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廣場
-
詐騙電話又來了
「喂!先生您好!您之前在東森購物網訂購的物品操作錯誤,為避免重複扣款,請您趕緊至鄰近提款機前按照指示操作,請勿自誤。」 真佩服自己對於這些話術已經無感,直到對方又回說:「您若不理會帳戶會被扣光。」我只好配合對方演戲假裝很慌張的回他︰「好好好,我馬上趕快去提款機操作。」直到對方發覺我沒有按照他的指示去做。隨之而來的便是一連串電話鈴聲咚咚作響,我也大概猜知對方應該生氣了,索性電話都不接等到對方失去耐性掛斷電話為止。 其實這類電話我已經接過無數次,雖然名目不同,但其實大同小異。無非是製造時間緊迫與恐怖氛圍的假象,要求受話者儘快行動,否則會有不利的後果產生。或許是電視上和報紙上政府常常有在宣導,也都知道對方慣用的手段,任憑對方講得如何天花亂墜,我的一貫態度就是冷靜應對。 回想多年前的某天,突然接到一通自稱某地檢署檢察官的電話。電話彼端的男聲有如正經八百般的義正詞嚴,以嚴肅的語調告知本人,說本人所有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裡面戶頭的錢需要對方保管,否則馬上會被查封。需要我趕快匯到他指示的帳戶才不會被查封監管而且有效期限就在今天,需要立即到提款機前做匯款的動作。話尾還特別叮嚀,要有銀行存款十萬以上的提款卡才會有效。時間正好下午,眼看時間已快過銀行的下班時間,心想得趕緊在銀行當日結帳前去提款機,就在我飛奔至提款機前、氣喘吁吁的同時,就要接聽手機待對方指示轉帳程序時,猛然看見機檯旁上方有張醒目的警語貼紙「小心詐騙電話」。「哇嗚!我怎麼忘了前陣子電視一直宣導的反詐騙廣告,或許是自己從沒親身經歷過,遇到了才會如此的驚慌。」於是毅然按下拒絕接聽鍵並索性關了手機,結束了這場驚魂劇。 有了這次教訓之後,我也全然免疫了。像有次又接到了假稱金管會官員的電話,說有人正用我的帳戶洗錢,問我是否有所授權。如果沒有,銀行方面會暫時凍結存款,希望我能立即依照指示轉入特定帳戶,以免蒙受損失。我於是將計就計的回說:「那些洗的錢和存款你要拿儘管去拿,我的帳戶給你好了。」對方大概沒料到我會這樣回答,此時對方突然啞口無言,數秒鐘後便即掛斷電話。 又有一次,有個帶著中國腔調的女子,謊稱是某銀行行員,說我有筆款項有問題,需要將此筆金額匯到特定帳戶,若未匯回將移送法辦並煞有其事的說出一連串法律條文,或許對方不熟悉台灣法律,連法的法源都講錯了,我差點笑了出來,還假裝好心的在電話裡問她是不是講錯了。大概她是個大陸妹來作詐騙的新手,聽出了我的弦外之音,索性話都還沒講完便急切的掛斷了電話。 更有一次,有通恐嚇電話打了過來,說我的女兒此刻在他手裡,同時手機裡傳來了一連串孩子的哭喊聲。電話那段自稱綁匪的人要求我立即匯款,否則會將我女兒撕票。我哈哈的笑了幾聲,說我還沒結婚,哪裡來的小孩?是跟你的老婆一起生的嗎?或許是被我激怒了,電話裡除了一連串的國罵外,還警告說會找我算帳要小心一點。之後我得意的將此事告知好友,卻換來朋友的數落。他說不要理會就好了,搞不好對方認識你,不要讓對方惱羞成怒而引來不必要的禍害。話說的倒是有理,往後我也就學會一旦不認識的電話一律掛掉。 社會上層出不窮的詐騙事件使得人與人之間多了一層自我防禦,不僅讓不少人因受騙失去了可貴的錢財更對人性失去了信心。受騙者不全然是因為貪而受騙,有可能是因為太過害怕,怕遭受無妄之災而觸犯法律,不得不任其擺佈;也有可能是擔心親人遇到池魚之殃,急切的在未查證情況下即被騙,尤其金門當地又是屬於純樸的地方,很多年老一輩對詐騙事件無概念又很容易相信別人,比較不懂得分辨由此成為詐騙者的天堂。詐騙者巧妙運用人性的弱點,甚至製造恐怖的氛圍以扭曲的金錢價值觀來行騙,只為獲取不法所得,卻罔顧受騙者被騙後的痛苦。其實詐騙者除了騙他人,同時也在欺騙自己的良心。他們總以為擁有更多的財富,就能討好自己的良心,合理化自己追逐幸福的藉口。即便是如此,我還是相信大部分的人是善良的,不會因少數詐騙個案而放棄對人的信任,也希望大家能努力保有彼此的信賴感,讓社會變得更祥和。
-
藝文座談之淺見
104年2月3日上午9時 至12時,筆者參加了金門縣文化局,所舉辦的首場藝文座談會,欣見旅台藝術大師李錫奇、黃世團、孫國欽、陳素民、歐陽自坤等鄉親,特地返金參加,提供建言,他們對家鄉的用心,令我敬佩與感動。 首先我為新任文化局長呂坤和博士,一上任就舉辦了藝文座談會,按個讚。他有心集思廣益,收納建言,尋求推展文化工作的做法,值得推崇。 筆者首先發表了個人對文化藝術推動的概要看法,我認為文化藝術要蓬勃發展,應有三大力量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其效果。一、要有專業的藝術人才,二、要有樂意響應的民眾,三、要有優良的文化藝術館。有優良的藝術教育學校,才能培養優良的藝術家。像台灣師大研究所培養了藝術家呂坤和博士、而李錫奇、黃世團、孫國欽、陳素民也都接受優良專業學校教育的栽培,才有今日的成就。有品味,懂欣賞,愛藝術的民眾,要靠政府推廣文化藝術公共教育栽培,而有現代化的文化藝術館,才吸到國際級藝術家參與,提升文化藝術水準。 根據文化局提供的研討大綱:文化局可為你做什麼?美術館要蓋在哪裡?等問題,我提了六點建言: 一、文化局要加強推廣文化藝術公共教育,希望每次書畫展的開幕,都能配合辦場文化藝術講座,聘請知名大師級藝術家開講,不僅可吸引群眾,亦可藉機推展民眾的藝術教育。 二、金門藝術創作者作品只有贈送,沒有出售,文化局為鼓勵創作者,每年應編列預算,收藏部分藝術家之作品,甚至於為他們打開出售通道。一為鼓勵創作者,也為文化局收藏作品,做金門典藏留傳作品之準備。 三、文化局現今的補助金門地方文獻出版,鼓勵照顧了許多在地作者,提升了地區的出版品,今後,文化局應比照補助藝術家出版其專書,鼓勵藝術家出版理論著作。 