡東西半島發展差距之芻議」及「沙美老街都市更新的可行性之研究」課題,主要談的就是金門東西發展失衡的現象,並提出其個人的觀點與建議,實屬難得,也令人敬佩。 我個人以為,金門現階段所面臨的問題不僅是城鎮老化與東西發展失衡的問題,最大的癥結在整體發展嚴重落後的現實,因為金門現階段的發展狀態可能連一個台灣「最貧窮」的農業縣都比不上,空喊發展「觀光立縣」、「文化立縣」、「僑鄉文化」、「大學島」、「兩岸金融中心」,以及最近喊出的「體育島」等口號無濟於事;殊不知,金門最大的限制在「自然、社會及實質」等條件面的不足,自然資源高度依賴進口,無法創造足夠的就業機會,導致長期人才大量外流及人口老化現象,過當的福利政策吸引許多高齡及幽靈人口(享受各種福利等,但幾乎沒有生產力),許多勞力密集工作也高度依賴進口(許多來自台灣的基層勞工),最欠缺的反而是對地方經濟發展最重要的中產白領人口。因此,走現代化發展道路將是我們最重要的選項,唯有透過現代化發展進程,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及條件,積極招商引資,透過產業的轉型升級,才能從以「農林漁牧礦」的傳統社會進步轉型到以「工商服務業」為主的現代社會,也就是能夠創造更多白領工作機會的城鎮化(或都市)發展,因為發展會帶來希望與潛在商機,才能有效吸引台灣或大陸企業願意到金門投資,有企業資金的投資才會吸引優秀的白領人才(包含金門籍年輕子弟)到金門發展,才能為金門帶來真正的發展與改變,才能為金門創造大家所期盼的就業機會。 近期到金門投資設點的「全○社」與「屈○氏」所引發的社會效應,雖然展現出金門人擁有雄厚的消費能力,但也反映出金門消費市場乏善可陳的窘況。我想,長期住在台灣的金門人大概就會挺訝異的,因為,這二家業者在台灣也不過是普普而已,從它們登陸金門所引發的效應來看,更凸顯出金門的軟硬體發展都極為落後的慘狀,傳統商家過於守舊而不思改變,金門鄉親對消費要求的標準也普偏較低,在在凸顯出我們金門相對落後的現實,從兩岸三地(大陸、台灣、金門)的「店面設計與空間規劃」的比較來看可謂差之千里,凸顯出金門從商者的「觀念與心態」普遍過於保守與落後,間接造成金門人的消費選項與品質要求乏善可陳。試想,台灣來的遊客,或是大陸來的遊客,在縣府高喊種種金門發展願景口號與現實之間的強烈落差下,帶給他們的將會是什麼樣的印象? 來一家「全○社」就造成轟動,如果像「好○多」、「宜○」、「特○屋」等這種更具吸金效應的異質性賣場進入,我猜想恐怕會帶來地震或海嘯般的震撼,相信會有許多不思變革的「金門籍」店家會面臨自由市場淘汰下關門大吉的命運。不過,我是樂觀的,因為競爭會帶來改變,競爭會激發商家求新求變的能力,競爭會降低售價惠及所有消費者,競爭會帶來積極進取的動機,引領整體社會的發展動能,競爭會帶來機會,吸引更多優秀企業與人才的加入,除了金門的消費者享有好處之外,整體社會的進步更是不在話下。可惜的是,金門的消費人口太少(市場太小),我猜想這些大型連鎖業者根本不太可能進來,金門的改變仍是漫漫長路。 金門的發展需要創新思維,但破舊立新其實並不容易,卻可以循序漸進改變,只要方向對了,目標仍指日可待,而掌握政策方向與資源分配是政府,扮演金門發展的啟動關鍵仍在政府。我想許多人都可以理解,「都市更新 」是為了促進都市土地的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之計劃工程。因此,都市更新不只是老屋換新屋,也不只是容積獎勵,而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為都市實質環境與機能帶來全面性的改善,甚至更廣泛地帶動社會與經濟環境的改善,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改善都市經濟,建造符合永續發展的建築,引入豐富的文化活動活化都市等。然而,都市更新也充滿了不同群體的利益衝突與得失算計,尤其在濃厚金門傳統守舊觀念的制約下,需要優秀的公務員發揮集體智慧與創新能力,帶領一般民眾觀念與行為的轉變,形成整體社會向上提升的力量,我認為公務員是引領金門發展最重要的關鍵角色。因此,我個人以為金門現階段所需要的不僅是「都市更新」,更需要大破大立的「都市空間規劃」,也就是走「現代化」發展道路,因為,發展是硬道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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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爭利
