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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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行人看內行事沙美開業醫師
閒論「金門籍醫療人員的困局」──致足兒風 非常敬佩先生九十四年十月十日在︽金門日報︾登出之大作︿金門籍醫療人員的困局﹀,文中表露了對金門醫療的責任與熱忱,但有些無奈感。的確文中讓人感覺到金門的醫療環境與制度不佳,吃定「保送生」,從醫學院畢業後就得回來的學子,有著服務年限的合約而給予不合理的待遇。猜想先生應是一畢業就回到金門服務的醫師?金醫署立化後受到「相對的冷漠」對待,但,從這些觀點來看「金門籍醫療人員的困局」是不妥的。 在金門住了近兩年,請容許在下我以「內行人看內行事」來聊聊「金門籍醫療人員的困局」。或許因為先生沒有在教學醫院渡過完整的住院醫師訓練,在金門無法勝任醫師千變萬化的工作。金門長久以來轉診的病人不少,因為很多病人不信任本地醫療了,而被轉診到台灣的病人有些又讓台灣的醫師覺得我們很菜,如此的病人也要轉診!不是嗎? 先生說:「從一開始就覺得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對醫院沒有向心力,相信不只是保送生的悲哀,對金門的醫療更是一種傷害」。其實先生言重了!想一想,做醫生是為了錢嗎?醫學生畢了業一開始就期望好待遇,而對醫院沒有向心力,如何能成為金門的好醫師?自己不先要求自己畢業了應該去追求更好的專業及養成教育而想賺大錢,憑我們資優的頭腦就該當個商人或政客才是,若要做個好醫師想賺大錢,難哦! 「金門籍醫療人員的困局」問題可能出在於金門縣對保送生的合約制度不對,一畢業就得回來嗎?沒在教學醫院狠狠的磨個四、五年怎麼能做個好醫師呢?金醫署立化了,就算給你正缺、給你做個主任高薪以待,我們還是要常轉診病人,先生覺得這樣對嗎?保送生該爭取的是畢了業,能把執照考上,先留在教學醫院,甚至再保送出國深造,等到每個保送生畢業五、六年後(如果有兵役)再回來履行服務年資,個個早已飽學高明,金門又何需另請榮總、北署來支援?聽說榮總來的醫師,某些也就只如此如此而已,但病人一大堆,在地優秀的保送生感覺如何?因為他們是榮總的?如果你一畢業就留在台大、榮總、三總或留美回來的,五年後你再回來服務,你想那時你自己的感覺又如何?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金門人每年轉診,或自動到台灣看病的人會那麼多?甚至很多金門人專程到台灣幾個廣告高明的健診中心、檢驗所或診所,花個數萬元健檢?不信任「在地」罷了。長期以來,也許是在地醫師也不信任自己,沒有把握或負不起責任的壓力,動不動就轉診病人(醫療硬體設備早就該請金酒公司多捐助些了),反正柿子挑軟的吃,把麻煩的病人轉走,也是可輕鬆的照領薪水,是這樣的嗎? 上個月有位曾在第一胎順產,現又懷第二胎七個月的孕婦,非常憂鬱的來看診,她認為自己很危險,有嚴重的糖尿病,而且快早產了。每天她都要躺著不敢動,但躺久了卻讓她不能翻身移動,痛苦異常。她說,糖尿病云云是某位醫師的診斷,並建議她非馬上開刀生產不可。經過檢查後,任由我再三的安慰、解釋鼓勵,並幫助她翻身活動,她依然無法安心,第二天她與丈夫到台北去,然後花了一萬多元,買了「安心」回來。當她再次來時,他們笑嘻嘻的,孕婦也可以翻身活動了。台北的醫師真神!只為她診療不到五分鐘的門診,就告訴她懷孕一切正常,一如在下先前告訴她的:「沒有糖尿病,不會早產:::」。這就是我們金門在地醫師的悲哀,病人不信任我們,為什麼?在急診室簡單的外傷縫合,成果可看嗎? 我有個女兒在台北榮總服務,她就曾告訴我說:「你們金門來進修的人員,某些人抗壓力好低,進修不到一兩個禮拜就落跑了」,是真的嗎?當我們自己不想吃苦,不想多學些,我們要如何要求「對這群捍衛金門醫療的年輕人給予合理的對待」?假如說我們是主任級醫師或護理長,每天早晨進行病歷討論時,我們自己不懂,甚至於被手下的醫師護士「電」到了,我們要如何維持主任或阿長的尊嚴?或要求「正缺」,要求「待遇」?我們不要再畫地自限,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充實自己,自己要爭氣,強過他們,讓金門的在地人覺得榮耀。我們要爭取金門的醫療軟硬體設備,至少要等同於台灣的教學醫院,至於自己的能耐,真的要靠自己了。 從前,德國「鐵血首相」俾斯麥就說過;「跟不上時代的人就是廢人。」這年頭很現實,跟不上時代就會被淘汰!每一屆保送醫學系的,都是金門最優秀的人才,但畢業後馬上就要回來獨當一面,有可能成大器嗎?即便爭取到正缺、領了高薪,但做起事來有充分的把握嗎?患者有信心嗎?金醫署立化了,又如何?台北來了很多醫療人員佔了正缺,每天早上的學術病理病歷討論時,如果在地的金門保送生個個高明能幹,到時候正缺不想要也難,不是嗎?再說只要自己在專業領域超強,就不會有困局,想想看,自己是那麼好的醫師,主任不給我做,我就出去自己當院長,自己升官。看看金城有多少在台灣有名的主任級醫師都來開業了,你又何需「服務年限一到,就一個個的從金門出走,良禽擇木而棲::」,金門的環境太好了,沒有超級颱風,沒有地震,沒有壞人勒索。人在福中要知福,金門的人有多親切和藹、地多麼的美、天多麼的藍、金門的吸引力很強,我以前不曾到過金門,但兩年前,老遠從美國來到本地,我就被金門吸住了,我覺得金門真好,給了我良好的醫療級生活環境,可以順心的提供自己所學去看病人而被尊重,我認為這不是付出而是獲得,感謝金門讓我留下。 期望署立金門醫院、衛生局或醫師公會,可以時常邀請教授、主任級或高明的醫師來為在金門服務的醫師做再教育的訓練,藉以提昇金門醫師的學理及臨床能力,讓金門的鄉親能夠信任接受在地醫師的照顧,不要動不動就建議病人轉診。就算要轉診,那些來過金門的「高明」醫師,因為與金門醫師曾有過良好的互動,也會親切的接待我們轉診過去的鄉親呢! 先生文中的總結:「對這群捍衛金門醫療的年輕人,給予合理的對待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希望心想事成,當然自己也要多努力些,多充實才是。 順便告訴先生:每個月月底週日有金門開業醫師聯誼會的餐聚,在下我希望能擴充為金門執業醫師的聯誼會,大家就餐桌上暢飲共談在金門從醫的甘苦經,歡迎參與。 抄首詩送先生:「日日深杯酒滿,朝朝小圃花開。自歌自舞自開懷,且喜無拘無石礙。青史幾番春夢,紅塵多少奇才?無需計較更安排、留取而今現在!」(宋‧朱希真︿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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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超車、超速致人於死者,不可原諒!