四、美術館最好建在交通方便,容易抵達的地區,我認為在金大大門環島北路與頂堡間的前金西守備區這個地點非常適合,以前我服公職常參加守備區的活動,覺得這裡土地面積大、風景優美,古樹參天,其內有許多設施,如會議廳、康樂廳及餐廳等都可配合再利用,難能可貴的是這裡到處充滿藝術氛圍,呂坤和局長可去看看。 五、收集金門先賢呂世宜書法作品展覽,我在柏村國小師友書法展開幕致詞,就曾鼓勵陳為學校長以及呂姓鄉親,要收集金門先賢呂世宜書法作品,成立呂世宜書法教室,發展學校書法特色,因呂世宜金湖鎮蓮庵村人,是先賢中書法造詣極高的人之一,文化局也應在金門文化園區,成立呂世宜書法作品展覽室,收集陳列其書法作品。 六、富有藝術素養的歐陽自坤企業家,對家鄉文化藝術很重視,特別禮請李錫奇大師要在金門機場,創作一座公共藝術,他對太武山海印寺的整建也很有看法,因為陳縣長在接見太武山海印寺佛教基金會座談時,表示要建設太武山海印寺成為一座山中有寺,寺中有山的五星級觀光景點,要把太武山建設成為金門文化宗教園區,金門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我建議請呂坤和局長安排歐陽董事長會見陳縣長與性海法師,為太武山提供整建的看法,力求圓滿。
-
籌組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必要性與適當性之探討──解讀金門同鄉會南北不同調之意涵──
報載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會於二月一日在台北召開『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決議積極籌組總會』,並通過總會章程草案。依章程草案,將來總會的任務除整合辦理聯繫、服務各旅台金門同鄉會與大陸及海外金門同鄉會接待訪問事宜,並將協助金門縣政府推動各項政務與金門各項公共建設建言並扮演推動公益與『監督』縣府角色。最重要的是總會也將代表旅台三、四十萬名金門鄉親,在中央政府研訂有關金門政策時,集結金門人的力量向中央政府,立法院等機關發聲,適時扮演遊說與督促或民意施壓的角色,讓金門人的聲音與意見傳達台灣社會。洋洋灑灑的大篇幅論調,充份顯出凝聚家鄉情,團結力量大的氣勢。 另外金門日報於二月四日在第二版金門要聞以『金門同鄉會南北不同調』為題,報導南部四個縣市六個同鄉會也在台南市浯江金門同鄉會在辦年終尾牙餐敘中,六位理事長對台北市部分理事長召開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並通過章程草案表達出不同看法。他們一致認為此重大議題必須經過其所屬地之金門同鄉會會員大會通過,所以他們刻意避開二月一日在台北舉行的發起人會議,同時也決定自二月一日起,暫時退出『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會』,蔡忠盼理事長彙整南部理事長意見發表聲明,強調理事長一人不能決定是否加入總會,必須經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表決,也要有共識,將來才能避免爭議,造成內部自己不和諧的內鬨,也希望總會發起人成立總會的理念,能說服南部金門鄉親同時先將各同鄉會把自己基本會務作好,再來談總會,可能會獲得更多金門鄉親的敬佩與認同。但被某發起人評擊為破壞金門人團結的言論。 除了南部四縣市六個同鄉會對台北成立總會有不同意見外,在二月一日台北市英雄館召開的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發起人會議上也有部分參與的彰化、新竹及花蓮同鄉會理事長持不同反對意見。 綜觀此次未能事先溝通,整合的總會有諸多不得體的層面與失疏考量,讓其他理事長難以認同,如: 一、成立總會的基本宗旨與目的,與發起成立的動機與作用,讓人起疑竇。 二、既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為何還參雜非地域性同鄉會性的宗親會、協會在其中。 三、旅台金門同鄉會接受金門縣政府的補助與配售酒種種利益,在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論點下,如何能大言不慚扮演『監督』縣政角色。 四、加上參加總會的各同鄉會人員五-十人,並不能完全代表該會的角色。 五、另外總會章程將各旅台同鄉會納入『團體會員』但在各同鄉會尚未取得全體會員認同前,必定會產生『不認同危機』,而產生內鬨,影響各同鄉會內部和諧。 六、在諸多未經充份溝通、整合完成時機如此不臻成熟之際,如此草率成立總會實不合其適時與適當性。 七、總會與各縣市同鄉會並無隸屬統領關係,對不配合不聽指令的各地同鄉會也無強制力,徒具『總會』虛名。 但最為關鍵點在由於自1966-2010年全台灣只成立13個旅台社團,可是從2010-2012這一年多已增加到25個,到103(2014)年全台旅台社團自嘉義同鄉會成立後已有29個,金門縣政府屢屢接獲民眾反映,如此快速成立增加,只是為了要得那些不公不義的配售酒利益,況且還發生協會宗親會員重疊在同鄉會會員中。另外從一月七日中華金門同鄉會理事長交接報導,竟然有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是該會的理事,更是離譜得可笑。 在金門鄉親如此觀感不佳的情況下,又增加一個什麼『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更讓金門在地鄉親產生更大的反感。因此呼籲這些積極發起籌組中華旅台金門同鄉會總會的宗親會、協會同鄉會理事長們應先且擱置,待時機成熟,水到渠成時,才能順理成章,形成正果。何況以目前定期集會的旅台金門同鄉會理事長聯誼與餐敘,不僅可聯絡情誼外更可將各會意見與對金門公共議題、建言在定期聯誼會上討論,其作用就已足夠。另外在聯誼中若有涉及與鄉親事務,由各該理事長直接對該同鄉會員作溝通,意見整合,更可免去像此次籌組總會的諸多困擾及金門在地鄉親的撻伐聲。 職是之故,這個旅台同鄉會總會成立的必要性、適當性以及條件上並不能那麼強而有力作為支撐的理由,以目前此種成立動機與原因條件及時機不啻難獲得全台同鄉會理事長及其在台鄉親的支持、認同,更讓金門在地鄉親增強其反感聲浪實屬不智之舉。