月前投書貴報言論廣場的「還地於民」一文,刊載後得到很多鄉親的迴響。個人能力及人微言輕,實不足以替鄉親做任何實質之幫助。惟希望藉由貴報輿論的力量,讓金門的地方政府及各級民意代表,能更積極依相關法令(條例),為縣民爭取應有之權利。因深感許多補償條例、法令不夠完善,或宣傳不足,致使許多鄉親錯過登記期限或申請補償時效,白白損失應有之權利,殊為可惜。特整理此文,期盼引起相關單位的重視,落實相關法令宣傳,並協助鄉親辦理,維護鄉親應得的權利。 一‧「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案」的實質效力探討: 該條文修正案已經立法三讀通過,內容如下: 「金門、馬祖地區私有土地,若為政府機關於戰地政務終止前,未經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佔用或逕行登記為國有者,應於本條例○年○月○日修正之日起算一年內,依原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依法返還。但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提出請求經確定者,不得再提出申請。前項返還人民土地之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此修正案只針對「未經原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佔用或逕行登記為國有者」,依原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依法返還。但仍然有不少鄉親未持有土地所有權狀,但事實上擁有該土地。從條文「未經原土地所有權人…」是否該土地所有權人應具備土地所有權狀始被承認?如果沒有土地所有權狀,是否有其他補救處理方式? 金門原始住民所持有土地權利證明之變革,從清朝的「地契」、到民國的「土地權狀」,更早以前民間的私人「契約」(典當)等等不同證明形式,或早期的「約定」或「既有」之概念,並沒有確實在任何形式下登記,但卻「事實擁有」。該修正案是否可從寬認定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定義?若只狹義認定原土地所有權人(須具有土地權狀或相關證明文件)的話,則此修訂條文仍未能完全解決戰地政務時期,被佔用或逕行登記為國有者的懸而未決的土地問題。要被占用者提出相關證明,是否符合正義程序? 應讓法令修正案更符合事實,及顧全人民的原有權益,才算大功告成。 二‧「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補償條例」(以下文字引自該條例原有內容)此條例係指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至民國七十年六月三十日止,臺灣地區人民,因國軍軍事勤務致傷亡或財物損害者,得依本條例規定申請金錢補償但同一事由已依其他途徑獲得賠償、撫卹或其他慰撫及補償者,不予補償。前項補償計算期間,金門馬祖地區得延至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戰地政務終止日。 (補償金之計算) 補償金以基數計算。每一基數為新臺幣五萬元,人員傷亡之補償,最高不超過三十個基數;財物損失之補償,以實際受損金額計算,最高不超過六十個基數。 (補償金申請程序) 申請補償金,應由本人或死亡者之遺屬,檢具證明文件,向事故發生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之。 惟本條例已經於民國96年11月30日終止民眾之申請。 據知仍有逾半數的鄉親尚未申請,或尚未被核准。縣籍立委陳福海先生已經積極向國防部提出延長申請,及盡速核定之要求。但目前尚未有具體結果,希望陳委員能結合其他立委聯合提案,地方議會也應結合鄉親的聲音,讓行政院國防部能體察民情,敦促該補償條例能具體實質的達到補償民眾的目的。 此關乎相當多的鄉親之權利,應不分黨派,並結合各種可能力量,尤其現正值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前,更應該把握時機全力促成國防部重新延長申請,及盡速、從寬核定已經提出補償申請的案件,以彰顯當初通過此法案之目的與精神。 三‧「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 地方政府依據此條例第十四條之一規定,作為金門土地補登記之依據,但「安輔條例」卻又於87年6月廢止,當時很多民眾在沒有收到相關通知,或訊息的情況下未能在限期內申請補登記,以致到目前還有許多金門居民的祖產土地無法要回登記,也還有許多居民的土地被國有財產局以法律手段收歸國有,而沒有任何法律予以救濟。每次監察委員到金門接受民眾陳情,以土地問題佔絕大數,即可知金門地區仍然存在許多土地問題亟需法律解決。建請地區相關民意代表亦能積極爭取,讓本條例得以恢復延長民眾補登記之期限,俾符合保障人民財產之憲法宗旨,並有效解決眾多土地登記歸屬問題。 