前言: 前聯合報社長張作錦先生曾於社論中論述:指空難死兩百人朝野震驚,車禍死一萬人無動於衷:說明了台灣地區這個社會不尊重生命權且價值觀混亂。不管是大官也好或民眾均太自私、太僥倖,大家以為車禍死亡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自己親人身上,殊不知每年台澎金馬地區車禍死亡高達數千人之多,且多為沒有政治資源或經濟資源去保護自己或親人的下層社會人民。而大官及其家人、有錢人及其家人不會被車子撞死,因為他們有豐富的政治資源及經濟資源來保護他的家人。且台灣政治及社會黑暗面太多、太大,雖經本關懷協會多年抗爭、陳情、奮鬥,使得交通部及警政署雖有善意改進,但改革阻力太大,主因是受到利益團體施壓、關說。例如有「利」法委員經營運輸公司等等。致慘案不斷發生,數十年來不知造成多少數以萬計的輪下冤魂,不知造成多少破碎家庭。不知多少母親含恨終生,每天躲在黑暗角落哭泣。許多優秀大專院校學生因而喪生,對國家生產力也造成極大損失。 一、我們認為能在交通部及警政署當高官都是有福報的人,應知關心人民的生命安全,所謂人在公門好修行,對於酒後駕車、超車、超速等等重大違規駕駛人員,警方應拒絕關說,並列入教育對象。重視保護執行員警生命安全,避免被車子撞傷、撞死。為維護員警公權力,不能任由酒後駕車酒醉者公然侮辱。政府不能顛倒是非,只重視犯罪者人權,而忽略執行員警的人權尊嚴及廣大人民的生命生存人權。 二、六、七年來,我們串聯全國各地受難者家屬多次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責政府不重視人民生命權,受部長林陵三先生之邀多次列席交通部協調會議,以爭取賠償金之提高,以保障受害者家屬之生活,迄今已定案,到地檢署按鈴控告政府高官,並向司法院及法務部陳情,甚至到司法院附近遊行抗議也陳情總統府。當時我們認為法院審判不公,檢察官引用法條起訴罪行太輕,未能重視受害者權益。也指責少數執行員警車禍鑑定未依法辦理且圖利肇事者。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應修法將飆車及酒後駕車或超車超速致人於死者以故意殺人論罪,以遏阻高車禍死亡率。 三、多年來筆者接觸許多車禍重傷未死的受害者,得知他們除了「恨」還是「恨」,每天因受傷部位肌肉疼痛及神經痛,除復健外,須靠服安眠藥才能勉強入睡,形同慢性自殺。並需經常看精神科醫師,還要遭受上法院但纏訟未決的痛苦。生不如死,他們認為不可原諒肇事者。 四、在交通安全守法上台灣地區人民至少落後日本三十年,二次大戰期間,日本侵略中國並佔領金門八年,國人痛恨日本及討厭日本可以理解。但日本人及其政府對交通安全之重視及守法之態度,實在令人感動。七月筆者陪同女兒前往日本經商並「考察」日本交通情形;從成田機場到東京歷時三小時及從日本另一城市「宇都宮」到成田機場也歷時三小時,再加上九天行程中一路上沒有看到違規者也沒有看到一個交通警察。他們的斑馬線是玩真的,以車禮讓車,以車禮讓行人。我們的斑馬線是玩假的,以行人躲車,以車撞行人,非常恐怖。日本的斑馬線有設紅綠燈,我們的斑馬線很多地方沒有設紅綠燈。日本人行車交通秩序非常良好。 五、全國同胞千萬不要被車子撞死,因為死人不會講話,往往任由肇事者為逃避刑責胡說八道。 六、最後建議政府參酌日本及歐美先進國家對交通硬體及軟體的進步措施,例如避免交通安全死角(硬體)及加強宣導以遏阻國人不尊重人命的駕車惡習(軟體),並設法立即改進,確實保障人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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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臺灣光復節談公民教育
臺灣光復節這個節日雖然已不再放假,受過日本統治的台灣人民,卻仍是個深刻的歷史記憶與個人經驗。但身為公民教師的我,許多小小的困惑在腦中盤旋,逐漸擴散為大大的隱憂,期盼能藉此抒發個人教育理念與闡述國家認同,進而對公民教育有些貢獻。 在金門這塊土地上,始終很難對學生說清楚、講明白許多教科書上的政治概念。尤其在推動公民教育與國家認同的工作上,總會遇到許多學生已經開始使用泛政治化的語彙,在描繪他們心中的「政治」,包含對政治的認知、對政府與政治人物的評價,乃至他們的情感表現。以小窺大,學生的反應某種程度上已顯現出金門地區的政治文化。金門與中華民國甚或台灣之間的關聯,實在是一個尷尬而矛盾的情結。 不知道過去金門尚未解嚴前的政治文化如何?金門人是否像現在一樣,對「台灣」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因為近代歷史錯綜複雜的關係,把中華民國與台澎、金馬,框在一起。當台灣主流民意,要釐清歷史的真相,並從中華民國脫鉤出來時,卻只記得拉著澎湖這個島,而忽略金馬兩塊戒嚴時期的堡壘。這可以從社會科的教科書上,包含歷史、地理、公民,均呈現出一種「台灣主體性」的陳述,這讓目前同屬一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金門居民,感到被遺棄進而排斥「台灣」。(但詭譎的是許多學生還是會希望到台灣讀書就業而不願意只留在金門發展生活)間接地也造成筆者個人授課上的困擾,以往在台灣授課不必區分「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區別,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以「台灣當局」或「台灣同胞」等用語,在金門卻得小心翼翼地使用「台灣」這個語彙。