-
食在安心﹖
「即期品」意即將到保存期限的商品,在消保法裡對此不做任何保障,一切責任歸究於消費者在購物時沒有看保存期限。縱然商家有告知義務,但在商家對即期品的認知各有所不同,除非買到過期商品消保法才有相關規範。 日前於賣場購物,買大份量小包裝之餅乾,因信任該賣場新穎,開幕至今不到一年,對其商品新鮮度信任,故無視保存期限。直到買回分裝後,才發現該商品在一個月後即過期,在認知裡我視該商品為即期品(保存期限一年而商品僅剩一個月過期)。在跟商家反映問題、要求退款時,商家認為依公司規定(超過二個禮拜的商品並非過期)並沒義務告知客戶該商品為即期品,且其公司對即期品有另設櫃擺放並以折扣出清。 同時,也反映日前吃到問題商品(商品裡有尖銳物品,因而刺傷嘴部),商家表示反映問題後,該商品的生產公司已全面下架清查,並沒有在其他商品裡發現問題,吃到問題商品僅僅是「或然率」問題。對於吃到問題商品是「或然率」的問題,這是對消費者的懷疑?還是消費者該自認倒霉? 對於消費者而言,就必需正視保存期限,更不要貪小便宜,才不致購到即將過期商品,買回來吃不完、用不完即丟棄,而產生一肚子嘔氣,也因此我對「即期品」有新的認知。
-
阿兵哥攙扶阿婆的精神值得學習
日前看到臉書轉貼一名金門的阿兵哥攙扶阿婆的畫面,臉書底下留言者大都深表感動、按讚,並且對於軍人的這種形象大為稱讚。這則事件也被做成新聞,軍方從媒體得知此事後,發動肉搜,找到二兵洪誌謙,讚許他並將安排時間加以表揚。 於法而言,軍人的核心價值本就在「國家、責任、榮譽」;於情而言,如二兵洪誌謙自己所述看到阿婆那一剎那,有想到自己的阿嬤,有「同理心」的表現,所以,這件事足以跳脫出軍人的範圍,本來人們就該敬老扶弱,應該值得表揚。 有人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用在這個地方就完全正確,在政治紛擾、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的時刻,正需要多一點這樣的新聞來振奮人心,而也希望人們可以藉此喚醒自己內心的良善,進而學習這位二兵懂得幫助阿婆的精神。 「軍愛民、民敬軍」也將不是歷史,更不是口號,而將在細微之處,發揮最大的能量。而延伸這事件背後所該思考的,就是:我們對待他人也該如同對待自己親人一樣的同理心,如此,才能化消在這個社會上過多的誤會,創造更和諧的環境。
-
金門戰地政務時期一段被遺忘的故事
筆者陳怡情,老家住金沙鎮碧山33號,電話:354406,前於民國104年1月20日讀到貴報第七版「言論廣場」,筆名老和尚君所書「祈望陳縣長福海德政廣被」乙文,心有所戚,不禁想起戰地政務時期那一段艱苦的歲月,其中有一段被遺忘的故事,今藉貴報一端披露,讓金門廣大讀者有所公評。 筆者於金門戰地政務期間,經政委會強制派令任職金沙鎮三山村村幹事,命令於43年9月1日生效,然薪俸縣政府無力支付,要被派任人員自辦募捐,既然縣政府無力支付薪俸,民窮又何來有著,以致43年9月1日起迄47年7月1日止,共有3年10月未發薪俸,直至47年7月1日起,始編入正式公務人員領取薪俸,並有公保眷補等。當時地區經濟較大收入如物資供應處、金門酒廠等,都歸政委會掌理,縣政府惟賴商店營業稅與屠宰稅,故不敷開銷,因而向政委會申請撥款補助,但無著,50年5月間,執政秘書長王和璞因個人因素,決定凍結人員職缺,縣政府經多次會議,擬定不同單位及所有村幹事資遣名額,此分為兩種名冊,其一為資遣後如有職缺可再任職,其二為自願資遣不再任職,筆者思及47年8月23日發生砲戰時,急離辦公處,躲入防空洞避難,詎料僅數分鐘,村辦公處即被砲彈擊中,筆者得以躲過一劫,實乃不幸中之大幸,但仍見百姓洪芋頭祖孫被砲彈擊斃,另有四人不幸死亡,不禁感傷;49年6月17日晚,因美國總統艾森豪訪問台灣,大陸又突發砲彈濫射金門,筆者是時任金山鄉金水村村幹事,於辦公處內無法逃離,唯有蹲踞桌下忍受砲彈濫射威脅,聞砲聲稍歇,始跑至距辦公處二百公尺遠之海軍停用掩蔽處避難砲彈濫射,此次轄村房屋被擊毀甚多,但幸無人員傷亡,筆者經歷兩次險境,九死一生,安全非易,加以政府不符法制擬定村幹事資遣名冊,不分年資一律給與三月半俸給之資遣費,迫於無奈,唯有選擇自願離職遵從無怨,命令即於50年5月31日生效。但每每思及當年村幹事業務繁重,縣政府與民防總隊部下達公文,都集其一身處理外,尚有村之戶政設立,人民出生死亡,人口遷入遷出等要辦理登記,而人民由甲村至乙村探親留宿,亦要向村辦公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如有故違,不但其本身要受科處罰鍰,餘五戶聯保亦要受連帶處分,凡此,是一日不可之無村幹事,反觀現今時戶政盡歸各鄉鎮戶政事務所統一辦理,所可比擬,故村幹事之資遣是不符法制之全國先例。 其後王和璞兼任縣長,有感於村幹事之重要性,又拉不下臉復用原有之村幹事,特下令與各村里,每家戶要出新台幣五元,另雇用村幹事,此舉既無法制,又開民主之倒車,筆者先受公權力之強制派任村幹事,已有近七年之年資,當時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法均已立法並經公布施行,如要資遣當依相關法規辦理,然執政當局仍一意孤行,筆者迫於無奈,唯有選擇自願離去公職,從商兼顧家以求安定乙途,遭強制資遣時,依法亦應給與七月俸給之資遣費,而縣政府不分年資統一給與三月半俸給之資遣費,顯然違法,然在戰地政務之體制下,何人膽敢提出異議;筆者此時亦心灰意冷已無意再任公職,並專心經營小本生意營生,只是不知是依據何法令,未經筆者同意,逕於54年3月1日又指派筆者擔任三山村村長,如有不從,即軍法伺候,筆者恐招惡難,只有先接任,村長是官派的,雖然是村里名譽上的首長,但沒有薪水,由於村長兼民防中隊長,當年所有的村里幹部必須輪流集中到士校受訓,委由士校負責代訓,其訓練目的以村莊防禦為主要,幾與服兵役之訓練相同;除此筆者任職碧山村長時金門縣政府規劃整建大排水溝、擋土牆等設施,只發水泥,但村長要自籌沙、石塊,並自行施工,村長在執行時很難做,只得自己想辦法,對照今日,鄉村整建幾由政府發包,包商施工,村長不用負責等情,可見筆者不但失去經營小生意的收入,而且多付出心力與經費,在當年困難的氛圍中,筆者幾乎無法營生,迭經請辭再三,始於55年4月16日准辭,個人權益受害而蒙受損失,不知如何計算。 