四‧「八二三參戰榮民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 台灣籍的八二三參戰榮民早在民國八十七年即獲納入「榮民」照顧行列,而金門自衛隊遲至民國九十年元月,才奉准納入榮民體系,根據估計,參與八二三戰役的金門自衛隊員約有7,861人,未領取榮民就養金為6,176人,可見大部分的金門籍參戰自衛隊員,仍然未能領取每月新台幣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的生活津貼,政府並未能落實照顧其晚年生活的責任。民意代表及地方政府必須繼續爭取他們應得的補助。 針對未能獲得此項補助的鄉親,金門縣政府本年度開始自行發放1年新台幣6萬元慰問金,立意雖然良善,但限定為民國三十一年前出生者。事實上民國三十一年後出生者,有很多人也歷經八二三炮戰,其後也長期參與自衛隊勤務訓練等。以民國三十二年出生者為例,滿16歲就開始編入民防隊,至45歲除役,期間三十年每年約有14-20天訓練,以及不定期的打掃等公差勤務,另外有時配合演習(例如有逃兵時的全島演習)當時這些訓練或勤務都是無給薪的,未來隨著民國三十一年前出生者每年的自然凋零,金門縣政府可以在不持續增加預算的條件下,逐年延後補助對象的年齡,給予民國三十一年後到四十年出生者,對其長年無給薪參與自衛隊勤務訓練,做些許合理的補償。(補助年齡與慰問金額等可視參與自衛隊的年資另作通盤討論) (此文特別感謝呂丙丁先生提供許多寶貴資料及意見,在此一併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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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執行社會勞動的爸爸﹐父親節快樂﹗
父親節,對許多工作一整年的父親而言,這是一刻最能感受子女感恩與感謝的好日子。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在實行兩年後,不但幫助許多誤入歧途的子女找回失散已久的父愛外,更讓一個個破碎的家庭,因為父親的悔悟而重新建立起來。去年父親節的一次訪視,便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筆者願意藉用這個機會,和大家一起分享這則案例: 小蔡,兩個孩子的單親爸爸。過去因為酗酒鬧事,惹得親子關係緊繃,兒子於成家後紛紛離他遠去,也顯少回來探視他、關心他。心灰意冷的小蔡只得藉酒消愁,無奈卻在一次酒駕中遭警方逮捕,並受法院判處有期途刑三個月。所幸檢方於考量小蔡的犯刑及犯後表現,決意讓他易服社會勞動,後他便於筆者負責之機構執行環境清潔等勞動工作。 過去筆者訪視該機構時,小蔡總是所有勞動人中表現最賣力的。他後來告訴筆者說:「我已經失去親情了,我不能再沒有自由及國家、社會的重視,我要好好執行勞動,以不辜負政府所給予的機會。」由於小蔡的勤奮踏實,讓他很快便深得督導及當地居民的肯定。 去年八月八日父親節,星期天。小蔡一樣在機構執行勞動,因為他希望能在這個月就將勞動執行完畢,筆者為鼓勵他便陪同至其簽退。當我們準備要離開時,忽然看見門邊站著一位陌生男子,緩緩念出小蔡的名字。只見小蔡很驚訝的開口問:「你為什麼會在這裡?」男子方哽咽的說:「爸爸,父親節快樂,我們是來接你回去的!」 原來小蔡的兒子在得知爸爸於該機構執行社會勞動時,便常偷偷跑去看他。因為血濃於水,實在不忍見著父親衰老的身影繼續在大太陽底下割草、除草,也了解父親已經改正過去嗜酒的習性了,所以決心放下過去,好好孝順父親,並一起慶祝這個久違的父親節。 看著小蔡開心的抱著孫子,坐車離去,我的心裡也深深感動著。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所欲彰顯的價值與意義不就是如此嗎:請給他一個機會,也給他的家一個機會。小蔡後來成功改以易科罰金方式結案,也修復了他的家庭與一生。 筆者相信,社會勞動制度能給真心悔悟的勞動人開啟一條自新的路,讓我們一起為他們加油,並祝福所有執行社會勞動的爸爸,父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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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規劃─從「集村農舍」談起