我得說明「台灣」不只是「地名」,而是「政治名詞」;當學生不斷地質疑「金門不隸屬於台灣省」時,只好以「中華民國」或「我國」來說明教科書上的「台灣」。 再舉一個例子,剛考過的一題期中考題目在探討政治文化,題意如下:有學者認為台灣政治文化中有被迫害或悲情的特色,可能是何種因素所致?答案包含共同的歷史經驗、個人生活經驗、政府或政黨的作為及政治社會化的結果。這對台灣地區的居民來說,是無庸置疑的。但對於金門地區的居民而言,卻會覺得不然。有位學生便跑來跟我爭取分數,她認為:金門地區並未歷經日據時期與二二八事件,既無「共同的歷史經驗」,亦無「個人的生活經驗」。的確,這讓我這一年多來的困擾終於化為隱憂。誠如向學生解釋「臺灣光復節」(終戰紀念日)、「二二八事件」等歷史經驗,學生覺得沒有認同感。然而,許多和金門無關的政治節日,隸屬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金門居民也一視同仁地享受假日,不是嗎?當我問金門的學生們,「二二八事件」對你有何意義?學生們異口同聲地回答:「放假一天」。目前台灣主流民意對於中國歷史的矛盾情結,正即將複製在金馬居民對台灣歷史的矛盾情結。這是身為教育者的我們不得不深思的。 我在思索到底要如何把正確的觀念傳授給學生,才不負大學「政治系國際關係組」與研究所主修「憲政體制」與「亞太發展」兩個學門,所拿到社會科學院學士與法學院碩士文憑。尤其家有許多親戚住在新加坡的金門姑娘─我,實在可以用很簡單的「國家認同」與「民族認同」觀念相比較,來解釋大家難解矛盾的「認同錯亂」。相信金門人應該很容易能夠理解,只是過去或許沒思索過這個問題,或者被政治人物誤導。例如:我們的親人移民到新加坡去生活,他們之前是中國人,但現在是新加坡國民,是我們的親人,是華人,但卻不是中國人。所以,我們現在還是「中國人」嗎?因為在國際上,「中國」代表的是共產黨執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言以蔽之,台澎金馬均隸屬於同一個國家,目前國號為「中華民國」,並不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管轄。不管血統、地域、種族、族群的差異,凡是居住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澎金馬」且持有「身分證」者,皆屬國民,包括移民歸化、嫁娶依親等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所以實在不必拘泥在「台灣」能否代表「中華民國」,而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是否存在,是值得深思的一項議題。六十年前的「光復節」,在聯軍最高統帥的指令下,開啟了蔣介石當局軍事佔領台灣的時代;二十六年後的「光復節」,在聯合國的表決後,卻終結了中華民國的合法地位。同樣是十月二十五日,歷史所鋪陳出來的場景竟然如此懸殊。 尤其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全文如下:「大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就字面上的解釋,蔣介石所領導的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原本享有在聯合國「中國代表權」及其一切合法權利,完全被毛澤東所領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政府所取代。若此,就國際法上的定義,「中國」(China)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再是「中華民國」。然而,事實上是「中華民國國民黨政府」仍管轄著台澎金馬,直到台澎金馬均政治民主化後,二○○○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改由民進黨執政迄今。因此,當政治學指涉「國家」這個概念,我們要去思索自己是否屬於一個國家的國民,其實是很簡單的。只要從我們的國家是否包含「人民、土地、政府、主權」四個基本要素,就可以判斷。這是每個高中生都會學習到的政治概念,不管是在高一三民主義的「民權主義」或高三公民的「政治」課程裡。 隨著明年新高中課程暫行綱要的實施,廢除「三民主義」科,整併「公民」與「現代社會」,而獨立為「公民與社會」的新科目,包含「社會、法律、政治、經濟」四大領域,均涉及我們的日常生活。在我國民主化的進程中,公民教育將扮演啟迪未來公民基本常識的教育功能。若能在「國家認同」這塊領域,讓高中生有淺顯易懂的「國家」概念,慢慢地要培養「國家認同感」,建立「公民意識」,便不是難事。或許,目前國內社會仍受到政黨意識形態分歧所導致的「國家認同危機」,但新的公民會慢慢地學習理性客觀的判斷,帶領國家到更美好的境界。 個人認為教育最重要的是培養學生學習的能力而不只是知識的傳遞,尤其在現今多元化的知識經濟時代,每個人若能具備學習知識的能力與動力,便能因應時代趨勢的變化。而公民教育可分為品格教育的養成與社會科學知識的增長,品格教育的養成唯有透過生活教育讓學生面對真正的自我,建立心中的一把尺(準則),並能不受環境影響,實踐在行為與態度的表現上。