案內所陳事項,筆者亦有陳情,金門縣政府業管承辦人每每以此為依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辦理,寥寥數語塘塞答覆,然筆者想問的是,本件就法律而言,筆者任職期間,當時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法均已立法並經公布施行,當然應予適用,何來僅依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即可辦理,如是,亦有行政法規違反法律規定之謬,而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9條規定:退休或資遣人員經審定給與退休金或資遣給與者,由銓敘部製發審定函,送由服務機關轉發退休或資遣人員,並副知審計機關、支給機關、基金管理會及服務機關。是據此規定,各主管機關辦理資遣案,應製發資遣令,並將資遣事實表及相關文件函轉銓敘部審定其資遣年資及給與。惟本案資遣相關程序均不符法律規定,且案內迄今從未將資遣事實及相關文件函轉銓敘部審定函核覆資遣年資,豈有僅依金門防衛司令部政務委員會單行行政命令即可資遣,又資遣不分年資,一律給與三月薪水之資遣費,均屬違法,且仍持續中,又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6款之規定為無效,而同法第110條第2項規定,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是該處分既自始不生效力,筆者自得依現行法令規定請求為補償基準。 另就法理而言,36年被徵兵赴大陸服役,滯留大陸,近年小三通後,政府已辦理補償,並同意其返金門定居,43年金門防衛部司令官劉玉章誤殺金沙鎮四名匪諜案,44年西園村長因白色恐怖遭逮捕送台灣冤獄三年,及若干同期公務員冤獄者,亦已辦理補償,而金門民防自衛隊員於戰地政務期間,不論生死,以戶籍證明,同樣辦理補償。關此,金門縣政府亦明知此不公不義情事,前經制定並由金門縣議會審議通過於97年1月24日公布之「辦理金門縣戒嚴時期因故依行政命令被撤(免)職公教員工年資救濟自治條例」,而筆者此情符合上揭自治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即曾任公職於離退後,上開年資未被採計為資遣年資者,依此條例規定自應予以補償,然本條例未獲行政院同意備查,而未施行,然縣府後續如何處理?如何辦理補償?縣府迄今置若罔聞。另金門縣處理戰地政務時期臨時人員年節慰助金自治條例,前經縣政府於102年7月1日府行法字第10200534540號令公布,並經內政部備查在案,並已於102年11月1日施行,而相關單位現亦正辦理符合資格者之審查,因此戰地政務期間之臨時人員,只要有證明文件者經相關單位審查核可,即得辦理補償。然筆者前揭任職期間共3年10月未發薪俸,50年5月間遭金門縣政府違法資遣,資遣年資未依照服務年資為合法補償等情,均未為合法補償,而臨時人員卻已有補償機制,相同或類似事件未為相同處理,縣府行政作為已違背平等原則,令人情何以堪。 又就情理而言,筆者依法依理請求補償如有不符法規,理應提出解答及補救辦法,豈有行政院答覆本件屬地方權責管轄,相關補償辦法又未獲同意備查,造成法制紊亂,而無法理標準,任由地方承辦官員隨便答覆,既不提出不須補償之法律解釋,或僅以乙紙簡單公文答覆此為戰地政務的單行法規,而行政院及監察院還默不作聲,令人氣結,筆者不服戰地政務期間之冤抑,提出陳述要求補償,如縣政府認為不須負責,理應提出法理解釋,不該任由承辦人員濫權解釋,此有違依法行政之原則,筆者除無法接受外,不得已唯有藉貴報一端,說明原委,由公眾秉斷責任誰負。
-
家庭教育多元並進許外配與青少年健康成長
各縣市約於1987年左右,設置「親職教育諮詢中心」負責推展家庭教育,散亂而欠規範,對於逐漸惡化的青少年問題及其家庭問題無法發揮效用;直到家庭教育法頒佈後,才自1994年起納入教育部體制內,各縣市均成立「家庭教育中心」。本縣家庭教育中心於2005正式掛牌運作,並組成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 金門是美麗而幸福的城市,然而下列數據資料,卻讓人憂心:在「獎勵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績優學校頒獎典禮暨觀摩會」上提到,本縣現有學生數是12857人(包括3千多個大學生),來自新移民家庭的學童,佔全縣國小學童的1/4。還有17個國小學生「應入學而未入學」且不知道身在何處。顯見我們的通報機制尚有改善空間。 而金門縣外籍配偶已增加至2354人(其中大陸籍2051人,其他303人),平均外配家庭1/16戶。對照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金門分會專員李有忠,在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第二次業務聯繫會報」表示,近年來處理外配離婚案件一年平均就有12件。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7-11月接案服務數46件(家暴案件40件,性侵害案件6件),其中新住民10件(多為家暴)。 