探討空間規劃之前,必須先對「規劃理論」有一些認識。規劃理論的基本概念是為因應城市工業化所衍生的問題,嘗試提出解決之道;換言之,規劃理論的目的會隨著城市發展不斷演變所產生的問題而提出解決辦法。西方學者將「規劃理論」區分為三個重要時期:(一)1800年後期至1910年初期:被視為現代城市規劃的開端,為規劃界提供基本的認知並建立規劃核心理論,為當時的社會改革起了標竿作用。(二)1910年初期至1945年:這30年發展演變最大的貢獻在於將城市規劃帶入理性的論辯,並將已經出現的新技術納入城市空間規劃考量,城市空間規劃開始朝向制度化、專業化發展;並與區域、聯邦制規劃結合。(三)1945年戰後迄今:規劃理論朝向標準化與多元化發展,隨著民主體制與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持續創新演進,概略可分為四個不同階段:(1)城市綜合規劃實踐期(1946至1960年):戰後復甦階段,因應都市重建而出現的城市綜合規劃,是當時規劃發展的主流。(2)民主意識萌芽期(1961至1980年):規劃界開始重視城市居民的聲音,弱勢團體的權益也開始受到重視。(3)可持續城市發展期(1981至1990年):無論城市與空間發展理論、城市建築型態設計研究、城市本身意識型態及婦女在規劃中的地位等發展到受到城市永續發展的潮流所影響。(4)全球城市發展期(1991年迄今):全球城市處於既競爭又合作的動態循環中,策略性發展規劃以迎合城市特色的追求、地區行銷的推動及城市永續發展的概念。 規劃是意圖改變事件既存過程的介入手段。因此,有計畫介入的時機與合法性遂變成規劃理論的問題核心。崇尚理性的規劃者認為市場充滿了不確定性,應該用有邏輯的規劃來避免混亂的發生,但有學者則認為應該由市場的邏輯取代規劃可能失敗所帶來的混亂,因為規劃者通常介於公私部門之間利益的複雜性與衝突性,讓民眾對規劃者傳統道德假定產生懷疑。一般來說,城市空間規劃涉及到一個難解的三角難題,即經濟發展、社會正義、與環境保護的問題,孰重孰輕?很難客觀論定;追求公平還是效率?也很難取得共識,如近期國內最大投資案(國光石化)遭否決的下場即可見一般。再加上專家與民意之間常存在明顯的認知衝突與落差,專家通常會將風險量化,以金錢衡量人民的生命,而批評者則認為透過科學專業將政策合理化,潛藏在技術語言之下的價值會因此被模糊,未能說明誰能從政策中獲得利益或蒙受損失。因此,遂發展出折衷的觀點,認為規劃的時機應該只有在市場失靈的時候才介入,大部分時間還是應該維持市場的自由及效率,國內外案例,比比皆是。一般而言,規劃會比較能兼顧社會公平,而市場則強調自由競爭與經濟效率。 有學者認為空間規劃的方法可分為傳統規劃、民主規劃、公平規劃與漸進規劃等四種不同途徑,並分別對應於技術官僚理論、民主理論、社會主義理論及自由主義理論等四種政治理論。首先,傳統規劃強調專家決策,講求科學分析;民主規劃強調參與過程,從過去由上而下轉為由公民參與決策過程,講求政府規劃者與民眾面對面地討論公共議題,以了解多方當事人的認知與需求;公平規劃強調實質計畫,議題從「由誰治理」轉為「誰得到什麼」;漸進規劃則強調突破傳統公共政策研究以政府與階層論為中心的取向,針對有限理性、權力與知識、企業活動、政治結構性不平等因素與政策制定加以探討,以極大化個體自由的程序價值。其次,技術官僚理論認為技術官僚係一個受過科學與技術訓練,擁有專業知識與經驗,掌握政治權力並傾向推動理性決策機制,致力發展社會經濟,因此也造成威權主義的興起;民主理論始於個體的尊嚴及其利益,人民係公共價值的唯一來源,每個人是最好的,個體利益的判斷來自於自己本身;社會主義理論主張馬克斯主義模型;而自由主義理論主張民主制度應反映一般大眾對於公共利益的看法,並限制政府公權力為特定個人或團體牟利。 從上述的觀點來看,金門整體社會發展較為落後,可視為還處於傳統社會狀態。一般來說,傳統社會因資源開發少,生態環境問題單純,社會水平互動較少,人際互信較低,開創精神不足,重視內部穩定和諧,講求層級忠誠,呈現長老領導、族群分明的封建層級;資訊流通較為封閉且獲得的管道不多,知識普遍較為缺乏,多靠經驗直覺與祖傳秘方,少有邏輯推理與系統分析。在個人價值判斷上則多公私不分,講求公平大於效率,靠薄弱道德維繫表象倫理;在人際互動方面則注重層級高低與人際關係,講求穩定和諧,維繫群體而壓抑個體;政治則多家族政治與裙帶關係,候選人常藉氏族或一黨獨大優勢進而操弄被動的選民;政府則係中央集權的指揮型萬能政府,政務官要求事務官貫徹各項政策計畫,民眾被動接受各項政令,然而,公共政策則乏善可陳,公共管理但求穩定掌控,不重實質內涵和程序。因此,在這種條件下要來談關係金門未來發展的空間規劃,似乎有種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但如果人民都不要求改變,嘗試尋求改變,最終損失的仍是小老百姓。 因此,我想先拋開空間規劃議題,先談一談最近比較受到關注的「集村農舍」議題。