公民課程(社會科學領域)宜從教學互動的過程中,引導學生學習到判斷資訊的真偽、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沒有對與錯),讓學生學習到真正民主的過程是透過理性溝通、辯論、理解、接受,最後大家可以凝聚共識、異中求同,使原本無法達到自然科學裡「客觀」真理存在的社會科學領域中,也能出現「主觀互證」的普遍原則與共識。 學海無涯,教學相長。從學生對考題的思辯中,我看到了年輕學子獨立思考的能力,也看到了國家的希望。期盼能將個人所學回饋在家鄉的孩子們身上,讓她們在愉快的公民課中學到一些東西,涵養出唯有在民主自由的國家中,才有的獨特創意思考與自由表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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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軍購是維護國防安全的必要投資
在國防資源有限的國家,對外軍購是必然且理所當然的選擇,如以色列、新加坡等,無論就國土面積、國情狀況、敵情威脅等方面,與我國相較,均有部分雷同之處。 以色列猶太民族在立國之初,飽受中東國家種族及宗教的歧視,甚至發生多次戰爭與流血衝突,最終能以寡擊眾、剋敵制勝,除了旺盛的士氣與堅定的必勝信念外,有形戰力的發揮更是決定戰爭勝負的關鍵因素;新加坡雖然沒有明顯的外在敵情威脅,但陸、海、空三軍一樣保有精良的武器裝備,星光部隊一樣長期進駐在新竹湖口營區從事戰備訓練,事實說明了「有備方能無患」的道理。 「兵貴在精,不在多」。我國防政策隨「精實案」及「精進案」的陸續推動,人員精減是必然趨勢,但國防戰力不能因此而稍有漏動或鬆懈,以免予敵可乘之機。大家想一想,目前我國所亟欲獲得的三項主戰裝備,無論是潛艦、反潛機或是愛國者飛彈,都是能直接產生威嚇敵人、大幅提昇作戰實力,有效確保台海安全的高性能利器。以國家安全的整體角度思考,若平時不為戰時作準備,吝於軍購的必要投資,等於是在玩火自焚而不自知。 猶記北洋艦隊在甲午海戰中全軍覆沒的歷史教訓,就是滿清政府只滿足於一時的船堅砲利,卻捨不得後續投資採購砲彈,軍費被慈禧太后挪去興建頤和園,英雄徒嘆無用武之地,如何打勝仗?再套句「有錢非萬能,沒錢卻萬萬不能」的口頭襌,吾人相信,軍事採購投資有如保險,可以不信,可以不買,一旦發生變故,後果只有自己承受。所謂「覆巢之下無完卵」,國家安全於否,不能拿來當作試驗,唯有建立自主的國防,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方能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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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置軍營的確令人擔憂
近日金門日報刊載:衛生局發現后園村後營區棄置廢電池污染土壤及環境,正協調軍方處理中,讓我聯想到金門這麼多廢棄的坑洞、營房、碉堡將成為環境污染的死角,甚至是未來治安的盲點,著實讓人隱憂! 記得民國五十至六十年代的全盛時期,金門號稱駐守十萬大軍,軍隊與社區百姓比鄰而居,為了滿足這麼多軍人的物質及精神生活需求,各行各業應運而生,蓬勃發展,儼然形成許多小城鎮,也為許多人賺了一筆小財富,據說當年只要一臺縫紉機或補鞋機,幫阿兵哥修改軍服或修補皮鞋,一家人生活就不虞匱乏。當時各師部附設電影院及部份地區的特約茶室曾風光一時,經常可以看到大排長龍買票的盛況。曾幾何時,這些市集如陽宅、小徑、下庄等已經凋敝,新市也一落千丈,百業蕭條、生意慘澹。許多人看盡時代的盛衰,不禁為之慨嘆!雖然政府推展觀光,但也只有少數人沾上邊。 由於兩岸局勢緩和,兵力大量裁減,今日金門駐軍只剩幾千人,據說還要繼續裁減。如此一來,廢棄的營區比比皆是,從小徑圓環一路走到金剛寺,至少可以發現四、五處大小不等廢棄營區,我曾經好奇的進去逛一逛,發現很多營房門窗被破壞,堆積雜物及垃圾,四周雜草叢生,甚至部份坑洞或營房似乎還放置彈藥也缺乏管制,不幸歷經兩次彈藥庫爆炸事件,才重新站崗立哨,管制人車進出,可見事前管理之鬆懈,兩次爆炸皆無人傷亡,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這些廢置的營區,不但四周雜草叢生,藏污納垢,有一天可能成了治安的死角。因為這些地方是成群野狗棲息場所、是老鼠繁殖的溫床、恙蟲滋生的源頭,未來可能成為外來歹徒犯罪的場地、盜賊的藏身之處。這麼重大的事件,我想不是衛生單位可全面處理,應敦請縣府直接跟金防部或更高層的軍方交涉,有軍事價值、防禦功能的暫時封存,沒有利用價值或已成廢墟者全部剷平,恢復大自然的原貌,還給鄰近的居民一個健康的保障,免於恙蟲及傳染病媒的恐懼,這是大多數鄉親共同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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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糾紛金門各界辦理調解委員會調解實務研習紀要