這三者間有無相關?下落不明的學童,是否也是受家暴、性侵害或離婚的外配之子女?這是大人的不幸,危害無辜的孩子!並非所有外配都會遭遇家庭處境與生活不適應的問題;來自福建的周細妹就不一樣,她可以每個星期往返大小金門,利用工作、家庭、照顧孩子的空餘時間在空中大學念書,取得大學文憑。我們能不能建構優質的社區環境,放手鼓勵更多社區的新住民,學習周細妹及其家人的榜樣,走出家庭,健康生活? 在「少年輔導委員會」上公佈本縣103年6-11月份查獲少年犯罪案計17件23人(竊盜案8件13人最多)。另外社會處在「103年度第二次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與權益保障委員會」上指出,0-18歲佔全縣人口數為15.11%(合計19193人)。去年6-11月個案通報數共35件。這些青少年暴露在不健康的成長環境,我們必須設法找到對策,誠如吳副縣長所言,「大家不要輕言放棄,能把他們帶上來、拉他們一把」。 整體而言,本縣家庭教育是成功的,綜合以上少數資料,仍然有某些「感情基礎薄弱的婚姻,帶來生活適應不良、婚姻穩定性不足、家庭暴力、子女教養不易等社會問題」,存在於我們社區角落。我們亟需一個整合研究的系統,來找出其中的關聯,以便對症下藥。 各級學校都很重視家庭教育之推廣,也經常辦理親職教育活動,然而參與者普及率低,多數人依然不重視家庭教育,總認為「家有家規」「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家醜不外揚」,不必學習的。這些謬誤的觀念,就是導致某些家庭教育功能不張的原因,企需導正。 家庭教育法第15條:高級中等以下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其家長需接受家庭教育課程。第14條:提供民眾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促請各社區發展協會及樂齡中心納入家庭教育推廣體系。我們的社會福利要讓真正勤苦的弱勢者獲得撫慰與貼心服務,可研究賦予落實家庭教育法中規定之工具性任務。 從以上各單位召開會議中發現,會報多頭馬車,因而在拼圖不完整的架構下,各行其事,建請整合為一,並以研擬對策、分工合作、落實執行為要。
-
知性觀摩﹐感動學習
為推展地區終身學習教育暨配合縣府推動社區大學業務,吸取台省豐富推廣經驗,縣政府曾辦理「社區教育與終身學習台灣業務參訪」觀摩活動。成員包含縣府承辦單位、社區大學與鄉鎮樂齡中心代表、家庭教育中心代表,期收他山之石,經驗回饋。 參訪對象為台省北投社區大學、北投公共圖書館、陽明書屋;蘭陽博物館、附設於同樂國小之多功能學習中心、宜蘭社區大學、附設於蘇澳國中之樂齡中心;永和社區大學、新北濕地生態教育園區、台北探索館、松山文創園區等。 參訪終身學習的資源,特別安排北投公圖書館。這是一處經過活化的宏偉綠建築閱覽空間,每天進出讀者多,外圍已成為遊客景點。陽明書屋是活化兩蔣及中國國民黨黨史文物紀念館,需要預約。蘭陽博物館基於「蘭陽就是一座大博物館」的概念,推動全台第一個由地方博物館結盟而成,保存宜蘭的珍貴資產,供作研究、典藏、展示、教育之用。與本縣博物館相似,但其規模大,陳展品項分類細而多樣,是我們所不及。 新北濕地生態教育園區由永和社區大學,活化河濱公園角落開發為學員田野課程實作地,採學員志工自主經營模式。本縣莒光湖畔及浯江溪周遭、水試所、農試所、森林公園、植物園均可化身為學員田野活動場。 台北探索館與於台北市政府共構,以科技呈現台北市之古往今來,松山文創園區是活化舊松山菸廠,成為各種文創產品之陳展會場。 本縣學習資源分佈,包含文化局、金城鎮藝文中心、金城國中藝文中心、空中大學、金門高中、金門大學、金寧中小學等展演場地,集中於西半島;東半島則有金沙文化園區、銘傳大學分部、金門農工、金湖國中、金沙國中、金沙國小複合式活動場,比較分散。各鄉鎮雖然均有圖書館,但鄉親使用率不高,可藉由樂齡中心來推廣閱讀。 此行主要與樂齡與社區大學進行交流。附設於同樂國小之多功能學習中心,該校用於推廣社區教學,成果豐碩,可供地區借鏡。宜蘭社區大學與永和社區大學,圴設置於國中校園內,各有不同風貌:宜蘭展現寬闊農業社區型態、公民意識與行動力較強;永和則是侷限於狹小空間,放射不同據點開辦課程,並且收取學費,學習滿128個學分發給畢業證書。最了不起的是,每一課程均呈現學員擠爆的現象。附設於蘇澳國中的樂齡中心,結合包含白米社區等資源,服務在地民眾,頗具特色。 本縣社區大學設立於1993(92)年,是全國第68所社區大學,也是離島所開辦的第一所社區大學,由專辦成人教育的空中大學來辦理。開設的課程是根據在地需求、配合本縣發展需要、地方特色,每學期推出學術性、生活藝能及社團等三大類課程,以滿足鄉親的學習需求。校長李沛慶提出「時時樂學習,處處有教室,心存仁義念,身現公民行」為辦校理念。開辦11年以來,持續蓬勃發展,開辦課程多樣化,參與學員成長快速。與台省相較並不遜色。 至於樂齡學習始自2011(100)年才設立金城與金寧兩個中心,迄今已達五鄉鎮均有樂齡中心。由最初委請大學院校承辦,至今委請各鄉鎮公所承辦,最具特色。指導教授張德永表示,全國現有306樂齡中心,金門普及率已達百分之百。 此次知性觀摩,所安排之各點均具參考價值。尤其可供地區借鏡者有四:1、主動熱情出擊,行銷號召鄉親參與學習,不能視為辦業務而坐著等待學員上門;2、結合社區與學校資源,輻射擴點,師資隨據點調配,方便學員進修,而非集中一隅;3、讓學員因學習興趣而轉換為學習志工,協助拓展、服務與行銷,光靠承辦人員的模式無法應付;4、政府要研擬鼓勵辦法,挹注經費與設施,顯示重視;社區發展協會要參與,各理監事均應投入號召,包含樂齡、新住民、各階層均應納入一起學習。 永和社大的學員(其中有部份金門鄉親)要收費還擠不進去,交通擁擠還是熱衷進修,金門免費還招不齊,為什麼?學習志工,自動自發來招呼,熱切向我們解說,報告自己的學習成長故事,令人感動!此行讓我們學到寶貴的一課!