熟悉「集村農舍」概念的人大概都知道,這個概念與話題是從宜蘭經驗獲得的,主要是因為雪山隧道通車後,宜蘭成了許多台北有錢人的後花園,因此,有大批的台北人到宜蘭購買農地興建農舍,只要購買2.5分農地,取得所有權二年後即可以興建農舍(建蔽率為10%),因此,宜蘭地區大片農地上高級農舍開始如雨後春筍般一棟一棟地冒出來,對當地農地及農業帶來嚴重的傷害,從學者專家給我們看的實物相片、空照圖、以及地籍圖等資料,真實地看到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的力量,有錢的台北人用不高的價格(相對於台北的地價),買一個假日休閒度假的好去處,或是退休養老的好所在;宜蘭務農人口的老化,年輕世代大都拒絕繼承父業繼續務農,用不錯的價格(相對於閒置或農業所得)把農地賣掉不失為一個不錯的選項,然而,如此熱絡的自由供需市場給宜蘭帶來莫大的隱憂與挑戰,當地有識之士與學者專家開始發起保護宜蘭農地的運動,為兼顧買賣雙方(經濟)及土地(環保)的共同利益,政府遂提出興建「集村農舍」的政策替代方案。 在台灣,興建「集村農舍」有其相關條件,主要是必須最少20個人(外離島則只要10個人)分別取得2.5分農地,二年後,再集中選擇於一個最佳地點(占整體土地的10%以上的面積)興建20戶農舍,其建築成本較低於各自興建農舍的成本,也可以避免農地大量(90%)被破壞,可為三贏的結果。聰明的台灣人當然嗅出其潛在的經濟價值,開始在法令的邊緣尋找最佳利基,發展出所謂的「甲地搭配乙地」的操作手法,甲地是具有高經濟價值的農業用地(緊鄰都市計畫區或其他重要區域),作為興建「集村農舍」的建地,乙地是較不適合(或地點不佳)用作建地的農業用地,甲地蓋起超級農舍,乙地則醉翁之意不在酒,當然可以繼續從事農業活動,只是受限於法令無法再作為興建農舍之用,像台南市善化地區及新竹縣竹北地區隨處可見。因此,以金門擁有高比例的農業區用地來看(可查詢金門整合地理資訊系統網站),推動及鼓勵興建「集村農舍」有其正面的經濟效益與農地保護作用。 有幾次,專程開車逛金門全島,體驗一下金門所謂的「進步」成果。我看到的是:路變多了,變寬了,也變漂亮了,但人車不多;西半部的發展遠勝過東半部的發展,指標包括資源配置、人口集中、經濟發展、地價變動等,但發展失衡;嶄新的農舍一棟棟矗立在農田中,似乎宜蘭經驗開始在我的眼前浮現,一時之間,感慨萬千。辛勤的鄉親胼手胝足打拚,用自己的農地蓋一間自己的農舍(因自然村內的土地大部分都是分割繼承或共同持有,因兄弟太多且土地持分面積太小,無法滿足興建自用住宅的建蔽率要求,只好往村外的農地發展),天經地義,但是,看到農地這樣被浪費使用,我真想問一問縣府團隊,你們看見了嗎?如果任憑百姓依法及依個人權益,農舍不斷的蓋下去,結果會是什麼景況,倒可以預見。前幾天在報上看到李縣長主持金門縣「概念性總體規劃案」(由美商AECOM公司和日月辰工程顧問公司合作團隊得標)的簽約儀式,李縣長期盼各鄉鎮能共同為金門未來一起努力,只要大家無私付出,未來金門一定有機會成為全方位的島嶼。 李縣長強調金門絕對不是小島,有著國際的知名度,透過雙方的合作,希望把金門縣概念性總體規劃案變成為國際的作品展覽,並將金門帶向世界!我們看到李縣長為擘劃金門的熱情與用心,值得鄉親的肯定與支持;但我想提醒的是:當想落實推動金門總體規劃案時,有可能會發現舉目所及都是一棟棟農舍,可能的作法就是編列大筆預算(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來強迫農民搬家(政策錯誤的後果),可這要我們付出多大的代價?還是要避開一戶戶所謂的「釘子戶」,大談總體規劃案的未來願景(你會相信嗎?),新聞報導許多都市開發計畫碰上刁鑽的釘子戶事件讓人印象深刻。遺憾的是,我們的政府還在鼓勵民眾興建農舍,我們的立委還在想辦法爭取提高建蔽率(30%)來爭取選票,我們的鄉親還在辛苦打拚蓋自己的農舍。 以現階段的法規來看,繼承的農地有30%的建蔽率,大多數鄉親都是以繼承的方式取得土地,在0.5分的土地上就可以蓋一間相當大(建坪約55坪)且漂亮的農舍,這樣的法規條件對鄉親來說似乎不高,也頗為合理。我不是反對大家蓋自己的農舍,我只是擔心這樣蓋下去,大量農地會淪為幾乎沒有經濟效益的下場,也許有一天,我們要做大規模或大格局的發展或改變時,恐怕會面臨極大的困難與限制。以宜蘭經驗所發展出來的「集村農舍」概念與作法,實在是值得我們金門學習與採用;因此,就這個部分,我個人認為縣府應該及早謀求因應對策,在總體規劃案尚未成形之前,以「集村農舍」取代「獨戶農舍」的作法,行銷「集村農舍」的概念與利多,我相信為了金門及子孫的未來發展,大部分鄉親會選擇配合政府好的政策,一方面以更低的成本興建農舍,一方面可以保護大部分的農地免於遭受浪費或破壞。當然,如果政府再給予更多的實質政策優惠措施,如地價稅減半(幾年)、公共設施支持(如道路建設)等,再配合中央政府所推動的「農村再生」計畫,輔導農民及農村的轉型發展,吸引金門籍年輕子弟返鄉發展精緻農業,才能帶動農村整體的活化與進步,畢竟農村社區及人口老化的問題最為嚴重。 當然,以這種觀點來檢視立委大人的提議(主要是針對買賣方式取得農地),亦不失為一個可行的配套措施。一方面,農地持有人可以提高土地的經濟價值(建蔽率從10%調高到30%),在自由市場經濟的驅動下可能會帶動「集村農舍」的市場需求,降低門檻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入,跳脫現在到處看得到的整排五樓透天店面或住家的建築模式,讓民眾可以有更多的商品選擇(店面或農舍),由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來調節供需與價格,也能減輕農地低經濟效益的運用及日後對地方發展的種種限制。