九十四年九月二十日,金門縣政府、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與檢察署,共同聯合策劃為金門縣百餘位調解委員,假金門縣政府會議室,舉辦調解實務研習,以增進調解委員的調解知能、提升調解效率、增加成案率,並凝聚調解委員的向心力,意義重大,影響勢必深遠,值得肯定與讚揚。 透過調解解決紛爭是今日社會的重要趨勢,亦即發生糾紛時,兩造當事人不必採取法律途徑,不必以強硬手段或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而是透過調解委員會幫忙「擺平」,以最冷靜的態度,最少的社會成本,最和平的方式解決紛爭。金門地方法院院長陳中和說:「調解是利用最簡單的方法來達到平息紛爭的最圓滿目的。」楊忠全副縣長比喻:調解委員是地方上的「舅舅」,因為以前金門如有兄弟爭產、發生糾紛擺不平時,請舅舅出面仲裁,大家都不敢有意見。劉檢察長家芳讚揚,調解委員德高望重的長老,是地方的意見領袖,一言九鼎,可見各界長官對調解委員的器重與重托。身為調解委員的我們更應該要健全自己,才不辜負各界的期望與民眾的付託。 這次調解實務研習有兩大主題,一是由金門地方法院法官林慶郎談「調解法律事務」,二是由彰化地方法院院長蘇鳴東主講的「調解委員應有的素養與案例分析」,兩位專家所講的主題內容充實、演說精采,令我們獲益良多。最後由陳院長主持綜合座談,聽取各委員的意見。 據蘇院長對台灣案件調查資料的報告,調解案件以車禍佔首位,離婚居其次,金門情況也是如此。因為金門人生活富足,家家大多有車,車多肇事率自然就多了;另外金門民風原本淳樸,離婚率幾乎是零,但是現在因為人口流動快速,長期在外工作,社會結構複雜等因素,加上外籍通婚,離婚率自然也上升了,調解委員會不但要調解糾紛,還肩負著教育的功能,調解委員不但要能看清楚事件的全貌,還要能分析問題,解決難題。 林法官說,金門地方法院有很多訴訟案因為證據不易取得,無法確定,後來經調解委員調解,很快就解決了,對法院與當事人真是裨益至大。他介紹調解的種類,有鄉鎮公所調解與地方法院調解,有當事人自行申請調解的任意調解,也有法院交代調解的強制調解,總是希望能夠減少法官處理的案件,減輕法官的工作負擔,最主要目的是「和平、理性、快速有效」的為民眾解決紛爭。 林法官特別強調,調解同意案件時,其內容一定要填寫明確、清楚與具體,才不至於往後發生後遺症。但是違反公序良俗,例如幫人調解賭債、毒品買賣的價格、保證大陸妻不會再跑回大陸……這些問題縱使調解成立,法院也不可能核准備查。 蘇鳴東院長說,民國五十二年大學畢業,就曾在金門中學教過國文,現任的蔡是民參議就是他當年的學生;舊地重遊,看見高足的成就讓他很高興,他說他是院長兼調解委員,包辦院內的調解案件,這是他的興趣,也深深的體會到能夠幫助當事人解決痛苦與壓力,的確是一件很愉快的事,可謂功德無量。 法官判案因案件多、判案困難,雖然很公正公平的判決,但總會造成當事人的不服再上訴,浪費寶貴的時間與社會的資源,也增加當事人雙方痛苦的精神壓力,如是調解成立,兩造都同意,就一了了之,不會再生枝節,所以司法院已開始重視調解的效果與重要性,今後訴訟案案件在五十萬以下的罰責,法官可先打電話請兩造當事人進行調解,如不成立再起訴。 調解業務既然如此被重視,身為調解委員應有何種素養?茲就蘇院長所講的多年實務經驗,整理歸納以下幾點與各位分享: ││必須要有為當事人解決紛爭的誠意與決心:要了解當事人因紛爭尚未解決,深受民事、刑事雙重壓力的憂苦,我們應拿出耐性,竭盡心力不厭其煩,為其排紛解難,解決紛爭,但是要能順利解決成功,我們必須事先有周詳充分的準備,譬如對案子的深入了解與該案相關的法律規定,才能順利的調解成功。 ││必須要有充實專業的能力:調解案件,面對的是法律事件,原則上應適用於法律來解決問題,不可以憑常識來調解,更無所謂道義責任,這是今日社會常發生的現象。譬如一位年輕人騎機車與一位有錢的老闆開車相撞,不管是不是年輕人開快車,家屬總是要向開汽車的老闆索賠,則調解委員應要重視肇事的法律責任歸屬,不可同情年輕人、按常識判斷大車小車相撞,就一定是大車的錯、或因老闆有錢,道義上就應賠錢,這樣的調解就有失公平。 ││必須展現調解適宜的態度與成熟的人格修養:調解委員立場要公正、態度要誠懇、要兼顧兩方面的權利,不偏不倚,說話要得體、談吐要文雅,如此才能獲得雙方的信賴,同時要用耳、眼、心傾聽雙方的陳述以示尊重,讓雙方協商,不可過早提出自己的意見,如提出意見,一定要強調此非判決,只是提供雙方參考而已,切忌強勢、咄咄逼人、勉強當事人接受和解條件。 ││必須努力達成公平的調解,圓滿解決問題:和解的條件原則上只要雙方談妥即可,但最好能兼顧和解條件,在法律上大致是公平公正的,避免讓不懂法律的當事人吃虧太多。同時一旦調解成立,雙方簽名前,應提醒雙方不可後悔,對於對方同意賠償的金額,除非申請人信得過對方,否則應要另訂日期,於相對人履行條件時,再寫調解筆錄比較妥當。 ││必須不斷的累積經驗,熟稔調解技巧:當雙方各持己見相持不下時,要能適時提出折衷方案,認為相對人願意賠償的金額已相當時,可技巧的請相對人暫時外出,再私下曉諭聲請人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往往可促成調解。如相對人實無財產,經濟困難,無力滿足聲請人之求償,可勸聲請人基於現實之考量,不妨考慮接受,因為再少,總比一份白紙黑字的判決好。 ││要有通情達理、悲天憫人的人文素養:如遇相對人之請求讓步,超過其權限時,不宜苛責,可委婉拜託其打電話請示。