-
追尋孝道的好典範
當孩子出生的時候,父母照顧嬰兒無微不至,滿足生理需求,照顧身體讓孩子平安長大,等到逐漸成長,更顧及心理需求和生活教養,盡力滿足所需。子女回報反哺父母也是要從需求去滿足,最基本的就是生理需求,滿足父母生活的需要,顧及父母的心理層面,也務必做到無微不至,才稱盡孝道。 父母期待子女身體健康,才德兼備,前程遠大,期待孩子,事業順利,家庭美滿。自古虎毒不食兒,子女平安順遂是父母最大的祈願,因此,必定盡最大的努力教養孩子,為人子女要學習體察父母求好的心,才能領略父母行為的意義。 孝經開宗明義:「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完成孝道首先照顧自己身體,最終要立身行道,做一個頂天立地對家國人群有貢獻的人,顯揚父母的恩德,安慰父母的用心,完成父母的期待。所以,不能殘害自己的身體,小至抽菸喝酒的惡習,大至自殘吸毒等,都要注意防範。 「身有傷,貽親憂。德有傷,貽親羞」,眼前的例子不勝枚舉,年社會新聞最轟動的應該是知名藝人成龍的兒子房祖名,因為吸大麻讓社會震驚,也讓身為公益大使的父親成龍受到社會指責。名人陳凱倫也因為溺愛加入黑幫,簽賭職棒、暴力討債的兒子陳銳引發社會撻伐之聲。 二○一三年十二月國際新聞有一則特別的「花生回航事件」,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在飛機駛向跑道還未起飛時,因不滿空服人員沒有按規定提供服務,即頭等艙乘客享用的夏威夷果必須要拆封裝在碟子裡奉上,因此要求機長將飛機調頭開回登機口,並要求座艙務長下機。令搭乘二百五十多人的飛機回航,引起韓國社會嘩然。為此,趙顯娥不僅辭去副社長職務,還會辭去集團所有子公司的執行董事等全部職務。其父親也是韓進集團會長趙亮鎬為為此公開道歉:「為女兒的愚蠢行為向國民道歉,希望女兒能得到民眾的原諒。」小小一個行為引發軒然大波,不但自毀父親辛苦栽培接班前程,還讓父親落得教女無方的批評,在國際媒體面前顏面掃地,如果趙顯娥懂禮節謙遜,就不會因為狂妄無禮而惹禍。 「親愛我,孝何難,親憎我,孝方賢。」尋找資料,古籍典型的例子是舜的父親「瞽瞍」,是一個不明事理的人,後母是一個沒有婦德之人,生了弟弟「象」以後,父親偏愛後母和弟弟,家人對舜都不友善,舜依然至孝。世說新語紀錄二十四孝的王祥後母朱夫人不慈,王祥仍盡孝,後母因而感悟,愛之如己子。 古人典範雖已遠,仍讓人感到人性溫柔敦厚的氛圍。但是尋找現代人父母不慈,子女願意當然盡孝的例子卻頗難尋獲,只見動輒祭出家暴令,還有層出不窮的扶養官司,有一些父母年輕時棄養小孩,年老時回過頭來向法院提告要求子女撫養義務,法院審酌現實狀況判例有差異。當然這是社會百態,但是看到家庭的複雜關係,如何要求子女無怨無悔學習前人的典範?真是為難。如今孝行的修養越發困難,想在社會上找到好的典範真是鳳毛麟角,期待媒體多報導善良案例,讓社會在美好的氛圍中,有學習的好對象。
-
被遺忘的榮譽
還記得2013年歲末,金門縣政府對外宣布將於去年4月公開抽籤遴選183組(備取117組)設籍金門地區民眾「*包含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廢止前,曾經設籍金門地區之鄉親」申請購買位處新北市中和區「金門新村」之消息,著實吸引諸多旅臺金門籍鄉親趕辦戶籍謄本,以證明自己於81年11月7日前確實設籍與居住於戰地金門。 去年4月假金門體育場公開抽籤遴選之183組(備取117組)設籍金門地區民眾申購之「金門新村」,由於必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與戶籍等文件,曾經一度引起金門鄉親對於涉及個人資料安全之虞慮,為此,金門縣府發布新聞稿宣布(澄清)取消提供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書之條文,並說明俟「金門新村」公開抽籤遴選183組(備取117組)作業後,將要求委託廠商銷毀全數遞件申請「金門新村」之建檔資料,讀到此消息時,著實令筆者深感婉惜,為何?因為1949年歲末在全體軍民浴血奮戰下,終於讓國軍於金門西南古寧灘頭,獲得1949年以來為一大勝利,自此,國民政府穩固的毅立臺澎金馬,後來陸續發生九三砲戰及1957年823砲戰,造成金門四處斷垣殘壁,諸多人民顛沛流離、生離死別及撤退臺灣復興基地。但是,當時仍有眾多不曾領取任何安家費及不願遠離先人篳路藍縷創建古厝與田園之金門鄉親,胼手胝足與國軍相依為命及忠誠與國軍併肩操練與歲歲年年為自由民主而戰,直至81(1992)年11月7日金門戰地政務解除。 回首金門戰地政務實施期間,這一群忠誠與國軍為自由民主而戰之男女老少,他(她)們多年以來,日夜必須忍受金門戰地政務實施之夜間宵禁、燈光管制、全島雷霆演習(抓逃兵或投敵者)、男(女)充當金門自衛隊、躲避共軍單打雙不打宣傳砲彈、不能擁有收音機、僅能看中華電視、籃球課要清點數量並圈鎖及無法自由放風箏、不行隨意前往臺灣之艱苦歲月,他(她)們是一群土生土長於金門島之老金門人,此群人,過往之犧牲奉獻精神,著實值得金門縣府成立專案小組,一一補建置自民國38(1949)年10月24日起至81(1992)年11月7日金門戰地政務管制期間實際設籍居住金門地區之鄉親資料,並專案簽報中央政府表揚他(她)們過往之精神,進而,熱情號召現今已遷居(搬離)之人返回金門定居及積極為其謀取福祉,相關建議如下:1.頒發金門榮譽縣民證。2.頒發金門縣免費公車證。3.發放每年往返臺金飛機(船)票五折券(共計三次)。4.金門酒廠三節家戶配酒優先配售對象。5.金門地區合宜住宅優先配售對象。6.金門縣醫療免費之優先申請對象。7.金門失智老人免費尿布之優先申請對象。 戰爭無情,和平可貴,血淚歷史,我們不能忘懷,遭遇痛楚創傷之人,我們要一一撫平,進而,為其謀福祉。因為,在那風雨飄搖的歲月裡,這一群被遺忘的人,他(她)們是不曾領取任何離開金門之安家費,更是,日夜身處金門戰地與堅苦卓絕的國軍同甘共苦,並無怨無悔的為自由民主而戰,方能造就復興基地-台灣之繁榮與富強及康樂,這是值得國家給與表揚的榮譽!