當然,在民主社會中,每個人可以有自己不同的觀點,進而會產生彼此不同的認知衝突與利益衝突;因此,謀求群體共識與整體利益將會是高度困難的工作,加上一切以選票為考量的政治現實,恐怕又會讓許多有識之士(也許包括李縣長)最後選擇向現實妥協,這樣一來,大家所期待的金門大發展恐怕是遙遙無期。不過,透過「公聽會」與「互動管理研討會」等方式,建立一個大家可以腦力激盪、理性論辯、凝聚共識智慧的平台,以化解各種衝突歧見,找出問題癥結,進而謀求解決問題的策略與手段,這也是民主規劃所強調的「公民參與」的精神。 我個人以為,透過都市空間整體規劃(如都市計畫)可以有效解決金門整體發展與土地利用的問題,當農地被規劃為商業用地、工業用地、或公共用地時,其為土地持有人及地方整體發展所創造的經濟價值與效益將遠大於用作「農業用地」或興建「集村農舍」,因為,有整體規劃才能真正創造一個好的經濟發展環境與空間,才是上策。現在,我所談的「集村農舍」只是退而求其次,主要想提醒縣府及鄉親,興建「集村農舍」比放任民眾自行隨意興建「獨戶農舍」,對農民及金門未來的發展有較大的利益。在金門總體規劃案尚未具體成形之前,「集村農舍」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政策替代方案,如果能有效連結行政院農委會所積極推動的「農村再生」計畫,能夠爭取更多中央的經費挹注,其所創造的經濟效益將遠大於前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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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心靈環保˙重拾浯島能量
金門的自然環境很生態,金門的民居生活很悠閒,金門的社會福利全國之冠;金門擁有金酒這隻「金雞母」,金門是個海上桃花源、醫療養生島,金門是兩岸投資客的明日之星…。從外在的、表象的大環境觀之,這些形容及認知是金門人存在的驕傲,無庸置疑。但是,若要深入體驗金門,在美麗的身影背後卻帶著諱莫如深的憂愁。 因為軍事管制,金門的土地是破碎的;因為烽火無情,金門人的身心靈也幾乎是零碎的。金門縱使孤高自許擁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文化,但數十年來的文化建設與心靈素養,竟然「窮得只剩下高粱酒」(按:本文作者莊苓堅,發表於2009年11月24日金門日報言論廣場)。 然而,我們的物化體制無法明白這個真相,我們的主流醫學只能表達「身心」殘障的概念,無法接收及面對完整的「心靈」層面。我們只能用物質(錢及水泥)及化學(醫藥)去填補在地住民的創傷,結果卻讓大家陷入另一場「欲望」戰火中。金門人更是需要「心靈環保」啊! 金門的美麗與憂愁 很少人知道,推動身心靈成長、重拾生命價值,才是個人落葉歸根、回歸自然的終極目標;有機、樂活及「金門騎跡」運動…只是權宜的方便法門。三年多來,因為舉步維艱,泥菩薩過江,所以只能靜候因緣。然而,這半年來目睹宗親為土地權益而兄弟鬩牆、夥伴因價值觀而產生矛盾……,使我對啟動身心靈的心念更加熱切。我更企盼,金門的「有機島」願景應該是架構在成熟的身心靈認知與實踐之下。 完整的身心靈概念應該是回歸體驗與大地能量結合的本質,透過心靈和大地的關係,重拾人們的生命價值。宇宙萬有,生物的靈性皆源自無形的波動;波動就是大自然,大自然就是能量,能量就是生命,是生滅不息的本質。身心靈包含身體、心理及精神的平衡與平常;遺憾的是,現代人僅在意自己的身體是否健康,卻忽略了心理是否健康,尤其疏忽了保持平常心的精神修養。 因此,我們亟需在金門推動身心靈的教育工作,並著手成立「金門心靈環保學苑」,先從10幾個心靈種籽開始,不拘形式,不拘地點,隨心所在,處處是道場。取名「心靈環保」,即是心靈源自天地能量,大地的健康影響人類的身心靈,所以要談與大地的關係,要從自己的心靈健康推動到大地環保,從家園開始、到愛護社區與社會進步的實踐。 大地能量與身心靈 除此,身心靈成長與實踐需要提出簡單易懂的理論基礎,包括瞭解自己腦部在放鬆時內分泌所帶來的身體健康,腦神經與人際的和諧關係,並透過放鬆及主動冥想的學習訓練,創造個人美好的生涯目標。因此,我們將邀請出生於馬來西亞的金門第二代華僑李振龍先生來為我們主持授課;李先生擁有講授具有40餘年歷史的美國「西華心靈術」(Silva Mind Method)10多年豐富經驗,是少數以中文講授這個課程的專業講師;他與金門淵源匪淺,尤其熟悉金門過去、現在及未來的心靈阻隔與發展脈絡。 如果說,我們所倡導的「金門騎跡」運動是以訴求「身」的健全發展為主軸,那麼我們更期待在金門推動「心靈」的學習組織,將「身心靈」逐步統合為一。