相對人若家境特殊,經濟確實困難,無力賠償對方,而對方經濟狀況亦不佳,堅持相對人賠償時,可請保險公司幫忙,或設法協助其解決,力求成立調解。 最後借用︽調解技巧︾一書,作者江仲有律師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結束:「訴訟是需要按著法庭指定的規條及模式來進行,爭議人須按照法條上所訂定的規條,在指定時間內,遞交有關文件,披露有關證據。而調解方式沒有這些硬性規條,亦沒有審訊程序,只會有很寬鬆的發言程序。爭議人是容許說出他們的觀點與角度,及宣洩他們的感受而不會受到限制。調解與訴訟最大不同之處,就是沒有任何特定模式或規格進行。爭議人在很多時候與調解員坐在一起。在調解進行過程中,氣氛是十分輕鬆,爭議人可以直接稱呼對方。而爭議人在訴訟進行中,則須要遵守法庭上指定的禮儀,否則便會被視為藐視法庭而獲罪。」金門祖先曾留下一句警語:「官司(訴訟)那也打的,屎也吃的」,可見祖先告戒子弟切勿興訟,所以萬一與人發生糾紛,還是申請調解,和諧解決問題最好。(作者為金門地方法院調解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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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展金門戰地文化特色之我見
金門自古便與戰爭結下不解之緣,東晉時因中原有五胡亂華之禍,方有蘇、陳、吳、蔡、呂、顏等六姓遷住金門;「開浯恩主」牧馬侯陳淵,在金門牧馬,然後再回輸大陸內地,馬兒可供民生用也可軍事之用;而明洪武二十年江夏侯周德興奉命防禦倭寇侵擾,在島上構築城池,有「固若金湯,雄鎮海門」之勢,於是取名為「金門城」,從此「金門」成為定稱;又南明隆武元年,鄭成功自烈嶼湖井頭登陸,奉明太祖靈位,大會明朝文武群臣於巡檢司城,自此以金門為後勤基地,展開北伐南京,東征台灣的事業;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退守台澎金馬,金門更是戰地中的戰地,前線中的前線。民國三十八年後,國民政府軍在島上構築工事,尤其在金門島上遍植樹木,將軍事碉堡藏於其中,使原本黃沙遍地的金門成為「海上公園,地下堡壘」,各地都有軍事設施,如碉堡、防空洞、忠烈祠、紀念公園、反空降樁、軌條砦等,金門軍管戒嚴達五十年之久,在戒嚴時期,金門有宵禁、燈火管制、出入境管制等。如今,金門的軍事地位已不如以往,金門縣政府有感於此在對於軍事設施的保存與活化再利用,曾在去年舉辦了「金門碉堡藝術節─十八個個展」,這是另一種思維,以保存利用來替代拆除,這是金門戰地文化保存的契機。現在,戰地文化的硬體有了保存方式,如果能有軟體的配合,更是錦上添花。正如,金門的閩南文化,保存的不應只是舊有的古厝,因為中國大陸的古厝建築,比金門更多更美的比比皆是,但是金門難得可貴的是這些古厝的來龍去脈都還可以從老人家口中得知,不像大陸的古厝都易了主,這是金門的優勢,還有更重要的是金門所保留的閩南語古韻、傳統祭祖儀式等,所以金門技術學院的江柏煒教授稱金門為「閩南文化最後的基因庫」。 金門戰地文化的提升與發展,不是只有保存碉堡及防空洞的硬體,更重要的是金門人的親切感及純樸生活。想當初戒嚴時期,晚上有宵禁、燈火管制,為防止燈光外洩成了共匪砲擊的目標,家家戶戶的燈都必須有燈罩,馬路上的軍用吉普車將大燈塗黑了一大半,整個金門在入夜以後,萬籟俱寂,大家都早睡早起,生活規律,晚上睡覺也不用鎖門,更是見不到鐵窗,可謂「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大同世界,所以要發展金門的戰地文化,應該要恢復宵禁及燈火管制付與金門戰地文化的精隨。 可是,生活已經發展到這種地步,不可能再走回頭恢復宵禁及燈火管制,現在金門是一座不夜島,燈火通明、車來車往。以前燈火管制的歲月裡,入夜後的金門,明月當空照,銀白的月光,灑在金色的沙灘上,滿天星斗閃閃發亮,在金門的任何一個角落,舉頭張目所見的星空,如詩如畫、如夢境一般,卻是真真實實的在眼前,實實在在的出現在金門的星空。 金門的戰地經驗,對經歷過的人來說,是一種痛苦的回憶,對未成經歷過的人,則是一段歷史,我們可以在一年當中的一些特殊的日子裡,與國軍或與金門有關如八二三砲戰勝利紀念日、九三軍人節、古寧頭大捷、空軍節、海軍節、陸軍節等,我們可以實施宵禁及燈火管制,全島熄燈。但是,在這個民主的社會裡,我們沒有權利去干涉他人的自由,要金門居民不可以開燈,不可以出門,就像要把金烈水道的水抽乾一樣,是不太可能的事,即使做到了,也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所以,我們認為可以效法精神,做象徵式的宵禁及燈火管制。 一般民房還是照常過生活,人來人往並且車多的地方,容易發生危險的加裝警示小燈,再把金門馬路的路燈作燈火管制,這就大有可為,現在的車子都有大小燈,所以即使沒路燈,也不至於寸步難行,反而路燈的間影跟炫光因而消失,駕駛人可以更專心於馬路上的情況,大家知道沒路燈,常理來說,大家會更加注意,所以並不需要擔心車禍的發生機率增加。 可以吸引許多天文迷來金門看星星,甚至我們初一、十五也把路燈都關掉,有很多好處,初一時是新月,星星會看的很清楚,這樣一來,可以吸引許多天文迷來金門看星星,而十五時是滿月,月光皎潔明亮,大家可以來賞月,尤其到金門的海灘,銀白的月光,灑在金色的沙灘上的勝景,尤其金門的海灘以矽沙為主,晶瑩潔淨,不可多得。