-
金門三城區補強停車空間不足之芻議
近期讀到金門新科縣長陳福海於剛上任之際,遂積極前往各單位視察、聽取相關簡報,並前往金城市區內之中正國小,實地了解為解決金城市區長期處於停車空間不足之窘境下,因而,衍生的規畫興建中正國小地下停車場等議題之新聞消息時,著實令筆者對於新科縣長如此重視金門地區停車空間不足之情事,深感敬佩,為何如此說?因為金門地區的都市計畫,係於1972年發布實施至今,期間,金門縣政府雖辦理過三次之通盤檢討,惟自2001年始,金門成為中央政府開放與大陸福建試辦小三通之前緣地區,現今,透過小三通出境人數已達一千萬人次,至於設籍金門人數更是高居12萬人之多。 然而,環視金門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之都市計畫,著實已無法滿足漸趨擴張的都市或聚落之人口的使用,而且,那與庶民息息相關之停車空間,更是,捉襟見肘,不敷使用,著實亟需金門縣府積極重視,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方能避免金門步上現今臺灣各大都會區之後塵。 筆者前於民國99年6月至102年3月間,有幸擔任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使用科為配合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共同解決臺北市內湖及南港科技園區與臺北市各行政區停車位不足之停車空間清查計畫的主持人,如今,端視金門家鄉日益面臨世界各國都市發展之停車空間不足的情事,筆者願拙劣分享相關清查計畫及經驗與淺見如下: 一、法令依據: 為求統一規範我國建築物之施工及設置標準,中央政府於1975年8月5日頒布實施「建築技術規則」,當中,更於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四節停車空間第五十九條文中,明確訂定停車空間的設置標準與規範,以提高臺閩地區停車空間的數量;惟近年來,臺閩地區的人口,過度集中於都會區,直接造成都市停車空間供需失調,進而,衍生都市及道路之交通安全等問題。中央政府嗣於1988年1月、7月兩度增修第59條之1及之2,希冀透過使用容積獎勵方式,鼓勵建築物起造人增設停車空間,以增加都市停車空間,紓解都市區之停車位不足問題。 故類此之停車空間,倘若建築物所有權人未確實使用或提供停車使用,即屬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違規使用,為求導正及杜絕停車空間遭違規使用,各地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實有優先執行專案稽查之必要,期以恢復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之正常使用。 二、停車空間執行清查步驟 金門縣府積極執行領有使用執照或建築令之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包含全部公務機關」的專案清查:建築物所有權人若未確實使用或提供停車使用,即屬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違規使用,為求導正及杜絕停車空間遭違規使用,各地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實有優先執行專案稽查之必要,期以,恢復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之正常使用。 三、增加停車空間步驟 1.金門縣府應優先將金門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與主要幹道(8米或12米),增畫為路邊停車格「單側(8米)」或雙側(12米)」,並於金門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及自然聚落外圍空地與國(中)小運動場下方,規劃興建立體或地下停車場。 2.金門縣府各機關(包含中央政府單位)之室內(外)停車空間應規劃對外開放民眾使用(例如:金沙鎮公所地下停車場)。 3.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區域內之法定空地,積極規劃設置為二層或三層高之鋼骨構造的停車空間(例如:金門縣府中庭停車場或沙美車站前方停車場及汶沙里辦公室前方空地,請參考臺北市建國高架橋下之二層鋼骨構造的停車空間)。 4.金門縣府積極推動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之都市更新,因為有效挽救或活化過往老市街及舊商業區商機之方法,便須確實進行建築物之整建維護或更新重建,並且設置充足之停車空間及人民交流廣場,方能促進老市街舊商業區恢復舊時風華與經濟之復甦。 四、違規停車空間後續處理機制 經金門縣府建築管理機關停車空間專案之執行清查的公私機關,倘若有擅自將「停車空間挪作他用」或「坡道或昇降機已封閉或拆除之情事,因而,肇致停車空間無法停放車輛」等違規情形者,金門縣府建築主管機關,需掣函命違規行為人限期3個月內改善或補辦手續(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變更),倘若屆期未改善或補辦者,當依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及77條規定處予6萬元罰鍰;若原核准設置坡道構造或昇降機設備已變更者,現況尚無妨礙車輛停放及未減少停車位之數量者,則暫免罰鍰,另案掣函通知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並酌視個案實際需要,請其提具開業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公會簽證之結構安全證明或依建築法規定補辦建築物使用執照用途變更。 回到市中心再發展,已是都市發展的趨勢,故金門縣府應積極擬定執行清查與改善之計畫外,更需具體與前瞻性的推行金門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與自然聚落(使用整建維護方式,非屬拆除重建方法)之都市更新,並增加金門三城區及聚落外之立體或地下停車場的興建,以增加金門三城區(即金城、山外及沙美)與自然聚落的停車空間,進而,有效的紓解金門地區日益停車位不足之問題。 (作者為中華大學土木系博士候選人,前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使用科停車空間專案承辦人)