「金門騎跡」的理念是永續性、引領鄉親常態性接近綠色生態的活動;目的不是為了迎合時下的自行車樂活趨勢,而是用象徵低碳的交通工具、以腳踩踏行動,藉由生態、有機、低碳的理念訴求,慢騎金門綠色足跡。我們更希望親近及吸納自然的綠色能量,逐步提升在地住民的文化、美學及心靈素養,進而邁向金門的綠色奇蹟。 心靈環保綠色生機 我們不一定有力量改變周遭環境或者旁人,但透過自我心靈環保,回歸自然重拾綠色生活,是確保我們身心靈健康的唯一法門。「綠色」是我們身邊最容易親近及吸收的大自然能量,當你明白生病的徵兆大多源自心靈時,若能透過非化學療癒的自然解決之道(諸如具有能量的水、食物、綠色環境及自在的心靈…),促使身體獲得新能量的補充,將負面的身體引導為正向,必能朝向健康的生命能量運轉。如果你相信,也積極去行動,必將擁有更健康與快樂的生活。 健全金門人的身心靈成長,建立正確的祖傳土地活化意義;讓大家樂活自在,讓大地回復生機,這才是在金門推廣有機樂活、朝向「金門有機島」發展的終極目標。金門只靠高粱酒及水泥建設是無法維持永續的;金門更要充實「內在美」,從心靈環保扎根、從建立生態家園、從社區放眼地球村,全面啟航為金門打造一座綠色有機島。 「騎」心協力、守護鄉土│不是口號及表面行動,我們不只要重視身體的健康或減重,在推動「低碳」前更要協助鄉親「低嘆」;就從自我心靈環保教育做起,讓每一個「我」共同攜手打造金門的綠色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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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裝料﹐拿來做內褲﹗
最近,山外車站前特別熱鬧,如同報上所刊載的「愈夜愈熱鬧」(以本地的標準而言),原來是在舉辦地方的籃球比賽,平時當作停車場地的「籃球場」終於扮演起「正當職務」了,只是熱鬧過後又會回到原來的那份安靜與冷清。我個人以為,山外的核心地帶應該是車站及其附近周邊區域的土地(當然,最近山外圓環附近的都市計劃案將可能重新啟動山外地區的發展態勢),然而,把這樣一塊價值不菲的土地拿來當作籃球場及免費停車場,著實令人感到可惜,好好一塊「西裝料」,卻拿來做「內褲」(台語)。 近期,屈○氏嶄新的店面在緊鄰這塊空地揭幕,引進其商標招牌廣告與明亮的空間規劃設計,頓時之間讓周邊「金門籍」商家相形失色,甚至相形見絀。對於台灣的連鎖商家而言,地點的選擇應是最重要的選項,也證明我的觀點是正確的。因此,我想來談一談這塊「西裝料」的話題。我一直很好奇,地方的民選首長(鎮長)與民意代表(縣議員與鎮代表)應該是最了解各鄉鎮的發展現況與問題的人,也應該是擘劃鄉鎮發展最重要的推手,謀求大多數鄉親的最大利益更是責無旁貸。如果將這樣的一塊「西裝料」用做商業大樓建地,所創造的投資效益絕對大於現在的「籃球場」與免費「停車場」;可惜的是,長期以來山外人均不思改變,抱怨生意越來越差,抱怨經濟蕭條,但卻仍滿足於停車方便(停車位其實不多),滿足於每年舉辦籃球比賽的熱鬧場景,或是用作選舉造勢場地的激情場面,我實在不明白其箇中的道理。 在傳統社會中推動公共事務本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以金門現階段的社會條件來看,大多數人都有傳統社會有的「表公裡私」與「柿子挑軟的吃」的心態,推動公共事務與創造公共價值仍是個極為艱難的議題。我們期待新觀念與新思維所帶來的變革,我們更期待鎮長的眼光與魄力,能為我們規劃好的都市發展願景,透過高效的執政團隊來創造公共價值;我們也期待民意代表能善盡職責,為民喉舌,以地方發展為先,以公眾利益為念,以宏觀的格局為金湖的發展貢獻心力,才不會辜負人民的付託。我也想提醒金湖鄉親,不要一味指責縣府「重西輕東」的施政作為,因為我們有過半數的議員是屬於東區的,擁有人數優勢,是否應該問一問東區選出來的議員為我們做了哪些事情?似乎也該問問鎮長大人到底這四年(或許可能再加上第二個四年)將為我們山外帶來何種發展願景? 可惜的是,我所期待的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似乎比較關心個人的利益,金湖鄉親大多忠厚老實(順民),不知道該如何運用及發揮自己的權利,不懂得我們的政務官、事務官、乃至民意代表,是要我們大家一起「監督」的,是要「刻責」的,否則很自然會淪落為一切以個人利益為導向的政治現實,個人的算計恐怕大過於謀求公眾利益的規劃。請大家思考:如果山外車站前這塊地不再只是籃球場和停車場,變成商業大樓這類更具投資價值與經濟效益的空間規劃,山外會開始蛻變,會吸引像屈○氏一樣有眼光的台灣投資者的進入,才會帶來新的刺激與競爭,帶來進步與改變,帶來希望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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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訴求調漲薪資之我見