如此─來,金門又多了兩項觀光的資源,而且此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乃造物者之無盡藏也,是我們金門的福氣啊! 若是金門在在一個月的幾天裡將路作燈火管制,則用電量會減少,可以乘著用電量不大時,台電可以維修發電機組,可以節省能源,尤其在金門年年虧損的台電,在這個油價不斷上漲的現在,可以減少虧損,不但對台電有好處,對金門的觀光發展更有好處,對於金門戰地文化的提升,更是好處中的好處。這樣,不需花大筆經費建設,也不需太多社會成本,既可以發展觀光,又可以提升戰地文化,節省能源又能發展自己的特色,一舉數得,利多於弊,在這個能源短缺,各地都在是路燈為光害的時代,中央政府一定會相當肯定我們的作法,國際的媒體也一定會很有興趣的加以大幅報導,既能夠讓兩岸認識金門,又能夠讓金門走向世界,何樂而不為呢? 當然,這是一個粗略的構想,還有許多地方不是很周全,希望金門縣政府團隊裡那麼多的飽學之士,兩榜進士(碩士、博士),可以考慮規劃出完善的實行計畫,並且動作要快一點,如果讓同樣是離島的馬祖或澎湖搶新先一步的話,那就只能來個「三國演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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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軍購開啟邁向和平的大道
雖然國人一直盼望著兩岸穩定和平,然而歷史告訴我們,寄望於敵人的善意所構築的和平只是自欺欺人。任何和平發展的背後一定有堅強的國防武力當後盾。我國所處的地位特殊,兩岸民間互動頻繁,但政治上對立的態勢使兩岸情勢更加詭譎多變。中共一方面透過民間經濟交流營造善意表象,誤導國人鬆懈心防。另一方面,卻對我國際外交處處制肘,壓榨我生存空間。如此和戰兩手策略,充分顯示中共謀我之心未曾稍減,我國人應要建立正確的認知觀念,提升自我防衛意識。 近年中共積極擴充軍力,其國防預算每年以兩位數成長,國防戰力節節攀高,尤其中共迅速增加部署對台飛彈、籌購潛艦、強化海空軍實力。美國研究報告指出中國的二砲部隊已有攻擊美國本土能力,而海軍亦擁有突破第一島鏈封鎖的實力。未來一旦發生台海戰爭,中共極可能先以飛彈癱瘓我指揮與交通運輸系統,再利用海空軍優勢迅速搶奪我制海與制空權達到速戰、首戰決勝的戰略原則。又或者利用潛艦封鎖我國海域。由於我國經濟、資源端賴貿易輸送。在敵人長期封鎖下,極可能造成我經濟崩潰不攻自破。日前對岸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企圖藉此限制國際社會對我的援手,大大提升中共對我威脅之能力。 反觀我國國防戰力提升緩慢,台海戰力已逐漸失衡,提升我國防戰力已是刻不容緩。有鑑於此,國防部細心規劃的三項軍購就是要預防未來共軍的侵台模式,利用三項先進武器裝備達到敵人導彈打不癱、潛艦封不住的效果,迫使中共不敢輕啟戰端。希冀立院諸公體認到三項軍購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儘快讓三項軍購案付委,如此對於穩定經濟發展維持社會安定更是有所助益。因此,三項軍購的籌獲定可成為奠定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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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府軍購強固國防戰力
近來為三項軍購預算是否過關,朝野立委在立院殿堂上演一幕又一幕的攻防戰,贊成者咸認「強固的國防,是國家安全的屏障」,為提升國防戰力而做必要的投資,引進更先進的武器是絕對必要的;反對派則以「預算過高,恐有浮報虛報之嫌,亦不符成本效益」等疑慮而反對。吾人觀之,若要從中取得平衡點,應先從三個面向來做努力: 一、嚴密監督審查機制:各國對於重要武器採購,都有一套既定的處理流程模式,政府在監督機制上,務須比以往更嚴格把關,以防杜弊端肇生;另對檢舉貪污者從優獎勵,對監守自盜者依法偵辦,並立法加重其刑責,使民眾感受到政府打擊不法的決心與魄力。 二、開誠布公主動說明:國防武器採購既是必要的投資,到底要投資多少預算才算合理?這個問題,實為人民所關注的焦點,國防部站在專業評估的立場,當然有權利及義務為社會大眾「說明白,講清楚」,使人民辛苦納稅的血汗錢能夠花在刀口上,不致浪費。 三、建立全民國防共識:從雙十國慶前夕迄今,各營區陸續辦理懇親會及親子活動,開放武器陳展,民眾可以連袂到軍中參訪、照相合影、試乘裝甲車等新鮮體驗,說明了國防不再是想像中那麼神密且遙不可及,而是與你我在生命上、生活上習習相關的共同體。 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國防武器採購絕對是維護國家安全必要的投資,因為追求和平安全的前提,是要擁有基本且足夠的自衛能力,使敵人不敢輕越雷池。若無精實的國防戰力做後盾,如何再去奢言追求政治民主、經濟成長、社會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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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屋乎?租屋乎?軍購乎?