-
祈望陳縣長福海德政廣被
一、前言 昔日金門是海上孤島,反共聖地,尤其「八二三」一役,大砲聲威震懾中共心弦,為臺澎金馬穩住反共基地,為自由民主國家注入一針強心劑,舉世矚目,名震寰宇,我們小老百姓從死裡逃生,至今餘悸猶存,古寧頭殘垣斷壁,破牆斑剝彈孔、砲擊轟炸殘痕之保留,乃在展示世人了解金門子民為保鄉衛國犧牲奉獻之一般,吾儕倖存小命,與有榮焉! 今日金門被稱為「福利縣」,固然乃吾賢明 縣長仁政愛民之德澤,暨歷任諸多長官竭智盡職,時時以謀求民眾福祉為優先,推己及人,始有如此斐然政績,贏得舉世讚美,誠非偶然,吾等縣民額手稱慶,感功戴德! 二、縣長愛民如赤 縣長高票當選,非一時倖致,乃平素經營基層,厚積民望,以及立委任內為民服務,深知民瘼,為地方爭取福利,獲致民心,愛民親民,人盡皆知。 小民明言直語,不喜奉承。政府乃連續性,施政優劣,猶如接力競賽,優勝劣敗,運動場上,眾眼昭昭,稍微不慎,輒噓聲連連,馬虎不得。 歷數民選縣長以來,各個兢兢業業,努力以赴,都希望百世流芳,莫不使出渾身解數:歷年來諸如維護古跡,補助民間整修古老閩南式建築物;高價收購高粱、小麥,增加農民收入;修橋鋪路、拓建水頭、九宮、料羅碼頭,鼓勵民間購買大型輪船,航行金台及兩岸,以利觀光與貨運;縣民免費搭乘車船,近更擴及老人搭乘公車捷運之優惠;發放老人敬老金;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優免學雜費,並免費食用營養午餐;鄉村整建,大街小巷、寺廟周遭廣場,到處鋪設花崗石或紅磚,以及廣建農路、海灘蚵墩間鋪設水泥路,以利人行;開設各村莊汙水溝,徹底改善居住環境衛生;銳意經營公營企業,改善生產,使得歲入逐年提高,縣庫充實,庶幾諸多建設經費無虞。 其他如特別訂定條例,為觸犯戰地政務時期單行法,因賭博而遭撤職之公教人員平反復職,或予以相當賠償;又為遭受軍方演習流彈誤擊受傷或死亡者,爭取國防部給予補償;又如為服務軍中雇用人員,及戰地政務時期服務政府機關之額外臨時人員,其年資亦予採計給予補償。在在諸多德政,受惠者莫不感恩戴德!尤其為自衛隊員爭取福利,每年三節,由榮民服務處各致贈慰問金一千元,由縣政府贈送慰問金各兩萬元,而一般家戶,在三節及特別節日,亦能得到優惠配購金酒差額之福利,民眾衷心擁戴!惟瑕不掩瑜,一有私心甚或污點,民即唾之,此即「民意如流水,不可不慎」! 三、尚有部分小民亟需陳縣長在可能下予以照顧 縣政建設,千端萬緒,永無終止之日;而民眾對政府之要求,慾壑深邃,絕無滿足之時,此乃人性,故亦難怪,也不可以厭煩,蓋政府之職責,在於「為人民謀福祉」,此乃設置政府之用意。 然而政府謀求之福利,「為民而非為己」,不似民間大眾個體,或私人企業、公司、商場,不努力則無所收穫,所謂「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只要那兒有機會就往那兒鑽。是故士、農、工、商……各界,環境不同,機會有別,收入當然有所差異,貧富懸殊,富者固然心曠神怡,意氣風發;貧者亦不必怨天尤人,當更應自我檢討,自求多福。貧富自是民間百象,因素殊多。 但政府官員則不能凡事被動,只要「一切依法行政」,無風無浪,事事平順,到老來可保扶搖直上,時來運轉到公卿。 話說回來,爾俸爾祿,公庫存款,皆是民眾稅金,民意民瘼,既是要聽,更須妥善而徹底予以解決,斯乃是善盡職責的好政府! 近因政府照顧往昔服務政府機關之額外臨時聘用人員,予以按工作年資,發給若干補償金,領到者固然高興,但亦引起一批早年(約民國五十年間前後)受僱公共汽車處售票員暨早期村里幹事被裁汰者之不滿。 蓋該等人員,係受戰地政務單行法之迫害,以精簡為由,一紙命令,即率然裁撤不用。當然此事乃戰地政務時期之往事,現任政府可以「依法行政」,不予聞問。 不過政府是永續性的,並非改朝換代可比,不負責任了事!諺云:身在公門好修行。須知多做善事,即是多積陰德,亦正是為民謀取福祉之好機會(此事乃余聽取民間反映,虛實?尚待縣府有關部門查察探訪)。 賭博撤職,無法可救。若非政府有此「愛心」,特意找出理由,費心訂定救濟條例,予以格外施恩,給予復職、補償,真是功德無量。其餘諸多善政亦如是。 甚祈賢明的 陳縣長,不要讓賢,督促賢能的僚屬,不管屬於民政處或觀光處,以及其他部門,不可凡事再以「依法行政」,或查無檔案了事,誠宜以「站在民眾利益立場」去思考(此與圖利他人有別),多費點心思與時間,不厭其煩地查找老檔案,抑或訪尋尚在人間之老同仁、老幹部,探究案情,徹底予以解決,豈非「功德一樁」,勝過下鄉拱手揖拜無數矣!第以此舉若能成功,亦是一次爭取民心之大好機會,未知縣長以為然否?敝人基於愛護縣長,故藉報端呼籲,俾使藉勢推舟,否則如為一己之私,我不為也! 四、泰否之政存乎為政者一念之間 為政以仁,事事以為民謀福祉則「得民」,為官若被動,一味「依法行政」必「失民」。公務員多數優秀品德高尚,但少數敷衍了事,不耐煩、怕負責、懶得多費心思者,比比皆是,甚或瞞上欺下,害群之馬並非絕無僅有!若此,非但貽長官於不義,更將誘致民眾訾議與失去對政府之信心。 五、結語與祈望 縣長乃民之父母,樂民之樂,憂民之憂。僚屬係助您成功立業之幹部、兄弟、姊妹,而民眾乃您真正服務之對象,效力之主人。眾口鑠金,您的失敗與成功,存乎您心,在乎民心!忠言逆耳,素仰 縣長最了解基層,體恤民間疾苦,祈望您能徹底解決這些:公車售票員與被裁撤村里幹事補償的問題。 政府的小事可是民眾的大事!祈勿等閒視之!希望 長官健康長壽,縣運昌隆永盛!小和尚虔誠祝福!