每天我們都用我們的血汗在賺錢過日子,我們付出的勞力跟所得的金額,有成正比嗎?我們的努力、用心,有得到上司的賞識嗎?我們默默的付出,換取到的是什麼呢? 畢業以後,我在家附近找到一個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我很感激給了我工作機會的工廠,我努力打拚,默默地學習,用我的血汗在為這家工廠付出。雖然總會碰到幾個仗著自己是老鳥,想要欺負菜鳥的阿姨、姐姐們,不過我依然謹記著母親的教導:「做好自己的事,不要愧對自己的心,別人要怎麼講、要怎麼做隨她去。」咬牙撐過那段辛苦的成長過程,我終於可以應對自如了。 對於別人認為,我高學歷,卻屈就於一家食品廠的作業員頗不以為然,甚至嘲笑我一番,我一笑置之。別人不想做的,只要上司一聲令下,我便認真地去做,並找出訣竅。 就這樣,我一項一項地學,漸漸的,我會的比別人多,做事也比別人俐落,教過的機台,我也很快就上手。就這樣,跟我同期的同事們,一起互相鼓勵、互相幫忙,至今也兩年多了。前兩年,我的確很快樂,我在工作上很有成就感。 但是最近,我卻覺得這份成就感,漸漸的沒有了。為什麼呢?我一直在調整自己的心態,以為自己是工作倦怠,或者因為是業務熟悉了,沒有挑戰的感覺。直到今天,我發現並不是這樣的。 我發現,我的上司,是個受他人行賄,就可以改變自己決策的人。我發現我的上司,要求我們在上工之前,要我們把東西都準備好,否則她就會對我們大聲責罵,可是那些做準備的時間,根本不算加班。關於「做準備的時間算加班」這點,去年我們有開會討論,結果執行不到半年,這個決議就不了了之。最讓我無法忍受的是,我的上司越來越偏好,那些油嘴滑舌、經常行賄的人。 這兩天放假在家,我每天看新聞,看到勞工團體上街頭抗議,訴求就是要求調漲薪水。又看到有人控制身心障礙者,逼迫他們每天都要賣出一定數量的玉蘭花。我忽然覺得我們都很悲哀,難不成我們是台勞嗎?在自己的國家當台勞嗎?我們所付出的心血、勞力,真的有獲得相等的對待嗎?勞工團體上街頭抗議,要求調漲到23,459元的金額,就算法案通過,又有多少企業能確實執行?身心障礙者朋友們,就算每天賣超出一定數量的玉蘭花,真能從雇主手上拿到,那多出的酬勞嗎? 我們部門裡的作業員,一直開會討論、努力爭取,上司就不會再剝削我們的加班時間,以及就會善待我們嗎?即將又要有一大批社會新鮮人進入職場,他們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將要被公司剝奪血汗,卻換取不對等的回報?他們有多想要一展長才,卻被短視近利的上司壓得不得展翅?我們台灣的勞工,到國外當台勞的日子還會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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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如果,我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免洗筷」真的是那麼的「毒」、那麼的不衛生,那麼何以好多地方仍可輕易的看到或用到它呢?我在聽說免洗筷的可怕之後,曾經和班上的學生一起做了幾天的實驗,單單只是把它泡在水裡,觀察之後就感到一天比一天噁心,何況我們還常用它來吃熱食! 不只一次收到朋友寄來有關它的信,我也實在很想跟它告別、遠離,所以習慣自帶環保筷,只是有時換背包,有時匆匆忙忙忘了放回來,所以好幾次我都吃得很不安心,原因在於最近外食的機會增多,好幾次之後,我竟然發現,很多的店還是使用它啊!我多想看到的畫面是:店家貼心的幫忘了帶環保筷的人準備「不是免洗筷」的餐具,換別的,真的有那麼不方便嗎? 為了大家的健康著想,不要再用免洗筷了吧!雖然它不用洗,可是它製造了不少的問題,影響了不少人的健康。 如果,我們那三大節日的家戶配酒能有個機制的話,不知該有多好!有一次,某鄉先開始販售,那賣出去的價格,一開始跟最後的鄉鎮比起來,至少超過七百元,一打差七百元,那一家子人合起來可就多了,先賣出去的豈不是要「氣自己」做錯決定,可是誰又知道呢? 也許想要從這買與賣之間拿點利潤的話,要靠運氣,或者也要靠「勇氣」,敢不敢向買方要回「差價」,只是大半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己認了吧!有時是賣給自己的親戚,那更不用說了,怕這麼一來一往傷感情啊! 可是我想,有沒有人可以想出一個好的機制,讓家戶配酒的買賣之間不至於有太大的差距,否則我們想從中獲得一點「喜悅」的心情也因此打了一個大大的折扣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