最近想定下來,跟大家一樣結婚、生子,但是要想過安定的家庭生活,還得要考慮婚後買房子與租房子的問題。對一般人而言,買房子不像買車,車子的單價較低,使用年限也短,相較於房子的單價高,使用期限長,如果礙於經費問題,那更要從長計議,仔細分析荷包裡有多少預算,到底是該負擔房貸20年買房子,穩定可靠?還是花小錢租房子,到處為家? 買房子的好處是房子的自主權在自己身上,缺點是房貸負擔較長;租房子的好處是省錢、方便,缺點是房子永遠不是自己的。兩者何者較有經濟效益,且又能達到遮風避雨、安定家庭的效果,應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買屋還是租屋的兩難,著實考驗著當事人的智慧與理念。為了安全起見,有了房子後還要請保全,全天候幫我們守護家園。 家庭是社會國家的縮影,如果把家庭放大到國家的範圍,烈日暴雨和歹徒就好比國際局勢和中共的武力威嚇;而買屋租屋的問題就好比三項軍購的問題。 首先要強調的是:國防是不可以投機的國家事務,絕不可以將自身的安全寄託在敵人不會來犯的天真想法上。我想,應該沒有人平常不鎖門,然後妄想著小偷強盜不會光臨的吧。我們會注意到居家周圍的安全,但是卻常常忘記國家的安全。國軍的軍購案,已經拖延了許久時日,朝野的口水花了人民不少血汗錢,卻遲遲未見有任何作為。個人覺得很奇怪,為何高鐵、高捷這些也是天一般高的預算,當初可以很快拍版定案,而攸關國家安全的軍購案竟可以一而再的延宕。難道真是人家說的:「錢要花在看的見的地方」才有選票?當我們看到類似蚊子停車場這些不當的公共建設時,錢是花了,可是看了以後更心痛。 古語云: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過去我們軍購的管道有限,而且受限於國際現勢,只能買到過氣的武器;現在有人願意出售高科技武器給我們,我們反而卻步不前。誠如美方所言,如果台灣連自保的能力都沒有,怎能指望美國在危急時能出手相援。 在此籲請朝野立委諸公,秉持著專業與遠見,摒除一黨之私與偏執己見,儘速同意軍購案,讓國防更強固,中共犯台的代價更高,也讓我們的國軍不會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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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瑞士經驗看軍購問題
瑞士自西元一八一五年以後,始終致力追求成為永久中立的國家,身處西歐最穩定的地區,即使無明顯的外在威脅,該國仍保有完備的兵役制度,以及相當的國防預算支出,來確保國家人民整體安全。 根據英國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於2003至2004年出版的「軍力平衡」乙書中提到,瑞士與我國同樣實施徵兵制,其常備兵力雖僅2萬7千人,但一旦實施後備動員,可編組成為一支超過32萬人的強大軍隊;另以瑞士去(93)年國家總人口數772萬人計算,每位國民要負擔的國防預算約為484美元,比我國同期的350美元高出許多。 從瑞士國防經驗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有堅實的國防,才能確保國家人民長治久安」。因此,適當的國防武器採購,絕對是維護國家安全必要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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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人的悲哀
──談「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 一、前言: 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退守金門,前後經過大小嶝島、古寧頭、大二膽、九三、八二三五次大戰。共軍擊落金門的砲彈,超過百萬發。在戰亂四十年中,金門的人禽死傷及財產損失不計其數,能得政府補償的,至今則寥寥無幾。就連為國軍搶灘、搬運糧彈的民防隊員,陣亡者只獲台幣一百多萬元的補償,遠不及二二八暴民的六百萬元的死亡補償。筆者的遭遇遠不及許多金門同鄉,因無法一一陳述,只把個人所經歷之事,略述於後。 二、金門原不是風沙島: 金門原是個森林茂密的島嶼,首經鄭成功伐木造船渡台,次是日軍在島上砍樹建防空洞等工事。後在民國三十八年,國軍為抵禦共軍的登陸,在鋼筋水泥缺乏下,大樹砍作工事。在油煤短缺下,小樹砍作燃料,幾年下來,公私林木,一掃而光,土地再經軍事的碾壓,大風起,沙塵蔽日,後到的軍官,還說:「金門是個風沙島」。 三、犧牲金門,繁榮台灣: 國軍剛到金門,因缺乏建材,除砍樹外,就是拆民房。先拆無住人的房舍,後來仍不夠,連我住家的圍牆,屋頂的欄干及大門都被拆走,家人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那敢吭聲。就因有這簡陋的工事─堡壘,也才有「古寧頭大捷」。遏止共軍的進攻台灣,才有今日台灣的榮景。 四、往事不堪回首: 民國五十四年,某個夏日夜裡,一發匪砲飛來,擊中我家客廳,穿過廚房、浴室。房屋倒塌,家俱破損,牆邊雞籠裡的四隻雞,連籠子飛到十公尺外的鄰居牆角,已成肉餅。砲彈如後退一公尺,當時我家有四個人在那兒乘涼,可能要四命歸天,後來雖上書縣府,請求補助,則如石沉大海,不像今天台灣,風水災一有損失,就有補償。 五、鬼頭樁,斷送漁民生路: 金門為防共軍登陸,在沿海四週,建造二至三層的「鬼頭樁」。從此斷送了「拉沙網」的漁家,當時后湖村就有十家拉大沙網,我家是其中之一。每家至少有船一艘、大網兩張、粗繩二千公尺左右及許多用具,少說值百萬元之上,就此成為廢物,政府至今分毫未補償。 六、農田成軍事要地,屢見不鮮: 除以上種種親身經歷外,只要鐵絲網一圍,農田成為軍事重地,更是常事:民國三十九年,我家一塊靠近小山旁的農田,先作為射擊靶場,後來就近的七塊農地都相繼的無法耕作而荒廢。民國四十五年前後,更被推平成中心教練場,後來經多次的爭取,還田於民。至民國八十四年,經村鄰長及四鄰農戶的證明,始歸還土地。 七、金門人渡海求生: 不少務漁農的金門人,在無法謀生下,遠渡重洋,至台灣求生。他們將家產做為安定台灣的屏障,自己睡騎樓、做苦工,卻被譏為金門乞丐,這是金門人的悲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